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撤销合同后经营费用由谁承担篇一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撤销合同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解除合同通知
杭州余杭区临平街道和生装卸服务部:
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南京大旺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余杭临平街道和生装卸服务部(以下简称“乙方”)于20xx年8月1日签订《装卸服务合同》,但贵司却未如实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具体如下:1、按照合同第3条第3款作业标准3刷码: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货物的外箱加盖刷码章。但截至发函甲方工作人员在后续检查时多次发现大量货物未刷码。2、按照合同第5条第2款,乙方为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装卸工具,乙方人员应按甲方指令完成工作。但是从前期乙方接受装卸工作培训到正式签约服务至今,在作业过程中经常出现逾期作业,如到车后长时间等待装卸及还有车当天未能按期装完,严重甲方和承运单位的正常工作,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3、按照合同第5条第3款,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合理且相对固定的人员上岗。但是截至我司发函,乙方牛奶线的装卸人员一直无法确定,到岗人员的流动性也很大,前期经我司培训的装卸人员一人也未到岗。因为乙方人员的不能固定或实际到岗,造成工作时间延长及部分装卸车辆都要无故过夜,严重影响承运单位配送作业。基于以上原因,根据按合同第6条违约责任第2款“乙方有违反协议中第3条、第5条所列情形的甲方有权从当期应结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追偿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以及按照《合同法》第94条第4款的规定,甲方作出如下决定:1、解除双方签订的《装卸服务合同》。2、乙方在收到本函15日内,自行前往甲方仓库办理工作交接和各项给用的结算。3、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间办理交接和结算事宜,甲方保留运用法律手段实现及向乙方要求赔偿甲方因上述原因造成一切损失的权利。
特此函告!
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南京大旺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0xx年8月28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林无敌同志:
您于20xx年1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现因下列第一项与第九(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 20xx 年 1月 1 日签订的为期 5 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 20xx 年 3 月 31 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10.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请您于__20xx______年__4__月___5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20xx 年2月26 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撤销合同后经营费用由谁承担篇二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撤销合同后经营费用由谁承担篇三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如甲方不是本公司,要调整)
乙方:(若是法人,需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若是自然人,则同于身份证)
身份证号码:(若是自然人,即留存此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处填写解除合同/协议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时使用本条款】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协议的约定于本协议生效时向___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5、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撤销合同后经营费用由谁承担篇四
林无敌同志:
您于20xx年1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现因下列第一项与第九(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 20xx 年 1月 1 日签订的为期 5 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 20xx 年 3 月 31 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10.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请您于__20xx______年__4__月___5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20xx 年2月26 日
撤销合同后经营费用由谁承担篇五
可撤销合同是指不真实性的合同,在我国对于可撤销的合同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到底司法解释上的可撤销合同是指什么呢?可撤销合同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撤销的吗?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哪些吧。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本条是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
所谓可撤销合同,就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我国的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
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
2.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大多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有相同之处,如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而使合同自始不具有效力,但是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不真实的合同,而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自始都不具有效力;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本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时起1年内具有撤销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人有选择的权利,他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也可以让合同继续有效,他可以申请变更合同,也可以申请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是当然的无效,当事人无权进行选择。
1.可撤销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主要是误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则只有受损害方当事人才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2.撤销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3.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并非一定要求撤销合同,他也可以要求对合同进行变更。
本条规定了三种可撤销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同时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同行为人原来的真实意思不相符合,但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是由于行为人受到对方的欺诈、胁迫或者对方乘人之危而被迫订立的合同,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而是由于行为人自己的大意,缺乏经验或者信息不通而造成的。因此,对于这种合同,不能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处理,而应由一方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要件:(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这类合同发生误解的原因多是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者经验而造成的。(2)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大的误解。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误解而订立合同一般不构成此类合同,这种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要分别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误解是否重大,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其一,对什么产生误解,如对标的物本质或性质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对合同无关紧要的细节就不构成重大误解。其二,误解是否造成了对当事人的重大不利后果。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某种要素产生误解,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当事人不利的履行后果,那么这种误解也不构成重大误解的合同。(3)这类合同要能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合同一旦履行就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4)重大误解与合同的订立或者合同条件存在因果关系。误解导致了合同的订立,没有这种误解,当事人将不订立合同或者虽订立合同但合同条件将发生重大改变。与合同订立和合同条件无因果关系的误解,不属于重大误解的合同。
根据我国已有的司法实践,重大误解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如当事人误以为出租为出卖,这与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完全相反。(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的误解。如把甲当事人误以为乙当事人与之签订合同。特别是在信托、委托等以信用为基础的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就完全属于重大误解的合同。(3)对标的物种类的误解。如把大豆误以为黄豆加以购买,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即标的本身发生了误解。(4)对标的物的质量的误解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的目的或者重大利益的。如误将仿冒品当成真品。除此之外,对标的物的数量、履行地点或者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发生误解,足以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也可认定为重大误解的合同。
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很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严重失衡,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再是从法律上确认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对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而损害对方的利益都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司法实践一般认为,显失公平制度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客观要件,即在客观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不平衡。根据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权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了极大的利益。这种不平衡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等价公平原则,也违反了当事人的自主自愿。(2)主观要件,即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其优势或者另一方当事人的草率、无经验等订立了合同。因此,在考察是否构成显失公平制度时,就必须把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结合起来考虑。
掌握显失公平制度还要搞清其与正常的商业风险的区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各种交易中给付和对价给付都达到完全的对等是不可能的,做生意都是有赔有赚,从事交易必然要承担风险,并且这种风险都是当事人自愿承担的,这种风险造成的不平衡如果是法律允许的限度范围之内,这种风险就是商业风险。显失公平制度并不是为免除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正常商业风险,而是禁止限制一方当事人获得超过法律允许的利益;同时显失公平制度下,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利用了另一方当事人的草率或者无经验等而订立的合同,而在正常的商业风险下,不存在这种情况。
本法第五十二条已规定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无效的问题,这和本条对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最大的区别是是否损害了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涉及社会公共秩序,大陆法系一般规定为无效。如果未损害国家利益,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自主决定该合同有效或者撤销。适用可撤销合同制度,已经能够充分保护受损害方的利益,也能适应订立合同时各种复杂的情况。
以上就是由的编辑为您带来的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通过小编的介绍我想新大家对此问题已经有了解了吧,如果大家还想知道关于可撤销合同的原则,可撤销合同的标准等一系列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撤销合同后经营费用由谁承担篇六
乙方: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在上海所签署的关于乙方租赁甲方位于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号楼______单元(以下简称“该单元”)的租赁合同(编号:______),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根据《租赁合同》第______条约定,乙方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的,甲方可没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同意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元整;若该保证金低于《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第______条约定的违约金,乙方还须补足其中的差额。
2、甲方同意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前结束该单元的.租赁,双方的租赁合同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房屋退还之日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物业管理费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房屋租赁费______元。前述水电及其他费用应首先结算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同时乙方须另行支付押金______元,根据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房屋退还之日实际产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该押金多退少补(不计息)。
4、乙方承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根据《租赁合同》第______条约定返还符合正常使用后状态的该单元,并将该单元内的所有物品全部搬清、注销乙方注册于该单元内相关信息(如有,乙方须签署承诺函),与甲方办理该单元的交房手续(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注册于该单元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等信息,乙方须于前述时间内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注销办理证明。若未能在前述时间提供出相关注销证明的,则每迟延一日,视作延期交房一日,超过协议生效30日还未注销掉相关信息的,应当另外赔偿甲方相当于第一年3个月月租金的违约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乙方遗留在该单元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可搬离、丢弃或处理。如乙方延期返还、清空房屋或延期注销相关注册信息,则每延期一日,应按每日30元/平方米收取房屋占用使用费直至甲方占有该单元并清空掉该单元的注册信息为止。
5、双方约定,乙方返还该单元时,应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在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持该单元正常使用状态的保证金______元,在乙方返还该单元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退还该保证金(不计息);在乙方返还该单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概不负责。
7、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