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笔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并降低出错率。希望这些工作方案范文能够给大家在编写工作方案时带来一些借鉴和灵感。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一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

(二)健全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规范管理。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

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

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5、自愿参加延时看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平安保险。

6、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需要各个部门统筹配合,根据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具体分工如下:

1、德育中心:负责做好托管服务对象(家长、学生等)的审核工作。组织班主任详细填写表格(附表1、附表2),严格审核参加课后服务人员名单,并与开学2日内上交审核结果。

2、教学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教学业务工作。科学合理地设计、安排课后服务的内容、方式,安排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人员包括党员、积极分子、青年教师、家长义工、社会志愿者),落实严格的考勤制度。

3、学校办公室:负责整体协调推进工作。探索"学校主导、学校与家委会共担责任"的服务模式,制定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工作。

4、党群服务中心(安全教育办公室):负责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

5、后勤保障中心:负责托管场所的物质保障工作。

以上五个处室,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五)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办公室将课后服务纳入优秀志愿者、优秀义工及教师考评机制中,学期末将对优秀家长志愿者、优秀义工和服务教师进行表彰,确保服务质量。具体量化考核有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完成。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路小学。

20xx年8月31日。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二

实施计划是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性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确有困难的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家长群体和学校教师工作量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1.主动性原则。

本着基于问题、解决困难、促进发展的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征求家委会意见和建议,班主任了解家长需求情况,告知家长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确有困难的家长和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2.自愿性原则。

学校提供课后服务要以家长意愿为前提,不强行要求学生放学后留校。学校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1.合理安排课程,调整放学时间,尽可能多的解决放学过早问题。

鼓励教师开展中高年级基于兴趣的自选课程,所占课时放至周二、周三下午。每周周一至周三放学时间由4:10调整到4:40左右(为缓解交通压力采取错时放学,三四年级4:40—4:45,五六年级4:45—5:00。因接送困难需要托管的学生和兴趣社团可依实际需要推迟到5:30.)。

2.早读、午写、暮悟解决学生确有接送困难的问题。

学校结合《知书达礼》《墨香至恒》《暮悟手册》校本教材组织早晨早到校的学生开展晨间诵读;中午早到校学生结合《墨香至恒》进行书法练习;放学后,家长不能及时接的孩子结合《暮悟手册》完成阅读和作业任务。

3.加强管理,充分利用资源,以课后兴趣社团促进有需求的学生的个性发展。

(1)学校社团。在下午放学后提供一系列社团,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具备条件的学生依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参加相应社团。现开设乒乓球社团(周二至周五)、足球社团(一二年级周二周四,中高年级周三周五)、舞蹈社团(周五)、合唱社团(周五)、管乐社团(周四周五)。

(2)班级社团。鼓励各班级充分利用家长资源、社会资源积极开展适合本班的社团活动(以低年级为主)。近年来,学校发动各班级家委会,积极组织开设放学后的兴趣社团,以不同的形式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课后服务。本学期开学后,部分班级已经开始了班级社团活动,有一年级7班的街舞社团、拉丁舞社团、跆拳道社团,二年级一班的英语社团、书法社团,二年级二班的书法社团、诵读社团,二年级五班的书法社团,二年级七班的儿童画社团、舞蹈社团、书法社团、英语社团,二年级八班的英语社团、绘画社团。其他班级的社团正在组建中,不久,便开始本学期的社团活动。这些社团活动,都是由家委会组织,向家长发出倡议,家长自愿参与,参与社团的家庭,按照家委会的安排,定期到校参与社团的管理,负责社团的成员上课期间的安全,护导社团成员安全离校。学校提供社团活动的场所和安全指导。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

各年级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各年级家委会主任。

2.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早晨:7:00—8:00,

3.学生自愿申请。

确有困难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提交本班班主任,由学校课后服务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告知学生和家长,家长做好到校服务,参与护导、管理的准备。

4.成立服务组。

(1)教师护导组:室外每天14人,干部4人。

室内:每天42人,具体在班内指导学生晨读、午写、暮悟作业。

(2)家长志愿者:组建社团的班级,每班每次不少于2人,轮流参与课后服务及安全管理工作。

5.签订协议。

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厘清服务边界,明确各自职责、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

1.完善管理制度。

学校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出入校园登记制度,严格考勤,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师生的安全。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统一管理,严格要求。

2.完善评价机制。

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班级考核评价中,完善学校考核办法和绩效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遵照镇安县科教体局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布署,学校照顾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基于学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开发实施提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教育服务,以支持儿童的成长、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具体分工:

xx:负责全面检查督导。

xxx: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xx:负责检查考核,协调落实各项细则。

xxx:负责安排课后服务教师的常规管理。

xxx:负责课程安排及课后服务研究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的课后服务相关事宜。

教研组长:负责协调本组课后服务课程落实。

1、坚持自主性: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公益性:学校不能以弹性放学为由头,违规收取学生费用。

3、坚持校本性: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生需要、家长需求、学校实际等情况,合理安排这段时间。

4、坚持多元性:以学校为主体,用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等支持,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其中。

1、提供延时托管,辅导老师在教室指导学生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集体活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1、服务时间:2021年春季开学后,学生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六点前结束。

2、场地安排。

各班教室及各社团教室和学校操场。

3、人员安排。

学校教师为主,社会聘请人员补充。

1、收费标准。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实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制度,每生每课时2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

2、费用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校主导、因地制宜、自愿选择、非营利性”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后,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收费,按学期预收,按课时结算,一期一结,不得结余、结转。

1、学校教导处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和预案,设置合理的课程,科学制定课程表,确定课程辅导老师,安排合理的服务时间,制订课后服务的课堂管理以及课后服务费用的考核细则,系统组织规划此项工作。

2、后勤组依据方案合理配置服务设施,确保人员、场地、设备全部到位,为学生提供安全、温馨的留校生活。

3、安全组建立建全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确保课后服务的学生安全。

4、财务室依据镇科教发〔2021〕27号文件精神,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制定我校课后服务管理细则,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和学生巩固学习成果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多元发展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

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解决当前小学放学时间早,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监管、孩子学习能力较弱,家人无力辅导,需学校提供辅导帮助的;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下午放学至家长接学生回家(不迟于学校下午放学2小时)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若申请人数较多再开辟专用阅览教室),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社团活动结合起来,发展学生兴趣特长。

社团活动打破班级单位,结合学校师资力量、活动场地、整合社会力量等条件,开展球类、舞蹈、音乐、书法、国画、美术、泥塑、思维体操、棋类、心理健康辅导、诗词、主持、英语等社团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兴趣小组为单位,安排活动场地,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1.前期调查。

班主任在开学时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调查学生家长是否有服务需求,开展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由班级审核后学校复核汇总申请信息。

2.统筹安排。

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申请汇总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内容、活动场所、责任教师、管理措施。责任教师根据学校统筹安排认真开展工作,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3.经费来源。

每人每课时3.5元。

五、实施要求。

1.成立组织。

明确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班班主任。

2.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明确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工作责任,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3.加大宣传、加强监管。

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开展课后服务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家庭和社会支持,形成教育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后服务行为,对课后服务进行职责明确和界定,严禁变相补课。学校加强过程管理,对课后服务的内容、人数、时间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晰,有案可查。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遵照镇安县科教体局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布署,学校照顾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基于学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开发实施提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教育服务,以支持儿童的成长、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具体分工:

xx:负责全面检查督导。

xxx: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xx:负责检查考核,协调落实各项细则。

xxx:负责安排课后服务教师的常规管理。

xxx:负责课程安排及课后服务研究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的课后服务相关事宜。

教研组长:负责协调本组课后服务课程落实。

1、坚持自主性: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公益性:学校不能以弹性放学为由头,违规收取学生费用。

3、坚持校本性: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生需要、家长需求、学校实际等情况,合理安排这段时间。

4、坚持多元性:以学校为主体,用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等支持,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其中。

1、提供延时托管,辅导老师在教室指导学生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集体活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1、服务时间:2021年春季开学后,学生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六点前结束。

2、场地安排。

各班教室及各社团教室和学校操场。

3、人员安排。

学校教师为主,社会聘请人员补充。

1、收费标准。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实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制度,每生每课时2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

2、费用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校主导、因地制宜、自愿选择、非营利性”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后,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收费,按学期预收,按课时结算,一期一结,不得结余、结转。

1、学校教导处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和预案,设置合理的课程,科学制定课程表,确定课程辅导老师,安排合理的服务时间,制订课后服务的课堂管理以及课后服务费用的考核细则,系统组织规划此项工作。

2、后勤组依据方案合理配置服务设施,确保人员、场地、设备全部到位,为学生提供安全、温馨的留校生活。

3、安全组建立建全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确保课后服务的学生安全。

4、财务室依据镇科教发〔2021〕27号文件精神,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制定我校课后服务管理细则,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为向学生有计划地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使小学生能够有卫生保健常识,根据国家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和《小学生健康教育精神,开展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卫生健康的重要意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的卫生与教学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治疗。

2、使学生了解一些卫生保健常识。

3、开展学生卫生健康与咨询服务。

4、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不断提高其健康水平。

5、动员学生家长主动配合学校进行卫生教育。

1.开展好健康教育。

(1)课堂健康教育,做到“五个有”:即有计划、教材、教师、教案、课时,保证每两周一课时。

(2)为学生提供心理、生理卫生知识教育服务。各年级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培养少年儿童提高调控情绪的能力,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具有预防心理障碍和保持心理健康的能力,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合作精神。

(3)提高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让学生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2.着力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1)在硬件上,校舍、采光、厕所、桌椅配置等均达到国家标准。在软件上,政策落实,制度到位,急救、防灾有预案,卫生服务优良,档案资料齐备,实行依法治理。

(2)通过宣传教育,让全体师生懂得环境对身体健康的影响,避免在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环境(如大雾、灰尘、噪声等)中进行体育活动等。提升绿色环保理念,理解可持续发展观。

(3)学生个人卫生做到头发整洁、无异味;指甲勤剪;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教育师生逐步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注意合理的营养和饮食卫生,较为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吸烟、不酗酒、远离毒品。

(4)搞好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印发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利用学校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厕所消毒、垃圾无害处理等工作。

(5)开展环境卫生评优活动。各班划分包干区。每天由专人检查,当日整改。打分结果公布。学生宿舍开展流动红旗竞赛。积极开展“讲卫生、增进健康”的知识竞赛活动。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3.做好预防工作。

(1)建立健全小学生体质健康卡制度,分析体检数据。

(2)做好常见病的防治工作,以取得好的效果。

(3)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以“防近”为中心,定期检查学生的用眼卫生,努力提高眼保健操的质量,各班进行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积极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和设备,保证教室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

(4)做好传染病控制工作。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抓好传染病监测控制,落实好校园消毒、杀虫、灭鼠和注射相关疫苗等预防措施,建立有效免疫屏障,严防烈性传染病传入我校。如发生疑似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拓展学生学习空间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发〔2018〕36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9〕70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如下:

(一)以生为本原则。课后服务要树立以生为本思想,从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出发,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公益性原则。坚持公益普惠属性,合理确定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增加家长过重经济负担。

(三)自愿性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四)服务性原则。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

(五)公开性原则。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因校制宜原则。学校可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及办学实际,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亟需服务对象。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及家长需求情况确定。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时30分,小学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晚于18时30分,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阶段原则上不晚于20时30分(以有老师在班在场服务时间为准)。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高中学校可在20点30分后为学生提供校内晚自习环境,学生离校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弹性离校政策。

(三)服务内容。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按年级或班级,在指定场所(教室)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组织特色活动。安排学生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组织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图书馆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学生自主交流。

4、开展社会实践。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5、学科潜质培养。普通高中课后服务内容可以根据学情及学生意愿确定,可以是看护、辅导、答疑、组织复习、教学检测等,也可根据教学和学生实际,进行学科潜质培养开发等。

(四)服务方式。

1.学校自主开展。学校可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场馆等资源场所,发挥在职教职工、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用,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活动。

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要妥善解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与课后服务时间上的冲突问题,不得增加教师过重工作负担。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鼓励家长自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及管理。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质量观,不要额外给孩子增加作业或练习。

2.引入公益性机构。学校可与公益性机构合作,由学校提供课后闲置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由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高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公益性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把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推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收费的指导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财政资金的筹措,并加强教育、公安、卫生、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加强安全管理,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共同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工作。不得把课后服务情况作为学校、教师考核评比指标。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各校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政府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由各县(市)、梅里斯区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核定,报县(市)、梅里斯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直和市区(梅里斯区除外)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小时5元,服务时间超过或不足1小时的按此标准进行折算,当天低于30分钟的不可向学生收取费用。各高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上浮10%,下浮不限。收费的课后服务时间必须有老师在场服务。课间休息时间和学生自习时间不得向学生计时收费。学校和老师应该设计、安排、指导学生有效用好课后服务时间,科学安排好课后服务内容,保障学生课后服务效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建立免收费政策,免收费额度的50由同级政府统筹解决。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公益性机构资质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公益性机构目录。要严格审核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等情况。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素质高的行政人员和教师负责课后服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

要把中小学课后服务纳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内容,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严禁引入经营性企业或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机构,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要严格审核公益性机构资质,并经县区教育局核准,报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行课后服务公益性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五)加强家校联系。

学校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校联系机制,有效进行家校沟通,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内容详尽、操作性强的《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经教师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通过后实施,明确学校、服务人员和学生及家长的权利和义务,理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与家长要签订服务协议、安全责任与保障协议。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齐教联发〔2020〕9号同时废止。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四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工作日期间按时接送学生的实际困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延市教基〔2019〕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作的原则。市教科体局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经发、人社、综治、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统筹规划,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精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坚持学校主导的原则。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三)坚持非营利性的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通过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四、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当日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组织形式。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及时公开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并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需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六、服务内容。

(一)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二)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七、人员配备。

1.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八、组织保障。

(一)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对于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生课后服务费按规定标准,由家长缴纳。严格监管课后服务经费,保证专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二)明确家校责任。校长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将申请程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收费标准、时间安排等告知学生及家长,便于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争取社会支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取得社会各界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安全管理。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使用好校方责任险。

(五)完善监督管理。市教科体局将不定期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持续高效开展。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管,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学校课后服务相关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科。

副组长:王金峰、王传高。

成员:袁春果李云曹禄。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王金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成员。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8:30,其它季节到19:0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

(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根据需要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1.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合力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市(县)区属地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职责共同推进。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开展课后服务可采用政府财政补助、社会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二、工作安排。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小学、初中学生。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同季节可适当区别。

3.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寄宿学生和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4.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由学校负责,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与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机构开展合作,联合提供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利用网络“名师课堂”等面向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辅导。(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可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三、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从2019年春学期2月25日起正式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经与当地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后,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2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2.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3.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各地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及相关机构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4.人员合理取酬。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应当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时长等情况,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纳入民办教育奖补政策体系。

四、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课后服务涉及城乡千万学生,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方方面面,涉及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应急管理等各个部门的密切合作。市政府已将开展课后服务作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市还将把课后服务纳入对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内容予以推进。各地要成立由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2.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费用、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实行收费服务的地区,应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服务费。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4.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财政补贴及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等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要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督查,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共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小学免费对有需求的在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不再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与家长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1.服务对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群体的服务需求。寄宿生不再安排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2.服务时间。从20xx年5月份开始,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入学至下午上课前、下午放学后(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夏季原则上不超过18:30,冬季原则上不超过18:00)两个阶段。

3.服务内容。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安排辅导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类兴趣小组、社团组织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场和各类艺术类资源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3.服务方式。学生家长可通过咨询班主任、访问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了解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的相关信息。有课后服务需求学生的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个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4.服务人员。以学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要同时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学校要对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

5.课后服务补助费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积极争取人社、财政部门的支持,综合考虑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按照不高于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教育系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校长是校内课后服务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确保群众满意。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2.健全机制,保障安全。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安全职责,完善学生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交接班、监督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全面落实校方责任险,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3.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制定本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9月5日前报教育股备案。县教育局政府督导室、教育股、法制安全室等职能部门将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并将校内课后服务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4.加强宣传,关注舆情。县教育局建立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和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六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小学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以及贫困家庭。贫困家庭要由扶贫部门认定。延时服务工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适当扩大课后服务对象范围。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具体时间结合家长需求、学校实际和季节变化研究确定。

因学校各年级各班学生情况不同,对各年级服务对象采取混合编班、集中管理的方式。在服务内容上,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自主学习、体育、艺术活动,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等学习活动。也可以以兴趣小组或社团等不同形式组织的'自主实践活动,以及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各个班级发动学生家长积极参加托管工作,鼓励和吸纳有艺术特长的家长、社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根据各班情况确定课后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并安排专任教师牵头组织。

(五)课后服务程序。

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七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以及日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更好地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连云港路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组长:安茂盛。

副组长:刘海习丁梅陈常莲。

成员:王芳杨晓燕薛秀丽高健李佳李强。

王坤杨少花唐晓琳。

李晓霞李冠闫羽。

陈静苏玲徐世玉。

秦励徐鑫李文彬葛美葛文芬徐晓。

马恒鑫李汶珊苏蓓。

二、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小学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以及贫困家庭。贫困家庭要由扶贫部门认定。延时服务工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适当扩大课后服务对象范围。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具体时间结合家长需求、学校实际和季节变化研究确定。

(三)课后服务内容。

因学校各年级各班学生情况不同,对各年级服务对象采取混合编班、集中管理的方式。在服务内容上,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自主学习、体育、艺术活动,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等学习活动。也可以以兴趣小组或社团等不同形式组织的自主实践活动,以及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四)课后服务主体。

各个班级发动学生家长积极参加托管工作,鼓励和吸纳有艺术特长的家长、社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根据各班情况确定课后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并安排专任教师牵头组织。

(五)课后服务程序。

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一)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

(二)健全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规范管理。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

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

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5.自愿参加延时看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平安保险。

6.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需要各个部门统筹配合,根据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具体分工如下:

1.德育中心:负责做好托管服务对象(家长、学生等)的。

审核工作。组织班主任详细填写表格(附表1、附表2),严格审核参加课后服务人员名单,并与开学2日内上交审核结果。

2.教学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教学业务工作。科学合理地设。

计、安排课后服务的内容、方式,安排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人员包括党员、积极分子、青年教师、家长义工、社会志愿者),落实严格的考勤制度。

3.学校办公室:负责整体协调推进工作。探索"学校主导、

学校与家委会共担责任"的服务模式,制定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工作。

4.党群服务中心(安全教育办公室):负责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

5.后勤保障中心:负责托管场所的物质保障工作。

以上五个处室,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五)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办公室将课后服务纳入优秀志愿者、优秀义工及教师考评机制中,学期末将对优秀家长志愿者、优秀义工和服务教师进行表彰,确保服务质量。具体量化考核有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完成。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20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本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努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师生健康素质为目标,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增强健康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高度,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卫生保健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健康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

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有关文稿、图片、光盘等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开设好健康教育课,使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教师和教案、考核和评价“五落实”,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要安排6—7课时。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五个领域。同时,还要开设一定的专题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学段、地域、季节及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性强,针对性突出,教育成效明显。

3、在保证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在生物课中渗透环境卫生和人口教育、青春期教育,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4、着眼于师生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了解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禽流感、手足口病、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霍乱、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了解性病、艾滋病等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积极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留守学生、高考应考学生及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高情绪调控能力、心理障碍预防能力,促进坚强意志品质的磨练和团结协作人际关系的培养。

6、把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知识列入健康教育内容,血防等地方病知识教育每学期安排2-3课时。积极开展创建“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

7、积极开展预防近视眼的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中小学生视力健康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小学生视力普查和建档工作,普及用眼、爱眼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提高学生视力健康水平。积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并开展“青春期教育合格学校”的创建工作。

8、强化食品安全教育,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掌握和应用营养知识,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生活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了解和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领证达100%。

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载体普及健康生活知识;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2月1日世界爱滋病日等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水平。

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和学生巩固学习成果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多元发展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

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解决当前小学放学时间早,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监管、孩子学习能力较弱,家人无力辅导,需学校提供辅导帮助的;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下午放学至家长接学生回家(不迟于学校下午放学2小时)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若申请人数较多再开辟专用阅览教室),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社团活动结合起来,发展学生兴趣特长。

社团活动打破班级单位,结合学校师资力量、活动场地、整合社会力量等条件,开展球类、舞蹈、音乐、书法、国画、美术、泥塑、思维体操、棋类、心理健康辅导、诗词、主持、英语等社团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兴趣小组为单位,安排活动场地,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1.前期调查。

班主任在开学时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调查学生家长是否有服务需求,开展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由班级审核后学校复核汇总申请信息。

2.统筹安排。

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申请汇总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内容、活动场所、责任教师、管理措施。责任教师根据学校统筹安排认真开展工作,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3.经费来源。

每人每课时3.5元。

五、实施要求。

1.成立组织。

明确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班班主任。

2.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明确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工作责任,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3.加大宣传、加强监管。

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开展课后服务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家庭和社会支持,形成教育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后服务行为,对课后服务进行职责明确和界定,严禁变相补课。学校加强过程管理,对课后服务的内容、人数、时间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晰,有案可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小学免费对有需求的在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不再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与家长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1.服务对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群体的服务需求。寄宿生不再安排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2.服务时间。从2019年5月份开始,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入学至下午上课前、下午放学后(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夏季原则上不超过18:30,冬季原则上不超过18:00)两个阶段。

3.服务内容。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安排辅导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类兴趣小组、社团组织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场和各类艺术类资源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3.服务方式。学生家长可通过咨询班主任、访问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了解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的相关信息。有课后服务需求学生的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个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4.服务人员。以学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要同时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学校要对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

5.课后服务补助费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积极争取人社、财政部门的支持,综合考虑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按照不高于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教育系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校长是校内课后服务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确保群众满意。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2.健全机制,保障安全。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安全职责,完善学生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交接班、监督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全面落实校方责任险,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3.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制定本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9月5日前报教育股备案。县教育局政府督导室、教育股、法制安全室等职能部门将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并将校内课后服务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4.加强宣传,关注舆情。县教育局建立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和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及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是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教育发展新趋势,满足群众新需要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把好事办好,让家长放心。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免费对有需求的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经费不向学生家长收取。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学校,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形式。

(一)服务对象。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四)服务方式。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也可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负责。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服务人员。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等要严格把关。

(六)课后服务补助费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综合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因素,按照不高于当地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实际自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xx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工会主席xx同志担任。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

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

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更好地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有温度的济南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济南市燕山学校小学部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教育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课后服务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线,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以及学长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警卫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二)课后服务内容。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

课后服务分学校和班级两种活动方式。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拓展学生学习空间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发〔2018〕36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9〕70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如下:

(一)以生为本原则。课后服务要树立以生为本思想,从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出发,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公益性原则。坚持公益普惠属性,合理确定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增加家长过重经济负担。

(三)自愿性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四)服务性原则。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

(五)公开性原则。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因校制宜原则。学校可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及办学实际,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亟需服务对象。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及家长需求情况确定。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时30分,小学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晚于18时30分,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阶段原则上不晚于20时30分(以有老师在班在场服务时间为准)。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高中学校可在20点30分后为学生提供校内晚自习环境,学生离校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弹性离校政策。

(三)服务内容。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按年级或班级,在指定场所(教室)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组织特色活动。安排学生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组织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图书馆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学生自主交流。

4、开展社会实践。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5、学科潜质培养。普通高中课后服务内容可以根据学情及学生意愿确定,可以是看护、辅导、答疑、组织复习、教学检测等,也可根据教学和学生实际,进行学科潜质培养开发等。

(四)服务方式。

1.学校自主开展。学校可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场馆等资源场所,发挥在职教职工、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用,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活动。

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要妥善解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与课后服务时间上的冲突问题,不得增加教师过重工作负担。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鼓励家长自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及管理。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质量观,不要额外给孩子增加作业或练习。

2.引入公益性机构。学校可与公益性机构合作,由学校提供课后闲置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由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高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公益性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把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推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收费的指导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财政资金的筹措,并加强教育、公安、卫生、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加强安全管理,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共同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工作。不得把课后服务情况作为学校、教师考核评比指标。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各校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政府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由各县(市)、梅里斯区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核定,报县(市)、梅里斯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直和市区(梅里斯区除外)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小时5元,服务时间超过或不足1小时的按此标准进行折算,当天低于30分钟的不可向学生收取费用。各高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上浮10%,下浮不限。收费的课后服务时间必须有老师在场服务。课间休息时间和学生自习时间不得向学生计时收费。学校和老师应该设计、安排、指导学生有效用好课后服务时间,科学安排好课后服务内容,保障学生课后服务效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建立免收费政策,免收费额度的50由同级政府统筹解决。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公益性机构资质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公益性机构目录。要严格审核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等情况。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素质高的行政人员和教师负责课后服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

要把中小学课后服务纳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内容,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严禁引入经营性企业或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机构,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要严格审核公益性机构资质,并经县区教育局核准,报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行课后服务公益性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五)加强家校联系。

学校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校联系机制,有效进行家校沟通,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内容详尽、操作性强的《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经教师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通过后实施,明确学校、服务人员和学生及家长的权利和义务,理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与家长要签订服务协议、安全责任与保障协议。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

为向学生有计划地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使小学生能够有卫生保健常识,根据国家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和《小学生健康教育精神,开展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卫生健康的重要意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的卫生与教学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治疗。

2、使学生了解一些卫生保健常识。

3、开展学生卫生健康与咨询服务。

4、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不断提高其健康水平。

5、动员学生家长主动配合学校进行卫生教育。

1.开展好健康教育。

(1)课堂健康教育,做到“五个有”:即有计划、教材、教师、教案、课时,保证每两周一课时。

(2)为学生提供心理、生理卫生知识教育服务。各年级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培养少年儿童提高调控情绪的能力,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具有预防心理障碍和保持心理健康的能力,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合作精神。

(3)提高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让学生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2.着力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1)在硬件上,校舍、采光、厕所、桌椅配置等均达到国家标准。在软件上,政策落实,制度到位,急救、防灾有预案,卫生服务优良,档案资料齐备,实行依法治理。

(2)通过宣传教育,让全体师生懂得环境对身体健康的影响,避免在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环境(如大雾、灰尘、噪声等)中进行体育活动等。提升绿色环保理念,理解可持续发展观。

(3)学生个人卫生做到头发整洁、无异味;指甲勤剪;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教育师生逐步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注意合理的营养和饮食卫生,较为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吸烟、不酗酒、远离毒品。

(4)搞好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印发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利用学校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厕所消毒、垃圾无害处理等工作。

(5)开展环境卫生评优活动。各班划分包干区。每天由专人检查,当日整改。打分结果公布。学生宿舍开展流动红旗竞赛。积极开展“讲卫生、增进健康”的知识竞赛活动。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3.做好预防工作。

(1)建立健全小学生体质健康卡制度,分析体检数据。

(2)做好常见病的防治工作,以取得好的效果。

(3)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以“防近”为中心,定期检查学生的用眼卫生,努力提高眼保健操的质量,各班进行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积极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和设备,保证教室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

(4)做好传染病控制工作。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抓好传染病监测控制,落实好校园消毒、杀虫、灭鼠和注射相关疫苗等预防措施,建立有效免疫屏障,严防烈性传染病传入我校。如发生疑似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八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优化学校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切实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学生和课外负担过重的困难。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自愿申报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庭,由家长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也不能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二)科学管理原则。

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课后服务管理实行“一县一策”“一校一案”,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三)公益普惠原则。

课后服务要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费用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合理负担。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保障课后服务有效运行的物质条件和劳务补助。

(四)公开透明原则。

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五)保障安全原则。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

(一)课后服务对象。

中小学课后服务主要对象为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程序确定,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课后服务时间。

学校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放学后。小学原则上延长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三)课后服务活动内容。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可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课后服务内容包括作业辅导、自主学习、体育、艺术、科普、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拓展训练、娱乐游戏、兴趣小组或社团、志愿者活动等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实践活动。鼓励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占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市教育局要组织教科研部门和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等相关课题的研究,逐步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体系。

(一)属地管理,政府指导。

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指导教育行政部门担负起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发改(物价)、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共同做好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管理与监督工作。

(二)学校为主,多方合作。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主体是学校,要逐步构建以学校为主、社会多方参与的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体系。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动员家长志愿者协助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同时还可以邀请科协、文联、群众艺术馆等文体单位或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志愿者,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合理分担,规范收费。

课后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项目及价格标准,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课后服务费由学校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各地要遵循区域、城乡和学校类别差异,合理确定离校时间和收费标准;同一区域内的同类别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和收费标准原则上要保持一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

(四)强化管理,严格支出。

各中小学校应按照本地确定的收费标准逐月进行收费,要合理确定支出标准,据实结算,据实列支,主要用于课后看护教师、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人员劳动服务费用,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及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开支。课后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收入及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审计等相关部门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五)教工参与,合理取酬。

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各地各校在核定课后服务工作总量时,应考虑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学生数以及当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根据额外增加的工作量给予适当补助。发放课后服务工作人员报酬的经费要单列管理,所需经费从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各地具体操作细则可由本地人社、财政、发改、教育等部门联合制定。同区域同类别学校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取酬原则上保持一致。

(六)落实责任,保障安全。

各地要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要成立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谋划、指导和监督,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多方联动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保障机制。各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服务内容、课时安排、人员调配、费用收支及质量评价。

(二)加强安全管理。

要坚持把安全放在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责任,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要严格考勤管理。学生请假离校必须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课后服务作为重点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过程性监管、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纠正和改进;对整改不积极不彻底、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禁止学校把课后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坚决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四)加强舆论宣传。

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课后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要在广大教师中提倡奉献精神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积极投身到学校课后服务中来,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彰显新时代人民教师崭新的精神境界和社会价值。

今天,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推进课后服务范围、时间、内容、人员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课后服务顺利实施。

坚持自愿原则。

确保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

今年秋季中小学全部返校开学第二周起,南京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将全面开展课后服务,确保全市所有小学、初中全覆盖,确保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课后服务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学校每周5天工作日都要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8:00。对此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

用好各类资源。

多举措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对于家长最为关心的课后服务质量问题,《实施意见》指出,各区要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指导学校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学校要在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基础上,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同时,学校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科普、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等素质拓展活动。学校要增加户外运动时间,重视学生体质健康与视力保护,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实施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教师承担为主,也可积极争取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师生以及体育、艺术、科技等领域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志愿服务人员。要充分发挥德育示范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育人作用。体育、文旅、科协、团委、妇联等部门要有计划地为学校组织提供课后服务资源,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共同提高课后服务育人吸引力。

完善保障机制。

年生均财政补助不少于500元。

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对经费分担机制、教师的补助机制等均作出了规定。

市、区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抓好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学校课后服务实施工作,会同编制部门为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适当增加科技、体艺等教师。发改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加强对课后服务费和代收费的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区财政部门将按照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平均每生每年不少于500元标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课后服务公用经费和人员补助等支出,为课后服务质量提供经费保障。

根据省有关规定,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民办学校不再另行收取课后服务费。

此外,各区和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人生安全。

强化督导考评。

《实施意见》提出,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内容体系,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考核体系,纳入市对区教育资金综合奖补考核指标。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导。从2021年起,每年认定一批课后服务示范区和示范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全面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将此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等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同时,利用放学后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全面育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无偿性原则。课后校内服务工作在校园内进行。学校科学、合理利用教室、操场、功能科室、师资等免费为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科学性原则。课后服务课程的设置,将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精准化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全面保障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安全性原则。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应急预案等措施。明确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百分百实现课前与课后、课上与课下无缝衔接。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

4、自愿性原则。针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对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事先征求全员家长的意见,校方明白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在自愿的前提下,凡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学校下发的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中,进行书面签字提出服务申请。

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领悟上级文件精神,多方了解实际情况,严密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整体安排、跟进方案推进进程。

2、全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掌握第一手实际情况的相关资讯,及时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服务工作推进过程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场地、师资配比等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深入服务工作当中,做好每天活动的监管与评比。全面保障“弹性离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针对评比结果定期召开段某某,进行交流、总结,力争每一个活动小组活动的开展都富有成效。

学校立足于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外资源,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培养学习兴趣、发展能力特长、开阔视野、丰厚学识为目的,以校级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开展如下课后服务内容:

1、校级社团活动:充分挖掘现有师资资源,根据师资能力与特长,组织开展合唱、舞蹈、器乐、书法、国画、花篮、足球、轮滑、机器人、航模等系列校级社团活动。

2、班级社团活动:充分拓宽学科的外延,着力培养学生各项学习的兴趣与能力,开展德政、劳动、阅读、写字、手抄报等系列班级社团活动。

1、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四、五年级:4:30——6:00六年级:4:30——5:40。

2、周五没有课后服务,仍按照原作息时间上下学。

3、校车发车时间。

周一至周四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4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5:10。

周五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1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4:40。

1、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在原放学时按时接孩子回家。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享有免费服务,不向家长收取直接或间接相关费用。

3、此项活动时间以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4、对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班主任清晰掌握本班各校级社团活动的参与人数。每日校级课后服务活动结束,指导教师与班主任进行手把手学生交接。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1、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课后服务前按时接孩子回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首先请认真阅读《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内容,厘清课后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然后填写《***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上交待学校审核。

2、课后服务时间以校级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3、对参加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课后服务时段需家长配合学校管理,保障通信畅通。对不能按时参加约定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提前和班主任沟通,保障学生安全。

6、学生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到回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家长全权负责。请家长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安全接送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须坚持以下原则:

1.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合力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市(县)区属地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职责共同推进。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开展课后服务可采用政府财政补助、社会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二、工作安排。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小学、初中学生。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同季节可适当区别。

3.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寄宿学生和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4.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由学校负责,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与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机构开展合作,联合提供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利用网络“名师课堂”等面向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辅导。(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可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三、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从2019年春学期2月25日起正式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经与当地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后,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2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2.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3.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各地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及相关机构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4.人员合理取酬。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应当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时长等情况,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纳入民办教育奖补政策体系。

四、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课后服务涉及城乡千万学生,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方方面面,涉及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应急管理等各个部门的密切合作。市政府已将开展课后服务作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市还将把课后服务纳入对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内容予以推进。各地要成立由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2.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费用、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实行收费服务的地区,应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服务费。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4.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财政补贴及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等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要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督查,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共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6〕194号)执行,到2020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18〕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3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严格按照市教委、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在继续做好“快乐30”课外拓展活动的基础上,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了解家长的困难与需求,为按时接确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提供免费看护服务,特制定方案如下。

工作日各年级放学后到下午5点的课后服务,个别学生根据家长的特殊需求,延长到6点。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家庭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本校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家庭看护确有困难举例:(供班主任审核参考)。

1)学生家长为残障人士,行动不便,且无法安排亲属及其他人代为看护的。

2)单亲家庭,家长因工作无法看护,且无法安排亲属及其他人代为看护的。

3)双职工家庭,但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且无法安排亲属及其他人代为看护的。

4)双职工家庭,但父母一方重病需要照顾,且无法安排亲属及其他人代为看护的。

5)双职工家庭,但祖辈需要照顾,且无法安排亲属及其他人代为看护的。

6)双职工家庭,但工作单位确实不予调休看护孩子,且无法安排亲属及其他人代为看护的。

7)因家庭突发事件等原因,临时需要学校看护的。

课后服务安排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采取教职工轮流排班方式提供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家庭可向班主任递交申请书,写明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理由、接孩子的时间等信息,家长签字确认。班主任审核相关情况后报学校确定,学校审核确定参与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安排课后服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年级组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之中,通过“家长告知书”、“晓黑板”等家校互动平台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告知本校每一位学生家长。在充分征询家长需求的基础上,认真制定符合校情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学校在组织实施课后服务过程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老师进行专门培训,落实每日服务考勤、监管、交接制度。

各校区后勤总务部门认真做好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安全检查、门卫登记制度,确保校内设施安全,监控设备正常使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为参与课后服务学生建立联系档案,登记班主任电话及监护人紧急联系电话。

(一)在校长室领导下,全面实施完善课后服务方案。将相关费用纳入年度绩效方案,切实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教师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校区每日总护导放学后,加强对课后服务看护点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督促教师及时整改。总护导当日值班时间延至6:00。

(四)实施一阶段后,通过开展家长调查,听取家长对此项工作实施效果的反馈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做实、做细。

    为进一步满足新时期广大家长对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经区教委与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制定出台《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在校学生,学校要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低保家庭儿童、孤儿、乡镇寄宿制学生和中低年级学生等群体优先参与课后服务。

(二)服务时间。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为正常上课日放学后,每天不超过2课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地域实际、家长需求等情况弹性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离校时间冬季不得晚于17:30,夏季不得晚于18:00。

(三)服务内容。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学校资源潜力,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建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通过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师资来源。学校可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课后服务队伍,鼓励学校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鼓励学校与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单位开展合作;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鼓励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能工巧匠、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课后服务。

(五)参与方式。建立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步审核、学校审定确认、统一组织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必须由家长向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初步审核后报学校审定确认,学校审定确认的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必须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课后服务。学校必须同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生退出课后服务也要履行相关程序。

认真贯彻沪教委基〔201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37号《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以及沪教委基〔2019〕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本校原有的工作基础与资源条件,进一步地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本校的校内课后服务由“小不点社团活动”与“分段晚托看护”两部分组成。

我校自2011学年起就开始在课后开展“快乐社团”的探索,2016学年申报成为闵行区首批“快乐30分”试点学校。根据学校多年的实践基础,本校的社团活动的时间安排与组织方式如下: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放学时间。

14:45。

14:45。

一年级14:45。

二~五年级15:35。

一二年级15:35。

三-五年级16:20。

16:20。

——。

——。

在现有师资与科目的资源条件下,尽量满足学生的参加意向。

期初学生自主报名,分科目编班后,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艺科体育等科目的活动;每学期的社团活动一般自第3周开始。

学校多年来始终坚持为“确有困难的家庭”提供看护晚托的服务。现根据最新文件做相应的完善与调整:

:周一-周五放学后;

普通看护至16:20结束;延长看护最晚至18:00结束。

由教务处根据申报人数,做混龄编班的方式进行编班与管理;确定师资与地点,确保学生在老师的看护下开展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每学期的看护晚托一般自第二周开始。

除申请参加看护晚托以外的学生,个别学生家长临时提出的看护需求,由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看护、接领及与家长联系。

三、组织与保障。

课后服务是学校“响应学生发展需求、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学校有责任基于现有的资源、师资等条件,通过适度的整合与拓展,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学校更有责任确保其“课外公益活动”的属性,不向学生、家长收费或转嫁任何费用。

无论是“小不点社团活动”还是“分段看护晚托”,学校在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都应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学校将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与管理要求,根据师资条件合理组班,配齐设备与教师,强化“考勤、监管、接领交接等环节”,确保每一项活动在教师组织下有序有质量地开展。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纳入学校的常规管理与考核中。

在校内开展加强宣传,提升全体教师对此项工作的关注与共识,为持续有效的开展形成师资保障;积极拓展校外支持力量,共同提升课后服务的质量。

四、相关说明。

1.本《方案》自2019年3月20日开始实行。

2.过渡衔接的措施与安排如下:

(1)通过学校网站,向全体家长发布本《方案》;

(3)3月15日之前,接收可能出现的看护晚托的新增报名,同时明确其看护时段。

(4)3月20日之前,再次明确学生名单、看护师资、看护地点与接领细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拓展学生学习空间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发〔2018〕36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9〕70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如下:

(一)以生为本原则。课后服务要树立以生为本思想,从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出发,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公益性原则。坚持公益普惠属性,合理确定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增加家长过重经济负担。

(三)自愿性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四)服务性原则。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

(五)公开性原则。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因校制宜原则。学校可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及办学实际,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亟需服务对象。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及家长需求情况确定。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时30分,小学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晚于18时30分,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阶段原则上不晚于20时30分(以有老师在班在场服务时间为准)。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高中学校可在20点30分后为学生提供校内晚自习环境,学生离校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弹性离校政策。

(三)服务内容。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按年级或班级,在指定场所(教室)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组织特色活动。安排学生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组织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图书馆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学生自主交流。

4、开展社会实践。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5、学科潜质培养。普通高中课后服务内容可以根据学情及学生意愿确定,可以是看护、辅导、答疑、组织复习、教学检测等,也可根据教学和学生实际,进行学科潜质培养开发等。

(四)服务方式。

1.学校自主开展。学校可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场馆等资源场所,发挥在职教职工、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用,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活动。

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要妥善解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与课后服务时间上的冲突问题,不得增加教师过重工作负担。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鼓励家长自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及管理。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质量观,不要额外给孩子增加作业或练习。

2.引入公益性机构。学校可与公益性机构合作,由学校提供课后闲置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由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高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公益性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把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推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收费的指导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财政资金的筹措,并加强教育、公安、卫生、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加强安全管理,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共同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工作。不得把课后服务情况作为学校、教师考核评比指标。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各校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政府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由各县(市)、梅里斯区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核定,报县(市)、梅里斯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直和市区(梅里斯区除外)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小时5元,服务时间超过或不足1小时的按此标准进行折算,当天低于30分钟的不可向学生收取费用。各高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上浮10%,下浮不限。收费的课后服务时间必须有老师在场服务。课间休息时间和学生自习时间不得向学生计时收费。学校和老师应该设计、安排、指导学生有效用好课后服务时间,科学安排好课后服务内容,保障学生课后服务效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建立免收费政策,免收费额度的50由同级政府统筹解决。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公益性机构资质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公益性机构目录。要严格审核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等情况。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素质高的行政人员和教师负责课后服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

要把中小学课后服务纳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内容,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严禁引入经营性企业或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机构,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要严格审核公益性机构资质,并经县区教育局核准,报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行课后服务公益性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五)加强家校联系。

学校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校联系机制,有效进行家校沟通,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内容详尽、操作性强的《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经教师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通过后实施,明确学校、服务人员和学生及家长的权利和义务,理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与家长要签订服务协议、安全责任与保障协议。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齐教联发〔2020〕9号同时废止。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全面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将此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等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同时,利用放学后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全面育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无偿性原则。课后校内服务工作在校园内进行。学校科学、合理利用教室、操场、功能科室、师资等免费为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科学性原则。课后服务课程的设置,将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精准化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全面保障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安全性原则。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应急预案等措施。明确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百分百实现课前与课后、课上与课下无缝衔接。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

4、自愿性原则。针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对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事先征求全员家长的意见,校方明白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在自愿的前提下,凡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学校下发的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中,进行书面签字提出服务申请。

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领悟上级文件精神,多方了解实际情况,严密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整体安排、跟进方案推进进程。

2、全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掌握第一手实际情况的相关资讯,及时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服务工作推进过程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场地、师资配比等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深入服务工作当中,做好每天活动的监管与评比。全面保障“弹性离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针对评比结果定期召开段某某,进行交流、总结,力争每一个活动小组活动的开展都富有成效。

学校立足于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外资源,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培养学习兴趣、发展能力特长、开阔视野、丰厚学识为目的,以校级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开展如下课后服务内容:

1、校级社团活动:充分挖掘现有师资资源,根据师资能力与特长,组织开展合唱、舞蹈、器乐、书法、国画、花篮、足球、轮滑、机器人、航模等系列校级社团活动。

2、班级社团活动:充分拓宽学科的外延,着力培养学生各项学习的兴趣与能力,开展德政、劳动、阅读、写字、手抄报等系列班级社团活动。

1、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四、五年级:4:30——6:00六年级:4:30——5:40。

2、周五没有课后服务,仍按照原作息时间上下学。

3、校车发车时间。

周一至周四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4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5:10。

周五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1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4:40。

1、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在原放学时按时接孩子回家。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享有免费服务,不向家长收取直接或间接相关费用。

3、此项活动时间以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4、对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班主任清晰掌握本班各校级社团活动的参与人数。每日校级课后服务活动结束,指导教师与班主任进行手把手学生交接。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1、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课后服务前按时接孩子回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首先请认真阅读《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内容,厘清课后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然后填写《***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上交待学校审核。

2、课后服务时间以校级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3、对参加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课后服务时段需家长配合学校管理,保障通信畅通。对不能按时参加约定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提前和班主任沟通,保障学生安全。

6、学生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到回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家长全权负责。请家长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安全接送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全面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将此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等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同时,利用放学后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全面育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九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如果在案例之前介绍该方法,则为“ldquo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更好地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有温度的济南教育,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济南市燕山学校小学部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教育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课后服务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线,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以及学长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警卫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

课后服务分学校和班级两种活动方式。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以及无法有效监管孩子完成作业的难题。办有温度的教育,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五项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精神,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帮助家长解决因工作等原因无法有效监管孩子完成作业的难题,有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负担。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提优补缺,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首先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自愿参加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保存入档。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以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根据上级部门核定标准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用。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初一、初二:周一至周四,晚自习至20:30;

初三:周一至周四,晚自习至20:30,周六托管服务一天。

开学第二周(2月21日)起实施。

晚自习:自主作业+提优+补缺。

初三周六:周周清+阅读+限时训练。

1.制定方案。2月11日前制定好具体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对课后服务组织机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方式、人员安排、容纳人数、课程设置、报名组织、安全措施、绩效发放等相关内容做出安排.

2.组织报名。2月13日学生报名当天,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的形式组织开展报名工作,按“家长报名、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并统一组织实施。

3.编排课表。开学第一周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排定课后服务班级课表,落实辅导老师,2月15日前上交普教科审核:课程安排表(具体到班级)、学生报名单、教师安排表,并上传无锡市课后服务管理平台。

4.开展服务。开学第二周起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教师明确自身工作任务,认真按学校要求组织课后服务,提升课后服务的实施水平和质量。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切实增强规范意识,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集体补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严格规范学生课后服务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3.集思广益,提高质量。服务教师团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

1.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值班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参加学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要和课后服务教师做好交接工作,帮助课后服务教师尽快了解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以便使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集体放学。

6.沉着应对突发事件,课后服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课后服务期间师生的安全。

7.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位服务人员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1.组织保障。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落实教师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规范要求;家校合力,努力使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2.师资保障。在现有骨干师资基础上,学校将积极争取具备优秀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3.经费保障。按照上级文件收费,财政补贴为主,家长适当收取。

为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教基一厅〔20xx)xx号)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xx教基〔20xx)x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家长自愿。

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参加托管。

(二)校内实施。

托管服务应该在学校内进行,学校要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文体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三)成本分担。

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参加托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

(四)有效监管。

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在校课后托管的监管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

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政策精神,让家长全面知晓,充分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完善组织机构。

按照《xx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分学校、年级、班级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委员会认真制定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家校联系、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托管服务组织工作。

(三)商定具体事宜。

在校托管服务内容主要是辅导学生作业,开展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托管服务主要在下午放学后进行,时间原则上在x小时左右。托管服务具体内容、时间、收费标准等事宜由学校家长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充分征求意见。

家长委员会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家长无托管需求的学校,不得组织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确需参加课后托管的,由学生家长向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填写《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家长委员会。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登记,与托管学生家长签订托管协议。

(五)聘用服务人员。

托管服务人员由家长委员会聘请,根据托管服务需要,可聘请家长、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参加托管服务。家长委员会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与托管服务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六)开展托管服务。

托管服务过程中,学校协助家长委员会加强对聘请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的人员,家长委员会可及时予以解聘,确保学生托管服务质量。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认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惠民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一岗双责,确保安全。学校制定教师延时服务值班表,确保延时服务期间有良好的纪律和学生人身安全;落实延时服务教师负责制,服务教师要做好延时服务记录,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校带班领导。离校时,服务教师必须亲自与学生家长做好交接,让学生安全离校。

3.规范管理,不越红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格按照学校安排内容开展服务活动,严禁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任何人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4.健全制度,有章可循。学校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序进行,安全可靠。

5.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延时服务工作按照课时数计入工作量和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服务经费按照学校《延时服务经费发放办法》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学生在校课后托管服务是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课后托管工作。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课后托管工作指导小组。要本着将好事办好的原则,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家长委员会工作。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做好引导和回复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报市教育局。

(二)改善条件,夯实保障。

学校要加强功能室及活动场所的建设与改造,将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功能室等托管服务场所无偿提供使用。要免费提供水、电等,为学生课后托管做好后勤保障。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注重托管过程中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一是规范过程管理。要规范收费行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按月或按学期收取,每月应定期将收费收支情况向家长公开,每学期结束前将托管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结算,结余部分应及时退还;要规范服务流程。学校要协助家长委员会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学校按照工作流程配合指导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要做好未参加托管学生的综合管理,不得忽视、歧视未参与托管而因特殊原因滞留学校的学生。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学校要督促托管服务教师严格落实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的服务项目及时间。要抓好服务项目的开发和研究,切实提高课后托管服务质量。三是抓好工作评价。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要经常性组织托管学生和家长对聘用教师开展满意度测评,将结果作为续签、解除聘用协议的重要依据。

(四)严明纪律,加强监管。

家长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开。要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签订聘请协议。学校要认真审核家长委员会制定的托管方案,加强对托管服务的监督和托管安全的监管。教育、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托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并查实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物价局将不定期组织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将进行成本监审,通过“晒成本”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成本结论,合理引导家长委员会制定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收费标准。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近日,xx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ga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x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将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课后服务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基于学生自愿,由学校提供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安全有序、健康向上、公益普惠、丰富多彩”的课后育人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以及为学生在托管期间配套提供的午餐、晚餐等方面服务。

(一)学校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学校一方面要主动承担托管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场地、资源等优势,合理安排在校托管服务,积极丰富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使学生的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另一方面要充分用好社会资源,吸纳广大志愿者等力量参与课后服务,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二)学生自愿与满足需求相结合。课后服务在满足学生刚性需求的基础上,必须坚持目属参加原则,个得强坦或受相强迫学生参加。同时,学校要充分考虑各类学生的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课后服务需求。

(三)教师自愿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学校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另一方面要充分兼顾教师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强制教师参加或摊派任务。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或调休,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实绩应作为评先评优和内部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公益普惠与成本分担相结合。学校课后服务应体现公益普惠性,能够免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应免费提供。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完善财政补贴与服务性收费相结合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五)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课后服务期间应以学生自主学习和活动为主,学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源,指导、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习惯,增强自我成长能力。教师要正确处理好课堂与课后的关系,努力做到课堂教学应教尽教,学生在课后学会学好。对于“应学未尽学”或者有其他学习困难的学生,允许学校进行个别辅导、补短提升,但不得把课后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上课、讲授新课。

(一)服务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在读且有放学后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三)服务程序。

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托管主体)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托管主体)同意并公示,确定学生名单。学校(托管主体)与家长签订托管相关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放学后托管。

(四)服务内容。

1.放学后托管服务。小学、初中放学后托管服务可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拓展服务指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后,全市各中小学要实现托管服务学校全覆盖、需求学生全覆盖。

2.初中晚自习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主要提供学生自主学习的场地和条件,同时开展对学生的自习指导,包括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自主复习预习、自主阅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等。学校可以配套提供晚餐服务,供学生自愿选择。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后,全市各初中要实现晚自修服务全覆盖、需求学生全覆盖。

3.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之江汇”“括苍云”等线上教育平台,完善“市-县-校”数字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免费向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及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鼓励各地各校加快各类优质教育资源上云,共享名师金课,推出以课程服务为主的“四点半课堂”和答疑解惑为主的“问学名师”线上服务,在满足线上需求的同时,做好线上学习时间安排及学生健康上网的教育引导工作。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后,线上学习服务同步推出。

4.暑期托管服务。教育部门在dw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有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为主阵地,充分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以看护为主的托管看护服务。托管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根据学生实际,提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生涯规划、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暑期作业答疑等个性化服务。2022年起,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开暑期托管的覆盖面,实现有暑期托管需求的学生群体基本覆盖。

(五)服务模式。

1.以学校服务为主。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课后服务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组织,由学校教职工直接管理或由学校统筹所在镇、街道(社区)社会资源,与志愿者团体、家长委员会等共同开展托管服务。课后服务根据实际人数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暑期托管还可以跨校区组班。放学后晚托班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暑期托管班要以师生比1:10配备(不含试点学校负责人),每班至少配备1名班主任、1名辅导教师(均为在职教师)、2名志愿服务者(由家委会成员或其他招募人员组成)。

2.以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为辅。各地各校要发挥好当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乡村文化礼堂、村(社区)儿童之家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根据就近就便原则,拓宽服务渠道,整合服务力量,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3.以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为补充。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各地要科学设定准入条件,遴选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并形成“白名单”供学校选用。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白名单”范围内选择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各地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教育培训机构,及时清理出“白名单”,并拉入“黑名单”

(六)服务收费。

课后服务费标准应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有条件的县市区及xxx湾新区要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学校场所及设施要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财政资金开办的线上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

具体收费标准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地方政府确定后施行,xxx湾新区参照椒江区标准执行;如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减免课后服务费。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暑期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课后服务费可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公众号:九月范文)。

(七)服务取酬。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具体取酬标准、操作细则由各地人力社保、财政、教育部门参照前期小学课后托管取酬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商议制定。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学校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八)服务安全。

各地各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把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工作延伸至课后服务期间,确保师生安全。要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集中有人员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要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应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要高度重视、统筹做。

(二)强化阵地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强化主阵地意识,充分利用自身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制定“一校一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要认真落实课内要求,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效率;要加强作业管理和指导,通过对作业来源、质量、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作业结构更合理,作业效果有保障。根据学校和学段的实际,适当考虑作业的层次性、选择性,并有适量的个性化、校本化作业,提倡作业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做到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至少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加强课后服务过程管理,开展课后作业等专项监测和反馈视导活动,探索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课后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不定期开展各类群体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各学校要按照“七个严禁”的要求,严格托管纪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查处公办学校教师的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对查实的违规教师要严肃处理,直至撒销教师资格和解除聘任关系。

(四)强化督促检查,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强化督查指导。各地各校要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深入宣传“双减”政策和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最佳实践的宣传推广。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为满足我校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校内服务体系,解决好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校初中部实际就开展中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对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家长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会坚持以下原则:

1.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我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对学生家长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接送或无法看管学习、需要早到或晚走的学生在早间、午间和下午放学后等时段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会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结合我校学生中部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问题,将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一)服务形式:。

学校每天在完成规定课时之后提供课后服务。早间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或晨跑;午间以午休为主,午休在教室进行;下午放学后以辅导学生自主学习完成作业、社团活动及课后辅导为主。

(二)实施程序:。

1.成某某工作机构。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参与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何某某校长。

副组长:申建民副校长。

组员:中层领导及班主任。

2.确定服务项目。学校根据学生的需求、家长的需要、现有的场地、设施和师资等结合学校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确定能够提供的课后服务项目。学校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晨读、午休、作业辅导、强基固本、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初中的影片,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等。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杜绝任何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学校会通过网站、宣传栏、一封信等形式,将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做法广泛告知家长。

3.学生自愿申请。有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_**学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班主任审核过后提交学校工作小组。

4.成某某“服务组”,落实人员、场地安排。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体,统筹安排师资,合理规划教学场地、设施,也可由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积极吸纳有特长、有余力的的家长志愿者和社会人士组成服务团队参与课后服务。

6.签订服务协议。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理清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学校做好备案。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细化课后服务工作流程,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学校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加强家长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家校无缝交接。并将其纳入学校工作常规,认真组织实施。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课后服务行为;统筹校内资源,开发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专门管理与考核办法,体现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评价,考评结果记入年度考核。

课后服务工作可谓千头万绪,不能一蹴而就。我们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氛围,积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争取社会各方协同支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

落实政策,合理安排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促进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学生多元素质教育发展需求。

充分发挥作用,拓展课后服务资源,创新组织形式,探索课后服务融合路径,积极构建课程体系。一是打造灵活化课堂。二是建立常态化体美劳育课堂。三是构建高效基础托管课堂。四是打造多样实践课堂。

丰富课后服务供给,利用特有的资源优势,发挥专业特长,设立符合专业背景、教学特长的项目,同时创设条件和平台,支持参加相关专业培训。

(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要加强收费监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支出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

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是支撑实现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减轻家庭负担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发〔20xx〕2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xx〕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深化万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回应学生家长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优势,拓展学生学习空间,对全区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人文艺术修养、科学文化素养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建立政府、家长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减轻学生家长过重负担,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

(一)坚持自愿选择。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需求和意愿,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二)坚持公开透明。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学校为主。学校是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可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多样化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四)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一)服务对象。本校自愿接受课后服务的在校中小学生。

要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群体接受课后服务。

(二)服务时间。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至18:30期间,每天课后服务不超过3课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地域实际、家长需求等弹性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

(三)服务项目。开展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参加课后服务的小学生,放学后不再有书面家庭作业。

(四)师资队伍。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可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与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单位开展合作;可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可引导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主动参与课后服务,建构多路径、多维度、多形式的课后服务。

(五)实施步骤。

1.建立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配合、学校具体实施的运作体系。区教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管,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全力配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做好服务项目开发等前期工作。

2.加强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公众号、问卷调查、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引导社会和家长配合与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分步实施。各学校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流程,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实施。

4.评估总结。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验收,提炼课后服务高效模式,推广课后服务优秀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领导下,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区教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课后服务各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安全稳定。区教委牵头,部门配合,建立课后服务质量监管体系,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各中小学成立课后服务工作组织机构,完善课后服务工作组织体系,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群众满意。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课后服务经费合理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坚持家长自愿、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中增加“课后延时服务费”项目,我区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收费标准:3.00元/生·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17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用。课后服务收费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师及外聘校外人员补助、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开支。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按照《重庆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2018〕144号)相关规定,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发放的适当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

(三)落实安全责任。校长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积极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首位,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门卫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进一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明确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服务形式和接送学生时间等,学校、家长依照协议落实各方责任。学校应投保校方责任险,根据中小学课后服务需求,探索“综合意外、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等项目的新险种,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督导评估。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履行课后服务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并作为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督学在日常督导工作中,要对责任学校的课后服务时间、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课后服务有序开展。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20xx学年度实施校内延后课后服务工作。为将此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等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同时,利用放学后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全面育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无偿性原则。课后校内服务工作在校园内进行。学校科学、合理利用教室、操场、功能科室、师资等免费为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科学性原则。课后服务课程的设置,将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精准化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全面保障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安全性原则。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应急预案等措施。明确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百分百实现课前与课后、课上与课下无缝衔接。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

4、自愿性原则。针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对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事先征求全员家长的意见,校方明白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在自愿的前提下,凡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学校下发的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中,进行书面签字提出服务申请。

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领悟上级文件精神,多方了解实际情况,严密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整体安排、跟进方案推进进程。

2、全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掌握第一手实际情况的相关资讯,及时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服务工作推进过程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场地、师资配比等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深入服务工作当中,做好每天活动的监管与评比。全面保障“弹性离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针对评比结果定期召开段某某,进行交流、总结,力争每一个活动小组活动的开展都富有成效。

学校立足于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外资源,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培养学习兴趣、发展能力特长、开阔视野、丰厚学识为目的,以校级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开展如下课后服务内容:

1、校级社团活动:充分挖掘现有师资资源,根据师资能力与特长,组织开展合唱、舞蹈、器乐、书法、国画、花篮、足球、轮滑、机器人、航模等系列校级社团活动。

2、班级社团活动:充分拓宽学科的外延,着力培养学生各项学习的兴趣与能力,开展德政、劳动、阅读、写字、手抄报等系列班级社团活动。

1、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一年级:4:30——5:40

二年级:4:30——5:50

三年级:4:30——5:55

四、五年级:4:30——6:00

六年级:4:30——5:40

2、周五没有课后服务,仍按照原作息时间上下学。

3、校车发车时间

周一至周四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4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5:10

周五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1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4:40

1、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在原放学时按时接孩子回家。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享有免费服务,不向家长收取直接或间接相关费用。

3、此项活动时间以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4、对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班主任清晰掌握本班各校级社团活动的参与人数。每日校级课后服务活动结束,指导教师与班主任进行手把手学生交接。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1、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课后服务前按时接孩子回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首先请认真阅读《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内容,厘清课后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然后填写《xx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上交待学校审核。

2、课后服务时间以校级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3、对参加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课后服务时段需家长配合学校管理,保障通信畅通。对不能按时参加约定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提前和班主任沟通,保障学生安全。

6、学生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到回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家长全权负责。请家长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安全接送问题。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xx〕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从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出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6〕194号)执行,到20xx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xx〕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四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干做好人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干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昌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靖明雷。

成员:董国宇。

刘备。

曹灿。

周祎。

各班主任。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到17: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取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干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病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一年级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2)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取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团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田径等。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晚、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里和效果。

(5)重新组到。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证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街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到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五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xxxx服务中心为依托,以义务(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以上门服务和日托护理为主要形式,使在家的老年人获得社会化的养老方式,是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一项得民心、恤民情的新举措。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造了条件。根据xxxxx号文关于印发《xxx市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xx社区孤、老、困、残较多的特点,制定《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xx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为目标,结合xx实际情况和社区再就业工程,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长效的发展思路推进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三)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对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五)坚持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养老服务原则;

(六)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科,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同志、xx同志兼任,成员由x个社区居委会xx专干组成,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建立x、xx两级工作机构:

人员由xx科、xx社区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组成xx居家养老服务站协助民政局确定该站的承办形式,并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接受服务申请,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服务的对象进行评估和资格初审,协助开展服务技能培训,组织服务队伍开展上门服务。

主要由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出租屋管理员组成。根据社区服务对象的分布,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小组的设置。该小组协助受理政府资助对象的服务申请,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监督、反馈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的情况,负责对服务员日常工作进行评估、协调和指导。

xx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户籍与居住地均在xxx辖内,根据规定,目前暂定三大类9种人员:

a类:享受免费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x元的服务时间)。

1、在册救济的“三无”孤老;

2、低保户里6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3、优抚孤老;

4、一等以上伤残军人;

5、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获得全国单项先进荣誉称号的);

6、百岁老人。

b类:享受补贴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x元的服务时间)。

1、低收入困难户里x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2、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x元以下,x岁以上的独居及生活自理困难的老人。

c类:享受补贴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元的服务时间)。

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x元以下,x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除上述对象外,其他本辖区内的老人经自愿报名后,均可以“就近便利”的原则,享受有偿或低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如下服务: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结合xx的实际情况,首先在x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上门服务,待下一步各方面条件成熟,再逐步开展日托和全托服务工作。

从xx的实际出发,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倡导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社区照料服务为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xx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建服务队伍,对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济对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评估程序提供数额不等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人提供自费购买服务。

2、提供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活照料服务。

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康复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三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高龄和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四是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社区服务,并鼓励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3、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辅助,积极协助和鼓励家庭成员承担对老年人的照料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护理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和指导,提供方便家庭照料使用的设施。通过帮助家庭成员来满足老年人在家庭的照料需求,巩固和加强家庭养老功能。

4、有效利用、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养老服务作用。

xx社区服务中心必须设置为养老服务窗口;有条件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要为老年人开设日托、上门照料、送餐、陪护等服务项目,强化文娱、保健等服务功能,并搭建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义务工作基地。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内容评估。由评估队伍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三)组建服务队伍。

1、组织服务评估队伍。评估队伍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xx中医院医生共同组成,负责上门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居家环境进行评估,确定老人需要护理的等级并确定需要服务的项目,建立老人个人居家档案。

2、组织服务员队伍。服务员队伍由各社区提供,xx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筛选、录用。结合xx再就业工作,重点吸纳社区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岁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有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具有职业责任感和组织归属感,形成专业化队伍,持证上岗。

着力开展以政府购买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xx需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有110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增长,为使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健康运作,现所需启动经费约xx万元。主要来源有:

2、低偿收取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除补贴外(政府购买部分养老服务)自负部分费用。

3、少部分由社会募集方式筹集的资金。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六

为向学生有计划地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使小学生能够有卫生保健常识,根据国家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和《小学生健康教育精神,开展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卫生健康的重要意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的卫生与教学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治疗。

2、使学生了解一些卫生保健常识。

3、开展学生卫生健康与咨询服务。

4、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不断提高其健康水平。

5、动员学生家长主动配合学校进行卫生教育。

1.开展好健康教育。

(1)课堂健康教育,做到“五个有”:即有计划、教材、教师、教案、课时,保证每两周一课时。

(2)为学生提供心理、生理卫生知识教育服务。各年级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培养少年儿童提高调控情绪的能力,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具有预防心理障碍和保持心理健康的能力,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合作精神。

(3)提高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让学生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2.着力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1)在硬件上,校舍、采光、厕所、桌椅配置等均达到国家标准。在软件上,政策落实,制度到位,急救、防灾有预案,卫生服务优良,档案资料齐备,实行依法治理。

(2)通过宣传教育,让全体师生懂得环境对身体健康的影响,避免在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环境(如大雾、灰尘、噪声等)中进行体育活动等。提升绿色环保理念,理解可持续发展观。

(3)学生个人卫生做到头发整洁、无异味;指甲勤剪;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教育师生逐步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注意合理的营养和饮食卫生,较为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吸烟、不酗酒、远离毒品。

(4)搞好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印发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利用学校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厕所消毒、垃圾无害处理等工作。

(5)开展环境卫生评优活动。各班划分包干区。每天由专人检查,当日整改。打分结果公布。学生宿舍开展流动红旗竞赛。积极开展“讲卫生、增进健康”的知识竞赛活动。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3.做好预防工作。

(1)建立健全小学生体质健康卡制度,分析体检数据。

(2)做好常见病的防治工作,以取得好的效果。

(3)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以“防近”为中心,定期检查学生的用眼卫生,努力提高眼保健操的质量,各班进行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积极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和设备,保证教室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

(4)做好传染病控制工作。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抓好传染病监测控制,落实好校园消毒、杀虫、灭鼠和注射相关疫苗等预防措施,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如发生疑似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七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x号)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20xx〕x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家长自愿。

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参加托管。

(二)校内实施。

托管服务应该在学校内进行,学校要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文体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三)成本分担。

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参加托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

(四)有效监管。

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在校课后托管的监管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

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政策精神,让家长全面知晓,充分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完善组织机构。

按照《xx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分学校、年级、班级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委员会认真制定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家校联系、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托管服务组织工作。

(三)商定具体事宜。

在校托管服务内容主要是辅导学生作业,开展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托管服务主要在下午放学后进行,时间原则上在x小时左右。托管服务具体内容、时间、收费标准等事宜由学校家长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充分征求意见。

家长委员会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家长无托管需求的学校,不得组织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确需参加课后托管的,由学生家长向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填写《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家长委员会。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登记,与托管学生家长签订托管协议。

(五)聘用服务人员。

托管服务人员由家长委员会聘请,根据托管服务需要,可聘请家长、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参加托管服务。家长委员会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与托管服务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六)开展托管服务。

托管服务过程中,学校协助家长委员会加强对聘请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的人员,家长委员会可及时予以解聘,确保学生托管服务质量。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学生在校课后托管服务是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课后托管工作。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课后托管工作指导小组。要本着将好事办好的原则,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家长委员会工作。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做好引导和回复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报市教育局。

(二)改善条件,夯实保障。

学校要加强功能室及活动场所的建设与改造,将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功能室等托管服务场所无偿提供使用。要免费提供水、电等,为学生课后托管做好后勤保障。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注重托管过程中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一是规范过程管理。要规范收费行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按月或按学期收取,每月应定期将收费收支情况向家长公开,每学期结束前将托管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结算,结余部分应及时退还;要规范服务流程。学校要协助家长委员会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学校按照工作流程配合指导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要做好未参加托管学生的综合管理,不得忽视、歧视未参与托管而因特殊原因滞留学校的学生。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学校要督促托管服务教师严格落实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的服务项目及时间。要抓好服务项目的开发和研究,切实提高课后托管服务质量。三是抓好工作评价。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要经常性组织托管学生和家长对聘用教师开展满意度测评,将结果作为续签、解除聘用协议的重要依据。

(四)严明纪律,加强监管。

家长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开。要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签订聘请协议。学校要认真审核家长委员会制定的托管方案,加强对托管服务的监督和托管安全的监管。教育、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托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并查实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物价局将不定期组织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将进行成本监审,通过“晒成本”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成本结论,合理引导家长委员会制定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收费标准。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加强组织管理。

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是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区、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各区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和细则;各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课后服务有关工作。

(二)确保安全第一。

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层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工作规范、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用好涉校涉生保险,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外聘人员进入学校的,要加强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

(三)强化督导评价。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课后服务资金使用情况、社会机构服务情况专项检查与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下一年度课后服务经费拨款挂钩。各校对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进行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年度履职考核内容。各区、校将开展课后服务对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成效、教师及校外机构评价结果等形成绩效报告,于每年12月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违规使用课后服务专项经费或乱收费行为的,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信息管理。

鼓励各区、校创建课后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借助信息技术实现课后服务的项目监督管理,实现校外机构的遴选、管理、服务与绩效评价,实现项目资源信息共享。

(五)加大宣传力度。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总结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和新亮点,定期对成效好的学校进行案例总结和宣传推广。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定期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发挥监督和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家长积极支持、参与并监督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小学免费对有需求的在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不再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与家长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1.服务对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群体的服务需求。寄宿生不再安排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2.服务时间。从2019年5月份开始,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入学至下午上课前、下午放学后(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夏季原则上不超过18:30,冬季原则上不超过18:00)两个阶段。

3.服务内容。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安排辅导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类兴趣小组、社团组织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场和各类艺术类资源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3.服务方式。学生家长可通过咨询班主任、访问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了解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的相关信息。有课后服务需求学生的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个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4.服务人员。以学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要同时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学校要对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

5.课后服务补助费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积极争取人社、财政部门的支持,综合考虑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按照不高于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教育系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校长是校内课后服务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确保群众满意。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2.健全机制,保障安全。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安全职责,完善学生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交接班、监督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全面落实校方责任险,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3.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制定本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9月5日前报教育股备案。县教育局政府督导室、教育股、法制安全室等职能部门将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并将校内课后服务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4.加强宣传,关注舆情。县教育局建立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和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全面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将此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等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同时,利用放学后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全面育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无偿性原则。课后校内服务工作在校园内进行。学校科学、合理利用教室、操场、功能科室、师资等免费为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科学性原则。课后服务课程的设置,将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精准化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全面保障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安全性原则。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应急预案等措施。明确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百分百实现课前与课后、课上与课下无缝衔接。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

4、自愿性原则。针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对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事先征求全员家长的意见,校方明白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在自愿的前提下,凡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学校下发的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中,进行书面签字提出服务申请。

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领悟上级文件精神,多方了解实际情况,严密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整体安排、跟进方案推进进程。

2、全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掌握第一手实际情况的相关资讯,及时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服务工作推进过程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场地、师资配比等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深入服务工作当中,做好每天活动的监管与评比。全面保障“弹性离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针对评比结果定期召开段某某,进行交流、总结,力争每一个活动小组活动的开展都富有成效。

学校立足于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外资源,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培养学习兴趣、发展能力特长、开阔视野、丰厚学识为目的,以校级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开展如下课后服务内容:

1、校级社团活动:充分挖掘现有师资资源,根据师资能力与特长,组织开展合唱、舞蹈、器乐、书法、国画、花篮、足球、轮滑、机器人、航模等系列校级社团活动。

2、班级社团活动:充分拓宽学科的外延,着力培养学生各项学习的兴趣与能力,开展德政、劳动、阅读、写字、手抄报等系列班级社团活动。

1、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四、五年级:4:30——6:00六年级:4:30——5:40。

2、周五没有课后服务,仍按照原作息时间上下学。

3、校车发车时间。

周一至周四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4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5:10。

周五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1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4:40。

1、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在原放学时按时接孩子回家。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享有免费服务,不向家长收取直接或间接相关费用。

3、此项活动时间以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4、对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班主任清晰掌握本班各校级社团活动的参与人数。每日校级课后服务活动结束,指导教师与班主任进行手把手学生交接。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1、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课后服务前按时接孩子回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首先请认真阅读《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内容,厘清课后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然后填写《***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上交待学校审核。

2、课后服务时间以校级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3、对参加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课后服务时段需家长配合学校管理,保障通信畅通。对不能按时参加约定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提前和班主任沟通,保障学生安全。

6、学生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到回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家长全权负责。请家长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安全接送问题。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市教育局《关于积极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内教基【2017】70号文),以及**市教体局《关于深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回应群众关切,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困难,破解学生课后监管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结合学生家长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和学生巩固学习成果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多元发展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

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解决当前小学放学时间早,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监管、孩子学习能力较弱,家人无力辅导,需学校提供辅导帮助的;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下午放学至家长接学生回家(不迟于学校下午放学2小时)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若申请人数较多再开辟专用阅览教室),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社团活动结合起来,发展学生兴趣特长。

社团活动打破班级单位,结合学校师资力量、活动场地、整合社会力量等条件,开展球类、舞蹈、音乐、书法、国画、美术、泥塑、思维体操、棋类、心理健康辅导、诗词、主持、英语等社团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兴趣小组为单位,安排活动场地,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1.前期调查。

班主任在开学时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调查学生家长是否有服务需求,开展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由班级审核后学校复核汇总申请信息。

2.统筹安排。

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申请汇总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内容、活动场所、责任教师、管理措施。责任教师根据学校统筹安排认真开展工作,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3.经费来源。

每人每课时3.5元。

1.成立组织。

明确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班班主任。

2.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明确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工作责任,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3.加大宣传、加强监管。

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开展课后服务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家庭和社会支持,形成教育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后服务行为,对课后服务进行职责明确和界定,严禁变相补课。学校加强过程管理,对课后服务的内容、人数、时间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晰,有案可查。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20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本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努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师生健康素质为目标,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增强健康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高度,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卫生保健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健康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

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有关文稿、图片、光盘等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开设好健康教育课,使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教师和教案、考核和评价“五落实”,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要安排6—7课时。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五个领域。同时,还要开设一定的专题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学段、地域、季节及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性强,针对性突出,教育成效明显。

3、在保证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在生物课中渗透环境卫生和人口教育、青春期教育,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4、着眼于师生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了解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禽流感、手足口病、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霍乱、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了解性病、艾滋病等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积极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留守学生、高考应考学生及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高情绪调控能力、心理障碍预防能力,促进坚强意志品质的磨练和团结协作人际关系的培养。

6、把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知识列入健康教育内容,血防等地方病知识教育每学期安排2-3课时。积极开展创建“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

7、积极开展预防近视眼的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中小学生视力健康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小学生视力普查和建档工作,普及用眼、爱眼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提高学生视力健康水平。积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并开展“青春期教育合格学校”的创建工作。

8、强化食品安全教育,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掌握和应用营养知识,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生活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了解和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领证达100%。

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载体普及健康生活知识;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2月1日世界爱滋病日等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水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遵照镇安县科教体局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布署,学校照顾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基于学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开发实施提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教育服务,以支持儿童的成长、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具体分工:

xx:负责全面检查督导。

xxx: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xx:负责检查考核,协调落实各项细则。

xxx:负责安排课后服务教师的常规管理。

xxx:负责课程安排及课后服务研究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的课后服务相关事宜。

教研组长:负责协调本组课后服务课程落实。

1、坚持自主性: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公益性:学校不能以弹性放学为由头,违规收取学生费用。

3、坚持校本性: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生需要、家长需求、学校实际等情况,合理安排这段时间。

4、坚持多元性:以学校为主体,用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等支持,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其中。

1、提供延时托管,辅导老师在教室指导学生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集体活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1、服务时间:2021年春季开学后,学生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六点前结束。

2、场地安排。

各班教室及各社团教室和学校操场。

3、人员安排。

学校教师为主,社会聘请人员补充。

1、收费标准。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实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制度,每生每课时2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

2、费用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校主导、因地制宜、自愿选择、非营利性”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后,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收费,按学期预收,按课时结算,一期一结,不得结余、结转。

1、学校教导处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和预案,设置合理的课程,科学制定课程表,确定课程辅导老师,安排合理的服务时间,制订课后服务的课堂管理以及课后服务费用的考核细则,系统组织规划此项工作。

2、后勤组依据方案合理配置服务设施,确保人员、场地、设备全部到位,为学生提供安全、温馨的留校生活。

3、安全组建立建全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确保课后服务的学生安全。

4、财务室依据镇科教发〔2021〕27号文件精神,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制定我校课后服务管理细则,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八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1、背诵课文最后三个自然段,让哈尔威船长的高大形象永远定格在我们的脑海里,激励和指导我们的行动。

2、练习写一段对话,来表现一个人的性格、特点。

板书:

英雄——船长。

遇险临危不惧。

自救忠于职守。

牺牲舍己救人。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九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遵照镇安县科教体局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布署,学校照顾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基于学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开发实施提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教育服务,以支持儿童的成长、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具体分工:

xx:负责全面检查督导。

xxx: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xx:负责检查考核,协调落实各项细则。

xxx:负责安排课后服务教师的常规管理。

xxx:负责课程安排及课后服务研究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的课后服务相关事宜。

教研组长:负责协调本组课后服务课程落实。

三、服务原则:

1、坚持自主性: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公益性:学校不能以弹性放学为由头,违规收取学生费用。

3、坚持校本性: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生需要、家长需求、学校实际等情况,合理安排这段时间。

4、坚持多元性:以学校为主体,用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等支持,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其中。

四、服务内容。

1、提供延时托管,辅导老师在教室指导学生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集体活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五、服务安排。

1、服务时间:20xx年春季开学后,学生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六点前结束。

2、场地安排。

各班教室及各社团教室和学校操场。

3、人员安排。

学校教师为主,社会聘请人员补充。

六、服务费用:

1、收费标准。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实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制度,每生每课时2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

2、费用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校主导、因地制宜、自愿选择、非营利性”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后,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收费,按学期预收,按课时结算,一期一结,不得结余、结转。

七、保障措施。

1、学校教导处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和预案,设置合理的课程,科学制定课程表,确定课程辅导老师,安排合理的服务时间,制订课后服务的课堂管理以及课后服务费用的考核细则,系统组织规划此项工作。

2、后勤组依据方案合理配置服务设施,确保人员、场地、设备全部到位,为学生提供安全、温馨的留校生活。

3、安全组建立建全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确保课后服务的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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