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后,我们需要沉淀自己的思考和观点,通过写读后感,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小编整理了一些经典读后感的片段,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和思考。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一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所以要去想想原因是什么。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小王子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似乎觉得这本书和别的童话差不多,只是很有趣。但是,读着读着,我就渐渐的被这本书所吸引了。不仅喜欢上了这本书中带着淡淡忧伤的文笔,还开始思考起这本书里面那些看似是童话,但却蕴含着深刻哲理。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作者称他为小王子。他生活在一个比房子稍大一点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只有他一个人,和一朵玫瑰花,还有几座火山。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很仔细地清理这个星球,并且陪玫瑰花聊天,小心翼翼地照顾她。终于有一天,他想离开这个星球,去别的星球看看。
小王子一共去了6个星球,当小王子一一拜访这些星球后,他照着那个地理学家的建议,来到了地球。他在地球上遇到了许多事情,他驯养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教了小王子许多道理。最后,他遇见了书中的另一个主人公——一个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面修飞机的飞行员。小王子也带给了那个飞行员许多关于生活的思考。最终,他们分开了,因为小王子开始想念起了他拥有的那朵玫瑰花,和他的星球。当看到小王子和飞行员分离的那一篇文章时,我也同样依依不舍,不舍得这个明白世间真理的小王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小王子。
一颗小小的星球,一株红红的玫瑰,一个孤独的背影。
《小王子》是安东尼先生的著作。全文以孩子的视角讲述了生命、生活、友情、爱情、死亡等方面,不仅有趣,还向我们展示了成年人的世界。一个个情节代表着一个个成年人,他们自私、虚荣、为自己的错误寻找借口,让我们在读书的同时懂得做人的道理。
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王子和国王在一起的片段:小王子来到了325号星球,在这里他遇见了一位国王,他穿着长袍,坐在宝座上,看起来非常威严。可小王子不知道的是,在这个国王的眼里,世界很简单,所有人都是他的臣民,实际上却只有小王子和一只老耗子。
小王子从头到尾都是天真可爱的,我最喜欢里面的一段话是:假如你对大人们说“我看见一幢美丽的房子,是用玫瑰色的砖块砌成的,窗口盛开着天葵,屋顶上还有鸽子在垒窝呢!”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出这种房子有多好。你只能这样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幢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那么,他们就会惊声尖叫起来:“噢,是真的吗!那会是多么漂亮的房子呀!”大人们似乎总是觉得利益最重要。
我的感悟是:不要因为外在的因素,而把自己真正喜爱的、想要去做的给抛开了,那样不仅会一事无成,还会让生活变得没有意义。
前几个月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名著,是法国的著名小说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怕《小王子》。
在这本书里可以让我们体会到什么是真情!真情可以表达自己的内心和你的心灵语言。在小王子的星球上有着一朵娇气的花儿,时时刻刻都要呵护它它却还要跟小王子发脾气,因为小王子当时不知道真情是什么意思而赌气离开。在旅游各国时他见到了一只小狐狸,小狐狸让小王子明白了这朵花虽然娇气,但是对他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需要去爱它去关心它呵护它!在别的星球上,哪怕再有钱再有权也是孤独的。
这说明了:为别人做事快乐的,你在付出的同时你也在得到,有朋友的人就不会孤独无趣了。
总会有那么几本书,与人的心境或经历相契合,让人记起一些往事并产生共鸣,或潸然落泪,或扬起嘴角。记忆中,也曾有那么一本书,让我有相同的感受,似心跳伴随着脉搏,频率一致的节奏。虽然它没有多余的文字,也没有用上缤纷、浓烈的色彩,只是黑白;虽然它并不算最精彩,甚至其中的一切内容都淡淡的,却安静、可爱,仿佛儿时午睡中做过的一个柔光依稀的梦,它真的好像一种梦境,零碎的画面、声的场景,但令人怀念,深深着迷。那就是我喜欢的,几米的绘本——《森林里的秘密》。
森林里藏着什么?心底那些轻而又轻的快乐和忧伤?我在森林里,藏了许多许多秘密。有些秘密,我也记不得了?当我再次翻开绘本,我又好似回到了从前,第一次打开它时的情形,我看到我迷失的梦,在那小小森林,在那黑暗中微微闪着光。
还记得其中描绘的画面,细笔勾勒的图画,像是出于纯真孩子的笔体:森林里,有毛毛兔,有树木,有浮动在背景的洁白纱帘,有月光散发的微白色亮光,有闪烁着光芒的、曾经的秘密。
很喜欢这样简单的画风,喜欢里面美丽的森林。那样的风景只存在于我的脑海,我的梦中,而正因为如此,它又显得愈加美丽。在那里,有着小矮人的红色小屋,有着迷路的公主,有着五色的彩蝶,有着通往幽深古堡的羊肠小道,还有在森林里上演的那一幕幕快乐的故事。我总想着有这样一个森林,想着这个世界里从未存在的另一处世界。在那里,没有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也没有人与大自然不和谐的相处。可以在清晨微笑面对每个人,然后采一把无名的沾着晨露的小花,插在木窗上的玻璃杯中。可以与伙伴无忧无虑地奔跑,爬上树梢,搭建小巢,与鸟儿作伴,歌声清脆。可以在暖洋洋的午后,穿过溪水的“欢歌”,到兔子先生的家,喝一杯下午茶。让万物回归最原始的模样,让阳光覆盖这一刻宁静的我,这样,就已足够幸福。
突然,我想开始另一个梦,我喜欢,是迷失在森林的孩子,飞行在柔光依稀的梦里。
仿佛,世界都飘了起来。
夜深了。当我合上《小王子》时,也合上了眼睛,回忆着这本书。
正如书中所说,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这本书就像水一样纯洁,清澈着我们的心灵,使人安宁并心生暖意。但是,这本书的真谛到底是什么呢?我思索着。
狐狸说得没错,只有用心才能看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人与人心灵之间建立起来的情谊,才是最最真实,不可磨灭的。
用心灵洞察一切,就能发现事情的本质。在生活中,当我们用心灵去感受,就会发现,处处都有感人的故事。
从前,我以为妈妈对我的爱是微不足道、理所当然的。但是,读了《小王子》以后,我才明白,母亲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做,她完全可以自己打着伞来找我。正是因为母亲爱我,她为她的爱负责,所以,她才会不顾一切地为我送去一股暖流,心甘情愿自己淋雨。而爸爸,也是因为他认为我违反了“孝”这个字,恨铁不成钢,才下狠心打我的。许多孩子也和我一样,认为父母娇惯着自己便是爱,打骂自己便是恨,其实则不然。无论是惯是打都是父母对你的爱,只是形式不同罢了。当我们用心灵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爱的时候,你还会对他们为你付出的一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吗?毋庸置疑,这样,结果就截然不同了。
水对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人也是有益处的,就好比《小王子》这本书对人心是有益处的一样。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爱负责任。
朋友,学会用心灵洞察事物的本质吧,这是狐狸留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小王子》这本书留给我们的启示。
很久之前就知道有《小王子》一书,本以为只是一本很时髦的畅销书,文化快餐一类的读物,不曾想一读之后,竟使人感觉心旷神怡,仿佛洞悉了世间万物一般。
作者是一位法国飞行员战士,从他短暂的生命历程里可以看出,他是一位热爱生活、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的人儿。故事的开篇叙说作者幼时是一个爱幻想、爱自然、爱画画的顽童,本来是有着极好绘画天赋的,但因为大人们的轻视而被迫放弃了自己的爱好,转而去学习“大人们”所重视的东西。后来作者成为了一名飞行员,驾驶飞机遇到故障迫降在沙漠中,偶遇到“小王子”——一个略带忧郁、伤感而又敏感的,来自外太空的“小王子”,听他讲述着“小王子”的欢乐与忧伤。
小王子独自生活在一个星球上,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看日出日落。他清理小星球上的青苔,疏理小星球上的火山,并与一朵花儿成为最好的朋友。后来小王子去拜访和他一样——独自一个人生活在另一座星球上的“孤独”人儿:一个人的国王,一个人的商人,一个人的地理学家,一个人的点灯人。一个人的生活总是单调的,而这些“大人们”都热衷于自己的追求,尽管无人喝彩,尽管无人瞩目。
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这个宇宙中最复杂的星球上。他轻信了毒蛇的谎言,他和狐狸成为了朋友。当他看到了有五千株玫瑰花的花园时,他想念他的花儿朋友,于是他想回去。他轻信毒蛇的话,被它咬伤一口倒下了。也许,小王子真的'回到了自己最喜爱的星球去了。
读完《小王子》,让我想起《天空之城》,一部很好的动画片。比人类科技文明不知高出多少的天空之城,最终也丢掉了包袱,只携带草木虫鱼飘然而去。
我想,我们是时候要反省自身了!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二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我们需要见多识广一点,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草房子》这是一本非常好的少儿文学长篇小说,作品写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来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油麻地学校的校长。
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亲眼目睹了一件件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的友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在他的世界里有笑语,有哭泣,有悲伤,也有快乐!这就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六年。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的力量,克服种种困难。只有刻苦,努力,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暑假里我按照学校推荐的课外阅读篇目,利用假期的时间认真地阅读,其中曹文轩写的《草房子》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草房子》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仅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草房子》里最令我难忘的人物是杜小康和细马。杜小康家开始是油麻地里家庭条件最好的一家。正因为如此,杜小康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杜小康有别的孩子没有的东西。杜小康的生活让他的同学很羡慕。最后,一心想发财的杜雍和拿了他们家几代人攒下的积蓄买了一批货,结果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不幸!杜小康一家从此破产了,杜小康为了赚钱,不得不退学了。
而细马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从江南领回来的一个孩子。因为种种原因,细马没上学。于是就开始了放羊的生活。因为细马总惹邱二妈不高兴,于是邱二爷要送细马回家。一天晚上,暴雨如注,摧毁了邱二爷的家……可是更大的不幸有降临到这个贫穷的家庭,这一年的冬天,邱二爷身患重病无钱医治不幸去世了。家庭的重任一下子落到还未成年的细马身上。他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的承担起了家庭的重任,最后,细马凭借自己的努力盖起了一座大房子。
同学们,好好想想,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有多少人选择放弃、逃避;又有多少人选择面对?其实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如果我们都去勇敢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我就有一次亲身感受。
有一次,我到大山中去玩,在走吊起来的桩子时,刚走几步就觉得自己体力不支,腿发软了。看着下面的湖水,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此时,有两条路摆在我面前:一是马上往回走,二是继续向前走。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后,我选择了第二者。我打起勇气,冷静的向前走,可是桩子摇摇晃晃,令我掌握不了平衡,可是我还是没有选择放弃,又坚定地走了两步,最后,我赢了!那时我才发现,原来困难在有决心的人面前是那么不堪一击!
相信大家都听过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我们一定要勇于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这本书记叙了油麻地小学孩子们上学的故事,桑桑是一个坚强的小孩子,他得了一种病如果在不医治那就会死,这时,他的爸爸毫不犹豫的把桑桑带去医院看病,但是,在这县里没一个会医治这病,桑桑一点也不怕,他没有哭,也没有不高兴,而是快乐的面对这病,而爸爸很着急,也很伤心,因为他知道桑桑活不久了。一个消息把桑桑一家人从忧愁中救了出来:在油麻地的一户人家口中找到了治疗这病的方法,最后桑桑的病医治好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油麻地小学同学们的快乐,在下课时可以在操场上玩耍,还可以在校园里帮老奶奶种蔬菜,放学时还可以去河里游泳。我们可以感受到那里有多么的欢快。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只要坚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我们,所以我们大家要坚强。
我感觉这本书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阅读,所以我极力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好好阅读。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作品《草房子》它使我的内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整本书按九个章节来写,主要写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是一个每天只知道玩,弄得一身乌黑,浑身脏兮兮的小学生,在小学六年时光里,他结识了善良执着的陆鹤,文静水灵的纸月,为爱执着的白雀,还有一群值得信任的小伙伴,他们在桑桑的生命中演绎着一段又一段感人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是一个充满温馨、浪漫的童话世界描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快乐生活,这种看似普通实则并不简单的小学生活,始终弥漫着一种悲悯的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淡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在我的记忆中成了永久的定格,我将永远记得它。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
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
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
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三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为什么要?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丑小鸭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呼兰河传》,是著名作家萧红创作的。本书以萧红的童年生活为线索,形象地记录了旧社会呼兰河的社会风貌、人情百态。
呼兰河是一个偏远又热闹的小城,作者萧红小时候就生活在那里。萧红家有一座大花园,那是她与祖父的乐园。年少的她在园子里给祖父帮忙,结果却把谷穗当成野菜割掉,把狗尾巴草留下。每次看到祖父的浇菜,她赶快抢过水瓢,但不是浇菜,而是拼尽力气把水往天空洒,还大喊着下雨了,下雨了。萧红在园子里摘黄瓜、采花、追蜻蜓、捉蚂蚱玩累了就找个阴凉的地方倒头就睡。园子就是萧红童年的天堂,她在那里自由自在的玩耍,无忧无虑的生活。
呼兰河是一个封建落后的小城,那里发生的好多事,在我看来是荒唐可笑的,他们的好多民俗活动都跟鬼神有关。跳大神是为了帮生病的人赶走鬼魂;唱野台子戏是因为求雨成功,要向龙王表示感谢;逛庙会是为了借助鬼神的力量来实现自己的愿望他们是多么的愚昧无知,可从没想过去改变,一直这样顺其自然的生活着。
《呼兰河传》这本书不仅是作家萧红对童年生活的回忆,还让我们了解了旧社会的一些封建陋习。我们生活在新时代,一定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搞封建迷信,不做愚昧无知的事。
今日,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丑小鸭。》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一只很丑的鸭子,一生下来就没人要它,连饥饿的野狗也不想吃它。一生处处受排挤,保守饥饿和打击的丑小鸭并没有绝望、放弃自我,更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奋斗,最终它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我喜欢文中的丑小鸭,也被它的执着所震撼。丑小鸭承受了那么多的痛苦和折磨,但它有信心,始终没有放弃,最终还是靠自我的努力变成一只没有高贵的白天鹅。
其实,我们做人也要像丑小鸭那样,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坚持不懈地做下去。就说奥运会残奥会的比赛中,中国队获得了很多枚金牌,一般人看比赛都会想这只是一次很普通的比赛而已。有谁会想残奥会的比赛选手们,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才会获得一枚奖牌。正是他们每一天坚持训练,失败时没有自暴自弃,敢于向困难收克服的困难挑战,才赢得了这一枚奖牌。正是他们付出了无数心酸的泪水和艰辛的汗水,才换来了今日的胜利!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要轻易放弃,遇到困难要敢于挑战!假如你摔倒了一百次,也要在一百零一次中爬起来,坚持地重新站起来!坚持下去,就会胜利!
在假期中,我再一次看了那本趣味的书——《安徒生童话选》。其中最吸引我的还是《丑小鸭》的故事。这是一种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的“鸭子”。可是它却一向怀有一份完美的梦想,因为这份完美的梦想,它在困难面前没有绝望,而是始终不屈的奋斗,最终成为了一只人人羡慕的白天鹅,它感到了幸福,感到了温暖。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谁不爱美,外表固然重要,可是,心灵美更加重要。要是你的品德美、智慧美、言行美、行动美,这才是世界上最美的人。例如战国时期的晏子,“成不及六尺,貌不及常人”,出使楚国时曾遭到楚王的嘲笑。晏子凭着自我的才智,妙语连珠,争锋相对,最终赢得了楚王的尊重,维护了自我的人格,也捍卫了国家的尊严。他正是用自我的真才实学,向世人显示着自我不朽的价值。
读完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外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心是否纯洁、是否拥有一个坚持不懈的梦。丑小鸭成为了白天鹅,一切都源于他心中那一份永恒的梦想。大家都能成为一只展翅飞翔的“天鹅”,只要你坚定自我的信念,拥有美丽的梦想,并坚持不懈的去奋斗,总会成功的!
童年是每个人独特的一份回忆,一段一曲就无法返回的时光,回忆童年,多数人士在幸福和快乐中渡过的无忧无虑的玩耍,每天都是丰富多彩的,在新奇和探索中度过20分钟的我,确实寂寞孤独的。
我生活的小城市,寂寞的小城不大,总共就那么几条街,那么几个店铺,不挂招牌就可以,知道是做什么生意的,小城的人过着单调的生活,大家是寂寞的,本应是出行不便的泥坑,成为居民的乐趣,谁被困住了?周围热闹的人多余,帮忙的人泥坑的故事也成为小城人的谈资,除了泥坑以外,小城人最盼望的便是一年一度的各种节气,跳大神看大戏,放河灯等等,成人是寂寞的,只能在这些固定的单调的热闹中寻找,那已经,沉默多时的快乐。我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寂寞的小城,所以我也是寂寞的祖父家的后院,是我的天堂后院有蝴蝶蜻蜓,各种花卉和树木是我和祖父玩耍的地方,祖父是我唯一的玩伴,是我寂寞童年的唯一亮点,我在后院和祖父学习除草种植,收获晚间祖父教我背唐诗,对我进行启蒙,这些都是让我感到快乐的事情。
我在寂寞的小城中渡过了寂寞的童年,我在这同年的寂寞中呼唤着自由和快乐,为小城的人,也为自己呼唤着本应有的自由和快乐。
安徒生的《丑小鸭》想必大家都看过吧,也是全世界妇孺皆知的童话故事,大家看后可能只是笑笑就过去了,而我却从中明白了一个人生道理。
《丑小鸭》主要讲了: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很丑,人和动物们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之后,它靠着自我的努力活了下来,最终它飞起来了,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大天鹅。丑小鸭变成大天鹅,靠的正是它自我的努力。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我笨,只要用心去做,就必须会做成功的。家长们,教师们,请放开手让我们去学做每一件事吧!我相信我们只要像丑小鸭一样,就总有一天会靠着自我的双手的努力“飞向蓝天”的。
我有很多梦想。也许我会当医生,治好无数病人;也许我会当发明家,发明会自洁的衣服;也许我会当宇宙工程师,到月球上造美丽的天堂……无论我干什么,只要有丑小鸭的精神,就必须能做成。我坚信,只要我们努力,祖国就必须会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中”“飞”起来。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经常给我讲丑小鸭的故事来哄我睡觉。
那时候我只知道《丑小鸭》是安徒生童话里一篇很有名的故事,在丑小鸭来到世界的这一刻,因为它长得丑,所以兄弟姐妹们都嘲笑它,讥讽它,还经常欺负它,最后竟然将它赶出了家门。在寒冷的冬天,丑小鸭无家可归,只好躲进了森林……后来,它终于变成了白天鹅,成为了天鹅群中最耀眼的一只天鹅。
一直以来,大人们不断讲着这个故事,我也曾不断向伙伴口中转述这感人的故事。我们一边为昔日可怜巴巴的丑小鸭而感叹,一边又为它能变成白天鹅而喜悦。
今天,我再一次阅读了这篇童话时,突然想到:丑小鸭的成功并不是偶尔的,靠的是它自己的坚持不懈与自信。
在小小主持人的兴趣班学习过程中,老师让我报名参加市里举办的故事大赛。我心里想:报就报吧,不就是说故事嘛,小事一件!比赛那天我到了现场,好多的小朋友都在爸爸妈妈的陪伴下早早的到了,选手们一个个是那么的光彩夺目,他们在台上一串串精彩的故事娓娓道来,声情并茂。而我站在小伙伴中就像一只丑小鸭,感觉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因缺乏自信,过分的紧张,最终比赛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个故事,颇有感受。
丑小鸭刚出生的时候,因为长得很丑,妈妈和兄弟姐妹都不喜欢它。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靠它自己的努力,终于飞了起来。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自在飞翔的天鹅。
丑小鸭变成天鹅,靠的正是自己的努力。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只要用心去学去做,就一定能成功!
以前,我是个不懂事的男孩,就像丑小鸭一样,经常受到别人的责怪和批评。后来,我渐渐长大,也常常梦想着未来。我梦想自己能成为医生,发明一种灵丹妙药,能治百病。看到病人的脸上重新焕发笑容,我欣喜若狂;我梦想自己能成为发明家,发明一种能让人飞起来的衣服,这样人们就可以像孔子一样周游列国,品赏各国风俗,品尝各国美味,成为一个快乐的旅行家;我也梦想自己,乘上宇宙飞船,来到月球,在月球上修建城堡,欢迎各国朋友来到月球观光旅游……你看,我是一个爱幻想的孩子吧!
读了《丑小鸭》,我想:无论我将来干什么,都需要付出辛勤的努力,才能成功。同时我也相信:通过努力,祖国一定会在我们这一代手里更加繁荣富强。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四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背影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非常感动。
主要讲了就是:那年,祖母去世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读到此时,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不停的转动。在晶莹的泪光中,我感受到——爱。
清朝,一个逝去的年代。在这个没落朝代的背后,有多少人赞扬它,有多少人唾弃它。想起它。我会倾刻泪流满面,也许是欣喜,亦或是忧伤。
初中上历史课,老师每每讲到清朝中期都是神采飞扬,激扬澎湃。时间往后退,尽是血泪。老师哭,学生也跟着哭。在单纯的孩子眼里,不仅有悲哀,还有怜悯。而老师,或许还隐藏了丝丝痛恨吧!
清朝,是个功过无数的朝代。后来的人定位为:一个让所以中国人为之骄傲的朝代,亦是一个让所有中国人视为耻辱的朝代。
文章的作者是余秋雨,选自《山居笔记》。大约有30来页的字,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就是这不长不短的文章让我对清朝又爱又恨。首先作者的知识底蕴让我这骨灰级的清史迷十分佩服,其次他的文章笔墨更让我为之震撼。仅仅只是一座很凄凉的皇家园林,四面叠嶂,雾云笼罩的承德避暑山庄在余秋雨眼里竟会变成一个端坐在眼前受万人睹目的九龙榻。这九龙榻既是九五之尊的象征,也是让皇帝在孤独脆弱的时候可以休息的.靠背椅。
看到这里也会想象皇帝累了、倦了,想念着承德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仿佛可以化作灵魂的寄托。虽然没能有缘迈进承德避暑山庄的大门,但踏上紫禁城的第一块青砖起就能感受到庄严肃穆的皇宫的压抑感。皇帝久居深宫,难怪想抽身逃离那些惹人头痛的烦琐事物,携来百侣,泛舟于庄内碧湖之上,微风拂面,煮酒论天下,引吭高歌,好不惬意!
清末,是在旧社会时期生活过的人们都不愿回顾的历史,一条条像生死契约一般的卖国协议,巨额赔款让百姓叫苦连天,政府不想自己掏腰包,想尽一切招数剥削榨尽老百姓,哪怕是一枚铜钱。
清朝的存在,或许在汉人心中是一个根本不允许存在的东西。中华民族要汉人统治才算天经地义,即使是篡谋夺位。满人,汉人眼中的蛮夷,这外来异族人统治的国家很是让人反感。特别是在清末,汉人们更是觉得满人天生卑奴血统,不懂得抵抗,不知道拼搏,只一枪一炮就能让他们跪地求饶,舍去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尊严,不只是个人的,还是国家的、民族的。偌大的中国转眼之间在风雨中飘摇,破落不堪,如何让人甘心。尽管康乾盛世让大清在世界上辉煌了那么一瞬间,而人们更愿意把那段苦不堪言的历史铭记在心间,片面的全盘否定这个让人琢磨不定的朝代以及把掌它的每个孤家寡人。
末了,想大声读出文章的最后一句经典语句——一个风云数百年的朝代,总是以一群强者英武的雄姿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
读罢荡气回肠!
29岁再读朱自清的《背影》,我的眼角湿润了,再听筷子兄弟的《父亲》,悲伤的情绪难以自拔,对父亲这个名词我仿佛多了一层理解。父亲寥寥数语,却牵动了我心中那根弦。尤其是那三个感叹号,就像是一根锋利的钉子一样钉入了我的心头。
“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这是父亲第一次出现的话,面对丧母之痛、事业之痛,父亲简短的话掩盖了自己内心的悲伤,尤其最后那个感叹号,更是让我感受到了作为一个父亲的力量,作为家里顶梁柱的责任担当。
当时朱自清的父亲时任徐州榷运局长,因为纳了几房小妾,被徐州的姨太太知道了,来大闹一场,导致父亲丢失了官职,祖母也不堪承受如此变故而逝世。此时的父亲早已悲痛难以自已,但是面对“我”,他依然轻描淡写地说:“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这句话是对朱自清说的,仿佛也是对他自己说的。一个感叹号,四两拨千斤,痛不欲生却还要宽慰儿子,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男人!这是一个如山一般的父亲,男儿有泪不轻弹,纵使再多的苦难,也要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天。这是一个充满责任感的感叹号,萦绕在我心头,久久难以散去。
“不要紧,他们去不好!”这是父亲对“我”说的第二句话,依然以感叹号收尾。当时的朱自清已经是二十岁的青年了,但是在父亲的眼中,他依然是个需要人照顾得小孩子。我们经常说:“在父母眼中,我们可以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的确如此。父亲嘱咐茶房送“我”,但是依然不放心,非要亲自去送,而年轻的“我”总觉得父亲的“迂”,“我”觉得父亲唠叨,殊不知那是父亲对儿子一生的牵挂。这是一个充满父爱的感叹号,仿佛是命令式的语气,却又有一份温情在里面。
在《背影》中最令人感动的莫过于“望父买橘”的画面了,面对高1.8米的月台,只有1.6米高的父亲,拖着他肥胖的身体爬过月台为“我”买橘子,除了父爱,我想没有什么能解释的。在父子惜别时,父亲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又一次出现了感叹号,我感受到了父亲内心的不舍。但是父亲不像母亲那样的絮絮叨叨,男人的爱大多是婉约而深沉的,这个感叹号是沉甸甸的,它仿佛在说:你到了北京后赶紧告诉我平安的消息;你到了北京后我们要常联系;你到了北京后要照顾好自己……万千的关怀,都蕴含在这个感叹号里。一句嘱托,一个感叹号,父子情深跃然纸上。
叶圣陶曾将《背影》选入教科书,并说道:“篇中的人物语言,看来很平常,可是都带着感情。”确实如此,哪怕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感叹号,都值得我细细品味,语言的力量是可以穿越时空的。父亲何尝不像这个感叹号一样,笔直地挺立在大地之上,荫庇着家人的幸福。父爱无言,一字一句沉甸甸。
初次读到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是在初中的课本中,那时老师说这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我当然也深信不疑,不过并未有老师说的父子情深到海枯石烂的感觉,记得当时还曾怀疑过自己是否是“冷血动物”。
再次读到《背影》是六年后的今天,大概真的是离家在外求学的缘故,此次的拜读不再是“冷血动物”而是“泪花闪闪”了。也许那时小小的我并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于是,我不由的产生遗憾,为什么,这样的绝唱不是出自我的灵感。
纵观全文,文章写得非常朴实,但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动人的情感。人都说,千古情最深是母爱。我要讲,父爱更深沉。本文以情动人,父子深厚感情洋溢于纸上,然而像“关心”,“爱护”,“感激”这一类抽象现成的字眼,文章中却一个也没有用,更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文章只是用不加粉饰装点的平常话语,用平铺直率来打动读者!
文章多用白描的手法,如中间写父亲的背影时: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顷。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的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作者写父亲为‘我’买橘子是的情景,写了父亲怎样写出去,怎样探下身去,怎样爬上月台,攀上爬下,这些都是真实的写照,不带任何修饰不加任何雕琢,至真至朴,将人,将事,原生态地呈现在了我们的面前,给我们身临其境的感觉,这种白描的手法,达到了再现实景的艺术效果,同使读者感情上达到共鸣。
文章的另一个特色就是文白夹杂,就朱自清本人来讲有很深的文学功底,就他所出的时代来讲,当时文章也大多文白夹杂,再者,就是时代赋予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以一种特殊的自尊。例如,不说失业或丢了差事。而说赋闲在家。而最后引用父亲的书信全是文言文,除了真实之外,更能表达家庭的困境和苍凉之感。
用朴实的语言去描写,纯朴之中见真情,这正《是背影》成功之处。因此好的文章并不一定要华丽的辞藻,而是要善于观察,善于体会,用真心写真情。就一定会写出好的文章来。现在的我正处于令人羡慕的灿烂年华,于是,更不敢懈怠,要用我至真至纯的心来留心生活,观察生活,用我至诚至朴的情感来谱写生活!
生活中的我们常常这样或那样的背影,但我们却常常忽略它,背影究竟包含着些什么呢,我们或许也不曾想过。但我们的心必定曾为某些熟悉的背影泛起过涟漪,波澜不惊的,却又是难以忘怀的。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定理模式: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活在母亲的呵护下的,对于父亲的爱却没有多少印象。但朱自清先生笔下的平凡父亲的背影,却给我们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朱自清先生以敏感的心灵捕捉到了让人心酸的父亲的背影,从小的出口喷发出来的情感往往让人心神激荡。内心深处的情感往往是由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虚假不了也掩饰不住。这篇散文读下来就给人一种自然而然的感觉,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生活的小片段背后总是有深沉的情谊。就像文中的父亲,对儿子满腔的爱却不知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父亲想买的并不是橘子,而是儿子的健康舒适,是为自己的满满的爱找到一个出口,却又不想让儿子看穿。这样深沉的爱又有多少人能懂呢!只有懂得爱人的人才能感觉到爱。
从“黑色小帽”到“蹒跚地走到铁道旁边买橘子”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点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的矫情,有的只是深深的父爱,浓浓的情意。不需要过多的言语,不需要过多的表达,只是一句“但他最后不放心”便将这份最深沉的爱熔铸在两人的心中。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明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作者选取了静态的背影,却表达了复杂波动的感情。这种感觉还真应了那句话“情到深处总无言”。人不必须要经过多大的情感波折才会得到历练,只要能用心感受,平凡生活中也有大爱。这或许就是普通人的幸福吧!
父爱是伟大的,但它又是深沉的,用心感受才是最真的!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五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今天,我读完了《女巫》这本书。《女巫》主要描写了主人公被女巫变成了老鼠后,又如何把女巫们变成老鼠的故事。
主人公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故事。一天,他真的在一个旅馆里遇见了一大群女巫。结果,女巫们给他喝了整整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想办法把变鼠药放进了女巫喝的汤里,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消灭他们。正是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还是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7月5日的公交车纵火案众人皆知,但是有一个人,差点从我们的视线中遗漏,他就是闵光荣。在事情发生的那天,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尽到人民警察的责任,帮助周围的人砸开车窗,冒着滚滚浓烟,扶着乘客从车窗跳出。他永远忘不了当时惨烈的场面,他忘了自己身上已经湿透,还有一股焦味。到最后,面对采访时,他只是说:“我是一个人民警察,救人是我的职责。”
我觉得他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一样,都拥有爱和勇气,用自己平凡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也能拥有强大的爱和勇气,来面对我的挑战。
一开始小女巫想去布劳克山跳舞,可是他的年龄太小了,不给去,他想去就偷偷的去了,结果一高兴跑到雷雨女巫那去了,结果被他发现,他到最高首领哪儿去说小女巫的罪状,他们都要求最高首领惩罚小女巫,最高首领的惩罚是把他的扫帚烧了让他走回去,他走了三天三夜才回家,他准备明天早上去买扫帚的,第二天它步行去了买扫帚还买了打火机,他坐着扫帚飞了回去,大家惊人的看着他,他在一路上飞的很快,扫帚不听他的命令还是被他屈服了,以后小女巫不是学习六小时而是七小时,他还帮助了老太太度过了冬天,因为她对守林人施了魔法,然他帮小女巫自己砍柴,从此以后守林人再也不敢阻止老婆婆砍柴了。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做女巫真惨,做了好事就说是坏女巫,做了坏事就是好女巫,为什么女巫做了坏事还算是好女巫呢?做了好事又成了坏女巫呢?真搞不懂,要是我是小女巫我还是男人作风不跳舞就和乌鸦在家里玩,就玩赛尔号,用魔法升到一百级,去打爆谱尼封印,先交乌鸦下围棋,在跟家里的乌鸦下围棋,然后让乌鸦赢几盘。我觉得小女巫是做事坚持真理的一个女巫,他没有被大女巫说做坏事的女巫是好女巫迷惑住,还是一直很认真的学习魔法,只做还是不做坏事,他又是怎么超过大女巫的呢因为他把魔法书里的知识背了一遍?所以才超过其他女巫的。
我们的学习态度和小女巫如果一样也会超过比你强的人让他们听你的,小女巫就是这样超过其他女巫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这一阵子我读了许多的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海底两万里》、《80天环游地球记》、《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等等……但其中令我感受着最深的还是《女巫》。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在一家旅馆里碰上了全挪威的女巫开大会,被女巫大王发现并变成了老鼠。但是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女巫变成了老鼠。后来,这个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决定自己制作变鼠药,打败全世界的女巫。
读完这本书后,我仍然在细细回味其中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那位小男孩乐观的心情令我敬佩。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但他没有哭,没有埋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勇敢的面对这一切,并最终凭借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女巫。现在还有多少人有这种品质呢?现在的人只要遭遇一丁点挫折或失败,就会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这样是永远不会成功的!我们绝不能这样,要勇敢面对它。
在生活中,困难就像是故事中的女巫一样,如果对他置之不理,他便会妨碍你,但如果我们勇敢地用智慧与它“抗衡”,便能够“消灭它”,排除他对你的干扰。
从书中,我明白了:不管你现在的处境如何,都要学会勇敢的`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胜利。只要有爱、勇气、及自信心,即使我真的只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会消灭全世界最强的女巫,获得成功。
最近,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感觉这本书既非常有趣又有点可怕。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有女巫,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女巫。女巫十分可怕,不仅样子长得难看,而且还非常凶狠。她们有这样几个特点:
二、女巫全是秃头,平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
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
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
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平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自己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六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我们就是要写下来我的感谢感悟和答复。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平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小说中主人公福贵的父母,儿子有庆,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孙子苦根相继离开人世。最后福贵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共度余生,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你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地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但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并没有因为这些不幸而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是令我最钦佩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令人心痛的是这已经是当代人们生活中很真实的写照了,比如高考生高考完后因为考试失败跳楼自杀,有的人为爱寻死……如果他们能像福贵这样的坚强,也许就不会酿成这么多的悲剧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金钱,地位,权利,甚至不是为爱情,亲情而活,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
活着就应该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也是一门艺术。
希望我能以我微薄的力量,朴实无华的文字去赞美这样一个倔强而坚强的灵魂。
他叫福贵,出生在地主家庭,年少时也曾享受过一段骄奢淫逸的生活,实在是个逍遥自在的阔少爷,有父母健在,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陪伴,算是家庭美满,但他在他仅有的可以挥霍的年纪却从未珍惜过自己的家庭。终于好景不长,他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笔钱财,从家财万贯的少爷变成了生活拮据的佃农。家庭破产之后,巨大的生活落差和心理落差刺破了他麻木冰冷的心,他懂得了生活的不易,开始孝敬父母陪伴妻子孩子……但老天爷似乎宁要他为他年轻时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一样,家人陆续死亡之后,四代人竟最后只剩下了自己一个……遭受巨大打击之后的福贵买了一头老牛,继续生活着或者说与生活的苦对扛着。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诚哉斯言,福贵他也是如此,在经历父母离去、妻子儿女离去的双重打击之下仍然不放弃接下来的生活。揆诸现实,可能有人会说,小说终究只是小说,当下哪有这么多苦难需要一个人去承受?但小说是讲逻辑的,而现实从来不讲求逻辑,甚至现实生活带给一些人的苦难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我曾在网络上看到现实版《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的一生便是如此,老伴子女离去,兄弟大哥离去,只剩一个不太聪明的弟弟和一条老狗。
但老天似乎也不是丝毫不近人情,有人在遇见他的十年后再次看望了他,本想着这位“福贵”该是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了,但当真正见到他时才发现原来生活终究还是会柳暗花明,他再次娶妻并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在捡废品的日子里他依然坚强地生活,照顾着自己的弟弟……当有人好奇问起他这么乐观的原因时,这位老人回答:“向前看!”。看似简短的三个字却紧紧围绕了他的大半生,在经历悲喜交加之后仍然不卑不亢,生活依旧有人间烟火气。其实,往事迢递,我们本就不应该踟蹰不前,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充满希望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够支撑自己走过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夜晚,走到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正所谓,欢乐是人生的驿站,痛苦是生命的航程。世间之事总难一帆风顺,因此学会怎样“苦中作乐”便成为一门学问,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也生动诠释了怎样用自己瘦小的身躯去支撑一个强大的灵魂,去生活带给他的种种难题。上天总爱捉弄世人,因此困苦是生命的本色,但世人也要勇于反抗上天,因此不论生存与生活,都要在凡尘中挣扎,即使筋疲力竭,倒下也要再坚强地站起来,继而走完自己的生命旅途。正因如此,人只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山高水长,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使命,有自己的人生节奏,我们不用和别人比,不需要在乎别人怎么看,真正重要的是自己是否认真过好这一生。王小波曾说:“我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来看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怎么升起,夕阳何时落下。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生命是一场偶然,我在其中寻找因果。”我想不管是小说的主人公福贵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福贵”都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明白了活着带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创造一切可能。只有活着并且不放弃活着,只有不放弃活着并且笑对生活,才能够真正的活着。这可能就是“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最好诠释了吧。毕竟,满怀希望才会乘风破浪所向披靡。
掩卷深思,与其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我更愿意将目光放在今天,继而展望未来,从自己的生活中寻找活着的意义,探索自己对社会对国家的价值。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却也是对自己一生的一个交代,它可能开始于理想,但绝对不结束于理想。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都能清醒地活着,明白活着的意义,拥有一个似锦的前程和一个要追的梦!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讲述了一个人在漫长的时光中,如何挣扎地、拼尽全力地活着。
故事以大时代为背景,主人公福贵出生地主家庭,年少时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中所有的产业。
此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等陆续爆发,福贵和妻子家珍就这样在时代的裹挟下,身不由己地活着。苦难、鲜血、死亡,仿佛无穷无尽,悲剧一桩桩一件件上演。生命的黄昏,一切过往的人都已不在了,只剩下老了的福贵伴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着往昔。
作家余华用他平实而浑厚的笔调,以一个人浓缩整个时代,带着我们洞穿时间、活着、死亡与生命的意义。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时间更残酷的了,它公正,公正到冷血。它从不为任何人停留,它总是在你猝不及防间拿走你生命中的许多东西。同千万年如斯不变却冲刷毁灭埋藏一切的时间相比,人真的很渺小。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其实无论是出生,还是死去,我们都是同样地毫无还手之力。
也许我们都曾有意无意地思索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不辜负父母,为了不辜负爱人,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为了被社会承认……我们可以有千百种答案,但最终极的答案只有一种:为了不辜负自己,为了不辜负这仅有一次的生命。
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同死去相比,活着是更不容易的一件事。一个人在某一个特殊的时刻,也许应当怀有死去的勇气,比如为着心里某些更可贵的东西。可这并不代表生命不珍贵,比起死,我们更该有活着的勇气。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我生命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在意别人的感受。因为内心莫名而来的自卑,因为迫切的对安全感的渴求,因为害怕被孤立,我总是习惯了妥协,习惯了讨好别人,习惯了委屈自己。后来我渐渐懂得,每个生命其实都是一个独立的星球,哪怕彼此挨得再近,也依然是两个个体。你的悲伤也好,快乐也好,能真正体味到的只有自己。也许成长的意义,就是一个渐渐走向孤独的过程,你会慢慢了解到,每天发生在我们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
生命就是那样一辆呼啸而过的列车,而你是唯一掌舵的人,别的人偶尔搭乘上这列车,却终会在某一站离开,都是过客。
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懂为什么书名会叫做《活着》,慢慢的深入看下去才知道,因为福贵的一家老小,随着时间随着各种原因相继的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只被他命名为福贵的老牛,他俩也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福贵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一时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偏偏采用第一人称,这样或许旁观者的伤感大概是不必要的,人生的喜怒哀乐大概只有福贵自己知道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忐忑的,更是觉得很苍凉。忐忑,是因为看着福贵一家人的离世,一个接着一个,永远都不知道你看到哪里,他的家人又会离开;苍凉是因为,看着在这世界就只剩下福贵一人,年迈的他尽显孤独。
这大概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啊,有时候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是会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的。而活着中的福贵,更让我们看到活的人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
或许有的人会像福贵一样小心翼翼的活着,小心翼翼的待人待事,又或许我也是这样的,小心翼翼,可是尽管有再多的小心翼翼,也藏不住内心冲劲儿,面对自己害怕的事情,没做过的事情,告诉自己,别怕,试试看,大不了重新来过,没什么的。
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保夕的日子,你还会感到生活不易甚至徒生感叹吗?那曾经的不如意,恐怕就变成了一个个的美好回忆了。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就应该选择努力,没有一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坚信,活着才有一切,才有希望。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七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读一读《茶花女》,会发现大有不同。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茶花女》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由19世纪法国著名小说家、戏剧家小仲马写的小说《茶花女》一经出版即引起轰动,人们都为书中的女主人公玛格丽特及男主人公的遭遇而感伤。随后,这部小说成为世界名著。
前几天阅读了这部小说,我为书中真切感人的故事所感动,茶花女玛格丽特是当时巴黎炙手可热的名妓,但她的内心和白茶花那样纯洁。她误入歧途,但在爱情面前,她很坚贞也很执着。即便如此,她最终因肺病过早的离开了人世。玛格丽特总随身带着茶花,人们便称她为“茶花女”,她善良、聪明,对什么事都充满了热情,在与男主人公阿尔芒相爱中,她对自己的爱情执着坚贞。
但是,阿尔芒的父亲因为世俗阻止他们相爱,玛格丽特为了阿尔芒选择了放弃。等阿尔芒回来,他们已生死两别了。玛格丽特的死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茶花女无疑是这种社会的`受害者。在那样的背景下,一个美丽善良、释放自己本性的弱女子无依无靠,最终只能像那茶花一样慢慢的凋谢。这是向那无情的社会的控诉。
通过读《茶花女》,让我坚信无私的付出、默默的奉献,哪怕是被误解也应该坚守自己的幸福。
《茶花女》的成功在于它完美地塑造了主人公玛格丽特这一聪明美丽而善良的人物形象。虽然沦落风尘,她却依然保持着一颗纯洁而高尚的心灵。她充满希望和热情地去追求真爱,然而当这一切破灭后,她又心甘情愿地去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玛格丽特是位貌美的女子,她也正是靠着这点姿色去讨好那些贵族以维持生计。但她的内心世界其实是很空虚的,没有人能给她真爱,没有人能去理解像她那样的人,为此使我想到了女人这个讨人厌、而且又是很可怕的名词。
在小仲马那个时代,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贫富分化严重,不少人为了生存只好走向极端,而当时的一些女人就是这样情非得已,但生活所迫只有出卖身体才有一丝希望。这样的生活可能是寝食无忧,但是这些女人们还是要尽量力摆脱这种生活,她们依然是向往那种平淡自由的生活毕竟只有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幸福,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做到真实的自己,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摆脱世俗的偏见,就像普通的百姓一样。
玛格丽特正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宁愿舍去一切和心爱的人一起过上平淡幸福的生活。但世俗的偏见的力量就是那样的强大,男主角甬迪的父亲因为她有损于他们家的名誉,毅然要求玛格丽特离开他的儿子。人都是自私的,但那位遭人贱视的女人用自己的幸福无私的换取了一个家族的名誉。
玛格丽特使一贯为人们所唾弃的风尘女子的形象闪烁着圣洁的光辉。小说深刻地揭露了社会如何对一个追求真爱的女子进行迫害的过程,也不无惋惜地表明,再相爱的人也可能因为自身的过失和局限而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最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连读两遍,意悠未尽。我被书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感动,读到伤心之处,未免掉泪。
现代人都想得到真挚的爱情,都想得到异性的真爱,也时刻在讨论什么是爱?是否有真正的爱情?《茶花女》给了我们一个正确的答案:男女之间的情爱,是一种奉献、是一种给予、是一种忠诚,是牺牲、是无私,不是索取,更不是骗取;真心实意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去做事任可牺牲自己的一切,能使对方幸福做为自己最大的快乐和满足。
茶花女——人格的魅力,高尚的灵魂,只不过是无奈的躯体...…。
拿到《茶花女》这本书很久了,装版不错,很喜欢,却一直没空看。清明节放假了,窝在被窝里,本只是随便翻翻,后来看了就不想放下了,想看个究竟,可能是因为开端介绍的玄妙和对茶花女这个具有特殊魅力的人物的期待吧。
这个故事是以人物自述的形式由作者记录下的,真实感人,触人深思...…茶花女,对,她是妓女,但它独特的灵魂分明在辩解什么——她不是妓女,她的人格魅力令人倾倒,你看不到她被不幸的命运出卖的躯体,看不到她豪华奢侈糜烂的生活,而会完全被她美丽的心灵拽住——茶花女,一个崇高的形象,一个不朽的灵魂......!
一口气看完,内心很不平静,内心为茶花女——玛格丽特,哭泣,欢笑,赞叹...其实还是很值得看看的,薄薄一本,两个小时左右可解决,不过看完后,可想的就是一辈子的时间也想不完的!
这本书的作者小仲马也是一位与男主人公十分相像的、喜欢追逐声色犬马的浪荡子弟。此书正是仿照他与一位女郎的风流韵事所写。
书中我最欣赏的角色是女主人公玛格丽特.戈蒂耶。小仲马在创作时,在这个角色身上寄托了自己对烟花女子的同情与怜惜,她是一个塑造的很完美的角色。她显得聪明、美丽又善良,虽然沦落风尘,但依旧保持着一颗纯洁而高尚的心灵。
她渴望真正的爱情,而当这种希望破灭后,又甘愿牺牲去成全他人。这一切都使这个为人所不齿的烟花女子的形象笼罩着一层圣洁的光辉。
而阿芒对玛格丽特一见倾心。他强烈的嫉妒心也是爱之弥深的表现,情人死后天各一方,被深埋于地下,他也仍要将她挖出来,见上最后一面。这样的爱情怎能不令人撕心裂肺!
玛格丽特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她高尚的心灵。可以说,她虽然是一个步入红尘的女人,但内心是纯净而透明的。
这本书揭露了社会的残酷和不平,正是这种压抑人性、摧残爱情的虚伪而又残酷的道德观念,把这些因命运不公而沦落风尘,但冰清玉洁的可怜人们送入了坟墓。而这也是小仲马一惯的风格,他把完善道德、追求理想作为文学创作的原则,文字里常常透露出他的批判与鞭挞,能听到他内心深处的痛苦呐喊。
对于小仲马的了解来自于他的父亲大仲马,小仲马的代表作就是《茶花女》也是奠定他在文坛上重要地位的作品,《茶花女》不仅是两个人的爱情故事,更可以说是小仲马的自传。
大仲马是一个有才学却得不到发挥的人,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小仲马的妈妈一直陪着他,但当他的作品成名时却对小仲马和他的母亲不管不问,开始接触上流社会,小仲马的母亲靠着她那点微薄的收入支撑着整个家,之后并将小仲马的抚养权夺了过去,从此以后小仲马开始讨厌妓女,反感法国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可是,当他与名妓相爱时就改变了这种看法,并将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写成了《茶花女》。
《茶花女》写的主要是阿尔芒与名妓玛格丽特的爱情曲折故事,故事悲凉而又凄美。自古以来人们对妓女就有不好的印象,古人都说是红颜祸水,但是人们好像全部否定了他们的优点与价值,她们也是人,又人的感情,也有自己的思想。
本来很不喜欢类与电视剧中的俗套情节:相爱的人因误会而错过而悔憾终身,可对于茶花女我又没有妄自地为给自己安慰而设想一个美好一点的结局。美好?也许以西方观念来看,其实,她得救了,得到了宽恕,她在天堂将是幸福的,上帝会赐福给她,因她那无畏的牺牲,无私的爱,高贵的灵魂。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八
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例如《西游记》、《格林童话》、《窗边的小豆豆》、《时代广场上的蟋蟀》等等。但最有趣的还得数《海蒂》这本书了。
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一个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的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海蒂出生在风光旖旎的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里,可怜的小海蒂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所以只好由阿姨带到了五岁。但是后来阿姨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把她送到了爷爷家去。而这个爷爷性格比较特殊,不过自从小海蒂的到来带给了他很多欢声笑语,同时爷爷冷冷的性格被小海蒂温暖的心融化了。在爷爷家度过的期间,海蒂每天都和彼得一起上山放羊。还认识了一位令人怜悯的瞎奶奶,在爷爷和瞎奶奶的关爱下,小海蒂成长着。小海蒂曾经还去过法兰克福的赛曼曼先生家里,在那里,小海蒂和一个瘫痪的小女孩克拉拉成为了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作者细致的笔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高山牧场多姿多彩的自然风景。让我最感动的则是小海蒂为了使克拉拉的病情有好转,特意把她接到高山牧场上来,因为那儿的空气有助于克拉拉恢复,可见得她们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情谊呀!通过一段时间的疗养,克拉拉渐渐的改掉了不爱吃饭的坏习惯。
更重要的是小海蒂那直爽的性格就像时间似的催促着我快点改掉扭扭捏捏的坏性格。天真无邪的小海蒂常常抚摸着她的“小熊”和“天鹅”,羊儿们都很喜欢海蒂,一见到她就会摇摇摆摆欢快地涌来。
最后听完这个让人陶醉在其中的书,脑海里还存在着那朴实的风土名情,还有此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不管是什么,东西也好,人也好,都要有一颗尊重和爱护的心,因为只有尊重别人了,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每个人的生活都如一颗种子,关键在于你自己怎么去种。小海蒂对生活就是抱着热爱去面对。还有许许多多的趣味,看了之后,书中的小海蒂会告诉你。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九
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似乎看见小说的主人公这微笑中倒下。
《牛虻》讲述了主人公亚瑟从加入意大利党到走上成熟的革命道路以致最后牺牲的经过,这是一部以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为背景的著名小说。
小说中有两个情节深深打动了我:一是牛虻牺牲,二是牛虻在外流浪的经历。其中一段牛虻和他的战友琼玛的对话,牛虻告诉她自己在最初五年受到的残酷打击。他在小店里当伙计被印度水手打成瘸子;他扮成驼背,做马戏团的小丑,遭观众的睡骂;他做矿工的下人,忍受矿工的无息打骂......他经历的苦难,令身边的琼玛不忍听下去,禁不住问:你为什么不自杀呢?”
是啊,自杀可以逃离这水深水热的也切,但是牛虻,他选择了的道路是顽强地生存。记得不就看过一则新闻:一位高中生因受不了父母离异和学业的双重压力而走上绝路。高中生也有十七八岁吧,牛虻牛虻离家开始流浪也不过十九岁。但他们选择了的却是截然不同的道路。挫折面前,站起来的是强者,倒下的是懦夫。
古往今来,多少名人成才的道路都是不一样的一帆风顺的。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打击下成为世界著名的音乐家,奥斯特洛夫斯也是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完成了惊世之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们要想在今后激烈的社会竞争上获得成功,又怎能不经历风雨呢?只要我们像牛虻那样挑战命运.自强不息的精神,总会有迎来彩虹的一天!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十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将我们的感受表达出来,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这本书并不像那些标准的科普书,从来没有东拉西扯:这种昆虫是什么门什么目,但又不在什么属什么种。《昆虫记》给人的感觉是很平易近人的,虽然是在描写昆虫的特点,但却时常会令人发笑,感觉和作者一起走进了一个诗化的昆虫世界,去探寻一些诗化的昆虫的奥秘。就像天牛幼虫是破坏树木的罪魁祸首,终日在树木体内以木屑为食物;螳螂的那对危险而完美的捕猎工具是如何为民除害的;松毛虫会绕着花盆排着长队转圈圈;蟋蟀的住宅有多么豪华,靠自己双手奋斗出来的才是最好的……。让今人头痛的科普文变得和戏剧小说一般有趣,让我们不由自主的想要走近昆虫,了解昆虫,让平凡的昆虫世界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所以,在我看来作者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昆虫学家,它更像是一个拥有特殊素材进行创作的文学家。他以千奇百怪的昆虫为对象,以它们的生长习性为材料,用优美的文字向我们展现了另一个世界的可爱之处。
记得罗丹的一句名言:在我们的世界里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法布尔发现了属于自己的美,在自己的眼中留下了永久的快乐的世界,并用文字把这些美这些快乐传递给我们每一个人。拨开生活的浮云,就可以发现那份属于自己的美。我们曾经不也是这样吗?希望大家都可以将美留在自己的眼中留在自己的心中,不一定要和法布尔相同,却一样可以让你感受到无比的快乐。
《昆虫记》曾经被誉为“昆虫的史诗”。这部巨著是由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写的。他从小就非常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并真实写下它们的本能和习性,才写出《昆虫记》这部巨著。因此,他深受到了全世界人名的尊敬与爱戴。
《昆虫记》里面详细描写了各种各样的昆虫,比如:螳螂、蜘蛛、蜜蜂、蚂蚁、莹火虫,等等……里面的一字一词,都表达了作者的情感,同时也表现了昆虫们独一无二的特点;娇小的莹火虫,它的对手竟然是如樱桃般大的蜗牛!真是太虚不可思议了!它先用自已身上携带的武器—刺!去扎蜗牛的背部,蜗牛以为是在给它按摩,所以就没有搭理莹火虫,大约扎了二十下左右,蜗牛就完全没有反抗力了,原来,莹火虫身上的刺含有毒液,每次在扎蜗牛时,它就会将毒液输入到蜗牛的身体里,这样子才会让蜗牛没有了反抗力。然后它将蜗牛从壳里拖出来,最后,它就可以一点一点的享受鲜美的蜗牛肉了。这也让我明白了“弱肉强食”的道理。同时,我还知道莹火虫身上有着明亮的“小灯笼。”让科学有了启发,经过对莹火虫的观察和研究,才发明了电灯,让我们的生活从黑暗中得到光明。
读完《昆虫记》这部巨著,让我知道大自然中竟有如此多的昆虫,昆虫的样子和名字也意义不同,在昆虫里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蚂蚁遇到困难时有团结友爱的精神,泥水匠蜂在造房子时,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蜘蛛织网有坚持到底,弃而不舍的精神,螳螂捕食有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的精神,蜜蜂采蜜有着聪明智慧、勤劳勇敢和无私奉献还有舍已为人的精神和品德。等等……所以,我们要爱护大自然的生物,保护昆虫,爱护地球!既然昆虫里有如此多的奥秘,那就让我们一起翻开《昆虫记》寻找昆虫中的奥秘吧!
在这几个星期下,我完成了《昆虫记》的阅读。法布尔的笔下,那些昆虫栩栩如生,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书页间跳动。
昆虫,从书生不练劳作,直到衰老死去都一记录,昆虫的一生都在这本书中呈现。这虽然都是平凡的'文字,但是这无不体现出昆虫生活的乐趣,幽默的语言将昆虫的生活习性展现的淋漓尽致。
法布尔的文字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放大镜的昆虫世界。与他们嬉戏,看他们为了求生做出各种举动,突然如梦初醒,眼前的昆虫世界不见了,只留下了一本写满文字的书。
可能本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在他刚刚出生时,一只蚂蚁都可以置它于死地;蜘蛛为什么会有如此高超的结网技术,殊不知这是它生来就有的一种技能。如此丰富的故事情节,如此高潮的写作手法,正是这种《昆虫记》,为我打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让我去了解它们。
法布尔写这本《昆虫记》一定花了不少心血吧。当然,那些昆虫绝对不会自愿的让法布尔去观察与记录的,他们渴望自由,所以法布尔不得不去捉捕他们。他曾经为了自己的观察杀死了两只无辜的小鸟儿,又因此遭到了家人的谴责。对此法国人感到深深的自责,他表示他对不起这两只小鸟。随后他便有一段文字中写道,你们是将昆虫开膛破肚,而我却是活着研究它们。
寄生虫在人们看来绝对是深恶痛绝的,但是发布而却依然的去研究它。人们认为他们非常懒惰,靠别人而不劳而获,但是法布尔却认为这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捕猎的本能。所以不管它们做了什么,他依然乐意去研究。
读完这本《昆虫记》,我心中真的感慨万千。
风光旖旎,草木萋萋,自然之中生意盎然,数不尽昆虫崭露头角。荒石园中,生活着一位学者,与之相伴的,还有各式的昆虫。
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将各式的昆虫尽数记入《昆虫记》中。这本他沥尽心血的史诗之作,记载了多种昆虫的生活,真实而生动形象地描绘出它们的本能:习性、繁衍和死亡。
在这里,昆虫都富有非凡的智慧,崇高的思想,高超的技艺,它们为了食物果腹可弱肉强食,为了闲情雅志可怡然自得,为了家庭美满可奇招尽出。
蟹蛛是一位伟大且无私的母亲。母蛛把卵产进安乐窝后,不吃不喝,日夜坚守。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已然醒转却因击不穿卵壁徒劳骚动时,它便会拖着无力的身躯,用全身气力,在袋壁上打开一个洞。随即,它安详逝去。
蟹蛛母爱无疆,坚定伟大的信念使其日夜照料卵中之子,得以孵化,以命换其安乐,令人心生敬意。
蟋蟀是一位闻名海外歌唱家。它从不诉苦,从不悲观。身携一把奇妙小提琴,它喜爱非常。它两手一挥,忘情地演奏出一首首交响曲,琴声悠远缠绵,令人心旷神怡,空明自在。
它不似其它昆虫,随遇而安。它会在广袤的草地上精心挑选属于自己的住址,以供长久居住。择好地形后,它自力更生,用勤劳的双手一点一点地挖掘肥沃的土壤,自制一道舒适的住所。
它闲云野鹤,乐观豁达,且又追求心适,生活精致,令人心生爱怜。
生活之中,民虫常伴我们左右。其之品性,足以令我们学习反思。蟹蛛母亲的爱细致入微,我们应当感念她的恩德。蟋蟀达观的品质深入人心,我们应当好生习之。
自然之奇,昆虫之繁,令人心叹。关爱生命,求真求实,热爱自然。
一直以来,我对昆虫的认知都限于这只虫子的颜色真是色彩斑斓,那只虫子的外形又是奇形怪状。
直到最近,我阅读了法国作家法布尔著作的《昆虫记》。作者在书中详细地描述了一些昆虫的种类以及生活习性等等,使我对大自然中的那些小小的昆虫有了重新的认识。夏天的夜空里,一闪一闪的萤火虫是很美丽的,那一只只小小的虫子看起来是那么弱小,可谁知道那是一只凶恶的猎手?《昆虫记》里告诉我说萤火虫能捕食体型很大的蜗牛。
道路边的蚂蚁是随处可见的,它们一直都是在忙碌着,我不知道它们在忙些什么。作者告诉我们,蚂蚁能用触角交流,而且蚁群里有明确的分工,兵蚁是为战斗而生的;工蚁忙着收集食物,蚁巢深处还有一只蚁后,它是整个蚁群的中心。蟋蟀的叫声也许会令人厌烦,你以为它真的是用嘴巴“叫”出来的声音吗?《昆虫记》里有非常详细的介绍。原来蟋蟀是用翼互相摩擦发出的声响。这样形形色色的昆虫还有很多很多……昆虫有的对人类有益,有的对人类有害,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才能区分它们,对有益的保护,有害的消除。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和这些昆虫共同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人类是伟大的,但是我们也绝不能忽略这些渺小的昆虫,它们也是大自然的一份子。
在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的勇气。在生活中我也细心观察,发现了蜗牛爬得很慢,下雨前蜻蜓会低飞,向日葵会跟着太阳转。我更要努力学习,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十一
《活着》这部小说是一首对于一个无限匮乏的年代的赞歌。作者以强烈的笔触饱含感情有理智地讲述了一个有关生活和意志的一处悲剧式的寓言,告诉我们斗争与生存的意义。
文章主要讲述了主人翁福贵生在贵人家里却因嫖赌欠下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还债,不得不把家产全部都用来抵债,空空如也,父亲也被气的走上了天堂,一个家族的落败,妻子的失而复得,更加让福贵看清了这被胭脂粉涂满的自己和世界,他学会了珍惜,学会去劳动,靠双手去获得幸福,就在一切充满希望的时候,一道闪电,一道汇聚的闪电,一道带着火花带着血的闪电,再次劈在了福贵的身上。母亲的历史,女儿,儿子,孙子,女婿的相继离开,竟是在同一家医院,原本是这样一个繁荣昌盛的家庭,因为嫖赌,让他们的未来发生了转折,这一转是带着心酸,泪水与惭愧的味道的,最后福贵带着一头牛过着生活,等着归宿。
从福贵的经历我想到老舍笔下的人物——祥子,祥子是一名人力车夫,一生的梦想是想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贫困的生活,历经三起三落,最终还是沦落到末路——-嫖赌。他跟福贵的相同点是都是因为嫖赌结果的,但他比祥子更幸运,生在富贵人家,心态也好,在同是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时候,富贵选择去以牛消愁,从容地过完一生,而祥子一步步被剥削,压迫,最后一了百了,贪图钱财,自甘堕落,虚度了结局。他们都是20世纪农民阶级的悲剧,他们的经历都是一个个令人深思的道理,折射出的辞藻是一个个残酷的事实,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索,去拼接。
人活着是为人自己本身而活着,不是为别的。活着,因为这个世界充满战争,我们需要生存。活着,因为这个世界有规则,我们需要精彩。活着,因为这个世界是进步的,我们需要体会与自己作斗争,只为那个生存的渺小。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十二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写西游记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西游记》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来自东土的僧人去往西天取经,后收了三个徒弟,一路斩妖除魔,终拿佛经的故事。
由于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神话故事,所以也具有很强烈的神话色彩和宿命论。故事中的许多人都能力非凡,打斗的场面十分精彩。书中有我们都很熟悉的人物:有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本领高超、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沙僧等。这些人物,都有独特的个性,比如说孙悟空,他的性格特点十分突出:本领高超、勇敢机智,同时,因本身是一只石猴的缘故,所以顽劣、胆大妄为,大闹天宫,性格叛逆,好在后来皈依佛门,修成正果。
其实,《西游记》这本书带有批判性。就拿书中的猪八戒来说吧,他虽好吃懒做,但他心宽,尊师,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取经途中,无论孙悟空怎么拿捏他,他从来就不计较。有好几回孙悟空掂着他的`耳朵骂他是呆子是蠢货,老猪一次也没有生气过,依然是一口一个猴哥地叫。每次孙悟空和唐僧闹翻,都是八戒从中调解。菩萨给他取名悟能,就是希望他有本事,唐僧给他取名八戒,就是指一心向佛没有其它的小心思。而悟空叫他呆子,的确,猪八戒有时确实十分呆,悟空在斩妖除魔的同时,也经常捉弄他,所以猪八戒扮演的是一个戏剧性的角色。再比如唐僧,他一心向佛,不伤害生灵,但直接、固执,有时甚至因为听信谗言而不分青红皂白。在三打白骨精这一章,曾多次要赶走悟空,就是因为听信谗言,不能明辨是非,不相信事实。他的善良,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身边人;他的善良,使他不辨是非,轻下定论,令人哭笑不得!这本书旨在批判现实社会中封建统治阶级统治秩序的混乱。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就是说道是独一无二的,道本身包含阴阳二气,阴阳二气相交而形成一种适匀的状态,万物在这种状态中产生,没有什么长生不老。妖怪们争抢唐僧肉吃而引发的故事,也让我们感受到了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书中蕴含着很多知识值得我们阅读、琢磨。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你本事多强,只要你兴风作浪,绝不会有好下场!所以,我们不要做亏心事,要像孙悟空一样正直,勇敢、不畏困难,才能乘风破浪,抵达成功的彼岸。
威尼斯商人主要情节读后感(优质13篇)篇十三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