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

时间:2023-11-04 作者:曼珠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短板,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的几篇精选的月工作总结案例,方便大家参考和学习。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一

(一)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在立案监督中,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4件16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撤案29件49人。在侦查监督中,坚持做到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对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发生的取证违法、程序违法和执行违法等行为发《检察建议》898件1555人,书面提出纠正违法450件;纠正漏捕漏诉362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全面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和量刑建议改革,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工作制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4件,对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件。

(二)依法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把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的提请呈报、同步监督和审查裁定的相关程序,今年,共办理减刑案件9件,纠正撤销不当假释案件2件。认真做好收押、出监(所)检察、安全防范、教育改造活动以及事故处理的检察监督。通过完善检察信箱、约见检察官等制度畅通申诉渠道,依法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共办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11件。

(三)依法开展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今年,共立案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抗诉案件409件,提请抗诉81件,提出抗诉22件。工作中,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民行一体化”办案模式,努力构建全市一体的监督体系。积极拓展民行检察监督新途径,开展了公益诉讼、督促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探索性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支持起诉案件2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件。继续推广再审检察建议的运用,共发再审检察建议35件,普通检察建议7件。深入推进执行监督工作,共办理执行监督案63件,发检察建议47件。20xx年,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我市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开展法律监督的同时,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经常性沟通协调和配合,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成效,执法效果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五、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切实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具有自身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专项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执法办案一线人员、关键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执法档案、错案责任追究和“一案三卡”等工作制度。按照上级院部署,积极开展了“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429件,根据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案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加大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警车使用的检务督察力度。注重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旁听、观摩了原集宁区检察院检察长付某某等人滥用职权、贪、贿赂、诈骗案和“9·21”特大司法腐败案的庭审。严肃查办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给予党纪、检纪处分5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

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坚持把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来抓,努力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不竭的前进动力。

(一)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先后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执法为民宗旨。通过丰富活动内容和载体,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市院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二)狠抓领导班子建设。20xx年,市院党组针对市院领导班子成员严重缺额的状况,通过积极协调,在上级院和市委的关心支持下,逐步选好配强了市院的领导班子。同时,市院加大协管力度,积极与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协调,先后对7个基层院检察长进行了调整和交流。另外,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班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党组议事规则,班子的整体合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班子的集体智慧得到了有效发挥。从20xx年开始,市院领导班子连续三年被市委评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

(三)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举办各类专题培训、业务技能竞赛、庭审观摩和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等活动,干警的专业能力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通过制定有效的激励措施,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提高教育,干警的学历层次有了明显改观。更加重视人才培养,通过合理安排干警参加多岗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从而使其成为复合型人才。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和内部人才交流工作,逐步缓解了业务骨干断档问题。不断优化检察队伍结构,更加注重对检察后备干部的培养,积极协调解决干警职级待遇,年轻干部的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四)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不断完善和落实市院领导联系基层院等制度,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协调,想方设法破解影响基层检察工作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对基层院考核的指标、内容和方法,使考核考评工作的目标导向、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促进基层院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今年,7个基层院共获得了自治区级以上荣誉16项,其中,乌拉特前旗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全区政法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临河区检察院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五)不断加强基础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在市委和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均已按照实施标准全部实现。基层院第一轮“两房”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目前正在积极筹备第二轮“两房”建设工作。两级院车辆、计算机以及其他办公设备和检察装备均得到很大程度更新。逐步建立了适应检察工作发展需要的现代化装备体系,检察科技含量不断提高,通过运用科技手段,成功辅助立案141件,抓逃30余人。

以上就是本年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们要在不断开创检查工作的新局面,坚定不移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更好的履行好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职责,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为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二

我叫xxx,男,现年岁,汉族,2011年7月毕业于,专科文化程度,于月培训结束即到作至今。

自参加刑事技术工作以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时刻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把群众的事牢记在心;始终保持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人民警察本色,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务真求实;在工作中一丝不苟、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克难攻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坚持多出现场出好现场,练就自身强硬的勘查破案本领,在多起案件的侦破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深受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后,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不断向队内的老同志虚心求教外,利用一切机会看书学习出现场,力求使自己快速地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刑事技术人员。我积极的参加单位组织的这种提升能力的活动以及专业培训,在活动和培训中不知不觉间开阔了眼界,获得了知识,提高了觉悟,增强了能力,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参与多起案件的现场勘查和配合工作,把学到的“死知识”利用到痕迹物证的提取上,变成了“活知识”。

参加工作六年多以来,我共勘查各类现场700多起,提取痕迹物证500余件,制作三录300余份,圆满的完成了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且通过技术破案数起。

不过。这些只代表过去,我们的刑事技术的路还很长,随着科技不断进步,我们还要学习新的、先进的技术知识,为更好的打击揭露犯罪、打击犯罪作出更大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各种各样的执法活动中发挥其更大更有力的作用,为郏县的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三

半来年,xx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控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高检院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三个配套文件”为抓手,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监督制约职能,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全面履行控告检察工作职责,强化控告检察队伍建设,促进xx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半年来控告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主要特点是:

1.举报信件少;。

2.来访群众以法律咨询为主。

二、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访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并注重抓好“三个结合”:即排查问题与稳控工作相结合,排查矛盾与化解矛盾相结合,排查情况与风险预警相结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

(二)涉检信访工作的基本形势。上半年来,xx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来访人员的解释说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xx县人民检察院着眼于防患,从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着手,以从源头上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为目标,把排查、评估、预警工作作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二是以办理案件为根本,注重化解涉检信访矛盾隐患,健全办案质量监督机制;三是全面疏导,建立涉检信访问题排查的长效机制,坚持不间断排查的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到反复排查、动态排查,办案部门层层排查,层层负责;四是切实履行控申职能,全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五是健全涉检信访突发事件处理体系和涉检信访信息收集机制、信息互通交流机制,严格执行信访接待工作细则要求,落实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采取多种措施,搭建便民服务平台。

为有效推动群众信访工作的开展,xx县人民院控申部门从多方面入手,整合力量,全方位、多角度搭建便民服务平台。针对近年来群众来检察院咨询法律等逐步增多情况,院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便民接访制度,积极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

一是认真落实检察长、党组成员接待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检察长、党组成员接待日,并将检察长接访日程工作安排表上挂在接待室墙上最显眼处,让来访者一目了然,为群众来访搭建便民服务平台。

二是印制《党组成员便民联系卡》。为了使检察工作在阳光下工作,使检察工作亲近于民,特将我院的地址、邮编、举报电话以及所有党组成员的姓名、职务、电话印制成便民联系卡,通过接待室、案管办、办案干警、领导下访、领导到联系乡、领导到灾后重建工作现场等形式进行宣传、发放。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上半年来的控告检察工作小结,xx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走出去的时间少、联系基层不够;。

二是发动群众举报的能力不足;。

三是控告、举报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手段有待丰富。

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化解矛盾为重点,切实履行好控告检察工作职责,针对问题找措施,推动xx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工作上台阶。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四

2010年,为了确保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和规范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矫正人员再次违法犯罪。现将今年以来的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今年以来,我院将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检察监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精心部署安排,积极有序推进,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在人员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将日常工作与监外执行工作做了专门安排,确保监外执行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监外执行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人。监外执行罪犯又重新犯罪2人,无管制、假释人员。

三、深入各乡镇派出所开展监外执行监督工作。

根据《新和县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的预防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对新和县范围内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切实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院向县综治委请示后,我院先后于今年在8月及12月利用6天时间,深入到各乡镇派出所,主要采取听汇报、查看档案材料、核对有关材料及数据、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面对面询问谈话等方式,对全县范围内六乡两镇的监外执行情况进行了逐个检察。按照“三清”原则,在检察过程中做到了监外执行罪犯的底数清、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情况清、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的原因清。

三、各派出所对被监外执行人员执行刑法的情况。

想教育工作。塔什艾日克乡派出所建立了跟综管理系统,这是一种较为有效的监控管理措施。

在第一次检察中,有个别派出所不重视此项工作,对有些监外执行人员未建立档案,有些虽然建立了档案,但不规范、谈话教育内容不齐全,对本辖区内的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撑握不清,出现脱管的情况。个别派出所未对被监外执行罪犯和重点人员监督考察档案分别管理,存在对有些被监外执行罪犯未能有效监控的情况。针对存在的以上问题,我院向有关派出所提出了纠正意见,并协助有关派出所补充完善了有关档案材料。根据第二次检察的情况,以上问题基本得到了纠正。但个别派出所还是存在监外执行人员与重点监控对象混合建档管理的情况。

在检察中,发现漏管1人,脱管11人,提出检察建议后,纠正8人。有1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后,公安机关未及时收监执行,经我院提出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及时进行了收监执行。

四、普遍存在的问题。

区面积大、经费紧张等各方面因素,个别派出所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不能做到经常化。

2、部门合力未充分形成。虽然政法部门联合制定了《监外罪犯监督管理及交付执行办法》,该办法对法院、检察、公安各个机关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工作中,衔接还不够紧密,致使监外罪犯执行工作脱节。法院、公安机关之间没有建立统一的监外执行罪犯信息库,各部门监外执行罪犯的人数往往不一致、不准确,造成了监管工作的困难。

五、今后的工作思路。

监外执行检察是监所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有效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是一项关系社会稳定,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的工作思路是:

1、健全制度,逐步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监外执行工作虽在刑事法律中作了明确规定,但长期以来没有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监外执行工作。

2、加强配合,确保监外罪犯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监外罪犯执行工作系统性较强,法院判决裁定,公安机关执行,检察机关监督,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取得政法委的支持和各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合力。

3、强化监督职能,防止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流于形式。为确保监外执行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每半年对全县监外执行工作进行一次普查。平常对反映强烈的进行重点督查,确保监外执行不流于形式。

新和县人民检察院。

2010年12月28日。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五

**年**月,我透过公务员招考进入**市人民检察院,根据院党组的安排被分配到反**局工作,在院党组和局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指导和帮忙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将这三年来的工作、学习等状况总结如下:

一、服从大局,始终持续坚定的政治立场。

三年来,我认真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大”报告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在近期变幻多端的复杂政治环境中,始终持续清醒的头脑,持续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敏锐度,在重大的政治、社会事件中始终与党中央、院党组持续高度一致,、服从大局。

二、努力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在院党组和局领导的悉心培养下,在全局同事的支持和帮忙下,我从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渐渐成长为一名检察干警。在工作中,围绕办案这个中心,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办案潜力,先后协助查办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结合办案,针对在办案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我还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推荐二十余份,敦促发案单位及时整改,防止职务犯罪再次发生,取得了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我还用心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2013年15月我被授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4年7月被授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员荣誉称号,20xx年15月被授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xx年15月被授予银川市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

三、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各项素质。

我在反**局工作虽然已有三年,一向处在职务犯罪侦查一线,积累了必须的办案经验和协调潜力,但是离履行好人民检察官的职责还有必须的距离,务必透过不断的学习来提升自己的各项素质。我在坚持自学和参加院里组织的群众学习的同时,还用心参加高检院和区检院组织的新《刑事诉讼法》专项学习、“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学习与考核,参加了高检院的初任检察官培训、参加了反贪总局组织的侦查技术与侦查信息化培训班、心理测试培训班等。从而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不断找到了差距,结合办案和工作实践,又不断得到提高。使得自己在政治上更加成熟,业务上更加过硬,组织和协调潜力等工作潜力明显增强。

四、廉洁自律,以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自身行为准则廉洁自律常抓不懈,我除了认真学习《廉政守则》外,坚决执行中纪委、高检院和区检院颁布的各项办案廉政纪律规定,自觉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从不迟到早退缺勤,在办案中严格依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时刻注意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在工作中虚心理解党组织和领导同事们的监督与批评,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因此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年以来,虽然透过自身的努力,我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领导、组织上对我的要求还有必须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务必在不断地提高完善自己的各项素质的同时加强学习,克服不足,要在讲究侦查策略,提高侦查水平上下功夫,提高自身发现案件线索、深挖案中案、窝案、串案潜力,在用心完成办案工作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头脑,不能因为工作繁忙紧张就忽略甚至放弃了理论的学习工作。一手抓业务学习,一手抓理论学习,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总书记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我院的反**检察工作和国家的反*事业尽自己一份力量。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六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一巡回检察组组长杨春雷一行,向江苏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反馈本次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情况,与江苏检察机关研究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

杨春雷指出,无锡市检察院在xxx检察监督履职方面存在工作部署不到位、监督理念不新、对检察室管理不到位、巡回检察的精准度还不够四个方面问题。他要求,省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三个自觉”做好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强化派驻检察,优化巡回检察,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沟通协调,提升整体监督质效。

杨春雷指出,无锡xxx存在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不规范等三个方面12类问题,并存在违法违规和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他建议,省司法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执法理念,不断规范监管执法工作,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改造效果。

杨春雷要求,本次反馈后三个月内,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要将整改情况报最高检。最高检第一巡回检察组将适时开展“回头看”。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作表态发言。其间,杨春雷和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常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分别进行工作会谈。

据悉,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本次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的7个巡回检察组将于近期完成向被检察省份的反馈。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七

20xx年7月19日全县政法委会召开之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7月21日早在乡三楼小会议室召集各股室负责人召开班子扩大会。政法委冯启书记就政法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决定7月27日召开一次由三级干部参加的全乡政法工作会,直接将会议精神贯彻传达到村民小组。调整充实了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乡政法委成员、维稳领导小组、禁毒领导小组等各种领导小组10余个,并明确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全面拟定并下发了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村反邪防邪、禁毒工作、法制宣传工作等各项工作要点,使全年工作有安排、有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综治、司法4个办公人员,实行分工负责,统一合作。在全乡政法会上,乡人民政府潘大权乡镇长与各村委和乡直各单位、部门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禁毒责任状、禁种铲毒责任状和农村反邪防邪责任状。做到目标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位。

1、20xx年元月,乡人民政府潘大权乡镇长亲自主持在其办公室召开政法会议,研究决定元月18日召开综治成员单位会议,经验,着手安排20xx年平安工程建设目标和措施。在综治成员单位会上,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得好的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潘大权乡镇长作了重要,明确要求各单位20xx年平安建设工作应抓的重点和乡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前启动了20xx年平安建设工作,实现了早安排、早部署。

2、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班子成员为全面实施平安工程,有效落实法律进校村工作,率先按包村为主,做到有机结合,协调一致。7月份县关工委、乡政法委冯启书记参加青九校举办的集中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其它小学的法制教育、后进生转化教育、禁毒教育更是百花争艳。

3、分头排查矛盾纠纷,隐蔽摸排农村,,,人员活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20xx年7月18日至23日,乡综治办、司法所与派出所人员分两组对辖区原,,,人员全部进行摸排,了解其思想状况,掌握动态,对个别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使之坚定珍爱生命,远离,,,的信念。针对个别顽固分子进行了处罚。结合全年工作安排,有效的启动了创建无邪乡实施方案,深入各村、学校广泛进行宣传。以”小手拉大手“为契机,在全乡范围内掀起了大的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半年以来,乡调委会成功化解了纠纷,无积存纠纷,有效维护了全乡的社会政治稳定。

按县综治委的安排,要求各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认真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门值班室和有专人值班,全面完成我乡规定的考核任务,使我乡社会治安点、面结合,构成一套完整的防控体系,实现了县政法委要求三个提高,两个减少,一个遏制的目标。

5、法制宣传有特色,平安建设效果佳。20xx年,我乡继续坚持抓常规宣传,上法制教育课,倍受广大师生欢迎,青九校法制课更有满园春色的味道。7月综治宣传月,我乡召集全乡综治成员单位举行了大规模集中宣传,共解答群众咨询35次,发放禁毒教育、农村反邪防,,,育、平安建设宣传、国土、林业、水利设施等宣传资料20xx余份。半年以来,出动宣传车二次、出法制宣传栏九期,印发宣传资料3500余份,特别针对纠纷多发地,乡综治、司法和派出所干警主动出击,深入到农户家中面对面重点宣传,以案释法,深受百姓青睐。

按平安建设规划,20xx年应完成平安家庭户、平安单位等各项建设的80%。我乡在九月份就在九个村规划平安建设园地,积极布置平安家庭、平安村寨建设标准,辖区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7月底,我乡在20xx年平安创建的基础上对教办;水利、农技站等15个单位分别授予”平安单位“光荣称号。

6、咬住禁毒不放松。石阡县是无毒县,青阳乡是无毒乡。为确保这片无毒净土。乡党委、政府已将禁毒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综治、计生、安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落实禁毒一票否决制。积极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村层层签订禁毒责任状和禁种铲毒责任状,签订率达100%。

整体上看,我乡半年来无刑事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无越级和进京上访案件,无民转刑事件,基本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1、治安案件发起,查处起,发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9。8%。

2、刑事案件发126起,破9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发案数上幅21%。

3、司法所受理民间纠纷件,调处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总之,我乡半年来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我乡有信心抓好全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全面迎接省政府的验收,向县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呈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八

2019年以来,市××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刑事执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明显,为促进刑事执行规范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力度。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等活动,全面清理、督促解决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逐案复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罪犯14人,督促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人收监执行。核查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漏管3人,监督收监缓刑、假释罪犯7人。清理纠正决后未执行罪犯42人,怀某交付执行案被评为全省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件。全面核查2019年以来财产刑案件执行情况,就加强案件管理、加大执行力度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

2、坚持多措并举,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日常动态检察,畅通在押人员诉求渠道,建立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依法文明监督。2019年以来共开展出入所检察2万余人次,械具使用检察700多次,对2起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开展独立调查。积极履行刑诉法赋予的新增职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没有羁押必要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4人。通过现场查看、谈话询问等方式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30件,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1次,配合上级院开展死刑临场监督3人次,依法确认46名在押人员的选举权利,实现了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与保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双赢。

3、构建信息平台,打造监督亮点。注重信息技术在刑事执行监督中的运用,有效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的能力和效率。全面建成启用"驻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实现与监管场所的监控联网、信息联网,与检察局域网联网,实时传输在押人员数据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检察人员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就可以直接审视、调阅监控图像,对监管、提审、律师会见等活动进行实时监督。2019年6月,已决犯任某在看守所突发死亡,该时段监管部门的监控因故障出现黑屏,××院独立的监控录像为还原事件真相、消除死者家属疑虑、推动事件妥善处理发挥了关键作用。

近年来,市××院刑事执行监督取得积极成效,但对照形势任务、法定职责和群众期待,也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刑事执行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监督难题有待破解,个别新增职能履行需要深化。如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问题还未得到彻底纠正,久押不决等现象仍然存在,重症病犯等特殊人员收押面临现实困难,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还没有建立,财产刑执行监督才刚刚起步。

二是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执法理念、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与刑事执行机关的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信息沟通、工作衔接需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刑事执行监督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分散、操作性不强,影响监督工作的刚性。围绕增强监督实效,刑事执行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健全,规范自身监督行为的制度措施需要完善。

为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经验做法,3月28日至31日,市人大常委会朱敏副主任带领内司委、市××院、市公安监管大队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赴广东省中山市、佛山市顺德区调研,学习交流刑事执行监督的经验做法,为拓展刑事执行监督思路、提升监督工作水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一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两地重视加强驻所检察规范化建设,都创成了"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顺德区××院成立诉讼监督局,统一行使包括刑事执行监督在内的诉讼监督职能,有效统筹检察资源、增强刑事执行监督内部合力。

二是拓宽检察监督的途径渠道。顺德区××院扩大检务公开,在看守所公开检察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刑事被执行人和家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畅通刑事被执行人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也拓展了刑事执行监督的线索来源,取得较好效果。

三是积极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两地××院在刑事执行监督中,注重将纠正违法与查办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近年来,顺德区××院立案查办看守所监管人员职务犯罪3件4人,大大增强了刑事执行监督的刚性和效果。

四是突出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监督。中山、顺德两地××院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情况专项检察活动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集中力量清理纠正和监督整改刑事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大大提升监督效果。

刑事执行检察是维护刑事执行领域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建议市××院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创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要适应形势发展,加快刑事执行监督转型。坚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刑诉法赋予的新职能、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准确把握刑事执行监督的职能定位,从工作思维、工作主线、工作模式、监督重点、监督场所、监督方式、监督节点和工作目标等方面,全面推动传统监所检察向刑事执行检察的转型发展。牢固树立"四个维护"有机统一的工作理念,积极担当,创新履职,全面深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等活动监督,确保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全面正确实施。二要突出监督重点,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

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深化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成果,对核查发现、尚未执行的案件,逐案分析问题原因、环节和责任,逐一制定监督措施,积极协调解决未成年人唯一监护人、艾滋病和重症病罪犯收押难问题,推动出台《进一步规范收押工作的意见》,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活动中交付、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启动、收押、收监、抓捕在逃罪犯等各个环节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交付执行常态监督机制。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完善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严格把握条件程序、细化监督方式、落实逐案审查等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强化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全面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省《社区矫正条例》,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进行监督的方式、措施和程序,拓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措施,推动社区矫正监督由定期专项检察向常态化监督转变。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构建联席会议、数据核对、联合检查和收监执行等联动机制,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乡镇检察室参与社区矫正监督、对未成年人实施分别矫正等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法院对财产刑案件进行集中管理、加大主动执行力度。建立内外联动的财产刑执行监督机制,对内推进执检与侦监、公诉、案管、自侦等部门关于财产刑生效裁判、涉案财物查扣等数据信息的联通共享,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明确各自在财产刑执行中的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坚持全面核查与个案调查、督促法院执行与督促罪犯自觉履行相结结合,推动财产刑执行监督常态化规范化。三要更新工作理念,推进刑事执行人权保障。

畅通控告申诉渠道。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检察信箱进监室、约见检察官等途径,依法受理刑事被执行人控告、举报和申诉,及时发现纠正各类违法执行行为,督促落实对未成年人、女性和年老病残在押人员权益保护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相关部门依法办案、文明监管。积极发挥参与刑事诉讼全过程,与在押人员面对面的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增强刑事执行检察防错纠错功能。

加强羁押情况检察。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操作流程、证据标准,探索建立说理告知、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准确把握捕后继续羁押的必要性,使看守所免于羁押爆满之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于羁押之苦。完善防控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长效机制,督促落实换押制度、羁押期限变更通知等制度,加强羁押期限预警,坚决纠正隐性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等问题。

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加强安全防范检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工作漏洞,督促解决艾滋病人混押、监控设备老化等问题。支持执行机关依法打击破坏监管秩序行为,完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各类监管事故发生,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和社会稳定。四要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刑事执行监督实效。

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健全与刑事执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衔接,推进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刑事执行中的难点问题,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形成刑事执行整体合力。

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坚持传统业务和新增业务并重,积极探索履行新增职能的有效方式,实现对刑事执行的"全面、全程、全部"监督。坚持监督方式与监督效果并重,正确区分执法瑕疵、一般违法、重大违法和犯罪行为,综合运用口头意见、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查办职务犯罪等方式予以监督纠正。加强对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结合纠正违法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增强刑事执行监督的刚性。

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依法接受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不断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监督权依法正确行使。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刑事执行监督基础。

加强规范化建设。以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契机,全面落实业务、队伍和执法保障建设要求,确保履行职责、人员配备、保障建设全面达标。积极构建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的业务规范体系,健全以办案流程、业务考评、执法监督等为内容的规范化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规范监督水平。

推进信息化应用。进一步优化"驻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按照"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信息化标准建设刑事执行检察中心大楼,配齐信息化装备,深化"两网一线"应用。积极推动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与各刑事执行部门数据信息网络交换,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科技含量。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九

昭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在上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在本院党组的重视下,在维护青少年维权益的工作中,通过不断的总结和实践,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取得了满意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领导重视。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废,则国废。青少年的成长、教育,事关其兴废,是关乎我区繁荣、我国强盛的大计。一直以来,昭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把青少年的刑事审判工作放在全区、全国的战略高度来看待,非常重视青少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一直强调对青少年权益的特别维护。为了开展好青少年的刑事审判工作,选派了人品优秀,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且具备耐心、细心特点的审判员担任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开展青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分管的院领导还经常专门组织全庭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旨在全面提高全庭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青少年的刑事审判工作特别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维护活动夯实基础;同时,刑二庭团结一心,积极开展好青少年刑事审判工作,自觉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业务学习、案例探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审教结合。

严格依照工作流程和审判程序,全面做好青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把握好青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花更多的心思在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和挽救上,全面提升审判效果,从而维护青少年得合法权益。

在案件审理上,树立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不断探索创新,做好庭前的调查、庭中教育分析、庭后帮教关爱等工作。全面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立案后,及时通知被告人监护人出庭行使相应的诉讼权利,确保每一个未成年人被告人都有律师为其辩护。庭前执行对未成年被告人的调查制度,了解其成长经历及表现情况,分析少年犯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找准司法教育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切入点,为准确判刑及庭审教育及延伸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全面推行陪审制度,邀请有耐心、热心、爱心的陪审员参与庭审,融法入理、融情入法,情法交融,加强法庭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法庭教育的质量与效果。以庭审教育为中心,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在法庭上通过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互相配合对少年犯进行法制教育,帮助少年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其悔过自新,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延伸帮教为手段,进一步巩固裁判效果。利用宣判再次对少年犯法制进行道德教育。以案讲法,讲明处罚的理由,使其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提高认识,认罪服判。对缓刑少年犯加强回访,了解少年犯的改造表现,及时进行帮教,了解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提高对他们权益的维护。

三、宽严相济。

(一)该宽即宽。

如被告人王x(17岁)、张x(14岁),在昭阳区一网吧骗出二小学生轻微殴打后抢走现金4元,后又威逼二人次日带30元到网吧,二被告人在取钱时被公安干警现场抓获。该案在公诉机关起诉后,刑二庭庭审查后认为,二被告人属未成年人,在抢劫时暴力轻微,未给被害人造成身体损伤,只索要了少量钱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可不认为是犯罪,被公诉机关采纳,撤回了对二被告人的公诉。在该案中,对二被告人的这种行为不认为是犯罪,采用其他教育,亦完全能够对二人起到惩戒的作用,甚至可能比刑事处罚更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该案的处理,是刑二庭维护青少年权益意识和工作的最好体现。

在对其他一些构成犯罪的青少年案件处理时,刑二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在量刑时注意区分未成年被告人与成年被告人的区别,该减轻就减轻,该从宽处缓刑就宣告缓刑。使很多失足青少年及时得到挽救,重归家庭和社会。在刑二庭对他们的回访考察中,他们都表示了对刑二们的感激之情,并通过实践向我们说明了他们是可以挽救的,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比如李x盗伐林木一案,通过庭前调查,得知李x父亲已故,家庭贫困,无前科,是初犯,平时表现较好,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很好,而且村委会的干部也书面要求法庭对其教育后从宽发落,庭审后在法律的前提下,考虑到李x是未成年人,并结合一些酌定情节,合议庭当庭对其宣告了缓刑。通过家长、村民反映,我们的处理很得当,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双向维权。

把握好惩罚犯罪与维护权益的平衡。青少年刑事审判,既要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也要把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作为维权的重点,依法严惩奸淫幼女、暴力抢劫未成年被害人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人身权利的犯罪,对于受害人和被告人均未成年的案件,在庭审教育时引导被告人设身处在被害人的角度体会,让其有更贴切的感受,使其真正能够从内心得到触动,从而达到深刻的教育效果;在处罚时,一般坚持在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被告人从轻量刑。这样既能体现刑法的严肃性,又能教育被告人正确认识自身行为,也能充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该严即严。

在对那些其是成年人而又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被告人,刑二庭站在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角度,对他们该严即严,该从重即从重,对他们的犯罪行为的打击从另一个方面就是维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四、回访考察。

考察记录,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和矫正帮教方案,关注其思想变化,鼓励其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义务工作,并切实帮助解决好其学习、就业困难,让少年犯通过社区矫正、社区校正后能以健康的心态迅速融入社会。

五、庭审下乡。

庭审下乡,庭审进校园。如昭阳区布嘎乡的李x盗伐林木一案,在当地影响很大。为了对当地的村民及其他青少年起警戒作用,20__年3月17日下午,刑二庭经院领导许可并由分管的院领导亲自带领,会同昭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昭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工作者,将被告人李x带到当地村委会院坝巡回开庭审理,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了当地的部分村民、小学生参加旁听,法庭帮教时不但教育了被告人及其家属,警戒了村民,特别是教育了学生。

对参加旁听的小学生而言,我们在庭审后专门对他们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讲座,使他们知道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为他们今后不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补了关键的一课,也许会使他们受益终身。真正把对青少年一代的权益维护和关心带到了基层,带到了大山里。

六、扩大援助。

为了保证未成年人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获得法律援助,除了依法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外,针对一些刚成年但家庭情况特殊的被告人,刑二庭还积极与有关司法行政部门协调,在《法律援助条例》、《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援助对象外,向这类被告人另外提供法律援助。如在被告人马x盗窃一案中,虽然马x已是成年人,但刚满过18岁不久,且父母早亡,原籍只有一个继父,长期失去父母关爱,流浪在外,缺乏监管,从而走上犯罪道路。针对该案的具体情况,刑二庭特别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工作者,出庭为其辩护,更加充分地维护了青少年群体的权益。

七、陪审常设。

针对青少年群体特殊的心理发展状况以及法官在教育他们时可能考虑不到的一些社会因素,刑二庭将人民陪审员制度纳入长期的一贯的工作机制,对所有青少年被告人案件,尽量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使这些被告人在庭审时得到更充分地帮教,在量刑时得到更充分的公正。比如,在被告人马x盗窃一案、李x盗伐林木一案的审理中,刑二庭就邀请了人民陪审员汪中森同志参加,他们的帮教角度使被告人得到很大的触动,对这些被告人今后的人生道路指明了方向。

八、人性审理。

未成年被告人也是人,与我们有一样的生理、心理要求,他们比一般的被告人心理更脆弱,在平时的办理案件过程中,刑二庭还更注重对他们的人性待遇。

比如在李x盗伐林木一案中,在下乡审理的路上,我们在布嘎乡烟叶站就餐时,也盛了满满的一大碗和我们一样的饭菜给李x吃,结果他三下五除二地就吃完了,他不好意思再要,我们还是又盛了一碗给他。他吃完后很感激我们,感谢我们把他也当人看,表示他一定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我们相信他会做到的。

九、法制宣传。

对未成年青少年群体进行和加强法制宣传,是为他们的成长负责,对他们的人生关心的一项应当长期进行的工作。刑二庭的许多同志,在百忙的工作之余,长期担任青少年法制学习班的授课老师,经常为那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讲座,为社区矫正工作耗费了大量的精力,用具体实际行动积极参与了对青少年群体权益的维护。

对未成年青少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是刑二庭长期的、一贯的工作指导思想,上述经验,仅是刑二庭大量工作的一些表现。通过这些工作,使未成年青少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为法律的公平正义实施和昭阳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十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犯罪活动也在相应增加。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刑事检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长期的工作中,我收获颇丰,深刻感受到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下文将从职业选择、案件处理、法律意识、案件质量、心态调节等方面,进行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刑事检察工作是我为人民服务的理想选择。在选择职业的时候,我曾考虑过从事律师或者警察工作,但最终选择了成为一名刑事检察员。因为我深深认识到,在犯罪活动增多的今天,检察工作是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环节。通过参与刑事检察工作,我可以为社会公正司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严密细致的思考是必备的能力。作为一名刑事检察员,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案件,并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我要时刻保持思维的敏锐和头脑的清醒,善于辨别事实与虚假,分析案情的权重和关键问题。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地保障案件的质量和结果的公正性。

再者,法律意识的提升是每个刑事检察员必不可少的要求。法律是我们共同的约束和保护框架,也是我们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我时刻保持着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严格依据法律程序开展工作。同时,我也深刻认识到,法律是动态的,需要与时俱进地学习和理解,以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

与此同时,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评价标准。在检察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份检察意见的合法、公正、适度。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客观中立、严谨细致地审查和分析案件,做到把握好证据链的完整性和证明事实的准确性。只有这样,我才能在每个案件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司法的公正有效。

最后,心态的调节是每个刑事检察员在工作中必须重视和发展的能力。刑事检察工作与罪犯打交道,情况复杂多变。在接受各类案件的过程中,我亲身体会到工作压力的累积和情绪的波动。因此,我时刻保持内心的坚定和平和,学会自我调解和放松,以面对各种挑战和压力。同时,我也时刻向他人学习,通过请教和交流,从他们身上汲取经验和智慧,以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求。

综上所述,刑事检察工作是一个重要而有挑战的职业选择。通过刑事检察工作,我了解到了许多法律实践的经验和知识,并通过每个案件的处理和经验的积累,不断提高自己的判断力和专业水平。我相信,只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和正确的工作方法,我一定能够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十一

20xx年12月4日至9日,我有幸参加了全市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的刑事检察业务培训,刑事检察培训心得体会。

从隆冬的北方来到了气候宜人的国际大都市上海,感受到了温暖的气息;走进华东政法大学这个重点学府,让自己仿佛年轻了许多;而走进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明珠楼这个教室,真切感受到工作三十多年来,这样静下心来,走进这样高的学府学习,还真是第一次;当听到著名学者的授课,更让自己觉到这次学习是多么的重要,让自己倍加珍惜学习的机会。真心感谢市院领导的英明决策,真切感受到市院领导对提高全市业务水平,适应发展中的检察工作需要的殷切希望。以下是自己的点滴学习体会:

上海党校的硕士生导师谷宇博士做了第一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他对习近平总书记的工作报告分5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从而得出了新的领导核心是如何形成的,以及确立核心的依据;详细解读了党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做为一名检察官,我明确了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更要体现到做好本职工作上来,具体说就是要体现在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工作上来。

集理论与实践于一身的华东政法大学"韬奋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李翔博士,对刑法修订案(九)以及"两高"关于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对重点、难点的数额和情节等问题、以及解释中的新问题如为他人谋取利益、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及时上交和退还的理解、打包服务等都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明确了立法的本意,对实际工作中定罪量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了解了当今对法律解释的不同理解,以及前沿阵地研究的主要问题,开阔了我的法律视野,使自己在今后的审查起诉时依据立法本意做到综合考量各方面定罪量刑的因素,准确定罪量刑。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戬教授,对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进行专题讲解。针对尊重和保障人权和证据制度、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等制订本意做出讲解,同时提出在实践运用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加深了自己的理解;她对检察环节证据审查过程中间接证据的如何运用以及运用中应当考虑的证明标准等6大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对我在今后审查起诉工作中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讲解,学到的不止是王教授的渊博的知识,更有她的学习态度,对知识精深的研究精神,以及对案件分析的方式和方法,都是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目标。

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文史研究馆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游伟教授,所讲的冤假错案的成因与控制,对从事审查起诉的我来说,触动很大,指出所承办的案件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要做到依法办案,包括程序和实体都要符合法律要求。办案首先是要讲政治,要做到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责,明确自身责任,其次是要严格执法,正确执行法律,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加强自身学习,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理解全面。他的讲解让自己明白,法律的正确执行,是审查起诉正确与否的关键,也是法律对公诉人的全面考验。

体会到做为一名公诉人,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学习,修正理论的匮乏,修正自身的品行。通过此次学习,体会到法律理论知识是我们办案的基础保障。社会在发展,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去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对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有一个较为全面的理解和掌握,正确运用证据标准,积极排除合理怀疑,及时掌握法律动向,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同时经得起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诱惑,做到拒绝办人情案和关系案,做一名清清白白的检察官。

虽然学习培训的时间很短,但给予自己的,确是终身受益的体会,这将影响自己以及全科同志,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创新开展公诉工作;在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中,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积极维护司法的公平和公正。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十二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为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实现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对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尤其把“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我院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搞好沟通与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特别是根据“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高发的特点,制订措施,明确责任,加大对这一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使此类案件在检察环节得以快捕快诉。元至五月份,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7件xxx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件xxx人,其中,依法追捕漏犯3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8件xxx人,提起公诉47件件xxx人,报送市院起诉2件3人,追诉漏犯4人。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为我县的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治安环境。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干警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突破案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案件的立案率、判决率和大要案率。落实办案责任,加大办案力度,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元至5月份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件xxx人,科级干部犯罪案件2件,移送审查起诉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xxx余万元,查案数和结案数目前居全市第一。

办案中,我们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积极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三个预防重点,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预防犯罪工作新路子,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今年3月份,全市预防调查工作会在我院召开,我院的此项工作也受到了省院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肯定与好评。

三、以推行“阳光接待”工作为载体,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控申工作根据党委提出的信访稳定工作方针和高检院关于“全力维护稳定”的总体要求,以推行“阳光接待”工作为载体,深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着力办好刑事申诉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上访老户的息诉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人员120多人次,积极妥善处理属于检察机关直接管辖的控告、申诉、举报案件,把90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上。经控申部门接待处理的案件,全年无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同时也没有增加一户新的上访户。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了“权利告知卡、承诺服务卡”等便民措施,既方便了来访者,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以来控申部门共受理举报线索30件,初查12件,立案2件,转交公安部门3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超期羁押等问题。依法追捕3人;追诉漏犯4人。受理民事申诉案件9件,经审查立案9件,提请抗诉3件。监所检察部门通过开展国家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活动,以及对监外服刑人员专项检查活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对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5次,通过查找狱内不安全因素排除事故隐患7起,纠正有关部门不规范执法行为12起,预防超期羁押案件4件6人。

同时结合我县的“开发建设年”活动,采取措施,对那些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聚众哄抢、破坏生产,干扰施工,无理取闹、欺行霸市等行为,做到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治理企业发展环境的集中行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要求全体干警把执法思想和观念统一到“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上来。认真贯彻党的十*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和监督。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优化检察干警的知识结构,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司法保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1.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县委确定的三大工作目标,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坚决打击破坏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2.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为切入点,加大打击力度,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

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3.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要注重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对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要依法提出抗诉。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以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为着眼点,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做好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院队伍的素质结构。同时要创新机制,改进和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在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争创先进科室活动。要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快办案、技术用房建设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争取在年内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坚持党的领导,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依靠县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排除执法中的干扰和阻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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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协市委员会第六届主席会议,关于《2010年政协市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调研计划》的安排,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在邓刚副主席带领下,以“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监督”为主题,先后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检察院、特区人民检察院、盘县人民检察院的情况通报,并邀请公安机关执法警官参加座谈会,达到了调研的目的。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授权,独立行使检察权,认真履行刑事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开展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刑事立案、刑事侦查、检察机关本级自侦部门的立案和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公安机关看守所刑罚执行的监督。在刑事法律监督活动中,立足于监督职能,发挥刑事法律监督的指令性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规定,全市检察机关,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共受理提请批准和决定逮捕的案件4993件863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269件8222人,不批准逮捕477件106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587件13503人,不起诉23件34人;对监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口头纠正意见78次,书面检察建议30次;对界临羁押期限的739件1409人案件进行催办,防止超期羁押,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在刑事立案监督活动方面。坚持刑事法律监督的基本原则,独立行使刑事立案法律监督权,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监督。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立案监督线索72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72件;公安机关立案28件32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6件7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提出纠正66件79人,已纠正52件58人;按照案件管辖范围,移交职务犯罪线索39件50人;立案33件60人。

(二)在刑事侦查监督活动方面。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通过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及时准确惩罚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严格执法。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侦查435件1177人,其中参与重大案件讨论244件659人,参加现场勘察191件518人,发出检察建议115份,书面提出纠正违法侦查活动345件,已纠正322件(其中,侦查取证违法58件,办案程序违法262件,执行违法2件),纠正漏捕8件45人。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起诉环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固定证据1572件3362人。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127条检察建议和2条纠正违法通知书,均被相关单位采纳。向侦查部门移送线索2条,并已立案侦查。共追诉漏犯26人,追诉漏罪和遗漏犯罪事实133桩。

(三)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对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及时准确地惩罚犯罪分子,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法院法官执法公正,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26件,目前已改判9件。

(四)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监所部门,对公安机关看守所在押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作出判决的罪犯的刑罚执行进行监督,同时对在押人员的羁押活动进行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注重监外执行罪犯的回访考察,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措施。今年上半年对辖区内的监外执行罪犯436人进行跟踪,发现漏管32人,脱管17人,重新犯罪2人(已收监),并对有关单位提出口头检察建议。

二、主要做法。

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法律监督部门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一直肩负着对侦查立案、国家追诉与刑罚执行监督的任务,担负着制衡刑事审判及监督刑事侦查的双重功能,在追究犯罪过程中,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这一核心标志性职能,主动参加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实践活动,从稳定社会大局出发,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构建社会公平规则,把执法监督落到实处,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客观公正履行刑事立案监督职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刑事诉讼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刑事立案作为法律监督的主要环节,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主动协调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畅通刑事立案监督渠道,切实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方面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一是审查受理被告人、控告人、举报人以及其他报案人的情况反映和举报,扩大刑事立案线索来源,提高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审查批捕案件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案件以及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跟踪督办。三是审查备案材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分析社会发案情况,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对不应当立案和应当立案的案件全程跟踪督办。通过以上监督方式,让有罪的人入罪,让无罪的人出罪,实现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客观公正的终极目标。

第二,树立公平正义理念,提高刑事侦查监督能力。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把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要求,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着力提高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监督的能力,推动社会长治久安。一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工作中,通过审查案件材料,提审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方式,对公安机关实体法的运用是否恰当,以及刑事侦查活动程序的合法性及时研判,保障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严格贯彻执行,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适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参与询问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参加现场勘察和检查,提前审阅有关案件材料,既能及时了解案情,掌握证据,保证案件质量,又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三是对刑事侦查进行强制性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以国家法律作后盾,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进行强制监督,全方位监督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不公、不文明、不廉洁的执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国家法治权威。

第三,建立执法办案责任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既要代表国家对公民犯罪进行法律监督,行使公诉权,又要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行使刑事审判监督权。面对特殊的责任:一是建立执法办案责任制,在检察长领导下,经检察长受权公诉部门实行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的执法办案责任制,确立法律监督的核心地位和刑事诉讼的专业化,突出检察官的主体责任能力,从组织上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法律监督取得实效。二是坚持执法公示制。公平、公正、公开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和庭审监督,严格执行两审终审制,规范审级独立职权,查清犯罪事实,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保障未犯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三是坚持职权法定履行监督职责,注重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对特别重大案件跟庭监督,着力打造公诉部门检察官队伍,主动探索新形势下刑事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公诉质量,成立“刑事判决、裁定审查组”,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抗诉,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实行有效监督。

第四,依法履行刑罚监督职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监督。一是坚持纠防超期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保障公安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杜绝超期羁押。二是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把公安机关看守所代为执行一年以下或余刑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服刑罪犯作为重点监督。在监督活动中对刑罚变更执行完善监督机制,注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办理程序,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措施。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对罪犯和在押人员实行有效监管。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及时处理服刑罪犯和在押人员的申请,控告和检举,保障刑罚执行机关依法维护服刑罪犯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法律监督活动中,为维护法律尊严,紧紧围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监督不规范,公安机关通报刑事发案、报案、立案、破案处于被动地位,该立不立,立而不侦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监督信息不畅,信息资源不能共享,有些执法违法行为不能及时纠正,有的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三是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对人民法院偏轻偏重,量刑不公的判决、裁定难予实现有效监督,导致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刑,给“暗箱操作”人为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可乘之机,影响司法公正;四是检察机关在刑罚执行监督活动中,对依法交付所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由于社区矫治制度和机制不健全,有些犯罪分子脱离监管而逍遥法外;五是检察机关在刑事法律监督活动中,监督工作机制不适应社会管理的要求,其编制结构对所承担的刑事法律监督任务不相适应,还不能满足诉讼参与人的诉求。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行使“违法立案”监督权,保障公民在刑事立案活动中的合法权利。规范执行刑诉法关于检察机关行使刑事“立案监督”权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的“违法立案”监督权。重点监督公安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借助公权力采取刑事拘留、搜查、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公民合法权利的情形,着力监督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利用立案手段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的情形。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更加注重程序和方法,切实保障公民在刑事立案中的合法权益。

2、构建信息平台,增强刑事侦查监督合力。刑事侦查旨在依法惩治犯罪,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被毁损后尽可能重建主体间的自由关系与和平关系,侦查权的滥用会使主体间的矛盾更加激化。检察机关在刑事侦查监督活动中,要在政府投入下构建硬件设施信息交流平台,同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信息交流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侦查信息资源,共同查明案件的犯罪事实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共同对案件进行法律评价,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及时准确纠正违法办案行为,防止侦查权“失控”伤及无辜公民。

3、构建社会公平规则,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自由裁量权备受人民群众关注。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开、透明,主动适应人民法院量刑规范改革要求,监督刑事审判工作执法量刑程序,对所有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正确行使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维护被告人、被害人的量刑参与权,注重吸纳律师辩护意见,实现均衡量刑,依法治理滥用自由裁量权。杜绝“暗箱操作”和“三案”的发生,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4、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区矫治工作开展。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监督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治制度,重点监督经刑事审判交付所外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落实帮教措施,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危害社会。

5、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刑事法律监督机制。开展刑事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刑事法律监督的执行力,必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监督执法新思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克服“特权”和“霸权”思想,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永葆检察机关的政治本色;二是建立健全刑事法律监督体制。依靠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建设一支编制结构合理,纪律严明的专业化队伍,解决案多人少、有人干事的问题,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坚持用好的制度管好权、管好事和管好人。三是建立错案追究制,加大对错案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同时也要保护检察干警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执法监督能力培训,选择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作教材,正确解决经济和社会变革中立法不周延,司法解释注解不周详带来的认识不一致、不统一的问题,处理好理论和实战的关系,提高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素质能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十四

欢迎阅读借鉴希望你喜欢。

20xx年12月4日至9日,我有幸参加了全市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的刑事检察业务培训。

从隆冬的北方来到了气候宜人的国际大都市上海,感受到了温暖的气息;走进华东政法大学这个重点学府,让自己仿佛年轻了许多;而走进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明珠楼这个教室,真切感受到工作三十多年来,这样静下心来,走进这样高的学府学习,还真是第一次;当听到著名学者的授课,更让自己觉到这次学习是多么的重要,让自己倍加珍惜学习的机会。真心感谢市院领导的英明决策,真切感受到市院领导对提高全市业务水平,适应发展中的检察工作需要的殷切希望。以下是自己的点滴学习体会:

上海党校的硕士生导师谷宇博士做了第一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他对。

工作报告。

分5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从而得出了新的领导核心是如何形成的,以及确立核心的依据;详细解读了党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做为一名检察官,我明确了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更要体现到做好本职工作上来,具体说就是要体现在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工作上来。

集理论与实践于一身的华东政法大学"韬奋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李翔博士,对刑法修订案(九)以及"两高"关于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对重点、难点的数额和情节等问题、以及解释中的新问题如为他人谋取利益、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及时上交和退还的理解、打包服务等都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明确了立法的本意,对实际工作中定罪量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了解了当今对法律解释的不同理解,以及前沿阵地研究的主要问题,开阔了我的法律视野,使自己在今后的审查起诉时依据立法本意做到综合考量各方面定罪量刑的因素,准确定罪量刑。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戬教授,对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进行专题讲解。针对尊重和保障人权和证据制度、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等制订本意做出讲解,同时提出在实践运用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加深了自己的理解;她对检察环节证据审查过程中间接证据的如何运用以及运用中应当考虑的证明标准等6大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对我在今后审查起诉工作中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讲解,学到的不止是王教授的渊博的知识,更有她的学习态度,对知识精深的研究精神,以及对案件分析的方式和方法,都是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目标。

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文史研究馆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游伟教授,所讲的冤假错案的成因与控制,对从事审查起诉的我来说,触动很大,指出所承办的案件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要做到依法办案,包括程序和实体都要符合法律要求。办案首先是要讲政治,要做到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责,明确自身责任,其次是要严格执法,正确执行法律,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加强自身学习,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理解全面。他的讲解让自己明白,法律的正确执行,是审查起诉正确与否的关键,也是法律对公诉人的全面考验。

体会到做为一名公诉人,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学习,修正理论的匮乏,修正自身的品行。通过此次学习,体会到法律理论知识是我们办案的基础保障。社会在发展,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去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对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有一个较为全面的理解和掌握,正确运用证据标准,积极排除合理怀疑,及时掌握法律动向,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同时经得起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诱惑,做到拒绝办人情案和关系案,做一名清清白白的检察官。

虽然学习培训的时间很短,但给予自己的,确是终身受益的体会,这将影响自己以及全科同志,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创新开展公诉工作;在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中,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积极维护司法的公平和公正。

20xx年12月3日至10日,到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参加了市院和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在七天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先后听取了上海市委党校谷宇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李翔教授、王戬教授、肖庆平教授、游伟教授等人的讲课。教授们在课堂上幽默风趣,把高深的法学理论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感觉到受益匪浅,下面谈谈本人的几点体会:

一、感受到了华东政法大学浓厚的学习氛围。

走在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的路上,感受到了华东政法大学厚重的历史气息。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xx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多年来,华政人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二、体会了教授的博学睿智。

在授课的教授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李翔、王戬、游伟三位教授,其中李翔教授讲了刑法修正案九解读,王戬教授讲了刑事诉讼法修订专题、检察环节的证据审查问题,游伟教授讲了司法改革和冤假错案的成因与控制。

李翔,上海市曙光学者,华东政法大学"韬奋学者".其中,20xx-20xx年任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公诉、金融检察、研究室工作),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比较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李翔教授围绕刑法修正案九逐条为我们进行了讲解,并穿插了一些具体的案例,使我们对刑法修正案九有了一个全面的深刻的认识,为今后更好的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王戬,女,法学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检察原理与检察制度,著有《不同权力结构模式下的检察权研究》一书,主持和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行为法学会"检察规律研究"、"宪政体制的检察权属性研究"等课题,并进行了相关成果转化。

王戬教授针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检察环节的证据审查等问题为我们做了详细的辅导,针对司法实践当中经常遇到的有争议问题为我们进行详细梳理,并对这些争议问题如何处理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还就"以审判为中心"下如何处理好检侦、检审关系给我们提出了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游伟,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犯罪与刑事政策研究所所长、《世纪》杂志社社长、"华东司法研究网"主持人。曾任《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研究部副主任、《法治通讯》主审编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

游伟教授则围绕司法改革和冤假错案的成因与控制为我们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当前全国司法改革的形势和现状做了详细的介绍,对媒体披露的一些冤假错案认真分析了原因,为我们今后办案避免犯错提出了解决建议。

三、丰富了头脑开阔了眼界。

这次培训虽然只有短暂的一周,但这次培训老师是由华东政法大学多名知名教授组成,他们都是来自不同学术领域非常出色的资深专家,其中多数老师都是博士生、研究生导师。他们从聚焦xx届六中全会、刑法修正案九解读、刑事诉讼法修订专题、刑事侦查与犯罪证据、检察环节的证据审查问题、以"审判为中心"下的检侦检审关系、冤假错案的成因与控制等方面入手,多角度、深层次、高水平作了精彩的讲授,多个专题的讲授令人难忘,引人深思,使我们在理论上得到了提高,视野上得到了拓宽,思维上得到了改进。

四、检验了作风,树立了形象。

为尽量让我们在短短的一周时间里接触并吸收到全方位、多角度的理论知识,培训班安排了多门课程,有时甚至晚上都在加班上课。面对十二月的大上海,能否坚持认真听每一堂课、做好课堂笔记,是对学习作风、学习纪律的一次检验。实事求是地说,不论是以前去过上海的,还是初次到沪的,也不论是已经参加过类似培训的,还是没有参加过的,我们60余名学员都格外珍惜这次培训学习的机会。每个人,都将自己的热情投入到这个和谐的集体;每一天,都将自己的所有精力投入到了这次求知的历程。正是学有所成的信念支撑、严守规矩的自律表现,让我们收获满满,对外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官形象。

五、指导了实践,明确了方向。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培训学习不是简单的拿笔去记、拿书包去装,而是要用心去感悟和提升,付诸实践去检验和深化。华东政法大学的培训是短暂的,但它却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开阔眼界和思路的大门,给我们提供了一整套新思维、新信息、新思想。理论的平台已经搭建,剩下的需要我们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把所学、所感、所获放在今后的工作中去感悟、思考、分析,进行运用、转化和提升,用学到的知识,用更新的思路,认认真真干好本职工作。

短暂的学习培训结束了,但这仅仅是新征程的开始,我将以这次培训为契机,不断加强学习,促进自我提升,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为我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就作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以华东政法大学校训"笃行致知,明德崇法"和华政精神"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与大家共勉。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十五

1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市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刑事执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明显,为促进刑事执行规范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力度。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等活动,全面清理、督促解决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逐案复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罪犯14人,督促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人收监执行。核查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漏管3人,监督收监缓刑、假释罪犯7人。清理纠正决后未执行罪犯42人,怀某交付执行案被评为全省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件。全面核查2013年以来财产刑案件执行情况,就加强案件管理、加大执行力度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

2、坚持多措并举,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日常动态检察,畅通在押人员诉求渠道,建立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依法文明监督。2015年以来共开展出入所检察2万余人次,械具使用检察700多次,对2起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开展独立调查。积极履行刑诉法赋予的新增职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没有羁押必要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4人。通过现场查看、谈话询问等方式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30件,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1次,配合上级院开展死刑临场监督3人次,依法确认46名在押人员的选举权利,实现了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与保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双赢。

3、构建信息平台,打造监督亮点。注重信息技术在刑事执行监督中的运用,有效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的能力和效率。全面建成启用"驻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实现与监管场所的监控联网、信息联网,与检察局域网联网,实时传输在押人员数据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检察人员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就可以直接审视、调阅监控图像,对监管、提审、律师会见等活动进行实时监督。2016年6月,已决犯任某在看守所突发死亡,该时段监管部门的监控因故障出现黑屏,检察院独立的监控录像为还原事件真相、消除死者家属疑虑、推动事件妥善处理发挥了关键作用。

4、适应履职需要,建设过硬队伍。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配备4名员额制检察官,1名"90"后大学生,队伍结构持续优化。突出履职需求导向,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建立定期学习、专家讲座等制度,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进纪律作风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杜绝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队伍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持续提升,2名干警在无锡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进入前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无锡检察系统条线考核中名列前茅。

2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市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取得积极成效,但对照形势任务、法定职责和群众期待,也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刑事执行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监督难题有待破解,个别新增职能履行需要深化。如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问题还未得到彻底纠正,久押不决等现象仍然存在,重症病犯等特殊人员收押面临现实困难,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还没有建立,财产刑执行监督才刚刚起步。

二是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执法理念、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与刑事执行机关的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信息沟通、工作衔接需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刑事执行监督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分散、操作性不强,影响监督工作的刚性。围绕增强监督实效,刑事执行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健全,规范自身监督行为的制度措施需要完善。

三是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刑事执行监督职能拓展、责任加大和要求提高,队伍力量配备和整体素质还需加强,通过创新破解监督难题、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质效的能力还需提高,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

3学习考察情况。

为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经验做法,3月28日至31日,市人大常委会朱敏副主任带领内司委、市检察院、市公安监管大队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赴广东省中山市、佛山市顺德区调研,学习交流刑事执行监督的经验做法,为拓展刑事执行监督思路、提升监督工作水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两地重视加强驻所检察规范化建设,都创成了"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顺德区检察院成立诉讼监督局,统一行使包括刑事执行监督在内的诉讼监督职能,有效统筹检察资源、增强刑事执行监督内部合力。

二是拓宽检察监督的途径渠道。顺德区检察院扩大检务公开,在看守所公开检察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刑事被执行人和家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畅通刑事被执行人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也拓展了刑事执行监督的线索来源,取得较好效果。

三是积极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两地检察院在刑事执行监督中,注重将纠正违法与查办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近年来,顺德区检察院立案查办看守所监管人员职务犯罪3件4人,大大增强了刑事执行监督的刚性和效果。

四是突出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监督。中山、顺德两地检察院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情况专项检察活动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集中力量清理纠正和监督整改刑事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大大提升监督效果。

五是加强与执行部门的沟通协作。中山、顺德两地检察院在监督工作中,注重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联席会议、定期交流等制度,注重信息互通,加强工作衔接,统一执法尺度,共同保证刑事执行活动依法规范。

4几点建议。

刑事执行检察是维护刑事执行领域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建议市检察院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创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要适应形势发展,加快刑事执行监督转型。坚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刑诉法赋予的新职能、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准确把握刑事执行监督的职能定位,从工作思维、工作主线、工作模式、监督重点、监督场所、监督方式、监督节点和工作目标等方面,全面推动传统监所检察向刑事执行检察的转型发展。牢固树立"四个维护"有机统一的工作理念,积极担当,创新履职,全面深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等活动监督,确保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全面正确实施。

二要突出监督重点,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

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深化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成果,对核查发现、尚未执行的案件,逐案分析问题原因、环节和责任,逐一制定监督措施,积极协调解决未成年人唯一监护人、艾滋病和重症病罪犯收押难问题,推动出台《进一步规范收押工作的意见》,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活动中交付、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启动、收押、收监、抓捕在逃罪犯等各个环节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交付执行常态监督机制。

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完善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严格把握条件程序、细化监督方式、落实逐案审查等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强化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全面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省《社区矫正条例》,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进行监督的方式、措施和程序,拓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措施,推动社区矫正监督由定期专项检察向常态化监督转变。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构建联席会议、数据核对、联合检查和收监执行等联动机制,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乡镇检察室参与社区矫正监督、对未成年人实施分别矫正等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法院对财产刑案件进行集中管理、加大主动执行力度。建立内外联动的财产刑执行监督机制,对内推进执检与侦监、公诉、案管、自侦等部门关于财产刑生效裁判、涉案财物查扣等数据信息的联通共享,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明确各自在财产刑执行中的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坚持全面核查与个案调查、督促法院执行与督促罪犯自觉履行相结结合,推动财产刑执行监督常态化规范化。

三要更新工作理念,推进刑事执行人权保障。

畅通控告申诉渠道。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检察信箱进监室、约见检察官等途径,依法受理刑事被执行人控告、举报和申诉,及时发现纠正各类违法执行行为,督促落实对未成年人、女性和年老病残在押人员权益保护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相关部门依法办案、文明监管。积极发挥参与刑事诉讼全过程,与在押人员面对面的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增强刑事执行检察防错纠错功能。

加强羁押情况检察。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操作流程、证据标准,探索建立说理告知、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准确把握捕后继续羁押的必要性,使看守所免于羁押爆满之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于羁押之苦。完善防控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长效机制,督促落实换押制度、羁押期限变更通知等制度,加强羁押期限预警,坚决纠正隐性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等问题。

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加强安全防范检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工作漏洞,督促解决艾滋病人混押、监控设备老化等问题。支持执行机关依法打击破坏监管秩序行为,完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各类监管事故发生,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要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刑事执行监督实效。

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健全与刑事执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衔接,推进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刑事执行中的难点问题,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形成刑事执行整体合力。

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坚持传统业务和新增业务并重,积极探索履行新增职能的有效方式,实现对刑事执行的"全面、全程、全部"监督。坚持监督方式与监督效果并重,正确区分执法瑕疵、一般违法、重大违法和犯罪行为,综合运用口头意见、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查办职务犯罪等方式予以监督纠正。加强对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结合纠正违法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增强刑事执行监督的刚性。

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依法接受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不断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监督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刑事执行监督基础。

加强规范化建设。以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契机,全面落实业务、队伍和执法保障建设要求,确保履行职责、人员配备、保障建设全面达标。积极构建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的业务规范体系,健全以办案流程、业务考评、执法监督等为内容的规范化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规范监督水平。

推进信息化应用。进一步优化"驻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按照"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信息化标准建设刑事执行检察中心大楼,配齐信息化装备,深化"两网一线"应用。积极推动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与各刑事执行部门数据信息网络交换,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科技含量。

提升专业化水平。选优配强刑事执行监督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高刑事执行监督、职务犯罪查办、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十项禁令",落实定期轮岗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清正廉洁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十六

根据政协市委员会第六届主席会议,关于《2012年政协市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调研计划》的安排,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在邓刚副主席带领下,以“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监督”为主题,先后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检察院、特区人民检察院、盘县人民检察院的情况通报,并邀请公安机关执法警官参加座谈会,达到了调研的目的。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

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法律监督部门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一直肩负着对侦查立案、国家追诉与刑罚执行监督的任务,担负着制衡刑事审判及监督刑事侦查的双重功能,在追究犯罪过程中,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这一核心标志性职能,主动参加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实践活动,从稳定社会大局出发,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构建社会公平规则,把执法监督落到实处,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客观公正履行刑事立案监督职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刑事诉讼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刑事立案作为法律监督的主要环节,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主动协调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畅通刑事立案监督渠道,切实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方面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一是审查受理被告人、控告人、举报人以及其他报案人的情况反映和举报,扩大刑事立案线索来源,提高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审查批捕案件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案件以及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跟踪督办。三是审查备案材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分析社会发案情况,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对不应当立案和应当立案的案件全程跟踪督办。通过以上监督方式,让有罪的人入罪,让无罪的人出罪,实现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客观公正的终极目标。

第二,树立公平正义理念,提高刑事侦查监督能力。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把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要求,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着力提高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监督的能力,推动社会长治久安。一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工作中,通过审查案件材料,提审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方式,对公安机关实体法的运用是否恰当,以及刑事侦查活动程序的合法性及时研判,保障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严格贯彻执行,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适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参与询问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参加现场勘察和检查,提前审阅有关案件材料,既能及时了解案情,掌握证据,保证案件质量,又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三是对刑事侦查进行强制性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以国家法律作后盾,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进行强制监督,全方位监督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不公、不文明、不廉洁的执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国家法治权威。

第三,建立执法办案责任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既要代表国家对公民犯罪进行法律监督,行使公诉权,又要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行使刑事审判监督权。面对特殊的责任:一是建立执法办案责任制,在检察长领导下,经检察长受权公诉部门实行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的执法办案责任制,确立法律监督的核心地位和刑事诉讼的专业化,突出检察官的主体责任能力,从组织上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法律监督取得实效。二是坚持执法公示制。公平、公正、公开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和庭审监督,严格执行两审终审制,规范审级独立职权,查清犯罪事实,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保障未犯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三是坚持职权法定履行监督职责,注重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对特别重大案件跟庭监督,着力打造公诉部门检察官队伍,主动探索新形势下刑事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公诉质量,成立“刑事判决、裁定审查组”,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抗诉,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实行有效监督。

第四,依法履行刑罚监督职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监督。一是坚持纠防超期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保障公安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杜绝超期羁押。二是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把公安机关看守所代为执行一年以下或余刑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服刑罪犯作为重点监督。在监督活动中对刑罚变更执行完善监督机制,注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办理程序,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措施。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对罪犯和在押人员实行有效监管。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及时处理服刑罪犯和在押人员的申请,控告和检举,保障刑罚执行机关依法维护服刑罪犯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法律监督活动中,为维护法律尊严,紧紧围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监督不规范,公安机关通报刑事发案、报案、立案、破案处于被动地位,该立不立,立而不侦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监督信息不畅,信息资源不能共享,有些执法违法行为不能及时纠正,有的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三是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对人民法院偏轻偏重,量刑不公的判决、裁定难予实现有效监督,导致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刑,给“暗箱操作”人为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可乘之机,影响司法公正;四是检察机关在刑罚执行监督活动中,对依法交付所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由于社区矫治制度和机制不健全,有些犯罪分子脱离监管而逍遥法外;五是检察机关在刑事法律监督活动中,监督工作机制不适应社会管理的要求,其编制结构对所承担的刑事法律监督任务不相适应,还不能满足诉讼参与人的诉求。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行使“违法立案”监督权,保障公民在刑事立案活动中的合法权利。规范执行刑诉法关于检察机关行使刑事“立案监督”权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的“违法立案”监督权。重点监督公安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借助公权力采取刑事拘留、搜查、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公民合法权利的情形,着力监督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利用立案手段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的情形。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更加注重程序和方法,切实保障公民在刑事立案中的合法权益。

2、构建信息平台,增强刑事侦查监督合力。刑事侦查旨在依法惩治犯罪,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被毁损后尽可能重建主体间的自由关系与和平关系,侦查权的滥用会使主体间的矛盾更加激化。检察机关在刑事侦查监督活动中,要在政府投入下构建硬件设施信息交流平台,同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信息交流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侦查信息资源,共同查明案件的犯罪事实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共同对案件进行法律评价,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及时准确纠正违法办案行为,防止侦查权“失控”伤及无辜公民。

3、构建社会公平规则,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自由裁量权备受人民群众关注。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开、透明,主动适应人民法院量刑规范改革要求,监督刑事审判工作执法量刑程序,对所有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正确行使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维护被告人、被害人的量刑参与权,注重吸纳律师辩护意见,实现均衡量刑,依法治理滥用自由裁量权。杜绝“暗箱操作”和“三案”的发生,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4、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区矫治工作开展。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监督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治制度,重点监督经刑事审判交付所外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落实帮教措施,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危害社会。

5、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刑事法律监督机制。开展刑事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刑事法律监督的执行力,必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监督执法新思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克服“特权”和“霸权”思想,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永葆检察机关的政治本色;二是建立健全刑事法律监督体制。依靠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建设一支编制结构合理,纪律严明的专业化队伍,解决案多人少、有人干事的问题,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坚持用好的制度管好权、管好事和管好人。三是建立错案追究制,加大对错案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同时也要保护检察干警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执法监督能力培训,选择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作教材,正确解决经济和社会变革中立法不周延,司法解释注解不周详带来的认识不一致、不统一的问题,处理好理论和实战的关系,提高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素质能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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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十七

第一段:引言(字数:200)。

刑事检察办案是保护社会安全、维护法治的重要环节,我作为一名刑事检察人员,已经有多年的办案经验。通过这些年的办案实践,我深刻体会到,刑事办案不仅需要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更需要良好的心态和工作理念。在此我将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为广大刑事检察人员提供一些启示。

第二段:明确职责使命(字数:250)。

作为一名刑事检察人员,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公平正义发声。在办案工作中,我们不能只满足于表面的结果,而应该更关注案件的实质,追求真相,为无辜者伸张正义。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要时刻坚守法律底线,遵循法律程序,维护法治的完整性和权威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廉明、秉公执法。

第三段:专业素养与修养(字数:250)。

办案工作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而这就要求我们保持终身学习的态度,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我们要深入研究法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己的办案能力。除了专业素养,我们也需要注重自身的修养。在办案过程中要有冷静客观的思维,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要有克制的情感。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多倾听和接纳他人的意见,以更好地完成检察工作。

第四段:团队合作与信息共享(字数:250)。

在刑事检察办案中,团队合作是必不可少的。一个优秀的办案团队,需要成员之间相互支持、相互借鉴。通过信息共享、经验交流,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复杂案件,更精确地判断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和行为,更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彼此的信任与配合,才能让办案工作更顺利、更高效。

第五段:坚守初心,守护正义(字数:250)。

作为一名刑事检察人员,我们的初心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正义守护。在这个使命的指引下,我们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公正的坚守。不能因个人感情而放弃正义,不能受到外界干扰而动摇信念。我们要时刻谨记身上的使命,用专业的能力和准确的判断,维护刑事司法的公正和尊严。

结论(字数:100)。

在我的办案实践中,我深刻感受到办案工作的责任重大和挑战巨大。但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初心,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修养,发挥团队合作的力量,那么我们一定能够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广大刑事检察人员能够以此为鉴,共同努力,为法律的实现和真正的公正正义而努力。

优秀刑事检察工作总结(案例18篇)篇十八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刑事犯罪呈现出以往未曾有过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而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之一,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在长时间的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和经验的不足之处,并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深入认识犯罪背后的社会问题。刑事检察工作并不仅仅是处理个案,更应该关注犯罪背后的社会问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认识到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它与社会矛盾和不平等密不可分。因此,我们需要通过调查、鉴定和剖析犯罪背后的社会问题,寻找解决方案,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只有深入认识犯罪背后的社会问题,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为社会的繁荣和稳定作出贡献。

其次,加强与公安和法院的协作。刑事检察工作是团队的工作。我们需要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共同打击犯罪,保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通过与公安机关的深入沟通和协商,我们能够更好地掌握案件的细节,提供合理的检察意见,并避免犯罪分子的逃避和逃避。与法院的合作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有与法院紧密合作,我们才能保证案件的公正和公正,并为犯罪分子提供合适的惩罚。

此外,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作为刑事检察工作者,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犯罪行为与法律法规密不可分,只有了解法律法规的内容和精神,我们才能更好地处理案件,提出合理的检察建议,并为法院的审判提供合理的依据。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养,才能为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贡献力量。

最后,坚守法律职业道德。刑事检察工作是一个高度敏感和受社会关注的领域。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正,我们必须始终坚守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道德是刑事检察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我们需要始终坚持自己的职业原则,始终站在正义的一方,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受个人利益和外部压力的干扰,始终做到公正、公正和不受贪污。

总之,刑事检察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工作,也是一项社会责任重大的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中,我深刻意识到刑事检察工作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深入了解犯罪背后的社会问题,加强与公安和法院的协作,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以及坚守法律职业道德是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为社会的繁荣和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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