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一些事情后所得到的一种感悟和领悟。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拆迁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改造,拆迁已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作为普通市民,经历了一次拆迁,我对此有了一些体会和心得。在这次拆迁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改革中的困惑与矛盾,也体会到了社会进步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下面我将详细阐述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拆迁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困惑与矛盾。在这个过程中,我不禁思考人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城市是为了人们的更好生活而设计的,而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却被迫离开我们熟悉的土地。居住多年的房子就像一个家人一样,突然被拆除,这让我感到十分困惑。然而,城市的更新也给了我们一个更美好的生活环境,这使我不得不转变思维。困惑与矛盾不断地交替,让我对人与城市的关系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
其次,拆迁也带来了一系列机遇与挑战。首先,通过拆迁,我们有机会选择一个更适宜的居住环境。我尽管不愿意离开我熟悉的住址,但是新的楼盘和社区有更好的市政设施和优质服务,这无疑是一种机遇。同时,新的环境和社区也给我带来了新的挑战。我需要重新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交圈子,这对我来说并不容易。然而,机遇和挑战相辅相成,只有在新的环境中努力适应和适合,才能顺利度过。
此外,拆迁也让我深刻意识到了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在拆迁过程中,遇到了不少纠纷和矛盾。有些人因为赔偿不公而对拆迁政策持质疑态度,有些人则因为拆迁赔偿款过多而出现了社会治安问题。这些问题表明了法律和法制的不完善,拆迁政策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只有通过健全的法制建设,才能确保拆迁政策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有效地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拆迁过程中,我也深切感到了社会公平的重要性。一些拆迁户可以获得更高的赔偿,而另一些人则因为各种原因得到较低的赔偿。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不满和不安。可以说,拆迁政策的公平与否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因此,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拆迁赔偿的公正和公平,切实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通过这次拆迁,我深刻认识到城市变革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我们应该保持积极的心态去适应变化。城市是生活的舞台,我们是城市的主角。面对拆迁,我们要积极参与,争取自己的权益;面对新的环境,要积极适应,积极进取;面对社会的改革,我们更应该拥抱变化,为城市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通过这次拆迁经历,我对城市的改造和拆迁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体会。拆迁是一个矛盾重重的过程,既带来困惑与矛盾,也给我们带来机遇与挑战。同时,我也认识到了法制建设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性。面对拆迁和变革,我们应该积极适应和参与,以积极的态度迎接城市的进步和发展。
拆迁心得体会篇二
x x x
1、个人的力量要贡献于集体的力量中才能强大。我作为一名工作经验不足的年轻同志,在工作中,我个人的力量可能微不足道,但在集体的帮助、鼓励和教导下,我的贡献在集体中有了用武之地。
2、必须学会忍耐和宽容。面对拆迁户的嘲讽、责难甚至威胁,针尖对麦芒地做工作是做不好的,必须要学会忍耐和宽容。而保持宽容的最好办法,就是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告诫自己我是来帮助群众的,是来为群众服务的,是为了避免群众遭受无谓的损失。以这样的信条,真正做到忍耐和宽容,我们的工作才能最终为群众所理解和拥护。
3、工作要细致。拆迁户正面的工作做不通的时候,外围的工作成为唯一的突破口,而外围工作的要点就是要细致全面地掌握情况,拆迁户的亲朋、好友、同事、领导都有可能是关键的人物,错过一个人,就失去一成希望。在通过细致的外围工作成功完成两户拆迁户的拆迁工作之后,我终于明白了工作的细致程度对于工作而言是多么重要。
4、方法要多变。群众的性格、素质千差万别,要求我们不能单一方式地做工作。顺应群众的性格和素质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方法,才能做通群众的思想工作。
5、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政策的随意松动,是拆迁工作的大忌。而要保持政策的公平性,就必须遵循以上原则。唯有做到了这一点,才能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产生积极地影响,才能心怀坦荡地面对所有的拆迁户,才能使我们的拆迁工作获得所有或大多数群众的好评。
1、带着感情搞拆迁,就要坚持“以人为本”。旧城改造是城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意义重大,但群众利益无小事。拆迁工作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决不能在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决不能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要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刻想着群众,做到和人民群众心连心。“拆”字写在谁家的墙上,谁家平静的生活都会掀起涟漪,拆迁对于群众来说,要承受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压力。所以会碰到哭的、闹的、打的、骂的,这时不能趾高气扬的要他们舍小家为大家,要能够换位思考,为群众考虑,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2、带着感情搞拆迁,必须注意工作方法。这些年有些地方基层政府和工作人员在拆迁中暴力执法、野蛮执法。在拆迁工作中一定要引以为戒,做到政策公开、纪律严明,工作方法和风细雨。这样,老百姓就会感到政府是有原则的,是靠得住的,老百姓就会放心,就会拥护和信赖政府,事情就能够一顺百顺。
3、带着感情搞拆迁,还要着力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溶解在思想意识里,贯穿到各个环节中去。不是一“拆”了之,要让群众有处可去。可以采取发布房产信息、举办房产交易大会等多种措施做好安置工作。特别要妥善解决中低收入户的住房困难,力争让他们能住上称心房,拆迁户中若有无依无靠的鳏寡老人和孤儿,各部门更应该倾情相助。
4、带着对老百姓深厚的感情搞拆迁,老百姓就会给我们理解与信任。感情密切了,人心顺了,自然会焕发出无穷的创造力,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再难的工作也就不难做了。
此次拆迁工作,是我人生经历、工作经历上内容丰富的一课,掌握了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明确了自身在工作上和性格上的不足和缺陷,超越了自我,提升了能力,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笔宝贵财富,必将使我终生受用不尽。
拆迁心得体会篇三
最近,我有幸参与了我们小区的拆迁工作,成为了其中一名配合拆迁工作的志愿者。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如何配合拆迁工作,也理解了企业和居民在这个过程中的需求和诉求,形成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入配合拆迁的原因
作为一名小区居民,我是对拆迁工作有着深刻认知的。我们这里的居住环境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了。有很多居民甚至已经居住在危险房屋里面,城市环境越来越拥挤。作为社会发展的一员,我应该为城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所以,在得知小区即将拆迁后,我毫不犹豫地加入了配合拆迁的队伍。
第三段:发挥配合拆迁工作的积极作用
作为一名配合拆迁的志愿者,我们主要的工作是配合拆迁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检验房屋的结构。这一工作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是却非常重要。我们需要认真仔细地考虑该房屋的各种亚结构和建筑物的承重性,才能确定拆迁的前后顺序和进度。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和消化拆迁人员的知识和经验,主动贡献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段:保障拆迁中各方权益的需求
随着拆迁的深入进行,我们发现,企业和居民在这个过程中都有自己的需求和诉求。比如,有些企业需要依靠拆迁进行扩建经营,有些居民关心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以及拆迁后如何安置自己的生活等等。作为一名配合拆迁的志愿者,我们要认真贯彻政府的拆迁政策,保障拆迁中各方权益的合法需求,消除人们的不安和疑虑。
通过这次参与配合拆迁的经历,我深刻感悟到了人们的团结协作和积极向上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也认识到在拆迁工作中,拆迁人员和居民都有着自己的难处,作为一个配合拆迁的志愿者,我们要保持一颗敬畏之心,脚踏实地,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技能,为拆迁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配合拆迁是一项重大的工作,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做好各方需求的充分沟通和协调,保障各方权益,顺利推进拆迁工作的进行。希望今后有更多的人加入到配合拆迁队伍中,一起为城市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拆迁心得体会篇四
一、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 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应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进行了主体的界定。作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但对于具备资质单位的分支机构或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位能否作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主体问题,在审判实践中,看法各异。笔者认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能否是其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的问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在得到其单位或委托人的授权并以其主管上级单位和委托人的名义订立拆迁安置合同时,其主体应为适格主体。被委托人、分支机构等以自己的名义订立拆迁安置合同引起诉讼的,其授权人或上级法人应成为诉讼主体。 所谓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对于持有房屋产权证明的人是被拆迁人这点不容置疑,但是对于一些通过继承、买卖、离婚、赠与等形式已享有被拆迁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能否作为被拆迁人来看待呢?笔者认为,答案应是肯定的。对于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不宜作缩小解释,即界定为具有房屋产权证的人,否则将不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亦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商品的流转,对此应结合个案具体分析。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部分所有权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事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的同意,事后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追认的,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安置合同的,该协议因侵犯了他人权利,应认定为无效。对于通过买卖已占有使用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未履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已与原产权人结清房款手续的,原产权人未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房屋买受人与拆迁人达成的拆迁安置合同有效,但应责令其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对于拆迁合同内容的审查,主要要看拆迁安置合同的内容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否符合拆迁法规,对于其内容有悖于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认定其无效。
房的产权进行了约定。在处理双方因安置房产权发生纠纷时,合同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但合同对新建安置用房没有产权约定的,应按拆迁时的法规处理。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可以进行产权调换的应确认产权,即被拆迁人对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享有选择权。但对已进行了作价补偿的,就不能再进行产权调换。对共同所有的房屋,有主张产权调换,有主张作价补偿的,可进行产权调换,对其共有人因共有产权之间的争执,可作为析产案件另案处理。拆除房屋属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既不能作产权调换,也不能进行补偿。但是如果被拆除的房屋,当时城市规划部门认为不属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只是做了罚款处罚,而房屋所有人又补办了有关手续的,该房则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可以享受产权调换及补偿的.待遇。对于拆除临时建筑物,如果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拆迁人依法应享有拆迁补偿待遇,但不享有安置待遇。对于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能产权调换,只能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三、拆迁安置合同的补偿纠纷处理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
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拆迁安置合同的安置面积、地点、楼层、还建结算纠纷的处理 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对于拆迁人在复建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的面积、地点、楼层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按拆迁安置合同安置的,应判决拆迁人按合同的约定标准给付被拆迁人。拆迁人以无房为由拒绝安置,而被拆迁人仍要坚持按原合同安置的,应判决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另行给付。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 拆迁人将同一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补偿给数个被拆迁人,或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致使发生补偿或安置房屋的权属发生纠纷的,应确认争议的房屋归最先订立协议的一方;如果订立协议的先后顺序无法认定的,可根据被拆迁人的需要房屋安置的紧迫程度酌情处理。对于已办理安置房的所有权手续,并已实际占有安置房,又有拆迁安置合同的,可适用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首先安置已享有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人,未取得争议房屋的被拆迁人,可对拆迁人另行提起诉讼,拆迁人负有另行补偿安置的责任。 对于合同约定的地点、面积等不明确,易产生歧义的,应按照有利于被拆迁人的解释处理,对于还建结算问题有合同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应按照《条例》和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对于违约延期付款或延期给付标的物的行为,违约方既要承担逾期付款或给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又要承担价格风险的不利责任。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拆迁心得体会篇五
拆迁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伴随着城市的更新和改造,每个人的生活都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作为其中的一员,我亲身经历拆迁过程,深刻体会到其中的种种困惑和矛盾。在这里,我将分享一些我个人的拆迁心得体会。
首先,拆迁既是一种机遇,又是一种挑战。通过拆迁,我们所居住的旧房会被替换成新的、更现代化的建筑,生活环境也会得到改善。拆迁给了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实现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然而,拆迁也带来了挑战。在拆迁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离开熟悉的居住环境,面对新的生活空间。这需要我们适应新的邻里关系,建立新的生活习惯,往往需要花费一段时间才能真正适应。
其次,拆迁也让我认识到了努力和奋斗的重要性。在进行拆迁的过程中,我见识到了很多坚持自己权益的邻居。他们积极争取自己的利益,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并最终获得了更好的拆迁补偿。这让我眼界大开,意识到只有不断努力和奋斗,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同时,拆迁也让我看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在进行拆迁时,我们要依法行事,不能随意破坏公共设施或抗拒拆迁。法律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有力武器,只有遵守法律规定,我们才能获得更多的保护和帮助。因此,我在拆迁过程中学会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据此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拆迁也提醒我要关注城市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在拆迁过程中,我了解到城市发展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拆迁是为了更好的城市发展,我们需要看到大局,并积极参与到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拆迁过程也让我明白了邻里之间的互助和团结的重要性。在拆迁过程中,我们与邻居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我们共同面对困境,互相帮助,才能更好地应对困难。而在新的居住环境中,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也是重要的。互相关心和支持,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融入新的生活圈子,并建立长久的友谊。
拆迁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充满了困惑和矛盾。然而,通过拆迁,我们也能够得到机遇和新的生活。在我个人的拆迁经历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努力、法律、规划和邻里团结的重要性。希望在城市的变迁中,每个人都能够认识到这些重要的方面,以实现更好的生活和发展。
拆迁心得体会篇六
本人一年来尽职尽责,积极工作,苦干实干,认真学习建设局和房管所文件,注重学习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耐心细致,勇于负责,圆满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自今年3月份抽调到县建设局房产科工作以来,我先后参与了县皮防站、结核病和精神病医院共户的摸底复核和签订搬迁协议工作。4-12月,先后完成了汤家庄、石桥街、果品公司片区、经贸局(1-2期)片区共户的签订搬迁协议工作。
在拆迁工作中,我具体负责协议签订工作,认真细致,热情报务,没出现任何纰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重要文书内容,事关拆迁当事人的基本利益,也是记录拆迁补偿安置信息,体现拆迁工作质量,规范拆迁工作行为的重要标志。
我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从条款项目的登记、字迹、数字、时间、签名的填写,协议序号的编排和具体补偿内容的核算统计等都做到严谨细致,确保做到所签的《协议》字迹端正、内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正确、序列规整。避免了出现协议涂改,损坏,错写、漏写补偿项目,签名错误,填写统计错误、编报错误等,给协议的归档、查阅、管理和拆迁户的各项手续办理带来很大方便。通过严格规范拆迁协议签订标准,有效地促进了《协议》签订质量的提高,既方便了拆迁档案管理,提高了服务水平,也减少了不必要工作矛盾的发生,保障了拆迁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在拆迁过程中,我多次深入到拆迁一线,深入到拆迁户家中,做深入细致的动迁工作,有时要跑十几趟,耐心讲解拆迁政策,积极与被拆迁户沟通,得到了理解与支持。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从拆迁户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入手,寻找“关系网”,利用晚上、中午、双休日等时间进行走访,动员签订协议书。
在处理拆迁矛盾、解决拆迁纠纷和群众反映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上,始终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巧办,笑脸相迎,客气接待。对政策有明文规定的及时答复;对重大复杂的疑难问题及时汇报,明确以后及时回复,真正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着落。在工作中坚决维护拆迁政策的统一性,严格按照政策和规定办事,杜绝“人情标准”、“暗箱操作”,确保了拆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