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优质(十篇)

时间:2023-04-12 作者:储xy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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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卫生工作计划

为做好2015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促进我县养殖业健康发展确保上市动物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我县2015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稳定和加强队伍建设,推广2014年基层示范分所建设经验,通过强化兽用投入品监管、检疫监管、“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监管、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等重点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今年的主要目标是保持检疫队伍稳定纯洁,完善规章制度监督执法全程化、规范化,监测抽检到位,实现检疫监管到位率100%、投入品监管100%、官方兽医动物协检员培训100%,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计划

2015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活动。一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制定年度培训方案,采取县所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二是推广2014年示范分所建设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建设,做好电子出证准备工作,推动全县基层分所的标准化建设;三是强化监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开展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活动,将执法能力建设的成果运用到重点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去。

(二)强化检疫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检疫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引导官方兽医及各分所协检员严格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规范检疫监管行为;二是全面强化基层检疫队伍技能培训和考核管理,完善执法人员备案管理,全面提升执法和应急反应能力,完成对基层动物协检员、官方兽医定岗、定责工作,层层签订2015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探讨动物协检员异地交流与轮岗机制;三是加强对十八里铺定点屠宰场、江店孜定点屠宰场的检疫监督与管理,严格按检疫规程操作,切实把好宰前宰中宰后各个关口,不断强化全流程同步检疫理念,以监管为重点,全面促进屠宰检疫工作规范,落实分管所长带班制度,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加大动物卫生证章标识管理力度,规范检疫票证的管理与使用,严防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发生;五是加大对监督分所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检查力度,加大动物检疫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检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开展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一是继续做好兽药经营户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后续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饲料经营户监管,建立饲料经营户日常监管档案,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兽药饲料的抽检检测工作。督促和指导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动物用药用料记录,开展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用药用料行为,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合理安全用药用料,严厉查处违法使用兽药和违规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行为;二是开展养殖场规范监管创建行动,探索养殖场监管新模式,分类管理,分级指导,建立健全监管记录,完善分类管理企业的备案;三是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养殖场监管、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的执法工作,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监管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五是要以“瘦肉精”集中整治、兽药饲料打假、生鲜乳集中整治,兽药gsp规范、行风规范行动,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强化日常执法和监管工作,建立常态监管,重点监控为一体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四)规范开展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置工作。开展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病死生猪、检出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到“强化宣传指导、严格到场审核、规范处理程序、完善各项记录、按时上报结果、足额拨付补偿金。构建长效机制,积极筹建县级无害化处置场,完善具体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制度。

(五)继续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抽样检测。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完善环节抽检监管制度,完成上级业务部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的抽检任务;强化屠宰环节的生猪尿样检测及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监督检查;完成十八里铺屠宰场、江店孜屠宰场待宰生猪“瘦肉精”抽检工作;强化兽药、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从业人员监管对象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送统计工作,探索传统工作模式到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转变,为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科追溯系统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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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二

时间过得飞快,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来为以后的工作做一份计划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计划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xx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xx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三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和去年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序发展,初步制定20xx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在20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二、强化产地检疫

处罚。三是对购进的动物也要严格监管,对购进的动物必须隔离观察大动物45天,中小动物30天,才能进入饲养场地。

三、强化屠宰检疫

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 “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屠宰场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和检疫票证。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四、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

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

五、要加强兽药的监管工作

加强日常检查,并将检查范围延伸到乡镇、村兽药经营户。

六、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加强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经纪人的监管。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和养殖户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加强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今年21个有ic卡的识读器要启动使用。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在使用票证时坚决杜绝只开票不收费、只收费不出票的现象。

九、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要加大内外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内外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内部监察力度,对存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等重大监管责任问题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责任。对不按规定引入动物、不按规定申报产地检疫、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按照省市要求,要建立推行案件复审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处罚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

十、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区域、

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乡、村都要建立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检查结果通报制度,跟踪整改督办制度,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重点监管对象定点跟踪监管制度,完备处理处罚记录档案,村级动物防疫员对辖区实行每周全面细致检查1次,乡镇站对辖区内管理相对人和村协检员工作每2周例行检查一次,每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今年例行检查也要延伸 每个乡镇。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继续使用旧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依法监管保安全,规范行为树形象。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薄弱环节执法工作研究。针对检疫收费不统一等情况,分割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不到位、检疫出证管理不健全、不完善,产地检疫、产品检疫规范不健全、不完善,检疫标志使用对象、范围、方式、方法等管理不明晰、不到位等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管理模式及工作机制,用以引导,推进全面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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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好帮手

兴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是动物卫生监督标准化示范创建的关键年,兴山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在市畜牧兽医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县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宗旨,以创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为重点,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不断加快动物卫生监督标准化建设、严格推行兽药店gsp达标整改、严格开展动物经纪人登记备案管理,认真落实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畜牧兽医行业违法违纪行为,有力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我县今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不断加强监督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

1、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完善监管工作体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09年成立了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确定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3人(含派驻乡镇人员),加挂 “兴山县动物检疫站”牌子。在这23人中,去年已退休两人,今年又有四人先后到达退休年龄退休,实际工作人员只剩下17人,其中还有三人年龄较大加上身体原因在家休养。在岗的17人中,防疫监督员4人,检疫员13人;具备副高级职称的1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9人、高级工1人;年龄在50岁以上5人,40—50岁7人,30—40岁4人,30岁以下没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4人,专科学历4人,中专学历9人。监督所从97年以后没有再进一名工作人员,最年轻的也有38岁了,工作人员严重老化,为了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能持久、健康发展,今年申请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从华中农业大学引进本科毕业生一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人,现在实际工作人员19人、省局确认官方兽医17人。主要承担全县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饲料兽药等行业监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等工作职能。今年初,根据工作需要又加挂了“兴山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大队”的牌子,同时在八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基础上成立了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并建立了十五个动物检疫申报点,派驻了官方兽医,明确了工作职责。

2、多方筹集资金,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结合我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县畜牧兽医局先后筹集资金三十多万元,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人员配备了动物卫生监督防护服,为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监督分所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显微镜、检疫工具箱、采样箱等设施设备,在申报点悬挂了报检灯箱,公布了报检电话和监督电话。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不断规范基层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3、积极开展法规宣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和更加严格的执法要求,监督所在畜牧兽医局的统一组织下,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专门培训,对全县的动物防疫监督员、检疫员和协检员进行了一次培训,执法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法律法规、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生猪无害化处理的相关规定,检疫员和协检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动物检疫程序、检疫证明填写等内容。除了县内组织的培训外,还派出部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市各种监管执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下半年,监督所还利用标准化养殖培训机会,对我县部分养殖大户宣传了《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了畜禽养殖大户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我们还通过电视、短信平台、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畜产品经营市场进行了大力宣传。在加强宣传培训的同时,狠抓监督执法队伍管理,一是完善监督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不断优化执法队伍结构;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十不准”;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所有监督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监督执法和动物检疫工作,自觉维护部门形象,严格依法办事,对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按规程执法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把关、狠抓动物检疫检验。

1、加强产地检疫工作。在今年年初的全县畜牧兽医工作会上,谭局长重点强调了产地检疫工作在整个检疫个中的重要性,要求严把畜禽出栏产地检疫关,始终不放松产地检疫工作。并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所、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乡镇分所、动物检疫申报点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分析了我县动物检疫工作存在的困难;想办法不断完善检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解决在动物检疫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根据研究决定,我县在乡镇人口集中地区、交通要道共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15个,在96个行政村设立了动物报免(检)室。畜禽出栏时由户主在村级报免(检)室报检,填写报检单,村级防疫员到现场进行临栏检疫,经初步检疫合格的畜禽再到申报点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畜禽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今年我县截止目前共出栏生猪30.2万头,牛羊 15.3 只,家禽38.5万羽,实际开展检疫生猪 30.07万头,牛羊 15.1万头,家禽37万羽。产地检疫开展面100%,产地检疫率达到98%以上。

2、狠抓屠宰检疫工作。我县在古夫、昭君、航行三个屠宰场派驻了专职动物检疫员,设立了检疫办公室,配置了检疫检测工具,做到制度上墙,责任明确。其他五个乡镇的屠宰量比较小,由分所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检疫工作,县监督所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驻屠宰场检疫人员始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验入场动物的检疫证明、标识佩带等情况,认真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检测,今年共抽检生猪尿样820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严格落实同步检疫,规范检疫记录和台账。我县截至目前共计屠宰检疫生猪2.4万头、牛1730头。共检出不合格生猪12头,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1、强化养殖环节监管。一是加强养殖环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规模以上,特别是纳入国家有关项目的养殖场的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今年我县共有审查发证41家。二是加强养殖环节畜产品安全检测力度,今年专门制定了我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我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存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进行了抽检,今年以来我局“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共抽检生猪养殖大户174户,共抽检生猪尿样865头份,现场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三是加强生猪规模养殖大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落实。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和《湖北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12】4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兴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今年初开始,组织各乡镇分所,会同县乡财政部门,对全县年出栏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上报的生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进行每月逐场逐户核查,如实填写生猪无害化处理登计表,统计核实工作做到了“三见”,即见猪、见证明、见无害化处理结果,确保不虚报、无遗漏。经全面核查, 2012年全县共有年出栏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化养殖户总户数 332户,其中有77户规模养殖场(户)出现病死猪,共对死亡的1499头生猪实施无害化处理。

2、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一是加强动物经纪人管理,根据《湖北省动物经纪行为管理办法》,我局于今年5月23日组织召开了动物经纪人大会,参会人员122人,会上谭局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广大动物经纪人要正确认识动物经纪工作在畜牧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正视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提高守法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做到有序经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在会上宣讲了《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经纪行为管理办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在日常经纪活动中必须注意的相关事项。疫控中心主任张天习讲解了畜禽重大动物疫病临床症状和相关防护、处理措施,会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截止目前共登记备案动物经纪人206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动物经纪人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后下发了动物经纪人登记备案卡,要求所有经纪人在日常的动物经纪活动中必须持卡经营,依法经营并做好经纪档案。二是加强集贸市场、超市等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单位的管理。我局对古夫新安市场、永安市场和昭君镇集贸市场;古夫雅斯、汇金等超市指定专人进行监管,监管工作人员不定期、不定时对市场、超市进行巡查,对进入市场交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格检查,一旦发现未经检疫或者是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必须严肃处理。三是加强经营性动物产品冷藏场所的管理,我局今年以来共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县的三牧公司冷库、航行食品冷库、银海食品公司冷库进行多次监督检查,要求所有经营性冷库经营的动物产品必须是经过检疫的,必须凭检疫标识和检疫证明出入库,今年我局执法人员检查经营性冷库冷冻动物产品五十多吨,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3、加强动物产品加工、使用环节监管。一是根据《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精神,今年初,监督所与我县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肉食品加工等122家单位签订了《动物卫生责任书》,下发宣传单500份。严格要求各餐饮单位、食堂等使用检疫合格动物产品并做好记录。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动物产品加工使用环节进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通过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使得我县餐饮业和集体伙食单位的依法经营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三是加强对熏腊制品加工单位监管。十月份我局又出台专门文件,要求对在我县进行熏腊制品加工的单位进行专项监督管理,主要是各熏腊制品加工单位所使用的动物产品必须是经过检疫的合格动物产品,要求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质量安全,对每批次购进的动物产品进行详细登记,在进行腌制前要进行报检,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腌制加工。得到了县委、政府等领导的一致好评。

4、加强兽药、饲料经营市场的监管。一是加强兽药店的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从去年年初开始对我县所有兽药店进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达标整改,经过一年的整改,共19家兽药店通过我局兽药店达标验收小组的验收,其余26家兽药店自动退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了剩余的兽药和拆除了广告牌。今年主要是加强这十九家兽药店加强后期管理,要求必须做好经营记录和购销台账;时刻保持药店店面、仓库整齐干净;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今年共组织执法人员对兽药市场进行了4次专项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两家兽药店记录不规范、两家兽药店仓库摆放符合要求,监督所按照规定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二是加强了饲料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精神,监督所共印发养殖企业告知书、承诺书;饲料经营单位告知书、承诺书400份,分别与养殖企业、饲料经营单位签订了承诺书。对所有饲料经营户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是在本县经营饲料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对所经营的饲料品种、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监督所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

今年,共立案查处一起,一般程序8起。立案查处的一起是我县古夫镇7位村民联合在县政府信访办上访 ,说是有一外地养蜂户未经允许在当地放养,并提出了几条意见。接到报案后,我们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后来通过古夫镇政府、镇信访办、镇司法所进行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行政执法做到了处理及时,程序适当。

五、存在问题

1、执法力量薄弱,人员少,我们局现在虽然有农业行政执法人员10人、防疫监督员6人,但分布在办公室、疫控中心等单位,真正参与执法的人员缺乏,同时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

2、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利于畜牧业健康发展,养殖户也弥补了一定的损失,但我们工作开展起来难度比较大,特别是我们山区,往往养殖户死一头猪,可以得到补助80元,而我们下去监督其进行无害化处理所开支的远远不止这个数。还有就是养殖大户的生猪出现死亡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有相应补助,而散户出现的病死猪没有补助,容易形成矛盾。

3、产地检疫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今年虽然在产地检疫工作上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在具体工作中还是或多或少的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

4、规模养殖户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几年对生猪养殖大户管的比较多、比较细、但牛羊、家禽等其他养殖大户的监管还需要加强。特别是养殖档案,防疫条件、“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5、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办案经费相对缺乏,监督所虽然纳入全额预算,工资有了保障,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量大,责任重,需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工作,经费开支较大,监督所2011年财政下拨以及检疫收入共计77.84万元,实际支出115.75万元,资金缺口38万元,全部由畜牧兽医局想办法从各种渠道进行解决。

六、2013年主要工作

兴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3年将严格按照市所和县畜牧兽医局总体部署,以动物卫生监督标准化示范创建和我县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为主线,扎实抓好动物检疫检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动物卫生监管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分所工作环境和执法条件。二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检疫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协检员进行法律法规、检疫规程等内容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和协检员工作水平。三是始终坚持狠抓动物产地、屠宰检疫监管,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畜禽出栏、动物进场、同步检疫等环节检疫工作,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严格养殖大户监管,督促完善防疫条件、养殖档案并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工作。督促规模化养殖场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对其申报的无害化病死猪指定专人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加大对动物经纪人的培训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并依法加强对其经纪活动的管理。增加对集贸市场、超市、经营性冷库的监督检查次数和检查范围,督促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六是继续加强对动物产品使用环节监管,督促各加工、使用单位完善台账,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加工、使用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七是继续加强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市场的监管,依法组织执法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及违禁物的单位和个人。八是加大执法查处和打击力度,对违法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九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十是积极申请政府有关部门在人才引进,招考方面给予方便,适当增加信息血液,为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做的更好,更完美打下基础。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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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五

为确保本次综合执法活动取得实效,我所狠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强化宣传,加强管理,为综合执法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我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所长为副组长的综合执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检查组、执法组三个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在区畜牧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制订了有奖举报办法,确保本次活动扎实开展。

2、“异地用警”,严格执法,确保综合执法活动公平公正。本次兽药经营企业执法检查中采用“异地用警”的方式,邀请兄弟区县精干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规避人情执法关,确保执法行动公开、公平、公正。对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对通过gsp验收的,现场查看经营企业人员、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项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按照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经营;对发现的假劣、禁用、过期、变质失效兽药以及人用药品依法予以收缴查扣;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3、惩防并举,注重服务,力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严格守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对不规范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指导整改,对一些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咨询进行了答复,做到查、帮、促相结合。

在这次综合执法活动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康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检验记录不齐全。瑞恩饲料厂化验室未按规定使用,化验记录及产品留样未按规定执行,生产、采购、销售记录不规范,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爱科饲料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化验常规项目不全,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顺发鱼粉厂产品质量化验记录不规范、不齐全;宜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料库有过期原料。兽药经营企业中个别经营单位存在采购验收、出入库、销售记录及温湿度记录不齐全、不规范,兽药产品的质量评估不全面,经营场所及仓库防火、防潮、防蚊蝇设施不齐全。

认真落实畜牧业各项法规,依法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彻底根除各类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六

工 作 计 划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

为做好二0一二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行为,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手段,提高动物卫生监人员素质,明确动物卫生监督责任,真正把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完成本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上市动物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我市2012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2012年总体工作思路是“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完善体系,规范行为,创新模式,提升能力”为抓手,突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两个重点,全面促进我市“四化五百”目标的实现,促进我市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年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四化五百”,四化即实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达到机构队伍正规化;全程监督常态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管理方式信息化。五百即实现对规模养殖场(户)的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场检疫到位率达到100%;对检出的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公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场监管率达到100%,进入流通环节牲畜二维码表示佩戴率达到100%。

三、工作安排

为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能力建设,依法履行对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能。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独立法人、独立银行账号等相关资质。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统一更名为“动物卫生监督xx分所”。

(二)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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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二00九年是《动物防疫法》深入贯彻落实关键年,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将相继做出具体规定。为全面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动物防疫活动管理,促进养殖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活动为契机,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为中心,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素质教育;加强基础检疫,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推行监督公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狠抓监督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水平。

二、目标任务

基础检疫工作:产地检疫:进一步深化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促进全县产地检疫工作平衡发展。确保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的乡(镇)、村达到100%,农村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95%以上,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厂、交易市场动物的产地检疫证明持有率达到100%,凭畜禽标识出具产地检疫证明持有率达到100%。

屠宰检疫:对定点屠宰场(点)全面实施同步检疫,严把“四关”,切实保障人民吃上无疫病放心肉。确保凭合格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屠宰率达到100%,屠宰动物的受检率达到100%,病害动物、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出场肉品持证率达到100%。

人员素质:继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使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技术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以适应新形势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

监督管理:加强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制度建设,强化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动物卫生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动物产品上市,做到“内外并重”,理顺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各种案件处理合格率达100%,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使用合格率达到100%。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切实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规范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防疫消毒,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充分发挥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窗口作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畜禽养殖场(小区)科学监管:严格按照省《畜禽养殖场(小区)依法监管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入场动物的检疫监管、出栏动物的产地检疫及养殖场(小区)各项制度(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落实等日常监管工作,切实保证动物养殖环节的安全。

动物诊疗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推行个体诊疗机构兽医诊疗处方和病历档案制度,实现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动物诊疗机构持证率、购销台帐建档率达到100%。

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的建立:对进入市场、超市、冷库经营的畜禽产品全面建立实施登记备案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凭检疫合格证明和合格标志上市制度、安全责任追溯制度、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等,2009年在县城区内实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卫生安全监控,确保全县人民吃上安全放心的畜产品。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开展“百日行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在全系统内扎实抓好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的行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优化服务和管理,增强全县动物卫生监督行业整体效能。

工作措施

强化宣传培训。通过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杂志、报纸、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动物防疫法》宣传。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宣传和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宣传中执法,在执法中宣传,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教育,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乡镇动物防疫站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针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增强他们依法检疫、守法经营的责任感和动物卫生安全意识,为全面贯彻实施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创造条件。

强化人员管理,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严格审批程序,完善用人机制。严把“办证关”,对进入动检监督执法队伍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为其办证,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或申报;建立严格的检疫人员管理机制,奖优罚劣,加强执法队伍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与检查,利用专项检查和暗访的形式,对队伍内部违法违纪和损害动检监督形象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执法队伍的纯洁。抓针对性培训,提高“两员”及从业人员的素质,为进一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2009年县监督所将组织开展动物防疫规范、动物卫生监督、动物诊疗、养殖场疫病防控、协检员师资、公路检查站上站人员培训等一系列的培训活动。

(三)全面做好检疫监督工作,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夯实基础。

1、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09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建立健全《产地检疫目标责任管理制度》,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2、强化屠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无法整改及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把“四关”,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药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厂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在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的基础上,加大禽类和牛羊集中屠宰的推进力度,制定屠宰规程和工作程序,逐步取消用市场监管代替屠宰检疫的行为,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3、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

4、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09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强化种用、乳用动物的调运审批。为防止奶牛a型口蹄疫等疫情传入我县,县监督所和各乡镇动物防疫站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不得再出具奶牛、种牛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停止调运审批,暂停奶牛、种牛的调运。待接到省局接触暂停调运通知后,再按程序对跨省调入乳畜、种畜禽、精液、胚胎进行严格审批。

(四)强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1、强化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票证使用和填写。2009年,我县将继续加大对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监督力度,县监督所将于3月份、7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专项治理活动 ,重点治理证章标志管理、发放、使用等环节,纠正票证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现象。县监督所将严格落实检疫书证以旧换新制度,严格票证审核,强化用证监督确保全县无动物防疫证章标志违法行为发生。

2、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是检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有效手段。为解决各基层分站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的交流各站间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推进好做法的制度化建设。2009年,县监督所在全县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联合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动检监督系统内部日常工作管理情况、检疫监督执法工作规范情况、证章标志使用情况、人员素质到位情况等,进一步促进全县动检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和均衡发展。

(五)加强公路站的管理,杜绝公路“三乱”发生。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作为畜牧系统的窗口,关系到动检监督队伍乃至畜牧系统的社会形象,为确保我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无“三乱”行为发生,2009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严格按照省政府、省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管理,检查站要坚持24小时上岗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和检疫、消毒,防止外部疫情的传入我县,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六)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场(小区)依法监管工程,确保动物养殖环节的安全

按照省局《河北省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场(小区)动物疫病科学防控与依法监管工程总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的依法监管工作,一是严格防疫条件审核,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养殖场的选址布局、交通情况、地势、粪污处置、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等防疫条件严格审核和技术指导,促使规模养殖场、大户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确保其具备动物防疫的基本条件。二是建立完善的动物防疫监督制度,县监督所将督导乡镇动物防疫站对规模养殖场(户)实行定人、定责、定场(户)的监管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对规模养殖场(户)的免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防疫档案、消毒制度。三是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全面做好种用、乳用动物调入审批、动物入场的检疫监管和出栏动物的产地检疫工作,切实保证动物养殖环节的安全。

(七)强化动物诊疗监管,切实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加强动物诊疗监管是《动物防疫法》赋予我们的一项新的职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照市局《关于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抓规范,严管理。一是建立动物诊疗机构监管制度,县监督所要建立诊疗机构基本情况档案、日常监管档案,同时要加强兽医从业人员培训,建立执业兽医档案。二是严把行业准入关,对现有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取缔;符合要求的,重新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三是规范动物诊疗活动,确保诊疗安全。要监督和指导动物诊疗机构建立健全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处方制度、动物诊疗病历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兽药管理的规定使用兽药,使用规范的病历、处方前,按照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和动物病理组织及医疗废弃物。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正常的动物诊疗秩序。县监督所要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辖区的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诊疗和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的动物诊疗秩序。

(九)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科室所站百日行风整顿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全县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百日行风整顿活动,加强行风廉政建设,通过强化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系统内部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增强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按照《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用“形象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树立执法队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动监形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进出,为全县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00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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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八

工作计划是行政活动中使用范围很广的重要公文,也是应用写作的一个重头戏。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级机构,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都要制定工作计划,用到“工作计划”这种公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20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特定管理相对人动物防疫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一、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xx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三、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八、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区域、

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并公开公布;上级对下级,监督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要签订监督执法责任状,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建立落实社会和系统内部行风举报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实行执法能力培训、考试、测试制度,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四)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研究。借助畜产品安全、畜牧等相关方面法律法规、优惠扶持政策、项目建设,借助外省市场准入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深化、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台。紧紧围绕全省预防性、常态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理念,研究、探索、创新、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模式、工作机制,以及管理办法、制度、措施、程度、记录等。

加强标准建设管理体系研究.加强监督执法机构、监督管理相对人、执法人员应达到的建设标准、监管标准、行为规范。

在全面整体推进监督执法工作台的同时,突出强化饲养、屠宰等特定管理相对人,以及监督执法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先进典型建设,用以引导、推进全面工作。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和去年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序发展,初步制定20xx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在20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二、强化产地检疫

处罚。三是对购进的动物也要严格监管,对购进的动物必须隔离观察大动物45天,中小动物30天,才能进入饲养场地。

三、强化屠宰检疫

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 “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屠宰场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和检疫票证。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四、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

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

五、要加强兽药的监管工作

加强日常检查,并将检查范围延伸到乡镇、村兽药经营户。

六、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加强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经纪人的监管。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和养殖户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加强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今年21个有ic卡的识读器要启动使用。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在使用票证时坚决杜绝只开票不收费、只收费不出票的现象。

九、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要加大内外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内外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内部监察力度,对存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等重大监管责任问题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责任。对不按规定引入动物、不按规定申报产地检疫、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按照省市要求,要建立推行案件复审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处罚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

十、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区域、

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乡、村都要建立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检查结果通报制度,跟踪整改督办制度,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重点监管对象定点跟踪监管制度,完备处理处罚记录档案,村级动物防疫员对辖区实行每周全面细致检查1次,乡镇站对辖区内管理相对人和村协检员工作每2周例行检查一次,每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今年例行检查也要延伸 每个乡镇。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继续使用旧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依法监管保安全,规范行为树形象。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薄弱环节执法工作研究。针对检疫收费不统一等情况,分割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不到位、检疫出证管理不健全、不完善,产地检疫、产品检疫规范不健全、不完善,检疫标志使用对象、范围、方式、方法等管理不明晰、不到位等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管理模式及工作机制,用以引导,推进全面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0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特定管理相对人动物防疫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一、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xx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二、强化屠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无法整改及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把“四关”,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xx《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厂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在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的基础上,加大禽类和牛羊集中屠宰的推进力度,制定屠宰规程和工作程序,逐步取消用市场监管代替屠宰检疫的行为,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三、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本文来源:114 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要加大内外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内外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内部监察力度,对存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等重大监管责任问题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责任。对不按规定引入动物、不按规定申报产地检疫、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规模饲养场防疫不达标、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一)发展目标

全年存栏大牲畜存栏7329万头,生猪存栏48.45万头,山羊存栏18.36万只,家禽存栏283.2万只,全年出栏生猪87.1万头,出栏家禽584万只,牛出栏7.06万头,羊出栏33.45万只,实现肉类总产量10.3万吨,禽蛋总产量2.9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0.82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增收达到500元以上。

(二)201x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障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生猪良种的利用率,加快我县的生猪改良步伐,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下一步将扩大宣传,使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严格种公猪精液生产,确保精液质量;及时配送,保障供给;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改良效果;建立健全改良网络体系,扩大良种覆盖面,努力实现全县生猪良种化、生产标准化、效益化的产业格局。

二是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不放松”。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四是经费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个“不放松”:一是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免不放松;二是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放松;三是消毒灭源不放松;四是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不放松。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疫情动态,防患于未然,加强消毒和执法监督,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他们开发一批特色养殖项目,实行市场网络、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生产体系联动,形成龙头连市场带农户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抓住国家农业产业化推进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畜牧业经营组织化程序。三是抓好生态农业畜牧示范工程建设,以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过硬、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带动辐射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促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四是培训适应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养殖业主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符合现代畜牧业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畜禽标准化养殖等平台,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养殖、疫病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齐抓共管,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继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并完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规模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前置性审查,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

六是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资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资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资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关,严防病害肉上市。监督屠宰场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进畜牧产业加快升级。

(1)实施企帮业扶。摸排、梳理龙头企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指导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发展。

(2)争取项目扶持。紧盯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争取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抓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奶牛标准化小区建设、“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等项目,进一步促进畜牧产业升级。

(3)继续落实畜牧政策。积极协助做好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全面完成保险任务,认真做好肉牛良种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和各项畜牧业惠农政策,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九

20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特定管理相对人动物防疫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一、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xx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二、强化屠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无法整改及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把“四关”,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xx《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厂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在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的基础上,加大禽类和牛羊集中屠宰的推进力度,制定屠宰规程和工作程序,逐步取消用市场监管代替屠宰检疫的行为,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三、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本文来源:114 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要加大内外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内外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内部监察力度,对存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等重大监管责任问题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责任。对不按规定引入动物、不按规定申报产地检疫、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规模饲养场防疫不达标、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亮点篇十

20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特定管理相对人动物防疫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一、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xx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二、强化屠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无法整改及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把“四关”,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xx《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厂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在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的基础上,加大禽类和牛羊集中屠宰的推进力度,制定屠宰规程和工作程序,逐步取消用市场监管代替屠宰检疫的行为,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三、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本文来源:114 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要加大内外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内外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内部监察力度,对存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等重大监管责任问题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责任。对不按规定引入动物、不按规定申报产地检疫、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规模饲养场防疫不达标、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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