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有其独特之处,它在表达上更加准确、生动,逻辑更加严密。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一
十九世纪法国伟大的诗人,声明卓著的小说家、文学品论家和政治家,也是诗歌的革命者、浪漫派戏剧的领袖,法国人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维克多・雨果,创造出了他的第一部引起了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巴黎圣母院》。
这部小说揭露了十九世纪时教士的阴险卑鄙,下流宗教法庭的暴力残忍、贵族生活的荒淫无度和当时统治者的昏庸无道,野蛮残暴,同时也给我们描述了一个人物:外表丑陋,内心善良,他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卡奇莫多,与其形成对比的是他的养父克洛德和军人弗比斯。这二人的残忍、无耻正烘托出了奇卡莫多的本性中的善良,还有吉普赛女郎艾丝美拉达,她善良、美丽,我觉得她很配卡奇莫多,只是卡奇莫多的长相颇丑罢了,但在这个故事里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却爱上了弗比斯,一个花花公子,一个在她要被绞死时毫不在意的人。
这本书写的很感人,作者把卡奇莫多对艾丝美拉达的爱,克洛德对艾丝美拉达的爱极生恨描绘的淋漓极致。作者通过极端的美丑对照,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我很喜欢艾丝美拉达,喜欢她的内在美和内心的善良,我也很喜欢卡奇莫多,喜欢他内心真正的美。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二
它的名字叫《史记》,它的作者叫司马迁。
这是一本前无古人的书。
历史是一个正直而有用的东西。回望漫漫历史,我们会为这本书而自豪。它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分为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它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年间的历史。这是一个好大的工程。为我们现在的史学研究做了很大的贡献。我感动于他的前无古人。这是一本得来不易的书。
司马迁从小就走山闯水,熟读各种史书。可以说是满腹经纶。他继承父亲的官职,专门史书,他一身正气,直言不讳。他为李陵辩护,惹得皇帝龙颜大怒,将他处以极刑。司马迁忍辱负重。、,在牢狱中,写下了千古巨作《史记》。“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司马迁挥笔大作,用心血写成了这部巨作。得来不易的东西,会让人倍加珍惜。
这是一本文史双全的书。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用这句话来评价这本书,绝对不为过。这本书除了在是学方面记录完善、具体。详细外,在文学方面也造诣深厚。“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道尽了智与愚,得与失的关系;“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说明了只要有才干,有能力吗,就能名扬四海;“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表现了承诺的重要性。真是字字黄金,句句真理啊!
就是这么一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因为它的字字珠玑,因为它的句句真理,因为它带给我的感动。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三
品味一本好书即是在欣赏一道美丽的风景,使人身心愉悦!
不知为何,很喜欢在下着蒙蒙细雨时坐在窗前品茶看书!以至很多名著都是在这样的氛围下进入我的视野,再到心灵,从而渗入灵魂深处。
那阵,天空乌云密布,阴霾的很,同时这也激发了我阅读的兴趣,举目而望,我在很快地搜索郑那件将要成为我的猎物的羔羊,可是浏览下来,这些好像都已成为我的囊中之物,心中不由有些失落,突然,一本书赫然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哈,原来你在这儿呢,我看了看角落里的它——《红楼梦》。
拍了拍上面厚重的灰尘,一种情感油然而生,其实早些就有看过一点,但由于特殊原因把它遗漏在这儿了,所以看到它我异常激动,我欣喜地拿起它,开始继续品味这顿美餐!
低头沉思:现在的我们真的比那时幸福,很是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个时代。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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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四
合起书本,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那坚韧的毅力深深地感动了我。
在紧张激烈的革命风暴中,保尔从一个顽童锻炼成一名具有钢铁般意志与坚韧不屈的毅力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他充满挫折的成长历程给后来者无穷的启迪。
保尔出身贫寒,自强不息,即使最后因为激战身体残疾,他依然以惊人人的毅力奋斗到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与追求,这就是保尔,一个平凡而又特殊的战士,他一生的故事警醒着后人“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
同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的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他也是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以坚韧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在病床上完成这部巨著。
书中与书背后的故事都说明了钢铁是由毅力炼出来的,这就是我感动的原因,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很多人都有远大的理想和炎之奋斗的热忱,但毅力才是最关键的一步,高士其凭借毅力战胜了病魔;贝多芬凭借毅力奏出来自灵魂深处的最悲壮的旋律;海伦·凯勒凭借毅力成为盲人们的骄傲。
保尔作为一个新时代的英雄,他的精神永远是激励一代又一代有为青年何善向美的原动力,永远感动一代又一代人,成为人们心中的精神坐标。
感动源于内心,感动源于保尔坚韧的毅力。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五
漫漫长路,铺出了历史的悲凉,卷卷妙笔点出了泪与心伤。
偶然的一次机会,让我结识这本好书《文化苦旅》。
轻轻翻开书页,我不禁陶醉其中,遥遥的路途,牵出了一段华夏历史的悲苦。从《道士塔》里王道士,我们不难发现敦煌石窟的灿烂文化竟在这个无知,愚腐的“小丑”手中消毁、败坏。他是一个民族的悲哀。他的奴性使一段辉煌的文化瞬间遗失。我多想去阻止这个道士和运走文物的车队。就像一个当代中国青年说的:“我好恨,恨我没早生一世纪,使我能与你对视站立在阴森幽暗的古堡,晨光微露的旷野。”
我踏着作者余秋雨先生的脚印,来到《白莲洞》,作者通过山洞串联了古老的历史,因为也许洞是人类的向往,洞是神秘的,没有人知道洞的那头是什么,被统治者的压迫和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使人对洞有一种神往,所以历代诗人写出了对山洞另一头的美好的向往,就像《桃花源》一般。作者通过白莲洞又拉出了一段人心酸的历史,也不禁使我开始深思人生的真谛。
就这样,历史似乎开始回旋,一一在我的脑海中回放。《洞庭一角》淡淡心伤,《江南小镇》滴滴凄婉,《西湖梦》、《藏书忧》、《沙源隐泉》、《老屋窗口》无不绘出人生的真谛和凄美。
也许,这就是一面镜子,为我们现代指明人生的方向,目标和真谛,使我们在这本书中得到心灵的启迪与感化。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它的每一个地方都向世人诉说着历史与人生,而这本书正是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默默无言的大地心灵剖析和对人生真谛的追求。
这本书是优美的散文集。细细品味就会发现这是心灵的抵触,智慧的撞击,情感的摩擦,思想的升华。书里的每篇散文结尾,好似过于仓促,其实并不尽其然,这恰好给人一种意犹未尽和回味无穷的感觉,使人开始深思。
静静地坐在阳台,沐浴着冬日的阳光,呷一口好茶,手捧着早已泛黄的《文化苦旅》,慢慢品味,就如同作者所带来的:“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幂思后的轻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六
我平时非常喜欢读书,尤其是读沈石溪的书。但是我读过的书大都不怎么记得了,而那一本书是最特殊的,那一本书是第一本让我感动的书。
书是我在图书馆里借到的,那天是星期五,放了学妈妈就带我去图书馆借书。我选了好久才找到一本我喜欢的书,回到家我写完作业,吃完饭我就开心地捧着书到我的房间去看书了。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莎的母狐狸。白莎长得很漂亮,它的全身毛色雪白,像涂了釉彩,在阳光下闪动着华丽的光泽。它身段优雅,四肢均匀,两只肉感很强的耳朵挺神气的竖立在额头,那条白雪的眉毛使它的鼻子、眼睛和整张脸显得生动传神,甚至还有几分妩媚。
白莎有一个幸福的家,它的家在一个寨子附近的枯树洞里。它有一个身体强壮的丈夫为它们寻找丰富的食物,白莎还生了一只天真、活泼、可爱的小狐狸,名叫黑鼻子。当时山林里所有的狐狸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在小狐狸快要一岁半的时候,让它自己独立求生。寨子里的人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一天夜里,白莎一家出去觅食。突然前面草丛无风自动,过了一会儿跳出一只巨蜥来,咬住了白莎的丈夫,还没等白莎回过神来,那只巨蜥就跑掉了。白莎的丈夫在痛苦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从此以后白莎几乎每天都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
过了几个月,黑鼻子已经一岁半了。在一年冬天的一个早上,白莎突然把黑鼻子赶出了家门。当时的天气特别的寒冷,黑鼻子嗷嗷嗷的叫着向白沙表示抗议,可谁知白莎居然猛地跳到了黑鼻子的背上咬掉了它的一只耳朵,黑鼻子哭着逃走了。
从此白莎不吃不喝。几天后白莎明显的消瘦下来,黑鼻子每天准时送到白莎嘴边一只小仓鼠,只要它一张嘴就能吃到。可白莎仍然不吃不喝,不久白莎就饿死了。它的嘴边竟然堆了九只小仓鼠。黑鼻子伤心极了,也正是白沙的死让黑鼻子学会了该如何独立。
二十年后某位科学家写了一本书:《狐狸的生活习性》。书中说:母狐在幼狐一岁半的时候,把它们赶出家门的原因是如果不在幼狐一岁半的时候把它们赶出家门,那么幼狐的存活率只有百分之五!
这本书就是《红狐清窝》,虽然里面只有一个故事,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是生动的,它也解释了很多道理,这本书值得我们好好的阅读!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七
在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最让我感动的一本书,它叫《青春》。这本书里许许多多的动人故事而让我十分感动,深有感触的故事是一个下半身残疾的青年怎么从阴影里走出来,又怎样通过自我的心里权衡一步步走向心里咨询师的:在一年冬天,在北京的一个小马路上,有一辆装着500吨的石头大卡车正在疾速行驶着,突然从一个巷口走出一个手里拎着家常菜的青年,大卡车师傅连忙刹车,可是刹车就在这时“砰”的一声撞了这位青年。青年被车的强烈撞击下飞出了几米外便倒在了血泊中,一辆辆急救车来了,人们以为这青年会不了了,都为这个青年惋惜,感叹生命的脆弱,可谁又知道这个顽强的青年,他还有梦想,他还不想离开这个世界,经过大夫几天几夜的抢救,终于捡回了这条命,可是他的下半身再也无法站起来。
但是在这一刻他没有放弃,没有失望,他依然努力着,奋斗着。
记得他成功后说过:“下半身的瘫痪让我明白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喧嚣,太多的诱惑,太多的苦难,太多的色彩,有多少人身隐在这里边,在坚守与放弃之间徘徊进或退,在理智与情感之间权衡犹豫,吧自己折磨的心力交瘁,一身疾病。
这一切,都因为失去心里的平衡,一个人如果心里平衡了,就可以笑傲职场,笑对所有荣辱失得,一个人的心里平衡点,就像天平,无哪一边重都可以通过调节使它保持平衡。
难道不是吗?这本书,将引导我一生。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八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感动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前总觉得复仇这一类的事与我们的距离很远,认为这是侠客们的专属名词,是无情的,冷酷的。但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改变了我的观点。
原丹麦国王死后,他的弟弟克劳迪斯继位。而哈姆莱特因好奇而知道了父亲是被他弟弟杀死的秘密,从而展开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在他身边的有忠实正义的朋友霍拉旭,也有狡猾的老臣波罗涅斯;有秀外慧中的奥菲利娅,也有迷恋钱财的老同学罗生克兰和盖登思邓。
哈姆莱特,他不仅仅是一个英雄,也是一个爱与恨的结合者。他向我们诠释了正义与邪恶,辉煌与丑陋。即使是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对父亲的诺言,不忘对国家的治理。他是一个伟人。
哈姆莱特的复仇是正义的.,没有血腥,没有讥语,有的只是迷茫和愤恨。他默默地承受着失去父亲的痛苦,看着仇人在眼前却无法动手,恐怕这种痛楚只有他自己才能感受得到。
哈姆莱特的事迹就像大海一般:时而风平浪静,清楚地映照出世事的善与美;时而波涛汹涌,明了地反映出权贵的丑与恶。他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而复仇,也是为了爱和恨而复仇。
“哈姆莱特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人。”细细想来,我们不就是现实中的哈姆莱特吗?每天都要面对或大或小的选择,在过去和未来间徘徊,在得到与失去中度过,在生存与死亡间抉择。“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也许是这种现实感成就了哈姆莱特的辉煌。
哈姆莱特,一个生活在水生火热的世界中的人物,却带给了我别样的感受。虽说复仇与我们的距离很远,但我还是从哈姆莱特的经历中体会到了真实的感动。正如雨果所说:“他是一个巨人,却是一个真实的人。”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九
每个女孩都是不会哭泣的天使,遇到自己爱的人,流下了眼泪,于是落入凡间。
——题记。
幻美的童话故事,稚气的曲折情节,处处吸引并感动着我,《人鱼公主》般凄美的传说更是令我受益匪浅,它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
海中的礁石上,附着一只小人鱼,她每天看着潮起潮落,世事的变化,内心却波澜不惊。知道一个充满神奇色彩的早晨,一摸耀眼的阳光洒落人间,照耀在一个比阳光还要耀眼的男子身上,他是位温文尔雅、英俊不凡的王子,就在那一刻,小人鱼内心前所未有的风起云涌,她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做悸动。于是乎,她放弃了她所拥有的一切:一望无际的大海、父母的倍加疼爱、纯净甜美的歌喉,换取的只是两条腿。
王子认识了她,却阴差阳错认错了救命恩人,所以仅仅是认识,没有爱怜,没有心动。小人鱼为了亲爱的王子化为了透明、一戳即破的泡沫,面对死亡,她没有恐惧,只是微笑夹杂着泪痕。
《安徒生》数百篇故事,每一篇的结局都很动人美满,只有小人鱼为爱做出了牺牲,令人怜惜。
生活也是这样,人生难免曲折,难免磨难,一个人的人生,难免于波澜,小人鱼的生命结束,是一场悲剧,但过程却是跌宕起伏,情感一直纠结,令人回味。我想要这样的人生,我并不希望自己的人生一帆风顺,像小人鱼一样才叫精彩,也只有这样的人生才最动人,太过平坦的人生,往往平淡无味,面对生活的历练,才会使自己成长并成熟。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十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精神的源泉,一本书影响了无数的人……《鲁宾逊漂流记》中我领略到了一个成功者开拓者的风姿那就是他---鲁宾逊,为什吗一个人可以在荒岛生活下去28年长久的岁月?为什吗在第二次到荒岛的时候还可以顽强的拼搏?他为什吗可以度过一个又一个寂寞的岁月?在这本书中我领略到了百折不饶的意志,我领略到了执着,我领略到了坚强的毅力……无数美好品质在他身上一一向我们展现,让我们了解美好的品质需要艰难的环境的锻炼,让我们了解到人是可以在荒岛勇敢生存的,因为他向我们展示了他无穷的人格魅力。
在度过漫长岁月的他终于有了一个土著人奴仆“星期五”,他与野蛮人对抗,与沉默对抗,与自然对抗,与……对抗,他最令人敬佩的就是那毫不气馁的心。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十一
一部小说。
一部历史。
感动了世界10亿人的狼性小说——《狼图腾》。
第一次邂逅它,是在新华书店。当时也只是好奇于它的名字。我们自称是炎黄子孙,龙的传人。有龙图腾,却从未听过狼图腾,便买了下来,结果获得了一生的感动。
感动于本书的作者——姜戎。30年前,他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30年后,经历了研究与思考,他完成了这部描绘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的长篇小说。多少年来,他与狼搏斗过,也与狼缠绵过,钻狼洞,掏狼崽,养小狼。就这样,他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
感动于毕利格老人和他热情的伙伴们。与狼共舞,对我们来说可能只是幻想,但他们却是真正做到了。狼有多可怕?勇敢的人们照样把它们赶跑——运用他们的智慧。无论是多大的危险,他们都无所畏惧。他们心中总有一个信念:我们是受腾格里和山神保佑的。
更感动于本书的主角——蒙古狼。这真的只是一群狼吗?作者的笔下,它们更是一支骁勇善战的铁骑。其一,它们不打无准备之战。踩点、埋伏、出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其二,善于运用对方缺陷,置对方于死地。这在与黄羊对抗时,表现犹为明显。黄羊可谓是草原上的法拉利,其速度无人能比。至少要两只狼夹击,才有可能抓住黄羊。但聪明的老狼总能独自逮住黄羊。原来,老狼总是在白天盯住一只黄羊,一直守在附近,直到次日早晨,黄羊起来撒尿时再发动进攻,黄羊在逃跑时,尿泡颠破,就跑不动了。其三,便是狼的团队精神,协同作战。为了胜利不惜粉身碎骨。忽然想到了成吉思汗那十几万铁骑横扫欧亚大陆,是否也是运用了蒙古狼的战术。我们不得而知。
人们常说“狼心狗肺”,其实狼是有情的。看完了《狼图腾》,也看见了狼的友爱亲情。母狼对狼崽的爱至今仍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唔——。
一声长叹,揭开一副神秘的原始图腾。
《狼图腾》。
一部奇书,究竟还要感动多少个你我?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十二
它,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身边,每时每刻都在提醒我,促我思考,点我警醒,催我奋进,它,就是最能感动我的一本书——《历史》教课书。
《历史》,它让我认知了什么是毅力。刘备三顾茅庐拜访诸葛亮,倘若,刘备同张飞、关羽一样,因一次没有见到诸葛亮而生气,那么何来以后的三分天下呢?恐怕刘备、张飞、关羽三人也只能去当一个士兵,某一天,在某个战场上战死而已!至于诸葛亮,恐怕后世也不会留下他的千古名篇《出师表》了。刘备的毅力成就了世上一段佳话。历史,让我认知了如此重要的东西。
《历史》,它让我领略了什么是乐观。苏轼是一个奇才,如果他没有乐观精神,恐怕他的词就不会流传千古,让万人仰慕。历史,它还教会我什么是自信。没有自信何来当年那个女皇——武则天,如果没有自信,仅凭她的手段和美貌,也许她“政启开元,治宏贞观”的功绩只会沉没在皇宫。也不会使武则天成为中华悠悠第一女皇。
《历史》记叙的人物和故事时时令我感怀。楚霸王与虞姬,虽然我并不欣赏项羽,他完全可以过江东、召集人马东山再起,但我感动于他们的爱情,感动于虞姬的那句话:“说好一生一世,就要一生一世,少一分一秒也不行。”我想项羽有如此女子相伴,他死而无憾了。我也感动于俞伯牙挑断琴弦、痛摔爱琴的那一刻,我看到了友谊。钟子期与俞伯牙是一对朋友,他们之间的默契,非同一般。听到伯牙的琴声,钟子期说:“巍巍乎志在高山,洋洋乎志在流水。”钟子期死后,俞伯牙的“你我千金义,历尽天涯无足语,此曲终兮不复弹,三尺瑶琴为君死”让人可怜、可叹,从此高山流水,佳话传世永不灭。钟子期与俞伯牙的友谊,真实地感动我的心。
《历史》,真的是一本好书,它无处不在感动着我,从古至今,由中国到世界,生产、发展、战争、和平、友谊、爱情鞭策着我,感动着我,激励着我,使我在历史的长河中领略人民的伟大、生命的不息、发展的进速。《历史》,它真是一本能感动人心的好书,难怪古人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亡矣。”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十三
人人都说:“书就像那浩瀚的大海,永远也读不完。”然而,若能读到一本能够让你感动,对你又十分有用的书,我觉得也就足够了。
我就读到了这本能够让我感动的书——《咸也好,淡也好》。
这本书是源于一则故事的:
老僧的一位老友来拜访他,吃饭时,他只配一道咸菜。老友不忍地问他:“难道这咸菜不会太咸吗?”“咸有咸的味道。”老僧回答道。
吃完饭后,老僧倒了一杯白开水喝,老友又问:“没有茶叶吗?怎么喝这么平淡的开水?”老僧笑着说:“开水虽淡,可是淡有淡的味道。”
说的对!只有超越了咸与淡的分别,才能真正品味到咸菜的美好滋味与白水的丝丝甘甜。有时候,“咸”与“淡”并非是味觉所能品尝得到的,往往在生活中也会有许多例子:正如任何事情都会有两面性,只是每个人的见解不一样罢了,若你只相信自己的那一面,而不会从别人的另一面去观察。那么,你就永远会对其少了百分之五十的认识!
在书中我看到了这样一则故事——《最平凡的美丽》:
在一个工地里,有许多山里人来城里打工,周边的城里人处处提防着他们,还嘱咐自己的孩子不要与他们接触。邻居4岁的孩子灵灵就经常跑到工地那边玩耍。久而久之那些民工喜欢上了这个活泼可爱的孩子。
在一个昏暗的黄昏,灵灵准备回家吃晚饭,她没有像往常一样穿过那块空地回家,而是沿着正在施工的建筑物边走。一位在二十层楼作业的民工碰巧失手,一块预制板被脚手架挡了几次之后,正朝灵灵头上砸下来。一位民工正好经过灵灵身边,他一纵身将灵灵推开。随着“啊”的一声,那民工的一条腿已被砸伤,而灵灵安然无恙。
这件事引起工地上不小的轰动。那个民工是一位还不满18岁的男孩。当人们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时,他只是以山区人特有的宽厚心胸说:“我救灵灵,是因为我喜欢这个孩子。”简单的话语表现了他灵魂深处的美!
看,生活有时不就是这样吗?那些被我们鄙视和冷落的,恰恰是我们最需要的。他们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悄悄地感动着我们的心灵,湿润着我们的眼睛。
那么,在这本书中,我既看到了感动的故事,也学到了东西。难道我不应该好好收藏吗?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十四
书,是智慧的结晶,是知识的海洋,是成功的钥匙。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开怀大笑,也可以让人号啕大哭;可以让人乐不可支,也可以让人热泪盈眶。
这本书的作者是奥斯特洛夫斯基就有着一段特别的经历,他出生于乌克兰一个贫困的工人家庭,十一岁便开始工作,1919年加入共青团,为了他热爱的祖国,他自愿地瞒着家人,悄悄地来到战斗前线,参加了战斗,但两次身负重伤,右眼再也看不见东西了。十六岁的他,正直花季年华,却因打仗,健康状况直线下降,他只好退伍。三年后,他彻底失明,双腿瘫痪,可他依然乐观,还写信安慰他的朋友,1930年,他开始写书,一本自白之书,一本传奇之书,书中的主人公就是保尔。柯察金。
保尔有着和作者相似的经历,调皮的保尔因为把一小撮烟末撒在神父家为复活节准备的面团里,而被赶出学校。无法上学的保尔选择了去饭馆干活,为家里挣点钱,可是不久后他又不干了。
不久,保尔认识了林务官的女儿冬妮亚,冬妮亚虽然是资产阶级小姐,但她却对工人十分友好,甚至和保尔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曾经保尔为了救朱赫来,而被抓进了监狱,后来保尔凭借智慧逃了出来,冬妮亚收留了保尔,并把保尔送到了安全的地方。
一天傍晚,阿尔青收到了保尔的来信,信中说保尔成了一名红军战士,并且大腿中了一颗子弹。伤好后,保尔又加入了战斗。一次,保尔因为师长被杀而愤怒至极,他冲上去狠狠地杀波军,保尔又负伤了,这次他可没上次那么幸运,他昏迷了好几天,并且右眼失明了,保尔总是忍着巨痛从不呻吟,而且决不呻吟,当有人问起他时,保尔总是说:“您读一读《牛虻》就知道了。”
保尔坚强的意志让人钦佩,这一切都是因为保尔读了《牛虻》这本书,主人公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影响了他,使他也要像书中主人公那样:坚强,勇敢!
这种意志也让保尔在以后的修铁路中持续发扬,始终顽强地与冰雪抗争,保尔为了修铁路,日夜奋战,以至于一只靴子全都烂掉了,身上的军大衣满是补丁,五个脚趾头齐刷刷地露在外头,已经冻得发紫,可保尔依旧满腔热血,一直拿着铁锹,不停地干活。
保尔以他惊人的意志力和非凡的勇气感动了我,我也决定要将保尔的精神发扬光大,在逆境中变得成熟,在逆境中学会无所畏惧,学会不被生活的艰难困苦所击倒!
努力,奋斗,我为自己加油!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十五
三月风,四月雨,带来五月的花。没到五月,英伦漫长的冬季便为春天所取代,花儿开始绽放笑脸,而到了六月,空气中就会弥漫起迷人的玫瑰香气,英国的夏日就在此翩翩到来。而每每提到英国,我最先想到的人还是福尔摩斯。
不止一次在想,倘使我活在十九世纪,一定会不顾一切地去追随那名非官方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虽说他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兴许仅存于大脑皮层中,但他依旧很真实的陪伴了我五年。在十岁左右,我就对福尔摩斯有了初步的认识,在不同渠道中的不同描述下,我就对他产生了些许好奇,而更多的是期待。
家附近有一个书店,现在常去一些学习资料或书籍。在那一年,妈妈第一次带我去,那时我还在读那些基本读物,如:《金银岛》,《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一千零一夜》等等。这些都是系列丛书,我早就注意到那长长几列中耀眼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抓住机会,当妈妈问我想买那本时,我甚至就脱口而出了。
在那个年龄,读这种书还是有点困难的,案件的逻辑思维有点不甚了解,却仍是读下来了,我当时是不乏激动的,更有气愤,最多的是惋惜。为什么护法使者年纪轻轻就同罪犯同归于尽?为什么那位莫里亚蒂教授要与之扭打于悬崖?为什么华生那么傻到去相信那位报信者的话?如果他在,至少福尔摩斯不会遇险。
但是,虽说遗憾,但还是为其扣人心弦的内容所打动。一次次得去看,一次次得更为明了,不失有几分成就感。
就在几个月前,我又去了那家书店,见到同样的《福尔摩斯探案》,只是比以前那本厚上几倍,大上几倍。基于好奇与难以自已的激动:难道那真的没死?我心里想:“倘使福尔摩斯还活着,就算不买别的也要买下它。”这样,在翻到《归来记》时,我毫不犹豫得买了下来。
虽说间隔时间不长,我也已把这本全集读了不下五遍,除了指定书目读之外,我一直在读这本书,我相信自己现在的逻辑能力,一定受到了此书此人的影响。
相比之下,我希望幸运如华生,睿智如福尔摩斯,能力如莫里亚蒂(即使他是反面人物,但我不得不佩服他网罗黑暗的能力)。这本书一定会陪伴我越走越远。
伦敦雾,大本钟,泰晤士河,彬彬有礼的绅士和优雅从容的淑女。提到此地,人们总是会想到这些盛名在外,如繁花似锦一般的伦敦典故。却不知世间真正耐读的故事,往往是那些远离喧嚣,洗却尘世浮华的,有如醇香的美酒,需要在岁月中慢慢酝酿。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十六
岁月翻动书页,我在时光中长大,渐渐懂得了他那难理解的字字句句,读出了一份应他而生的感动。
——题记。
有人说社会是一本百科全书,内容丰富深刻;有人说孩子如同一本童话书,单纯梦幻;有人说……而在那千千万万本“书”里,令我最感动的便是它……该怎样说呢?是一本深沉的诗集,是一本含蓄的散文集,或是一本引人深思的哲理书——我只能说这本书的名字叫“父亲”。
工作、家庭、责任,无数的生活压力在书中沉淀下来,沉淀成一个个黑色的方块字,他默默无闻,从不为这抱怨着什么,他把身为丈夫的责任、身为父亲的爱幻化成了雪白的纸张,承载起生活的担子,那酸甜苦辣的日子,成了一首深沉的诗,把那千千万万个日子,谱写得平淡而宁静,因为他是父亲——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你可嗅见书页间略带苦涩的墨香味?你可知,那是父亲的汗水。
初读“父亲”,有些不解,甚至有些抱怨,那一字一句中,没有一句是关心我,爱护我的话,有的只是责备和训斥。然而,当渐渐长大,才懂得那些零乱的语句拼接出的是一份完整的父爱,如散文般朴素而美妙。细细品味,你会感受到一缕感动蒙住了双眼,眼前模糊了。
细品“父亲”,那一句句的话语,哪一句不是金玉良言,那是父亲用他的无数生活经历编辑起的真正的人生哲理,父亲在每一句指责,在每一句劝诫中,把那句句真理在孩子心中悄悄编织,为了让孩子少走弯路,误入歧途。
读懂了“父亲”,读懂了他们的爱,那是一份默默无闻的爱,那是一份无法用泪水诠释的感动。
“父亲”——那是我最感动的一本书,是值得我一生去珍藏去学习去理解的一本书,那平凡的封面下,父爱中深沉的哲理足以让我受用一生。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十七
书就是社会,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好的世界,好的社会。它能陶冶人的感情和气质,使人高尚。
偶然的一次,我闲来无事,就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
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十八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感动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曾想过,倚马天涯,背一把吉他,离开这喧嚣而疯狂的世界。
曾想过,转身面对,拿一只刻刀,改变这浮躁而病态的世界。
每个人都有三次生命,每个人都有三次转身的机会。重要的是,你在门外,还是在门内。
很多人都质疑《三重门》的可读性和感染力,我不这么想,我认为:感动人的文字不在于其外表而在于其质量。只需要它们有血有肉,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子,一碗温暖的米粥,哪怕是疯子的一口唾沫。
《三重门》没有惊奇曲折的情节,没有催人落泪的故事。就只是,作者在慢慢的讲述一个发生在身边的人的故事,从初中到高中,从坚持到犹豫,从兴奋到落寞。我被这本书而感动,实在没有什么理由的。不过,当我们将瞳孔渐渐放大,也许很多像文中主人公的`人就进入我们的视野。他们没有什么成就,没有什么伟绩,只是在自己的人生的方格子里,跳来跳去,一直到老。郭敬明曾经说过:“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在盛夏之花的掩映下,隐隐约约是一道明媚的青春之门。当我们的思想渐渐被时代抛弃,当我们的心渐渐老去的时候,开始慢慢依靠记忆过日子的时候,想起自己的青春,想起自己的忧伤,可能也会不禁会心一笑,自言自语道:“我也曾经年轻过。”
我曾经思考过,作者所说的三重门到底是哪三重门,细细一想,人有三次选择生命的机会,每一次都会改变一个人,第一次选择梦想,选对了,选好了,就能前行。若是勉强选了一个自己不想或是不喜欢的目标,那么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就会减半。第二次选择现实,有人说现实是不能选择的,我也这么认为,但是现实是可以改变的,靠自己的双手,打造自己的王国的伟人比比皆是。千万不要被尘世与现实中的尘埃蒙蔽了自己追寻梦想的双眼。马龙·白兰地有过一句话:“iamtheking!”这其中是对现实最勇敢的挑战。第三次的选择对于绝大多数人都不起作用,但是对于那些经过人生涅槃的人,都从这次选择,获得了新生,选择生存还是灭亡。
而文中主人公林雨翔却刚刚做了第一个选择就放弃了继续选择的机会,很多书的作者,都愿意让主人公做完三次选择再骄傲的死去或是光荣的活下来,《荷马史诗》是这样,《悲惨世界》也是这样。而韩寒却只让林雨翔做了一次选择,可能是想给读者们一个选择的机会,或是以主人公的经历来告诉我们什么。
主人公事实上是被学习击垮的,他想获得好的成绩,但没有什么突破,甚至中考考的一塌糊涂,他的家长就像中国千万家长一样,他的学校就像千万中国的学校一样,而他也像千万中学生一样,被学习困扰一辈子。在一个极其浮躁的社会里,成了一粒微尘,十年后,大家将他忘得一干二净,好像从来没有这个人。现实社会里这种人这种事太多太多了,他们在青春之门前踱来踱去,就是不能做出选择,虚度一生。
人生就像小姑娘跳方格一样,无论愿不愿意,都必须跨过这一扇又一扇庄严的大门。
文末,想起作者的结尾:听到远方的汽笛,突然萌发出走的想法,又担心在路上饿死,纵然自己胃小命大,又走到哪里去。学校的处分单该要发下来了,走还是不走呢?也许放开这纷纷扰扰自在一些,但不能放开——比如手攀住一块凸石,脚下是深渊,明知爬不上去,手又痛得流血,不知道该放不该放,一张落寞的脸消融在夕阳里。作者很明智,将主人公又陷入门与门之间的跳跃中。
从小说结尾来看,林雨翔的确无法选择了,但我曾听一位朋友问我:你知道怎样不借助外界工具让火柴烧完吗?我尝试了多次都无法烧完,不是看到火柴烧到手指时就丢掉,就是火柴烧了一半就熄灭了。后来去请教这位朋友,他的答案让我惊讶,只见他点燃一支火柴,烧到一半时,用手捏住还带有火星的烧焦的部分,看着这只火柴烧成焦木。面对火柴我们需要忍痛做出抉择,面对人生也是如此。
曾想过,倚马天涯,背一把吉他,离开这喧嚣而疯狂的世界。
曾想过,转身面对,拿一只刻刀,改变这浮躁而病态的世界。
我想选择后者,即使失败,也不虚此生。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十九
以前总觉得复仇这一类的事与我们的距离很远,认为这是侠客们的专属名词,是无情的,冷酷的。但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改变了我的观点。
原丹麦国王死后,他的弟弟克劳迪斯继位。而哈姆莱特因好奇而知道了父亲是被他弟弟杀死的秘密,从而展开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在他身边的有忠实正义的朋友霍拉旭,也有狡猾的老臣波罗涅斯;有秀外慧中的奥菲利娅,也有迷恋钱财的老同学罗生克兰和盖登思邓。
哈姆莱特,他不仅仅是一个英雄,也是一个爱与恨的结合者。他向我们诠释了正义与邪恶,辉煌与丑陋。即使是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对父亲的诺言,不忘对国家的治理。他是一个伟人。
哈姆莱特的复仇是正义的,没有血腥,没有讥语,有的只是迷茫和愤恨。他默默地承受着失去父亲的痛苦,看着仇人在眼前却无法动手,恐怕这种痛楚只有他自己才能感受得到。
哈姆莱特的事迹就像大海一般:时而风平浪静,清楚地映照出世事的善与美;时而波涛汹涌,明了地反映出权贵的丑与恶。他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而复仇,也是为了爱和恨而复仇。
“哈姆莱特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人。”细细想来,我们不就是现实中的哈姆莱特吗?每天都要面对或大或小的选择,在过去和未来间徘徊,在得到与失去中度过,在生存与死亡间抉择。“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也许是这种现实感成就了哈姆莱特的辉煌。
哈姆莱特,一个生活在水生火热的世界中的人物,却带给了我别样的感受。虽说复仇与我们的距离很远,但我还是从哈姆莱特的经历中体会到了真实的感动。正如雨果所说:“他是一个巨人,却是一个真实的人。”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实用20篇)篇二十
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从小到大,我也看过不少书,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深深感动,而《雾都孤儿》就是让我最感动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英国的查尔斯·狄更斯的著作。书中讲了一个名叫奥立弗·退斯特的孤儿,一出生就没了爸爸妈妈,在贫民院里挨饿受冻,最终一个人好不容易从收养他的苏尔伯雷家逃出来却又误入贼窝,赛克斯和费金两个坏蛋让奥立弗偷盗,却改变不了他善良的心。在南希和露丝等好心人的帮助下,奥立弗才脱离险境。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奥立弗的小孩子,他无依无靠,却为何过上了幸福的日子,甚至让坏人们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这正是因为奥立弗的坚强和善良。
奥立弗从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受委屈、要经历磨难,他在麦恩太太那里吃不饱,连过生日都不能吃蛋糕,甚至没有一顿饱餐。然而,离开了这里,噩梦还没有停止。到了贫民院,他继续过着这样困苦的生活,但他很少哭泣,虽然只是一个小孩子,受尽苦日子却要依然忍受着,可见奥立弗是怎样坚强!小小的年龄,却似乎拥有无比强大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在贼窝,面对一个高大的男人和恶毒的老头儿,奥立弗一个小小的孩子当然不敢对抗,但赛克斯让他进入一家人家中偷盗时,他却抛开一切凶狠和威逼的话语,凭着自己善良纯洁的本性叫醒了大家却受了重伤。就是这样一个不曾受到好的教育的孤儿,他已懂得舍己为人,即使中,即使被别人当作小偷,他只选择帮助无辜的人。
书的尾声,奥立弗和许多好人住在了一起,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他们感谢上帝,感谢生活,但我觉得,最重要的却是奥立弗自身的优秀品质和精神,这些帮助他自己度过了难关,当看到书的最后,我不禁潸然泪下,又翻看前面小奥立弗遇到的一切困难,我的心中油然而生一种赞叹,一种感动。
我喜欢作者塑造的这一鲜明的形象,奥立弗内在的美深深地打动了我。读完这本书,我想,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习奥立弗这种品质和精神才能像他一样幸福、成功。
久久不能放下这本书,因为它教会我太多,太多,奥立弗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这本书将伴我走过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