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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的培养目标主要内容篇一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利用公共资源,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的教育。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义务教育、普及教育和免费教育。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教育质量监测曾发现,每天大约花半个到1个小时完成家庭作业的学生阅读成绩最好。这个结果启发了浙江省天台县教育局局长汤京,他决心变革教育理念,鼓励孩子们走出教室,走向大自然,让孩子在快乐中学习。“此后,学生心理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学生也活跃了很多,笑容多了,苦脸少了。”汤京说。
天台县的教育实践只是应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试点监测成果的一个缩影。自2007年起,国家开始围绕数学、语文、科学学习质量和德育与体育状况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试点监测。随着一大批实验性、示范性的探索尝试,质量监测对于基础教育实践工作的导向作用和影响不断显现。
天台县平桥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蔡冬芬曾接到过一个家长的电话:女儿不想来学校了。她了解后得知,原来该家长给孩子报了写字、跳舞、钢琴3个培训班,还买了各科辅导用书,没想到女儿学习反而越来越差。孩子也向蔡冬芬抱怨:“不想去学校,怕学不好!周末就想安安静静看看书、练练字,可是都被挤占了。”
孩子的抱怨、妈妈的无奈,印证了各级质量监测分析后得出的结论。质量监测的数据显示,参加课外辅导班或请家教的学生,学业成绩并不比没有参加辅导班的学生好多少。于是,蔡冬芬用数据帮助家长分析:孩子是因负担过重而焦虑,只有做自己喜欢的事,才有动力和毅力;在特长培养上不要贪多,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孩子的兴趣出发。家长听后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这个小女孩再也不说不愿上学了。
蔡冬芬说:“质量监测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学生的所思所需,也为我们如何做好家校沟通搭起了桥梁。”
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小学校已经连续两次被抽选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学校。质量监测发现,单纯学业优秀的学生,往往活动能力不足,意志力脆弱;参加学校社团活动的学生,发展比较全面,身心也较为健康;觉得学习是一种享受的学生,其学业水平较高。
该小学校长蒋明洪说:“根据这一监测结果,我们探索出了‘不断刺激儿童兴奋点、开掘儿童动力源’的‘童心教育’工程,培养孩子的优良习性、情感态度、审美情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以‘乐舞、书画、体育、生活’艺术才能培养为重点,陶冶了学生的性情,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促进了学生的特长发展,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家有五斗粮,不当孩子王”。一些教师经常抱怨待遇差、工作压力大,甚至出现职业倦怠,利用业余时间搞“创收”,这些问题让汤京颇为头疼。“质量监测结果发现,一部分教师对目前的薪水‘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认为如果重新择业将不再做教师。”汤京说。
如何提高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天台县教育局开始研究分析,最后决定在全县开展“三心”行动:第一,专门建设教师公寓用于解决山区教师的住房困难,开展两年一度的教师体检。2014年起,在绩效工资外设立平均每位教师6000余元的年终考核奖,给山区教师每月300元的交通补贴。第二,实行严格的教师年终考核制度和支教制度,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评上省市教坛新秀或名教师的必须每年到农村学校开展支教活动。第三,设立每年30万元的优秀教师奖励基金和每年100万元的名师名校长基金,全面实施新录用教师挂职锻炼制度,健全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孵化机制。
“通过这三项举措,我们力争让教师工作更安心、更用心、更热心。”汤京说,“近5年来,我县基本上没有出现教师外流或转岗现象。”
担任语文教师的蔡冬芬认为,监测结果还能成为教师审视自我的明镜。据她介绍,去年的监测报告反映,学校学生的阅读能力水平虽然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但学生高层次阅读认知水平比较薄弱,深度阅读理解能力有待提升。“我的教学可以更高效吗?我的学生能够学得更好吗?”她不断进行反思。
“教师讲得多,学生自主学习少;随意提问多,激发学习思维少;死记硬背多,方法指导少;关注优生多,重视后进学生少;重复作业多,针对效能作业少”,这是蔡冬芬反思后的结果。她说:“我下决心改变自己,转变教学观念,深入研究课程标准,明确‘教什么’,研究学生,明确‘要什么’。”
“质量监测听起来好像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事情,其实最终受益的还是我们一线教师,今后我会充分利用监测结果,为我的教学服务,为我的学生健康成长服务,为家长服务。”蔡冬芬说。
从2007年教育部启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以来,浙江省天台县先后参加了3次国家级监测、2次省级监测、4次市级监测。在质量监测的结果反馈中,汤京发现教育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与学生学业水平密切相关,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差距也反映了教育投入的差距。
据了解,天台县每年拿出近2000万元为学校配置各种教辅设备,其中图书生均配置达到每生50本以上,但监测结果中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学校的图书利用率偏低。
经过深入调查,汤京发现,原来学校图书室往往建在教学楼或者实验楼的最高层,不方便学生借阅,个别条件较差的山区学校因图书室面积不足,有些图书整包被堆放在图书室的角落,从未拆封。
于是,汤京要求学校进行整改,把图书室移到学生最方便借阅的地方,有条件的学校还建立了“开放式书吧”、在班级设置“图书角”,让学生时时处处、顺手就能读到经典。对此,他自豪地说:“现在全县所有中小学生周均借阅图书两本以上,年均借阅图书80本以上。”
此外,汤京还表示:“我们根据监测结果对城乡和校际差距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诊断,及时调整了教育资源配置方向,以面向农村、面向山区、面向薄弱学校为主,实施‘校校标准化’和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设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奖。”
“教育质量监测是科学诊断评价教育的重要手段。”汤京说,“如果我们能将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做实、做细、做精,最终能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建成教育现代化作出巨大贡献。”
3月2日,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在京召开。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杨宇,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2021年度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
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主会场设在北京师范大学,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00多人在当地集中通过分会场的形式参会,北京、山西、内蒙古、江苏、福建、江西、河南、云南等17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厅级领导出席了会议。此外,200多个地市的400余人,相关样本区县的2000多名教育同仁通过直播观看了此次会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评估监测处处长魏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党委书记任萍等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罗良主持。
杨宇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2021年是监测第三周期的开局之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将重点从“突出五育并举、体现质量导向、创新方式方法、落实诊断改进”四个方面进行创新和补强;从“成为掌握我国义务教育质量情况的可靠来源、成为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平台、成为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参考”三个方面将我国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打造为在教育评价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
针对2021年监测工作,杨宇副局长指出,各地一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准监测新起点;二要吃透政策要求,推动监测水平系统性提升;三要为第三周期的监测开好局起好步,确保高质量完成2021年监测工作。各地要绷紧“质量弦”和“安全弦”,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落实人、财、物等基本条件保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要主动作为,多方联动使用监测结果,建立教育督导牵头,基教、教师、教研、体卫等部门充分参与的结果运用联动机制,通过监测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台账,合力解决长期困扰的教育难点问题,切实发挥监测工作实效,提升监测工作的获得感。
董奇校长在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了做好2021年监测组织工作的三方面具体要求:首先要高度重视测试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在防疫工作方面,各地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本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当地的具体要求的前提下,平稳开展监测工作;在学生的安全防护方面,各地要严格按照组织实施工作规范与要求,统一为各样本校配足配齐测试用品、仪器,各样本校务必配备医护人员,保证学生安全;在测试工具的安全保密方面,各地要严格按照测试工具的安全保密要求,做好工具的接收、保管或存留。
第二,要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工作,保证监测工作质量。各地在监测组织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监测实施的工作规范,建立监测数据质量责任制度,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的全过程监控,切实保障样本校严格按照规范完成监测工作。
第三,要加强监测结果应用,完善监测工作体系和机制。各地应根据本地的教育发展实际和需求,找准本地在监测结果应用中的定位和目标,以监测报告为切入点,理顺或打通基于监测结果报告促进区域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的路径和通道,完善监测结果应用的工作机制,探索出符合本地实际的监测结果应用经验。
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李凌艳对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的背景、概况和重点及要求等做了详细讲解与说明,对下一步各级监测组织实施单位的培训、指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在测前组织阶段可为各地提供的相应支持进行了介绍。
会议还邀请了上海市、江西省和云南省作为发言代表分享本省开展监测工作的有益经验。上海市通过建立市级和区级网络平台,及时传递共享信息等方式实现实施的规范保障;采用“四维督查监控”模式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创新“云督导”模式,助力监测稳中应变。
江西省从工作保障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分享了本省在监测组织工作中的主要经验。通过出台《江西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从根本上解决监测经费来源问题;通过发挥各级各类专业人才作用,做好细化落实,创新抓好过程指导与驻县视导工作。
云南省从整体统筹部署、明确职责等方面介绍了本省监测工作的主要经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研究、部署本省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各级教育督导、基础教育、招生考试、教研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全省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最后,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网络平台部主任张生对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问卷调查系统的使用进行了培训,详细讲解了两个系统的具体操作方法。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
为确保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在我省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国教督办[2015]4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7号)精神及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监测样本
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抽样,确定我省太原市迎泽区、晋源区,长治市屯留区,晋城市泽州县,晋中市平遥县,运城市万荣县、绛县,忻州市原平市,临汾市尧都区、襄汾县、汾西县和吕梁市中阳县12个县(市、区)为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样本县。每个样本县(市、区)原则上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每个样本学校原则上抽取30名样本学生。
(二)监测对象
1.样本校2019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不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2.样本校2019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班主任及语文、音乐、美术教师及校长。
(三)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语文:重点测查语文基础、文本阅读、书面表达,识别与推论、整合与解释、评价与鉴赏,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艺术:重点测查对艺术作品表现形式、民族艺术作品特点、中外艺术作品表达主题和情感的了解、理解,对民族艺术的兴趣、喜爱,以及艺术活动的参与等。
(四)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12个样本县要成立由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担任组长,教育局长担任副组长,指定一名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副局长担任联络员,督导、教研、基教、体卫艺、装备、电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制度,保证监测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保障经费到位。
(二)加强队伍管理。12个样本县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监测工作。要扎实搞好参与监测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指导,确保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严明纪律、加强自律。
(三)强化监督检查。省、市将强化对样本县的监管,加大督查、巡视力度,接受投诉举报,对于失职渎职、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将实施严格的问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一)省级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详见附件。
2、工作职责
(1)宣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协调国家及样本市、县(市、区)。
(2)制定省级监测实施工作方案,组织省级视导员、各样本县(市、区)相关人员参加省级培训。
(3)组织样本县(市、区)上报相关信息,并进行信息核实和汇总上报。
(4)指导各样本县(市、区)完成对监测实施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数据采集的各项准备。
(5)组织省级视导员对样本县(市、区)适时、不定期进行视导,督促各样本县(市、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测试各环节工作,对样本县(市、区)的监测全过程进行监管和控制,确保本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二)市级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详见附件。
2、工作职责
配合省级视导员对辖区内样本县(市、区)进行视导。
(三)县级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各样本县(市、区)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由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担任,统筹组织全县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所需人员、经费、装备、网络、电力等按时到位。副组长1人,由县(市、区)教育局长担任,对该县(市、区)测试数据真实性、监测工具保密性负全责,协调监测工作的总体安排分工。
县级联络员1人,由县(市、区)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副局长担任,负责与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教研员的组织管理;负责接收与回邮本县的监测工具;负责对本县相关人员的培训,与省级联络员的及时请示报告,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信息上报员1人,由县(市、区)熟悉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负责本县的信息接收、报送和审核;为样本校的问卷调查系统填答、演唱测试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责任督学20人,每样本校1人,由样本县选派督学、教研员或教育系统相关人员担任,负责全面监督样本校测试工作。
主监测员20人,每样本校1人,由非本样本校的非语文、非艺术(音乐、美术)学科教师担任,负责组织完成学生语文、艺术测试及语文、艺术相关因素问卷填答的具体组织工作。
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样本校按规定安排校内测试工作人员,包括:监测员、演唱测试监测员、信息员、保密员、司时员、安保人员等。
2、工作职责
(1)制定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如实上报属地范围内学校、学生和教师相关信息。
(3)组织本县(市、区)测试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各项准备。
(4)组织并督促各样本校做好测试各环节的工作,确保本县(市、区)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5)统一为样本校配备音乐播放设备和文具物品,确保网络畅通,按要求做好本县(市、区)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四)样本校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样本校设主监1人,由样本校校长担任,负责组织本校测试,并对本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样本校设副主监1人,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配合校长组织本校测试,在校长填答问卷时,具体负责本校测试组织工作。
监测员1人,由样本校非语文、非艺术(音乐、美术)学科教师担任,负责配合主监测员完成语文、艺术纸笔测试及语文、艺术相关因素问卷填答的具体组织工作。
演唱测试监测员2人,由样本校非音乐教师担任,负责演唱测试的具体组织工作。
信息上报员1人,由样本校熟悉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负责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教师信息和测试准备过程材料,为学生音乐听力测试、演唱测试和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等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确保测试用计算机及网络运转正常。
司时员1人,由样本校教务主任或其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发出报时指令。
保密员2人,由样本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管和送回等工作,对测试工具的安全保密负具体责任。
安保人员2人,由样本校保安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测试场地及周边的治安保卫。
2、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如实上报本校师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本监测点测试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确保本监测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按要求设置测试场地,做好本监测点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行政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必须有专项工作经费予以保障。省本级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部署、业务培训、资料印刷。各样本县(市、区)监测期间所需的工作经费和保障经费由本级财政负担。监测期间保障经费支出标准参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招生考试相关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晋财教[2016]24号)执行。省级视导员集中培训期间的伙食费由省教育厅负责,往返交通费及不少于3次集中视导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由本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享受交通、伙食补助待遇。省教科院在监测期间将派出专项督导工作小组,抽查各样本县测前准备与现场测试组织情况,所需差旅费由省教科院给予保障。
(一)2月10日前确认样本县抽样结果。
(二)2月25日前审核提交各样本县属地学校信息。
(三)2月27日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部署。
(四)3月8日前提交省级实施工作方案,部署省级实施工作,对样本县(市、区)进行部署培训,组织各样本县确认样本校名单。
(五)3月29日前督促各样本县审核提交测试年级师生信息。
(六)4月19日前组织各样本县接收演唱测试用耳机并开展演唱测试练习。
(七)5月6日前督促各样本县完成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八)5月6-10日组织各样本县开展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
(九)5月17日前检查各样本县实施工作培训完成情况。
(十)5月22日前省级视导员完成各样本县测试准备情况的核查。
(十一)5月23日监控测试过程,处置与上报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
(十二)5月24日督促样本县工具回邮,提交省级应急事件报告表。
(十三)5月31日前组织各样本县审核提交参测学生的基本信息。
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的培养目标主要内容篇二
为全面掌握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现状,推动教学评价机制,引导各校进一步重视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全州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保证全县教学质量监测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20年全县教学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职责分工
按照州教体局要求,质量监测各环节按中考标准程序执行。
1.教体局教研室负责试卷征订,收集各校考生上报信息,组织安排各学校考点负责人和监考教师,负责试卷押运、分发和回收,试卷扫描上传,评卷、成绩分析及保密等工作。
2.县招办负责培训全县考点负责人和中小学校教导主任或业务副校长,熟知《中考监测规则》,负责指导考务工作;负责试卷****。
3.教体局计划基建财务股按照甘教体发〔2020〕19号和甘教发〔2017〕77号文件精神,负责质量监测经费筹措保障工作。
4.教体局安办和各学校负责做好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按程序上报并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安办和各学校在组织质量监测工作期间要认真做好参考学生、监考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质量监测期间人员安全。
5.全县教学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监测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对严重违纪的学校和教师,移交县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由局党群办协同处理。
(一)监测对象
全县一至八年级所有在校学生。控辍保学“补偿+技能”教育学生不参加州统一监测,由各校自主命题、自主监测。
(二)监测学科及命题范围
监测学科:小学一至五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藏语文等四科;六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藏语文、科学、道德与法治等六科。小学六年级增加科学、道德与法治两个学科,完小英语一年级起点(考听力);七年级为语文、藏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八科;八年级为语文、藏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地理、生物等九科。
命题范围:学年要求内容,以学年下学期内容为主(约占80%);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
(四)考务安排
1.县教学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考试工作。教体局派专人负责学校监测工作,校与校实行交叉监考的方式,县招办指导全县各中小学校按照中考标准进行监测。
2.各学校考生基础信息收集、录入、确认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
3.由各学校按教体局要求,7月16日前完成质量监测工作安排。
4.试卷接送、保管、答题卡送返及扫描安排。
试卷接送、保管:按照州教体局要求,派专人接卷到县,到县后安排专人保管。监测前一天,由各学校考点负责人领取试卷到校开展监测工作。接卷人、保管员、考点负责人按照中考保密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答题卡送返安排:每科质量监测后,学校监考教师负责回收答题卡,按考号顺序清理后装入答题卡袋内(答题卡袋不封口),缺考答题卡,请监考教师填涂缺考标记后,一起收集装袋,并在袋面上填写学校、模式(1/2/3)、年级、科目、起止考号,然后分学科装箱密封(可利用原装纸箱)。考点负责人须将已装箱密封的答题卡安全、及时送至县中学扫描点。
答题卡扫描时间:一至四年级7月19日—21日;五至八年级7月22日—24日。答题卡扫描由教研室负责。
5.各学校在考试期间,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家长代表参与监测考试的监督工作。
(五)评卷及结果运用
1.1—5年级英语、六年级科学、道德与法治阅卷时间:7月22日—23日。阅卷人员:各完小部分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阅卷地点:控辍保学学校。
2.统一网上阅卷时间:一至四年级7月23日09:00至25日下午17:00;五至八年级7月26日09:00至28日下午17:00。
阅卷人员:各学校监测科目所有任课教师全员参加评卷,具体安排以州局通知为准。
3.成绩公布:以州教体局公布时间为准。
4.成绩分析汇报:8月25日,各校要充分利用质量监测分析结果,提出改进措施,汇总后报教体局。做到精准管理、精准教学、精准教研、科学指导,达到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目的。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质量监测工作,明确监测目的,监测结果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监测结果将为教师的绩效考核提供基础依据。
(二)严格审核。各学校要对参考学生进行统计确认,确保所有在校学生(除因病、休学、送教上门等特殊原因外)参加教学质量监测。如出现漏报、谎报、赶差生的情况,将取消该校评奖资格,扣减该校目标考核相应分数,并提请县教学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严格纪律。全县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中考监考细则》要求规范监测行为,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四)安全保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考试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务必第一时间向考点负责人汇报,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好组织监测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参加学生及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保证在全县统一监测期间人员安全。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牧区高海拔学校除外),2020年春季学期放假时间为7月30日;控辍保学学校、学前教育阶段学生、独立幼儿园放假时间暂定为7月20日。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8月25日,牧区高海拔学校开学时间为7月26日。各学校于8月26日、27日、28日到教研室领取书本。
请各校(园)做好放假期间学校安全等相关工作。
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监测工作各项费用按照甘教体发〔2020〕19号和甘教发〔2017〕77号文件精神执行。
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的培养目标主要内容篇三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7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黄朝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祥武(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督导室主任)
陈建熙(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傅朝阳(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峰(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林庆廉(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郑捷斌(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监测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祥武兼任,设在县教育督导室,设置六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县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
(一)综合工作组
组长:张元顺、吴喜
成员:吴鹏腾、杨宗海、范双梅
工作职责:负责与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
1.组织召开全县质量监测动员大会;
2.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学校召开培训会;
3.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校安排各样本校督学和测试工作人员;
4.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进行测前准备的问题排查;
5.协调招考中心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6.陪同国家、省、市巡视组对样本校测试工作专项督检;
7.撰写、提交质量监测实施情况阶段总结。
(二)测试工作组
组长:黄兴伟、张国云、杨兰娥
成员:陈明发、洪丽文、蔡翠林
工作职责:负责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对样本校做好监测前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具体工作:
1.制定监测实施细则;2.做好监测经费预算;3.指导样本校配齐监测用仪器设备、文具物品和工作手册;4.组织召开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监测工作。
(三)信息工作组
组长:黄建辉、傅黎晖
成员:张志鹏、郑华枫
工作职责:1.负责上报属地学校信息;2.审核并提交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校长和教师信息;3.为各样本校的信息上报工作和监测过程提供技术支持。4.督促指导样本校做好网上材料上传工作,并全程跟踪落实。
(四)****组
组长:林民强
成员:陈成普、郑云龙
工作职责:1.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的安全****;2.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五)疫情防控组
组长:黄国雄
成员:林春香、胡丽容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监测防疫指导方案,对样本校开展监测的制定的防疫方案进行指导,对样本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六)后勤工作组
组长:彭宗枝
成员:王雄亮、黄彬彬
工作职责:做好监测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车辆安排,做好国家、省市巡视员住宿接待工作。
1.3月28日,成立仙游县2020国家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3月31日,综合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监测办召开福建省2020年国家监测信息上报培训会网络视频会议。信息工作组负责收集审核学校信息。
3.4月3日前,综合工作组上报县级联络员、信息员名单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的实施管理系统中。
4.4月14日前,综合工作组布置全县各中小学按文件要求填报学校信息,上报至信息工作组审核汇总后,由综合工作组在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平台的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提交全县学校信息。
5.8月18日,国家监测中心抽取样本校。
6.8月20日,综合工作组公布仙游县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名单并发放相关样本学校的账号。
7.8月24日,组织县监测实施工作组成员参加教育部基
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网络视频会。
8.8月25日前,监测办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仙游县样本校信息上报布置工作,并在监测样本校微信工作群传达国家级、省级培训会议精神。
9.9月1日前,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制定仙游县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和防疫方案,并发送给各样本校。
10.8月20日至9月6日,各样本校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校长与相关教师信息。信息工作组审核样本校提交的信息后,由综合工作组汇总上报国家监测中心。
11.9月10日前,由信息工作组遴选确定样本校相关监测工作人员名单并汇总至综合工作组。
12.9月15日前,监测办组织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各样本校,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培训会。测试工作组组织学习、解读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测试工作组和综合工作组布置样本校负责人、主监测员、监测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测试程序与规范要求工作;疫情防控组对各样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指导。
13.9月14日至18日,各样本校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测试年级学生模拟填涂答题卡练习。
14.9月14日至25日,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和测试工作组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
15.9月25日前,监测办对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进行指导、监督与宣传教育,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综合工作组提交样本县测试规范培训完成和配备监测文具情况报告表。
16.9月27日前,由县****组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17.9月26日至29日,监测办组织人员陪同国家、省、市巡视员开展测前、中、后的工作督导检查,进行测试前、中、后问题排查,确保质量监测工作万无一失。后勤工作组做好国家、省、市巡视组督导检查的后勤工作。
18.9月28日,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考试正式开始,监测办组织六个工作组对测试全程跟踪、现场采集数据,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报告测试完成情况,样本校按照要求上传测试情况记录表、测试完成情况。
19.9月29日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组负责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20.10月15日前,信息工作组审核、提交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的培养目标主要内容篇四
为确保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在我省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国教督办[2015]4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7号)精神及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监测样本
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抽样,确定我省太原市迎泽区、晋源区,长治市屯留区,晋城市泽州县,晋中市平遥县,运城市万荣县、绛县,忻州市原平市,临汾市尧都区、襄汾县、汾西县和吕梁市中阳县12个县(市、区)为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样本县。每个样本县(市、区)原则上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每个样本学校原则上抽取30名样本学生。
(二)监测对象
1.样本校2019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不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2.样本校2019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班主任及语文、音乐、美术教师及校长。
(三)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语文:重点测查语文基础、文本阅读、书面表达,识别与推论、整合与解释、评价与鉴赏,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艺术:重点测查对艺术作品表现形式、民族艺术作品特点、中外艺术作品表达主题和情感的了解、理解,对民族艺术的兴趣、喜爱,以及艺术活动的参与等。
(四)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12个样本县要成立由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担任组长,教育局长担任副组长,指定一名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副局长担任联络员,督导、教研、基教、体卫艺、装备、电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制度,保证监测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保障经费到位。
(二)加强队伍管理。12个样本县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监测工作。要扎实搞好参与监测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指导,确保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严明纪律、加强自律。
(三)强化监督检查。省、市将强化对样本县的监管,加大督查、巡视力度,接受投诉举报,对于失职渎职、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将实施严格的问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一)省级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详见附件。
2、工作职责
(1)宣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协调国家及样本市、县(市、区)。
(2)制定省级监测实施工作方案,组织省级视导员、各样本县(市、区)相关人员参加省级培训。
(3)组织样本县(市、区)上报相关信息,并进行信息核实和汇总上报。
(4)指导各样本县(市、区)完成对监测实施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数据采集的各项准备。
(5)组织省级视导员对样本县(市、区)适时、不定期进行视导,督促各样本县(市、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测试各环节工作,对样本县(市、区)的监测全过程进行监管和控制,确保本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二)市级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详见附件。
2、工作职责
配合省级视导员对辖区内样本县(市、区)进行视导。
(三)县级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各样本县(市、区)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由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担任,统筹组织全县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所需人员、经费、装备、网络、电力等按时到位。副组长1人,由县(市、区)教育局长担任,对该县(市、区)测试数据真实性、监测工具保密性负全责,协调监测工作的总体安排分工。
县级联络员1人,由县(市、区)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副局长担任,负责与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教研员的组织管理;负责接收与回邮本县的监测工具;负责对本县相关人员的培训,与省级联络员的及时请示报告,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信息上报员1人,由县(市、区)熟悉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负责本县的信息接收、报送和审核;为样本校的问卷调查系统填答、演唱测试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责任督学20人,每样本校1人,由样本县选派督学、教研员或教育系统相关人员担任,负责全面监督样本校测试工作。
主监测员20人,每样本校1人,由非本样本校的非语文、非艺术(音乐、美术)学科教师担任,负责组织完成学生语文、艺术测试及语文、艺术相关因素问卷填答的具体组织工作。
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样本校按规定安排校内测试工作人员,包括:监测员、演唱测试监测员、信息员、保密员、司时员、安保人员等。
2、工作职责
(1)制定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如实上报属地范围内学校、学生和教师相关信息。
(3)组织本县(市、区)测试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各项准备。
(4)组织并督促各样本校做好测试各环节的工作,确保本县(市、区)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5)统一为样本校配备音乐播放设备和文具物品,确保网络畅通,按要求做好本县(市、区)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四)样本校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样本校设主监1人,由样本校校长担任,负责组织本校测试,并对本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样本校设副主监1人,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配合校长组织本校测试,在校长填答问卷时,具体负责本校测试组织工作。
监测员1人,由样本校非语文、非艺术(音乐、美术)学科教师担任,负责配合主监测员完成语文、艺术纸笔测试及语文、艺术相关因素问卷填答的具体组织工作。
演唱测试监测员2人,由样本校非音乐教师担任,负责演唱测试的具体组织工作。
信息上报员1人,由样本校熟悉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负责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教师信息和测试准备过程材料,为学生音乐听力测试、演唱测试和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等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确保测试用计算机及网络运转正常。
司时员1人,由样本校教务主任或其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发出报时指令。
保密员2人,由样本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管和送回等工作,对测试工具的安全保密负具体责任。
安保人员2人,由样本校保安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测试场地及周边的治安保卫。
2、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如实上报本校师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本监测点测试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确保本监测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按要求设置测试场地,做好本监测点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行政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必须有专项工作经费予以保障。省本级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部署、业务培训、资料印刷。各样本县(市、区)监测期间所需的工作经费和保障经费由本级财政负担。监测期间保障经费支出标准参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招生考试相关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晋财教[2016]24号)执行。省级视导员集中培训期间的伙食费由省教育厅负责,往返交通费及不少于3次集中视导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由本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享受交通、伙食补助待遇。省教科院在监测期间将派出专项督导工作小组,抽查各样本县测前准备与现场测试组织情况,所需差旅费由省教科院给予保障。
(一)2月10日前确认样本县抽样结果。
(二)2月25日前审核提交各样本县属地学校信息。
(三)2月27日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部署。
(四)3月8日前提交省级实施工作方案,部署省级实施工作,对样本县(市、区)进行部署培训,组织各样本县确认样本校名单。
(五)3月29日前督促各样本县审核提交测试年级师生信息。
(六)4月19日前组织各样本县接收演唱测试用耳机并开展演唱测试练习。
(七)5月6日前督促各样本县完成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八)5月6-10日组织各样本县开展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
(九)5月17日前检查各样本县实施工作培训完成情况。
(十)5月22日前省级视导员完成各样本县测试准备情况的核查。
(十一)5月23日监控测试过程,处置与上报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
(十二)5月24日督促样本县工具回邮,提交省级应急事件报告表。
(十三)5月31日前组织各样本县审核提交参测学生的基本信息。
(十四)6月17日前提交监测实施工作总结。
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的培养目标主要内容篇五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7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黄朝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祥武(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督导室主任)
陈建熙(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傅朝阳(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峰(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林庆廉(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郑捷斌(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监测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祥武兼任,设在县教育督导室,设置六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县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
(一)综合工作组
组长:张元顺、吴喜
成员:吴鹏腾、杨宗海、范双梅
工作职责:负责与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
1.组织召开全县质量监测动员大会;
2.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学校召开培训会;
3.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校安排各样本校督学和测试工作人员;
4.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进行测前准备的问题排查;
5.协调招考中心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6.陪同国家、省、市巡视组对样本校测试工作专项督检;
7.撰写、提交质量监测实施情况阶段总结。
(二)测试工作组
组长:黄兴伟、张国云、杨兰娥
成员:陈明发、洪丽文、蔡翠林
工作职责:负责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对样本校做好监测前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具体工作:
1.制定监测实施细则;2.做好监测经费预算;3.指导样本校配齐监测用仪器设备、文具物品和工作手册;4.组织召开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监测工作。
(三)信息工作组
组长:黄建辉、傅黎晖
成员:张志鹏、郑华枫
工作职责:1.负责上报属地学校信息;2.审核并提交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校长和教师信息;3.为各样本校的信息上报工作和监测过程提供技术支持。4.督促指导样本校做好网上材料上传工作,并全程跟踪落实。
(四)保密工作组
组长:林民强
成员:陈成普、郑云龙
工作职责:1.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工作;2.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五)疫情防控组
组长:黄国雄
成员:林春香、胡丽容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监测防疫指导方案,对样本校开展监测的制定的防疫方案进行指导,对样本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六)后勤工作组
组长:彭宗枝
成员:王雄亮、黄彬彬
工作职责:做好监测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车辆安排,做好国家、省市巡视员住宿接待工作。
1.3月28日,成立仙游县2020国家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3月31日,综合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监测办召开福建省2020年国家监测信息上报培训会网络视频会议。信息工作组负责收集审核学校信息。
3.4月3日前,综合工作组上报县级联络员、信息员名单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的实施管理系统中。
4.4月14日前,综合工作组布置全县各中小学按文件要求填报学校信息,上报至信息工作组审核汇总后,由综合工作组在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平台的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提交全县学校信息。
5.8月18日,国家监测中心抽取样本校。
6.8月20日,综合工作组公布仙游县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名单并发放相关样本学校的账号。
7.8月24日,组织县监测实施工作组成员参加教育部基
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网络视频会。
8.8月25日前,监测办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仙游县样本校信息上报布置工作,并在监测样本校微信工作群传达国家级、省级培训会议精神。
9.9月1日前,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制定仙游县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和防疫方案,并发送给各样本校。
10.8月20日至9月6日,各样本校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校长与相关教师信息。信息工作组审核样本校提交的信息后,由综合工作组汇总上报国家监测中心。
11.9月10日前,由信息工作组遴选确定样本校相关监测工作人员名单并汇总至综合工作组。
12.9月15日前,监测办组织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各样本校,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培训会。测试工作组组织学习、解读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测试工作组和综合工作组布置样本校负责人、主监测员、监测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测试程序与规范要求工作;疫情防控组对各样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指导。
13.9月14日至18日,各样本校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测试年级学生模拟填涂答题卡练习。
14.9月14日至25日,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和测试工作组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
15.9月25日前,监测办对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进行指导、监督与宣传教育,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综合工作组提交样本县测试规范培训完成和配备监测文具情况报告表。
16.9月27日前,由县保密工作组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17.9月26日至29日,监测办组织人员陪同国家、省、市巡视员开展测前、中、后的工作督导检查,进行测试前、中、后问题排查,确保质量监测工作万无一失。后勤工作组做好国家、省、市巡视组督导检查的后勤工作。
18.9月28日,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考试正式开始,监测办组织六个工作组对测试全程跟踪、现场采集数据,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报告测试完成情况,样本校按照要求上传测试情况记录表、测试完成情况。
19.9月29日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保密工作组负责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20.10月15日前,信息工作组审核、提交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