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

时间:2024-01-14 作者:储xy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

在整改措施中,我们需要将问题具体化,找出具体原因,并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活动策划范例一:如何成功举办一场校园文化节?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一

为切实做好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工作,根据《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验收工作组组建项目验收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项目镇(街)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需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项目所在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其他人员在镇(街)政府相关单位和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科和农田建设管理内部抽调(条件允许可聘请3名专家参与验收)。各验收组应在标段验收前由组长、副组长负责建立。

(一)自验:以标段为单位,单项工程工程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组织自验;。

(三)农业农村局聘请的第三方开展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和工程质量检测;。

(四)县级项目初验:1.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向县农开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县级验收申请后,确定验收时间,组建项目初验组开展竣工验收。

1.对单个建筑物进行普查;。

对线性建筑(路、防渗渠)的外观进行普查,长度进行抽查,抽查率30%。

2验收时,(1)听取承包人,设计、监理、检测单位对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质量;(3)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在验收底稿中写明,由验收组成员、验收组长签字;(4)收完成后,验收组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报告,列出整改清单,县农业农村局确认验收结论;(5)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合格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发包方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项目初验为合同验收应对照《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项目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逐项核查,并检查单项工程验收指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具体包括:

1.项目申请竣工验收要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

2.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档案资料要收集并分类整理好;。

3.各项建设内容达到项目设计的功能目标,且运行良好;。

五是已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提供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一)竣工工程定点定位图及规划图(二)竣工图、单项工程验收的工程验收表和项目下达计划、变更文件(三)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及监理单位资料(含施工日记、监理日记)。

每个标段暂定验收时间为一天。

车辆、防暑用品、工作餐。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二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甘农田发〔20xx〕13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xx〕30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总体要求,抢抓乡村振兴政策机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和统一上图入库”要求,实施高标准农田区域化整体建设,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强化定期督查调度,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项目建设期内全面建成高标准农田6万亩。其中,第一期3.5万亩(什川镇新庄村0.1416万亩、盘龙村0.22万亩,义岗镇八井村0.4553万亩、陇山镇古湾村0.3113万亩、任马村0.2231万亩,马营镇兴旺村0.216万亩,陇阳镇水池村0.188万亩,华家岭镇小牛村0.2465万亩,襄南镇黎庄村0.083亩,北城镇新合村0.13万亩,榜罗镇毛湾村0.207万亩、张湾村0.3万亩、碧玉镇陈山小河玉关村0.0.1814万亩,新景张山村0.22万亩、料滩村0.24万亩);第二期2.5万亩(什川镇崖边村0.3698万亩、地八村0.6302万亩、什川村0.2154万亩,榜罗镇青堡村1.0779万亩,平襄镇河南村0.1521万亩,襄南镇连川村0.0547万亩)。按“小并大、短变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的要求,通过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确保农作物生产旱涝保收。项目建成后有效提升和改善项目区乡镇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三、资金概算及使用。

项目概算总投资840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梯田6万亩,投资按1400元/亩进行规划设计,其中县级配套按200元/亩。

四、建设标准。

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和规模,以各乡镇摸底上报的基础数据为参考,由设计单位深入现场,对项目区域内每一地块进行勘察,并与各乡镇政府、涉及村社衔接沟通,最终确定项目实施区域、面积、技术要求等。按照“整流域推进、整区域规划”的原则,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亩。受自然条件限制,单个项目相对连片开发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在同一流域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对2010年(含)以前立项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提质更新,按照“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确定建设内容。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和《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20xx)等标准,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在项目区内打破原地埂界限,按照“长不限、延山转、大湾就势、小湾取直”的要求,将原地块采取“二合一”或“三合一”(将较窄的两块或三块地合成一块)的办法,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突出土地平整和田间道路拓宽,配合做好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配套建设,加强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实行多项措施综合治理的前提下,允许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可参照原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初步设计。按照差异化的补助原则,设计时通过测算土方量确定不同实施区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田面下限宽度必须在11米以上,梯田软埂坡度达到70度,垫方深度达1米以上,田间道路宽度达到3.5米以上。

项目建设实行法人制,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购置等由项目法人单位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初步设计由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深度,在设计过程务必深入到田间地头,对可实施的每一块地块进行现场勘测、设计,严禁在谷歌、百度等地图上进行室内测绘。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按照初步设计落实建设内容和施工标准,靠实监理责任,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建设质量。项目验收后要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严格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46号)规定,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确保建设标准不降低、工程质量能提高。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在不突破一事一议限定额度标准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和引导受益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投劳,实现“责、权、利”统一。探索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土地保护等政策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实施,在一个区域集中整体推进,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农业农村局要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共同核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并将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补充耕地任务。

五、实施步骤。

按照“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对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不再列入建设。由各乡镇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可实施高标准农田地块进行摸底汇总,确定建设范围,目前已完成摸底。

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等工作,通过市级审核批复后进行招投标。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块摸底汇总情况,以及第一批、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监理等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立即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全面按期完成田间工程建设任务。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投入运行,同时要加强后期项目管护工作。

六、保障措施。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协调指导组,第一组由王书茂同志任组长,令耀文同志为组员;第二组由王继宗同志任组长,张永平同志为组员;第三组由杨国贤同志任组长,李鹏辉同志为组员;第四组由李文达同志任组长,张武洁同志为组员;协调指导组配合办公室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具体工作,牵头组织项目顺利推进。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保质保量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发改局做好预算内项目资金计划的监督检查;县乡村振兴局做好统筹资金的安排计划;县财政局加强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做好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最新成果服务,将项目新增地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县水务局做好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的技术指导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年度实施计划,负责项目招投标及具体实施工作,指导、监督、调度项目建设,审核项目资金报账资料,汇总项目档案资料,开展项目初步验收,并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县审计局组织开展项目资金及竣工审计。乡镇政府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干部包抓,选聘农民监督员,调解矛盾纠纷,土地确权,造册登记,组织项目区群众筹资投劳,配合实施好田间农路建设、梯田软埂培实等工作,配合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项目调度、数据报送等工作。

项目完工后,制定项目验收方案,按照项目法人自验、县级初验、市级全面验收、省级抽验的程序,规范开展验收工作。在项目法人自验的基础上,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项目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报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结果要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省级每年对当年竣工验收项目按照一定比例抽查。

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做好项目监管各项工作,并实现奖优罚劣,对工作突出的乡镇在安排下一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时予以倾斜;对项目未达到建设标准,督查和审计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或虚报数据材料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适当调减下一年度建设资金。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跟踪问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主体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要严肃进行处理。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三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六政办〔20xx〕10号),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20xx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xx〕50号),从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管理新体制、强化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要求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

(二)20xx年6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8号),提出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和新增产能的核定流程、核定办法。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的需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从制度层面上落实更为系统规范的实施方案,有利于巩固提升我市粮食产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二)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需要。为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增,打破“土地”这个制约瓶颈、拓展发展空间、筹集建设资金、提升粮食产能和农业发展质量,通过明确优先在大中型灌区、“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以及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的总体目标和“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指导各县区厘清实现路径和操作流程,充分挖掘资源潜力。

2月20日市政府专题会后,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人员、技术单位,在开展县区实地调研基础上,立即研究起草《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经多轮讨论修改,并呈送市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实施方案充分体现出“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明确了编制方案、审核审批、项目实施、验收核定工作流程,列出了项目推进时间计划表。3月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业务培训会,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解读了《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支持区域、“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和耕地质量等别“应提尽提”、旱改水“应改尽改”、新增耕地“应增尽增”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细化分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一是科学编制方案。遵照“以图找地、以地对图、多图比对、现场确定”的技术路径进行内业套合,对初步确定项目区范围逐地块外业调查,综合内外业调查成果确定项目区的位置和范围,将资源图斑全部纳入项目规划设计。二是严格审核审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集中审核,确保实现“三尽”目标;对通过集中审核的项目,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批前审查;对通过批前审查的项目,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批准立项并报省农业农村部门核准。三是规范项目实施。严格规范项目招投标,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计划,严格落实项目质量管理。四是及时验收核定。项目竣工后,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后,按照“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复核”程序,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开展新增耕地指标验收核定,并报省级审核备案,通过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完成在线报备。

(三)保障措施。主要是从组织领导、业务培训、协作配合、资金保障、督查考核五个方面,对各县区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及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细化任务、提出要求,确保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一是在项目规划设计前,遵照“以图找地、以地对图、多图比对、现场确定”的技术路径,对拟选址范围先行内业套合、外业调查,再确定项目区的位置和范围。向资源潜力大的区域倾斜,有利于实现项目综合效益最大化。二是突出目标导向,在常规性项目市级评审前增加集中审核环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共同审核把关,确保耕地质量等别“应提尽提”、旱改水“应改尽改”、新增耕地“应增尽增”,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充分发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跟踪督办职责,按照《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操作流程、时间节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量优质完成任务。同时在工作推进中注意收集新问题、研究好办法,不断修改完善制度,为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夯实基础。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四

为切实做好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工作,根据《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验收工作组组建项目验收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项目镇(街)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需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项目所在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其他人员在镇(街)政府相关单位和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科和农田建设管理内部抽调(条件允许可聘请3名专家参与验收)。各验收组应在标段验收前由组长、副组长负责建立。

(一)自验:以标段为单位,单项工程工程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组织自验;。

(二)单项工程验收项目,单项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共同开展单项工程验收;。

(三)农业农村局聘请的第三方开展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和工程质量检测;。

(四)县级项目初验:1.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向县农开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县级验收申请后,确定验收时间,组建项目初验组开展竣工验收。

1.对单个建筑物进行普查;。

对线性建筑(路、防渗渠)的外观进行普查,长度进行抽查,抽查率30%。

2验收时,(1)听取承包人,设计、监理、检测单位对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质量;(3)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在验收底稿中写明,由验收组成员、验收组长签字;(4)收完成后,验收组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报告,列出整改清单,县农业农村局确认验收结论;(5)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合格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发包方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项目初验为合同验收应对照《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项目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逐项核查,并检查单项工程验收指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具体包括:

1.项目申请竣工验收要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

2.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档案资料要收集并分类整理好;。

3.各项建设内容达到项目设计的功能目标,且运行良好;。

4.各单项工程已通过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参与的四方验收;。

五是已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提供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一)竣工工程定点定位图及规划图(二)竣工图、单项工程验收的工程验收表和项目下达计划、变更文件(三)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及监理单位资料(含施工日记、监理日记)。

每个标段暂定验收时间为一天。

车辆、防暑用品、工作餐。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五

根据许昌市《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19〕145号)及相关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8日在河南团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河南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增福镇南部和和尚桥镇2个镇进行规划。

许昌市下达2020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3968万元,许昌市投资316万元,我市配套736万元(含示范区县级配套420万元)。分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和尚桥镇和增福镇。一是长葛市和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和尚桥镇太平店、岗杨、张固店、樊楼、牛庄、蒋庄、段庄、楼张、贾庄、秦庄、任庄、新张营1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4万亩,投资4120万元。二是长葛市增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长葛市北部增福镇,南部与和尚桥镇相接,涉及增福镇八宝庄、张刘寨、马刘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0.6万亩,投资900万元。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1月13日至5月30日)。

各有关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在2021年3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审计局要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六

根据许昌市《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xx〕145号)及相关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xx年3月8日在河南团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河南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二、优化项目布局。

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增福镇南部和和尚桥镇2个镇进行规划。

三、项目规模。

许昌市下达20xx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3968万元,许昌市投资316万元,我市配套736万元(含示范区县级配套420万元)。分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和尚桥镇和增福镇。一是长葛市和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和尚桥镇太平店、岗杨、张固店、樊楼、牛庄、蒋庄、段庄、楼张、贾庄、秦庄、任庄、新张营1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4万亩,投资4120万元。二是长葛市增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长葛市北部增福镇,南部与和尚桥镇相接,涉及增福镇八宝庄、张刘寨、马刘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0.6万亩,投资900万元。

四、主要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xx年1月13日至5月30日)。

各有关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工程建设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在20xx年3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审计局要在20xx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农田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农田建设规划,建立全国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统筹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管理农田建设项目,对各地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行监督评价。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本地区农田建设政策和规划,组织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提出本地区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检查,确定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地(市、州、盟)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下放或委托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汇总等。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申报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初步验收,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日常监管。

第五条农田建设项目遵循规划编制、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计划管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评价等管理程序。

第六条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应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第七条农业农村部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全国农田建设规划,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农田建设规划,研究编制本省农田建设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接省级农田建设规划任务,牵头组织编制本级农田建设规划,并与当地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规划衔接。

县级农田建设规划要根据区域水土资源条件,按流域或连片区域规划项目,落实到地块,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单个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县级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县级项目库,形成省级农田建设项目库。

第十条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在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后,在完成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一条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等材料。

第十二条初步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规划任务、工作实际等情况,将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地方法规要求,确定项目审批主体。

第十四条省、受托的地(市、州、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可行的项目要向社会公示(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要适时批复。

第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本省农田建设规划以及前期工作情况,以县为单元向农业农村部申报年度建设任务。农业农村部根据全国农田建设规划并结合省级监督评价等情况,下达年度农田建设任务。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汇总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批复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十七条农田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按期完工,并达到项目设计目标。建设期一般为1-2年。

第十八条农田建设项目应当推行项目法人制,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可简化操作程序,以先建后补等方式实施,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选定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实施。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农田建设应坚持农民自愿、民主方式,调动农民主动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积极性。鼓励在项目建设中开展耕地小块并大块的宜机化整理。

第二十条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监理、审计及专业化管理等单位或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应当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和初步设计批复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确需进行调整或终止的,按照“谁审批、谁调整”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复。项目调整应确保批复的建设任务不减少,建设标准不降低。

终止项目和省级部门批复调整的项目应当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农田建设项目执行定期调度和统计调查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建设进度,定期报送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第二十三条农田建设项目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由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中各项建设内容;

(二)技术文件材料分类立卷,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

(三)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行正常,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四)各单项工程已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四方验收;

(五)编制竣工决算,并经有资质的机构审计。

第二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依照竣工验收条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并附初验意见、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

第二十六条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在收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由地(市、州、盟)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验收结果应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每年应对不低于10%的当年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由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农田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要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以及管护主体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八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

第二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

第三十条加强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将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开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对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督评价。农业农村部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采取直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对各省农田建设项目开展监督评价和检查。

第三十四条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终止项目,协助有关部门追回项目财政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在信息平台上填报农田建设项目的任务下达、初步设计审批、实施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信息。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对项目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并与规划图衔接。

第三十七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性规定,涉及资金管理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相关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在本办法施行之前,原由相关部门已经批复的农田建设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八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指示和对甘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市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按照“谁实施、谁摸排、谁整改”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具体牵头,会同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项目原主管部门及相关镇,在“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查评估的基础上,着力摸排、整改全县20xx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显著提升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为保障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二、“回头看”主要范围。

20xx年以来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建设且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回头看”重点内容。

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建后利用等全生命周期,对不同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开展分析摸排,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实施前是否征求群众意见并得到多数认同;

规划是否存在违背自然规律超高标准设计或过低标准配置等不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内容等。

(二)实施过程方面。项目建设是否按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和建设手续;

实施主体对项目建设过程监管是否到位;

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等。

电力配套设施是否完整并使用,是否存在已建机井有井无电;

建成的工程设施是否存在不能用、不好用;

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损害群众利益等。

是否建立建后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资金,是否及时维护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出现的问题等。

(五)合规廉政方面。建设单位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违规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

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私下勾兑等违法违纪行为;

是否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否及时回应并处置信访问题、投诉建议等。

四、“回头看”主要措施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2021年6月10日前)。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回头看”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审议决策重要事项,协调有关部门推动问题解决。各有关镇建立镇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组织专班人员,全面摸排项目质量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及时向有关行业部门报送摸排情况,积极做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二)摸排自查(2021年6月25日前)。项目摸排自查坚持“谁实施、谁摸排”的原则,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回头看”范围要求,分别梳理出“回头看”项目清单。各有关镇、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清单,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逐项目深入开展摸排自查。针对摸排自查发现的质量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坚持边摸排自查、边整改落实,抓紧处理建设质量问题。6月25日前,各相关镇将摸排情况报送项目原主管部门,项目原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整改落实(2021年9月25日前)。针对摸排自查发现的质量问题,由项目原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镇,分类分步坚决整改,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涉及损害群众利益、工作程序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建设资金违规套用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要压实工作责任,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立行立改,对问题性质严重的,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对投入标准不高、非人为原因损毁等导致建设质量问题的,要明确整改落实时间表、路线图,结合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等,逐项整改落实销号。9月25日前,项目原主管部门将整改工作台账和整改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防范化解农田建设风险的具体行动。各有关镇、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工作,扎实、认真组织摸排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完善长效机制。各有关镇、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xx〔2021〕x号)有关要求,对建设质量问题早发现、早反应、早处理,有效规避风险,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措施。要建立问题整改逐项销号制度,对摸排自查发现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加大跟踪落实力度,督促按计划完成整改落实工作。要结合问题摸排与整改,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三)靠实工作责任。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要求,各有关镇、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任务职责,落实具体人员,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要加强舆情监测,对群众、媒体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核实并澄清说明,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坚决整改,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有关负责同志要实时掌握摸排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风险要立即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并尽快消除隐患,确保风险可控,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九

根据许昌市《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19〕145号)及相关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8日在河南团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河南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二、优化项目布局。

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增福镇南部和和尚桥镇2个镇进行规划。

三、项目规模。

许昌市下达2020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3968万元,许昌市投资316万元,我市配套736万元(含示范区县级配套420万元)。分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和尚桥镇和增福镇。一是长葛市和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和尚桥镇太平店、岗杨、张固店、樊楼、牛庄、蒋庄、段庄、楼张、贾庄、秦庄、任庄、新张营1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4万亩,投资4120万元。二是长葛市增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长葛市北部增福镇,南部与和尚桥镇相接,涉及增福镇八宝庄、张刘寨、马刘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0.6万亩,投资900万元。

四、主要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1月13日至5月30日)。

各有关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在2021年3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审计局要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长葛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1日。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及地方政府投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和改造提升)的质量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可参照本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条农业农村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从业单位质量管理行为,加强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开展质量监督核查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相关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应按程序报告农业农村部。

第四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负总责,承担项目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或构配件)供应、评估评审等任务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各自承担的技术服务、工程和产品质量负责。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审查投标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录,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有违规出借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应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工程质量、耕地质量、进度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招标条件、划分标段和评标办法,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与质量有关的参数、标准、工艺流程等具体要求。

项目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或构配件)供应、评估评审等业务应当签订合同。合同文件应当有相应质量条款,将质量目标分解到每个阶段、相关工序,确保质量可控。

项目测绘、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应承担单位不得转包(让)或分包任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任务。

第七条鼓励使用绿色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建设高标准农田。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

第八条项目法人、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广泛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在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并吸纳合理意见。

第二章项目储备库质量管理。

第九条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制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本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逐级汇总管理本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十条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符合农田建设规划;

(2)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资金需求科学合理;

(3)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晰,当地群众积极支持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

(4)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建设后能有效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能;

(5)具备立项后及时组织实施的条件。

第十一条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应综合考虑规划布局、水源保障、基础设施现状、连片面积、建设周期、资金投入、农民意愿、实施效益等因素,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安排项目建设,明确已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项目的优先序。

第十二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提前谋划本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及时入库;并定期分析研判,对已立项实施或因情况变化不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及时出库。

第三章立项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在完成实地测绘和必要的勘察并获取项目区耕地数量与质量状况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四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法人应对测绘、勘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设计等单位的外业工作成果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状图测绘文件比例尺应能够准确反映项目区现状并满足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设计和施工精度要求。

第十六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应以提升项目区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因地制宜提出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明确建设内容和质量要求、投资和效益目标等。

第十七条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项目审批主体。项目审批主体应按规定组织评审项目设计成果,对设计依据、建设方案、设计标准、概算编制、效益分析等内容的合规性、科学性、合理性和设计文件及附件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加强审查,必要时可对申报、勘测、设计单位开展面对面质询。

项目评审专家和第三方评审机构的选取应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八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批主体应将项目设计评审可行的项目向社会公示(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审批主体应及时批复立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对公示有异议的,经专家论证符合立项条件后及时批复立项。

第四章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工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项目区农民代表进行技术交底。设计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设计变更等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和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要求,确保设计意图在施工中得以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项目设计文件。

第二十条凡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或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原材料和中间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并对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抽检,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缩减规模。施工单位应加强各专业工种、工序施工管理,未经验收或质量检验评定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个工种、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应加强隐蔽工程施工管理,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应通过项目法人、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并绘制隐蔽工程竣工图。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可追溯的施工技术档案。

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过程监理,加强施工材料质量、隐蔽工程施工、单项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复查。监理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监理资料,按约定期限如实向项目法人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相关控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计划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建设内容、单项工程设计、建设资金发生变化确需调整的,按照“谁审批、谁调整”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复。

由于自然灾害、地质情况变化、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和实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等因素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审批主体应加强审查,根据需要及时终止项目建设。项目终止审查结果应向社会公示(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终止项目应按程序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五章项目建后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对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数量与质量进行复核,并形成复核报告。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由项目法人组织整改。通过工程数量与质量复核后,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开展项目验收。

第二十五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出具质量保修书、主要工程与设备使用说明书。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质量保修期、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责任和经济责任等。工程与设备使用说明书应明确使用要求、操作规程、运行管理、维修与保养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等技术标准,组织开展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对项目区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开展实地取样化验,评价并划分耕地质量等级、测算粮食产能。

第二十七条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要求,严格开展验收工作,加强对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提升等情况的量化评价。对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有关责任方及时整改到位。

第二十八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地方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开展项目新增耕地指标核定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应组织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监督落实管护责任。

第三十条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项目档案保存期限不应短于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具备条件的地方,要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电子化管理。

第三十一条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应依据《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9)等,持续跟踪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加强高标准农田后续培肥,稳定提升地力。

第六章质量监督。

第三十二条农业农村部按规定通过抽查、专项检查、重点督办等方式,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可采用巡查、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

鼓励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利用遥感、航测、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全程动态监管。

第三十三条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阶段信息上图入库填报审核把关,提高报送质量,准确填报开工、建设进展、地理信息等。

第三十四条鼓励地方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记录并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或构配件)采购、评估评审等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信息,按规定程序将失信记录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体系。

第三十五条鼓励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将农民质量监督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展建设质量监督。加强对农民质量监督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利用网络平台、项目公示标牌等信息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结果作为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和年度工作激励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奖优罚劣。质量监督结果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安排相挂钩。

第三十七条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十一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一)坚持整村推进。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三)统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注重高效利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加强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月31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月30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2022年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5月30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375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后管护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要求,县财政按20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50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1.5%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10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2000元、乡(镇)4000元、项目所在村各4000元/亩),新增旱地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1000元、乡(镇)2000元、项目所在村各2000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镇村。

691。

黄村。

乌桕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古塘村。

200。

龙湖。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城厢镇。

城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黄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上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田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小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樟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镇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小计。

2800。

金龙镇。

合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增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木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黄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小计。

4350。

龙源坝镇。

寨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炉坑村。

1300。

镇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小计。

17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陂头镇。

陂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岐山村。

2174。

竹山村。

1031。

小计。

3350。

社迳乡。

江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当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塔下村。

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里湖、瑶下。

小计。

2350。

龙下乡。

上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川垇村。

900。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二、主要任务。

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

三、实施步骤。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月31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月30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2022年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5月30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

四、工作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

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375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后管护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要求,县财政按20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50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1.5%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10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2000元、乡(镇)4000元、项目所在村各4000元/亩),新增旱地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1000元、乡(镇)2000元、项目所在村各2000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镇村。

691。

黄村。

乌桕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古塘村。

200。

龙湖。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城厢镇。

城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黄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上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田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小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樟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镇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小计。

2800。

金龙镇。

合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增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木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黄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小计。

4350。

龙源坝镇。

寨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炉坑村。

1300。

镇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小计。

17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陂头镇。

陂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岐山村。

2174。

竹山村。

1031。

小计。

3350。

社迳乡。

江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当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塔下村。

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里湖、瑶下。

小计。

2350。

龙下乡。

上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川垇村。

900。

小计。

1250。

合计。

25000。

坑子组。

小计。

1250。

合计。

25000。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履行好农田建设管理职责,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和相关政策,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闽农综〔2019〕127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农〔2019〕40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财政资金报账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结合我市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乡镇、街道(业主)要从廉政风险点防控、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高度,切实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把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对项目规划设计质量差、工程偷工减料、以旧顶新、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施工进度滞后、工程监理不到位等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的管控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全方位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制度》参照国家、省、三明市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经验,进一步细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与要求,便于项目乡镇街道业主管理与执行。

自文件生效之日起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检查验收、责任追究等环节和内容进行规范化管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项目建设单位与监管单位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严格依法依规查处高标准农田建设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严禁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虚增工程计量,一经发现予以通报,列入“黑名单”,同时对负责项目建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一并纳入“黑名单”。对情节严重及再次违反的,报送同级纪委监委、发改、住建、市场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超出本部门处理范围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本《制度》分四个方面,具体为:

一是《永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共五项。第一项总则;第二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基本要求;第三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分七点;第四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第五项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是《永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施工管理制度》,共六项。第一项总则;第二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分五点;第三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分三点;第四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资料管理,分四点;第五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责任追究;第六项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规范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行为,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是《永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管理制度》,共六条。第一条总则;第二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报账主要内容;第三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程序,分五点;第四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报账规范要求,分五点;第五条资金报账注意事项,分五点;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尽事宜适时进行调整修订。

四是《永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共六项。第一项总则;第二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范围,分六点;第三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分三点;第四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清单,分四点;第五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分五点;第六项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尽事宜适时进行调整修订。

热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确保我乡基本农田面积稳定,为全乡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严店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精神,我乡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通过划区定界,建立标准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以建设促保护,探索长效机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我乡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和建设水平。通过建制度抓落实,在乡、村、组、户四级联动下,通过保护区划定,使保护区逐步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以点带面促进全乡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规范化,自觉化。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保护基本农田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研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长效措施,确保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的贯彻落实,坚决杜绝非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的发生,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的实施,办公室设在严店国土建设管理所,吴光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根据我乡实际,全乡以村为单位划为15个基本农田保护区,埋设固定标牌,同时划定具体界限,标明面积,土地用途,以及保护区具体责任人、监管人等。乡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各保护区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网络体系,具体落实到村、组、农户,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田块承包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主要承担以下具体任务:

(一)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加大投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能力。

(二)规范加强基本农田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和档案标志,加快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逐步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测系统。

(三)完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四)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重点探索责任权利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的集中投入机制。

(一)基本农田标准化。

保护区基本农田经过土地整理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土地集中连片。在开展土地整理的基本农田项目区内做到无零星分散建筑物、无废弃地、无闲散地。

2、田块平整、规则。基本农田要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达到“保水、保肥、保土”要求。

3、水利设施配套。基本农田排灌水设施建设要符合当地机耕作业、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坡地要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旱地要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4、田间道路通达。田间道路布局合理,适应耕作和田间管理要求,同时适应机械化耕作需要。

5、防护林网配套。主干路、沟、渠两旁要按照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营造农田防护林。

(二)基础工作规范化。

1、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应做到清晰,具有统一标定的区、片、块位置和编号,反映基本农田现状,图表册等有关资料要整理归档,永久保存并做到逐级备案。

2、数据资料及时更新。规范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台账,建立基本农田变更统计制度,落实动态监测措施,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基本农田变化情况要及时反映到基本农田登记表并落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做到图表册与现状一致。

3、保护标志统一规范。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要经济适用、整洁持久,主要设置在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编号、登记,标志内容要明确保护范围、面积、要求及责任单位等。

(三)保护责任社会化。

1、完善责任体系。完善乡、村、组各级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制度,形成执法监察网络;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利用好土地日,采用宣传车巡回宣传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使群众家喻户晓自觉遵守;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2、明确保护责任。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范围、期限、责任人应当明确,并与实际一致,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应注有保护面积和责任人。

(四)监督管理信息化。

以基本农田基础资料和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系统运行可靠,信息采集、处理、上报、反馈及时有效,准确反映基本农田现状和利用变化情况,可为基本农田审核、补划、执法监察、统计分析等提供依据。

1、加大资金投入。每年由政府拨付一定的资金,对受自然灾害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及时整理,维护。

2、定期巡查。结合“四个工程”定期巡查制止破坏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并大力宣传保护基本农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重要意义。

3、通过项目建设增加耕地面积。根据本乡村实际,及时申报可复垦整理的旧村郢,通过增减挂项目增加新增耕地面积,通过土地整理后,补划为基本农田,增加了基本农田面积。

4、加强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是长期性工作,不可虎头蛇尾,要加强监督定期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有力保障。

相关范文推荐

    业务员工作计划(14篇)

    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业

    最新企业销售工作计划和目标14篇(汇总)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计划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

    2023年读书计划手抄报 读书计划思维导图大全(5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

    最新实践创新自我鉴定100字(实用8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

    最新幼儿园值班安全培训心得感悟六篇(通用)

    心中有不少心得感悟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感悟,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感悟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

    热门影院活动策划方案范文

    项目策划的成功与否对整个项目的实施和结果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下面是一些著名游戏公司的游戏策划分享,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活动时间:xx年

    2023年后厨生产安全培训总结模板

    军训总结是我们对这段艰苦但充实的军训经历进行回顾和总结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学生在写学习总结时所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我们这次培训,办领导

    最新义诊活动标语通用

    梦想是一个人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愿望和目标。首先,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清楚地定位和确定自己的目标。以下是一些关于梦想实现的故事,让我们一起来感受他们的奋斗和

    2023年会计助理工作计划模板(14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

    2023年法官助理工作计划(七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