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观看庭审的心得体会篇一
进入大学两年来,我们专业陆陆续续学习了《法理学》﹑《民法学》﹑《经济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法律文书》。上两个星期,我们07级法学全体同学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举办模拟法庭。这也算是我们进入大学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
这不但是我第一次参与到庭审中来,还十分荣幸的当了一回审判员。这能够说是我人生的一次十分美妙的体验,心得体会自然是颇多,真有一种迫不及待的要与大家分享喜悦情绪的冲动。
诉讼源于纷争。那么,纷争又源于什么呢?我认为,源于两点:一是过分要求,一是无知。
何所谓过分要求呢?因为一方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另外一方,于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实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对方要求本来不就应是自我的东西。这是极不诚信的行为。总有那么一些人这样貌想:反正纠纷已经构成,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还不乘机摸上几尾鱼,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也!难得的机会,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败诉的成本不高,抓紧机会告上一状,胜诉了就是发横财(其实是把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败诉了就当是逛了一回街,区别但是是这个商场或店铺是法庭罢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那些死皮赖脸不肯承认错误的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明明明白自我存在过错,就是不肯低下自我高贵的头。他们就应是这样貌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样样,你要是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状。你要是没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动我的毫毛,我就赖着不承认,看你能把我怎样样。当然了,这样貌的人,在确定的法律事实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我高贵的头之外,是没有其他任何事情能够做的。生动的奴性主义的阐述!
在那里我还想说一句题外话,就是当这样的人触犯我们的时候,我们大可不必与之理论,以至于纠缠不请,甚至纠缠着纠缠着我们本来有理的也变成无理了。我们务必向这些人取回公道,不然他们必须会得寸进尺的。我们取回公道的手段就应是强有力的,但是切不可用暴力,否则正中他们的下怀。我们直接报警或者是上法庭就行了。奴隶一样的人嘛,欺软怕硬的就怕比他们强的人。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东西争抢过来只能满足自我的留意眼,懂得放下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话说到这一点子上,我倒觉得生活得智慧点也很容易。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别人时勇于放下就能够了。更何况,放下的又不是自我的东西。这个借花献佛也是很高的智慧喔!
那什么又是无知呢?因为当事人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当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当然的以为就应怎样样,于是蠢蠢欲动的、或者是贸贸然的糊里糊涂的就进行诉讼了。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当事人认识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之后,就不会坚持自我的立场,以至于悻悻然地放下自我的诉讼请求了。
同样的事理,为什么原告和被告之间说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
人性的弱点,为什么就不能为着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暂时克服呢!?呵呵,人就是这样,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话也还是得说回来,应对纠纷,与其争吵得面红耳赤还是久拖不决,还不如狠心一点追加一时的成本,上法庭去。威严的国徽之下,严格的法律面前,把问题解决了,还乐得心安理得、高枕无忧。
神圣的诉讼,原先还是效率与公正的妥协的结果。
公证之下,判决还有别?
非也非也!这并不是说法官枉法,而是公正审判之下的必然结果。
首先说到法官,法官的职责就是公正审判:“不告不理”是我国法院受理民事纠纷的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民事纠纷需要当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会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当事人告什么法院就受理什么,当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万不能自作主张。真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然后法院根据审出来的事实依法判决。
既然法官正确的认定事实,并且依法判决,那么同样的法律事实又为什么还会有不一样的判决呢?因为不一样的律师或者不一样的当事人会有不一样的诉讼请求。法官是根据认定的法律事实,依照法律条文,结合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判决的。法律条文,法律事实与诉讼请求,三者任何一个有所不一样,都将可能导致最后判决的不一样。所以说,为了赢得诉讼,一个好的律师对于当事人来说,真可谓十分重要。
这就是我关于模拟法庭一些想法。
观看庭审的心得体会篇二
20xx年10月15日,我们来到了南岸区人民法院,参加了由学院组织的认识实习。通过这一次对庭审亲身体验,我体会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中的重要性,这将有利于我们今后对法学的学习。
此次我们参与旁听的是一房二卖的民事案件,主要案情为:
原告方是一对普通的居民夫妇,被告方是一房地产开发商。双方于20xx年6月签订了一份房屋预售协议,售价12万元。原告方签合同时预先交付了20%部分价款,房屋动工后又预交了20%的房款,前后两次共4万余元。20xx年2月,原告方通过函件、特快专递等形式请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结果得知房屋已经售予他人。被告方称,房屋建成后,由于原告方没有及时来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多方通知无果后,于20xx年7月将房屋售予他人,售价为18万元。原告方认为此举违反了合同义务,遂要求原告方交付房屋。经多次协调无果后,原告方将该房地产商诉至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原告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一审法院认为,由于房屋已经经过合法的手续售予第三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原告方不服,遂上诉至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方履行合同,法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同时判决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二审判决后,原告方已无继续上诉的机会,故改变了诉讼请求,于20xx年起诉至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方赔偿原告方17万余元的损失或提供给原告方相同面积,相似价款,同一地段的房屋。经过双方的法庭辩论后,合议庭将本案的焦点认定为:
1、原告是否可以请求被告补偿其承担的二审诉讼费用;
3、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7万余元的要求是否合理,原告方经过自行调查得知,目前以重庆市的房价,相同的房屋价格已经上涨到至少30万元,但原告方只是普通退休工人,无法支付如此高的房价,鉴于被告方一开始但现在一直拒绝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故本次原告方请求被告方赔偿被告方经济损失17.465万元和诉讼费用及误工费等各项费用5000元。
4、原被告的关系是否属于内部职工或亲属。
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我又一次对民事诉讼的整个流程进行了学习。整个案件的具体审理流程如下:上午九点正式开庭,首先由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并核对了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相关信息。然后是法官入庭,全体起立。在法官的组织下,由原告代理人宣读诉讼请求,由被告进行陈述。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法官对双方所陈述的事实进行了认定。之后是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法官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就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了认定和审查。
在此阶段,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有:
1、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2、交款收据;
3、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书;
4、要求被告履行的函件的送达回执单。双方提交完各自证据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辩论的焦点是:被告方是否履行了应有的通知义务以及目前房屋价款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和误工费用等其他费用的计算。在庭辩论结束后,由双反进行最后的陈述。原告方再次陈述了自己的要求,而被告方则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简单结束了他们的陈述。由于原告方不愿调解,故本案将休庭择日再审。
关于案情本人认为,原被告双方在此案中均存在责任,特别是在双方没有签订正式售房合同这个问题上。原告方首先在预售合同上没有留下足够多的能够确保联系到自己的联系方式,仅仅留下了电话号码,这是对自己的交易行为不负责任的体现,应对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在此之后,被告方发现电话无法联系到原告,仅仅采用了普通广告的形式予以通知,并没有穷尽其他通知手段,显然不符合商业行为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对此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除此而外,关于17万余元的经济赔偿的问题。我认为,原告方的计算方法缺乏法律依据。他在诉状中提到的经济赔偿的组成部分并没有有效的法律依据,仅仅为自己估算,法院因不予以全部支持。
从这次庭审看来,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是任何诉讼的核心任务,民事诉讼的证明是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用证据向法官说明和表明案件事实存在与否的活动,其目的是满足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需要。受人的认识能力的非至上性、有限性及证据灭失后的无法恢复性等因素的影响,当事人对法官认定案件事实需要的满足是相对的和有限的。在当事人提供有限的或不完整的证据的前提下,由一个中立的裁判者做出裁决时,证明责任及证明标准对诉讼结果将产生关键性影响。当事人承担争议事实的证明责任,就意味着在诉讼中与对方当事人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而该证明责任以何种程度的确定性加以满足即证明标准,如何确定不仅影响着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性,也关系着当事人诉讼平等的贯彻落实。
通过旁听此次庭审,我深刻的体会到了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意义。这次的认识实习在为我今后的学习指明了方向的同时,也为我提供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思路,令我受益匪浅。
观看庭审的心得体会篇三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给劳动者和家庭带来不小的伤害。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近期参与了一次工伤庭审,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工伤庭审的重要性,并且对此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案件回顾
本次工伤庭审的案件是一位工人在工作时不慎摔倒受伤的案件。在法庭上,受害者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工作时的伤害完全符合工伤的定义。而被告方却辩称受害者的伤害与工作无关,是自身的不当行为导致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法官也通过询问和调查,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理。
第三段:工伤庭审的意义
工伤庭审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必要程序。通过庭审,可以明确工伤的成因,从而确定是否应该给予劳动者工伤赔偿。庭审过程需要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通过法官的公正裁决,实现对工伤问题的公正解决。庭审过程中,受害者可以向法庭提供承担责任的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被告方也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争取合理的辩护,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四段:庭审中的困惑和启示
在庭审过程中,我也观察到一些问题。首先是对工作安全进行的预防。很多工伤案件都是因为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其次,在庭审中,我发现受害者受到了一定的心理压力,包括来自于自身和外界的各种因素,这对受害者的庭审行为和心理健康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关注和照顾工伤受害者的心理健康,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最后,庭审为我提供了机会,了解了法庭的工作流程和程序,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的力量和作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
第五段:总结
通过参与工伤庭审,我深刻认识到工伤庭审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工伤庭审是实现公正与公平的重要方式,它不仅能为受害者提供赔偿,也能对企业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同时,庭审也为我们提供了学习和成长的机会,让我们深入了解法律,并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工伤庭审将越来越完善,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越来越多的保障。
观看庭审的心得体会篇四
首先,我要感谢这次庭审,让我对司法程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庭审过程中,我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虽然当事人双方互相论辩,但裁判员的中立公正却始终没有偏离,让我深感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同时,我认为面对庭审,我们更应该秉持敬畏心态,主动维护法律权益,而不是置身事外,被动接受命运的安排。
其次,庭审也让我了解了律师的重要性。律师在庭审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从各方面为当事人说话。其专业性和熟练程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寻找律师协助解决,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庭审也展现出了司法机关的高效率。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法院和其他审慎的工作,包括事先准备、庭前调解、公正决定等。很显然,司法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官的判决,还需要各部门紧密协作和高度配合。因此,我坚信只有这种高效率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公平和正义。
其四,在庭审中我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因着自己的行为和手段,我站在庭堂上。在庭审中,我们就如同接受公众审判一般,必须尊重法律及其规定,主动按照法律要求去做好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势必还需更慎重,更谨慎,不可跨越底线做事,这样才能避免犯错、损人利己、恶意欺骗,从而受到应有的惩罚。
最后感受,庭审过后我们也需要反思和提高自身素质。倘若我们因为自身过错或疏忽导致庭审的出现,那么我们更需要反思自己的行为和表现,并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遵纪守法,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同时,我们还应该积极地学习和了解法律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以便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准确地对待法律问题,也更加了解自身权益所在。
总之,参与庭审,让我感受到法治下的公正力量,也让我认识到了律师、司法工作和社会公众一起维护法律权益的重要性。庭审的过程,是一个积累经验和提高素质的过程。正如我们在庭审过后所体验到的,只有有序、公正、公正执法的正义之路,才能为全社会的收益做出最大贡献。
观看庭审的心得体会篇五
庭审是法律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为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而设立的。我在最近一次庭审中,亲身经历了庭审的全过程。此次庭审由于争议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直接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压力。在此次庭审中,我发现自己的认知存在瑕疵,对法庭程序以及律师辩护策略等方面,都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第二段:对庭审程序的认识
庭审程序是有序的、严谨的,一切都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展开证据交换,最终达成裁决结果。在我看来,庭审净化了社会环境,使得社会愈发公正。庭审过程具有公开性、公正性、审慎性和独立性等特点,搭建了一个合法维权的平台,让人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段:对律师辩护策略的认识
律师辩护策略是庭审中的另一大关键,律师的辩论技巧和主张的对错直接关系到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在我亲眼目睹的庭审中,只有理性而不失激情的律师,受到法官的尊重和重视。法官重视律师的人格魅力和辞令技巧,对律师的主张进行了认真审查,极大地保障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使得谎言没有立足之地。
第四段:对法庭的敬畏
在法庭的审判过程中,我不仅明白了法庭程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开始对法庭产生了一种庄严的敬仰。法官通过严肃、精疲力竭的审判过程,给诉讼双方树立了一种必须守规矩、敬畏法律的意识,以维护公共权益,为合法居民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第五段:总结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庭审,我更清楚地知道了庭审的程序,了解了律师的辩护策略,对法庭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同时,在成为合法社会居民的同时,我也被法庭的庄严气氛所感染,对法律产生了更深入的敬畏之情。通过这次庭审,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和法庭对社会的维护作用,更加珍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大家积极遵守国家法律,共同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