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遵守规章制度,可以建立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规章制度是组织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和遵守。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一
一、不准私自购买和转卖剧毒化学品。
二、不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三、不准未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使用剧毒化学品。
四、不准擅自携带剧毒化学品离开存放、使用场所或在库外私自储存剧毒化学品。
五、不准随意丢弃和擅自处理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指定位置存放,并交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中和、消毒处理。
六、不准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工作时必须配戴防毒防护用具。
七、不准在使用剧毒化学品场所饮食、抽烟。
八、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剧毒化学品库房。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九、不准在剧毒化学品库内存放其它类物品。
十、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案件、事故,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二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的化学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采购、贮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适用于本公司化学品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4.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元素(也称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4.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4.4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宿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5.1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有关化学品采购、贮存、使用和废弃的管理,并监督承包商对所使用的化学品参照公司制度进行管理。
5.2各部门采购人员负责化学品的采购及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的收集。
5.3可持续发展部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化学品的管理进行监督。
5.4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部门化学品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6.1化学品的请购、采购
6.1.1使用部门根据生产使用实际情况以及安全库存量(满足生产使用1月的量),并按公司采购程序填写“请购(定购)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6.1.2各部门采购人员根据“请购(定购)单”对化学品的供应商进行选择,确定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经营资质,若购买的是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则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然后按《财务及信息管理手册》的“采购”程序进行。同时编制本部门的“化学品清单”,汇总新使用化学品的类别、特性等内容,并按清单向供方收集有关化学品的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然后将msds反馈至公司可持续发展部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组。
6.1.3若危险化学品采购后由供方负责运输及装卸,采购人员要求其应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若由本公司人员负责运输及装卸则须经过化学品安全知识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资质的人员进行;若是大批量的运输和装卸,可由采购的部门选择合格的承包方进行,并要求其按国家防范措施,严防化学品的泄漏及出现意外。
6.2、储存
6.2.1各部门须设置化学品储存的专用仓库和化学品保管人员。化学品采购人员对送至公司的化学品进行确认,对其数量、包装情况、标识、有效期等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由部门化学品保管人员将化学品全部放至于各自的化学品仓库,并将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入库时期等登记在“入仓登记本”上。所有化学品均报可持续发展部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组备案。
6.2.2仓库应根据贮存的化学品特性,符合通风、防盗、防火、避雷等要求;应设置防泄漏用的布碎、细沙、灭火器,及应急处理时的个人防护用品;库房外应设应急冲洗装置。仓库内不准进行明火作业。
6.2.3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6.2.4化学品保管人员须经过相应的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备好个人防护用品。
6.2.5化学品保管人员应每月对化学品进行点检,并将结果记录在“化学品物料盘点表”上。若出现泄漏等情况,按相应的msds泄漏应急处理方法及时处理。
6.2.6、仓库内须张贴所有危险化学品的msds,以便随时了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数据。
6.3、使用
6.3.1各部门的化学品保管人员对化学品的发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并做好详细登记。
6.3.2、使用部门、人员应根据现场使用量适当地向仓库领用化学品,并保持化学品的分类存放。
6.3.3、各部门须根据所使用化学品的工序或作业流程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6.3.4化学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围裙、雨鞋),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3.5、苗圃、研发部门的组培室、实验室应设置防护用品专柜、泄漏应急器材、紧急冲洗装置、洗眼器等。
6.3.6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或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淋浴更衣。
6.3.7公司各部门所使用农药、杀虫剂属于危险化学品中毒害品类的应寻找高效低毒的代替品,属于世界卫生组织和森林管理委员会禁止使用的化学品不得使用。
6.4废弃
6.4.1化学品使用后的废弃物包括含危险化学品的废抹布、手套、废液以及废容器等。
6.4.2各部门需设置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库,建立废弃物清单。化学品废弃物由化学品使用人员集中收集交化学品保管人员,由化学品保管人员对废弃物分类放置于废弃物回收库,其中废液应采取密封措施分类收集在不同容器中,防止其污染或出现意外。
6.4.3对化学品废弃的手套、抹布、容器各部门可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上门收取,其中容器和淘汰不用的化学品也可联系供应商回收。
6.4.4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废液、容器、淘汰不用的化学品各部门可委托当地具有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三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剧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3.1
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20xx版《剧毒化学品目录》所规定的化学品。
4.1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4.1.1公司供应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剧毒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4.1.2使用单位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所需物资名称、数量、规格上报仓库,由仓库人员根据库存量上报原料供应部门,供应部门按计划负责采购。
4.1.3物资采购进厂后由仓库人员报物资进厂请检单,要求品管部中心化验室检验,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能入库。
4.2剧毒化学品的运输
4.2.1剧毒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剧毒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4.2.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剧毒化学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不得装运。
4.2.3剧毒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时应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抛掷及倾倒。对装卸及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来担任。
4.2.4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剧毒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
4.2.5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易燃、易爆的剧毒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要害区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
4.3剧毒化学品的存放
4.3.1剧毒化学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4.3.2剧毒化学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4.3.3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4.3.4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的通道及通风口。
4.3.5仓库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剧毒化学品物化性质及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3.6剧毒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4.3.7剧毒化学品必须有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3.8根据不同的剧毒化学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4.3.9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4.4剧毒化学品的.使用
4.4.1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4.4.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并不得在剧毒品场所饮食。
4.4.3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4.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4.4.5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环部联系协同解决。
4.4.6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4.4.7在设备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4.8盛装剧毒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剧毒化学品一旦散落于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4.4.9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安环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5剧毒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4.5.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桶、塑料桶、塑料袋等,必须严加管理,立即浸入消毒液内彻底消毒,并有专人负责处理。
4.5.2剧毒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4.5.3加强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毒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验合格方可上交。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四
1、严格执行国家对化学危险品管理及本公司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危化品销售主要是油漆销售。
2、成品出库必须经技检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货,按照检验报告单上的`品名、数量、生产日期及批次进行出库销售,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库。出库前做好包装与数量是否相符,包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危险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是否清晰。
3、选择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资格的公司和持证司机进行运输。
4、对危险化学品的供方施加影响,要求供方对包装、运输,进入厂区,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规定,化学品上应有适当的标识,如“危险品”、“防火”、“防爆”等。
5、成品库要对产品进行分类管理,按照产品标识及安全要求码放;井然有序;并且经常保持仓库卫生状态良好,外观整洁没有灰尘。
6、为保证库房安全,应配置灭火器材,经常保持通风,做到防火、防晒、防水、防盗。
7、严格出库手续,有关责任人要签字,完善相关程序及原始记录,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产品心中有数,帐目清楚并且每月进行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
8、产品出库要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随时检查包装物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五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1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2 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醋酸酐、硫酸、甲苯、盐酸。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物管科;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
生技科、各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2 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4.2.1 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4.2.2 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2.3 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3 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4.3.1 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4.3.2 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4.3.3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4.3.4 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4.3.5 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4.3.6 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
4.4 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4.4.1 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4.2 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4.3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4.4.4 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
4.4.5 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5 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
4.5.1 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5.2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六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便于企业规范有序,合法安全的使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制度。
1.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法购入易制毒化学品后按时入库,建立仓库保管制度,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和调剂。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用仓库,设置明显标志,实行专人专锁保管,分类定置保存。
3.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和回库应及时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仓库保管员对需要入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和核对后方可入库。同时作好登记签字工作。对出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审批,根据领料单等有关单位审核后进行发放并签名,单证上必须注明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流向等。对回库的易制毒化学品要及时检验核对并进行登记,规范入库。仓库保管员每月底要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入库数,出库数和库存数的核查清算工作,如实进行登记做好原始台帐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有关台帐保存两年备查。
4.要加强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建立报告制度,防止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和盗失现象的发生。
5.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保管员,应接受相应的知识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专人监督,定向使用制度,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进行调剂,赠送或非法买卖,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车间负责人要做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在使用各个环节中要做好复核对记录。
3.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消耗应建立签字领取和使用登记制度,制作日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
4.在使用过程中,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当日返库,及时进行回库登记,不得在仓库外保存或随意丢弃。
5.在使用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无法投料或投料后不能正常生产而正常消耗的,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并说明原因,每月底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查。
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料处理应当建立严格审批制度,不得私自买卖,回收销毁或丢弃。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本单位可自行回收和利用的,要及时对易制毒化学品废料再利用进行登记说明,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查。本单位不能自行回收再利用的。必须出售给具有回收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理,并附同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开具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明的复印件。
3.在库存中或使用中,易制毒化学品因其他因素导致变质而做废料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有相关部门按有统一规定处理。
4.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在每月底或每季度末及时对单位产出相关资料与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废料收购凭证回执单进行核查校对,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并做好统计结算台帐报公安主管部门备查。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或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制度关规定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七
1、使用部门员工必须认真研究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有: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5、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配备必须要的医药箱,部门必须设有急救员,发生意外可做简单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7、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危险品的标志清晰。
危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3、易制毒化学品专用堆栈,应当吻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透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弭静电等安全设施。
4、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a、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别的危险品同存一库。
b、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c、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d、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安全距离。
e、遇水燃烧、易烧、自燃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堆栈或露天园地堆放。
5、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6、贮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场所,应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器具。
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3、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不得随意丢弃处理,交有资质的有害废物回收公司进行处理。
4、凡拆除的、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置固体废物。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八
(一)入库:入库前严格检查供方原料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及生产日期等是否符合《进货检验标准》,经公司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库。
(二)规划区域:入库后由仓库主管按照《常用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学品详细资料清单》科学管理、分类、分区堆放整齐。填写《化学品入库清单》及《原料登记卡》并及时入帐。
(三)领料:生产车间接到客户货源后,生产主管立即通知化学品仓库,由发料员将《化学品领料单》交车间主管师傅填写所需原料品种及所需数量,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签字后,由发料员照单发料。
(四)退料:各车间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时间过长、过期、变质,影响产品质量的,或者该批货已经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仓库发料员,由车间主管师傅填写《退料单》,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双方签字后,由仓库主管及时入帐并在登记卡上登记,同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退换。
(五)盘点:每月底对化学品仓库物料进行一次盘点,严格检查仓库物、帐、卡是否一致,并填写《化学品月度储存使用明细表》及《化学品仓库管理情况报告》、《洗水部每月用药存量统计表》。
(六)注意事项: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仓库内严禁烟火,闲人免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及时清除污染源。发现意外情况按照公司《紧急应变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剧毒危险剧毒品应严格按照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和“五双”(双人收发、双人入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制度执行。严格闲杂人员进入剧毒品专用仓库,保......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九
1、生产、经营、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设定易制毒化学品专库存放,确保专人保管,建立专门台帐,指定专人登记。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易制毒化学品联络监督员,保卫人员,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职责明确。
3、对选用的易制毒化学品联络监视员,堆栈保管员,守卫人员,要进行严格把关,保证义务心强,政治可靠。对选用的保管,守卫人员,要开展经常性培训教育,宣传禁毒知识及有关法令法规。
4、储存仓库标志明显,并安装好防盗门窗,防盗报警装置及通风设施。
5、开展经常性仓库检查,并有记录,储存仓库24小时值守,认真建立台帐,记录入出库,领用人员情况,严格交接班记录。
6、易制毒化学品丧失、被盗、被抢的,发案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案机关报告。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
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二、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的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载运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五、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六、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七、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八、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虚报或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一
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或销售危险化学品。
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四、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储存危险化学品时,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利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六、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每天核对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二
一、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或停放车辆。
二、配足消防器材,并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明确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四、按公安部门的要求配备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系统。
五、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正常进行点检,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消防用水设施要采取防冻措施。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三
一、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满足我公司经营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二、凡在我公司内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
四、公司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及专职管理人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
五、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仓库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器等。
六、库管人员在贮存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2、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的地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5、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帐、双锁”的“五双”管理制度。
七、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和出库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对于剧毒物品的出库,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出库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
八、库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
九、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搬运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器材及劳动保护用品。
十、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学习和培训。
十一、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四
1、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注:经台州市公安局授权委托,目前由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办理),并由购买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向有经销资格的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买。
2、购买之前,购买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销售单位存查联)复印加贴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背面,并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上记录采购剧毒化学品的来源、品名、数量、运输单位、购买凭证号码、准运证号码等。
3、购买之后,购买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回执第一联带回,并在保管人员签注接收情况后的七日内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在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同时,要将此件复印交当地派出所核查存档。再由保管员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上记录采购剧毒化学品入库的时间、数量,经保管员双人签字,并由安管员签字予以确认。
4、《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由购买经办人负责保管、填写,应当至少保存2年。
5、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承运单位不在目的地的,可以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委托运输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但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剧毒化学品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应当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接收情况,并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送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存查。在送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存查的同时,要将此件复印交当地派出所备案存查。
6、个人不得购买除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7、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8、《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只能一证一购,严禁一证多购;《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只能一证一用,严禁一证多用。
9、严禁无《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严禁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五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
3职责。
3.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房、设置警示标识、安全设施配置和维护、建立台帐等管理工作。
3.2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危险化学品库房、罐区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求生产单位立即整改。
3.3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库房、罐区的消防管理。
4内容。
4.1专人管理: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
4.2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以下条件:。
4.2.1库房不得有地下室,耐火等级符合储存危险品要求。
4.2.2必须远离公共场所、生活区、水源、交通干线等。
4.2.3消防、供配电、防雷、通风、防火、灭火、防爆、防晒、反腐蚀、防渗漏、仪表、安全阀、个人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齐备,要符合规范,并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能正常使用。
4.2.4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4.3危险标志:各单位应在危险品库房、罐区设置危险标志,以及毒物周知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名称、特性、危害、伤害救治、应急处理措施等。
4.4库房管理: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危险品台帐,严格出入库登记,经常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5各单位每月必须对危险品库房、罐区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要有记录。
4.6综合管理部、行政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危险品库房、罐区进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