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计划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招生计划上的专业按照排序篇一
20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上海市
其中文科12人,理科8人。限招英语语种;色弱、色盲考生不宜报考
34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限招英语语种;色弱、色盲考生不宜报考
在外省市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2012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计划上的专业按照排序篇二
30
40
招生计划上的专业按照排序篇三
由《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可知以下信息:
1.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可按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以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编制本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各高校须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有关计划管理办法编制、调整、执行招生来源计划。
2.高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3.高校经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区、市)招生。
4.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时,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5.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后,应当按时报送其主管部门。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省(区、市)所属高校编制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教育部。省(区、市)属高校拟安排的跨省招生计划,应由高校所隶属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与有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安排。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审核、汇总本部门(单位)所属高校编制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教育部。
7.教育部负责汇总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及教育部直属各高校报送的招生来源计划,备案后,统一分送各有关省级招办。
8.各省级招办依据教育部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并负责及时、规范、准确、统一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计划信息。
9.除按有关规定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由各省(区、市)负责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有关省(区、市)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招生计划上的专业按照排序篇四
20
30
招生计划上的专业按照排序篇五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参加校考的考生,符合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均可报考。江苏、河北两省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山东、广西、福建三省只招艺术文考生,不招艺术理考生。考生报名时,应分类报考,分别为美术设计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类(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类之间不可以兼报。
(三)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四)考试科目和内容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
2、音乐学专业
专业考试包括技能考试(声乐或器乐,占专业总分80%)和乐理与练耳考试(占专业总分20%)。其中技能考试总分包括现场技能面试评分和录像复审评分两部分。
(1)技能考试(80分)
a、现场技能面试:演唱或演奏自选作品1首(占技能考试总分60%);
b、录像评分:本校招生组对现场技能面试予以录像,并带回学校复审评分(占技能考试总分40%)。
(2)乐理与练耳考试(20分)
在考点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时间约为一个小时左右。
3、舞蹈表演专业
考试分现场面试评分和录像复审评分两部分,其中现场面试评判分数占总分值的60%,录像复审评判分数占总分值的40%,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为两部分成绩之和。现场面试内容包括基本功测试和舞蹈表演测试。
(1)舞蹈基本功(50分)
a、舞蹈基本条件(包括形象、身高、体重、软开度、弹跳,30分)
b、舞蹈技术技巧(跳、转、翻,无规定动作,20分)
(2)舞蹈表演(50分)
a、舞蹈作品(3分钟以内,35分)
b、即兴舞蹈(15分)
考试服装要求:女生穿舞蹈袜、连体服、舞蹈鞋,男生穿舞蹈衣、舞蹈裤、舞蹈鞋,自备舞蹈作品音乐和表演服装。
(五)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除动画、摄影、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外,其他专业将视考试总体情况确定外语单科成绩分数线(原则上江苏省考生不低于40分,其他省考生不低于50分)。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其中,音乐学、音乐表演考生专业成绩应达到专业总分的60%以上(含60%);舞蹈表演专业成绩应达到专业总分的75%以上(含75%)。
(六)成绩发布
按招生计划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并于4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成绩和名次。考生成绩按生源省份和专业类别分别排名,报考美术设计类的考生,考试成绩适用于填报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各专业;报考动画摄影类的考生,考试成绩适用于填报动画和摄影专业;其他艺术专业成绩适用于报考相应专业。
成绩查询网址: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