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

时间:2024-05-10 作者:飞雪

北京是中国的文化名城,有着众多的博物馆、艺术馆和文化活动。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也是一个世界知名的大都市。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充分了解北京,拓宽我们的视野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北京旅行攻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座城市。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一

学校被誉为“舞蹈家摇篮”,与风景秀丽的紫竹院公园相伴,迎来送走无数为舞蹈追梦圆梦的学子。目前,学校在编教职工近600人,全日制在校生约2500人,继续教育学院在校生总数为5000余人、舞蹈考级院每年在海内外培训舞蹈考级师资5万余人,有近50万学生参加舞蹈等级考试。

学校设立中国古典舞系、中华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国际标准舞系、音乐剧系、创意学院(下设编导系、现代舞系、艺术设计系)、人文学院(下设舞蹈学系、艺术传播系、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舞蹈考级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等教学机构,涵盖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台设计、艺术管理等学科专业,努力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舞蹈大学。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二

为全国小学、中学培养具有人文素质、艺术修养、创新能力、国际视野,能够满足学校美育需求,以及创造性地开展校园艺术活动的高素质综合型舞蹈教育人才。

初试:

(1)歌曲演唱(一首歌曲,无需任何伴奏)。

(2)模唱旋律(钢琴弹奏约4小节,然后模唱出旋律)。

(3)舞蹈表演(自备音乐,风格不限。表演限时2分钟之内)。

终试:

(1)命题即兴辩论(每10人一组,设正、反方。首先依次发言进行辩论;然后自由辩论;最后每人依次用最精炼的语言总结陈词。)。

(2)歌曲演唱(内容、形式同初试)。

(3)模唱旋律(形式同初试)。

(4)舞蹈表演(内容、形式同初试)。

(5)口试及才艺展示。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三

(一)本科计划(面向全国统招)。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拟招生325人(最终计划数以教育部网站公布的计划数为准)。我校所有艺术类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为文理兼招。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于20首次招生,设置分省计划,只在投放计划的各省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我校招考方向拟招名额如下:

(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考生报考须知。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须于年1月20日前按照《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学生招生指南》及《北京舞蹈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指南》的相关要求,扫描报名资料并以附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

外国留学生报考查询网址:

/zsjy/wglxs/。

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报考查询网址:/zsjy/gatdqjhqxs/。

申请材料合格的本科教育申请者,均须按我校当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的考试日程参加专业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将被学校作为本科生录取: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且台湾学测考试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并可提供旧版6级或新版5级以上汉语水平证书(hsk)的外国留学生。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报名联系邮箱:bdahwxs@。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四

本专业是基于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宏观战略背景,旨在培养以舞蹈艺术为特色,面向表演艺术领域的政府管理部门、社会公共艺术组织和商业性艺术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剧院团经营管理、演出策划制作及表演艺术传播推广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艺术管理人才。

本专业要求热爱表演艺术,对艺术管理研究与社会实践有兴趣,并学习艺术管理所需的艺术鉴赏、创意策划、经营管理、演出制作及传播推广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同时还需具备剧院团经营管理、演出策划组织和剧目制作实施、表演艺术对外交流传播推广的工作方法和技能。

本专业为普通类专业,不设艺术类专业课程考试,考生按我校投放的分省计划及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只招收文科考生。毕业将授予管理学学位。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五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侧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四校区)

5.基本情况: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多年稳定在99%以上,是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402.3亩,在校生近8000人,校内建有17000平方米的实训基地,2000平方米生产性实训基地,校外建立了300多家顶岗实习基地。

学校设有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立信会计学院、信息物流系、旅游系、广告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学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素养教育部)9个教学单位,开设了金融与证券(商业银行)、金融与证券(证券)、投资与理财、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珠宝鉴定与营销)、会计、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导游(国际导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共16个专业(含方向),其中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导游(国际导游)专业是国家级示范专业;会计、金融与证券是北京市示范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是北京市级教改试点专业。

第三条 招生机构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相关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

第五条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身体健康。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英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中新合作专业22000元/学年,中美合作专业22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认同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20分,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一半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该专业进行保留或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入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第八条 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承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成绩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通知书寄发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 报到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并与知名企业合作设立全聚德奖学金、王府井百货奖学金、西单商场奖学金、菜百奖学金、用友新道奖学金、海龙集团奖学金、翰亚奖学金等企业奖学金。

第十三条 证书颁发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六

旨在培养适应多元化社会进程发展需要,以及新时期国家文化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具有独立创造性思维的现代舞表演尖子人才。本专业人才具有国际艺术视野和艺术创意能力,具有较强的现代舞表演能力,并兼具现代舞专业教学与编创能力,凸显创新型和实用型的人才特质。能面向全国各类专业、业余文艺表演团体,大中专院校、科研、企事业单位从事现代舞表演以及编导、教学工作,并能发展自我独立创业的条件和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有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经验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有舞蹈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有一定院团舞蹈表演经验阅历者优先考虑)。

舞蹈表演(现代舞)、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采取平台招生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如下:

初试:

1、基本功测试。

(1)模仿教师教授的组合,现场学习完成。

(2)时长1分钟左右,个人进行专业基本功能力的展示要求:考生的模仿表现,技术技巧能力。

注:基本功测试需舞蹈练功服,不允许化妆。

2、自编小品表演:3分钟以内的舞蹈小品。

要求:编演基本能力,舞蹈作品完成能力。注:作品自编、舞种不限,自备音乐进行舞蹈表演能力的展示。

复试:

1、编导舞蹈结构能力测试:时长5分钟左右,舞蹈结构的叙述和展现。

要求:先以考生阐述和考委现场提问的互动方式,考察考生舞蹈结构能力;其后考生再以舞蹈即兴的方式,对自己所阐述舞蹈结构中的某段落、或主题形象舞段进行演示。

终试:

1、创意综合编舞及表现能力测试:时长3分钟左右,自备道具、自建标题,音乐由考方提供。

要求:通过对道具和音乐的运用构建主题意向,形成创意编舞综合能力的展示。

2、口试。

艺术设计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包含了舞台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和舞台设计绘景4个招考方向,旨在培养具有系统的舞台美术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舞台美术设计能力的高级人才。可独立从事舞蹈、舞剧、影视、广场演出及戏剧演出范畴下的各类舞台美术设计工作。教学注重创意能力、基础绘画及实践能力的培养,并针对各类演出形式的要求与舞台美术设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课堂教学内容和社会艺术实践活动,力求培养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综合性设计人才。

具有美术基础的高中毕业生、职高毕业生、中专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招生与培养模式:以绘画造型能力为基础、不分招考方向统一进行大类招生(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入学后,经一年专业平台通识课的学习积累,学生根据自身学习情况进行自主选择(注:每个招考方向拟招8人左右),最后经由创意学院、艺术设计系及专业教研室认定后确定学生的专业学习方向,对学生进行分流培养。

初试:

注:我校将在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中筛选参加校考的生源。

加试(校考):

(1)石膏像、水粉静物写生(各3小时)注:自带画具(学院统一提供4开画纸);色彩考试除油画外,丙烯和水粉等均可。

(2)面试(每人8-10分钟)。注:为了能较为全面和综合地考查、了解考生的情况,考生可携带或展示平时作品及相关资料。

人文学院。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七

本专业旨在培养热爱艺术,具备良好的文化理论素养和创造性思维、扎实的研究与写作能力,并且能够紧密联系舞蹈实践、关注舞蹈研究国际前沿的舞蹈史论高级研究人才。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将掌握系统的舞蹈史论知识与学问,接受全面的舞蹈专业技能训练,了解相关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从而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主要从事舞蹈的历史与理论研究、舞台艺术批评、舞台文学创作、舞蹈艺术的创意策划与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并具有坚实的学习基础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八

旨在培养适应多元化社会进程发展需要,以及新时期国家文化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舞蹈编导尖子人才。本专业人才具有国际艺术视野和艺术创意能力,具有较强的编创能力和生存能力,并具有合作意识,凸显创新型和实用型的人才特质。可面向全国各类专业、业余文艺表演团体,大中专院校、科研、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创作工作,并能发展自我独立创业的条件和能力。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九

一、学校概况。

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为特色,以经济学科为基础,以管理学科为主干,经、管、理、工、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公办普通高等院校。1980年建校,先后隶属于国家物资总局、物资部、国内贸易部,1910月划归北京市管理。北京物资学院位于北京通州国际新城核心区域,文化底蕴深厚,环境优美宜人,校园占地近600亩,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齐全。学校设有11个院系,有26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尤其在物流、期货和采购等专业方向上具有突出的发展优势。学校现有教职工近700人,其中专任教师39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4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80%。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目前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近8000人。几十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流通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尤其在物流、证券期货等行业中,毕业生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学校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在流通现代化研究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学校现已建成6个科技创新平台、8个科研基地,组建36个科研创新团队。学校建有流通经济研究所、农业与食品物流研究所、区域经济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物流统计研究所、电子商务研究所、期货研究所等研究机构。近三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8项,省部级课题90余项;出版专著、译著、教材286部,发表学术论文2785篇,其中三大检索论文210篇;获国家授权专利218项。另外,北京物资学院还与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32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

二、我校研究生教育概况。

我校自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立足于京津和华北地区,面向流通经济领域培养高级研究人才。经过近30年的发展,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我校学科建设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并在流通经济领域当中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我校一直着力加强研究生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批成绩卓著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在流通经济学和物流管理领域的科研具有较强的实力和办学特色。此外,为了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研究生部近年来特别聘请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经贸委经济研究中心、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和研究机构的高级专家和学者担任兼职导师。

三、招生专业。

目前我校拥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点击链接)共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下设2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我校还拥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2个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类别。学校拥有2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产业经济学。具体招生专业如下图所示:

四、招生录取条件。

(一)招生对象。

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与本科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拿到本科毕业证书后才能以本科毕业生资格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招生条件。

1.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自筹经费硕士生;。

d.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者报考研究生需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e.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免试生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考物流工程硕士条件。

报考物流工程硕士研究生条件与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条件相同.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2)同等学力的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及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三)报考流程。

考生报考前,应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查阅“2016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作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31。请选择北京物资学院作为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37。具体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外埠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当地设立的报名点现场确认。

3.我校只接收统考考生(含推荐免试生),不接收单考考生。

4.报名费: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5.报名时间及方式按国家统一规定,报名地点由各省市招办指定。

我校所有硕士点接收推免生,欢迎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报考。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部网页“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办法”。

五、初试和复试。

1.初试与复试日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2.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一志愿考生初试合格者按我校网上复试安排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可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课、英语口语和听力、面试及体格检查表等。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于入学时补交)。

3.调剂生复试遵照复试方案执行,调剂考生需服从学校学科专业需求,培养方式由学校确定。

六、报考的相关规定。

1.报考费用: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由本人自理(含复试费)。

2.学习期限: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二年半;工商管理(mba)学制二年。学习期满,按国家规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3.录取:统考考生录取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录取标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七、学费标准。

1.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文件,我校自20秋季入学研究生已开始全面收费,2016年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在校期间学费共计16000元,其中第一、第二学年每年6400元,第三学年3200元。

2.工程硕士学费标准。

工程硕士学费标准与学术型硕士相同。

3.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费共计5万元,每生每年缴费25000元。

八、硕士研究生奖学和助学体系。

1.奖学制度。

(1)国家奖学金:每年约15个名额,每生2万元。

(2)新生奖学金:覆盖范围为100%,依据初试、复试成绩和报考志愿,分为两等: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

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3)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比例为70%,设为三等:

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10000元。

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6000元。

三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4000元。

(4)其他奖励:学校还设有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社会实践工作优秀个人等奖励,奖励金额在500-元。

2.助学制度。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分10个月发放,每月发放700元。

(2)“三助”制度:学校实行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制度,可获生活补助300—800元/月。

(3)科研补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经核准给予报销,并按论文级别发放科研补助。

九、几点说明。

1.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由学校指定。

2.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149。

官方网址:/。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十

本专业为国内外培养、输送综合型高级表演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音乐剧的演艺理论和表演技能。在对中外经典音乐剧的学研中,培养学生集演唱、舞蹈、表演等融为一身的戏剧表达能力。

热爱音乐剧表演艺术,有一定基础的艺术爱好者、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等均可报考。

初试:

(1)歌曲演唱一首(中、外作品均可,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

(2)台词表演(诗歌、散文、童话、戏剧片断均可,限3分钟内)。

复试:

(1)歌曲演唱一首(中外作品均可,不得重复初试作品,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

(2)视唱练耳。

a.练耳部分:模唱旋律,模唱音程、和弦,并说出性质。

b.视唱部分:视唱一个升、降号内,含常见节拍和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简谱视唱亦可)。

(3)戏剧表演(即兴命题)。

终试:

(2)舞蹈表演(各民族舞、现代舞、爵士舞等均可。自备音乐,表演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3)口试(文艺修养测评)。

注:每10人一组进行。

创意学院。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十一

1、按本简章公布的日期进行各专业的招生初试、复试及终试。如遇特殊情况,以学校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各专业考试教室、考试结果的公布时间、办理复试及终试手续的时间均在《考生须知》中公布。

2、各专业考试项目进行顺序及方式于初试前一天公布在招生办公室公告栏内。考生考号于初试当天早上公布。考生报名后,根据《考生须知》中的要求,按各专业考试规定的初试时间,携带准考证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号,进入考场。

3、终试考完后的.一周内,“招生就业”——“本科招生信息”将开通专业考试成绩和名次查询系统。查询系统将根据专业考试顺序陆续向社会公布。

“招生就业”——“本科招生信息”进入《文考通知书》打印系统,合格考生自行打印通知书,并认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将作为专业录取顺序的依据)。专业考试淘汰者,查询时不再显示其信息。请考生认真阅读网站上的提示说明操作,以便高考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专业考试时间。

(三)专业介绍及考试内容。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十二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电影(电视)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从事电影艺术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根据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所列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研究方向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我院只接受本院的“推荐免试生”,不接受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申请。

(九)各研究方向对报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北京电影学院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中的“招生对象”为准。

(十)报考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了符合上述报考条件,还必须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历。

(十一)考生在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之间只能选择一种报考,不得同时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请务必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推免生选择“推荐免试”方式)。

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若要更改,必须重新报名、交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院“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选报的导师姓名。若导师是联合招生,请填写所有导师的姓名。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报名时只能选择推荐免试的考试方式报考,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北京市研招办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5.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6.选择报考我院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网报公告”的有关内容。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7.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由考生本人签名,在右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来本院现场照相时提交。

8.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遇到问题,请拨打上述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我院无力解决相关问题,请勿来电询问。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必须由本人到我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8:30―11:30;12:30―16:30。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并提交经本人签字且粘贴好照片的“报名信息校对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凡未按照规定提供上述证件和证书原件的,一律不予办理确认手续。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应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向国内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我院将于2012年12月5日之后在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5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具体的考场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在我院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请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院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六)初试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通知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2012年3月中旬注意教育部发布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我院研究生部网页查询信息。

(七)复试。

1.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分别确定学术型硕士学位考生和专业学位型硕士学位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十三

本专业为专业舞蹈团体、院校,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较高文化素质的、从事芭蕾表演、教学及编创工作的高级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从事芭蕾舞专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及相关理论知识,不断提升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艺术创新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文艺团体表演者、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初试:

(1)芭蕾基本功训练。

(2)舞蹈能力测试(包括性格舞、现代舞)。

(3)古典芭蕾舞变奏1(自备音乐)。

终试:

(1)芭蕾基本功训练。

(2)古典芭蕾舞变奏2(自备音乐,古典变奏不得与初试相同,或可选跳现代剧目)。

(3)口试。

注:考试过程中需穿着紧身练功衣,女生需准备脚尖鞋。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十四

1、北京舞蹈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并按各省招办要求准时填报高考志愿,以免延误。

3、关于文化课加分的政策,我校承认各省级招办对于考生的加分、鼓励分、政策分等,上限不超过20分。解释权归我校所有。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十五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17年6月由考生自取或寄发本人。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十六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计划招生。

学费(元)。

文学系。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创意策划)。

15。

8000。

戏剧影视文学(剧作)。

20。

导演系。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导演)。

15。

10000。

表演学院。

130301。

表演。

75。

10000。

摄影系。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18。

10000。

声音学院。

130308。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

16。

10000。

录音艺术(音乐录音)。

10。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10。

美术学院。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50。

10000。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广告导演)。

10。

130504。

产品设计。

10。

管理学院。

130303。

电影学(制片与市场)。

50。

8000。

10。

文化产业管理。

20。

6000。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具体分省计划为:北京4名,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以上省市各2名)。

130404。

摄影。

30。

10000。

130310。

动画。

80。

10000。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动漫策划)。

20。

8000。

影视技术系。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电影技术)。

20。

10000。

视听传媒学院。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15。

10000。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5。

10000。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十七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素养全面、专业技能扎实、具有创新精神、理论研究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能够从事舞蹈史论研究、表演研究、教学研究、创编研究以及舞蹈与其他学科交叉性研究的全面发展的高层次舞蹈人才。

二、招生名额:60名(暂定)。

三、报考条件。

(一)我院只招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资格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标准。

1.符合(一)项的各项要求。

2.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舞蹈专业实践经历和基础,具有舞蹈学基础理论知识与素养,能够在舞蹈基础方面有针对性的研究,具备从事舞蹈理论及创新的能力。

3.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具备很好的舞蹈专业研究基础,具有舞蹈表演及舞蹈编创方面的实践经历和才能,能够在舞蹈表演、教学和创作上从事应用性理论研究,具备能够从事实践创新的专业能力。

(三)其它报考要求。

1.报考编导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个人简历1份。

内容包括:教育背景(中专、大学学习经历)、表演经历、创作作品、获奖情况(本人或与他人合作〈需注明第几编导〉参加省部级以上获奖情况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一并携带接受核查〉)。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学术论文一篇,通过初试后,复试须另加试两门相关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笔试)。

(四)考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更改,须重新报名、交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舞蹈学院”,代码为“10051;“报考点”应选择“北京舞蹈学院”,代码为“1151”;“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

北京舞蹈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考生不得选择其他考点,否则报考无效。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之间只能选择一种报考,不得同时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只填报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学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校验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审核。

(6)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选报的导师姓名。

(7)现役军人报考我院,应事先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到我院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成功后报名方有效。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升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规定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网上学历(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考试。

(一)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试科目有全国统考科目和专业考试科目,统考为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考试。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初试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通知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十八

1、学费标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舞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0000元;文化产业管理每人每学年学费4200元。

2、住宿费:每人每年750元(校内校外住宿费用一致)。学生入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我校统一调整安排校内或校外住宿,请服从学校安排。

3、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为试读期。试读期满且德、智、体三方面均合格者,取得学籍;试读不合格取消学习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4、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100081。

招办传真:(010)68451413。

招办联系电话:(010)68935788。

招生监察电话:(010)68935792。

网址:

北京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汇总19篇)篇十九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素养全面、专业技能扎实、具有创新精神、理论研究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能够从事舞蹈史论研究、舞蹈表演研究、教学研究、创编研究以及舞蹈与其他学科交叉性研究的全面发展的高层次舞蹈人才。

二、招生名额:59名(暂定)。

三、报考条件(一)我院只招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对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项的各项要求。

2、报考学术型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舞蹈专业实践经历和基础,具有舞蹈学基础理论知识与素养,能够在舞蹈基础方面有针对性的研究,具备从事舞蹈理论及创新的能力。

3、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具备很好的舞蹈专业研究基础,具有舞蹈表演及舞蹈编创方面的实践经历和才能,能够在舞蹈表演、教学和创作上从事应用性理论研究,具备能够从事实践创新的专业能力。

(三)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在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之间只能选择一种报考,不得同时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2、报考编导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材料:个人简历1份。

内容包括:教育背景(中专、大学学习经历)、表演经历、创作作品、获奖情况(本人或与人合作〈需注明第几编导〉参加省部级以上获奖情况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一并携带接受核查)。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学术论文一篇,通过初试后,复试须另加试两门相关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笔试)。

(四)考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前应登录“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信息查询系统”主页(),阅读《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

四、报名流程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请务必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舞蹈学院”,代码为“10051;“报考点”应选择“北京舞蹈学院”,代码为“1151”;“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

在规定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若要更改,必须重新报名、交费。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之间只能选择一种报考,不得同时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只填报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选报的导师姓名。

(5)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现场确认成功后报名方有效。

五、考生资格审查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试科目有全国统考科目和专业考试科目,统考为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政治理论和外语考试。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初试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通知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2013年3月中旬注意教育部发布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我院网页查询信息。

(五)复试。

1.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院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院研招办于复试前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录取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院专业方向培养规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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