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实用9篇)

时间:2023-04-12 作者:储xy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一

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一、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10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二、强化屠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无法整改及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把“四关”,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厂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在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的基础上,加大禽类和牛羊集中屠宰的推进力度,制定屠宰规程和工作程序,逐步取消用市场监管代替屠宰检疫的行为,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三、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10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施强制免疫、规模饲养场防疫不达标、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按照省市要求,要建立推行案件复审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处罚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

八、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区域、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并公开公布;上级对下级,监督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要签订监督执法责任状,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乡、村都要建立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检查结果通报制度,跟踪整改督办制度,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重点监管对象定点跟踪监管制度,完备处理处罚记录档案,村协检员对辖区实行每周全面细致检查1次,乡镇站对辖区内管理相对人和村协检员工作每2周例行检查一次,每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

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建立落实社会和系统内部行风举报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实行执法能力培训、考试、测试制度,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四)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研究。借助畜产品安全、畜牧等相关方面法律法规、优惠扶持政策、项目建设,借助外省市场准入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深化、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台。紧紧围绕全省预防性、常态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理念,研究、探索、创新、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模式、工作机制,以及管理办法、制度、措施、程度、记录等。

加强薄弱环节执法工作研究。针对屠宰分割贮存及加工一体化企业,大量分割动物产品调运和检疫收费不统一等情况,分割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不到位、检疫出证管理不健全、不完善,产地检疫、产品检疫规范不健全、不完善,检疫标志使用对象、范围、方式、方法等管理不明晰、不到位等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管理模式及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建设管理体系研究.加强监督执法机构、监督管理相对人、执法人员应达到的建设标准、监管标准、行为规范。

在全面整体推进监督执法工作台的同时,突出强化饲养、屠宰等特定管理相对人,以及监督执法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先进典型建设,用以引导、推进全面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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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流通监管工作计划xx年度动物卫生监督流通监管工作计划

xx年度我单位将通过进一步明确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职责,签订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防止动物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杜绝动物疫情的扩散和传播,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为了促进我县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用动物产品的安全以及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情,制定12年度动物卫生监督流通监管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建立行政执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体系与执法秩序,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引向深入,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消费动物产品以及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二、年度目标

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安徽省畜产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流通监管工作,建立健动物产品的运输、交易、储藏等企业、场所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消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动物产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体制、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更趋完善,力争实现动物卫生执法工作监督零距离、管理零空档、案件处理零差错、服务态度零投诉的“四零”要求,使动物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健康发展轨道;动物产品产业得以健康、快速发展,使人民群众食用动物产品安全责任意识、动物产品安全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日益增强。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重点

重点地区:动物及动物产品主产区;动物产品生产、加工、交易、外调主要地区。

重点范围:动物、动物产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动物产品加工、销售、贮藏企业。

重点环节:产地检疫、运输检疫以及流通环节的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非法加工、经营、贮藏等行为。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内容

监督查处违法生产、加工、运输、交易、贮藏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行为。

加强动物运输、加工、经营、储藏等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管。五、工作任务

针对动物产品监管工作重点、加大督查力度,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害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

1、建立动物产品安全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强化流通环节的监管,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流通环节的监管,一是建立动物产品安全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二是把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分为两个行动执法小组,执法人员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执行任务,在打击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对举报案件反映迅速,重拳出击,打击违法分子。

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品市场秩序。大力推进“放心肉”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在夏季“高热病”冬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期间开展以动物产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等。加强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把好源头关

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管理,严格禁止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外流,完善当日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防止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流入生产和消费环节,从源头上堵住违法行为的发生。积极配合工商、卫生、公安部门深入推进“放心肉工程”实施。六、相关措施

建立动物卫生监督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监管、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动物卫生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出现的动物产品安全问题,按照监管职责分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加大行政执法查处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做到有报必查,执法必严,有查必果,从重从严打击非法行为。

建立动物产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动物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对一些动物产品安全知识通过动物安全方面的报刊和杂志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措施,另外到基层和集贸市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营造良好的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氛围,及时发布动物产品安全信息,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在动物产品安全监督中的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督,构建动物产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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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三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和去年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序发展,初步制定20xx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在20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二、强化产地检疫

处罚。三是对购进的动物也要严格监管,对购进的动物必须隔离观察大动物45天,中小动物30天,才能进入饲养场地。

三、强化屠宰检疫

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 “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屠宰场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和检疫票证。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四、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

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

五、要加强兽药的监管工作

加强日常检查,并将检查范围延伸到乡镇、村兽药经营户。

六、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加强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经纪人的监管。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和养殖户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加强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今年21个有ic卡的识读器要启动使用。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在使用票证时坚决杜绝只开票不收费、只收费不出票的现象。

九、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要加大内外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内外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内部监察力度,对存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等重大监管责任问题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责任。对不按规定引入动物、不按规定申报产地检疫、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按照省市要求,要建立推行案件复审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处罚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

十、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区域、

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乡、村都要建立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检查结果通报制度,跟踪整改督办制度,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重点监管对象定点跟踪监管制度,完备处理处罚记录档案,村级动物防疫员对辖区实行每周全面细致检查1次,乡镇站对辖区内管理相对人和村协检员工作每2周例行检查一次,每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今年例行检查也要延伸 每个乡镇。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继续使用旧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依法监管保安全,规范行为树形象。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薄弱环节执法工作研究。针对检疫收费不统一等情况,分割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不到位、检疫出证管理不健全、不完善,产地检疫、产品检疫规范不健全、不完善,检疫标志使用对象、范围、方式、方法等管理不明晰、不到位等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管理模式及工作机制,用以引导,推进全面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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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农业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的新任务、新要求,突出“质量兴农”和“绿色发展”两大主题,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着力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监管和风险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建设进一步推进,动物检疫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动物产地检疫达到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标准,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率达100%,动物检疫证明全部实现电子出证;杜绝“隔山开证”、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符合规范要求,不出现大规模乱抛病死畜禽现象。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支出及时,不发生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的违法行为。

(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县级每月至少一次,市级每季度至少一次,省级每半年至少一次。平均每个县(区)办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10件以上(其中一般程序5件以上),全面消除“零办案县”。

(四)“瘦肉精”监管。年出栏万头以上规模猪场和县级以上城区定点屠宰场“瘦肉精”年度监督抽检全覆盖。

(五)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

(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检查覆盖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其中,生产、经营环节年度检查覆盖面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的5%。

(七)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辖区内兽医实验室监督检查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动物检疫工作

1.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三明、龙岩两个设区市的7个县(市、区)完成省财政今年安排的60个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项目建设。组织做好省财政往年安排的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项目检查。

2.严格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实施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按照《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记录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跨县特别是跨省远距离调运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跨省调运生长周期小于50天的肉鸡肉鸭免疫档案符合要求出证、其他家禽h7n9流感检测合格出证制度,严防畜禽从高风险地区向低风险地区调运。

3.加强检疫出证管理。规范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权限的授权,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要求全面实施。依托检疫电子出证推动“互联网+”与动物卫生监督的深度融合,将电子出证作为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动物卫生监管的重要抓手。

4.加强证章标志管理。落实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入库、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行为。加强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追溯的监督管理。

(二)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1.进一步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依法依规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屠宰等业主配套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围绕收集、暂存、处理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体系,推动第三方建设专业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备相应收集、运输、暂存和冷藏设施以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优先采用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资源化利用的工艺技术。

2.严格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确认、拍照(或视频)、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数据汇总上报。发现死亡率超过正常范围、处理数较往年同期增幅较大的,及时组织进行核查。定期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确认过程进行督查,防止虚报病死猪数量的违法现象发生。省级每年进行两次专项核查,市级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核查,县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核查。

3.强化补助资金监管。协调财政部门加快补助资金的支出进度,按照要求抓好资金使用情况的报送工作,按时填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数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资金监管机制,省级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病死猪处理数量大的县(市、区)病死猪确认、补助资金发放等开展专项审计。

(三)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强化违法行为查处。

1.全面实施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养殖、屠宰、动物诊疗等场所的数量和基本信息,建立分类档案,逐步实现精准管理。加大相对人动物防疫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养殖、屠宰场所风险评估管理。督促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肉禽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各项标准要求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措施。使用统一的监督执法检查记录,做到“四有”,即检查有记录、被检查单位人员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

2.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动物诊疗行为专项检查、打击养殖、屠宰环节销售病死畜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出售动物不按规定申报检疫、非法制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3.规范执法办案。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的督导、通报及考评。市级每半年督查并通报一次所辖县(区)执法办案情况,每季度汇总上报办理的执法案件相关信息;加大执法办案在延伸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增强执法办案工作动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于基本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杜绝以罚代刑。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及优秀案卷评选活动,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表扬鼓励先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强化“瘦肉精”监管

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对1000个养殖场(户)实施“瘦肉精”监督抽检;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活动,在定点屠宰场开展牲畜尿样“瘦肉精”抽检5万批次,始终保持对“瘦肉精”的严管高压态势。

1.强化主体责任。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要承诺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保证所销售的活畜不含有“瘦肉精”。督促屠宰场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开展进场自检和宰后抽检。

2.强化养殖场抽检。加强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不定期抽样检测存栏生猪、肉牛尿样和料槽料,强化生猪、肉牛出栏前的抽检,增加备案养殖场、外调生猪养殖场的抽检频次。

3.强化屠宰场抽检。落实“县级天天抽检、设区市月月抽检”制度,以待宰生猪为重点,细化抽检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抽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牛羊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督检测,确保调入肉牛批批抽检。

4.强化协查机制。“瘦肉精”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要立即禁止活畜移动,同步开展确证检测和全面调查取证工作,确证含有“瘦肉精”的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要加强追根溯源,调查涉案活畜的来源,并将案件线索移送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1.开展执法检查。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执法检查密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无证运输、掺杂制假、添加违禁物或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确保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加强质量抽检。实行收购站和运输车的年度质量抽检全覆盖,检出违禁物质的,立即追根溯源,按照农业部《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依法从重从快处罚,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违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六)强化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省级安排饲料质量抽检计划280批次(含自配料)。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完善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不断增加抽检频次,提高饲料生产和经营环节以及自配料的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检打联动,严厉查处非法制售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使用饲料的行为。

2.加强饲料市场执法检查。以产品标签、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等内容为重点,提高对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的执法检查密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七)强化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

进一步健全完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督促实验室设立单位、实验室认真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实验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菌(毒)种保藏管理,规范实验档案记录。开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违规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按照各有侧重、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加强新的检疫规程、新文件的学习和法纪政纪、思想道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确保每位执法人员全年法律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省级举办2期培训班,其中1期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管理负责人培训班,1期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管理骨干培训班。根据农业部要求,组织参加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骨干轮训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网上考试。

2.开展动物检疫技能竞赛。以农业部举办第一届全国动物检疫技能竞赛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全省动物检疫技能竞赛活动,并选拔技能优秀人员组团参加全国比赛。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动物检疫技能比武或技能竞赛,层层选拔优秀人员参赛。

3.加强行风建设。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坚决整治“推拖绕”等新“四风”问题。严格落实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九)强化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1.加强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充分利用参与立法、行政执法、化解涉农纠纷、公共服务等过程和相关媒体以及上门宣讲等方式,向相对人普及《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

2.加强政策宣传。重点是强化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停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取消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审批和生长周期小于50天的肉鸡肉鸭免疫档案符合要求出证、其他家禽h7n9流感检测合格出证制度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执法环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引导。要针对各项工作任务,周密组织部署,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厘清监管职责,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经费短缺、设备落后等突出问题,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坚实保障。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进度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措施落实,切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要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要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实地督查和案头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与通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推进慢等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按照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地报送工作计划、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专项工作开展、业务报表、重大案件的查处及执法人员重大违规事件处理、机构变更和重大人事变动等情况,并做到实事求是、喜忧兼报,既要反映推进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也要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按照我厅工作项目化管理要求,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每月将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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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五

x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年存栏牛万头、猪万只、羊21万只、禽380万只,年检疫牛万头、猪万只、羊万只。使用检疫证明256本,符合备案条件的养殖场168家(猪144、牛2、羊22),屠宰场点6家,具备检疫职能的分站10个。

1、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与领导和群众的认识程度有很大关系,利用例会时间对全县的产地检疫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通过电视讲话大力宣传,为产地检疫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摸清底数,尤其是规模养殖户的底数,把有关法律法规送到广大养殖户手中,要求规模养殖户主动报检。大型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和交易市场的动物产地检疫持证率100%以上。

2、搞好屠宰检疫工作,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搞好屠宰检疫工作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定点屠宰场定点检疫,市场补检,选派精干力量驻场检疫,对屠宰场调运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无证者进行补检,对检疫合格的进行屠宰,对胴体进行宰后检验,屠宰检疫合格后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效地防止了漏检的发生,使上市肉品持证率达到100%。同时加强集贸市场牛、羊、禽等非定点畜禽产品的屠宰检疫。全县共检疫胴体万吨。做到屠宰动物检疫率100%,免疫标识回收率100%。查出病害肉100公斤,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一)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发动。制定了《集中整治兽药市场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以张世芳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我县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完善了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登记制度。建立兽药购销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并在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饲养大户中推行。并在9月份对我县的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和大型养殖户30家。

(三)开展兽药市场监督检查活动。3月和10月开展两次以打击假劣药品为主导兽药检查活动,两次整治活动共查兽药经营门市9家,动物诊疗单位30家,养殖大户30个。取缔无证经营企业1家,查处经营劣质兽药1家,罚款2000元。

对出栏的动物经临床健康检查合格的,规模场提供“瘦肉精”自检报告书,不够规模的提供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出省的动物检疫人员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场除按检疫规范程序操作外,进场必须有《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或《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待宰期间屠宰场必须按规定自检,屠宰时检疫人员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目前“瘦肉精”检测经费落实万元,购置检测卡3000余条。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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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农业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的新任务、新要求,突出“质量兴农”和“绿色发展”两大主题,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着力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监管和风险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屠宰厂重大安全生产事件,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建设进一步推进,动物检疫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动物产地检疫达到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标准,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率达100%,动物检疫证明全部实现电子出证;杜绝“隔山开证”、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符合规范要求,不出现大规模乱抛病死畜禽现象。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支出及时,不发生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的违法行为。

(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县级每月至少一次,市级每季度至少一次,省级每半年至少一次。平均每个县(区)办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10件以上(其中一般程序5件以上),全面消除“零办案县”。

(四)“瘦肉精”监管。年出栏万头以上规模猪场和县级以上城区定点屠宰场“瘦肉精”年度监督抽检全覆盖。

(五)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

(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检查覆盖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其中,生产、经营环节年度检查覆盖面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的5%。

(七)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辖区内兽医实验室监督检查率达100%。

(四)监督执法监管。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全面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通过强化监管实现福建省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疫小区(生物安全隔离区)维持无疫状态。

(五)执法案件办理。市内平均每个县(区)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10件以上,全面消除“零办案县”。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动物检疫工作

1.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三明、龙岩两个设区市的7个县(市、区)完成省财政今年安排的60个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项目建设。组织做好省财政往年安排的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项目检查。

2.严格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实施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按照《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记录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跨县特别是跨省远距离调运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跨省调运生长周期小于50天的肉鸡肉鸭免疫档案符合要求出证、其他家禽h7n9流感检测合格出证制度,严防畜禽从高风险地区向低风险地区调运。

3.加强检疫出证管理。规范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权限的授权,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要求全面实施。依托检疫电子出证推动“互联网+”与动物卫生监督的深度融合,将电子出证作为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动物卫生监管的重要抓手。

4.加强证章标志管理。落实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入库、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行为。加强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追溯的监督管理。

(三)规范动物检疫和证章标志管理

加快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建设,组织开展项目审计、验收。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严格、规范实施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跨县特别是跨省远距离调运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的要求记录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入库、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行为。

(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加强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追溯的监督管理。规范、及时报送动物卫生监督业务信息网络填报。规范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权限的授权,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要求得到全面实施。依托检疫电子出证推动“互联网+”与动物卫生监督的深度融合,将电子出证作为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动物卫生监管的重要抓手。(二)强化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1.进一步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依法依规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屠宰等业主配套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围绕收集、暂存、处理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体系,推动第三方建设专业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备相应收集、运输、暂存和冷藏设施以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优先采用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资源化利用的工艺技术。

2.严格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确认、拍照(或视频)、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数据汇总上报。发现死亡率超过正常范围、处理数较往年同期增幅较大的,及时组织进行核查。定期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确认过程进行督查,防止虚报病死猪数量的违法现象发生。省级每年进行两次专项核查,市级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核查,县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核查。

3.强化补助资金监管。协调财政部门加快补助资金的支出进度,按照要求抓好资金使用情况的报送工作,按时填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数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资金监管机制,省级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病死猪处理数量大的县(市、区)病死猪确认、补助资金发放等开展专项审计。

(三)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强化违法行为查处。

1.全面实施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养殖、屠宰、动物诊疗等场所的数量和基本信息,建立分类档案,逐步实现精准管理。加大相对人动物防疫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养殖、屠宰场所风险评估管理。督促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肉禽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各项标准要求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措施。使用统一的监督执法检查记录,做到“四有”,即检查有记录、被检查单位人员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

2.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动物诊疗行为专项检查、打击养殖、屠宰环节销售病死畜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出售动物不按规定申报检疫、非法制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3.规范执法办案。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的督导、通报及考评。市级每半年督查并通报一次所辖县(区)执法办案情况,每季度汇总上报办理的执法案件相关信息;加大执法办案在延伸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增强执法办案工作动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于基本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杜绝以罚代刑。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及优秀案卷评选活动,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表扬鼓励先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强化“瘦肉精”监管

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对1000个养殖场(户)实施“瘦肉精”监督抽检;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活动,在定点屠宰场开展牲畜尿样“瘦肉精”抽检5万批次,始终保持对“瘦肉精”的严管高压态势。

1.强化主体责任。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要承诺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保证所销售的活畜不含有“瘦肉精”。督促屠宰场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开展进场自检和宰后抽检。

2.强化养殖场抽检。加强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不定期抽样检测存栏生猪、肉牛尿样和料槽料,强化生猪、肉牛出栏前的抽检,增加备案养殖场、外调生猪养殖场的抽检频次。

3.强化屠宰场抽检。落实“县级天天抽检、设区市月月抽检”制度,以待宰生猪为重点,细化抽检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抽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牛羊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督检测,确保调入肉牛批批抽检。

4.强化协查机制。“瘦肉精”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要立即禁止活畜移动,同步开展确证检测和全面调查取证工作,确证含有“瘦肉精”的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要加强追根溯源,调查涉案活畜的来源,并将案件线索移送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1.开展执法检查。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执法检查密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无证运输、掺杂制假、添加违禁物或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确保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加强质量抽检。实行收购站和运输车的年度质量抽检全覆盖,检出违禁物质的,立即追根溯源,按照农业部《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依法从重从快处罚,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违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六)强化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省级安排饲料质量抽检计划280批次(含自配料)。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完善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不断增加抽检频次,提高饲料生产和经营环节以及自配料的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检打联动,严厉查处非法制售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使用饲料的行为。

2.加强饲料市场执法检查。以产品标签、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等内容为重点,提高对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的执法检查密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七)强化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进一步健全完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督促实验室设立单位、实验室认真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实验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菌(毒)种保藏管理,规范实验档案记录。开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违规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按照各有侧重、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加强新的检疫规程、新文件的学习和法纪政纪、思想道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确保每位执法人员全年法律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的执法队伍。省级举办2期培训班,其中1期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管理负责人培训班,1期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管理骨干培训班。根据农业部要求,组织参加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骨干轮训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网上考试。

2.开展动物检疫技能竞赛。以农业部举办第一届全国动物检疫技能竞赛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省级举办全省动物检疫技能竞赛活动,并选拔技能优秀人员组团 并组织参加全国比赛动物检疫技能大赛。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动物检疫技能比武或技能竞赛,层层选拔优秀人员参赛。

3.加强行风建设。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坚决整治“推拖绕”等新“四风”问题。组织参加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骨干轮训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网上考试。严格落实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九)强化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1.加强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充分利用参与立法、行政执法、化解涉农纠纷、公共服务等过程和相关媒体以及上门宣讲等方式,向相对人普及《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

2.加强政策宣传。重点是强化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尤其是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停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取消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审批和生长周期小于50天的肉鸡肉鸭免疫档案符合要求出证、其他家禽h7n9流感检测合格出证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不断增强动物及动物产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理解、共同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和执法环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引导。要针对各项工作任务,周密组织部署,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厘清监管职责,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经费短缺、设备落后等突出问题,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坚实保障。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进度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措施落实,切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要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要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实地督查和案头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与通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解决hyperlink "/link?url=x3ey04ebeepklzgbgjrukttog419kaewy9pvohozicf77nrhwqwjqbm9sj7ivczrceh0iawirnp9hi29wj0u9g74p279arl736sdwtxrz3o"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推进慢等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按照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地报送工作计划、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专项工作开展、业务报表、重大案件的查处及执法人员重大违规事件处理、机构变更和重大人事变动等情况,并做到实事求是、喜忧兼报,既要反映推进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也要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按照我厅工作项目化管理要求,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每月将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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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七

一是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

二是要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工作。

三是要注重养殖场的制度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

1、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在做好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认真分析当前工作形势、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考核管理责任书,将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

2、进一步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下半年我们将加强无害化处理核查工作,将对乡镇进行核查并开展例行检查,对于没有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或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确保各乡镇统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3、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公开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公示,提示广大消费者与媒体进行监督。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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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一:动物卫生监督所xx年工作计划

动物卫生监督所二〇一二年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和去年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序发展,初步制定xx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在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二、强化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xx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处罚。三是对购进的动物也要严格监管,对购进的动物必须隔离观察大动物45天,中小动物30天,才能进入饲养场地。

三、强化屠宰检疫

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 “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屠宰场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和检疫票证。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原文来自: 小 草 范 文 网: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四、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

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

五、要加强兽药的监管工作

加强日常检查,并将检查范围延伸到乡镇、村兽药经营户。

六、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xx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加强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经纪人的监管。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和养殖户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加强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今年21个有ic卡的识读器要启动使用。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八、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在使用票证时坚决杜绝只开票不收费、只收费不出票的现象。

九、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要加大内外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内外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内部监察力度,对存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等重大监管责任问题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责任。对不按规定引入动物、不按规定申报产地检疫、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按照省市要求,要建立推行案件复审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处罚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

十、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区域、

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乡、村都要建立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检查结果通报制度,跟踪整改督办制度,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重点监管对象定点跟踪监管制度,完备处理处罚记录档案,村级动物防疫员对辖区实行每周全面细致检查1次,乡镇站对辖区内管理相对人和村协检员工作每2周例行检查一次,每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今年例行检查也要延伸 每个乡镇。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继续使用旧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努力营造政府支持、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和群众理解的良好社会氛围。一定要做到科学防检促发展,

篇二:动物卫生监督所绩效考核工作计划

xxx动物卫生监督所xx年绩效考核工作计划

为推进绩效考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单位卫生监督职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考核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绩效管理制度并实施绩效考核,激励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规范行为、强化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质量、水平和社会满意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畜牧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1、依照《自治区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对本单位人员从德、能、绩、勤、廉五方面进行考核。

2、具体考核指标结合职责要求和我所实际,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执法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制定,每个岗位需明确岗位职责、结合岗位职责考核其工作完成数量、质量和效率以及职业道德、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3、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岗位聘任、职称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重要依据。

五、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日常工作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可包括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资料核查、知识技能考核、问卷调查、服务对象评议、综合评估等方式。

六、考核程序

(一)自查考评。现场考核前,按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县畜牧兽医局。

(二)现场考核。组成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结合日常考核情况,经审核形成考核组意见反馈并报县畜牧兽医局。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认识,将绩效考核作为动物卫生监督职能建设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加强组织管理,统筹部署精心安排,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考核任务。要成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二)结合实际,大力推进。要将绩效考核工作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等工作有机结合,避免重复考核,提高综合考核管理水平。同时,在具体考核指标的选择上,要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需要,合理制定并细化,确保考核工作全面、科学、高效实施。

(三)总结经验,讲求实效。要以绩效考核为契机,进

一步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行为,改进工作方式,调整工作重点,实现“以绩效考核,促规范,促提升”。

xxx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篇三:xx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洮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00九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里,我所要严格按照区牧业管理局的总体部署

和要求,认真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我们要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和加强《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等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证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在执法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强制免疫注射和饲养场、养殖小区的监管以及产地检疫工作;加强动物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强动物诊疗场所和兽医从业人员的监管;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加强奶站的监管;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管,以实现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能有一个更高层次的飞跃,现计划如下:

一、加强宣传贯彻“一法一例”及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

培训、考核。

计划把三月份作为《动物防疫法》和《吉林省无规定动

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月,要强化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一法一例”。以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挂过街横幅等多种方式,提高公众的认知程度与社会影响力,《动物防疫法》经重新修订后,这就要求业

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其内容实质,每周一下午为业务学习时间,计划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考核,一线执法人员要全部参加,对不参加培训、考核或培训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执法。

二、全面实施强制免疫和畜禽标识制度,加强对饲养场、养殖小区的监管。

我们要积极配合动物疫病预防部门做好国家规定强制

免疫动物疫病的免疫注射,确保免疫的密度和质量,对“拒防户”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对不思悔改的“拒防户”要严厉查处。对免疫的动物要加施畜禽标识,建立档案、实施可追溯管理,对饲养场、养殖小区要加强监管,着重强制免疫,畜禽标识佩戴,养殖档案建立,防疫条件、消毒及无害化处理,加强检疫申报监管等方面做好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三、以全面开展产地检疫为工作重点。

遵照上级的指示和工作要求,做好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

检查,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使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在全区各乡镇村屯能全面顺利地开展,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努力加以解决,使这一基础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注重实效。

四、加强对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管。

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继续巩固驻屠宰场工作,监督

其入场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是否齐全,其屠宰检疫环节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检疫,使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产品

检疫证明出证率达到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五、加强对动物、动物产品市场流通环节及动物产品安

全的监管和动物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好种乳用动物调运的监管。

驻封闭农贸市场的监督员应继续做好查证验物工作,防

止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对违法经营者要严厉处罚。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贮藏的监管,要加强城乡各个环节中的查证验物工作,特别是动物产品冷藏场所的监督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外进动物产品严格执行报检制度,经检疫合格方准入库,并对进出库动物产品做好登记。同时做好贮藏、销售、交易等场所的消毒,冷藏场所每年进行两次彻底消毒。同时计划在六月份进行一次动物产品安全方面的宣传,通过出动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增加人民群众对动物产品安全的认识,扩大影响面,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六、加强对动物诊疗场所和兽医从业人员的监管。

切实履行职责,对未取得兽医从业资格证和动物诊疗许

可证而非法行医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对未经注册、不执行兽医病志和处方制度,不遵守动物诊疗操作技术规范的兽医从业人员要严厉查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保证诊疗场所的良好秩序。

七、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

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使采集、保存、运输动物病料或者

病原微生物以及从事病原微生物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都能遵守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规定,防止造成疫病传播与流行。

八、加强奶站的监管。

要严格贯彻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

奶站及奶牛养殖户、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宣传指导与监管,奶站要确保上站奶牛持有健康合格证,驻奶站的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以保证生鲜乳的质量安全。对不按照相关要求去做的奶站要予以处理处罚。

九、加强公路检查站的监督检查工作。

在公路检查站还未建成的情况下,我们将克服困难加大

检查力度,对过往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认真查证验物,严格消毒,防止一些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动物疫病传入我区。

洮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00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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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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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切实完成“畜牧业加快发展三年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高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水平,按照通化市监督所xx年工作安排,以及梅河口市牧业经济暨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对今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认识,理清思路

今年是推进“三年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做到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开局、高效率工作,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定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三年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为核心,以落实《动物防疫法》及配套法规为重点,以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为目标,加大证章标志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打造经济发展良好软环境,努力开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监督工作:

1、对辖区内的各个运输、交易和贮藏场所有专人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日常监管做到每周一次,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2、对规模化养殖场有专人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养殖档案建立、畜禽标识佩戴、防疫条件监管、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检疫申报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部署,并不定期抽查。

3、加大对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在规定期限内查处结案率达到100%,无行政败诉案件发生。

4、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无害化处理记录齐全,实验室检测设备达到要求。

5、证章标志的定购、领取、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监管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做到管理规范化。

6、加强监督员、检疫员业务培训、管理,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7、加强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建设,健全制度,配齐设备,保证24小时运行,人员持证上岗,记录齐全,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检疫工作:

1、狠抓产地检疫工作,村屯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规模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社会散养户实际产地检疫率达到80%以上。动物出栏时实施到场入户临栏检疫;不跨辖区检疫、挂耳标、出具检疫证明;不在屠宰场补开检疫证明。

2、严格规范检疫人员的检疫行为及检疫操作规程,做好各项登记记录,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一旦出现问题,要做到能及时追踪溯源。

3、狠抓屠宰环节及畜禽交易市场检疫,严把屠宰场和交易市场入门关,坚决禁止无检疫证明、免疫标识的动物进入屠宰厂及畜禽交易市场;对不符合入场规定的畜禽,驻场检疫员一律不得实施检疫和出具检疫证明;对回收的检疫证明及耳标进行登记,并保存12个月以上。

4、定点屠宰场内,屠宰动物受检率达100%,耳标回收率达100%,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步检疫率达100%。牲畜交易市场内,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疫情报告和疫病监测制度,成交牲畜受检率及出证率达100%。

5、检疫合格的白条禽加挂检疫合格标识率达100%;检疫合格的胴体滚动印章盖章率达100%;分割肉类及其产品内、外包装粘贴检疫合格标识率达100%;上市肉品持证率达100%。

6、对运出县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凭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分别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检疫率达100%,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证率达100%。

其它工作:

1、认真、细致上报本单位半年、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与专项工作汇报、总结。

2、及时、准确上报动物检疫和监督工作各类业务报表。

3、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各类信息稿件、工作简报的上报工作。

4、出色、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5、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三、采取措施,严格监管

下大力气推进全市各项检疫工作。

1、进一步强化产地检疫申报点工作职能。

产地检疫工作是检疫工作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产地检疫网络体系,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检疫程序,要以规模养殖场为切入点,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对畜禽进出栏等情况进行登记,全力推进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今年,按照国家出台的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省里将制定全省检疫申报点设置方案,计划在每个乡镇建设一个标准化产地检疫申报点,在屠宰场设置一个申报点,面积不少于30平米,并按标准悬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和检疫申报点标牌,公示检疫内容,配备检疫设备。因此,要把检疫申报点建设作为我市今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推进,全力开展好检疫申报点建设。

2、严格落实检疫规定,进一步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坚决贯彻农业部颁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十一项检疫规程,要对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点现状及派驻检疫情况进行登记备案,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到人,检疫监管到位。在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流通环节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特别是猪、牛、羊没有佩戴耳标的一律不得检疫出证。要认真研究落实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和监管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年的常态化工作抓实抓好。要建立健全牲畜耳标、智能识读器等追溯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耳标佩戴和耳标信息上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可追溯监管。

认真做好全市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1、深入开展“四类场所”专项检查。

我们要在省、通化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履行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严格落实农业部xx年7号令的有关规定,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特别要对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建立监管、巡查、备案制度。对“四类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依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规模饲养场、屠宰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符合主管局批准的范围,是否按法律、法规、规程要求开展防疫检疫活动,以及畜禽标识佩戴情况,病死动物处理情况等,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和通报。

2、继续加强重要节日专项监督检查。

要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方案,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为保证重要节日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作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对重点环节特别是畜禽交易市场和经营肉类的农贸、集贸市场开展监督检查。要继续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储藏等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对病死动物和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坚决防止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3、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要切实加大对本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经营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并规范案卷卷宗的归档管理。通化市监督所今年将不定期的检查各地票证的使用情况,尤其是市场检疫、产地检疫证明的使用作为今年评比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要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实施检疫、只收费不检疫、不使用法定检疫证明和不现场检疫出具票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伪造、转让、倒卖检疫证明的违法案件,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3、切实加强全市各流通环节的监管。

要抓好大湾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正常运行和规范管理,完善公路检查站消毒池、隔离圈的建设,并积极探索检查站信息网络建设项目,提高追溯能力,确保运转经费合理使用。要按照省政府公告和省局有关文件要求,着力推进检查站特别是“指定通道”建设工作,配备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培训人员,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运行。要继续加强对进京入沪企业的监管抽查,继续落实进京入沪企业注册备案及监管制度,确保全市及进京入沪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

4、做好新检疫证明和标志的启用准备工作。

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现问题、明确责任的重要依据。按照通化监督所的要求,今年上半年,我们要尽早做好旧证过渡和新证订购计划,做好请批和备案工作,清点现有检疫证明使用、库存情况,避免积压;同时,加强辖区内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新检疫证明按国家规定时限启用。

5、进一步加强监督信息的管理与上报工作。

要建立和完善监督信息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做到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真实。要认真落实通化监督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搞好动物卫生监督信息交流,积极上报信息稿件,每年不少于6篇,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末考核内容。

6、开展检疫监督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工作。

为全面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切实加强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以“三化”为核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会议与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监督员、检疫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从而打造一个机构完整、功能齐全、队伍稳定、素质过硬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体系。

努力打造牧业经济发展优质软环境。

1、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

主要抓好两方面:一是加强各项检疫工作的宣传,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企业和业户的思想引导工作,普及《动物防疫法》及配套法规宣传,坚决落实检疫收费标准,使各项检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包括“瘦肉精”违法查处等内容的监督工作的宣传,争取生产经营企业和业户的积极配合,普及相关肉品鉴别知识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支持我们开展好监督检查及违法查处工作。

2、转变观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

努力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由单一行政管理型,向复合式管理服务型转变,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以严格执法促规范管理,以热诚服务促事业发展。在监管工作中,注重体现“以人为本、情感互动”的工作方法,积极帮助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企业、业户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企业发展的智囊、农民致富的参谋;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教育为主、罚款为辅的方针,积极争取管理相对人的理解与支持,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领导,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正气的高度,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切实为做好各项工作作出表率,竭尽全力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带动广大干部职工拧成一股绳、站成一列队,为各项工作的出色完成群策群力,实现工作效率最大化。

明确责任,为各项工作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要坚决落实检疫、监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层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责任到人,奖罚分明。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好、完成好,努力把各项工作进一步推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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