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

时间:2023-12-28 作者:雨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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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一

2、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3、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4、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5、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6、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7、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8、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9、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10、(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

11、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12、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13、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4、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15、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16、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17、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18、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19、(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20、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

21、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22、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

23、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

24、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

25、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二、判断题。

1、下级纪委至少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半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错)。

2、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对)。

3、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错)。

4、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对)。

5、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5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错)。

7、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

8、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面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错)。

9、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

10、党内监督必须把法律挺在前面。(错)。

11、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对)。

12、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对)。

13、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对)。

14、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查处。(错)。

15、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

16、约谈被反映人,不能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错)。

17、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对)。

18、在党的会议上可以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对)。

19、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立即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错)。

20、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

三、单选题。

1、接到对干部___a____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

a.一般性b.严重性c.特殊性d.经常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b)。

a.重大事项b.个人重要事项。

c.重要情况d.贯彻执行情况。

3、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____a___。

a.点名道姓通报曝光b.适当提醒诫勉谈话。

c.党内警告警示谈话d.点名道姓内部批评。

4、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____a___,再_______。

a.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b.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c.函询问责,让领导干部讲清楚;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d.函询问责,让领导干部讲清楚;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d、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

5、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__b_____,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了_______。

c.纯洁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d.先进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6、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c)。

a.工作部门b.常设机构c.专责机关d.专门机关。

7、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a)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a.每半年b.每年c.每届d.每两年。

8、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a)。

a.监督b.纪律c.法律d.法规。

9、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___b____特别是_______。

a.党的领导机关;主要领导干部b.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主要领导干部。

c.党的全体干部;高级干部d.全体党员;党的领导干部。

10、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___d____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a.每月b.每三个月c.每半年d.每年。

11、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__d_____,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_______,并及时向党中央汇报。

a.政治纪律;适当抵制。

b.政治规矩;坚决抵制。

c.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适当提醒。

d.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抵制。

12、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___c____责任,_______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a.主体;纪委书记b.间接;书记。

c.主体;书记d.间接;纪委书记。

13、____a___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a.巡视b.考试c.走访d.管理。

14、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__c_____;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_______,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a.提醒谈话;批评谈话b.诫勉谈话;批评谈话。

c.提醒谈话;诫勉谈话d.批评谈话;诫勉谈话。

15、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___a____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_______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a.直接;每半年b.直接;每年。

c.间接;每年 d.间接;每半年。

16、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___c____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a.派出机关。

b.被监督单位党组织。

c.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

d派出机关和监督单位党组织。

a.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b.“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c.任人唯亲。

18、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___c____反馈办理情况。

a.半年内b.一年内c.3个月内。

19、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___b____放在首位。

党章。

b.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0、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____a___。

a.上级纪委报告。

b.上级党委报告。

c.同级党委报告。

四、多选题。

1、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___abcd____。

a.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

b.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c.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

d.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

e.在关键时候是否服从领导安排。

2、述责述廉重点是___abcd____。

a.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b.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c.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d.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e.执行群众路线的情况。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_abc。

a.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

b.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

d.干部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有选择的上报有关部门,保证个人隐私。

4、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____ab___和_______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a.政治纪律 b.政治规矩 c.权威 d.社会声誉。

5、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___abcd____。

a.加强自身建设。

b.健全内控机制。

c.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d.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6、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的监督职责有___acd____。

7、党员应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的监督义务有____abcd___。

a.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8、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___abcd____。

a.长期共存b.互相监督c.肝胆相照。

d.荣辱与共e.互帮互助。

9、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____ab___。

a.条条要整改b.件件有着落。

c.事事都查明d.人人能说清。

10、党委(党组)履行以下哪些监督职责____abcd___。

a.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b.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d.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11、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指___abcd____。

a.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b.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c.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d.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e.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挺纪在前。

12、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__bc_____等规定处理。

a.总则。

b.整改和保障。

c.党委(党组)的监督。

d.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e.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f.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14、党内监督重点对象是:(abc)。

15、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abc)在全党有效执行,

a.党章b.党规c.党纪d.法纪。

16、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___cd____等相关权利。

a.检举权b.控告权c.申辩权。

d.申诉权e.人身自由权f.财产权。

17、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的____ac___,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a.知情权b.选举权c.监督权d.质询权。

18、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__abcd_____,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a.政治意识b.大局意识c.核心意识。

d.看齐意识e.纪律意识。

19、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___abcd____,原则情况。

20、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___ab____。

a.条条要整改b.件件有着落c.条条要上报。

21、党组织应当__ab_____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

a.如实记录b.集中管理c.及时上报。

22、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___abcd____。

a.有权必有责b.有责要担当。

c.用权受监督d.失责必追究。

23、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___abc____,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a.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b.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c.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d.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

24、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__abcd_____的党内监督体系。

a.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b.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

c.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d.党员民主监督。

25、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___abcd____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

a.同级人大b.政府。

c.监察机关d.司法机关。

26、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社会监督认真对待、自觉接受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___ab____,虚心接受群众批评。

a.党务公开b.拓宽监督渠道c.政务公开。

27、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__abcd_____。

a.长期共存b.互相监督。

c.肝胆相照d.荣辱与共e.互惠共赢。

28、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__abc_____,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a.党内监督b.社会监督。

c.群众监督d.舆论监督。

29、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__abcd_____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a.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b.违规干预工程建设。

c.违规干预执纪执法d.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30、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___ac____报告。

a.派出机关b.上级组织c.被监督单位党组织。

五、问答题。

1、党内监督的任务是什么?

答: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2、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3、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履行那些监督职责?

(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党员应当履行那些监督义务?

答:(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5、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二

纪委书记作为监督党员的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只有自己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才能更好的掌握执纪尺度,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先量己后量人。其次把自己摆进去做,将学习贯彻《条例》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做人做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发挥带头作用,做学习贯彻的表率,引导其他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结合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和医德医风建设,杜绝不正之风。

“勤政从一言一行做起,廉政从一分一厘拒之”。作为领导干部,正人先正己,树立“守纪”标杆,严以律己修身,树立勤俭家风,不用权谋私,不侵害群众利益,当严以用权、廉洁从政的表率,真正担负起执纪责任,自觉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作为基层纪委,应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以《条例》为指南,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从严执纪,查处问题不手软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特别是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形成强大威慑力,真正把反腐败的长效机制落实到每个角落。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把纪律挺在前,强化监察力度,确保党规党纪内化于心,遵纪执纪外化于行。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百木成林,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通过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实质,每位党员都应以《条例》为坐标,严格要求自己,坚定信念,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高压线”,以点及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在全党形成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为建设一个强大、团结的党努力。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三

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在2003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来的。试行条例施行以来,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是这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一方面,试行条例中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需要继续坚持的,新《条例》都予以了继承和发展。比如,关于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的规定,与试行条例基本一致;监督的主要内容中有关遵守党章党规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的要求,试行条例中也有类似要求;将6类主体整合归纳为4类,分别明确其监督职责,是对试行条例相关规定的丰富和发展;有关具体监督措施的规定,有的来源于试行条例的成熟做法,有的结合新情况进行了深化。另一方面,新修订的《条例》着力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反映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新经验新做法,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新观点新举措,体现了时代性、创新性。

这次修订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一是在体例上改变了试行条例监督主体与监督制度分别规定的做法,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以监督责任为主轴,针对不同主体,明确监督职责,规定具体制度,以实现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措施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同时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盯住一把手。明确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要求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四是在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的划分上,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充分体现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责作出规定等。五是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系统地总结十八大以来在党内监督方面的有效实践和成功经验,提炼管用的实招,上升为制度规定。六是在监督方式方法上,强调加强党组织的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七是在监督成果的运用上,强调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以倒逼更好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倒逼监督发现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总的来看,修订后的《条例》,较好解决了试行条例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清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做到了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有利于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新修订的《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突出的特点?

新修订的《条例》共8章、47条、6600余字。内容分为三大板块:

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重点是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监督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分别对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了规定。第二章是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试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该章中主要规定了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以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监督职责。针对党的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违纪问题,明确提出中央委员会成员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纪等问题,必须坚决抵制并及时报告,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第三章是党委(党组)的监督,是整个《条例》的重点,围绕落实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巡视监督、严肃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重要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干预记录等方面明确监督职责和措施。明确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责,强化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第四章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围绕维护党章党规、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派驻监督、早发现早报告、受理信访举报、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约谈函询、执纪审查、通报曝光等方面提出监督职责和制度。强调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第五章是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主要就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等作出规定。强调党员应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第六章是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主要对党内监督与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社会监督及舆论监督等的关系作出规定。强调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其他监督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对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调衔接作出程序性规定。第七章是整改和保障,分别就分类处置、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监督者和监督对象的权利保障等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不履行责任的严肃问责。第八章是附则,主要包括授权规定、解释机关、施行日期等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突出尊崇党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也是开展党内监督的根本依据。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18处提到“监督”,对坚持民主集中制、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等提出原则要求。《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相关要求细化具体化,突出强调党内监督的政治性,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强化监督,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

第二,突出“两个围绕”,强化担当精神。“两个围绕”,即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目前,党内监督存在的各种问题同监督责任没有落实有很大关系。《条例》坚持权责对等,以监督责任为主轴,依据党章对党的工作主体的划分,明确了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4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规定了党的工作部门监督职责。同时,对监督发现问题和线索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着力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这些规定构成了党内监督的严密体系,既有实体内容,又有监督保障,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扛起主体责任,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第三,突出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按照从严的要求,把民主集中制真正严格起来、执行下去。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条例》通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总体要求,既强调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首先来自于党的组织,要正确集中,强化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自上而下的监督责任;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民主监督作用,实现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第四,突出关键少数,重点盯住一把手。这是由领导干部所处的位置决定的。“关键少数”在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他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将会对所在地方或部门产生良好引领带动作用。反过来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对党造成的损害更大,影响更为恶劣。《条例》明确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要求“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五,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务实管用。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提炼有效做法,提出具体招数,增强可操作性。

3.《条例》专辟一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如何理解作出这样的规定?

《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试行条例的突破,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于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是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党章第三章专门对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等党的中央组织的职权作出规定,明确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列专章,全面规定了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以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监督职责,这是对党章要求的具体化和细化。

第二,加强党的中央组织监督,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自上而下监督的必然要求。***总书记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在党内监督中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切实把握好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的关系,实现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高度统一,始终做到“四个服从”,特别是全党服从中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来自于各级党组织,主要体现为自上而下的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就要从党的中央组织做起。《条例》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党的中央组织带头履行监督职责,这是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监督,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加强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方面作了许多探索。比如,中央政治局及时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中央政治局带头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并听取全党落实情况汇报;听取中央巡视组每轮巡视情况汇报,等等。这些都是党中央强化党内监督的新举措,取得了很好效果,《条例》关于党的中央组织监督的相关规定正是在总结这些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第三,加强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对全党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的中央组织在领导监督、开展监督的同时,本身也要接受监督,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首先要做到。对此,《条例》分别对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自身监督职责作出了规定。从近年来查处的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可以看出,破坏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不力的问题突出,严重损害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重损害中央权威,教训极其深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力越大、影响越大,越要自警自律,越要自觉接受监督。

《条例》第十四条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自我监督作出规定,其中要求“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责任担当,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少数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求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十八届三中全会还就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修订印发的《廉洁自律准则》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上海、广东等地推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能够发挥引领示范和标杆榜样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自身做起,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始,在方方面面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赢得了党心民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之所以能取得实效,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中央领导同志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发挥了巨大带动作用。

《条例》的该项规定,是对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新经验的总结和固化,回应了社会关切,也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在监督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起到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

5.《条例》规定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应当从哪些方面抓好落实?

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必须严格贯彻《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着力突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民主生活会应定期召开,遇到重要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就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重在解决突出问题。要以整风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让每个党员、干部都在思想和灵魂上受到触动,真正解决问题。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巡视、党组织日常管理监督等发现的问题,以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和领导班子实际,找准突出问题,确定主题。有了群众反映,接到揭发检举,经查核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就要让犯错误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大家批评帮助,共同敲响警钟。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组织约谈函询提出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批评。对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班子成员,必须严肃纪律,从重处分。三是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开好民主生活会,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这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搞好党内监督的关键。每个领导成员都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顾虑,真正做到触及思想和灵魂。无论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主要领导要带头做到既诚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又满腔热情欢迎批评包括尖锐批评,不能“马列主义手电筒”只照别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做出表率示范。四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抓整改要动真碰硬,不达目的不罢休。无论班子整改还是个人整改,都要严明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兑现承诺。五是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是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要坚持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水平。有关负责同志要按规定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

党章规定,“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是党员的权利。《条例》贯彻党章要求,将党员民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党员应当“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在赋予党员该项监督权利的同时,《条例》也从制度设计上完善了保障措施,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

此外,党章和其他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也都就如何保障党员权利作出了规定。党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严禁对揭发、检举人和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特别是《党纪处分条例》将打击报复揭发、检举人的行为定性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并且规定对该类行为要按照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从重或加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等法规中也都规定了相关保障措施。

综合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们党一贯是支持、鼓励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也对避免党员因行使揭发、检举权利而被打击报复作出了详尽的考虑和制度安排,努力为党员行使相关权利创造良好环境。

纪律检查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干的就是“打铁”的活,自身更要过硬。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率先在全国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对纪检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摸底排查,带头对自建培训中心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纪检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巡视组、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组织管理;严明审查、巡视、保密纪律,要求干部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强调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坚决杜绝泄露工作秘密、擅自处理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室主任、处长未经授权不准与联系地区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在系统机关内设立纪检干部监督机构,从严管理监督,坚决清理门户,回应党内外关于“谁来监督纪委”问题的关切。截至2016年8月,中央纪委机关查处魏健、曹立新等严重违纪违法纪检干部14人,全国纪检机关共处分纪检干部6795人。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是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更要受到严格的监督,条例第三十四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各级纪检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刀刃向内,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一是持续转变作风,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动广大纪检干部磨炼党性心性,提高政治觉悟,着力改变不敢担当、能力不足、作风漂浮虚躁等问题,做到无须扬鞭自奋蹄;发扬严细深实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摸清吃透情况,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二是强化自我监督,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纪检干部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审查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完善请示报告、回避等制度,把执纪审查这个纪检机关最重要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研究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党章和***总书记关于监督执纪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以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为主线,认真查找关节点和风险点,严密流程制约,强化监督制衡,规范权力运行。

四是推进公开透明,继续办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坚持开门搞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去除神秘化,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对相关渠道反映的纪检干部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不护短、不遮丑,确保纪检机关的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四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10题)。

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共8章47条。()。

a.对b.错。

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a.对b.错。

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

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a.对b.错。

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

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

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a.对b.错。

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

a.对b.错。

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a.对b.错。

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查。

找分析,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

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

的地方和部门及时报告原因并认真整改。()。

a.对b.错。

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

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

a.对b.错。

9、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

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a.对b.错。

10、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

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

关处理。()。

a.对b.错。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

1、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

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a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

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

b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职能监督,党的工作部门专责监。

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

c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日常监。

督,党的基层组织职能监督。

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

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

a提倡署真实姓名。

b提倡通过网络。

c提倡通过匿名方式。

当在党内________,主动接受监督。()。

a全面公开。

b一定范围公开。

c选择性公开。

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

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a派出机关对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

b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

c派驻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党委负责。

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a自主权和知情权。

b知情权和监督权。

c监督权和举报权。

_________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

a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党员干部。

b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c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

向_________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a下级党组织。

b下级党组织和党员。

c各级党组织。

9、严把干部选拔任用________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

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a“党风廉洁意见回复”

b“党风廉洁档案”

c“干部人事档案”

10、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

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a可以直接。

b经党委会同意可以。

c不可以直接。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0题)。

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___________________。()。

a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

b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c权责分明、按权履职。

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

出出汗”成为常态,_________。()。

a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b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c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

a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b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c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

d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e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

f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___________。()。

a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

b执行党的决议。

c公道正派选人用人。

d责任担当、廉洁自律。

e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提出。

整改措施。

接受组织监督。()。

a群众反映。

b巡视反馈。

c组织约谈函询。

况。()。

a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b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c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

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__________等行为。()。

a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b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c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d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e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光。()。

a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b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

c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

d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向党中央报告。()。

a违反党章。

b破坏党的纪律。

c危害党的团结统一。

d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10、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

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

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

下__________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

a自我廉洁。

b自我净化。

c自我完善。

d自我革新。

e自我提高。

四、问答题(每题10分,共3题)。

1、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党员的监督义务有哪些?

3、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

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的监。

督职责都有哪些?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10题)。

1、a。

2、b.正确答案: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3、a。

4、a。

5、a。

6、b.正确答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7、b.正确答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8、a。

9、a。

10、a。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

1、b。

2、a。

3、a。

4、b。

5、b。

6、b。

7、b。

8、b。

9、a。

10、a。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0题)。

1、ab。

2、abc。

3、abcdef。

4、abcde。

5、abc。

6、abc。

7、abcde。

8、abcd。

9、abc。

10、bcde。

四、问答题(每题10分,共3题)。

1、(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2、(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五

1、《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

2、《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3、《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5、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6、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7、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8、《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9、《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需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事项有(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

10、《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11、《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2、《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询问提出的形式是(口头或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

13、《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常委。

14、《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重要事项的原则是(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15、《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17、《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18、《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下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要求,上级党组织应当(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确定或责令重新召开)。

19、《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各级党组织对署真实名检举的党员,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20、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目的和意义是答(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符合《党内监督条例》关于监督保障规定的有(abcd)。

a.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b.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

c.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d.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党内监督条例》中首次赋予(b)监督的法规保障地位。

a.各人民群众团体的监督b.舆论监督。

c.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d.人民政协的监督。

3、《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abcd)的情况。

a.推荐b.考察c.酝酿d.讨论决定。

4、《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d)提出。

a.以书面形式提出,无需陈述理由。

b.以口头形式提出。

c.以口头形式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

d.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

5、《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诫勉谈话由(abc)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a.党委(党组)b.纪委c.党委组织部门d.党委宣传部门。

6、下列叙述中,符合《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的规定有(cd)。

c.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d.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7、《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abcd)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a.中央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b.中央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

c.地方各级党委、纪委的领导班子成员。

8、下列选项中,符合《党内监督条例》对信访处理的有关规定的是(abcd)。

a.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

b.各级党委、纪委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c.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d.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9、《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建立巡视制度的党委级别是(bcd)。

a.县b.直辖市c.省d.中央。

10、(b)首次规定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责任。

c.《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1、下列选项中,符合《党内监督条例》对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有关规定的是(abc)。

a.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

b.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c.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d.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可以自行处理,无需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12、下列选项中,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有(acd)。

a.省级党员领导干部b.乡级党员领导干部。

c.县级党员领导干部d.(地)市级党员领导干部。

13、下列选项中,符合《党内监督条例》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职责规定的有(abcd)。

c.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14、下列选项中,符合《党内监督条例》关于询问和质询规定的有(ab)。

a.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b.质询人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纠缠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c.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

d.询问人在对有关部门所作的说明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对同一问题提出质询。有关部门可以作出口头解释或答复。

15、下列选项中,符合《党内监督条例》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规定的有(abc)。

a.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b.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

c.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

d.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可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予理睬。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六

中共中央在20xx年12月31日,以中发[20xx]17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发[20xx]18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文件印发到各省、自治区,要求贯彻执行。今年2月,党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就我通过媒体介绍、阅读报刊、自学条例等形式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

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具有深远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治国必先治党,党能否治好,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学习“两个条例”的一些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三、对于更好地贯彻执行两个《条例》,我提出了以下建议:

“日思”,就是号召和提倡领导干部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即每天要抽出一定时间,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党政纪条规,从衣食住行等日常工作、生活入手,回想一天的行为,对一天来的情况进行反思:是不是进了不该进的地方?参加了不该参加的邀请和宴席?做了哪些不该做的事情?收了哪些不该收的东西?有没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行为?有没有不良思想趋使下的不良作风。每位科级干部要做好廉政日记,把一天来的廉政情况记录下来进行认真反思。

“月省”,就是要求所有科级干部在每月月底回顾一个月来的自身廉洁和廉政工作情况。要对一个月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进行小结:本月内读了多少提高政治思想修养的书?写了多少心得体会?有哪些好的做法?还存在哪些不足?有什么不检点的行为?要对自己不廉洁的行为进行反省,敢于揭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注意了解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全国各地的廉政动态,浏览网站登录的重大典型案件,从中汲取教训,写出体会。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通过各种途径的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把握好自己不犯错误,树立起“慎欲、慎权、慎独、慎微”的良好风范,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以上是我的一些学习体会,请各位朋友批评指正。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七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已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体现了我们党通过自身力量发现和解决党内矛盾、纠正自身失误和问题的勇气与决心.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已成为全党的共识.党内监督工作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预防腐败的关键措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抓住工作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力求实际效果.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重点环节,在制定和落实有关监督制度上下功夫、想办法,走通过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约束的党内监督之路.结合贯彻今年中央、省、市纪委三级会议精神,今年,我们将出台和重申有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尽快成立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完善行政效能投诉的有关办法规定,并制定有关加强软环境建设的制度规定;要重申和完善严格控制公款外出考察学习、严禁公款相互宴请和收送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加强财务管理、深化廉政教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同时要加强对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搭车旅游、隐瞒不报或少报个人重大生活事项、违规报销费用等行为,切实将有关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要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与加强权力制约、办事公开等结合起来,由单一监督向多层面、多形式的监督推进,走综合监督之路.在日常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加强对三个层面干部的监督.一是加强对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监督,尤其要把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要通过实行廉政承诺制度,增强自律意识;通过定期进行廉政谈话,使其警钟长鸣;通过廉政述职,让党员干部始终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及时进行重大生活事项申报,加强对干部的动态管理;通过建立核算中心,实行会计委派,防止“一把手”在财政资金支配上的违规行为;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堵塞漏洞;通过定期的经济责任审计,防患于未然.要特别注意加强对掌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出现违纪行为从严查处.二是对一般党员干部要加强教育,整顿作风,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日常工作的跟踪考核;要强化效能督查,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三是对村(居)、企业基层的党员干部要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认真落实“三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形式、细化内容;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医院、学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都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给群众一个明白;要广泛实行民主述评制度,接受群众代表和党员的评议,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八

今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通过参加市纪委举办的《条例》专题讲座和工委组织的市直机关两个《条例》培训班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有了一定的认识,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谈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两个《条例》的实施,是我党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利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加强纪律建设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员的自觉性和组织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党的历史看,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三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落实“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应必须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学习两个《条例》的一些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深刻的体会到,两个《条例》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结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直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作为一名机关党务工作者,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在抓好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贯彻的同时,注重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坚持从严治党,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与正面倡导,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要求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准则》与《条例》的修订,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习《准则》与《条例》的重要意义。

历史的经验告诫我们,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取得的政权也不可能保持稳定,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的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自觉学习《准则》《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学习好《准则》与《条例》,是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自觉认真学习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纪律和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牢记“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就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准则》与《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财政事业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财政干部。

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九

2016年伊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按照中央要求,中央纪委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标志着我们党在党内监督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彰显了我们党敢于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政治勇气。

我们党之所以一直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就在于通过党内监督不断自我完善和自我净化,不断增强肌体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着眼党内监督的突出问题,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出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

古语有云:“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这句话告诉我们,外因造成的伤害,很容易被发现;内因导致的病患,却不容易被察觉。对于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犹如党的肌体免疫系统,具有纠错正偏、预防惩戒、约束制衡、指引促进等功能,形成强大的免疫力,使党的肌体远离疾病、保持健康。长期以来,党内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内部监督乏力,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特别是对高级干部的监督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在不少地方和部门,党内监督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成了一句口号;等等。党内监督缺位的种种现象,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党的肌体健康造成极大伤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这些新理论新实践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大力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规范。修订出台这一重要文件,是总结历史经验、破解现实问题、加强党的领导所采取的战略举措。

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世界上一些大党老党丧权亡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制约,特别是党内监督缺位。我们党90多年来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就是因为始终重视加强自我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解决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重招实招频出,巡视“利剑”显威力,派驻“探头”全覆盖,问责“警钟”常鸣起,形成强大震慑,取得明显成效。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表明,我们党必须强化自我监督,才能增强生机活力,永远走在时代前列。

破解党内问题的迫切需要。事业总是在破解问题中不断发展的。一段时间以来,党内出现一些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比如,少数地方和单位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了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的倾向,一些党组织涣散无力、纪律松弛,一些党员作风不严不实、顶风违纪时有发生,个别党员违反党章、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等等。只有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制约,才能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转起来,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巩固领导核心的有力保障。“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当前,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挑战前所未有、风险无处不在。只有大力加强党内监督,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才能肩负起时代和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十

去年年底,中央印发了17号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18号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年2月17、18日向全社会公布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重要的条例,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两个条例的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对保障党的权益,保障党的先进性。这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设施,他的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这两个条例的共同点就体现了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贯穿了依据制度和党内发挥治党和建党的机制,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这两个条例各有侧重,各有特点,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先的监督,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他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所以,党内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纪、政纪和国防互相结合起来。下面,我主要对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特点谈一点自己的学习体会,供大家在学习当中参考,有不对的地方大家批评指正。

我们大家都知道,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的文件,这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例。制定这个条例首先一点是从全局来讲,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果。因为xx大规定,要把我们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这就反映了制度建设在我们党的建设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就是无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还是作风建设都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和制约。所以小平同志讲过,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把制度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的非常重要的特点。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对制度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把党的制度建设同其他统一起来,保证其他各个方面的建设能够顺利的进行。所以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定,贯彻,这是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是制度建设的一个新的成果。他对于我们全面来建设党,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保证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按照一定的规章和程序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要依法治党,党的建设和国家的政权建设是有区别的。党是一个自觉的组织。我们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党员的自觉。只有这种自觉,我们才能更好的来贯彻实施我们制定的制度,如果没有这种自觉性,制度制定最多实施起来也很困难。所以,我认为应该把自觉性,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的约束以及监督机制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把党建设好。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从目前情况来看,在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是很严峻的。党内外群众的反映是强烈的,党内的不正之风,腐败的案件。在所处分的干部当中,高中级干部受处分的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党员,尽管腐败分子是极少数,但是危害很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犯罪数量明显增加。从党的当前来看,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蔓延的原因当中,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利,纪律松弛是重要的原因。所以说,预防腐败的自身,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多年来党内外出现党内监督规范性的问题,所以文件的出台,这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需要,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过程不是一个新的问题,从国际共产主义当中,列宁就非常重视党内监督问题,而且有许多好的思想,设计了好的方案。从我们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小平同志在1956年八大修改党章报告时候指出,鉴于我们是执政党,党员干部沾有官僚习气,不利于实际和群众的思想增加了,要求加强思想教育的同志,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一要靠思想教育,二要搞好国家有关制度,三是对党组织和党员严格监督。1957年小平同志专门写了文章,共产党要接受监督。

毛主席讲过有套章程就是为了监督。因为监督是要在制度的范围里进行,不是任意的监督。小平同志讲要接受三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党的监督,二是群众监督,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还要有三怕:一要怕党,二要怕群众,三是怕民主党派总要好一点。现在我们有一些干部最怕的不怕,不该怕的很怕。小平同志讲要接受监督,要遵守党内的规矩,这方面要有所顾忌,党要怕群众,要怕民主党派。这就是说,不能胆大妄为。我们现在有些恰恰在这些问题上不怕,有些干部也不怕党的约束,不怕群众,更不怕民主党派。比如我们有些领导和干部非常怕群众反映问题,群众的信访和上访非常怕,怕群众监督。所以这个问题也是毛主席讲,哪有共产党怕群众。

小平同曾提出,一是对领导的监督有来自上面的,来自下面的,来自群众和党小组。二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要专门建立负责监督的很重要的机关。在这些这一方面,小平同志做了很多的论述,和也做了大量的论述,这些都是是理论上的准备。我们到正式出台条例,正如中央所说的,运作起草的过程大致20xx年,这个过程大致是这样,1990年3月,做出中共中央加强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决定,提出要制定监督条例。建议全国人大会议定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工作法,国务院要制定行政监督法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要会同中央组织部议定党内监督条例。根据这样一个决定,1990年3月,中纪委和中央组织部第一次组织党内监督的起草小组,在调查研究的机制上形成一个初稿,后来由于各种考虑,起草工作靠一段落。到了1994年的9月,十四届四中全会做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的决定,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中纪委再次同中央组织部建立起草小组,到1996年初开始,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这个工作又停了一段。

说到这里,有些同志会提出来,为什么条例起草工作两起两落,经过十多年,难度到底在哪里。我想引用一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的一个提法,答记者问里讲了三条,一是我们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内监督问题的认识和实践需要一个探索过程。二是我们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特别是监督意识的培养也要有一个过程。三是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内腐败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如何加以扼制,认识和探索也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在党的监督条例当中要处理好这种机制和体制的转换,党的执政方式的改变和政府职能转变条例里都要逐一回答。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苍促的回答这些问题,可能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这是非常适用的问题。经过xx大,特别是xx大各个方面的准备,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和全党进行大规模的学习,特别是党的建设的新的进展,党的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很大的进展,我们研究党如何来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深化党的执政规律,社会发展和社会实践的规律,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还需要探索,但是已经有了许多进展。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党的监督条例,条件已经逐步成熟。

xx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文件当中提出要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xx大又进一步强调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我们党历史上,对一部党内的法规,中央三个决定当中都讲了这个问题,这也是少有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十四届四中全会和xx届六中全会都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中央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说明了制定这样一个条例的紧迫性。

在这个一个形势下20xx年1月,中纪委牵头,会同中组部,办公厅,党校的有关同志,第三次成立了条例的起草小组。锦涛同志多次听取汇报,对起草工作讲了很多重大的意见。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具体指导起草工作。条例在起草当中,特别处理好创新和发展的关系。积累了前两次的成果,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来,通过多种形势,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经过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于去年底在中央文件正式颁布实施。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十一

《条例》明确提出了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条例》还确立了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即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条例》特别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条例》提出的这些重要原则和规定,反映了我们党对党内监督问题认识的深化。

《条例》明确了党内监督的任务,即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这些任务主要是根据当前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关于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条例》从8个方面(即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等内容沿用了《条例(试行)》的规定,其他内容则体现了党的以来的新探索。比如,着眼于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条例》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着眼于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条例》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条例》特别强调: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条例》吸收了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全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了规定。

关于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等等。《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一个重大创新和突出亮点,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关于党委(党组)的监督,《条例》提出:“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并具体规定了4项监督职责:一是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三是对党委会委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四是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这是党内法规第一次明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全面履行党内监督各项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转2版)(上接1版)《条例》还首次明确了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把“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为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条例》的又一个突出亮点,是对党内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的重要创新。

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规定了3项具体任务: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二是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三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在这3项任务中,多项措施都是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新措施。这些新措施既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又将压力传导给下级纪委,督促下级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所以,《条例》专门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其要点有四:一是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主体在执纪执法上的协调配合。三是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关键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

第一,各级党委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党内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分析近些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及时拉一把,一些干部也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党组织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全党同志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第二,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要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也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出现问题要及时了解处置,不能都等着党委、纪委去处理。只要把上上下下、条条块块都抓起来,就能织密党内监督之网。

第三,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容推卸的义务,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在党的会议上,党员要勇于对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提出意见,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负责地向党反映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各级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要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监督和支持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十二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任进教授今晚接受观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xx年12月31日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来,该条例已经实施12多年,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内监督,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党的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提供了重要遵循。

另外,党的重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惯例,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五中中央提出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六中全会讨论党建问题比较合适,”任进教授表示,在六中全会讨论《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全面从严治党符合逻辑的展开。

党内监督的主体和对象都是谁?

任进教授向观海解局记者表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各级党委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对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监督的重点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任进教授称,党内监督主要是监督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宪法、法律的遵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选人用人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以及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党内监督主要形式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和舆论监督等。

其中巡视是近年来采用较多的方式,是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制度。

《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有何区别?

任进教授表示,即将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与《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刚刚实施的《问责条例》,都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体现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重要成果,都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未来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全面规范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将明确了此处的监督是党内监督,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外部监督相适应。

同时,《党内监督条例》与《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相衔接。任进教授说,衔接之后,将形成完整的党内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不仅将坚持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权责一致等原则,也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和正确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要求。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十三

20xx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xx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20xx年10月27日起实行。下文是关于20xx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心得体会。

仅供参考!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坚持从严治党,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与正面倡导,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要求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准则》与《条例》的修订,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习《准则》与《条例》的重要意义。

历史的经验告诫我们,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取得的政权也不可能保持稳定,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的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自觉学习《准则》《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学习好《准则》与《条例》,是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自觉认真学习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纪律和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牢记“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就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准则》与《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财政事业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财政干部。

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今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通过参加市纪委举办的《条例》专题讲座和工委组织的市直机关两个《条例》培训班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有了一定的认识,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谈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两个《条例》的实施,是我党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利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加强纪律建设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员的自觉性和组织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党的历史看,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三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落实“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应必须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学习两个《条例》的一些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深刻的体会到,两个《条例》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结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直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作为一名机关党务工作者,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在抓好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贯彻的同时,注重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体会(模板14篇)篇十四

一是强落实,贯彻到底。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稳定性,基层党组织应认真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一系列组织生活制度,把制度落实到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履行基层党组织职责,把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把中心任务中的难点问题作为基层党建的嵌入点、融入点,形成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的合力。

二是强素质、责任到心。对党务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一定要有主人翁精神,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坚持,始终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以严谨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在实践中磨练意志、提高能力、积累经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是强职能,督促到位。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参与党内学习,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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