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QJ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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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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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义务学校,安师大附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将推进和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功能,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有效减轻中小学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科学。

(一)规范服务时间。2021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规范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服务流程。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规范服务队伍。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学校要善于挖掘本校师资的潜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性化课程。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亦可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一)落实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和行为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各校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队伍,按照参与课后服务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绩效工资以外,各级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财政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500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提取课后服务管理费,不得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学校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各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各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各县市区要将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范围,作为学校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建立退出机制。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学校要对第三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严格把关。不得开展学科教学。防止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督导。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指导人员、学生等各方权利和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加强过程性指导和督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全面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将此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等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同时,利用放学后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全面育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无偿性原则。课后校内服务工作在校园内进行。学校科学、合理利用教室、操场、功能科室、师资等免费为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科学性原则。课后服务课程的设置,将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精准化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全面保障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安全性原则。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应急预案等措施。明确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百分百实现课前与课后、课上与课下无缝衔接。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

4、自愿性原则。针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对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事先征求全员家长的意见,校方明白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在自愿的前提下,凡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学校下发的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中,进行书面签字提出服务申请。

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领悟上级文件精神,多方了解实际情况,严密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整体安排、跟进方案推进进程。

2、全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掌握第一手实际情况的相关资讯,及时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服务工作推进过程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场地、师资配比等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深入服务工作当中,做好每天活动的监管与评比。全面保障“弹性离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针对评比结果定期召开段某某,进行交流、总结,力争每一个活动小组活动的开展都富有成效。

学校立足于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外资源,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培养学习兴趣、发展能力特长、开阔视野、丰厚学识为目的,以校级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开展如下课后服务内容:

1、校级社团活动:充分挖掘现有师资资源,根据师资能力与特长,组织开展合唱、舞蹈、器乐、书法、国画、花篮、足球、轮滑、机器人、航模等系列校级社团活动。

2、班级社团活动:充分拓宽学科的外延,着力培养学生各项学习的兴趣与能力,开展德政、劳动、阅读、写字、手抄报等系列班级社团活动。

四、五年级:4:30——6:00六年级:4:30——5:40。

2、周五没有课后服务,仍按照原作息时间上下学。

3、校车发车时间。

周一至周四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4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5:10。

周五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1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4:40。

1、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在原放学时按时接孩子回家。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享有免费服务,不向家长收取直接或间接相关费用。

3、此项活动时间以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4、对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班主任清晰掌握本班各校级社团活动的参与人数。每日校级课后服务活动结束,指导教师与班主任进行手把手学生交接。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1、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课后服务前按时接孩子回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首先请认真阅读《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内容,厘清课后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然后填写《***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上交待学校审核。

2、课后服务时间以校级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3、对参加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课后服务时段需家长配合学校管理,保障通信畅通。对不能按时参加约定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提前和班主任沟通,保障学生安全。

6、学生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到回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家长全权负责。请家长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安全接送问题。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确有困难的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家长群体和学校教师工作量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1.主动性原则。

本着基于问题、解决困难、促进发展的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征求家委会意见和建议,班主任了解家长需求情况,告知家长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确有困难的家长和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2.自愿性原则。

学校提供课后服务要以家长意愿为前提,不强行要求学生放学后留校。学校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1.合理安排课程,调整放学时间,尽可能多的解决放学过早问题。

鼓励教师开展中高年级基于兴趣的自选课程,所占课时放至周二、周三下午。每周周一至周三放学时间由4:10调整到4:40左右(为缓解交通压力采取错时放学,三四年级4:40—4:45,五六年级4:45—5:00。因接送困难需要托管的学生和兴趣社团可依实际需要推迟到5:30.)。

2.早读、午写、暮悟解决学生确有接送困难的问题。

学校结合《知书达礼》《墨香至恒》《暮悟手册》校本教材组织早晨早到校的学生开展晨间诵读;中午早到校学生结合《墨香至恒》进行书法练习;放学后,家长不能及时接的孩子结合《暮悟手册》完成阅读和作业任务。

3.加强管理,充分利用资源,以课后兴趣社团促进有需求的学生的个性发展。

(1)学校社团。在下午放学后提供一系列社团,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具备条件的学生依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参加相应社团。现开设乒乓球社团(周二至周五)、足球社团(一二年级周二周四,中高年级周三周五)、舞蹈社团(周五)、合唱社团(周五)、管乐社团(周四周五)。

(2)班级社团。鼓励各班级充分利用家长资源、社会资源积极开展适合本班的社团活动(以低年级为主)。近年来,学校发动各班级家委会,积极组织开设放学后的兴趣社团,以不同的形式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课后服务。本学期开学后,部分班级已经开始了班级社团活动,有一年级7班的街舞社团、拉丁舞社团、跆拳道社团,二年级一班的英语社团、书法社团,二年级二班的书法社团、诵读社团,二年级五班的书法社团,二年级七班的儿童画社团、舞蹈社团、书法社团、英语社团,二年级八班的英语社团、绘画社团。其他班级的社团正在组建中,不久,便开始本学期的社团活动。这些社团活动,都是由家委会组织,向家长发出倡议,家长自愿参与,参与社团的家庭,按照家委会的安排,定期到校参与社团的管理,负责社团的成员上课期间的安全,护导社团成员安全离校。学校提供社团活动的场所和安全指导。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

各年级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各年级家委会主任。

2.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早晨:7:00—8:00,

3.学生自愿申请。

确有困难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提交本班班主任,由学校课后服务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告知学生和家长,家长做好到校服务,参与护导、管理的准备。

4.成立服务组。

(1)教师护导组:室外每天14人,干部4人。

室内:每天42人,具体在班内指导学生晨读、午写、暮悟作业。

(2)家长志愿者:组建社团的班级,每班每次不少于2人,轮流参与课后服务及安全管理工作。

5.签订协议。

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厘清服务边界,明确各自职责、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

1.完善管理制度。

学校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出入校园登记制度,严格考勤,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师生的安全。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统一管理,严格要求。

2.完善评价机制。

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班级考核评价中,完善学校考核办法和绩效管理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20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本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努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师生健康素质为目标,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增强健康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高度,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卫生保健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健康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

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有关文稿、图片、光盘等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开设好健康教育课,使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教师和教案、考核和评价“五落实”,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要安排6—7课时。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五个领域。同时,还要开设一定的专题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学段、地域、季节及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性强,针对性突出,教育成效明显。

3、在保证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在生物课中渗透环境卫生和人口教育、青春期教育,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4、着眼于师生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了解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禽流感、手足口病、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霍乱、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了解性病、艾滋病等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积极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留守学生、高考应考学生及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高情绪调控能力、心理障碍预防能力,促进坚强意志品质的磨练和团结协作人际关系的培养。

6、把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知识列入健康教育内容,血防等地方病知识教育每学期安排2-3课时。积极开展创建“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

7、积极开展预防近视眼的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中小学生视力健康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小学生视力普查和建档工作,普及用眼、爱眼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提高学生视力健康水平。积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并开展“青春期教育合格学校”的创建工作。

8、强化食品安全教育,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掌握和应用营养知识,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生活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了解和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领证达100%。

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载体普及健康生活知识;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2月1日世界爱滋病日等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市教育局《关于积极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内教基【2017】70号文),以及**市教体局《关于深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回应群众关切,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困难,破解学生课后监管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结合学生家长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和学生巩固学习成果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多元发展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

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解决当前小学放学时间早,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监管、孩子学习能力较弱,家人无力辅导,需学校提供辅导帮助的;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下午放学至家长接学生回家(不迟于学校下午放学2小时)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若申请人数较多再开辟专用阅览教室),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社团活动结合起来,发展学生兴趣特长。

社团活动打破班级单位,结合学校师资力量、活动场地、整合社会力量等条件,开展球类、舞蹈、音乐、书法、国画、美术、泥塑、思维体操、棋类、心理健康辅导、诗词、主持、英语等社团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兴趣小组为单位,安排活动场地,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1.前期调查。

班主任在开学时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调查学生家长是否有服务需求,开展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由班级审核后学校复核汇总申请信息。

2.统筹安排。

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申请汇总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内容、活动场所、责任教师、管理措施。责任教师根据学校统筹安排认真开展工作,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3.经费来源。

每人每课时3.5元。

1.成立组织。

明确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班班主任。

2.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明确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工作责任,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3.加大宣传、加强监管。

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开展课后服务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家庭和社会支持,形成教育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后服务行为,对课后服务进行职责明确和界定,严禁变相补课。学校加强过程管理,对课后服务的内容、人数、时间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晰,有案可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二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遵照镇安县科教体局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布署,学校照顾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基于学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开发实施提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教育服务,以支持儿童的成长、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具体分工:

xx:负责全面检查督导。

xxx: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xx:负责检查考核,协调落实各项细则。

xxx:负责安排课后服务教师的常规管理。

xxx:负责课程安排及课后服务研究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的课后服务相关事宜。

教研组长:负责协调本组课后服务课程落实。

三、服务原则:

1、坚持自主性: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公益性:学校不能以弹性放学为由头,违规收取学生费用。

3、坚持校本性: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生需要、家长需求、学校实际等情况,合理安排这段时间。

4、坚持多元性:以学校为主体,用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等支持,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其中。

四、服务内容。

1、提供延时托管,辅导老师在教室指导学生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集体活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五、服务安排。

1、服务时间:20xx年春季开学后,学生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六点前结束。

2、场地安排。

各班教室及各社团教室和学校操场。

3、人员安排。

学校教师为主,社会聘请人员补充。

六、服务费用:

1、收费标准。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实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制度,每生每课时2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

2、费用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校主导、因地制宜、自愿选择、非营利性”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后,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收费,按学期预收,按课时结算,一期一结,不得结余、结转。

七、保障措施。

1、学校教导处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和预案,设置合理的课程,科学制定课程表,确定课程辅导老师,安排合理的服务时间,制订课后服务的课堂管理以及课后服务费用的考核细则,系统组织规划此项工作。

2、后勤组依据方案合理配置服务设施,确保人员、场地、设备全部到位,为学生提供安全、温馨的留校生活。

3、安全组建立建全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确保课后服务的学生安全。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三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确有困难的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家长群体和学校教师工作量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工作原则。

1.主动性原则。

本着基于问题、解决困难、促进发展的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征求家委会意见和建议,班主任了解家长需求情况,告知家长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确有困难的家长和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2.自愿性原则。

学校提供课后服务要以家长意愿为前提,不强行要求学生放学后留校。学校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三、服务形式。

1.合理安排课程,调整放学时间,尽可能多的解决放学过早问题。

鼓励教师开展中高年级基于兴趣的自选课程,所占课时放至周二、周三下午。每周周一至周三放学时间由4:10调整到4:40左右(为缓解交通压力采取错时放学,三四年级4:40—4:45,五六年级4:45—5:00。因接送困难需要托管的学生和兴趣社团可依实际需要推迟到5:30.)。

2.早读、午写、暮悟解决学生确有接送困难的问题。

学校结合《知书达礼》《墨香至恒》《暮悟手册》校本教材组织早晨早到校的学生开展晨间诵读;中午早到校学生结合《墨香至恒》进行书法练习;放学后,家长不能及时接的孩子结合《暮悟手册》完成阅读和作业任务。

3.加强管理,充分利用资源,以课后兴趣社团促进有需求的学生的个性发展。

(1)学校社团。在下午放学后提供一系列社团,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具备条件的学生依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参加相应社团。现开设乒乓球社团(周二至周五)、足球社团(一二年级周二周四,中高年级周三周五)、舞蹈社团(周五)、合唱社团(周五)、管乐社团(周四周五)。

(2)班级社团。鼓励各班级充分利用家长资源、社会资源积极开展适合本班的社团活动(以低年级为主)。近年来,学校发动各班级家委会,积极组织开设放学后的兴趣社团,以不同的形式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课后服务。本学期开学后,部分班级已经开始了班级社团活动,有一年级7班的街舞社团、拉丁舞社团、跆拳道社团,二年级一班的英语社团、书法社团,二年级二班的书法社团、诵读社团,二年级五班的书法社团,二年级七班的儿童画社团、舞蹈社团、书法社团、英语社团,二年级八班的英语社团、绘画社团。其他班级的社团正在组建中,不久,便开始本学期的社团活动。这些社团活动,都是由家委会组织,向家长发出倡议,家长自愿参与,参与社团的家庭,按照家委会的安排,定期到校参与社团的管理,负责社团的成员上课期间的安全,护导社团成员安全离校。学校提供社团活动的场所和安全指导。

四、实施程序。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

各年级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各年级家委会主任。

2.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早晨:7:00—8:00。

3.学生自愿申请。

确有困难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提交本班班主任,由学校课后服务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告知学生和家长,家长做好到校服务,参与护导、管理的准备。

4.成立服务组。

(1)教师护导组:室外每天14人,干部4人。

室内:每天42人,具体在班内指导学生晨读、午写、暮悟作业。

(2)家长志愿者:组建社团的班级,每班每次不少于2人,轮流参与课后服务及安全管理工作。

5.签订协议。

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厘清服务边界,明确各自职责、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

五、保障机制。

1.完善管理制度。

学校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出入校园登记制度,严格考勤,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师生的安全。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统一管理,严格要求。

2.完善评价机制。

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班级考核评价中,完善学校考核办法和绩效管理措施。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四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干做好人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干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昌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靖明雷。

成员:董国宇。

刘备。

曹灿。

周祎。

各班主任。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到17: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取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干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病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一年级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2)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取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团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田径等。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晚、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里和效果。

(5)重新组到。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证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街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到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xx〕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从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出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6〕194号)执行,到20xx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xx〕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六

人力资源是机关服务单位重要的组成要素,无论是人力资源的管理还是培训均直接影响着机关服务部门实际管理的效果。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20xx年机关优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供您参阅。

为巩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成果,大力提升我市公共文明指数和整体文明程度,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各部门尤其是窗口部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市直各部门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指导,以提高城市公共文明指数为核心,以优质服务创建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进阳光便民行动,逐步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使机关服务窗口逐渐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和为群众办实事的形象窗口、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快速通道、反腐败关口前移和作风整治的源头阵地。

二、主要内容。

1、改进作风,服务基层。要按照“争创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发动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零距离”服务。

2、了解民情,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打响品牌,创新载体,彰显特色。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群众访贫问困,及时掌握民情,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标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充分发挥“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效应。

3、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要增强大局意识,着眼全市的大局谋划各项工作,根据形势的变化改进工作方法,服务企业发展、服务企业党建、服务困难职工、服务和谐劳动关系,做到服务循环经济发展有新途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有新举措、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有新办法。

三、具体措施。

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要与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起来,与先进性建设、固本强基工程结合起来,与推动科学发展结合起来,办实事,见实效。主要措施如下:

1、开展“关注基层、关注服务对象”调研活动。深入到服务对象、基层单位、结对对象,听取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查找本部门工作存在的差距,制定措施,抓好整改。

2、开展“为基层和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活动。抓住基层和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开展一些有特色的活动,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突出抓好窗口服务、现场服务、有效服务,强化党员干部的改革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水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3、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

工作计划。

和实施方案,真正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xx大、市委十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解决影响和制约本部门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文明城建设结合起来。要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效形式和创新方法。

4、开展“创建和谐机关”活动。坚持以事业凝聚人心、以感情温暖人心、以适当待遇稳定人心,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根据自身的特点,提出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开展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

四、组织领导。

搞好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对于提升机关公共文明指数、加强部门自身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市直各部门要围绕“建设和谐机关、打造活力团队”这一主题,加强机关形象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机关干部职工尤其是广大党员要积极参与,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市直机关工委将适时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为了将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抓紧抓好,落实到位,特成立局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袁小安(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傅正明(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管其伟(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冯鹏鹰(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舒成勇(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市测绘办副主任、总规划师)。

刘晓华(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杰(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团城山规划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在市规划局“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一个载体,机关各科室(部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都要非常注意维护xx市规划局的优质服务品牌形象,在工作中依照品牌创建的标准和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并把品牌的各项要求落脚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想方设法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肯定。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传发全省公安机关“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专项。

活动方案。

的通知》(闽公传发〔20xx〕235号)精神,扎实开展我市“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活动,切实改进和提升全市户籍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依据省厅方案部署和市局领导要求,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肖文波副局长任组长,治安支队戴碧铭支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治安支队,由治安支队邓光龙副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推进、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省厅部署和市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各地治安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立即行动起来,从本单位做起,从问题处改起,从细节处抓起,扎实开展工作,并做好随时接受上级机关明察暗访的准备。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底前)。

全市治安部门要把“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专项活动作为今年底至明年初的一项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全体窗口民警及其领导认真学习省厅《福建省公安机关“九个严禁”》、《关于传发全省公安机关“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公传发〔20xx〕235号)、公安部三局《关于河北省公安厅迅速核查严肃处理内丘县公安局少数民警对群众申请更正户籍登记明显差错久拖不决问题的通报》(公治明发〔20xx〕546号)、公安部三局《关于广西藤县公安局象棋镇派出所错误登记户籍信息有关情况的通报》(公治明发〔20xx〕491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户籍窗口民警开展专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二)自查纠改阶段(12月1日至2月10日)。

全市各公安派出所和各治安大队户籍窗口要立即开展自查,着力检查窗口服务态度、服务行为,着力检查服务承诺是否兑现,着力检查群众反映和省厅通报的问题是否解决。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整立改,接待群众办理业务时,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办理;需要补充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对群众诉求和意见,依照现行法律政策无法解决的,要耐心解释;对已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不得自行加码索要任何材料,坚决杜绝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防止造成负面影响。各地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整风肃纪活动,重点查摆剖析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差、不解答、不耐心的问题;2.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公权私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问题;3.是否违背服务承诺,不认真履行职责,随意附加办理条件,引发群众不满;4.是否对群众诉求嫌麻烦、怕棘手,相互推卸“踢皮球”;5.是否存在能当场办理却拖拖拉拉等办事效率不高问题;6.是否存在故意不解释清楚,人为设置条件为难群众问题;7.是否存在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隐瞒或拒绝群众使用评价器问题;8.是否存在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问题;9.是否存在各种。

规章制度。

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不公开问题;10.是否存在不具有执法资格的文职人员协勤人员直接办理户政业务问题。

(三)督导检查阶段(2月11日至2月28日)。

市局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户籍窗口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市、区)治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户籍窗口服务质量和户籍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民警违法违规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办事公开透明。所有办事程序、办事条件都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要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民警对手续齐全的申请,当场受理;对手续不全的,指导申请人完备手续,向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告知单”;对依法不能办理的,向申请人解释有关法律依据。“一次性告知单”要做到县(市、区)内统一。

(二)做到有诺必践。要认真执行省厅“九个严禁”,切实兑现户政业务办理服务和时限承诺,严禁私自增设条件,刁难群众。严禁在办事指南之外再向群众索要任何材料,再增加任何办事环节,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对外。要将户政窗口评价器固定在柜台指定位置,每项业务办理完毕后,主动提醒群众使用窗口评价器对服务态度进行评价。

(三)规范遇难求助。对群众的咨询,要热情接待,做好相关业务答复解释;对群众诉求和意见,如涉及多个部门或有关规定不明确等情况的,要及时帮助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如依照现行法律政策暂无法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窗口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群众提出、但按现有规范不知如何办理的事项,不许一推了之,而要报告所长,所长解决不了的请示县局,县局解决不了的咨询市局。对无法当场答复的,要留下对方的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四)积极回应投诉。各治安大队和派出所要建立解决户籍管理举报反映投诉台账,详细记录接受时间、渠道、内容,以及后续处理情况等。对投诉反映举报属本辖区范围内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努力将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层级)范围内;对涉及其它地区(单位)或一时把握不准的,要及时上报上级治安部门协调处理。所有投诉举报问题,一律要立即回应,一律由领导亲自督办,一律要事后追究。投诉所里的问题,由县局找所长;投诉县局的问题,由市局找县局治安大队长或分管副局长。对已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投诉,根据户籍管理政策规定应该予以解决的,要按照上级机关要求百分百及时纠正解决;对因工作不到位,引起当事人再向上级机关举报反映投诉或被新闻媒体关注炒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五)开展延伸服务。各地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严格落实如下制度:一是提前上班制度。户籍窗口民警坚持在工作日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为群众办事准备。二是延时服务制度。对下班前到户籍窗口办事的群众,户籍民警延长服务时间,待办理完业务再下班。延长窗口工作时间,户籍窗口坚持每周六上午接待群众办事。三是预约服务制度。对外出务工、高考学生开展预约办理二代证服务。四是上门服务制度。对老、弱、病、残、孕等确实不便到派出所办理业务的群众,由社区民警开展上门服务。五是急事特办制度。对参军入伍、升学考试、乘车购票等急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事项的,开辟绿色通道,随时办理,为其提供身份证明。

(六)严格配套保证。要配齐配强户籍窗口民警,将服务意识强、素质强的民警放在窗口,展示公安机关窗口形象。要实行专职户籍民警制度,户籍窗口民警不得兼任警务队民警或社区民警等其它岗位。要建立ab岗制度,确保户籍窗口民警上班时间在岗在位,严禁民警将pki交由户籍协管员或文职人员办理户口。户籍协管员或文职人员一般只承担引导群众办理申请、落实窗口便民措施、档案整理装订等辅助性工作。要保持窗口民警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借调、挪用,确需临时调动、借调、挪用的,谁调用谁负责协调顶岗。实行首问责任制,开展“一站式”、“零距离”服务,引导群众按序等候。对于工作量大的户籍窗口,可设立台前接待员,设立叫号制度,做好咨询、分流工作。

(七)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于明显登记错误的,无论是群众假报、错报,还是公安机关工作失误造成的,派出所都要主动开展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纠正。要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上升为一把手工程,坚决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本着“有错必改,有错必纠”的原则由派出所所长亲自抓落实。特别是因公安机关原因造成错误的,一经当事人提出,公安机关必须全程代理,不得让当事人按照“变更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去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地要在“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推动、督促工作任务的完成。治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采取可行措施,确保本单位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自查整改。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纪律作风大检查和整风肃纪活动,对户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通过自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升自身形象,确保通过此次活动使户籍窗口整体形象大幅提升。明年初,市局将组织开展一次“文明户籍窗口”和“优秀户籍民警”评选工作,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地要从严落实问责制度,加强检查指导。要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正确把握宣传尺度,正确应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严防被恶意炒作。要严格责任纪律,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凡是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予以开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四)按时上报情况。各地在活动过程中要重视情况报送,每月9日、19日、29日(遇节假日提前上报,下同)前填写上报《群众诉求未结事项登记表》(凡是未结的,都要上报);每月要对本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次月3日前上报,市局将对各地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在20xx年2月28日前上报。

工作总结。

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密切党群关系、树立机关文明服务形象,不断提升机关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服务理念,市创建“五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机关中开展争创“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根据xx市委办公室黄办文[]73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的通知》、xx市创建“五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黄创“五型”发[]1号《关于印发〈xx年市直机关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及xx市规划局党组黄规组[]09号《xx市规划局关于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xx市创建“五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黄创“五型”发[]1号《关于在“五型”机关创建工作中开展争创“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结合规划局工作实际,制定xx市规划局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阳光规划”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目标和要求。

我局开展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建设的创新和有益探索,对于转变机关职能和机关作风、发展机关先进文化和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提升机关形象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要以围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建立高效运行的服务机制、全新科学规范的服务模式、落实配套有力的服务措施三个支撑体系,着力打造“阳光规划”优质服务品牌。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五型”机关活动的全面开展,最终实现“机关学习风气明显好转,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开展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要努力把创建服务品牌的各项要求部门化、具体化、责任化,建立一套全新的、科学规范的服务模式,保证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取得成效;要积极研究探索,不断创新品牌内涵、支撑体系和配套措施,努力把规划局创建服务品牌活动真正变成推动机关工作的一种导向,一个全员共同奋斗的目标,一套约束个人行为的规范。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5月)。

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发动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机关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中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根据我局工作职能、服务领域和基层、企业、群众的要求,开展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大讨论,集思广益,确定我局机关服务品牌的名称和定位。把机关服务品牌的定位过程变成宣传发动和增强机关干部服务意识的过程。

(二)品牌申报阶段(xx年5月底)。

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出《xx市规划局机关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建立一套“创建优质服务品牌”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形成规范、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并向市创建“五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xx市规划局机关创建优质服务的品牌,同时上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三)创建实施阶段。

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建立城市规划科学民主机制。

(1)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xx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将城市规划编制计划的拟定和规划编制成果的审查纳入规划委员会审议,将重大城市规划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审查纳入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框架。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控制体系,完善涵括xx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图则和修建性规划等不同层次的城市规划控制体系,为xx市城市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1)加强规划行政服务窗口建设。一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工作制度。窗口在服务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受理、热忱服务的原则,积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二是制作便民服务卡。将局行政许可事项、责任部门、联系电话、办事程序、申报资料等制作成服务卡片,存放行政服务窗口,提供建设单位使用。

(2)加强规划报批“绿色通道”,提供特事特办的便捷服务。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大型厂矿企业的技改扩建项目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等,一是可实施上门服务代办机制,在报建环节上,可直接报局办公室受理,立即进入审批程序,由局办公室代理业主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完善手续;二是在审批过程中,只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和通过环境评价等前提下,规划定点的审批做到随到随办;三是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涉及到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建设项目采取服务上门、主动沟通、现场办公的方式,及时为项目业主解决难题。

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以减少审批决策的失误;五是建设单位必须将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方案和建筑实施方案在建设场地以公示栏的方式进行批后公示,以在建设的过程中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4)坚持完善优质服务制度。一是建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做到文明接访,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你好问候、一杯热茶相敬、一把椅子让座、一声再见相送;二是坚持首问负责制,谁首次接待,谁就必须自觉当好引导员、宣传员、服务员;三是坚持报建项目回访制度,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四是坚持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理制度,向社会和群众承诺服务内容和办结时间,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设xx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建设覆盖城市规划行政办公、业务审批、批后管理、督察督办、违章查处、规划信息发布等规划业务的管理信息系统。对“一书两证”等行政许可事项和规划审批管理流程,实施全程网络办理、监控、查询、统计。从而为辅助决策提供支持,为实现规划行政许可的提速夯实基础,为加强规划效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行政工作计划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及武康街道办总体工作方案为依据;按照镇党委所提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优质服务,质量服务的要求,开展社区服务居民生活,满足大众需求的新理念,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各种资源的作用;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社区居民为立足点与工作切入点,开展便民服务站主题活动。

创建社区服务新形式,创建社区特色服务,已成为有关部门的共识,今年我们要继续扩大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武康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就是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便民服务为手段,通过建立《便民服务站》的形式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居民做些实事。坚持社区人员自觉、居民资源自愿、贴近需求实际;服务简便易行、方法灵活设置、内容因人而宜;社区《便民服务站》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半年工作总结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

由组长担任第一责任人,由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各组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a、办事指南:主要公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姓名、电话。

b、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劳动保障、社保医疗三项内容,主要公布政策法规、办证程序等。

c、家政服务:结合社区居民资源确定服务项目内容,联系方式。

d、求职招聘:公布求职指南,链接到县劳就业网站。

e、商店学校:社区周边主要商业服务网点,学校名称电话等。

f、出行交通:公布途径社区主干线交通情况及运用时刻等。

1、4月上旬,根据武康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方案,完成《便民服务站》人员配置及。

2、做好各项服务内容文字资料准备工作,整理途径辖区内公共交通线路时刻信息资料,修改社区网页中有关内容信息资料,如工作人员调整,岗位变更,商店学校资料不完整等现象。

3、了解社区周边环境,如了解“武康镇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做好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4、根据上柏社区老年社区实际,做好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的便民服务,开展法律、健康、环保等的知识讲座,开展文体活动,共建活动,做好文明创建宣传,全方面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村级医务人员服务内容,转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强化农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各项医改工作在农村的落实,增强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功能,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封卫字2017、126号)精神,根据省、市、县卫生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村医签约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宗旨,以坚强健康管理为目标,已签约復约为抓手,在全镇开展村医签约服务工作。逐步建立起签约家庭与村医及服务团队之间相对稳定、持续发展、以优质高效的契约式服务关系,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二、签约服务

签约居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村及医务人员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定的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与居民签约服务协议的内容,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对65岁以上老年人,一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铺助检查健康指导等,铺助检查包括尿常规、血常规、肝功、肾功、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查。

36、月龄时进行听力筛查。

孕产妇、产前检查5次(孕早期1次、孕中期2次、孕晚期1次),产后访视2次。建立健康档案孕产妇健康评估、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产科检查、b超等,针对性健康指导及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指导。

重症精神病,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位居家治疗的重症精神病人提供4次免费上门随访服务,每年进行1次免费健康检查,依据健康体检结果进行相应健康指导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高血压,建立健康档案对辖区内35级以上常住居民进行筛查服务,对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服务,进行随访评估依照血压控制满意与否提出干预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

步治疗干预建议,进行健康生活方式、控烟酒、饮食控制等健康指导。

基本医疗服务

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登记门诊日志和处方,接受县乡等领导审核。村级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如遇疑难急重症还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及医院治疗的患者,村级医务人员积极要为签约居民提供服务。鼓励村级医务人员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需要收费的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签约要求

各村医务人员要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及人际沟通能力,各村医务人员可以个人还团队的形式与居民进行签约,乡村医生团队可以有同一个村卫生室或多个村卫生室的村及医务人员组成,对辖区居民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村及医务人员是签约第一责任人,要对以户为单位进行签约服务,签约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一签一年,期满后居民不提出解约的视为自动续约,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村级医务人员签约。各村医务人员在进行签约过程中必须携带听诊器、血压计、血糖仪、体重器等必要的基本检查设备入户签约,同时更新家庭档案。

四、时间安排

宣传启动阶段(7月31日----8月10日)

各村统一粘贴宣传口号,利用宣传栏和村中广播进行宣传。

推动实施阶段(8月11日------12月10日)

各村医务人员入户签约服务的同时要对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重点人群进行随访,未建立健康档案的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对已建立的健康档案进行完善与更新。各村医务人员要做好签约登记工作,把每天签约的户数人数等内容详细登记到《签约工作登记表》,签约工作结束后进行汇总上报。通过此次签约,要促进各村医务人员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签约率要覆盖95%以上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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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九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传发全省公安机关“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公传发〔20xx〕235号)精神,扎实开展我市“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活动,切实改进和提升全市户籍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依据省厅方案部署和市局领导要求,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肖文波副局长任组长,治安支队戴碧铭支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治安支队,由治安支队邓光龙副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推进、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省厅部署和市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各地治安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立即行动起来,从本单位做起,从问题处改起,从细节处抓起,扎实开展工作,并做好随时接受上级机关明察暗访的准备。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底前)。

全市治安部门要把“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专项活动作为今年底至明年初的一项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全体窗口民警及其领导认真学习省厅《福建省公安机关“九个严禁”》、《关于传发全省公安机关“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公传发〔20xx〕235号)、公安部三局《关于河北省公安厅迅速核查严肃处理内丘县公安局少数民警对群众申请更正户籍登记明显差错久拖不决问题的通报》(公治明发〔20xx〕546号)、公安部三局《关于广西藤县公安局象棋镇派出所错误登记户籍信息有关情况的通报》(公治明发〔20xx〕491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户籍窗口民警开展专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二)自查纠改阶段(12月1日至2月10日)。

全市各公安派出所和各治安大队户籍窗口要立即开展自查,着力检查窗口服务态度、服务行为,着力检查服务承诺是否兑现,着力检查群众反映和省厅通报的问题是否解决。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整立改,接待群众办理业务时,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办理;需要补充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对群众诉求和意见,依照现行法律政策无法解决的,要耐心解释;对已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不得自行加码索要任何材料,坚决杜绝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防止造成负面影响。各地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整风肃纪活动,重点查摆剖析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差、不解答、不耐心的问题;2.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公权私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问题;3.是否违背服务承诺,不认真履行职责,随意附加办理条件,引发群众不满;4.是否对群众诉求嫌麻烦、怕棘手,相互推卸“踢皮球”;5.是否存在能当场办理却拖拖拉拉等办事效率不高问题;6.是否存在故意不解释清楚,人为设置条件为难群众问题;7.是否存在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隐瞒或拒绝群众使用评价器问题;8.是否存在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问题;9.是否存在各种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不公开问题;10.是否存在不具有执法资格的文职人员、协勤人员直接办理户政业务问题。

(三)督导检查阶段(2月11日至2月28日)。

市局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户籍窗口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市、区)治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户籍窗口服务质量和户籍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民警违法违规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办事公开透明。所有办事程序、办事条件都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要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民警对手续齐全的申请,当场受理;对手续不全的,指导申请人完备手续,向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告知单”;对依法不能办理的,向申请人解释有关法律依据。“一次性告知单”要做到县(市、区)内统一。

(二)做到有诺必践。要认真执行省厅“九个严禁”,切实兑现户政业务办理服务和时限承诺,严禁私自增设条件,刁难群众。严禁在办事指南之外再向群众索要任何材料,再增加任何办事环节,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对外。要将户政窗口评价器固定在柜台指定位置,每项业务办理完毕后,主动提醒群众使用窗口评价器对服务态度进行评价。

(三)规范遇难求助。对群众的咨询,要热情接待,做好相关业务答复解释;对群众诉求和意见,如涉及多个部门或有关规定不明确等情况的,要及时帮助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如依照现行法律政策暂无法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窗口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群众提出、但按现有规范不知如何办理的事项,不许一推了之,而要报告所长,所长解决不了的请示县局,县局解决不了的咨询市局。对无法当场答复的,要留下对方的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四)积极回应投诉。各治安大队和派出所要建立解决户籍管理举报反映投诉台账,详细记录接受时间、渠道、内容,以及后续处理情况等。对投诉反映举报属本辖区范围内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努力将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层级)范围内;对涉及其它地区(单位)或一时把握不准的,要及时上报上级治安部门协调处理。所有投诉举报问题,一律要立即回应,一律由领导亲自督办,一律要事后追究。投诉所里的问题,由县局找所长;投诉县局的问题,由市局找县局治安大队长或分管副局长。对已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投诉,根据户籍管理政策规定应该予以解决的,要按照上级机关要求百分百及时纠正解决;对因工作不到位,引起当事人再向上级机关举报反映投诉或被新闻媒体关注炒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五)开展延伸服务。各地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严格落实如下制度:一是提前上班制度。户籍窗口民警坚持在工作日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为群众办事准备。二是延时服务制度。对下班前到户籍窗口办事的群众,户籍民警延长服务时间,待办理完业务再下班。延长窗口工作时间,户籍窗口坚持每周六上午接待群众办事。三是预约服务制度。对外出务工、高考学生开展预约办理二代证服务。四是上门服务制度。对老、弱、病、残、孕等确实不便到派出所办理业务的群众,由社区民警开展上门服务。五是急事特办制度。对参军入伍、升学考试、乘车购票等急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事项的,开辟绿色通道,随时办理,为其提供身份证明。

(六)严格配套保证。要配齐配强户籍窗口民警,将服务意识强、素质强的民警放在窗口,展示公安机关窗口形象。要实行专职户籍民警制度,户籍窗口民警不得兼任警务队民警或社区民警等其它岗位。要建立ab岗制度,确保户籍窗口民警上班时间在岗在位,严禁民警将pki交由户籍协管员或文职人员办理户口。户籍协管员或文职人员一般只承担引导群众办理申请、落实窗口便民措施、档案整理装订等辅助性工作。要保持窗口民警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借调、挪用,确需临时调动、借调、挪用的,谁调用谁负责协调顶岗。实行首问责任制,开展“一站式”、“零距离”服务,引导群众按序等候。对于工作量大的户籍窗口,可设立台前接待员,设立叫号制度,做好咨询、分流工作。

(七)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于明显登记错误的,无论是群众假报、错报,还是公安机关工作失误造成的,派出所都要主动开展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纠正。要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上升为一把手工程,坚决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本着“有错必改,有错必纠”的原则由派出所所长亲自抓落实。特别是因公安机关原因造成错误的,一经当事人提出,公安机关必须全程代理,不得让当事人按照“变更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去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地要在“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推动、督促工作任务的完成。治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采取可行措施,确保本单位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自查整改。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纪律作风大检查和整风肃纪活动,对户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通过自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升自身形象,确保通过此次活动使户籍窗口整体形象大幅提升。明年初,市局将组织开展一次“文明户籍窗口”和“优秀户籍民警”评选工作,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地要从严落实问责制度,加强检查指导。要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正确把握宣传尺度,正确应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严防被恶意炒作。要严格责任纪律,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凡是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予以开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四)按时上报情况。各地在活动过程中要重视情况报送,每月9日、19日、29日(遇节假日提前上报,下同)前填写上报《群众诉求未结事项登记表》(凡是未结的,都要上报);每月要对本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次月3日前上报,市局将对各地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在20xx年2月2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科学发展”为统揽,以“满足社区老年人养老需求”为目标,以“政府主导,社区牵头,全民参与”为方针,以“以人为本、服务老人、关爱家庭、回报社会”为服务宗旨,以“立足社区、提升服务、打造品牌”为服务理念,以保障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困难老人为重点,以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培育服务队伍、规范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扎实有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推动和谐xx建设深入开展。

按照有机构、有阵地、有人员、有制度、有队伍、有服务、有台帐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平台,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标准的社区为老服务队伍,按照不同养老需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安全保障、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全方面服务,实行有偿服务、低偿优惠服务与志愿者队伍无偿服务相结合,构建街道为老年人组织服务、社区为老年人联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工作格局,积极在老年人和社会爱心服务机构及各类志愿者之间搭建沟通平台,努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放心、安心、称心、舒心”的温馨服务。

(一)搭建服务平台。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利用社区现有办公条件,在社区设立独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桌椅、电话、文件柜、饮水机等硬件办公设备,设立兼职机构,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监督办法等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服务行为。开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网站,印制便民服务手册,公开服务热线,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创造必备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

(二)组建服务队伍。由政府主导组织,吸纳全社会参与,打造专兼职结合的为老服务队伍:一是在社区成立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组织机构,中心主任由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抽调社区2—3名同志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并组织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一支专业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二是整合辖区服务资源,与相关服务单位联系,包括小商店、卫生服务站、餐饮店、水电维修、家庭小饭桌、米面油、瓜果蔬菜店等,签订长期服务协议,建立固定的服务网络和队伍;三是组织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公益岗位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开展家政技能培训,建立一支多层次、宽领域的邻里互助服务队伍;四是通过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常年定期面向社会招募社区服务自愿者,建立稳定的自愿者服务队伍;五是通过各级党组织在辖区党员中招募一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常年为老人开展无偿服务;六是和师范学院合作,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实习和节假日时间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七是在辖区建立一支老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有爱心的身体健康的老人为贫困、高龄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无偿服务,并建立“爱心储蓄银行”,保证老年志愿者在高龄时也能享受到社会的无私关爱。

(三)拓展服务内涵。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送餐、保洁、医疗保健护理、日间照料、长期陪护、保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人文化娱乐、学习培训、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服务按对象实际情况,分别安排给予有偿、低偿、无偿服务:一是对残疾老人、孤寡老人、特困老人通过自愿者结对帮扶的形式给予无偿服务;二是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人,通过与服务机构或人员联系,签订长期服务协议或组织小区内居民不出小区,有针对性地为老人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三是开展低龄老人帮高龄老人工作,挑选一批有能力的低龄老人,组建低龄老人服务队,为高龄老人提供无偿服务,并为他们建立服务档案,作为他们将来优先享受无偿服务的依据,充分调动社区内的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爱心接力活动,实现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的良性循环和长效机制。

(四)建立信息台账。一是基本信息台账,主要包括:1、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库(包括社区老年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联系电话、生活状况、健康状况、服务需求、爱好专长等);2、社区助老签约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库(包括服务机构名称、负责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优惠内容、联系电话等);3、志愿者(义工)等基本信息库(包括各类志愿者、义工基本情况、专业特长、联系电话等)。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台账,包括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专项服务、志愿者服务、邻里互帮互助服务等。三是老年志愿者“爱心储蓄银行”台帐,主要是老年志愿者为社会提供爱心服务的时间、方式、内容等。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参照办事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认真制定社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细则。

(二)加强指导,精心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先试点、后推广两个阶段实施,试点工作先在福安路、七里铺、中华三个社区中开展。办事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指导小组将按照本实施方案,指导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及工作开展,试点社区要有效整合辖区内现有的为老服务资源,拓展为老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经验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指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周汇报、月通报制度,要组织对新成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检查验收,党工委、办事处将对成效较好的、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并将先进经验在全办进行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顺利实施并顺利运行、办事处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区建设考核范畴,要求各试点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立即组织实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长期坚持开展服务,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十一

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才能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那么社区。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行政工作计划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及武康街道办总体。

为依据;按照镇党委所提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优质服务,质量服务的要求,开展社区服务居民生活,满足大众需求的新理念,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各种资源的作用;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社区居民为立足点与工作切入点,开展便民服务站主题活动。

创建社区服务新形式,创建社区特色服务,已成为有关部门的共识,今年我们要继续扩大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武康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就是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便民服务为手段,通过建立《便民服务站》的形式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居民做些实事。坚持社区人员自觉、居民资源自愿、贴近需求实际;服务简便易行、方法灵活设置、内容因人而宜;社区《便民服务站》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

半年工作总结。

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

由组长担任第一责任人,由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各组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a、办事指南:主要公布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姓名电话。

b、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劳动保障、社保医疗三项内容,主要公布政策法规、办证程序等。

c、家政服务:结合社区居民资源确定服务项目内容,联系方式。

d、求职招聘:公布求职指南,链接到县劳就业网站。

e、商店学校:社区周边主要商业服务网点,学校名称电话等。

f、出行交通:公布途径社区主干线交通情况及运用时刻等。

1、4月上旬,根据武康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方案,完成《便民服务站》人员配置及。

2、做好各项服务内容文字资料准备工作,整理途径辖区内公共交通线路时刻信息资料,修改社区网页中有关内容信息资料,如工作人员调整,岗位变更,商店学校资料不完整等现象。

3、了解社区周边环境,如了解“武康镇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做好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4、根据上柏社区老年社区实际,做好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的便民服务,开展法律、健康、环保等的知识讲座,开展文体活动,共建活动,做好文明创建宣传,全方面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原则,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缠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在镇财政所。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常务副镇长冉飞鸿同志兼任,设具体负责人一名,由镇党政办主任涂显玉担任,设专职管理员一名,由冉航担任。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

规章制度。

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各职能单位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部门:派出所、劳保所、计生办、工商所、合管站、国土所、畜牧站、民政办、林业站、司法所、财政所等11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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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十二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1、背诵课文最后三个自然段,让哈尔威船长的高大形象永远定格在我们的脑海里,激励和指导我们的行动。

2、练习写一段对话,来表现一个人的性格、特点。

板书:

英雄——船长。

遇险临危不惧。

自救忠于职守。

牺牲舍己救人。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抓好我镇第三季度“人见人检、全程服务”工作,努力推动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上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八月十六日开始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服务活动。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人见人检、全程服务”,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结合当前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点带面,着力解决早孕发现率和孕情掌握率低、性别比过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四大突出问题,强化计划生育孕环检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指标,提升工作水平,迎接省、市、县年终检查。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第三季度“人见人检”,提高孕情检出率和早孕发现率。

1、做好常住育妇孕环检工作。继续由服务所医生下村,按各村孕环检日在村室,是环检且有环对象的可以用b超进行检查,不需再尿检;是尿检对象的(无环和批生待孕人员)必须进行“两检”(本次两检不得跨村进行,当日未到位的一律到计生服务所进行)。

2、狠抓流出重点育妇“两检”。凡是批生待孕对象、二孩符合生育政策对象、脱环对象一律要求返乡到镇计生服务所“两检”,不允许到县设点城市、寄单或到村部进行检查,其它对象可以到县设点城市检查或寄回正规“两检”单。

(二)狠抓“两检”后补救措施的落实和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

1、“两检”后凡脱环对象一律要求补环或皮埋;

2、“两检”后发现政策外怀孕对象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对期内落实手术对象要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三)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各村要把突破“两非”案件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对政策内孕情消失、扎后生育、女婴死亡、孕环检不愿见面后又生育的,随时发现,随时介入,发现一案查处一案。从现在起,凡政策内二孩超14周上报孕情的一律要求落实引产手术,并同时加大追究包保责任人责任。

(四)加大力度,狠抓社会抚养费征收。

本次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原则上按期内期外(20xx年1月1日以来)均要完成60%以上,并分别考评,不完成任务绝不收兵。

三、时间安排。

1、8月16日—20日(宣传发动阶段)。

镇村召开镇村干部会、党组织扩大会、广播会,书写标语,出动宣传车,形成强大宣传氛围。

2、8月21日—9月5日(全面实施阶段)。

各地围绕工作任务,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3、9月6日—9月15日(攻坚克难阶段)。

以各村(街)工作组为主,计生办人员全力配合,采取超常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一是两检未到位,尤其是外出符合生育二孩对象户、脱环对象户,坚决做到“人见人检”;二是社会抚养费未缴和未完成规定数额的所有对象(包括已起诉法院未执行到位的);三是“两非”案件查处。

四、措施和要求。

1、强化领导和责任。本次集中服务活动仍然实行班子成员联系村,镇干包村,村干包片,班子成员联系村人员,包村镇干,村书记同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三集中,即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完不成任务绝不收兵。

2、加强督查和调度。集中服务活动期间,镇党委、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街)加强督查和检查,适时对后进村和后进片进行调度,限期完成,对连续两次调度的后进村将通报全镇。

3、严格奖惩。对本次集中整治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本次分值10分,纳入全年计划生育目标考评之中,评出前三名,第一名1个,奖金2000元,第二名3个,奖金1500元,第三名5个,奖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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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十四

根据省、市、县委政法委及省、市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完善服务发展措施、提高服务发展能力”为主题的“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服务年“活动,要以增强广大干警服务发展意识为主要教育内容,以健全完善服务发展措施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在服务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效果为主要检验标准,着眼于大局的需要,立足于法院职能的发挥,全力保发展、保和谐、保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目标任务。

开展“服务年”活动,在工作目标上,要在全力提高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着力提高维护社会秩序水平、全力提高依法有效调节经济关系水平和全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要在深入解决服务科学发展主动性不强、服务人民、保障民生自觉性不强、执法不公、执法不廉和影响、制约政法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等问题上扎实开展工作,实现人民法院服务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发展效果更加明显的目标,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公正严明的执法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方法步骤。

开展“服务年”活动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教育阶段(4月上旬——5月中旬)。

1、搞好思想发动。全院干警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同时,要以“我为发展干些啥,发展需要我干啥”为主题开展思想教育活动。通过思想动员,切实把广大政法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要工作部署上,激发其参与“服务年”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开展“服务年”活动奠定坚定的思想基础。

2、开展调查研究。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效调节经济关系、增强法律服务效果、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中,要紧扣科学发展主题,突出实践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找准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效应对的思路和措施。

3、广泛征求民意。建立“服务年”活动领导联系点制度,健全走访制度,通过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对本单位在服务发展理念、服务发展途径上、在民生、民困、民难等方面迫切需要解决问题上的意见,听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上的意见,推动“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剖析检查阶段(5月下旬——7月初)。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要实事求是地对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科学加以剖析、梳理和归类,写出有价值、有份量的剖析检查报告,触及实质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上旬——8月下旬)。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对整改工作,要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部门,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四)“回头看”阶段(9月上旬——10月下旬)。结合全县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服务年”活动认真进行回顾,做好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对开展“服务年”活动流于形式,没有真抓实干的庭室,要限期补课整改,并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评比挂勾。

(五)总结验收阶段(11月初——12月末)。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1月初——11月末形成“服务年”活动工作总结报告,报“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第二阶段12月初——12月末迎接市、县政法委对我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几点要求。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好“服务年”活动。广大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服务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政法工作特色的实际步骤,服务发展的意识增强、措施完善、能力提高、效果显著是人民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和根本检验。因此,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服务年”工作,用“服务年”成果检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

2、成立机构,抓好组织领导。要把“服务年”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服务年”活动的各项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领导和具体部门,确保每项任务、每个目标都有专人抓、专人管。我院成立“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推进“服务年”活动的开展。

3、搞好结合,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工作。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巡回宣讲、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紧密联系干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重点解决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作风方面存有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干警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学习,带头联系实际,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4、建立“服务年”活动领导联系点,努力取得工作实效。在服务点上调查研究,剖析问题,解决困难,宣传经验,推动活动开展,提高“服务年”的活动质量和领导水平。

5、加强督导检查,扎扎实实开展“服务年”活动。院领导小组将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督查围绕“我为发展干些啥,发展需要我干啥”这一主题,我们到底做了些什么工作,解决了些什么问题,取得了些什么实效。同时,将督查情况在全院予以通报。各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好“服务年”活动,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参与“服务年”活动,不断为这一活动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十五

根据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独生子女奖扶金、残疾人等级评定”三领域专项治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规范管理,认真防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严肃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养老科、财计科、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一)全面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切实防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

对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查纠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策宣传不到位、对象认定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流程不合理、动态管理不及时、台账资料不完备、信息公开不充分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制订扎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完整的风险防控链条。

(二)深入核查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对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全过程进行深入核查,看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资金使用、养老服务组织履行合同、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列套取、私分贪污等行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问题情节和性质,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对核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情节严重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督促各镇(街道)及时调整岗位。

(三)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精准化。

充分发挥“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社会救助综合平台”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督促各镇(街道)、村(居)依托“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录入、核销和督查工作;督促养老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上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区老龄协会以信息化督查、人工抽查核实相结合,加强对养老服务单位督查评估,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纪律和要求,并通过广播、网络、村(居)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行动。

(二)自查摸排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各镇(街道)、村(居)和养老服务单位对照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一查工作制度执行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的建议和要求;二查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主动上报的,根据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自查自纠情况x月底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核查督查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相关人员组成核查组,会同区老龄协会将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各镇(街道)、村(居)、养老服务单位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情况分组进行核查督查。

(四)成果运用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全面梳理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完善居家养老规范管理工作流程。对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长效化机制。

各镇(街道)、村(居)和养老服务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区民政局将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年底对镇(街道)的民政工作考核,也纳入对养老服务单位费用结算和合同续签的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市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xx号)文件要求,推动整合我区优质养老服务资源,稳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打造智能化、便捷化、高品质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质量。

1.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综合考虑我区老年人实际需求,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合理确定试点建设床位数量与规模,遴选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组织,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2.专业支持。坚持社会力量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的优势和积极性,规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3.家庭参与。加强宣传倡导,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挥家庭成员照护者作用,共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通过整合社区医疗、康养、家政、助餐、文化、教育等优质资源,深度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推动实现“原居养老”的服务目标和“居家机构化”服务场景,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得居家监护、衰弱干预、长期照护等专业化的机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期全龄段照护需求,形成可推广的运营模式和成功经验。

结合同安区实际情况,遴选具备较好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区级试点。以拓展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为主要试点工作内容,到20xx年底前建设200张以上家庭养老床位。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2个片区,大同街道、汀溪镇、五显镇、莲花镇为一个片区,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洪塘镇为一个片区,开展2个试点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在20xx年底前,需完成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家庭养老床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居家养老且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含失智,下同)老年人。重点优先保障好本区户籍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老年人(以下简称“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构服务能力范围,为其他有服务需求的服务对象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老年人的失能等级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规范开展评估确定。服务机构需协助各街(镇)、村(居)开展前期筛查摸底工作,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

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老年人应当具有共同生活的家庭照护者,并由服务机构进行必要的照护培训。孤寡、独居等没有家庭照护者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暂不列入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服务对象,鼓励其入住机构养老。鼓励服务机构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过程中,同步为更多有需求的活力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活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不纳入家庭养老床位的补贴范围,符合其他财政优惠政策的,依据相应政策执行。

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的配比标准,为设立的家庭养老床位配备必要的养老护理员。服务人员以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师、护士、康复师及社工为主,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和社区助老员协助配合。服务机构应当与其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为所有上门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机构可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整合资源、强化合作、形成合力。

1.家居改造。由服务机构根据对老年人的评估情况,对老年人居住的卧室、卫生间、浴室、客厅、走廊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安装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包括紧急呼叫、语音或视频通话、生命体征监测、感应报警等设备,以及居住环境适老化设施(附件2-3),服务机构对安装的适老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并负责维保。服务流程详见附件4。

2.远程监测。服务机构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通过无感式监测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上门服务情况,并提供紧急援助。经老年人及其家属同意之后,可根据需要安装联网视频通话设备。

3.服务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照顾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附件1)。其中生活照料服务为必备项目(至少提供3种),其他项目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清单。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30小时。原则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路程,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路程,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

涉及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医疗诊疗活动的服务项目,要求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专业人员,并按照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相关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备审核手续之后方可开展,其服务对象和居所环境也应当符合家庭病床收治条件。

收费标准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自主协商定价,按月收取费用,并约定好超出服务套餐(包)之外的单次服务收费方式。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结合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收费价格等设置个性化、阶梯式的服务套餐(包)。服务收费应当做到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报区民政局备案。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服务对象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财政补贴,并相应扣减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一)准备阶段(20xx年x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组建人员队伍并进行培训、采购相关设备。

(二)试运行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2个示范点开展试运行,结合实际运营反馈情况,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各方的融合,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经验推广(20xx年x月-20xx年x月)。完成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阶段性任务,适时总结试点成功经验,进行经验交流和模式推广。

(四)扩大成果(20xx年x月-20xx年x月)。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措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一)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风险评估。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指引,指导探索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经济实用、个性多样的家庭照护服务。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区卫健局负责协调提供有关医疗支持。参与试点镇街按照试点方案相关要求,负责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在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中严格按照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

(二)定期跟踪质量,开展评估验收。

区民政局和参与试点的镇(街)要加强对试点项目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对试点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监督、检查、考核,对服务对象老年人及其家属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区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适时组织开展全区试点成果评估验收。

经阶段性综合评估,对试点成效显著,且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的区试点养老服务机构,由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截至20xx年x月x日,试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不少于8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xx万元奖励;建设运营不少于10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xx万元奖励。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的数量,以试点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并实际开展服务、通过厦门市养老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实时上传服务数据为准。服务对象满意率由区民政局通过随机抽查服务对象、询问了解实际情况确定。

(三)强化财政支持,推进试点工作。

对纳入区试点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财政予以下列补贴:

1.建设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根据实际建床费用,按照每张床位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适老化改造补贴不超过3000元、智能化改造补贴不超过2000元。此前已享受我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的老年人家庭,经评估无需进行二次适老化改造的,不再享受适老化改造补贴;确有必要进行二次改造的,合计享受的适老化改造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

2.运营补贴。本区户籍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按照每人每月25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3.护理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标准不低于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定服务对象护理补贴标准。按照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已经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家庭养老床位的护理补贴。

在试点期结束后,家庭养老床位相关补贴政策可以继续执行。有新补贴政策的,依据新政策执行。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7篇)篇十七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济南市鲁矿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张正伟。

副组长:廉霞、刘建国。

成员:肖颖、张万田、郝文迪及各班主任。

四、具体要求。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夏季到17:30。

(三)服务形式。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各地在这方面作了积极努力和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没有开展、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要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二、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各地要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教育部。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20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本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努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师生健康素质为目标,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增强健康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高度,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卫生保健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健康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

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有关文稿、图片、光盘等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开设好健康教育课,使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教师和教案、考核和评价“五落实”,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要安排6—7课时。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五个领域。同时,还要开设一定的专题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学段、地域、季节及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性强,针对性突出,教育成效明显。

3、在保证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在生物课中渗透环境卫生和人口教育、青春期教育,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4、着眼于师生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了解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禽流感、手足口病、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霍乱、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了解性病、艾滋病等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积极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留守学生、高考应考学生及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高情绪调控能力、心理障碍预防能力,促进坚强意志品质的磨练和团结协作人际关系的培养。

6、把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知识列入健康教育内容,血防等地方病知识教育每学期安排2-3课时。积极开展创建“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

7、积极开展预防近视眼的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中小学生视力健康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小学生视力普查和建档工作,普及用眼、爱眼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提高学生视力健康水平。积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并开展“青春期教育合格学校”的创建工作。

8、强化食品安全教育,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掌握和应用营养知识,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生活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了解和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领证达100%。

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载体普及健康生活知识;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2月1日世界爱滋病日等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新形势下如何针对少年儿童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较强的活动能力、健康的生理和心理、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使他们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是小学阶段的体育和健康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新任务。因而本着科学、全面、可比、可行性原则,制定本计划。

学校健康教育是学校系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学生的各种有益于自身、社会和全民族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提高卫生科学知识水平,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儿童少年某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尽可能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发育,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基础。

1、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

2、降低学校常见病的发病率;。

3、提高生长发育水平;。

4、促进儿童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预防心理卫生问题;。

5、改善学生对待个人公共卫生的态度;。

6、培养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学生们具有旺盛的精力、愉快的心情投入学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2、培养学生正确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吃好早餐,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偏食,让学生知道暴饮暴食的危害。

3、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达到教材要求,提高健康教育课的效果。

1、通过课堂内外的教育,向学生传授卫生科学知识,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个人清洁习惯,使他们自幼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维护环境的良好品德。

2、培养学生有规律的生活作息制度,养成早睡早起、定时定量进食,既不偏食、挑食、也不过量进食。懂得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自觉地保护环境,并懂得预防接种的好处,自觉接受预防接种。

3、让学生观察自己身高、体重的变化,了解儿童期的正常生长发育,并注意生长发育期应注意的事项。知道保护眼睛、牙齿、耳朵、鼻子的重要。

4、认识到阳光、空气、水与身体健康的关系。

5、了解均衡饮食对身体发育的好处,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总之,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健康的生理和心里、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团结合作的精神,是学校教师的职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必须抓紧抓好,使学生不仅能学到知识,而且身心健康,体格健壮,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及卫生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今天,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推进课后服务范围、时间、内容、人员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课后服务顺利实施。

坚持自愿原则。

今年秋季中小学全部返校开学第二周起,南京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将全面开展课后服务,确保全市所有小学、初中全覆盖,确保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课后服务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学校每周5天工作日都要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8:00。对此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

用好各类资源。

多举措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对于家长最为关心的课后服务质量问题,《实施意见》指出,各区要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指导学校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学校要在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基础上,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同时,学校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科普、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等素质拓展活动。学校要增加户外运动时间,重视学生体质健康与视力保护,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实施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教师承担为主,也可积极争取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师生以及体育、艺术、科技等领域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志愿服务人员。要充分发挥德育示范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育人作用。体育、文旅、科协、团委、妇联等部门要有计划地为学校组织提供课后服务资源,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共同提高课后服务育人吸引力。

完善保障机制。

年生均财政补助不少于500元。

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对经费分担机制、教师的补助机制等均作出了规定。

市、区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抓好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学校课后服务实施工作,会同编制部门为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适当增加科技、体艺等教师。发改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加强对课后服务费和代收费的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区财政部门将按照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平均每生每年不少于500元标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课后服务公用经费和人员补助等支出,为课后服务质量提供经费保障。

根据省有关规定,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民办学校不再另行收取课后服务费。

此外,各区和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人生安全。

强化督导考评。

《实施意见》提出,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内容体系,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考核体系,纳入市对区教育资金综合奖补考核指标。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导。从2021年起,每年认定一批课后服务示范区和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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