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资产交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区别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数据,根据区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2014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分工
结合实际,成立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局长xxx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xx局办公室),办公室相关人员及各科室指定的责任人员任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实施工作,各科室负责完成自查、标识粘贴、报表填送等工作。
二、清查目的和范围
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二)清查范围:产权归属xxx局的固定资产。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xx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共分五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20日—7月31日)。
制定清查固定资产工作实施方案,各科室报送一名专责人员负责跟进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召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对专责人员进行培训,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二)部门自查阶段(8月1日—8月15日)。
在去年上报清查报表的基础上,对本部门在用资产进行重新登记,并对需核销的资产进行初步登记工作。同时,对原上报的资产进行核查和标识粘贴工作,明确去向、位置和管理使用人。其中局领导办公室资产标识粘贴工作由xxx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资产标识粘贴工作由本部门专责人员负责。
(三)集中清查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由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含各科室指定的专责人员)逐一对各部门的资产进行核查,保证账、物、标识相符;如发现漏登或账、物、标识不符情况,当场予以纠正、进行补登,并由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
(四)汇总核销阶段(9月1日—9月19日)。
各科室的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经专责人员、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局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确定后盖章保存。办公室对需核销的固定资产进行统计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固定资产核销程序报上级批准后,将报废、损坏的资产进行核销,调整固定资产帐目。
(五)完善制度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专责人员。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科室负责人亲自抓,并指定一名专责人员负责跟进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二)严肃纪律,强化工作监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各科室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各项资产情况。纪检组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应责任。
根据x财发〔201x〕xx号《xx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规范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核实固定资产账、物现存情况,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利用,按照xx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组织人员对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详实清查。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摸清家底。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今后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基础。
2、规范国有资产购置、管理、使用、处置、报废等程序。通过全面、详实清查,进一步优化现有国有资产配置,及时处理闲置资产和超标准配置资产,及时报废不能使用资产,及时处理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物尽其用,账实相符、规范管理并使用。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二、工作原则、工作方法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类实施”的原则,由乡财政负责,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及各站所人员协助,使用人或保管人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分类核实法,现场清点财务。一是现场盘点,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存放站所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实地盘点、调查核实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分类,对在用和不在用进行分类等级,对不在用需报废及报损的资产分类登记,并经领导批准上报财政局及时做好处理手续。
三、明确资产清查的内容和清查的基准日
1、清查内容。本次资产清查是针对全乡各站所、办公室、机关后勤管辖的实物资产、依据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软件等级信息进行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并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加以完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的基准日:20xx年12月30日。
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站所、办公室、宿舍及食堂公共物资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地盘点时间定于x月xx日至年x月xx日;信息系统核实、完善、录入时间定于x月xx日至年x月xx日。对固定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分析、处理、处置、毁损报废报批、等程序,完成时间定于x月xx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决定成立xx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2、精心组织。召开动员会,在全乡范围内宣传此次清查固定资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全员配合,详实周密,不留死角。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抓好清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各站所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资产交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区别篇二
为全面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2012年上半年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学院决定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价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按高校16大类进行分类统计。清查的范围为各系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各系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送等工作任务。
1.各系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由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全院资产进行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2.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系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复查。对有账无物的资产作盘亏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作盘盈处理。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统一汇总至资产清查办公室。
3.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有实物但账面无记载的,在找不到购、建和调入该实物原始凭证的,由财务处根据其“成新率”,结合市场现行价格进行估价,报领导审批后,按新购入物品的程序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4.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有账无实物的,要说明原因,补办报废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按物品报废程序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5.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须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各项信息。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归口管理。
各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协助做好学院的核查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一般设备、教学设备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后勤管理处负责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设施方面资产的核查。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图书软件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财务处负责审核各类物品的购置价格,负责建立全院固定资产资金总账,并与物资设备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台账保持一致。
清查工作从2012年3月中旬开始至5月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3月19—3月25日)
召开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和资产管理员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
2.自查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门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部门一把手负责组织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员登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账册,对照账册清查实物,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待报废资产要同时填写清查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
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资产自查内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标签与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齐全(所有固定资产需要到物资设备管理处领取新标签重新粘贴,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账物签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实阶段(4月16日—5月13日)
学院在各系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部门自查后,提出复核申请,资产清查办公室上门复核,复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账实不符情况即停止复查,需重新自查再报。通过核查,对自查存在的各类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逐一认定,理清各类资产的数量和金额,核实盘盈资产、盘亏资产、需要报废资产的数量和金额。
4.汇总阶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核查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送达财务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员确认并在清查表册上签字盖章后保存。对盘亏、盘盈、拟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查明原因,落实赔偿责任,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拟报废资产明细表。
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院领导批准,财务处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各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账务处理后的实际固定资产数据,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项,5月底前完成所有资产的汇总、录入核对工作。
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4.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院资产情况。纪监审办公室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根据*市《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这次清查工作是全国组织开展的统一行动,对于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利于为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准确数据,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有利于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今后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各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年*月*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月*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与财政部门存在经费缴拨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收入纳入财政国库或专户管理的单位。
2、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自收自支单位、社会团体。
3、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从20*年*月开始,到20*年*月底基本结束,具体按照以下5个阶段组织实施:
1、成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制发有关文件、资料和报表等。
2、对各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户数清理,确定纳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具体单位。
3、召开全区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4、组织开展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报表和软件操作等方面内容的业务培训。
1、各单位组织自查。包括清理核对会计帐目,清查盘点实物资产,录入固定资产卡片,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取得相关备查证据材料等。
2、各单位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
3、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清查结果上报情况选择排定重点审计单位,确定参与专项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1、各级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排定的重点审计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组织复查或抽查。
2、各单位根据审计或复查意见对原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修改确认,再按财务隶属关系正式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各主管部门、单位对下属单位上报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须于20*年*月*日前将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报送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清查办)。各财政所须于20*年*月*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汇总表等一并装订成册,连同电子介质数据报区清查办。区清查办对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财政所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于20*年*月*日前将全区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上报市清查办。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和所属单位基础表等数据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等。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资产核实办法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单位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同时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财政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建立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
1、区直各部门、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2、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统一布置和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清查工作。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虚报、拒报和迟报,要建立和完善资产公示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区清查办组织的复审和专项审计工作。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单位、个人关于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的反映。
3、各部门、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要在人员、设备、场所和经费等方面充分给予保障,积极为资产清查工作创造条件。各级资产清查工作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由同级财政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在正常经费中列支,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4、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宣传,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总结和反映清查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区清查办将对全区资产清查工作进展等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5、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跟踪掌握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严把清查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资产交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区别篇三
根据省政府《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92号令、县政府《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xx)35号、县政府办《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核实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这一次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1、摸清家底。通过对机关及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今后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明确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类实施”的原则,由财政所负责,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协助,使用人或保管人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存放部门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办公地点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办公室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三是分类。对在用和不在用进行分类,对不在用报废及报损的资产登记并进行上报,经领导报批后予以核销,同时各单位会计要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1、领导组
组长:缪锐
副组长:管建、王萍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吴美娟
(2)成员:
1、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系统软件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加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资产,按清查基准日进行自查统计,按规定进行整改自纠。
(2)、各部门、单位对清查出的土地、房产,按规定建立健全帐卡,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全面实时登记,包括资产出租、出借、闲置等详细信息。
(3)、各部门、单位对单位拥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应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办理齐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权属证书。
(4)、各部门、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对单位、个人违规占用的国有资产,组织限期收回。
(5)、对账外资产要清理排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入账,对账销案存资产分类整理后登记资产备查簿,视同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6)、对单位经营性房产包括门面房和具有商业价值的房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对外公开招租。
(7)、对出租、出借资产已到期或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应组织清收,并按规定执行。
(8)、对清查出属危房的,需张贴告示,经相关有权职能单位鉴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置。
(9)、资产出租处置收益,按《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10)、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国有闲置资产,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房产出租、调剂等具体使用、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办公室、机关宿舍及食堂公共物资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1.组织准备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讲解要求。
2.材料准备
(1)实行一物一卡,明确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资产盘点表。
(二)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6日)
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布置机关资产清查工作。
(三)自查阶段(8月20日—8月25日)
各部门认真自查,填好资产自查表,在准确无误的情况下,使用人或保管人签字以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核查阶段(8月26日—9月5日)
由财政所组织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部门各负责人要积极协助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具体时间按排:
(1)、党政办(8月26日—8月28日)
(2)、农业办(8月29日—8月31日)
(3)、工业办(9月1日—9月3日)
(4)、社会事务办公室(9月4日—9月6日)
(5)、财经办(9月7日—9月9日)
(6)、建设办(9月10日—9月12日)
(7)、机关食堂及宿舍(9月13日)
注:各学校由教办负责牵头核查,并报电子表财政所以便组织上报,同时报纸责表报财正反备案。
(五)整改总结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部门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账进行签字确认。
5、对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
1、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资产交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区别篇四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精神,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财办[20**]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实现两个结合。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三)促进资产管理。增强资产管理意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属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省属高校,列入此次清查范围。学校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的范围,但兴办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第一附属医院资产清查,按财务隶属关系,由一附院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省卫生厅,报学校备案。
为切实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专门配备了资产清查组织和机构,成立以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清查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学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2、账务清理;
3、财产清查;
4、资产管理制度清理。
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年3月20日—4月5日)
2、参加省教育厅召开的省属高校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议及业务和软件培训;
3、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4、在校园网财务处网页设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二)实施阶段(20**年4月6日—4月26日)
1、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的各资产清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开展自查。
2、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财清事综01-09表,共13份,全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财清事基01-17表,共28份,主要通过手工录入)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和学校部门管理职责,具体分工落实如下:
(3)财产(含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设备及图书等事项)清理清查分别由总务处、后勤总公司、财务处(国资办)、设备处、图书馆等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南校区、二附院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由财务处(国资办)汇总。
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由财务处(国资办)负责撰写。
4、清查工作结果报告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上报阶段(20**年5月20日前)
在接受省教育厅对省属院校上报数据和材料组织复查和审核后,按规定向省教育厅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数据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及上报数据。
(四)账务处理阶段(20**年6月30日前)
根据省财政厅资产核实批复文件,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设备处与财务处(国资办)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此次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相当大,要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单位和直属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并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培训及文件学习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实施,加强督导
要本着对学校和事业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资产清查清理、情况核实、数据录入工作量极大,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要通力协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和妨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积极整改
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严肃纪律
此次全国范围资产清查工作,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工作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资产清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清查工作,真实反映清查结果,不得有意瞒报,弄虚作假,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会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阜南县关于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制定《洪河桥镇中心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12月31日之前洪河桥中心学校的国有资产。
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一)准备阶段(20**年5月)。
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年5月-6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本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本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交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区别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各环节的'动态监管体系,促进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根据财政部《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及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
(一)以信息化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精细化。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资产清查,掌握全区资产总量和分布情况。通过信息化平台的控制和预警功能,加强对资产收益的跟踪监控,实现动态监管。
(二)以市场化运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分析,加大对全区国有资产的统筹调控力度,避免国有资产低效运转和闲置浪费。严格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操作程序,通过市场化运作,努力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通过规范处置流程防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细则,明确界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要求,通过规范操作,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分采购培训、组织动员和数据录入、资产清查和整理、总结考评四个阶段进行:
(一)采购培训阶段(20xx年1月31日前)。主要任务是招标采购动态管理硬、软件,组织软件操作培训,完成单位端软件的安装试运行。
1、招标采购动态管理硬、软件。区财政局(国资办)要在充分整合现有软硬件资源的基础上,结合本区资产管理实际,按照保证系统实施工作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软件公司提供服务,购置动态管理硬、软件。
2、开展软件操作培训。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一名具备履责能力的国有资产专管员。由区财政局(国资办)统一组织,软件供应商协助,分批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软件的业务培训,并举行业务能力测试(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测试不合格者要继续参加培训并重新进行测试。对经两次测试仍不合格的,单位要重新选定国有资产专管员。
3、资产管理软件安装试运行。由软件供应商协助各单位进行信息化管理软件单位端的安装和试运行工作。在软件安装试运行阶段,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软件供应商做好系统导入的各项工作,为数据录入做好充分准备。
(二)组织动员和数据录入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0日)。
1、在召开动员大会前期,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工作要求和考评方式等。
2、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和单位需要配合的具体事宜。
3、数据录入和上报。各单位要在3月31日前将国有资产数据按要求录入系统,并通过网络上报的方式将资产信息上传到区财政局(国资办)。
4、数据汇总。区财政局(国资办)要对各单位上报数据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于4月30日前将汇总数据上报市财政局。
(三)资产清查和整理阶段(20xx年5月1日—8月31日)。
1、出台《xx区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实施细则》。
2、各单位要在前期录入资产数据的基础上,完成对现有资产的全面清查,对帐实不符的由本单位自行履行报批手续。区政府从区财政局(国资办)、区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清资小组对各单位清查和数据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对此次清查结果必须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内部公示。举报电话:(区财政局、国资办);(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3、资产整理。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束后,要对闲置资产和低效运转资产逐步进行清理,并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区财政局(国资办)要根据各单位资产现状,加大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的统筹调剂工作力度,最终实现各单位账面资产均为有效存量。同时要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为审核各单位下年资产预算指标做准备。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9月)
区财政局(国资办)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全面总结区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成效,提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新思路。
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行政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本次信息化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单位须明确一名具有履责能力的国有资产专管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二)各单位在开展资产清查、数据录入等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据实进行,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三)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区财政局(国资办)要不定期对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将作为下年预算编制以及本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