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没有界限,我们要用爱心和关怀去传递爱国情感。编写一句有感染力的爱国标语需要善于用情感因素打动人心,拉近与观众的距离。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些脍炙人口的爱国标语,快来看看吧。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篇一
为开展好今年的“3・15”系列,主管部门省工商局的领导高度重视,并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开展“3・15”系列活动进行研究,提出要求。省消委秘书处根据主管部门领导的要求,精心制订了“3・15”系列活动,提交省消委常委会研究,常委会就如何开展好今年的“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3、活动要凸现我省维权工作的特色和亮点,真正体现我省维权工作既为政府排忧,又为消费者解难,使职能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声誉和地位得到全面提高;四是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使系列纪念活动和“年主题”得到广泛而有效的宣传。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篇二
今天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形成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今天上午,我县举办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展示了假冒伪劣产品,并认真讲解真、伪、劣商品的识别方法,及假冒伪劣商品对社会和市民所带来的危害。并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告诉市民在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的.解决方法及途径。现场还通过摆放展板的形式,让市民了解更多消费维权知识提供了便利。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让我们了解了很多消费知识,也让我们知道怎样更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活动还为荣获市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牌。不少企业也在现场进行了行业消费知识宣传。
“做好这个”3.15“的宣传,也使广大的群众们对我们的产品有一个了解,我们坚持在县上做到,做一个金融诚信的单位。”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新《消法》、新《消保条例》、《产品质量法》等为主要内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的集中宣传活动,县工商质监局还出动宣传车,到县城及各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并将查货的假冒伪劣产品到垃圾场进行现场处理。通过各种形式,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了新水平。
“今天我们在这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我做主”系列宣传活动,主要目的是通过这次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揭露一些消费欺诈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的意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篇三
活动总结一
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和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筹划,营造声势,大力宣传消费年主题
自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进行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政府主管县长发表了3·15电视讲话。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3·15”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组织各市场管理所、消协分会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印制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2016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宣传题纲》、“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公开信等宣传资料,散发到广大农民群众、企业员工、学生、社区群众手中,让他们通过学习真正感受到“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实在意义,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开展了3·15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群众消费四大安全”
(一)狠抓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印发了《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2个食品安全检查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共计检查食品经营户1621户(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57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449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15家,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黑作坊”3家,没收过期及不合格食品7类60个品种113公斤,责令下架“问题”食品36个品种67公斤,限期责令47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轻微违章行为77个,对13家经营单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抽样送检样品10个(其中:豆芽菜样品4个),合格率100%。
(二)狠抓了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51家,对存在药品购进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存贮温湿度达不到要求等问题的5家经营户进行了限期整改,对涉嫌经销劣药和违反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3家药店进了立案查处,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狠抓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的商场、宾馆等场所和重点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2家(气体充装企业5家),检查特种设备248台(其中:锅炉21台,压力容器123台,压力管道23条,电梯46台,起重机19台,厂内机动车16辆),气瓶1200只,发现安全隐患41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12份,封存设备5台、气瓶9只,并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建立了复查台账;根据县安委会《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使用单位进行了核查,对未检验的压力管道责令停止使用;对xx县兴尔泰公司使用超期未检验安全阀情况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对恒辰世纪商业广场使用的超期未检验电梯及锦宁铝镁使用超期未检验气瓶予以封存,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应急管理
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难点工作,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民生的市场监管工作理念,建立和完善高风险产品,特别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增强风险处置的.主动性、科学性、有效性。制定了《食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抓好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四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决速响应、高效处置。同时,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时、准确、统一、权威发布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为突发事件处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切实做好3·15活动期间消费维权工作,高效服务民生
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划一,构建集中统一的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等监督管理领域的投诉举报体系,所有的投诉举报由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集中受理,严格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分转管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在3月14日—3月15日,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切实做好“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分流和办理工作,值班期间共受理电话咨询11件、举报2件、投诉5件,做到了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举办纪念3·15系列活动,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开展了扶优限劣电视宣传与曝光工作,对我县6家名优企业进行了3·15电视专访,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对xx县鸿一火锅城自助火锅用鸭肉冒充羊肉案等6件案件进行了电视曝光,震慑了违法分子制假售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二是组织召开了年主题座谈会。解读了年主题的涵义,新《消法》七大亮点,供水、通讯、金融、保险、邮政等9家公共服务企业代表结合年主题做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好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措施,并对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三是开展了消费维权公开信进万家活动。呼吁全县广大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为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贡献力量。
四是开展了“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评选命名表彰活动。对在一落实消费纠纷协商和解制度、创建“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等20户经营者进行了命名表彰,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五是组织xx移动分公司开展了“3·15更有力量,服务无终点,只有新起点”座谈会。针对移动网络服务存在的问题征求了各阶层客户代表的意见建议,为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有益参考。
六是举办了3·15首届家居博览会。全县13家家居经营户发布了3·15诚信宣言会,对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公开进行了社会承诺,呼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把消费领域维权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公平、公正、和谐!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篇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六枝特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采取四举措积极筹备“3·15”消费维权系列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为组员的“3·15”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股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每周召开一次部门协调会,就活动具体流程及活动当天会场布置、展板摆放、横幅悬挂及秩序维护等做出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共同筹划好“3·15”系列活动,确保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效果。
开展“大练兵”,激发消费维权活力。一是采取集中培训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以局机关各部门、各分局为单位集中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大力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部门执法协作,针对重点领域、热点商品,切实开展联合整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拟定“3·15”消费维权日开展文艺汇演,积极排练小品“电梯夹人”、小品“依法维权”等节目,进一步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氛围,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做好新常态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推动消费环境又好又快发展。
明确“以案释法”,传递维权为民正能量。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常识、业务公告等通过qq群、“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平台、特区门户网、“六枝报”、“六枝电视台”等媒介同步展开,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和技能,引导绿色消费。如2月8日在特区门户网发布的“春季食品安全消费”,就对如何正确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养成良好饮食卫生习惯做了详细讲解,有效地预防了各类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传递六枝特区消费维权动态,弘扬维权为民正能量。
强化宣传力度,夯实舆论基础。各分局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内开展“3·15”主题系列活动,在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扶贫攻坚、春耕打假工作之余,积极推进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课堂进村庄,努力筹备好《新消法》“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与此同时,通过“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在全区主要路口、街道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广告牌,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宣传,进一步营造人人关注“3·15”,人人参与“3·15”的.浓厚活动氛围。截至目前,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讲座20余次,设置宣传栏、广告牌5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回答咨询1000人次。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篇五
又到一年“3.15”,为了扩大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山丹县工商质监局、食药局、烟草局等多家职能部门及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在县城龙首广场开展了“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知识,接受群众咨询,解答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在假冒伪劣商品警示展区,执法人员以典型维权案例为依托,采取现场讲解、实物对比的方法,现场为群众讲授识假辨假知识;在红盾护农保春耕区,工商质监干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肥等农资商品时,一定要认真看清农资经营主体,对许可证件和执照不全、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有效含量不足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举报,工商质监局在核实后将坚决予以打击;在现场申诉举报区,设立了消费纠纷投诉受理台,现场接受群众关于消费、服务行业等方面消费申、投诉。在名优产品展示区,各参展企业也围绕积极宣传推介企业产品,提供咨询服务、售后服务、维权服务,切实增强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该县还在万和广场、陈户镇、花寨村等地设立了多个宣传点,现场接待群众投诉与咨询,解答消费疑难,宣传产品质量辨假识假方法、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等内容。当天,活动现场共接待群众2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投诉3起。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篇六
为积极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公众教育服务工作,营造和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xx银行xx分行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其活动总结如下:
我行结合人行和工总行要求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活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以"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及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通过金融服务园地转发全行。组织全行干部员工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新消法"首修背景、新亮点以及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学习《消费者金融知识宣教手册》(20xx年版),掌握金融服务基本知识、投诉维权须知以及常见产品和服务风险及操作注意事项;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掌握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办法,提高员工依法查询、管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合规意识。
(一)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营业网点通过液晶电视播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宣传教育视频,告知消费者,金融机构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应履行的义务。电子屏滚动播放"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权益保护,以人为本,优质服务,诚信文明,安全消费和谐金融"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如xx支行营业部等网点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向消费者普及"人民币反假"、"反洗黑钱"、"个人征信"等相关知识,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二)走出去集中宣传。一是宣传"新消法"知识。市分行营业部、机构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以及市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普及活动。发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介绍资料60余份,介绍"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3.15"活动日,一位老年客户向活动组反映市分行营业部一柜员拾金不昧,表示要送礼物或锦旗,活动组婉言谢绝,在市分行营业部宣讲员指导下在网点留言簿上留下了感谢信;个人金融业务部宣讲员指导客户现场使用"95588"咨询电话;机构业务部宣讲员认真解答了一位老年客户关于其他行业的投诉,并帮忙拨通了12315投诉热线,客户深表感谢。二是开展征信主题宣传活动。3月10日,我行xx支行走进xxxx社区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征信宣传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通过布放展牌、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开展宣传,有奖问答、抽奖、文娱表演活跃现场气氛。
县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当晚对活动进行了报道。xx支行以"3.15"为契机,走进企业,将征信知识宣传手册、信贷产品手册发到企业负责人手上,详细讲解企业信用系统有关知识,要求企业珍惜信用信息,不能出现任何不良记录。开发区支行设立宣传台,向消费者宣传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等知识同时,还选择了与百姓生活相关度较高的业务种类,普及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开展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宣传。通州支行各网点除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并摆放宣传资料,向客户讲解反假币和征信知识外,还组织员工到农村集贸市场、人口流动量多的场所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六项权利、讲解反假币的基础知识、识假的技能、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办法、爱护人民币的意义等,并现场进行残损币及小面额钱币兑换,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xx支行开展"3.15"现金业务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为过往市民提供人民币反假、现金结算等方面业务知识咨询服务,受到广大市民欢迎和好评。xx支行组织12名义务宣传员,走进共建单位-如xx市如城镇供电社区开展现金业务宣传。提高社区群众对我行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四是普及银行基础知识。xx支行营业室举办了主题为"3.15保护消费者权益,从你我做起"的.主题宣传活动。向客户讲解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确使用一些银行产品,如何防范金融欺诈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指导客户使用自助银行及网上银行。xx四个网点,联合展开"3.15"宣传活动,重点向农民工客户宣传银行卡、转账汇款、自助机具、电子银行等方面的内容,宣传我行服务政策。
(三)与监管部门共同宣传。3月15日,xx支行营业部理财经理、支行市场营销人员、金库管理员等专业人员与xx县xx银行货币发行科及计划统计科两位专家共同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就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电子银行、小微企业等金融知识进行了资料的发放和普及,收到了收好的效果。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xx分行115个网点开展网点宣传,开展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20余场,参与员工509人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征信管理条例》知识要点、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指南、反假币等宣传折页7600余份、发送短信758条,受众对象3900余人。xx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对我行xx支行征信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3.15"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了解了自身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了解我行投诉受理渠道和处理流程,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服务品质。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篇七
为确保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顺利开展,阳宗海工商分局早计划、早行动,从五个方面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一)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2日,拟在汤池街道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届时邀请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相关领导,管委会工委工作部、质监分局、社会事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工局等相关单位开展消费安全教育、消费咨询、消费引导等形式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消协确定的20xx年年主题“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布标,设立消费维权展板,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并进行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食品等展示,发放宣传材料。
(二)加大“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力度,切实做好“五进”。
1、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市场,分别在草甸农贸市场、阳宗农贸市场、七甸农贸市场、汤池西街四个农贸市场等重点农产品交易场所悬挂宣传布标,内容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两条宣传布标。
2、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企业,分别在中石化昆明分公司阳宗服务区、小团山福璟水晶经营部、僰银、一条龙等四个游客、消费者聚集较多的地方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两条宣传布标。
3、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超市,分别在七甸街道四方超市、汤池茂升超市、汤池华联超市、阳宗镇桦凤购物广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或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4、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学校,在国土资源职业学校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布标。发放消费维权知识手册,现场宣传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日常消费知识,着重介绍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消费维权案例。增强学校师生的识假辨假能力,提高师生消费维权意识。
5、3月15日前,组织3.15宣传进园区。在七甸工业园区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凯晟食品店悬挂3.15消费维权宣传布标,内容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布标。
(三)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3月15日前,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基础设施较好,条件要求达标的企业,培育创建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并严格按照《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创建消费教育基地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动员,对申报消费教育基地的单位进行审核验收。3月15日前,拟对阳宗海辖区的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公司、云南大山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三个消费维权教育基地进行授牌。
(四)开展一次送消费教育进学校活动。3月15日前,开展一次送消费教育进学校活动,提高师生消费维权意识。组织分局人员到汤池凤呜小学讲授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常识,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学校师生的识假辨假能力,提高师生消费维权意识。
(五)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影响力,建立一批消费维权联络站。3月15日前,为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影响力,拟在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公司、云南大山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国土学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汤池街道凤呜社区、七甸街道七甸社区、阳宗镇阳宗村建立七个消费维权联络站。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篇八
以党的xx大和xx届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正能量。
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突出消费维权主题,努力服务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发挥纽带作用,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畅通维权途径,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
(一)继续加大宣传新《消法》的力度。新《消法》是消费者的维权利器,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杂志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修改的目的意义和一年来实施的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举办系列访谈专题节目。各直属分局、县(区)工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好3.15这个时间节点,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其他网络媒体等,开展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机关其他业务的访谈专题节目,强化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工商部门的公共资源。
(三)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在3月14、15两天,安排出一定时间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心贴心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工商机关为民务实形象。
(四)积极搭建社会维权网络平台作用。活动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社会维权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及消协要着力开展好12315“五进”工作,努力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覆盖面及成效,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一会两站”等载体,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
(五)集聚合力开展宣传活动。3月15日,以xx市东方红广场国芳百盛门前为主会场,举行甘肃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会与省工商局、省消协一同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消协要积极邀请各成员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要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分会场,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消费咨询服务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解打假维权知识,展示名优产品,宣传知名诚信企业,以表彰“诚信单位”为契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人人争诚信的良好氛围。
(六)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各单位要在3.15前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本级消协的成员单位、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对新《消法》实施一年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畅谈理解加深新《消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宣传部署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3.15”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内容来狠抓落实,要用新的思路落实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教育引导到位。宣传活动既要在消费者中倡导科学、合理、文明、安全消费,树立保存证据及时维权的理念,又要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履行义务、诚信经营”理念;同时还要创新维权方式,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设网上受理平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方便、快捷、高效地为消费者受理消费投诉。
(三)值班接诉到位。认真做好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转办的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3.15”期间,各单位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要保持16个小时以上的值班制度,基层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以便及时、快速处理12315热线转办及自行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
(四)总结工作到位。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活动开展情况与20xx年3月17日前领导审核后将电子版材料报市工商局消保处邮箱。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篇九
1、按时参加社内各项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2、不能参加者及时向组长请假,无故缺勤次数超过活动次数一半时开除社员资格。
3、社员要定期上交作品。
4、社员要按时认真执行团长及团干事交予的任务。
5、社内应相互友爱,出现矛盾及时以及积极向上的方式解决。
6、社员要有良好的修养,为社团树立良好形象,社员违纪有损社团形象将视情节严重给予严肃处理。
7、参加比赛及活动,应以阳光热情积极的态度参加,按规章制度行动。
8、综上所述,本社会根据规章制度管理社员,以树立本社良好形象。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篇十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费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xx市工商局、市消协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20xx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精心安排部署形式多样的3·15宣传活动。
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做好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宣传。通过发布会、座谈研讨、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答疑释惑,让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用足用好有关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同时,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新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树立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丰富载体,充实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组织召开全市金融业座谈会、集中学习新《消法》有关条款,通报和点评金融系统20xx年被投诉情况,促使全市金融行业诚信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召开全市家用汽车销售行业座谈会,集中学习家用汽车三包规定,通报20xx年全市市、县(区)二级协会受理家用汽车投诉调解情况及典型案例和汽车售后存在问题,就20xx年消协对家用汽车投诉重点案件采取曝光的形式警示同行。在《xx日报》、《京九晚报》等媒体上刊登20xx年3·15系列活动和20xx年十大案例。座客电台、电视台的行风热线,解答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利用政风和行风热线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关话题。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着力解决消费投诉。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举报,强化对12315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完成央视3·15晚会投诉热线值守任务。针对3·15晚会曝光本地问题及企业、12315结合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本地重点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广场宣传,扩大效果,掀起宣传活动高潮。将在3月15日举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各县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3·15宣传活动。对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等单位联合评选的xx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进行表彰,设立消费咨询宣传台、假冒伪劣识别台、法律咨询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台,组织大学生消费维权宣传志愿者为消费者提供送《消法》等服务。在xx市主要路段、商场和各个分局设立3·15消费者投诉、咨询、宣传点,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和接受举报投诉。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全力维护消费安全。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牛肉为重点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严查来源境外、有明显外文标识且无进口规范中文标识、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牛肉,同时兼顾鸡、猪、羊等冻品肉类。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对农业生产需求量大、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六城”创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对广告经营、发布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开展“红盾网剑”行动,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网络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为认真组织开展xx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山东卫视》、《电视台》、《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为: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具体安排是: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xx市xx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xx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