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通过文字表达对其内容和作者观点的理解和感悟。下面是一些有趣的读后感范文,让我们以轻松的方式领略书籍的魅力。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一
两年前,我想稍微认真一点地训练自己写作。当时我自以为有一条独到的见解:很多同龄人和我一样,读着关于约翰彼得玛丽的故事长大,伦敦巴黎纽约似乎比中国的大部分地方更让他们感到亲切。对于这些读者,与其给他们一些发生在中国的现实主义的故事,还不如刻意去编造一些全然发生在异邦的与中国毫无关系的故事。因为这样的想法,两年来我写了一些这样的异邦故事。这些故事对我来说不算太难,我在国外生活已经有几年了。
与此同时,在个人生活上我遇到了困难。在上海度过的童年和少年,我发生和目睹的私人生活,似乎在当时只是被经历了,而在多年后,情节不断重放,不断被审视,越来越迫切地需要已经成年的我去为过去的经历提供解释。当时我难以理解的长辈,很多都故去了,我却仍然在心中不断面对他们,无法与之和解。我发现我难以解释大部分私人生活,尤其是全然用沪语沟通沪语思维的家庭生活。“爱”“恨”这样的大词似乎更适合出现在波澜壮阔的俄国小说里,上海人使用更暧昧的“欢喜”或者“厌弃”。是非善恶的问题是狄更斯和霍桑的专项,可是家庭生活中我经历到的道德账本远比这些要糊涂纠缠得多。除了这些感情上或者道德上的暧昧,更可怕的是,当我回忆起在上海的十几年生活,大段大段的往事中我甚至找不到感情或者道德本身,不是“坏感情”、“坏道德”,而是“无感情”、“无道德”,一片空白。人们说着话,你以为他们有什么目的而说这些话,可是他们戛然而止——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他们只是突然站起来了。
当我把写作的容易和私人生活的困难联系在一起思考,我意识到写作对于我之所以还不够困难,是因为我归根结底不相信作品能折回过来影响到我的私人生活。反过来说,如果文学作品负担着对生活做阐释的重任,我的确还没有读到这样能阐释我的私人生活的作品。许多小说和诗歌让我感动,可我从没有在其中找到我的父亲母亲。语言的不同——文本是用普通话读写(甚至是下意识中的英语转译),而私生活大部分是用沪语沟通——固然是两者之间难以交流的困难之一,可是我隐隐觉得,这中间还存在更深更不可逾越的困难。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二
红轻点,莫匆见,血堪燃得千山间。血欲红,吾非见,清透若比血无颜。
她,矗立在山之巅,盘虬卧龙般的枝干给你一种苍劲的感觉。点点红梅如一瞬间喷洒的血珠,斑斑点点的落在枝干上,无力而又令人肃然起敬。此刻要是再来点雪,那便是最好不过的了。那情景似乎容易让人想到昭君出塞时凄凄苍苍的景象。与世间万物一比,似乎都显得俗了。
半月拢,伊如鹊,犹抱琵琶半遮面。问它绽,怕它谢,何时可得娇容颜?
枝头待绽的花蕾,如同月夜下摇曳的红烛,欢快的跳跃却难以捉摸。那从上到下的过度红,沉淀的如此清纯。纯的让人不敢触碰,生怕那浓郁的红被我给搅乱了。细细的凝望,你会发现她不只有“犹抱琵琶半面羞”的柔情,她还有“大江东去浪淘沙”的刚强,总而言之,仅凭几个华丽的词句是无法概括她的全部的。我认为,“铁汉柔情”这四字已是对她最好的概括了吧!
满面笑,如春风,笑里何见冬之痕。朝如红,夕如梦,醉回红衣千如重。
绽放的一株红梅,如梦般迷幻,又如现实般真实。在光下剔透的花瓣,没有一丁点儿杂质,就像一颗钻石般珍贵。她总是让人想到那个从天而降的红衣女子,衣袂翩翩,风吹起腰间的丝带,在空中划过一条条过眼如影的美。而此时的梅,用“醉红颜”这个词来形容也就一点儿也不为过了吧!
过眼烟云,浮光华影,千回百转,物境人迁,环顾四周,只留下一个最真实的她,一个最真实的我。
愿时间停止,我倚你身旁,漫天飞花,洗净我的尘俗,带来铅华。
这就是梅之魂!
瞧,那一树盛开的红梅!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三
这几天读金宇澄的《繁花》,读了整整两天,说这部小说是2013的年度长篇,又是海派文学的标志。
读完最后一行,时近黄昏,心境也像窗外的天色一样黯然,还有几分难以把握的茫然。
《繁花》在叙事语言上的尝试确实令人心悦诚服。首先,小说用上海话来写,作者坦白出版时将稿子逐字逐句通了多遍,为了让北方人也能懂。沪语写作是骨子里的,真是写出了上海人的某种思维或者心理,不懂上海话的北方人也许能看懂,但不一定能体会其中之妙。其次,《繁花》通篇都是短句子,但是很耐读、有韵味;写法上只写人物如何说、如何做。作者说他感兴趣的是,“当下的小说形态,与旧文本之间的夹层,会是什么。”我想说的是那份黯然和茫然。
《繁花》里有三个核心人物,都是男的,阿宝、沪生和小毛。阿宝爷爷曾是大资本家,阿宝爸爸少爷出身参加革命做地下党,不过那个年代资本家和地下党都不会有好日子过;沪生家是军队干部,“文革”中受冲击;小毛家是地地道道的工人,哪个年代都是踏踏实实的底层,没有大起大落。这三个人从小是好朋友,小说由这三个男人牵连出众多的男人和女人,家人、亲戚、朋友、同事、邻居,当然还有时代与社会。小说对这三个男人从懵懂童年一直写到中年老境,故事的时间跨度有半个世纪,从五、六十年代写到九十年代后的当下,但不是连贯写下来,而是分成“过去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两条线索来讲。小说共三十一章,凡单数章节讲述“过去的故事”,凡双数章节讲述“现在的故事”,就这么均衡地交叉隔开。“现在”这部分没有太明显的时间跨度,似乎是一个静止的时空;而“过去”这部分有着清晰的时光流逝,看着这三个少年日渐长大,历经人生的酸甜苦辣,两条线索最后融到一起,是“过去”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现在”。小说读了过半,我开始有了比较明确的感觉:喜欢单数章节,不喜欢双数章节。喜欢与不喜欢的理由是一致的,是人。喜欢单数章里的人,包括他们的故事;不喜欢双数章里的人,当然也因为那些故事。“过去的故事”包括阿婆带阿宝和蓓蒂回乡下老家、蓓蒂和阿婆化鱼遁世的故事;姝华爱书的故事;兰兰和大阿妹的马路游戏故事;小毛和银凤、小毛和春香的故事,等等。这里的女孩儿让人怜爱,这里的少年有情有义。这些故事的背景主要是文革,一个物质贫乏政治残酷的时代,但少男少女们自然有各自的方式,生命的根须从土层中汲取滋养,就算是一棵野草,也有属于它的露水与阳光。即使写到那些伤痛的场景,比如,阿宝家搬到曹阳新村后所用的公用茅厕、阿宝孃孃与离婚丈夫“急吼吼”办事把祖父的床榻弄坍了一个洞,那些伤痛把那个时代的记忆一点一点地复活了,线条与色彩都清晰可辨,读的时候会有一种让你珍惜的感觉。但是,“现在的故事”好像是一个混沌又单调的世界,因为它总是类似的场景,那些没完没了的饭局。饭局上的男人们都是什么什么“总”,康总、陆总、徐总以及宝总,还有台湾人、韩国人、香港小开这样未以“总”冠名但实为“总”的;女人们则是如汪小姐、梅瑞、苏安、玲子、亭子间小阿嫂,风情万种兼具手段谋略。饭局上少不了的是酒和黄段子,男人和女人在一团酒气中将一个个黄段子演绎成活报剧。汪小姐最后怀了怪胎、梅瑞落入自己母亲与情人的陷阱而倾家荡产,她们的结局固然可哀,但未必让人同情,因为她们本也是处心积虑惯于玩弄别人的。所以,从那个有着鲜活记忆的“过去的故事”一步步迈入晦暗无聊的“现在的故事”,读到最后,心境是越来越沉的。
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王安忆写《长恨歌》、陈丹燕写“上海三部曲”,还可以再列上程乃珊、王小鹰、卫慧等一群女作家,开创了某种“上海书写”的格局,而且统领了近二十年之久。希望这格局有所突围,相信是很多人的期待。对于这座城市的精神内涵,王安忆用上海女人的务实与韧性来解读,陈丹燕从欧洲文化和殖民历史来破译,她们都做出了属于自己的阐释。但王安忆和陈丹燕那“革命后代”的“外来户”出身总使得她们看取城市的眼光与这座城市里占人口比例最高的市民阶层有所疏离,从这个角度来说,金宇澄的《繁花》正弥补了这层缺失。《繁花》里市中心的石库门弄堂场景和郊区新村的工房模式写得繁复多彩又扎实有力(手绘地图更增添了趣味)。阿宝、沪生和小毛三个人里最寄深情的是小毛,从小毛为申师太排队领票,到小毛跟师傅学拳,再到小毛与银凤、春香的情缘,直到小毛又凄凉又自得的晚景,读小毛一生里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就像走进一个菜市场,青青的绿叶菜还带着泥巴和露水,鱼盆扑溅的水花泛着腥气,杀鸡宰鸭热气腾腾。这份市井声浪不正是对“上海书写”格局之突围的期待吗?且慢,读到后来,我越来越被一种泔水桶的气味所包围。这么说吧,我的阅读感觉是,那些“过去的故事”散发着各种食材本身新鲜的气味,菠菜的甜、小白菜的爽、豌豆苗的香还有芥菜的鲜,个个不同,是愉悦的;但“现在的故事”散发出的是泔水桶的味道,不能说不浓烈可难闻,桶里的东西也不少可混杂后散发出来的是同一种气味。
人们批评,女性化的“上海书写”过于精致优雅,丝绸的手感,钻石的光亮,还有飘忽而过的香水味道。批评得有理。但是,我们要找的是泔水桶吗?哪些新鲜食材去哪里了?为什么它们没有变成美味菜肴?茫然。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四
当然,经历过风风雨的水花,从不埋怨老天爷对它们不公。它们很坚强,也很勇敢。这不是每一个花都能做到的,可是一片片水花做到了,那该有多痛苦,悲伤呢?对于一片水花来说,并不是这样的。它们会很开心,所做的选择。它们的选择是用坚强,去诠释属于自己的独特人生,用双手推开一条春暖花开的道路。人生就是这样,只有学会坚强才能在以后的道路上坦然。人生之路漫长而艰辛,鲜花和荆棘同在,快乐与痛苦并存,所有的经历无不磨砺着我们的灵魂。在这样的旅途中,我们要学会坚强,要以无所畏惧的勇气去面对一切,这样我们才会收获风风雨雨过后的彩虹。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身处困境时,不要退缩,要以信念为基础,将失败化为动力,让希望之火点燃心中的热情,让生命之花重新开放起来。人生道路上,挫折与失败是难免的,如何正确去面对,是我们的必修课。让我们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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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五
作为女人,这书看得我憋闷。书里每个女人都跟吃了春药似的,只有皮肉和脸面而没有骨头。男人也一样。碰到这样一个肉气腾腾的繁花之地,除了出家就不给人活路了。我看到一半就估摸着总得有人出个家什么的,最后一章果然就出了。
我不反对作者的白描手法,不反对不写心理活动,我赞赏这样的尝试(三颗星留给写作手法)。但不写内心不是没有内心。人说的话做的事情是有内在联系的,人的成长是有心理学规律的,人心是有深度的。人总是有主观能动性,总是有魂的。但在这本书里,女人的内心我一个也找不到,男人的内心除了直男癌,我也没找到。全书就是肉肉肉,肉下写不过三寸,就见一群人皮在那边随波逐流,讲上海话。
这本书写的是尘世,而不是生活。中国人喜欢管生活叫“尘世”,但尘世这个词带有太多形而上的意义。它意味着一个只有语言而没有沉默的世界,一个只有皮肉而没有魂的世界。它不是真实的生活。虽然繁花里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不响”,但其实整本书无处不响,和《知音》差不多热闹。内容也差不多热闹,《因嫉生恨,母女反目为哪般》之类的。这么一本书,至少从旨趣和境界上,我实在看不出好来。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六
这几天读金宇澄的《繁花》,读了整整两天,说这部小说是的年度长篇,又是海派文学的标志。
读完最后一行,时近黄昏,心境也像窗外的天色一样黯然,还有几分难以把握的茫然。
《繁花》在叙事语言上的尝试确实令人心悦诚服。首先,小说用上海话来写,作者坦白出版时将稿子逐字逐句通了多遍,为了让北方人也能懂。沪语写作是骨子里的,真是写出了上海人的某种思维或者心理,不懂上海话的北方人也许能看懂,但不一定能体会其中之妙。其次,《繁花》通篇都是短句子,但是很耐读、有韵味;写法上只写人物如何说、如何做。作者说他感兴趣的是,“当下的小说形态,与旧文本之间的夹层,会是什么。”我想说的是那份黯然和茫然。
《繁花》里有三个核心人物,都是男的,阿宝、沪生和小毛。阿宝爷爷曾是大资本家,阿宝爸爸少爷出身参加革命做地下党,不过那个年代资本家和地下党都不会有好日子过;沪生家是军队干部,“wg”中受冲击;小毛家是地地道道的工人,哪个年代都是踏踏实实的底层,没有大起大落。这三个人从小是好朋友,小说由这三个男人牵连出众多的男人和女人,家人、亲戚、朋友、同事、邻居,当然还有时代与社会。小说对这三个男人从懵懂童年一直写到中年老境,故事的时间跨度有半个世纪,从五、六十年代写到九十年代后的当下,但不是连贯写下来,而是分成“过去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两条线索来讲。小说共三十一章,凡单数章节讲述“过去的故事”,凡双数章节讲述“现在的故事”,就这么均衡地交叉隔开。“现在”这部分没有太明显的时间跨度,似乎是一个静止的时空;而“过去”这部分有着清晰的时光流逝,看着这三个少年日渐长大,历经人生的酸甜苦辣,两条线索最后融到一起,是“过去”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现在”。小说读了过半,我开始有了比较明确的感觉:喜欢单数章节,不喜欢双数章节。喜欢与不喜欢的理由是一致的,是人。喜欢单数章里的人,包括他们的故事;不喜欢双数章里的人,当然也因为那些故事。
“过去的故事”包括阿婆带阿宝和蓓蒂回乡下老家、蓓蒂和阿婆化鱼遁世的故事;姝华爱书的故事;兰兰和大阿妹的马路游戏故事;小毛和银凤、小毛和春香的故事,等等。这里的女孩儿让人怜爱,这里的少年有情有义。这些故事的背景主要是wg,一个物质贫乏政治残酷的时代,但少男少女们自然有各自的方式,生命的根须从土层中汲取滋养,就算是一棵野草,也有属于它的露水与阳光。即使写到那些伤痛的场景,比如,阿宝家搬到曹阳新村后所用的公用茅厕、阿宝娘娘与离婚丈夫“急吼吼”办事把祖父的床榻弄坍了一个洞,那些伤痛把那个时代的记忆一点一点地复活了,线条与色彩都清晰可辨,读的时候会有一种让你珍惜的感觉。但是,“现在的故事”好像是一个混沌又单调的世界,因为它总是类似的场景,那些没完没了的饭局。饭局上的男人们都是什么什么“总”,康总、陆总、徐总以及宝总,还有台湾人、韩国人、香港小开这样未以“总”冠名但实为“总”的;女人们则是如汪小姐、梅瑞、苏安、玲子、亭子间小阿嫂,风情万种兼具手段谋略。饭局上少不了的是酒和,男人和女人在一团酒气中将一个个演绎成活报剧。汪小姐最后怀了怪胎、梅瑞落入自己母亲与情人的陷阱而倾家荡产,她们的结局固然可哀,但未必让人同情,因为她们本也是处心积虑惯于玩弄别人的。所以,从那个有着鲜活记忆的“过去的故事”一步步迈入晦暗无聊的“现在的故事”,读到最后,心境是越来越沉的。
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王安忆写《长恨歌》、陈丹燕写“上海三部曲”,还可以再列上程乃珊、王小鹰、卫慧等一群女作家,开创了某种“上海书写”的格局,而且统领了近二十年之久。希望这格局有所突围,相信是很多人的期待。对于这座城市的精神内涵,王安忆用上海女人的务实与韧性来解读,陈丹燕从欧洲文化和殖民历史来破译,她们都做出了属于自己的阐释。但王安忆和陈丹燕那“革命后代”的“外来户”出身总使得她们看取城市的眼光与这座城市里占人口比例最高的市民阶层有所疏离,从这个角度来说,金宇澄的《繁花》正弥补了这层缺失。《繁花》里市中心的石库门弄堂场景和郊区新村的工房模式写得繁复多彩又扎实有力(手绘地图更增添了趣味)。阿宝、沪生和小毛三个人里最寄深情的是小毛,从小毛为申师太排队领票,到小毛跟师傅学拳,再到小毛与银凤、春香的情缘,直到小毛又凄凉又自得的晚景,读小毛一生里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就像走进一个菜市场,青青的绿叶菜还带着泥巴和露水,鱼盆扑溅的水花泛着腥气,杀鸡宰鸭热气腾腾。这份市井声浪不正是对“上海书写”格局之突围的期待吗?且慢,读到后来,我越来越被一种泔水桶的气味所包围。这么说吧,我的阅读感觉是,那些“过去的故事”散发着各种食材本身新鲜的气味,菠菜的甜、小白菜的爽、豌豆苗的香还有芥菜的鲜,个个不同,是愉悦的;但“现在的故事”散发出的是泔水桶的味道,不能说不浓烈可难闻,桶里的东西也不少可混杂后散发出来的是同一种气味。
人们批评,女性化的“上海书写”过于精致优雅,丝绸的手感,钻石的光亮,还有飘忽而过的香水味道。批评得有理。但是,我们要找的是泔水桶吗?哪些新鲜食材去哪里了?为什么它们没有变成美味菜肴?茫然。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七
太久不看厚书,看起繁花都不太有耐心。作者的笔调和开场,让我恨不得焚香烹茶,相当之静。只是看久了,也逐渐习惯了这种细水长流,温吞水的叙述方式。
文如其名,繁花人物盛多,世间百态尽显。记得刚看繁花时候,一直无法静下心,索性问了个能因为喜欢此书,买了五六个繁花不同版书的朋友对这本书的看法,其中他提到了,书的精彩,开始于陶陶遇到了小琴,看完本书我只能暗戳戳猜测,是不是对他来说,本书最大的警醒大概就是粉红骷髅,暗藏危机了。
而自己看得渐入佳境,则是李李。终其一生,都在追求个心安所在,以为阿宝是那个最终归宿,结果阿宝却说了个恐怖神话:她以为菩萨渡人,但是菩萨是看不到苦难的,苦难的人只能在地狱挣扎抢着一根荷花根须。自溺者只能自救,李李最终的归宿自然不是阿宝。
个人很喜欢的殊华,书到一半就成了牺牲品,阿宝喜欢的贝蒂,到最后也用辛德勒的名单暗示了结果,老人家黎黎,虽然篇幅极短也让人触目凄凉。疯狂的时代,随时都有事故在上演,时间久了,一代人老去,血泪下的事故就成了年轻人的故事。但是新的事故也一直在发生着。
看多了,总是让我不断提醒自己,历史总是相似的,作为现代人,尤其是重度互联网冲浪者,最大的美德,大概就是——沉默,温和。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八
每当有人提到枫叶,我便异常兴奋。因为它不但颜色独特,而且掌形也显出几分别致。
一叶知秋,红枫叶便是秋天的时令神。许多文人墨客都曾以它为题吟诗作画,使它的魅力流芳百世。
记得在老家的一座不知名的山上,有一片枫树林,虽然不能和北京香山的红叶相媲美,但也算得上是别具一格。那座山并不奇特,而被青翠所包围的那一小片火红,便是吸引人的全部风景。
一天雨后,我去那座山上看红叶,山势并不怎么险峻,一路上走得很轻松。不多时,我便来到了枫树林,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片火红的景色。我缓缓向树林深处走去,每走一步都格外小心,生怕惊扰了这珍贵而又可爱的红色精灵。当然我也没有忘记拾几片回去留作纪念,但我真不知拾哪一片好,因为刚拾到一片放入随身携带的笔记本里,没走几步便又看见一片更为娇艳的。我沐浴在这片红色里,仿佛忘掉了一切,眼前只有这一种颜色。
不知不觉中黄昏已经来临,天气由阴转晴,晚霞一片绚丽,火红的霞与火红的叶相映,我被包围在红色的世界里。我快乐地旋转,希望红色映射到我身体的每一寸肌肤。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九
寒假里,我看了一套书,书名叫《盛世繁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和《一路风景》、《岁月留香》是配套的。主编是徐德霞。打开这本《盛世繁花》,“花香”便扑鼻而来,如同采矿者找到了富矿,挖宝者找到了藏宝洞,那琳琅满目的精品力作,如同清洌的甘泉咕咕流入我干渴的心底。作者用真诚的心奉献给我们一份精美的厚礼。本书用童话、小说、散文、诗歌这几种文学形式,生动真诚地描写了各个时期少年儿童的生活状态,抒发了各个时期少年儿童独特的情怀,塑造了无数个生动鲜活的少年形象,字里行间无不刻有各个时代的深深的印迹,也描写了大自然的美丽及人们的美好愿望。其中,潘仲龄的诗作《春天好象一本诗集》,以有限的诗行描写出了生机盎然的春天。
通过小草、绿叶、小溪、黄鹂、杜鹃、木耳、蘑菇、彩虹、花朵……写出春天是一首能唱、能飞、有景、有情、天真、浪漫的抒情诗集。“远来的春风在翻着它,翩飞的大雁在读着它”。作者用比喻、拟人的手法,把春天写活了。令人读罢无不神往自然、热爱自然。孙继忠的童话《一塌糊涂出版社》,写了“我”在一塌糊涂出版社里的所见所闻。有一些枯燥的旧书,每一页都是干巴巴的说教,像老和尚念的经文,连个插图也没有,经过一塌糊涂出版社的加工,变得一点也不枯燥了,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插图也漂亮着呢!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放在“压缩机”里压缩后,压挤出许多字,都是“废话”,剩下的就都是“精华”了。进入《凶杀者与美女》这本书里,只见漆黑一团,黑烟滚滚,云雾迷漫,到处是血,到处是凄厉的喊叫声。
这类书,毒害了读者,一塌糊涂出版社便把它烧成了灰烬。这篇文章表现了作者对精优之作的向往,对枯燥、拖沓、凶杀及色情等不健康书籍的批判。《盛世繁花》中繁花似锦,还有很多字字珠玑的精品力作,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
不知道怎么说了,最初是因为剧版《繁花》的消息出来,所以对这书生了兴趣。其实很早以前对这类老上海题材就已经有点疲倦了,张爱玲的老上海,王安忆的老上海,这次又多了金宇澄的老上海,来回来去,总也是那个样子。
我也说不上什么感觉,大抵就是一件玄青底的绸面旗袍,上面晕染了各种颜色,穿的人肤色很白,雪团子一样的白,摸不到,却能知道触碰起来应该是很软的,特别软,而里面,全都是烂的。
书算是挺厚的,但像是刻意写这么长,让读者读完生出看时移世异的苍凉感。全书出场人物太多,拔高了阅读门槛,尤其是双线叙事,每条线的人都多,我这种本来就记不住名字人被劝退了无数回。
而且可能我确实不好这口吧,感觉全书下三路的情节描写也太多了。无论是有固定伴侣的,还是没有固定伴侣的,天天能见着的夫妻,还是两地分居的,全部都是欲求不满,到处寻花问柳沾花惹草,最后再惹上身各种乱摊子。给人感觉,无论环境际遇是什么样的,每个人物生活的核心都是肉欲那点破事,而且欲望还特别强,其实挺没必要的。
不过作者的一部分目的应该还是达到了吧,起码看到结尾的时候,我特别想念蓓蒂,以至于又翻到开头,把他们的出场又重温了一遍。还是小时候好啊,后面这些人,都是疯了吧。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一
这本《盛世繁花》是三代作家精心打造鼎盛时期的儿童文学,里面的内容好看至极。
请问,你到动物园里看过“吉祥鸟”朱q吗?或许有,或许没有,但是《吉祥鸟飞回来了》的作者却亲身体验过朱q从年幼到年老的过程,还与一只朱q成为了“好朋友”,但最后,这只朱q被送进了北京动物园,被人们观赏,研究。但作者还是依依不舍,毕竟这是他第一只动物朋友,可那一句“到时候我认得它,它不认得我了!”让我那原本有些沉重的心情变得愉快了,甚至还笑出声来。看了这篇散文,我不由得对秦岭这个地方十分向往,哪儿的大熊猫,那儿的朱q都让我神往;哪儿的金丝猴,那儿的金毛扭角羚,也让我感到新奇。
在我心中,那位老师的灯就是给人振奋,给人光明和希望,是一盏永不会熄灭的灯!那么多的故事,就属这两个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让我感动。
这本书,可以经得住时间考验,至少在很久很久以后,这还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大家一定要去看看这本书,这本耐读,耐看的书!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二
这本小说,以小毛,阿宝,沪生为线头,牵扯出许许多多的女性,其中又以她们的男女婚恋性爱为主,兼顾时代变迁下一代人的生活变迁。
大约女性自古以来被圈定在家庭里,作为男性的辅助,所以她们的情欲展开不像男性那么自由随心,有一定的被动,但是也有主动的。
这两种代表人物是梅瑞和汪小姐,梅瑞娘。
梅瑞先和沪生暗通款曲,被沪生介绍给阿宝后,移情到条件更好的阿宝上。阿宝这边行不通,他嫁给了有房子的老公,又对老公不满,后来和康总缠绕不清,但不是真爱他,而是出主意有个依附。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三
我喜欢《盛世繁花》里的许多文章,因为语言简洁、优美,惊人耳目的豪言壮语并没有多少,但是一个一个的小故事却十分温馨、迷人,描绘的人物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你的面前。我最喜欢《换儿姐》和《女门将》,分别描写了一个姑娘的感人故事。
《女门将》则大有不同,爱好足球的汪盈是个标标准准的女汉子,并且有一股不服输的倔劲。本来腿脚灵活的她完全可以担任一名出色的中锋,可是老师却安排她守球门。汪盈很难过,不过个性开朗的她并不会就此认输,她找来同伴,帮她练球。皮擦破了、手淌血了,可是汪盈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毫不在乎,并且继续努力,又掌握了守门将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成为大家公认的队长。在重要的比赛时,汪盈的手忽然受了伤,她强忍疼痛,继续来到球场拼搏,带领大家团结一致,终于赢得了胜利!女门将当之无愧!
我喜爱换儿姐的善良,赞美汪盈的坚强,两位姐姐身上都有令我敬佩的地方,品质那么优良却各不相同。《盛世繁花》读后,掩卷长思,字字入心。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四
时光如同一封情书,在最美的三月赠送于我。
时光如同一只信鸽,将春天的美好赠送于我。
我踏遍了春天的足迹,只为寻那一树繁花;我赏遍了春天的百花,只为寻这万里挑一的美。
街头巷尾,道路两旁,樱花正盛开得娇艳,粉的、白的,争奇斗艳。微风徐来,花瓣儿随风撒落,路人不禁感叹:好美!
是的,落下的花瓣吸引了周遭的人们,尤其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里,飘飘然落下。
一路寻寻觅觅,进了公园,脚步便停留在门口的那几株樱花树上,爱花已成了我的习惯,那一朵朵粉嫩的花朵绽放着,不敢触碰,怕落了花瓣,哪怕轻轻地往她身边靠去,心里那满足的滋味儿油然而生。
我站在樱花树下,脸颊触碰到花瓣的瞬间,幸福极了,花瓣软软的,绵绵的,恨不得亲吻她。
蜿蜒小路,柳条儿越发细长,有人在河边捞小鱼,有人坐在椅子上唠嗑儿,有人站在樱花树中摆弄着各种造型,美极了,与花儿相比,我们自是显得黯然的,花儿是那么美,我们只不过是花丛中的一个小点,只是沾了她的光罢了。
地上的'蝴蝶兰开得正旺,黄的、紫的……多想趴在草坪上与她们呢喃细语,多想在这个多云的日子里就这么静静地躺着,听着她们的呢喃,寻思着。
春天终究是极美的,也终究是绚烂的,看过一树繁花,便解了心中万千愁绪。
时光待我不薄。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五
今天,我在鲁泰路上发现一种很好看的一种树叶,因为那树叶是红色的,一开始我以为是枫叶,可是仔细一想我们这不可能有枫树的,我跑过去一看不是枫叶,而是红叶,一回家我就打开电脑查红叶的资料:红叶,学名黄栌,是观赏树木,主要看叶,为历代文人青睐,最早见于司马相如《上林赋》。红叶,全国各地都有,千佛山亦鼎鼎大名,然而尤以山南山北最盛。山北瀛芳园处,星罗棋布,万紫千红。卵形的叶,杂性的花,浓郁的香,甚是诱人,再加上丹枫、火炬、红叶李、红叶树,将其衬托得更加艳丽。
同学们你们是不是觉得红叶很美啊?
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六
我赞美坚贞的松柏,我赞美勇斗西风的篱菊,我赞美莲花的傲视污泥,可我更赞美梅花的傲雪怒放。
在百花凋谢之时,唯有梅花生机勃勃。迎着漫天飞舞的雪花,傲然挺立在凛冽的寒风中。数九隆冬,地冻天寒,那傲雪而放的梅花,开得那么鲜丽。股股清香,沁人心脾。
它不仅是清雅俊逸的风度使古今诗人画家赞美它,更以它的冰肌玉骨,凌寒留香被喻为民族的精华为世人所重。梅花以它的高洁、坚强、谦虚的品格,给人立志奋发的激励。
梅花的色,艳丽而不妖。梅花的香,清幽而淡雅。梅花的姿,苍古而清秀。难道,这不正是我们的建筑工人么?他们无论严寒酷暑,无论刮风下雨,无论天寒地冻,他们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真的工作着。
我要学习梅花,我要做一个像梅花一样的人。
三年级:杨妙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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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七
今天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正因为我读了一本感人的书——《盛世繁花》。我回想着《盛世繁花》中的那以句句催人泪下的语句,一遍遍地反问自己:“我能像《我要我的雕刻刀》中的章杰一样敢怒敢言吗?我不能。我能像《女门将》中的汪盈一样有不屈的精神吗?我不能。我能像《孤独的时候》中的姜生福一样帮助别人却不求任何回报吗?我也不能。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灾难,《满月照人间》中的伟伟就是在5岁那年失去了妈妈,可是灾难过后,往往会是好结果。
也许还会遇到一些挫折,可只要努力去克服,就一定能成功。
是《盛世繁花》让我重新认识了自己,是《盛世繁花》让我养成了好习惯,是《盛世繁花》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