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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号令篇一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 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号令篇二
发包人(甲方):
委托代理人:
设计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设计负责人: 电话: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设计项目概况:
1. 甲方委托设计项目地址: 。
2. 建筑空间类型: 住宅室内空间。
3.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1. 设计范围: 客厅、餐厅、走道、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园林景观。
2. 设计内容(可选择):
2.1 房间地面、天花、墙面装饰设计;
2.2 房间照明、强弱电、给排水及空调设计;
2.3 现场制作家具设计;
2.4 软装饰参考设计;
2.5 园林景观设计。
第三条 设计程序及工作内容:
1. 咨询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设计相关咨询;
1.2 双方明确设计意向后签订设计合同。
2. 调查研究阶段及工作内容:
2.1 设计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由乙方负责上门现场测量数据;
2.3 乙方负责记录甲方对住宅空间使用设想、设计、时间进度等有关要求;
2.4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 初步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
3.1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3.3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 日内完成水电设计文件。
4. 水电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4.1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水电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4.3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 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文件。
5. 最终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5.1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最终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5.3 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设计图纸甲方签收确认,设计服务结束。
6. 设计收费标准
6.2 收费标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6.3 本项目建筑面积: 平方米,总设计费: 元人民币。
6.4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施工交底,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3次。如施工地点在广州市外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6.5本设计项目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括软装、饰品)、设备的加工与定制需要乙方设计师跟进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收费标准另行协商。
7. 付款时间及额度:
7.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10%设计费作为设计定金,即人民币 元;
7.2 初步设计确认(平面方案确认)当日支付40%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7.3 水电设计确认(三维效果图确认)当日支付30%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7.4最终设计签收(整体施工图确认)当日支付20%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等有关资料。
2.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与乙方进行设计沟通,并对图纸进行确认。因甲方原因未能依时约见乙方设计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图纸确认时间。
3.甲方在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在深化设计过程中要求乙方变更设计方案。甲方如确需变更设计方案,应对乙方作出适当补偿。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如乙方能够做到的,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在收到阶段性设计文件和全套设计文件后,有责任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设计成果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负责提供相应文件。乙方未能按时完成设计工作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完成时间。
2. 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设计改动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甲方已确认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3.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各阶段款项的当天,向甲方提供各阶段设计书面文件。
4. 乙方应对甲方资料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加以保密,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其资料文件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各阶段设计费,其中定金部分应双倍返还。
3.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乙方可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甲方逾期未支付设计费超过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不经另行通知而暂停履行下阶段的设计工作;待甲方支付拖欠的设计费用后,乙方继续进行设计工作,完成设计的期限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设计文件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重新约定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5.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0.2%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乙方逾期交付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按设计费总额0.2%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附则
1. 本项目设计方案著作权及施工后拍摄作品发表署名权归乙方所有。
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后终止。
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号令篇三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 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 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号令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代表):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作(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人工费和辅材费)
1.4金额大写:
1.5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备注:工程施工中若遇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均按实结算。
1.6 甲方负责物管的装修抵押金。
1.7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遇装修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其它方式: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号令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保证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包括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施进行的装饰装修活动。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及其有关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发展,支持并保障建筑装饰装修中介服务组织依法从事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和履约担保等活动。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在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二章装饰装修许可
第七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审查手续,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建立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的制度,规范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个体从业者的行为。省外的单位在我省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按照证书的规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第九条建筑装饰装修资质和证书由国务院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或者出借、转让。
第十条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装饰装修投资总额不足二十万元以及个人投资进行装饰装修的供自己使用的工程除外。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颁发或者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申请领取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三章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发包承包活动,应当遵守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方案中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确定设计费的具体数额。
发包人和承包人使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方案的,应当向设计方案的设计单位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方案,发包人是否给予经济补偿,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明示。
第十四条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垫付建筑装饰装修资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承包人缴纳保证金或者其他费用。第十五条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第十六条发包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建筑装饰装修合同应当使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发的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向其职工支付工资的事项。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职工工资的,发包人可以直接向其职工支付工资,所需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量应当依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依法直接发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议定;依法通过招标的形式发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通过投标竞价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价格。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
第十八条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建筑装饰装修:
(一)新建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主体结构经验收质量不合格的;
(二)原有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且未进行修缮加固的;
(三)已经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
第十九条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发包人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其他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一)增加阳台或者扩大阳台面积的;
(二)扩大门窗尺寸的;
(三)增加墙体或者拆改墙体的;
(四)在屋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
(五)刨凿楼房地面的;
(六)在墙体上安装大型灯具的;
(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变动或者超出承重设计允许值范围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规范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建筑装饰装修消防设计审查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承包人必须按照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或者偷工减料。
第二十二条在进行建筑装饰装修时,不得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排水、供热、煤气和消防等涉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功能或者安全的设施;不得损坏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水层和保温层。
第二十三条在进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时,承包人应当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废气、废水、粉尘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危害。
在城市市区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依法进行监测。
第二十四条在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应当堆放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指定的位置。严禁从楼上抛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对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约定清运责任。未约定清运责任的,由发包人负责清运。
按照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清运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发包人应当督促其履行清运义务。承包人未履行清运义务的,发包人应当代其清运,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按照合同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清运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但发包人未清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可以指定他人清运,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建筑装饰装修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应当对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
建筑装饰装修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用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产品标识,并符合有关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禁止采购、使用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环境保护指标超标、放射性超标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第二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范围和期限,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原承包人必须自接到原发包人的维修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进行维修。属于紧急情况的必须立即维修。逾期未维修的,原发包人可以自行维修,所需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号令篇六
甲方(业 主):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工程装饰
承包方式:包工及部分材料(详见预算)
合同总工期90天,由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
二、工程价款支付
合同签订日,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万元整 ,工程开工前甲方再支付人民币五十五万元整 ;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分,计人民币贰万元整。
乙方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手续,做好其他对外协调工作, 保证乙方施工。
1.2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按此施工。
2.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3 乙方所采用材料应全部达到环保要求,并且所采用品牌应与预算上所标明品牌一致。
四、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施工方案并调整相应工程预算。
五.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三日内验收,双方办理工程决算。
2 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水电工程5年其他2年。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
2、施工图纸,工程预算;
八、其他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号令篇七
房屋所有者:(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_室。
1.2建筑面积及结构:____m2;_____室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设计图及预算书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4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2)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气;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5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经甲方同意后可对暖气及水管线进行改造;
4.6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指派项目经理做为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五条工程变更
5.2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计设、施工方案做出并对增加施工项目具体报价后方予以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增中的工程款。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3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竣工验收。
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过期视为认可。
8.3工程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向甲方开具工程保修单,承担壹年的保修责任。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
10.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及其它损失。
10.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0.3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2.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2.4本合同附件包括施工图纸、报价表、预算报价说明书及设计变更书、隐蔽验收签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号令篇八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