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字海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应该考虑到项目的时间、资源和人力情况,并合理安排。如果你正在为工作制定一个方案,以下的范文可以为你提供一些指导和参考。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一

当前,我国正处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的政治、经济的发展举世瞩目,然而,从治安环境建设看:一方面市场经济负面效应所产生的治安问题在不断增多,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治安保障的需求也十分旺盛。第一,政治安定需求。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要求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政权和执政党地位必须从多方面改革,才能与此相适应。而在上层建筑改革时期,政治上不稳定的因素大量增多,急需良好的治安环境来作保障,以用于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和执政党地位的巩固。第二,公共安全需求。市场经济活动使社会各方联系越来越紧密。任何一起刑事、治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都是对公共安全的一个重大威胁。第三,产业运营安全需求。要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一种防爆炸、防诈骗、防贪贿、防盗窃、防抢劫、防经济纠纷、防火灾事故等全新的治安机制。第四,生命财产安全需求。市场经济使社会总财富和个人财富急剧增长,保护个人财富和生命不受侵害的群体意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经历过**的人们,倍加珍惜安定稳定,常言道:宁做太平鬼,不做**人。第五,调节社会关系的需求。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各种社会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此各种关系之间发生了一轮又一轮新的矛盾。理顺这些关系,解决这些矛盾用传统的政治手段、文化手段、行政手段已不能完全奏效,呼唤着治安手段的介入,用治安手段理顺和解决其他手段替代不了的社会关系和矛盾。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要改革现有的司法体制,特别是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管理和警务运行机制,加强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现有警务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人财物的大流动给犯罪分子异地作案、快速逃逸提供了条件,犯罪活动日益动态化、暴力化和恶性化,使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时机稍纵即逝。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内部警种设立过多、分工过细,造成警种之间各自为政、互不干涉“内政”。在处理警务时,由于内部指挥系统不畅,不仅出警迟缓,而且常常产生警力交叉重叠现象,警力浪费不说,还在客观上导致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更谈不上形成合力了。传统的勤务管理模式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从我县的情况看,尚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警力不足,警力比约为1:175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360。二是警员素质较低。一方面是正规法律科班出身少,另一方面工作任务重,培训计划未落实,特别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培训没落实,警员素质的提高达不到时代发展的要求。三是警力资源配置不合理,首先是机构设置上小而全,每个机构都有专人,占用很多警力,其次是体制上,沿用旧的体制,分地方公安、企业公安和林业公安等等,各隶属不同的主管部门,县公安局对警务掌握、使用和管理职权不清。最后是科学管理上缺乏统一的、高效的管理体制,造成有限的警力资源浪费。

改革警务制度,挖掘资源、合理配置警力的几点思考。

(一)以人为本,政治建警。具有一定工作技能和高度政治责任心的民警,以及由此形成结构合理的民警队伍是决定警力的首要因素,在任何情况下,民警的素质都直接地影响着警力的变化。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既是党和人民的期望,也是新时期保持公安机关性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履行公安职责的根本保障和前提条件。政治建警,根本一条就是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民警头脑,用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指导公安实践。理论上的清醒才能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在学习理论的基础上,要不断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敏感性和鉴别力,保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使公安机关始终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并自觉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规律开展工作,真正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政治建警最重要的一条是树立终身为警的观念,时时为警观念,就是无论何时、何地任何情况是警察就是要履行警察职责,无论是当班与否,职责范围内外与否,都要挺身而出,自觉履行职责,协助处理好各种事件与案件,处处树立警察的高大形象,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赢得党和人民的信赖。

(二)严把“入口”,畅通“出口”。长期以来,“入口”把关不严是造成民警的基本素质特别是文化素质偏低的一个主要因素。当然这有着各种各样的历史原因,解决的办法是抓住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市场活跃的有力时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公开招收等措施强化“入口”的规范性和制约机制。同时,对队伍中一些不能胜任公安工作,屡屡违纪违规给公安事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害群之马”,要依照有关管理条例,清退出公安队伍,以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保证队伍的纯洁。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公安教育内容广泛,基层公安机关应从实际出发,抓住符合实战需求的教育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民警知识“充电”,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县级公安机关,没有自己专门的教育培训组织机构,只能依靠上级公安部门一年有限的几次、有限的几个名额参加培训,工作一忙,还会受到冲击。这样长期不“充电”,知识得不到更新,专业技能得不到提高,民警的素质实际上就是在下降。应当结合实际,积极为民警的再教育创造条件,较为系统地定期组织民警轮训。同时,要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培养一专多能的公安干警,以适应新形势对公安干警提出的新要求。

(四)、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抓好公安队伍领导班子建设,是充分发挥警力资源效应的关键。从严治长,首要的是发挥党委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党委班子要时时刻刻警醒自己,发挥模范标杆作用,以自己的言行举止激励民警。其次是要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在从严治警的同时,还不应忘记从优待警。“从严治警一本书,从优待警一句话”已越来越成为队伍难于管理的突出问题。政治上,要关心重视民警的进步,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要重实绩,重公认,不主观臆断;工作上,要想方设法为民警提供宽松环境,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缓解工作压力;生活上,要提倡用家庭式的关爱温暖人,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民警解决后顾之忧;在方法上,要与民警平等相处,民警最欢迎的还是领导以平常的姿态与民警交心谈心,架起理解的桥梁。

(五)资源重组,科学决策。精简专业部门,充实综合部门。尽快建立一个高效灵敏、指挥畅通、一呼百应的整体联动机制,改革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实现资源重组,这既是警力资源开发的需要,更是从制度上保证优秀警察脱颖而出,实现一警多能,综合开发警力资源之所需。要防止民警充实基层后再次出现机关化倾向,变“坐堂接诊”为“外出巡诊”,提高街头的见警度。基层实战单位推行弹性工作制、二班制和夜班制等勤务模式,在城区派出所取消了双休日集中休假制度,民警周二至周日轮流休息,解决“群众休息我休息,群众上班我上班”的机关化问题。白天,社区民警结合社区巡逻开展走访、入户调查、安全检查、整改隐患。夜间,进行入户调查走访发动群众,组织治安志愿者义务值勤,带领保安联防队员开展社区巡逻防范和盘查检查。

1、精简内设机构,规范警种职能。分工过细,职能交叉,层次不清是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突出问题。目前,县级公安机关内设的科室所队多达15个以上,几乎与省、市级一一对应。警种多,有的警种机构建制又高于其它部门,这种状况常造成指挥协调不力,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扯。

皮,也不利于将警力向一线倾斜。县级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应突出战斗实体的需求,改变分工过细、警种过多的现状。无需讲究上下对口,将职能重叠的部门合并,减少警种,彻底改变“小而全”的做法,将合并后的富余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增强实战能力。其次是要规范各警种的职能。职责清晰可使警力资源合理操作。《人民警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职责的14个方面,这是从法律上对人民警察职责的确认。必须依照警察法的规定,明确各种职责,相应地配置、开发警力资源。再次是建立相对集中的警务联动区,如在乡镇建立中心派出所等,合理配置警力,调剂警力资源。最后要建立以块为主的警务指挥机制,对所有警务资源实行以块为主,统一收编,统一使用,改革现有的隶属关系不合理的状况。

2、改革人事制度。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建立以绩效考评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机制,用一定的标准去评估民警个体的绩效,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民警提升、晋级、加薪、奖励换岗的依据,开展岗位竞争,可以促使每一个民警产生压力和动力,由此推动公安机关内部警力的合理、有序流动,形成合理的结构组合,进一步激发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警力资源处于最佳状态。

3、落实责任制。进一步理顺实战指挥、整体联动机制,专门规范分级处警制度和工作职责,明确由“110”负责统一指挥调度点线面上的各股防控力量,有权指令开展全县或区域范围的警情处置和围堵追缉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将刑事、治安案件,交通、火灾事故等各类警情定级,明确规定根据警情大小和紧急程度,分别由对应级别的领导亲赴现场指挥处置。由局领导到场处置的`警情,涉案地派出所、交巡警大队和局有关科队的领导要同时到场。其他一般警情由各警种的相关民警承担处警责任。建立以派出所为单位划分防控工作责任区,绘制派出所的防控作战图,实行挂图作战;把派出所、交巡警、刑侦、治安等警种和机关挂钩部门警力、社会防范力量统一纳入责任区,根据属地管理与业务主管相结合的原则分别承担防控责任。各个警种和每个民警在责任区内既担共同责任,又负单独责任。

(六)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是公安建设的优良传统,也是弥补公安自身警力不足,开发警力资源的另一有效途径。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总的对策是: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指引下,以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历史经验为基础,遵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贯彻执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技术的等多种手段,融打、防、教、管、建、改为一体,形成严密有序的预防犯罪体系,以达到最大限度的控防犯罪和减少犯罪,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目的。走群众路线,首先要树立良好的公安队伍形象。没有好的形象,是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和爱戴的。其次是要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准治安力量,如治保干部、联防队伍、企事业保安组织的作用,建立起群防群治的社会大治安防范格局。近年来,基层群防群治组织作用严重弱化,有的已名存实亡,这固然有经济利益的因素,但与公安机关放松了监督管理不无关系。要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使各个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认清安全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群防群治组织的管理和指导,使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值得信赖的力量,从而最大范围地延伸警力空间。

(七)保障经费,科技强警。科技不仅是第一生产力,还是公安机关第一战斗力。现代高科技的运用,可以大大解放警力,提高警务工作效率。在现代社会,开展各项工作都离不开科技的武装,开发警力资源更加离不开科技手段。从目前情况看,整个公安系统科技意识仍很淡薄,对民警科普知识的教育基本处于空白或不自觉状态。用高科技的设备、装备武装民警,增大高科技的投入外,更主要的是要强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抓好科技知识的普及教育,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科技时代要求,这也是今后开发警力资源增强警力的最大空间。

(作者池榕华系大田县公安局副政委林书设系大田县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员卢有明系大田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娄底市殡葬管理办法》以及《娄星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积极落实殡葬改革各项措施,改革土葬,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建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娄办发19号文件精神明确我区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全面推行殡葬改革。改革土葬,推行火葬。二是着力提高火化率。从起,全区每年火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至,全区火化区火化率要达到100%。三是开展专项治理。要组织对沿铁路、国(省)道、主要河流两侧和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三沿六区”)的乱葬坟墓开展专项治理,基本实现“三沿六区”无坟化,到20底以前全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四是加强对骨灰的管理。杜绝火化区内骨灰装棺二次葬的现象,有划地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活动,坚决制止违规建设、经营公墓的行为。五是深化殡葬礼仪改革。引导群众采取科学、文明、节俭的悼念仪式,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安葬形式。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区域管理,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全面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有步骤地推进火葬,把全区划分为强制火化区与推行火化区。强制火化区为乐坪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花山街道办事处、大科街道办事处、黄泥塘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社区。推行火化区为不含上述地区的本区其它全部区域。强制火化区内人员死亡全面实行火葬;推行火化区内公职人员死亡全面实行火葬,其它人员死亡提倡和逐步推行火葬。

(二)落实殡葬法规,全面执行火化政策。从12月20日零时起,全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市驻娄星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强制火化区域内的非农居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光荣院老人、外来死亡人员和非正常死亡人员;社会无名无主尸体及在城区各医疗机构死亡的人员;非强制火化区内的公民在强制火化区内死亡的人员一律实行遗体火化。

在接运遗体或出殡沿途抛撒冥币、纸钱、燃放鞭炮、打响铳,将遗体、骨灰抬棺游街,大型车队送葬游街等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四)各单位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搞好殡葬管理工作。按照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单位部门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齐抓共管,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开展好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殡葬改革工作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所属范围内的家属死亡后,其火葬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配合,督促死者家属将死者遗体火化;单位已改制或撤销的及火葬区域内的居民死亡后,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负责。

(五)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全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政府关于推行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娄星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为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以改革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俗、全面推行火化、建设公益性公墓和“三沿五区”整治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实现水土资源的集约使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升级,促进精神文明及“和谐**、生态**”建设。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我县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一)强势推进,努力提高火化率,确保**年**月**日起全县境内死亡人员100%火化(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少数民族除外)。

(二)年内完成**个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任务,其中:**镇2个,其他乡镇各1个。

保护的坟墓除外)进行整治和绿化,实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

(四)依法清理整治丧葬用品市场和乱埋乱葬行为,杜绝公墓外出现新增坟墓。

三、组织保障及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调整充实**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所有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领导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决定改革原则、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工作规程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各乡镇要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将殡葬改革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及时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及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员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实行分工负责制,县领导包干乡镇,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干村(居)民委员会,层层分解任务,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列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和主要领导督办事项,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加强督办,实行月通报、季问责。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目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处理。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深入各乡镇进行殡葬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殡葬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具体措施。

1.划定火化区。**县**个乡镇**个村(居)委会辖区全部划定为火化区,辖区内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

2.把每年4月定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条例》和市政府《通告》、《**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引导群众改变陈旧的丧葬观念,提倡现代文明丧葬理念,为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后,正常工作日下午5:00前,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节假日有人员死亡的可直接用电话报告,同时将死亡人口的火化情况一并上报。各单位若出现本单位人员(含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的,须在24小时内按规定统计上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下设乡镇站所的有关情况,统一由乡镇负责统计上报。如因迟报、漏报或不报,造成死亡人口不能执行火化的,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对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城镇低保对象死亡人口实行火化并进公墓安葬的,每具遗体补助火化费**元(含遗体的火化、运输和包扎补助费用),火化补助费领取的方式由丧属凭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到民政部门领取,火化后并进公墓安葬的,一次性发给火化补助费**元;骨灰寄存暂未安葬的先发给**元的补助,待葬入公墓后再发给**元的补助。各乡镇可视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火化补助。

5.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坚持土葬的(含火化后又装棺土葬),强行起棺火化,并不再核发丧属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

6.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凡出现土葬的,该单位已被评为文明单位的取消其称号,并在五年内不得参评文明单位,凡出现1例,对单位处予3万元的罚款,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处予5000元的罚款,并取消该单位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对阻碍殡葬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全县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在实行火葬、节俭办丧事方面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凡属直系亲属亡故,未按殡葬改革要求进行火化的一律给予问责处理。同时,按照《**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查处。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尸体的处理,一般死亡三天后不处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联合殡葬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强行火化,费用由丧属承担。对无理取闹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规处理。

9.杜绝遗体土葬和二次装棺土葬。不实行火化而擅自将遗体进行土葬的,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起尸火化。火化后又装棺土葬的,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迁移到公益性公墓安葬。

10.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及本县辖区内的民营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太平间遗体的管理工作,所有遗体必须直接送火化场,县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要通力协作,防止偷抢遗体事件的发生。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土葬提供交通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对非法土葬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拉运尸体。如发现动用交通工具搞非法土葬的,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将遗体直接送火化场,由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员给予处罚。

12.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等教育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上,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2号)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和英语系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教学是高校的中心工作的理念;按照分类指导、注重特色的原则,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目标。

通过改革方案的实施,能够使英语系在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方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教学质量得到较大提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突破,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显著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结合更加紧密,以便更好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建设内容。

(一)课程、教材建设与资源共享。

针对学院当前优质教育资源较少、共享与使用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将如何把各学科的新知识和新技术、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新成果引入课程与教材,改变高等学校一些教材内容陈旧、单一的状况,搭建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作为英语系本年度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列入“质量工程”,根据学院网络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我系发展实际规划如下。

1.校、省级精品课程建设。

(1)建设目的。

在“”期间,我系计划建设1—2省级精品课程。我们将有计划地遴选推荐10门左右课程进入校级级精品课,在此带动下形成校、省级精品课程建设体系,引导学校进行课程内容改革和建设,形成优质教学资源,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我院在此期间拟推荐1-2门省级精品课,以实现零的突破。

(2)建设内容。

省级精品课程的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建设、机制建设等6个方面;用信息化技术与手段实现精品课程的教案、大纲、习题、实验以及教学文件与参考资料、教学资料等教学资源上网开放,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提供免费享用的优质教育资源。

2.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1)建设目的。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通过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搭建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和学习支持服务平台,使学生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享受最需要的教育资源,并通过网络教育全国统一考试平台的建设,实现考试的安全、便捷和高效率。

(2)建设内容。

按学院要求各教学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校级和省级精品课逐步全程上网,真正做到资源共享,推进高校课程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省级及学校精品课在本校内实现共享,同时要求每个学生每年必选一门网络教学的课程,计入总学分,我院应在此方面作好软硬件条件的准备工作。

(二)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由于我国当前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现状与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提高高校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确保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一项重要工作。鉴于我院和我系在此项目上在全省则处于较低水平,应切实抓住这一机遇,建设一支良好的教学团队,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1.教学团队建设。

(1)建设目的。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2)建设内容。

英语系准备在今年组建一个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国家级教学团队,资助其开展教学研究、编撰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

(三)教师科研队伍建设。

按照学院科研科的工作要求,英语系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生团体,国内外访学和学术活动的参与。本年度,学院将推荐两名优秀教师到国外进行访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教学改革的领导,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系部相应成立教学工作督导小组,明确教学督导机制及其工作人员和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划分职责,充分调动教师教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保障课程改革活动顺利实施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果,特成立如下组织:

1.领导小组。

组长:谷柏玲。

副组长:陈艳玲。

成员:任波、姚敏、李建荣、

2.工作小组。

组长:陈艳玲(兼)。

副组长:贯丽丽。

成员:孙策、戈秀兰、郑颖、常丽坤、杨伟达、唐一萌。

(二)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并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听课评课、教学调研、学生座谈、学生评教、教师评教、教师评学,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反馈机制。同时每年进行一次社会调研和毕业生跟踪调查,了解用人单位、毕业生对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注重社会评价对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控作用。

(三)建立教学改革和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并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改革。对系内教师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中申报的科研课题,积极向学院申请给予经费支持,对取得研究成果,并获得市省级以上奖励的,系内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四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是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改善群众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为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体制的深层次矛盾,理清管理职能,强化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区、街道乡镇等各个层面积极性,根据市委区委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全会工作部署,现就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我区全面构建北京行政副中心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构建属地管理、条块联动、责权明确、监管到位、执法有力的城市管理体制为目标,着力破解城市管理矛盾问题,明晰管理职能,强化工作责任,实现“城市管理问题能够及时发现、管控到位、执法有力”的阶段管理目标,努力实现职能与职责相匹配、发展与投入相适应、监管与激励相协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优化、服务优质的通州城市管理新标杆。

二、基本原则。

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确立区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实行区负总责、街道乡镇主抓的城市管理责任制。驻区单位服从所在区政府(园区)的统一管理,支持配合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优化职能、相对集中原则。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调整归并、优化整合城市管理相关职能,明确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

事权下放、权责一致原则。科学界定市、区城市管理职能、权限与责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合理调整分配市、区两级财权以及各职能部门财权,使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增强城市管理实效。

公众参与、共同治理原则。严格落实城市管理各项法规规定,创新管理机制,加大公众、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参与城市管理的力度,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城市管理,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格局。

三、

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部门联动重心下移的属地管理机制。

1、设置城市综合管理监管机构。区政府依托现有的数字监控网络,建设跨领域的综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对城市管理服务执法的实时统一调度指挥。区政府设置城市综合管理监管中心,各街道乡镇,设置城市综合管理监管分中心,村(社区)建立管理网络接收终端,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构架。监管中心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另行规定。其主要职能是对发生、发现的涉及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通报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处理。属地政府是辖区城市综合监管的第一责任人,监管分中心受区监管中心和属地政府双重领导,负责统筹全区监管工作布局、监管机构设置、决策全区监管流程、标准,以及对监管分中心进行日常督查、业务考核等工作。

2、突出街道乡镇城市管理主体地位。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责权明晰”的原则,突出强化街道、乡镇的属地管理职能,实现城市管理的前置管理和重心下移。街道、乡镇依法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考核等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职能,负责统筹、整合、协调辖区内各条块管理、执法和社会自治组织及人员,组织落实社会治安、交通、环境等城市的日常综合管理,第一时间解决属地出现的各类管理问题。辖区执法队接受各乡镇、街道和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双重领导,各基层执法队的日常指挥权、调度权、管理权、考核权下移至各街道、乡镇。村(社区)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动员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协助做好村(社区)管理工作。

3、强化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区政府牵头抓总、街道乡镇属地负责、村(社区)融入、市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明确管理目标、管辖范围和工作任务,着力解决重建设轻管理、重执法轻管理、以罚代管、注重审批不落实监管职能等问题。按照“谁权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守口有责。明确各相关行业部门管理责任,落实监管职责,结合自身职责做好综合服务管理执法保障。驻区各职能单位服从属地政府的统一管理,支持配合属地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通过强化属地、行业部门管理责任,努力构建事权明晰、权责一致、无缝对接、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责任体制,实现部门联动、分工协同,有效履行城市综合管理职能。

(二)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标准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量化城市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责任,使每一个管理部门、管理行业、管理单位都有自己的管理标准和执行制度,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制度化、长效化水平。

2、健全综合监管考核机制。依托监管中心的城市管理指挥系统,建立层级考核体系,区政府对各街道乡镇和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住区有关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职能情况进行考核,构建经济激励、组织评价、行政绩效“三位一体”的综合考评问责体系,每月通报、公布考核成绩,并对在全区综合管理月度考核中连续末位三次以上的街道乡镇、住区单位、区属企业党政领导实行问责。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以此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发放依据。区组织人事部门要依据考评结果,重点考察培养选拔城市管理执法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区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立项审计工作,完善“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落实“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确定发放标准和金额,充分调动城市管理执法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知情权,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城市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搭建参与平台,让公众全过程参与城市管理。要适时公开政府计划实施的城市建设和管理事项,动员各界参与决策。大型综合执法行动,要吸收市民群众参与联合执法全程,区属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引导舆论。壮大城管志愿者队伍。社区至少有一支志愿组织,动员社区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服务。聘请城市管理监督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假日文明行动。区文明委要制定计划,利用周末和节假日组织市民参与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活动,倡树社会文明新风。

4、完善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的转变。要创造条件,引入市场机制,委托企业和社会团体负责日常城市管理服务工作。推行服务外包。借鉴小广告服务外包经验,逐步将市容环境秩序类问题交给社会服务单位,最大限度降低执法成本。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要研究落实“门前三包、户外广告、建筑(渣土)垃圾清除”等重点城市管理项目推向市场化运作。

(三)着力构建保障有力的城市管理执法保障机制。

1、建立城市网格化信息互通互联机制。以我区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块化建设为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城市各职能部门在管理服务执法方面的互通互联互认。城管、工商、市政管委、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均可通过共享许可从平台获取共享信息。进一步整合城市网格化信息平台、街面视频监控系统、执法车无线取证系统等信息技术和资源,提升统筹协调、指挥处置的水平,提高主动发现、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有效处置的能力。在区、乡镇街道建立起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服务执法体系。

2建立行刑衔接制度。区政法委会同人大研究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问题。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要会商公安、法院等部门,细化明确案件移转的证据规则、标准、途径、时限等具体事项,建立部门间高效运行的衔接机制和办法,合力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抓紧推动司法机关建立非讼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对城管执法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发挥简易程序作用,提高执行效率。

3、健全城市管理执法公安保障机制。强化城管、公安部门联动联勤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的公安保障。以成文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在处理以暴力阻碍城管执法工作时,公安机关应按妨碍公务罪对当事人进行从严处理,以增强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同时明确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城管执法机关调查取证工作,提高城管执法的时效性。

4、建立联动惩戒机制。依托区域信息平台,把行政处罚结果纳入前端行政部门管理和信用约束范畴,推进城管处罚结果与企业信用、年检、备案、登记、房产交易等管理手段挂钩,建立个人征信体系,与个人银行贷款、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购买房屋、办理居住证等手段衔接,合力惩治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

5、设立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经费。设立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专项业务经费,采取区、街道乡镇各承担50%方式集中使用,由区政府对各辖区和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实施考核奖惩。设立年度“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完善考评办法和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实行奖优罚劣。要加大对街道乡镇管理执法工作的经费投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等形式,对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等城市管理难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政府牵头组成专门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和督查推进。各职能部门要依据《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结合部门职能,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区编制部门要加快研究与新型城管体制相匹配、科学高效的城管编制方案;区法制办要牵头对部门职能交叉、管理主体多元的管理事项进行法规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标准。

2.做好宣传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宣传部门要从有利于城管事业发展的高度,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以增进共识、统一思想,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3.紧扣时间节点。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涉及的部门多、事项多、法规多,涉及到职权职责和利益调整,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要以改革大局为重,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执行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改革方案,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依据各自分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启动实施。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五

以《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将兴建、改造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把建设殡葬设施,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现阶段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处理骨灰切实可行的表达式,也是改革丧葬陋习的一项有效措施,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加快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扎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殡葬改革是一场直接触及几千年传统习俗的大变革,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重要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对保护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宣传乱葬对于秀丽山川、生态环境乃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火葬是一种有利于节约土地、净化环境、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事。各村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殡葬管理政策,通过党员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实行干部包村宣传,提高群众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的有关规定,既要加大下面典型宣传,也要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使我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提高节俭办丧事的文明新风,宣传违反殡葬管理的处罚规定,对毁林占地建坟、乱建坟墓的典型事件要予以平毁并要处罚处理,在全镇形成有利于殡改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殡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综治及民政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村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指定2名联络员,村由村主任兼任信息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殡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

基本原则和要求。

1、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利用脊地,严禁占用耕地和在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风景区、乡(镇)周边地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公益性公墓。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在选定公益性公墓时,可邀请当地有影响的村民代表参与一道择地,便于大多数人接受。

2、农村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每穴墓不得超过3平方米。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以利绿化;以碑为标志的应统一规格,宜小不宜大,尽量使用卧碑或横碑。禁止建造大型墓、家庭(宗族)墓。

3、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严禁对外经营,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处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4、每个村原则上兴建一处公益性公墓或一座骨灰堂(尽量利用旧墓地),偏远、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根据需要,经统一规划,也可设置公益性公墓。各村可侧重于骨灰堂的存放设施建设,特别是多姓的村,要尽可能集中建一处骨灰堂,也可利用祖祠空余房间作为骨灰安放,便于村民就近祭祀。

5、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经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准备阶段(2005年5月—2005年7月15日)。各村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做好各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做好申请报批材料。

2、实施阶段(2005年7月16日—2005年8月15日)。搞好整体规划,分步进行,先开路后整台面,一处公墓原则上要统一墓型,最少要一平台一墓型,专人制作。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硬化材料,统一绿化。公墓规模一般可按本村人口年死亡率6‰作规划,先期可造3年需要量的示范墓葬,示范墓待验收后即可安放骨灰。

3、管理要求:各村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成本计费原则规范收费额度,计费标准要向村民公布,接受县民政局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方案和奖励措施。

1、公墓、骨灰堂(楼)要求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经县、镇主管部门验收认定后,县补助每个村3000元,镇政府补助每个村3000元;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70%拨补;在10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50%拨补;超过上述时限,不予补助。

2、各村在8月底前完成公墓或骨灰堂(楼)建设,给予所在村工作人员奖励3000元,逾期不予奖励。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后,火化率达100%并按规定安放骨灰的,每个村奖励3000元。

苟堂政[2005]43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直属党委、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根据新密办(2005)41号文件《新密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镇殡葬改革事业进程,现就依法强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全面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在全镇行政辖区内强力推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殡葬改革责任目标,努力开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苟堂镇殡葬改革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全镇的殡葬改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殡葬改革的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等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殡葬管理的组织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宣传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二)按照统一部署,实行“零点行动”即从2005年9月1日零时起,全镇所有亡故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规定的少数民族除外)。

(三)革除丧葬陋俗,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休,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及其它迷信物品。

(四)完善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范骨灰处理方式,提倡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存放,火化后深埋不留坟头,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五)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工作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05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改革群众殡葬观念,倡树文明新风。(二)强力推行阶段(从2005年9月1日0时至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在市殡仪馆没有建成之前,按属地管理原则,亡故人员的遗体由所在村负责落实运往邻近县(市)殡仪馆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者承担。镇直各单位亡故人员的火化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落实。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周边县(市)殡仪馆的协调工作。对偷埋土葬的遗体,一律依法强制起尸火化,起尸火化工作由村组织实施,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三)完善规范阶段(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后)。亡故人员的尸体原则上在本市殡仪馆火化。要认真规范殡葬管理制度,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措施。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配合市民政局,大力做殡葬改革的完善提高工作,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迈入正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五、保证措施。

(一)宣传舆论开路,党员干部带头。镇政府要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通告》350份,组织宣传车入村巡回宣传;各村委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固定标语(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把通告张贴到每个村民组,把宣传资料发送到户;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开设专题栏目、强化宣传教育;镇直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殡葬改革横幅。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做推行火葬的带头人,做殡葬改革的开拓者,引导、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层层签订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火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支书、主任负责制,镇政府与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奖惩兑现的激励机制,确保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殡葬管理,整顿相关市场。各村要严格按照《新密市死亡人口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对本辖区死亡人口进行登记上报,准确掌握死亡人口数量,防止土葬现象发生;镇文教办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在医院亡故人员的登记管理,把紧关口,严禁遗体运走土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法规的规定,规范本辖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非法制造、经营封建迷信用品的商户要坚决取缔,对经营、制造者依法严惩。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举报制度。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促分包联系村和分管联系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各村也要明确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对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依法督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9251006),全天接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五)完善配套设施,确保骨灰存放。各村要科学规划完善殡葬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保证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实行火葬后骨灰处理的需要。(六)改革丧葬习俗,倡导文明新风。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改革丧葬习俗中的作用,把丧葬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守则,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项内容,使村民主动参与丧葬习俗改革。各村委会要建立“红白理事会”,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禁止在丧葬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把它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纪检、宣传、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土地、城建、劳保等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信息联络,强化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要构建“反应快捷,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殡葬改革网络体系,确保火化目标圆满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年度火化率达标的村予以通报表彰,村主要干部和分管干部予以奖励,对年度火化率不达标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资格,并给予单位黄牌警告,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亡故土葬后起尸火化的原单位干部职工,要追究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同时,不再发给亡故人员亲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对于我市殡仪馆没有建成前,亡故人员交通费补助除市补助外,我镇再补助100元,实行半年对村结算一次。对各村每发现1例,对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主任、主抓村干部及组长扣发1个月工资,完成任务者奖。

(四)常抓不懈,依法行政。殡葬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警示教育。要加强对殡葬管理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殡葬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抚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县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各村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用地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并加强管理,为本辖区村民提供丧葬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与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

2、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火化政策,死亡人员实行强制火化。

3、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规划建城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内葬坟。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后,骨灰应当葬入县公墓山或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堂。各村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乱埋乱葬。

三、工作步骤。

按照《抚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十五”发展计划》要求,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镇的殡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8年7月19日-9月6日)。

2、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各村(居)委会都要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采取城镇与乡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专题的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和所有村(居)委会要办好墙报,张贴标语和县政府《通告》、各村所在地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宣传中做到不留死角。

4、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专题学习和座谈,重点学习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目的意义等。

第二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08年8月6日-9月6日):

1、组建殡葬执法队伍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清理全镇丧葬用品市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6日零时开始):

(一)全面火化,分步到位。以提高火化率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火化目标如期实现。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实行“零点行动”,对规定区域内死亡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关闭火化辖区内棺木市场。

(二)以整治“三沿六区”乱建坟墓为突破口,认真清理“三沿六区”乱建坟墓。通过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赤水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员委员、镇纪委书记、派出所所和分管民政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民政、宣传、土管、林业、城管、公安、工商、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规划制定,协调指挥全镇的殡改工作,对殡葬执法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殡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殡改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通报殡改情况;做好领导小组的参谋,负责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

(1)民政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殡葬改革有关规划和措施,履行好殡葬管理职能,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管理,负责解释政策、法规。

(2)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查处。

(3)宣传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主动组织各新闻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正反典型,不断提高人们推行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公安部门:负责全镇范围内因各种案件死亡的尸体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毁坏财物、侮辱、殴打殡葬执法人员的人和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工商部门:依法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发给营业执照,对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坚决取缔,依法处理。

(6)土管部门:加强对丧葬用地的管理,对滥占土地、乱埋乱葬和非法出售墓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制止和取缔。

(7)林业部门:对占用林地毁林建墓及利用木材在火化区内搞土葬的,按照《森林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8)城管部门:对占用公共场地搭设灵栅停放遗体、摆设花圈和挽幛、吹奏丧事鼓乐的,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9)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对医院同意或默许单位和个人(含丧主)将尸体外运造成棺殓土葬的,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10)团委、妇联职责:在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青年、妇女理解、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11)各村(居)委会:加强对本辖区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殡葬改革落实工作,严格管理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殡葬行为,及时主动上门做好丧户工作,明确各村小组的工作职责,并实行零报告制(向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2、组建赤水镇殡葬管理执法队。从民政、公安、城管、工商、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身体健康、能说肯干的人员到镇殡葬管理执法队集中办公,具体实施全镇殡葬管理的行政执法。各村要有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由各村民连长担任。

五、处罚办法。

1、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或者将骨灰殓棺土葬的,由殡葬管理执法队会同有关单位责令死者亲属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遗体火化,所需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要采取强制措施时,村(居)委会和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协助落实各项强制性措施。

2、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中的亡故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遗属可离受国家抚恤等待遇的,必须凭火证明,向有关单位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不得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得发放安葬费、抚恤金。

3、火化区内的城镇居民(含菜农)、村民死亡后拒不实行火化的,乡(镇)可以停发其遗属所享受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

4、在火化区域内生产、销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关闭,非法进行交易的没收物品,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土地给丧家葬坟,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对非法出售土地葬坟的单位和个人,由土管部门会同镇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每穴处以相应的罚款。

6、在机关单位院内及街道旁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栅的,由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处相应的罚款。

7、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应当火化而未火化的死亡人员遗属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除责成有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丧葬费等各种补助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保障措施。

1、强化殡葬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注意把殡葬政策、移风易俗的思想观念与实践“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确保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都有责任劝阻、制止和检举。要通过全方位宣传,真正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之自觉参与。

2、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镇两个文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3、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居)委会要把殡葬管理纳入村(居)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居)委会必须对死亡人员实行零报告制(每日下午5:30时前向镇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未实行零报告的单位,将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镇成立殡葬服务站,村(居)委会成立殡葬管理理事会,村民小组要有一名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形成上下贯通的殡葬管理工作网络,从而整体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六

为了深入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殡葬管理条例》、《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核心,切实把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开创殡葬改革新局面,狠抓落实,使殡葬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构。社区成立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由辖区单位、居民小组长、楼栋长、民宗统战干事、各包片干部担任殡改信息员,积极开展殡葬改革活动。

三、积极开展经常性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活动,要做到宣传资料入户,社区制作一块宣传栏(窗),并配合管委会民政办组织搞好5月13—15日,5月16—25日的宣传日活动。

四、攻克难点,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做到“一个确保”。一是要解决居民区搭棚治丧问题;二是要解决城市规划区内乱葬坟和建造豪华墓、永固性墓问题。确保汉族同志的遗体火化率100%。

五、积极配合管委会民政办及时协调解决殡葬工作出现的问题和情况。

六、搞好死亡统计工作,信息员要每季度按时上报殡葬信息表,做到不漏报、重报。

七、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七

一、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三变”改革模式。

2017年郭家庄则行政村成立了由村党支部领导、在村委会支持下独立运行的郭家庄则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构建“村党支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群众(贫困户)”的运营模式,按照“一公告、三公示、一确认、三审核、一登记”流程进行三变改革(一公告:对土地三变领导小组及基准日公告;三公示:对人口核查、清产核资、集体入股进行公示;一确认:股东代表大会对人口核查、清产核资、集体入股的最终结果予以确认;三审核:三变改革方案、清产核资结果、成员大会决议报便民服务中心政府审核;一颁证:由县农业局颁发合作社登记证书),根据《王家墩便民服务中心郭家庄则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全体股民选举股东代表60名,选举产生9人小组理事会、9人小组监事会。《郭家庄则行政村三变改革方案》、郭家庄则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章程》通过股东代表大会。设置合作社名称为:府谷县王家墩便民服务中心郭家庄则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最终确定“集体资产变股权、县产业扶贫整合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模式。

二、合理划分股权,确保股民合法权益。

郭家庄则村三变改革设“人口股”、“资金股”和“集体股”三种股。

—1—权,共计1285股;分别占比60%、16%、24%(其中人口股占比60%(771人),人口股每人1股,共计771股;资金股占比16%(县产业扶贫整合资金40万),每人占0.27股;共计205.6股,集体股占比24%,共计308.4股(其中包含贫困户每人1股共计贫困户优先股13股,在贫困户退出之日起归集体所有),县产业扶贫整合资金及村集体土地和人口作为股权分配基础,折股量化到每名成员,依人定股、人均0.27股、在册贫困户每人在0.27股的基础上增加1股,以户颁证。

三、商定分红,实现收益最大共享。

郭家庄则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本着“壮大集体、发展公益、实惠群众”原则,将年度利润依次提取12%公积金(集体股),用于发展生产、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提取12%公益金,用于全村集体公益性设施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扶贫救助等;其余76%经与全体股东商定分配形式后,一次性分红按成员家庭占股比例分红到户。

四、选对路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郭家庄则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依托当地资源优势,选择产业前景良好、投资回报率高、市场风险可控的规模化大红袍花椒种植、中草药种植、羊子养殖两个项目为切入点,与王家便民服务中心的大红袍花、羊肉合作社建立购销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当前各类资金、集体资源及成员股金,开垦武家峁村大善沟慌坡土地200亩,种植大红袍花椒8000余株,现已开垦大红袍花椒种植地80余亩,种植花椒2400余株,预计该项目在三至五年后,除去管护、肥料等支出,每株花椒收益达到200元左右。在马连坪村园则峁建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种养殖基地,该项目计划占地600亩,建成以养殖、草场、采摘园为一体的种养殖基地,项目现已平整—2—养殖场建设用地20余亩,建成500平方米羊舍一座,养羊62只。今后用三至五年时间,增加牛、羊、驴的养殖规模,达到1000头(只)。着力建立以集中种植、家庭农场、生产加工为一体的新型农业化发展服务体系。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把种植户对技术的不足进行弥补,随时督促其对技术上进行学习并且把其种植产品当以前种植的传统农作物一样进行关注。把风险通过技术上的支持和种植户的关注当中降为零。

五、项目评估与建议。

对各项数据分析表明,无论是生态效益还是社会效益,发展大红袍花椒、养羊养殖的经济效益都十分可观。不但解决了本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增加了贫困户和村民经济收入。同时,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走出一条新路。产、供、销一条龙产业链优势,严把质量关,提升品牌效益,着力建立以集中种植、家庭农场、生产加工为一体的新型农业化发展服务体系。

郭家庄则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2018年5月24日。

—3—。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八

为进一步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现就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思维、对标眼光、一流标准、张家界特色,围绕“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进一步完善标准、平台、组织体系,建立系统联动、协同共享机制,再造办事流程,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推动政府公信力和落实力持续増强、政务效率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高,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内容。“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单独的“一件事情”,也可以是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一揽子事”,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从企业群众眼前的“一件事”“一次办”向任何“一件事”“一次办”转变。

1.一次告知。把“一件事”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通过线上线下、电视电台、报纸等各种方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要对补正材料的内容、期限、方式等一次性告知。

2.一次表单。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表格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方便企业和群众到现场或通过网上平台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

3.一次联办。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一次认证、一点登录,到实体政务大厅提交一次材料、一张表格,前台对材料和表格一次性初审、一次性受理,后台一次性分办,职能部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集成服务。

4.一次办好。对申请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次要条件或次要手续有欠缺的,在当事人承诺补正后,采取容缺方式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齐全需要集成服务的,开展集成联办,并将办理结果一次性反馈给打印证书的部门(窗口),由该部门(窗口)制作相关证照、批准文书,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一次性送达申请人。

(三)主要目标。围绕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建立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通的新型政务管理服务体系。到20-年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到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建立工作机制。

1.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明确落实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并将责任人联系表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20-年6月14日前完成)。

2.挂图作战和调度通报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在一楼开设专栏,对市直相关牵头单位、各区县对“一件事一次办”推行情况进行全流程记录,每攻破一件“事”,及时填报公布,形成竞相落实的“赛马”态势。

市直相关牵头单位、各区县每半个月将事项推进表-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每月对各单位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20-年11月29日前完成)。

3.督查考核机制。“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已列入20-年度市委改革工作重要内容,也是市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之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会同市委改革办、市纪委监委效能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运用督查激励、通报问责等手段,对市直各单位、各区县改革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市直单位、各区县负责人进行重点督办,督办后仍未见成效的,提请市政府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20-年11月29日前完成)。

(二)优化目录流程。

4.编制目录清单。全面对照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推进方案,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方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年6月4日前完成)。

首批公布的100件事,各相关单位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对照已公布的“四办”事项清单,调整编制100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明确时间表、责任链,逐项突破,并将目录清单(条目式即可)和预计完成时间表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城管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广体局等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20-年6月14日前完成)。

5.再造流程。认真梳理“一件事一次办”办理环节,依法对多个部门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归并、压缩,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办理流程;按照“四级四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全力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全面推行集成服务,实现一次表单、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城管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广体局等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20-年11月29日前完成)。

对“一件事一次办”第1至50项实施分步推进,第一步形成示例范本,第二步推广示例范本,第三步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体验区,丰富应用场景,组织人员走进政务大厅,打开政府网站,开展体验式办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城管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广体局等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第一步20-年5月-8月;第二步20-年7月-10月;第三步20-年11月29日前完成)。

加快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第51至第100项。(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20-年8月30日前完成)。

6.放权赋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按照省政府要求推广部分省直管县赋权目录,指导向各类产业园区、乡镇和街道赋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审批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构建标准规范体系。

7.梳理制定各类技术标准。尽快完成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库的规范编制,制定法人信息、许可信息、执法信息、证照批文等数据接口规范,建立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等技术标准;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操作办法,制定平台运行管理、应用服务接入等操作规范,逐项编制“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分类探索推行“5+x”工作日模式。(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应用。完善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审查工作细则、政务公开、服务行为、监督评议、线上线下支付等标准规范的应用;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容缺、预约和延时等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完善平台体系。

9.推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迭代升级。20-年9月底前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网上可办率市直要达到90%、区县不低于8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20-年8月30日前完成)。

加快构建网上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统一物流系统、统一支付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运维管理体系,20-年底前实现跨系统、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通过迭代升级,打造五级全联通、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用户全参与、资源全共享、跨区全支持、过程全监控、考评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研究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国家试点工作;将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使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纳入统一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发挥“两微一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建成“张家界政务通”app,促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把市政府门户网站办成政策解读的窗口、政民互动的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的总入口。(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研究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功能。按照“1+n”模式建设市级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优化区县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和免费帮代办服务等制度,20-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平台的集成融合,实行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20-年11月29日前完成)。

12.打造12345热线政务服务客服号。建设并用好市12345监督管理平台,推动12345热线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将12345服务热线作为客服电话,统一受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咨询、投诉和反馈,做到即时咨询、即时答复。(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热线办;完成时限:20-年11月29日前完成)。

13.完善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健全共享数据权责机制,明确界定数据管理和使用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实现使用共享政务数据全程留痕和可追溯,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20-年实现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数据共享,20-年实现市域内数据共享;加快与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探索推行“三即”承诺制。

14.从解决企业群众最关注、与营商环境最密切的“三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办理时效入手,探索推行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试点,以此为突破,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形成全覆盖的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以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的依据。(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15.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査人员名录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年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提升政务效能。

16.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拓展效能监督深度广度,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等使用效能的监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一)加强统筹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作为行政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各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强化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政务管理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电子政务技术部门承担技术支撑,做好数据资源整合加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事项梳理、流程改造。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标先进,锐意探索创新,形成张家界政务服务的特色亮点。

(三)开展体验式办理。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开展体验式办理,办一次手续、走一遍流程,找到“堵点”和“痛点”,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解说,告知群众操作方法,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五)强化考核监督。“一件事一次办”效果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好坏和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要以“一次”办好“一件事”为主要内容,建立考核指标,纳入相关考核和真抓实干激励奖励范围,强化督查督办;综合运用营商环境监测、电子监察、现场和在线评价等多种方式,对“一件事一次办”开展企业群众满意度调査,让企业群众评判改革成效。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九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xxxx年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到xxxx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全市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通的新型政务管理服务体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高。

“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从企业群众眼前的“一件事”“一次办”向任何“一件事”“一次办”转变。

(一)编制“一张清单”,再造审批流程。

1编制目录清单。从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角度出发,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对照x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围绕公民、企业发展周期,编制xx市“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2.再造审批流程。以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一次办好”要求,推进相关办理事项和环节归并整合,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办理流程。按照“三级四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实行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3、推行并联审批。完善并联审批制度,由牵头部门组织配合部门在流程限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涉及事项办理,办理结果通过综合受理窗口统一送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4、积极放权赋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将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县市区、乡镇和街道、各产业园区。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审批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二)设立“一个窗口”,实现集成服务。

1、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发挥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以及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2、强化实体大厅功能。开展“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及免费帮代办服务,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3、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以市党政门户网站为依托,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将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使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纳入统一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建成“xx群众(政务服务)”app,促进“指尖办”。把市党政门户网站、xx群众app建成政策解读的窗口、政民互动的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的总入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4、打造“xxxxx”政府服务热线品牌。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推动政府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都可通过“xxxxx”政府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或网上咨询,逐步实现办理进度查询、跟踪。(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三)建设“一个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1、建设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与国、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并向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打造五级全联通、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用户全参与、资源全共享、跨区全支持、过程全监控、考评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xx%。(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2、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健全共享数据权责机制,明确界定数据管理和使用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实现使用共享政务数据全程留痕和可追溯,xxxx年实现市政府工作部门数据共享,xxxx年实现市域内数据共享;加快与国、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3、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推动各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努力打通信息孤岛,联通线上线下办事平台。严控各类业务审批平台建设,原则上应统一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平台业务性、专业性要求高的部门要求确保平台对接到位。建立党政机关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同类型的信息化项目或未按要求改造对接的,一律不审批新项目。(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四)制定“一套标准”,规范审批运行。

1、制定完善工作规范。逐项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操作办法,制定平台运行管理、应用服务接入等操作规范,分类探索推行“x+x”工作日模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2、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应用。完善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审查工作细则、政务公开、服务行为、监督评议、线上线下支付等标准规范的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五)探索“三即承诺”,强化监管机制。

1、探索推行“三即”承诺制。推进商事登记、不动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探索推行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试点,提高“三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办理时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2、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拓展效能监督深度广度,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电子政务统一云平台等使用效能的监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3、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尽快启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与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xxxx年x月xx日前)。

(一)全面实施阶段。xxxx年x月,启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各级各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牵头领域的“一件事一次办”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成熟情况分批发布并在线上线下同步推行,纳入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xx群众app实施。

(二)督查评估阶段。xxxx年x月底前,梳理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市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xxxx年xx月底前,对实施情况开展阶段性总结,从工作方案、推进步骤、文件制定、信息共享、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解决问题、深入推进。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全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改革,研究解决改革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确保与省级平台无缝对接。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市、县(区)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负责“xxxxx”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工作,实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

(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总体要求,牵头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改革工作。负责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办理指南及审批流程图。负责做好本部门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工作。负责按照新的办理流程和资料对内部审批职能、审批材料进行归并、精简。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和镇(乡、街道)、村(社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按照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完成相关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我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xx条措施之一,是今年“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市政府成立以市长邓群策为组长,副市长杨洪峰为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戴新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建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工作半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的实施动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协同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牵头做好本系统的改革推进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对照改革目标,制定时间表、作战图,统筹协调,逐项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兑现,让群众评判改革成效,享受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三)加强督查评价,促进落地落实。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列入政府重点督导内容及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督查检查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找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问责,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巩固改革成果。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十

20xx年元月以来,双浮镇综合文化站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导下,在各村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一年来,文化站不断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文体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非富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营造了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

一、双浮镇综合文化站及各村双基情况。

在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双浮镇村组建规范了文化阵地建设,综合文化站内设:棋牌室、排练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书画室、留守儿童阅览室、政策宣讲室、多功能厅、视听室、老年学校、党员教育中心、工会宣教室等,各村也都成立了文化骨干队伍。通过这些功能室的活动的开展,不仅为群众带来了丰富的精神食粮,活跃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也厚积了文化土壤,对精神文明建设也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双浮镇2021年工作开展文化市场管理情况。

2021年以来,双浮镇坚持繁荣与整治相结合,一手抓繁荣,一手抓整治,使文化市场管理走上轨道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健康有序地发展。不断加强民间艺术团体的管理,对农村婚丧嫁娶请的唢呐班子严格审查,防止色情演出,对校园周边的10家书店、2网吧、2ktv娱乐场所加大监管力度,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娱乐,发现一例,教育一例,对网吧进行了登记、造册,纳入正常管理,使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双浮镇综合文化站利用重大节日,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共开展各类活38场,服务人次达36800多人次。各图书分馆服务人次22600多人次,按照上级要求我镇组织镇村两级文化管理员,文化站站长亲自带队;对10个村进行文化惠民工程社情民意满意度入户调查,共入户调查289户,满意度为87%。

三、2021年双浮镇开展大中型文化活动情况。

双浮镇综合文化站,2021年1月以来,共开展大中型文化活动12场次。如:1月9日中部协作区“庆元旦迎新年”书画展览及交流,2月1日双浮镇综合文化站组织写春联、送春联及双浮镇文化志愿者开展“过大年送春联”等活动,2月26日双浮镇“庆元宵”节系列活动,3月8日“庆祝三八”文艺汇演,双浮镇庆“六一”文艺汇演,8月12日文化巡演,9月8日在双浮镇中心经典诵读演讲比赛,10月1日双浮镇组织书画、陶瓷展及书画培训文艺汇演走进养老院等20场次。送戏下乡18场次,送电影下乡144场(每村每月/一场),政策、法规、新民法典等各类宣传活动26场次。

四、双浮镇综合文化站存在的问题。

一是镇村文化专职人员少,多数是兼职的;二是村里领导不重视,文化活动开展的少;三是加强文化队伍建设,鼓励镇村两级文化队伍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挖掘特色活动:四是加强村级农家书屋规范化建设、定期对村级图书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继续开展阅读活动,提升文化生活质量。五是严格落实文化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制度:六是积板参与上级组织的的各项文体活动;七是加强文化站的自身建设,创造性开展文化活动;八是县里拨付镇村的文化经费不到位,没有很好地使用。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十一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考试科目。

笔试和面试科目均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执行。

笔试科目见下表。

注: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暂定在面试环节进行。

面试科目为: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八科。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三)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主要采用纸笔考试和计算机考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省教育厅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和条件确定。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实施。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官。

(四)考试成绩。

教育部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省教育厅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所在市州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面试成绩不予复核。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十二

铜仁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9月13日)。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委厅字〔2017〕17号)和《中共铜仁市委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铜党发办〔2017〕50号)精神,按照省委关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工作部署,我市上下联动、蹄疾步稳,以“三变”为路径,以“三社融合”、民心党建以及春晖行动为抓手,以“三权”为基础,以“三金”为指向,以现代农业园区为平台,使民心党建、“三社融合”促“三变”以及春晖行动三者达到功能上的融合,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市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进程。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实现高位推进。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委厅字〔2017〕17号)精神,印发出台了《铜仁市全面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实施方案》(铜党发办〔2017〕50号),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民心党建+‘三社融合’促‘三变’+春晖行动”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各试点区(县)相应成立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民心党建+‘三社融合’促三变+春晖行动”改革工作。同时,通过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牵头部门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省“三变”改革精神,研究部署“民心党建+‘三社融合’促‘三变’+春晖行动”改革工作。二是建立推进机制,确保有序推进。印发了《铜仁市全面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实施方案》(铜党发办〔2017〕50号),除思南和德江两个省级试点县以外,其余八个区(县)作为市级试点,把农村“三变”改革与民心党建、“三社融合”改革、春晖行动、产业发展在功能上有机结合,丰富了“三变”改革内涵。各区(县)“三变”实施方案均已通过市““民心党建+‘三社融合’促‘三变’+春晖行动”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三是建立督查机制,确保落细落实。按照“三变”实施方案,结合《铜仁市全面深化改革督查工作制度(试行)》,积极开展考评、督查,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2017年4月,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办证以及“三变”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四是建立宣传机制,强化改革氛围。认真开展了改革经验成效的总结工作,对“三变”改革亮点进行宣传推介,展示我市“三变”改革成果,并结合“一报一网一台”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开设“三变”改革宣传专栏,增强社会影响率,扩大群众知晓度,营造“三变”改革氛围。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以盘活农村资源为基础,推动资源变资产。一是扎实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截止目前,全市171个乡(镇、街道)已全部部署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权属调查162个乡镇,占总数的94.74%;完成权属调查的村有2688个,占总村数的95.9%;完成权属调查户数为80.06万户,占总农户数的93.37%;共完成实测面积578.45万亩,占国土二调面积的83.88%。二是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步伐。出台了《铜仁市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成立了铜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铜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农村产权交易流程》、《铜仁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铜仁市农村小型水工程产权交易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目前,各区县和100多个乡镇已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初步形成了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体系,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抵押融资12亿多元。同时,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截止目前,共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1556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面积1667.9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价款5.7亿元。(二)以集聚资金为重点,引导资金变股金。出台了《铜仁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铜仁市精准扶贫“精扶贷”工程实施意见》、《中国铜仁武陵山扶贫投资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一是用好专项扶贫资金。通过“三社一中心”模式,在贫困户资源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将资金集中投入企业进行产业发展,把专项扶贫资金转变为股金,实现利益分红。中央和省财政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7.73亿元,各区县已批复项目2591个,资金3.31亿元,已全部启动实施。二是用活“精扶贷”小额信用贷款资金。积极创新资金筹措渠道,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营造金融支持大扶贫开发格局。目前,推动小额扶贫信贷创新发展,在率先与国开行合作的基础上,又与信用联社联合开发了“精扶贷”金融产品,破解了贫困户产业发展融资难的机制障碍。全市注入“精扶贷”工程风险补偿基金6032.84万元,覆盖农户2.73万户,受益贫困人口9.5万人。三是创新扶贫融资模式。总额500亿元的中国铜仁武陵山扶贫投资发展基金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分别与浦发银行、交通银行、贵州银行、重庆银行、邮储银行设立了子基金共计343亿元,已到位资金127.5亿元。比如,印江县创新开发性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模式,建立以印江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为一级融资管理平台,印江县惠民担保有限公司为二级融资担保平台,县茶业局、畜牧局、食用菌产业办为二级融资管理平台,各乡镇和村按产业成立的贷款信用协会为三级公示平台(即“一会”)的“四台一会”模式,实现对开发性贷款的管理、担保和公示。

(三)以完善机制为保障,推进农民变股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在全市选取16个试点乡镇、17个试点村,围绕“一年见雏形、两年见成效、三年成体系”思路,积极探新路、摸经验、扩成果,为农村改革提供借鉴。截至目前,积极探索了玉屏温氏“企业+村集体经济+贫困农户”生猪代养户模式,打造出思南县青杠坝村整村综合改革、渔溪沟村资金变股金发展模式,德江县荒山绿化建园区助推精准扶贫模式和万山区九丰山地高效农业综合体“1+n”模式、中华山村“622”贫困农户入股分红模式等一系列改革样板。二是明确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抓“三变”改革试点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招,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破解“城乡差距大、农村三资闲置多、资产利用率低、农村空心化率高,农村机制不活,农民致富不快”等突出问题。三是明确试点内容。市县改革试点方案均明确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试点具体工作内容,确保改革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四是明确试点工作步骤。按照“抓好资源资产股份量化、开展出资财产公示、确定入股合作对象、建立股份合作关系、签订履行合同合约、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六个步骤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通过“三变”,全市种养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加。截止8月底,全市流转土地184.91万亩,参与流转土地的农户47.55万户,共实现土地流转收入6.05亿元,实现打工收入18.91万元;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5家、总数达到73家,同比增长34.25%;新增市级家庭农场290家、总数达到640家,同比增长82.86%;增新农民合作社1695个,总数达到6270个,同比增长27.03%;新增猪牛羊代养户700余户,总数达到1400余户,增长55.6%。从养殖业来看,玉屏温氏的231模式得到复制和推广,全年共发展猪牛羊代养户1400余户,同比增长55.6%,呈现井喷式增长态势。231模式即:农户投资20万元,每批饲养300头猪(年饲养2批,出栏600头),年收入10万元。231模式实现了代养户的市场零风险,成为了股份制的有效平台。从种植业看,全市茶叶基地面积已突破180万亩,拥有“梵净山茶”、“石阡苔茶”两大驰名商标,“梵净山茶”在全国100强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排名第41位、品牌价值达13.57亿元。茶叶年产量达8.21万吨,年产值达81.14亿元,有各类茶叶加工企业526家,专业合作社381家,带动33万人从事茶产业,茶农户均增收1.42万元、人均增收3550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试点乡镇存在着对农村“三变”改革方向不明、步骤不解、举措不清等现象。没有认真研读三变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对政策的把握不准确,不清楚“变”什么,怎么“变”;个别地方对“三变”改革认识不够,改革氛围不浓,工作推进较慢。

一是加快推进基础性工作。按照“定时间表、定工作量、定路线图、定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做好“三变”改革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农村产权确权登记、村集体“三资”清理核查和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及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改革工作台帐,切实把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改革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尤其是试点乡镇(村)党政领导、村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重点人员的培训,形成“三变”改革一线核心力量,引导农民知晓“三变”、参与“三变”、受益“三变”。不断推出可借鉴、可推广的成熟典型,及时总结宣传各行各业的成功案例,提供更多改革样板,推动“三变”改革由“盆景”向“风景”转变。

三是拓展“三变”改革深度。在深入推进“三变”改革试点的同时,强化调研,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力争2017年全市“三变”改革全面推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协调配合机制、工作落实机制、业务培训机制和考核机制,构建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考核科学、督查有方的体制机制,确保“三变”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办发〔2019〕22号)、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及《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执行最严谨的标准。

1.强化标准实施。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推广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价。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镇卫健办、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2.净化产地环境。实施耕地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完成全镇耕地质量类别划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到2020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体系建设和专项执法力度,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镇农办、镇环保办、镇执法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推广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安全合理使用技术。加强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有关规定,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到2020年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镇农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粮食企业收购资格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出入库(厂)和库存粮食检验制度,探索建立质量追溯制度、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严禁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加强烘干、存储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镇经贸办、镇财政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综合运用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等手段,实施精准监管。到2020年底,全镇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haccp体系;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率100%。到2021年底,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饮料等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体系检查。探索开展食品生产安全第三方检查。(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食品销售监管。鼓励大中型销售企业开设临保专区、专柜销售临期食品。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规范畜禽屠宰企业废弃物管理、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电子追溯、标签说明等产地准出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到2020年底,全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率达到100%;食品小摊贩备案率达到100%。(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经贸办、镇农办、镇国土所、镇规划建设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餐饮服务质量监管。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连锁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制度,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送餐用具、餐具制品质量安全。到2020年底,小餐饮备案率达到100%。(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中心校、镇卫健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8.严惩重处违法犯罪。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监察机关。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厉处罚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做好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等食安委成员单位,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建立全县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落实主体责任。(镇经贸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10.厘清监管事权。依法依规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职责,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采取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地方和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指导。(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督查考核。完善评议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评估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突出结果导向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严肃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或者阻碍干涉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从重追究法律责任。(镇纪委、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深化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确保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镇组织办、镇财政所、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镇食安委主任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并及时召开食安办会议。加强各社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主任由社区书记担任,明确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网格员,配备装备设备,确保有人干事、有人负责。(镇党政办、镇食安办、市场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基层综合执法。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各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确保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保障执法人员待遇,实施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国家抚恤政策。(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镇组织办、派出所、镇劳保所、镇财政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调查摸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聚餐登记、日常巡查、宣传引导等方面作用。建立健全“四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实施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信息员、协管员人均月补贴200元。(镇财政所、镇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7.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到2021年,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应调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自查评价制度,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到2021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办、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完善推广政府部门食用农产品、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平台,逐步实现部门间、部门与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对接。到2021年,实现示范范围内重点品种、重点企业信息化追溯全覆盖。到2021年,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00%实现信息可追溯,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90%以上实现产品信息可追溯。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以及大型食品企业产品,100%实现信息可追溯。(镇农办、镇经贸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力度,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功能。推进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镇财政所、镇经贸办、镇农办、市场所、镇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0.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进许可认证制度改革,针对低风险食品依法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简化许可申请材料,进一步压缩许可审查时间,实现许可、审评、审批全程电子化,信息全部可查询。对规模化经营主体和小散农户实行差异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制定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推进家庭农场认定和示范创建。到2020年底,完成省、市确定的规范农民合作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目标。(镇农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调整优化农产品布局,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对重点区域品牌、自主品牌、企业品牌、特色食品品牌的跟踪培育,培育和扶持一批“中华老字号”、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鼓励企业获得认证认可、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推进食品企业技术改造,完善食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食品物流设施升级改造,加大冷链物流项目支持力度,推进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发展,鼓励生鲜食品经营者实施存储、批发、加工、运送一体化冷链物流模式。支持重点食品行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广“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产销模式,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持续开展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乱”向“名特优”转变,到2021年,90%以上小作坊提升规范达标。(镇经贸办、镇财政所、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将食品安全纳入重点研发计划,加快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化基础科学和前沿科学研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发现和防范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镇组织办、镇经贸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24.密切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市场监管、农办、派出所、卫健办等部门间沟通协作,防范监管失责缺位。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派出所、镇卫健办、镇执法所、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完善风险分析研判机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风险信息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明确不同风险的责任主体、处置措施和整改时限。构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镇卫健办、镇中心校、派出所、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社会检验力量,完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室建后管养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风险监测覆盖全镇;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到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卫健办、镇农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强化信息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研究,加强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监管创新。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建设,打造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推进线上线下监管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镇学校(幼儿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明厨亮灶”率达到100%。(镇经贸办、派出所、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执法所、镇中心校、镇食安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强化抽检监测问题导向。统筹国家和省、市、县四级抽检事权,力争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增加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按要求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监测。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到2020年底,农产品和食品抽检每年不少于6批次/千人,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3批次/千人,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依法定期公开抽检信息,强化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中确认不合格的,做到100%溯源查处。(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镇卫健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提升应急处理能力水平。健全跨部门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推进专家体系建设,强化培训演练。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应急方案。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镇卫健办、镇应急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强化风险交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舆情回应引导机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强化正面宣传报道,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协会、媒体等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及时开展风险解读,科学解疑释惑。鼓励企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直接回应消费者咨询。建立谣言抓取、识别、分析、处置智能化平台,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镇外宣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学校教育活动中强化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教育要求,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大讲堂”等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稳定在80%以上。(镇外宣办、镇中心校、镇卫健办、镇司法所、镇科协、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强化社会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结果和监督途径,积极搭建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工作平台。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典论监督。(镇外宣办、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完善规范投诉举报。整合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热线,建成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投诉举报平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举报投诉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到100%。宣传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行为。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严肃查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组织保障。

34.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或党政联席会议议题,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主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本部门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各社区每半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镇党委政府每年于6月底前、12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业绩突出、贡献突出、发现或排除重大风险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镇党政办、镇食安办、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与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企业要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镇财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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