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预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一
(
国办发〔。
2015。
〕
58。
号
)
(
吉政办发〔。
2017。
〕
18。
号
)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权力寻租,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市场监管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除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以外,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1.
依法监管。
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对采取普查方式的检查事项,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的理念,全面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
2.
科学监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杜绝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扰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时限,确保监管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3.
阳光监管。
实行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提升执法公信力。
4.
综合监管。
开展跨部门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建立健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有序推进综合执法。
2017。
年
4
2017。
2018。
年年底前,各级政府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要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
10%。
以上,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
2019。
年年底前,依托综合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基本建立全市联动的监管风险预警机制。
2020。
年年底前,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
包括中省直各单位,下同。
)
(
吉林。
)
统一向社会公布。
(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年
4
)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市场主体或单位,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同级工商
(
市场监管。
)
部门、法制部门要采取抽查方式不定期进行核查,确保名录库真实、全面、合法。
(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年
4
)
各县
(
市、区。
)
(
市场监管。
)
部门汇总,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吉林。
)
向社会统一公布。
[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
)
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年
4
]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报本级法制部门审核后实施,由法制部门汇总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本级法制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调整,并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
责任单位:市、县。
(
市、区。
)
法制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年年度抽查计划应于。
4
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录入,以后每年。
1
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录入。
]
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本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
(
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细则。
)
录入该平台,通过该平台随机生成检查任务、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的,也可通过该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检查结果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
(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年
4
)
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检查对象的
3%。
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得低于。
20%。
确有必要的检查比例可达到。
100%。
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实际,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监管和行业标准化监管有机结合,科学制定、统筹安排抽查计划,避免重复执法和监管缺位。
(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按照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检查公告、组织实施检查、公布检查结果的顺序依次实施。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开展检查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抽查需要,依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等产生的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行政执法机关支付相关费用,并纳入部门预算。
(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
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暂行办法》
(
吉软环境组〔。
2017。
〕
5
号
)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
[
责任单位:市、县。
(
市、区。
)
法制办牵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自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
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主体,各部门按照《吉林省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实行联合惩戒。
(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
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开展抽查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
-->。
(
市场监管。
)
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省工商局,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工作,协助同级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录入,按季度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地要参照省、市政府做法,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台账,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抓好落实。市直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对口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一致、执法程序规范,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可采取录音、录像方式及电子化手段,记录抽查过程。鼓励通过公证部门公证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检查结束后,要将执法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整理成卷归档,主动接受监督。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查和定期考评。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切实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及时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二
2015。
〕
58。
号)、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吉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按照全省“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大会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促各单位(部门)加快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本辖区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全州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市场监管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除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
1.
依法监管。
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对采取普查方式的检查事项,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的理念,全面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
2.
科学监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要杜绝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扰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建立健全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时限,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3.
阳光监管。
实行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提升执法公信力。
4.
综合监管。
开展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建立健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有序推进综合执法。
2017。
年
5
月
10。
2017。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各级政府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要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
10%。
以上,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依托综合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基本建立全州联动的监管风险预警机制。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分类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包括本部门全部行政执法事项,并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本级政府编制和法制部门审核汇总后,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统一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年
5
月
10。
日前)。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市场主体或单位,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法制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将采取抽查方式不定期进行核查,确保名录库真实、全面、合法(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年
5
月
10。
日前)。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抽查细则。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抽查细则报各县(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实施方案报州工商局汇总,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向社会统一公示(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年
5
月
10。
日前)。
依托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本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细则)录入该平台,通过该平台随机生成检查任务、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的,也可通过该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检查结果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责任单位:州工商局牵头,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完成时限:
2017。
年
5
月
10。
日前)。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开始实施,由法制部门汇总后录入
“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调整,并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年度抽查计划应于。
5
月
10。
日前编制完成并录入,今后每年。
1
月
31。
日前编制完成并录入)。
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检查对象的
3%。
;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得低于。
20%。
确有必要的检查比例可达到。
100%。
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州、县(市)二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实际,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监管和行业标准化监管有机结合,科学制定、统筹安排抽查计划,避免重复执法和监管缺位(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按照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拟检查公告、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的顺序依次实施。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开展检查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抽查需要,依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等产生的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行政执法机关支付相关费用,并纳入部门预算(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
“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由州软环境办会同州法制办制订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责任单位:州软环境办、州法制办;完成时限: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相关部门有联合抽查意向的,报同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并由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级政府部门年度抽查计划,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责任单位: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按照
“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自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大力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主体,各部门按照《吉林省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实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依托
“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开展抽查结果的搜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州工商局组织协调州政府相关部门制订全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配套制度,做好全州“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工作,按季度调度通报各县(市)、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县(市)要参照州政府做法,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台账,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抓好落实。州直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督促指导,做到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一致、执法程序规范,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在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可采取录音、录像方式及电子化手段,记录抽查过程。鼓励通过公证部门公证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检查结束后,要将执法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整理成卷归档,主动接受监督。
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由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州人社局进行跟踪督查和定期考评。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州政府将根据需要,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及时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本方案及附件电子版可到。
ybscztml@。
中自行下载,密码为。
2236027。
联系人:文成哲。
车虎林。
联系电话:
22360278010028。
报送邮箱:
ybgsqg2013@。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双随机办〔2021〕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监随机抽查工作制度,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三)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基于信用风险分级的随机抽查模式,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四)加强结果运用。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监管对象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两库一单”。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二)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大力组织学习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等文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我委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法规处和各有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实现“三无”,即“平台之外无抽查”、“清单之外无检查”、“后续处置无例外”,确保双随机抽查的公正、公平、合法、有序。“平台之外无抽查”:具有监管职能的处室(单位)要全部纳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全部建立综合平台授权用户。“清单之外无检查”:各处室(单位)要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全省统一的清单模式,将涉及的法定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后续处置无例外”:要依法及时将检查和查处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据处室(单位)职责分工,依法查处,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确保监管闭环。(责任单位:法规处和各有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充分体现“无事不扰”、“有事必查”;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对相关领域、检查对象、检查事项实施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方法,最大程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提高执法效能。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施,守住安全底线。同时抓好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查效能和震慑力。要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提升对本处室(单位)监管领域内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发现能力,有针对性实施定向抽查,消除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相关处室(单位)要突出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不仅要加大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的报道力度,还要育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其对监管部门工作的理解配合,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提高社会共治水平。各相关处室(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要重点强化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的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责任单位:法规处和各有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处室(单位)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作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有关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处室(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抓好组织实施。各处室(单位)将要“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列出清单,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抽查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处室(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本处室(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复查,以查促发现问题、以查促整改落实。重点强化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复查,坚决克服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错误等不认真履行检查职责的现象。
各有关处室(单位)于3月、6月、9月、12月底前将本处室(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报委政策法规处。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杜绝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和本单位《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根据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和调整情况,及时修订我局实施细则。
(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部门职责变化,对照省、市应急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修改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事项,明确实施层级,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相关公示工作。
(三)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健全完善与股室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工作部署和抽查事项清单,及时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报市应急管理局和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科学组织随机抽查执法。
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按计划组织实施本部门抽查执法计划,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并视情况邀请相关专家参加。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组织的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监督企业进行整改,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
(七)组织业务培训。
适时组织“双随机”监管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认识,增强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和执法检查能力。
(一)提高认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内在要求,更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我市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的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全力推动。
(二)明确责任。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履职尽责的情形,可依法依规减责或免责,否则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通过信息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加快形成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五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市场监管局的推进计划,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基本监管手段,结合重点监管为补充,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
县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锋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设信用监督股,徐勇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1.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汇总统筹县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完成县局“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指导督促业务股室及所队应用操作监管平台,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2.各业务股室负责制定本条线的工作计划,协调落实市局布置的各项年度任务,明确抽查内容、抽查要求、监管措施,组织所队开展本条线的随机抽查和结果录入。
3.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随机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1.厘清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梳理形成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
2.统筹制定全年抽查计划。结合县域实际和上级要求,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3.有效开展实施抽查检查。探索对市场监管风险信息进行归集、研判,将投诉举报多发易发或违法违规行为相对集中的企业、行业和领域,列入监管重点,实施定向抽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性。
4.优化事中事后平台建设。依托省局统一的综合监管工作平台,强化县内各执法部门协作,保障本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各项抽查检查有序开展。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消除监管执法的随意性,县局建立执法任务派发机制,明确所有监管执法的任务来源,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检查对象产生方式包括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等特定条件,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根据区域情况,我局部分重点领域不定向抽查的检查对象抽取比例高于市局要求的抽取比例。
检查人员产生方式由局内人员随机和所队内人员随机相结合。局内人员随机时,由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各市场所业务分管所长或网格长为组长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时,被检查对象所在辖区市场所派员配合,并由辖区所负责被检查对象违法行为的后续处理,后续处理事项由检查组确定。
检查方式由全项检查和单项检查相结合。全项检查以“双随机”监管事项为主,按照“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一次上门、全面体检”的原则,整合市场监管各领域职能,对监管对象实施全项检查,实现行政资源集聚、监管实效提升。
1.制定工作计划。
各业务股室按照市局年度抽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条线各项抽查检查事项,确定不定向抽查比例和定向抽查任务,形成本条线的抽查检查分计划;信用监督管理股汇总各条线年度抽查检查分计划,形成《202-年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报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实施抽查工作。
各业务股室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做好对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的业务指导,促进干部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升业务素质,确保履职到位。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区跨部门“双随机”抽查。
3.汇总工作成果。
各业务股室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特别要对共性问题形成成熟的指导原则和解决办法,并于202-年12月20日之前将本条线年度抽查工作总结报送信用监督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汇总形成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年度总结。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抽查工作。各业务股室要及时制定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化方案;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要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努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3、随机指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检查对象名单生成后,按照随机牡取的方式选派执法人员实施检查,检查方式 由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执法检查方式确定,可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专业检测 (监 测)、稽查等方式进行。
4.规范检查,依法处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近三年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有已经调查核实的10人以上群体性消费者投诉等违法失信情形的市场主体,如其属于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指向的对象范畴,应当全部列入该项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发现市场主体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5.全程公开,接受监督。按照综合监管随机抽查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各业务股室应当将组织开展的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随机确定的市场主体名单,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各业务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应当在对该市场主体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全面、准确地将其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湖 南)、“信用岳阳”网站、国家“互联 网+监 管”系统等全面进行公示。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六
2016。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发〔2016。
〕43。
〕111。
〕224。
号)和全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桂平市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下简称
“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负责牵头,统筹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破解难点的方式方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协同推进全市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商事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全市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核心内容,为顺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国发〔2016
〕30。
号、国办发〔2015。
〕58。
号、桂政发〔2016。
〕43。
号以及桂政办函〔2015。
〕111。
号文件要求,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重新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同时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1.
年6。
日)。
2.
年4。
日)。
3.
次。五是逐步建立抽查强度和被查对象信用状况挂钩机制。对各类信用评价较高的市场主体,可以减少或免于检查;对各类信用评价较低特别是列入“黑名单”、发生过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存在问题较多的行业、地区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当增加检查比例和频次。对于需要重点整治、有投诉举报或已掌握有违规违法线索的项目不受抽查次数限制,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六是抽查结果及时公示。抽查结果对外公布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抽查结果公开。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查处结果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予以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体现和保证抽查的权威性,形成有效震慑(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科学高效的信息化平台是落实好“双随机”抽查的保障,结合业务需求,通过贵港市工商局委托相关软件公司开发建设的“双随机”抽查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以“两库”为基础,通过采取随机摇号方式抽取确定检查人员名单和检查对象检查名单,并具备自动筛查配组功能同时,要实现从抽查计划制定、抽查实施、结果录入、结果公示等各环节全程留痕,做到责任可追溯并选定试点单位,试运行“双随机”抽查平台,不断改进完善,为全市推广运用“双随机”抽查平台提供可借鉴的参考和样板(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完成时限:2017
年6。
日)。
各相关部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等,依托“双随机”抽查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人员,按照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公布的项目,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7
年11。
日)。
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要牵头协调组织市级相关单位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形成监管合力,年内开展不少于
5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7。
年11。
日)。
一是加强抽查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以及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
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职责分工,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采取有力举措,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稳步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本系统工作指导,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把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市直各相关单位是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年度量化目标任务。
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与成员单位将不定期组成督查组,通过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等工作方式对全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跟进改革进展,掌握工作情况,并对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推动各部门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同时,以贵港市绩效考评指标作为推动工作的“指挥棒”,将全市“双随机、一公开”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同时,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地方敢闯敢试、大胆探索,形成经验后逐步推广。
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各部门要适应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适时组织专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全面推行
年贵港市绩效考评指标,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材料(含工作方案、“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总结、图片、统计表等)。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部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东府„2017‟66号)和《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发„2017‟13号)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组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被检查单位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协同推进。实施全局联动,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建立“双随机”名录库。
(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按照执法工作的需要,确定检查领域和范围。建立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名录,将各项执法检查领域和范围内所有调查项目的调查对象作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的抽样框,按照事先确定的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
(二)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参加各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加强动态管理。对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维护、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对象齐全、检查人员合格。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综合执法力度。
2、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方法和步骤。
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全组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一)搭建组织体系。
组成以组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上清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办公室、计生、林业等部门参与的组织协调体系。各职能科室要协力谋划、通力合作、共同施策,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一单两库”。
1、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职能科室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将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上清综合执法人员资格证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4、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三)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各职能科室的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存在多个职能科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检查对象要一次性完成检查;协调组织相关科室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负责组织检查的职能科室,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已抽查过的检查对象,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要依法进行重点抽查。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依法利用其他相关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检查对象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的遵从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各职能科室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抽查有问题的检查对象,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检查对象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依法处理,并记录在检查对象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各职能科室组织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五)做好信息反馈。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职能科室的抽取事项清单,加强统筹协调,抓好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加强各项行政审批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八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8〕76号)要求,为更好地推动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继续深化落实《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制度、能力、平台建设和督查考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全省科技事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2制,强化部门协调,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政基处,成果办及相关处室、单位)。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7.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厅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办公室)。
8.推动建设“两微一端”新平台。推动厅系统“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办公室)。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9.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和我省相关配套措施出台情况,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
10.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各处室、各单位)。
11.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全厅职责任务变化及时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做好全厅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理顺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厅办公室作为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牵头对各处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督促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抄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18年7月6日印发。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二、监管对象。
1、县级妇幼保健院;
2、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中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三、监管方式。
1、按拟定抽查比例使用手机软件随机摇号器从被抽查单位名单中抽取监管单位。
2、监督执法人员的抽取:使用手机软件随机摇号器从医疗和传染病执法人员库中一次随机抽取一组人员(两人一组)对应一家计生机构。
抽取单位及人员见名单。
四、抽查比例。
五、抽查时间及频次。
xxxx年x月x日―xx月xx日对所抽取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一次。
六、抽查重点内容。
1、机构执业资质是否合法;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或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资格;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是否依法开展;
4、是否按照登记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开展诊疗活动;
5、是否出具虚假医学证明;
6、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是否落实禁止“两非”相关制度。
7、是否存在违反“两非”行为的情况。
七、抽查结果处理。
2、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处罚信息于x个工作日内上报政府公示。
3、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八、执行责任主体。
xx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所。
九、监督考核主体。
法制科、办公室。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
为维护公、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加强对公、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制定了杜蒙县教育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为维护公、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加强对公、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规范公、民办教育行业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58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以下简称抽查工作)是指教育部门依据涉及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公、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二条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
第三条建立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抽查对象,从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
第四条将辖区内所有公、民办学校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建立随机抽查名录库。
第五条重点对公、民办学校安全教育、教育管理、食品卫生等事项进行抽查检查。
第六条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随机等原则。在保证日常巡查频次、教育市场秩序规范的基础上,对不涉及场所安全的事项,积极推行随机抽查。
第七条随机抽查应当依法进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第八条执法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照教育法律、法规等制度进行检查,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第九条抽查工作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发起股室应当于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监管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检查档案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按照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如有必要,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第十一条抽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被抽查单位名单要严格保密,执法人员不得私自对外传递信息,坚决防止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第十二条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和《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及《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政规〔〕5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20教育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及安排。
年计划完成3次抽查。第一次抽查结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计划在3月份完成,主要对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民办学校信息公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第二次抽查计划在6月份完成,主要对民办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和加强党的建设、民办学校依法聘任和使用教职工、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次抽查计划在11月份完成,主要对民办学校实施法人治理、学校发布招生广告或者简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二、抽查对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辖区内(含市教育局审批)存续的民办学校。检查对象名单由“武汉市双随机”抽查工作平台,通过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每次抽查数量不低于抽查对象的10﹪。
三、抽查内容。
按照《江汉区教育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要求,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及的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详见附件)。
(一)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托抽查工作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二)抽查公示。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抽查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三)抽查后续处理。利用局网站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指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的常态管理,必要时启动红黑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办学者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维护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任务的通知》(青政办函(2016)15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是指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对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经营行为、经营情况进行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二条工作原则和层级任务。明确“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谁公开”的原则,防止多头检查、反馈不及时、结果不公开等问题的发生。明确我所在管辖区域内不同的监管职责,以及上下级之间的指导和监督关系。
第三条建立事项清单和名录库。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道路运输市场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对“一单、两库、一细则”进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设立执法检查计划制度。我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职权和监管工作实际,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检查内容、时间、比例、频次、流程提出明确要求。
第五条规定执法检查方法和程序。应当通过“双随机”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从执法检查人员抽取、组成调查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问题处理、检查报告形成、结果反馈与公布等方面,对如何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第六条检查结果的确定、公示。我所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曰内完成检查报告,并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曰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和“信用青海”平台统一向社会公示。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第七条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执法、廉洁执法,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蒲城县人民政府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蒲政办发〔2017〕48号)精神,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与目的在农业机械监管中,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随机抽查的依据。
(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三)《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辖区内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1.是否存在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农业机械;。
2.是否存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书和牌照的农业机械;。
3.是否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4.是否存在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仍在继续使用的农业机械;。
5.是否有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
(二)辖区内作业的农业机械操作人员:
1.是否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操作农业机械;。
2.是否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的农业机械;。
3.是否有酒后驾驶等违法作业。
采取定期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所有在使用中的农业机械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路查路检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农业机械,实行定向检查。
五、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一)对所有在使用中的农业机械,按照职责范围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二)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农业机械,随时进行检查。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定期将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告。
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三个巡查队随机在全县管辖范围内,通过路查路检随机确定待查对象,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例行告知等事项,认真填写巡查记录等登记备案;定期公布抽查对象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八、工作要求。
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蒲城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2017年6月27日。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制定目录。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根据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就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对于仅限在党内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于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党员接待日、聘请监督员以及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设置访问权限的办公内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和设立文件阅览处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创新其它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规章制度、议事规则等,应长期进行公开。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经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采纳和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20xx年底前,全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镇纪委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政办负责镇党委党务公开及丰阳镇党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党建办牵头负责全镇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
(三)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网络,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努力构建基层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五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将随机抽查作为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三)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遂政办发〔〕163号)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局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试行)》(遂教发[2016]170号)的要求,特制定遂昌县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建立教育系统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创新对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监管方式,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可持续地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的要求,对教育局所承担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梳理,列明抽查时间、抽查内容、抽查涉及部门、抽查方式、抽查频次、抽查抽取比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
根据浙政办发[2016]93号文件的具体要求,依照法律法规,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我县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县级教育监管对象名录库。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机关具有执法资格人员构成,同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参加。局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可对本局所有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检查,专业人员根据所属学科领域作为特定抽查事项的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试行)》(遂教发[2016]170号)的要求,各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2次,具体抽查时间由责任科室自行安排。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抽查对象的5%,对投诉举报多、存在问题较多的检查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党纪政纪问责力度,形成有效震慑作用,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除按要求及时上报外,还要在教育局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职教科、基教科、人事科、纪检室、行政科、安全科、幼教中心等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成职教科具体负责组织此计划的有效实施和统筹协调日常事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
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积极探索创新。
在认真落实本计划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任务的同时,结合民办教育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实际,丰富随机抽查的内容,建立实施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创新随机抽查监管的自选动作。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七
(一)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科学高效的配套监管制度,逐步建立监管范围清晰、标准统一、措施完善、责任明确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有关部门要对有关监管事项逐项制定具体的监管制度,建立监管日志和监管台账,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和监督检查记录。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完善政务公开、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等制度,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健全权力监督制度,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由党政办、综治办分别负责)。
(二)加强队伍建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后,各有关部门、站所要调整力量,加强后续监管工作队伍建设。由基层监管的事项,乡级部门不设专门执法队伍。推动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加强乡级政府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加强对监管区域内市场主体情况掌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进一步加大主动抽查力度,调整执法机关的人员结构,压缩机关人员,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力量,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向一线执法人员倾斜。(由党政办、综治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分别负责)。
(三)强化责任追究。将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部门绩效管理。综合运用监察、审计、督查、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大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批代管、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监管部门不得以市场主体未经批准为由推卸法定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法定职责严格监管执法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以及当地政府长期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区域性风险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领导直至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八
为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58号)、重点机关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机关推进职能转变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济政办字9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重点机关以及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住房城乡安全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待查对象。局属有关经授权、委托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为执法责任主体,负责开展行业内安全检查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由于之前造成违法事实,已经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
(六)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各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要将随机抽查作为住房建设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由仲爱华同志任组长,局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