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需要有深入的思考和独特的见解,不拘泥于表面的陈述和浅薄的观点。下面是一些写作比赛中脱颖而出的优秀作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下吧。
高一暑假风筝(通用12篇)篇一
难道是因为我对它兴味索然了吗?还是我觉得在玩风筝会让我变得羞与哙伍呢?我最终找到了答案,是因为人的喜新厌旧,是因为人的虚荣心造成的。我拿着这个曾经被我“抛弃”过的风筝和线,又来到了那个我再也熟悉不过的那个风筝。一切似乎又回到了过去。
风筝离不开线,线离不开风筝。
高一暑假风筝(通用12篇)篇二
暑假,夏天,红。我喜欢夏天的红,红色象征着火热,阳光下,灿烂的心情仿佛只有红色可以映衬。这个季节,火红、粉红、橘红,不同的颜色,相融在一块布艺上,也为它增添了一份时尚的美感。我喜欢红色,因为我心里总有一团火在燃烧,我热爱生活,热爱身边的每一个人,也总喜欢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外向且很容易满足的我,经常为自己有了一点点小进步而欣喜万分;会为自己的一个小愿望得到了满足而感激万分;伤心难过也只是几分钟的事。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家里所有的一切都给我一种暖暖的感觉。对我来说,生活中没有过不去的坎,所以我每天都很快乐,心情像红色的火焰始终在欢乐的跳跃着。
高一暑假风筝(通用12篇)篇三
暑假生活怎么过?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我听到有人说了:学,在家学上一个假期。还有吗?玩,去旅游胜地走走看看,长长见识。别的呢?连玩带学,劳逸结合。也不错。那我呢?嗯……和这些个常规的“度假”方式比比,我这暑假过得也算是比较个性了。
我走出去了吗?没有。那就是一直搁家呆着?不是。那我这个性的暑假是在哪过的呢?好吧,农村,就是农村,几乎与世隔绝的农村。
整个暑假,算下来是整整一个半月还要多。这么长的时间里,要是一直憋在家里,那对我来说是不现实的。不管怎么样,总要出去几天才好,而我又比较懒,还不愿意做和别人一样的事,也就是不愿意乘车搭机上别的地方见见世面,也不愿意随便去一个人多的要命的地方了事。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选择了一个说远也不远说近也不近、够自由够个性的地方——农村。
那个地方在哪里呢?确切的位置我也说不清了。反正,大概是水师镇以里,再近点就是森林公园的那个沙场附近。再透露些秘密:那里住着我的亲舅舅。简单地介绍介绍吧:那里的生活环境和咱们住的地方不是一档次的。可那里的自然环境确实不错:有树、有水、有田野、有爱凑热闹的动物,当然,包括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天上飞的。空气,够清新;水也够清了,但是要说“清澈见底”,还是有点难度的。我的暑假生活,就是在这样一个地方闪光的。
要说生活,那就要从早到晚一点不差的,我在农村也一样:住在那里是一定的,早上也是要尽早起来的,不过确实是达不到跟上头遍鸡叫的那个时间。晚上睡觉的时间相对宽松一些:晚八点之后随意。可这看起来轻松的生活,也是要有活儿干的:把洗漱去掉了,起早了就要去别人家买早点、起晚了还要叠被子,叠完了还得放到柜子里,不像平常的时候把被铺到床上就行,那可是炕啊!上下午基本是没事的。可一到了饭口上,舅舅舅妈一般是不在家的,那就代表着要忙活了:和我同行的有三个人。于是四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就得自己摆桌子、弄吃的。情况要是不好,还得用家里仅存的100元来改善饮食。边吃饭还要边看看那些不安分的动物:老母鸡是不是又飞进屋啦,小野猫是不是又跳窗户啦,看门狗是不是又乱叫啦,那些个鸡崽鸭崽有没有乱跑啦……左看看右看看,原本15分钟就能解决的吃饭问题,半个小时能搞定就是万幸。吃喝玩乐的条件确实和城市有差距,不过也还可以。小饭馆是有的、小卖部也一样,甚至连篮球和足球的场地也可以找到,这样我就很满足了。
生活,也需要自己的感悟,看着那里人们的生活,我也难免会有一些个人的看法。那里的人们,说起种田养牲畜,可以三天三夜不间歇;说电脑、聊qq,大多数的年轻人也是了解的;但是要真讲上什么细一些的知识,就很少有人清楚了:说岳飞,知道有这个人,可是总愿意把朝代弄错;繁殖,词听说过,可是意思就没人理解。英文除了“你好”以外一窍不通,数学的绝对值、几何、整式仿佛就是另一个世界来的东西。那里有小学,可是也只有小学。相比与学习知识,家长们是更愿意让孩子多干活儿多挣钱的,只要懂上一丁点知识就好,主要就是能干活儿、别惹事,很少有过了十五岁还在继续学习的孩子。所以,农村的人,始终是农村的人。
这个夏天,我度过了一个别样的暑假,我选择了一个很少有人涉足的地方,我内心的“个性”在这里展现出来。在最后无可避免地离开时,我得到了许多,却也觉得那里的人们失去了许多。
高一暑假风筝(通用12篇)篇四
鲸氏子珀,年十六,无嗜好,吃喝玩乐皆通晓之.因闲无事,学韩愈.自认吾能遵众愿,作暑假生活以贻之.
紧张无聊的学习风暴过后,灿烂美好的暑假生活将要来临.
无数个日夜孤独的等候,别样辉煌的夜晚今以到来.
随着最后一门科目的考试结束,激动快乐的心情早已超越了恐惧.不用再担心任何与学习有关的东西.因为暑假生活已经到来.
7月1日,深深的吸入一口夹杂着紧张气息的空气,经过自身的呼吸作用,缓慢的呼出纯度极高的二氧化碳,接着是短暂的大脑空白.随后经过大脑的控制,完成了起立,收拾东西,交卷的一系列简单但又痛苦的动作,随后迈着颤抖的双脚向门口走去.打开门的一瞬间,刺眼的阳光,温柔的空气,同伴们喧闹的声音,一切都在向人们表示--暑期来了.
回到将要远离的教室,心中有些伤感.由于过度的激动,耳朵没有将老班的指令传送给大脑,嘴巴也在与他人谈话.当老师宣布学习生活结束后,我以令闪电都望尘莫及的速度冲出教室,奔向家中.
终于放假了,可以将厌烦的书包封印起来,做自己喜欢的事了.为了补偿过去曾犯的错误,今日我要"负荆请罪",通宵达旦的看电视.眼花缭乱的电视节目,使我沉睡的大脑,再次苏醒过来.渐渐的,一切似乎都在远离我,眼前渐渐的模糊了.....
我正想要抓住他们,却像是被人封住穴道,我惊恐的叫着......朦胧中,突然出现一道白光,接着脸颊上是一阵疼痛,我想糟了,李大嘴的夺命蝎,我鲸珀风华正貌,年纪青青,却就此与人间别离,那痛苦的心情别提多难受了,此刻正想着如何向阎王说(1本人没做过什么好事,不敢奢求进入天堂;2本人比较爱国,古代人死后都要到地府报道,天上是神仙住的地方)所以我要说好话,拍马屁,但不知道拍多少,力度多大?他才肯放我回去.一声熟悉,醇厚的声音将我拉回到现实中...我睁开眼,见到了老爸,我明白了一切都是梦,恍然大悟,见老爸正怒气冲冲的看着我,不好火山要喷发了,我急忙逃走,却扑通一下摔到在地,原来因前日睡的太晚,使得昨日昏谁整天,遂今日一早起床,由于腿部供血不足,不听命令,但上半身却仍忠心耿耿的干活,根据惯性定律,自然摔了个大马哈.
爬起后,决定要好好补充能量,去超市狂购,之后回家颠吃,饮足吃饱后,过称,惊讶的发现质量的变量为8斤,忽然觉得肚子不爽,经过复杂的化学变化,最终通过新陈代谢与外界联系,(同化作用大于异化作用)使体重的增量保持在5斤左右.
为避免老妈的唠叨(小孩子不能从小就得肥胖症)于是经过长达30分钟的超负荷脑力劳动,决定明日进行体育锻炼,但首先要将刚才的能量损失补回来。
高一暑假风筝(通用12篇)篇五
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正背着英语课文,前方一团黑压压的人群围成个大圈。我生性喜欢凑热闹,便看准人们胳膊肘间的缝隙,猛地一头钻进。
探出身子,只见一位白胡子的老爷爷端坐在经纹纵横交错的椅子上。身前是矮桌,桌子中间如白画盘,老人眼睛眯成一条缝,右手提勺,在画盘上方行云流水地游动。一抹金色似蜂蜜的细流,在老人爬满褶皱的手行经之处荡起一股,再泻下——顺滑地,细腻地,缠绵地……屏息凝神观赏多年未留意的糖画之时,感到背后有人推搡,不知哪个小孩蹿到我面前,挡住了我的视线。我又一缩,径直走到老人身旁。
“女崽(女孩),你要什么样的?”他带着浓重的方言口音头也不抬地对我说。当时我脑子里还在想着英语课文中的“kitefestival(风筝节),”便随口答道:“给我做个风筝样儿的吧!”
“风筝?”他眼睑簇成团的皮肤忽地舒展开,黑眼珠像移动的摄像头,朝我瞥一下又闪过。我“嗯”了一声,他的眼睛盯着远方,不住地点头,嘴里还一个劲儿地说着:“好!……好……”
金流跌宕,老人的气一提一松。他眉宇紧锁,“风筝糖”被凝出些异样的光华。十分钟如风似的飞走,风过之处是已成形的风筝。围拢的人群大幅度缩水,老人却并不在意。本以为他会草草涂个四角风筝就收手,结果他竟雕了个燕形的大风筝,燕子的.腹部还给绣上了朵清雅的莲。每一个细节,他都精心完美地处理好,到最后,也不忘添条细线,像是在等待什么人的拽紧。老人用棍子粘起燕形风筝,递到我的手中,突然感觉这糖画有了些深沉的味道。我赞不绝口地接过它。
迫不及待张口的瞬间,棍子一怵,凉气还未倒吸,糖画便重重地砸到地上。细线与木棍粘连,断掉的是细线上端——因支撑不住风筝而碎裂。这碎裂从地底惊起,如车轮般滚动的咕鸣。霎时我回头,撞见老人呆滞的目光。他颤抖的手前伸着,略张的嘴唇灰白地抽搐。随后又慢慢缩回那只枯树枝般的手,目光从粉身碎骨的燕子处移到我身上。
一笑。
我至今仍无法理解那是怎样的一笑,那笑中似乎饱含着太多,无奈?叹息?亦或是责备?——我不知道。我毕生不会忘的,是他眼角皱纹包藏着的,一滴浑浊的泪。
——坚守着这份情吧,莫让风筝坠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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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暑假风筝(通用12篇)篇六
我的暑假,好像一个神秘的百宝箱,酸甜苦,样样不缺。要听听吗?跟我来!
第一:酸。
虽说是放暑假了,家里应该安静安静,可妈妈却带来一个表弟。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留下我和表弟在家,正好,我在看电视,那表弟竟然跟我“正大光明”的抢遥控器,本来我是让着他的,后来竟然说我胆小,我肺都要气z..h.a了,一个“饿狼吞食”,把遥控器抢到了手。“你们在干啥”晕!妈妈难道会轻功,我还没来得及想时,妈妈一看满脸委屈的弟弟,就不分青红皂白的说了我一顿,我鼻子一酸,竟然哭了。
第二:苦。
这一天就光跟弟弟吵架了,作业当然没做了,回家自然被爸爸训了一顿,训归训,作业还是要补的。都怪表弟,这回好了,补作业到深夜,好困啊!算了,谁让我只顾看电视了,唉,自作自受!
第三:甜。
终于盼到那一天啦!哪一天啊?你一定会问。这还用说吗?我生日耶!别人过生日都是在饭店里过,或者是家长送一大堆礼物,我的爸爸妈妈却从来不这样,而是——一天不做作业!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苦尽甘来吧!看来,我还得好好谢谢表弟呀!
这样,是不是超酷呢?没错,这就是我超酷,超炫,还带点调皮的暑假生活!
高一暑假风筝(通用12篇)篇七
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它给我的感觉是深沉的,懊悔的。我能感觉得到作家写它时的沉重,忏悔和渴望赎罪。
这本书和其他的小说不同。这本书全文的感情一直很平稳,没有刻意加工的大起大落,全文像流水一般流畅,以平淡的字句反映出了内心深处的感受,给我,给读者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撼动。一般讲人性的书都会以一种黑暗的角度来描述,其实这种书我一点不喜欢,因为它们大多都很压抑,我亦不喜欢那些书的作者,因为他们给人一种卖弄学识以及阅历的感觉。而追风筝的人的作者却真实的让人感觉到他心中的情感,丝毫不做作。
我喜欢文中的哈桑,因为他忠诚,真诚。他不仅一次的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每当我看见这句话,我的心中都充满了感动和震撼。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绝对是绝无仅有的,我想他真的拿阿米尔当朋友,而且是可以献出生命的那种。但阿米尔不那么想,他从不把哈桑当朋友,他嘲笑他昧,甚至于在看到哈桑被欺负时,选择独善其身。尽管他事后很懊悔和羞愧,但正因这份懊悔和羞愧,他犯下了更严重的错误。他陷害了哈桑,陷害他偷东西。哈桑和他的父亲离开了,但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还未终止。
当阿米尔和父亲到了美国时,他对在阿富汗的哈桑感到非常抱歉,当他回到阿富汗想要赎罪时,却被告知身为他弟弟的哈桑已经死了,只留下了一个儿子还在继续受苦。阿米尔费尽千辛万苦把他从自己的老敌人手里救出来,并带到自己身边抚养。当他和侄子一起放风筝的时候,他仿佛又看见了儿时快乐的自己。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或是赎罪,或是追梦,其实这并没有什么条件,但我们一定要去追,要有追的勇气。
放风筝的人在前面跑,而追风筝的人一心一意的在后面追,或许这也是一种幸福吧。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阿米尔与他的朋友哈桑之间关于友谊、亲情、背叛、救赎的故事。阿米尔出生于阿富汗喀布尔一个富人社区中的富裕家庭,是当地身份显贵的普什图人,哈桑则是阿米尔家仆人阿里的儿子,是一个地位卑下的哈扎拉人。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却是好朋友,他们秉承着“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的纯朴念头,两个人经常一起游戏,一起玩耍,一起恶作剧,一起快乐的追逐风筝,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然而一切在他们12岁那年的冬天发生了变化。在喀布尔的冬天,当地有一个盛大而隆重的传统节目——斗风筝比赛。这个比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放得高放得远,而是比赛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唯一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最大的荣耀,最大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似乎是天生为这个比赛而生的,阿米尔是斗风筝的高手,而哈桑则是追风筝的高手。为了赢得这个比赛,为了赢得父亲的重视和刮目相看,阿米尔无比渴望赢得这个比赛,以此改变自己在父亲心中懦弱无能的印象。
这是一个关于友谊、爱的救赎、宽恕勇气的故事。主人公从一个自私、懦弱、心胸狭窄的人通过生活的经历和洗礼,走上了爱的救赎之路,最终成长为一个敢于担当、正气、有责任心的男人。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午后阳光总是温暖而舒适,我又再一次寻找着熟悉的足迹慢慢摸索着那熟悉的情景。
仿佛还是那位老朋友胡赛尼拿着追风筝的人在诉说他曾经的故事,娓娓道来一段真挚的感情。“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里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哈桑那澄澈而又坚定的眼神,直达另一个少年的心扉20多年来不停歇的煎烤问着懦弱的灵魂。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树荫倾洒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最鄙夷的沉默。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那荡漾着微笑的兔唇男孩在阿富汗这座土地交织成回味悠长的音乐“为你,千千万万遍”!
每个人都可能因为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犯下大大小小的错误。于是缠绕在心里那罪恶感像藤蔓一样层层包裹着自己,有人因此选择勇敢面对,解放心灵,也有人因汹涌而来的舆论和惩戒畏缩不敢向前。
当哈桑被其他富少爷困在角落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却萎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仍不敢挺身而出;但阿米尔因懦弱害怕不敢面哈桑时,是他偷偷把手表和钱放在了哈桑床底下,而哈桑并未说出真相,带着他的沉默离开了;那一刻,我听到的是心碎的声音。
唯有觉醒之际,天长才会破晓,破晓的不止是黎明。
一次次遭遇背叛和伤害,哈桑互到临死还在坚守,我不知道要多么善良纯真的一颗心才能做到那份付出与忍耐。或许那只是幼稚而又可笑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当中年的阿米尔在拉辛汗劝说下,回到阿富汗,却得知那个儿时的玩伴是他弟弟时,他开始救赎。然而时间是洪流猛兽,它可以改变一切。他见到儿时的管家,见到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可他并没有停下,哈桑唯一的儿子落入了儿时的宿敌阿塞夫手中,又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的伤害以致我任何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儿时哈桑与阿米尔最喜欢的玩物时才会不知不觉的笑起来。时光一瞬而过,中年的阿米尔在一群孩子中间追着风筝,笑的无忧无虑,少了童年的玩伴,却多了一只风筝……合上书,脑海又浮现了画面:读后感·在小小的乱石岗上,鲜红的夕阳仿佛要滴出血来,比起夕阳红得更惊心动魄的是石榴滴下的汁水,那是哈桑与阿米尔追着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世界很大,分岔的路口却很多,可能一闭上眼睛,转个方向,人就会迷路。然而,我们或许不能很快的到达了目的地,但我们可以走一条这样的道路,只是为了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从童年开始讲起,男二的父亲是男一家的管家仆人,因此男一是男二的小主人,男二对男一忠心耿耿,并且他们是很好的朋友。在一次放风筝比赛时,他们两人得了冠军,男二为小主人逐回落下的风筝,但是却遭到其他较大的孩子的维度,为了保护小主人(男一)的风筝,男二被他们—。这些都被男一看到眼中,但是他没有勇气出面就男二。男一的心理发生了变化,不在跟男二要好,后来还想办法诬陷男二偷了自己的手表。虽然男一的父亲原谅了男二,但是男二的父亲(管家)还是带着男二离开了。随后,俄罗斯侵略阿富汗,男一的父亲带着男一逃到了美国,并将家里的房子托付一个朋友看护。
然后,男二在美国长大结婚。后来接到帮他们看护房子的父亲的朋友的电话,那人叫他一定会去阿富汗,有事情。从这人口中,他得知他儿时的伙伴为看护自己的房子被杀,还留下一个孩子被卖到。并且事实上,那个从前的管家其实是不能生育的,管家的儿子其实是自己的父亲和管家老婆所生,即儿时的伙伴其实是自己的兄弟,而那个被卖的孩子是自己的侄子。于是他历尽艰辛,救出了侄子,并将他带会美国的家。
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是我高中时,那时只当它是排解繁重学业压力的读物,所以并没有上心,但当我现在从头读起,却让我获得不一样的感动。
这是一个关于背叛与救赎的故事,全书围绕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之间的友谊展开。
阿米尔出身阿富汗上流社会,父亲经商积德,在当地非常有声望,而他出于孩童的自私—想获得父亲全部的爱,因此总是因为父亲对哈桑的温情而心生嫉妒,便用不光彩的手段陷害哈桑一家,导致其流落异乡。
后来因阿富汗战争阿米尔一家被迫出走美国,之后获悉哈桑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纠结使他不顾危险重返阿富汗,开始了自己的救赎之旅。
这本书将人性的直白完整地刻画出来,如伤害别人时的犹豫和挣扎;危险关头的懦弱与无助;不负责任时的自私和推诿。
我常在想,阿米尔当时蜷在角落里看到哈桑被其他人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应该是想挺身而出的吧。
作者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真实的阿富汗,战争摧毁的不仅是人们的家园还有精神世界的崩塌,令我感到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中国是一件多么幸运且幸福的事情。
此次疫情就是最好的体现,强大的凝聚力和民族坚韧性使我们顺利度过此次难关,逐渐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要勇敢去追求,因为自己的行为决定着风筝的飞行方向和高度,阿米尔追逐的风筝是亲情又或是友情,是坦诚又或是勇敢。
在工作或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这样,心中有个“风筝”,可能在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迷惘,有气馁,但只要我们不停下前进的脚步,将其付诸于实际行动,它便会带我们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好几次看到热泪盈眶,喉处哽咽。好的故事,总是让人忘记一切,全心投入其中,深受感动。我想我看到了一个一直勇敢、忠诚、宽厚的哈桑,一个懦弱、胆小最后变得勇敢,成为一个好人的阿米尔,童年生活的风筝不仅仅是儿时的游戏,在无形中早已是亲情、友情、爱情的象征。
最初的懦弱与谎言让阿米尔与自己的内心越走越远,就像他的爸爸一样是被拆成两个的人,即便远离故土,也没有走出内心的牢笼。那个记忆中总是对他“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是阿米尔心头永远抹不去的愧疚与想念,而我相信,他们是个伟大的民族,相信真主的惩罚,相信谎言的罪过,战火纷飞之中,阿米尔仍然义无反顾地踏上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最后为索拉博(哈桑的儿子)成为一个追风筝的人。
在谎言与秘密、背叛与宽恕的世界里,为哈桑感动,为阿米尔感动,为爸爸感动,为拉辛尔感动,他们不是完美的人,但身上都有让人钦佩的地方,他们具有人性中最美好的品质。
活着,不能不委曲求全。但是绝对不能为了活着才委曲求全。那些老去的岁月,点点滴滴,历历在目,原本以为过往皆浮云,不料那都是罪恶的开始,是阿米尔想抹也抹不去的,可怕的过往。
“哈桑没有反抗,甚至没有呻吟。他稍稍转过头,我瞥见他的脸庞,那逆来顺受的神情。之前我也见过这种神色,这种羔羊的神色,我随即明白:这是哈桑最后一次为我牺牲。”不知道看到这一幕大家是什么感受,我知道阿米尔心里不好受,可是他没有站在正义的一面,他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哈桑受欺辱甚至事后还嫌弃哈桑,在大多数人眼里是嫌弃,厌恶阿米尔的,毕竟哈桑是为了他才如此。可是正如阿米尔所想,他站出来又有什么用?他是胆小,是懦弱,可是现实就是这个样子,当善良袖手旁观时,就成全了邪恶的胜利。
有谁知道风华背后的沉重,又有谁能感受微笑背后的眼泪。世上没有鬼怪,不,阿米尔认为他就是鬼怪。笑话,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会不顾一切地去重新找回那个曾经的自己吗?答案是肯定的,时间是岁月在人身上留下的印记,而邪恶是恶魔在人心上留下的烙印,无论过了多久,记忆是不会骗人的,从前的痕迹,以为风吹云散,却不料,一点两点的,只要轻轻拨弄,它就哗啦啦的奔涌出来。所以,朋友们,你们要珍惜当下,不要让自己后悔。
我们最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的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救赎。其实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而不知悔改。世界很大,可以包容你所犯下的错误,但是你必须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墨写的谎言掩盖不了血的事实,所以为了将来不后悔,追随内心是你唯一的法宝。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切的事情都要转机,上帝在为你关上一道门的同时,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朋友们,如果命运是世界上最烂的编剧,那么就请你争取做人生最好的演员,去相信只要你努力了,一切皆有可能。未来很长,可以改变的就一点都不可怕!
高一暑假风筝(通用12篇)篇八
上个星期六上午,秋高气爽,凉风习习。这天气最适合放风筝了,我提议让爸爸妈妈陪我一起去莲花山公园放风筝。
来到公园后,大家在门口买了一个小鸟样的风筝,来到北边的草坪上,看到各种各样的风筝都在空中翩翩起舞着,真是好热闹呀!我和爸爸也开始放风筝了,爸爸用手托着风筝,我牵着线,站在远远的地方,说声“放”,我飞快地跑起来,风筝越飞越高,像一只小鸟在天空自由地飞翔,大家快活地喊叫着,度过了这美好的时光。
高一暑假风筝(通用12篇)篇九
摘要:平时锻炼少,玩的很累,却很开心!希望下次假期再来西湖!
放风筝。
暑假里,我和姑姑到福建泉州,看望奶奶、姥爷、姥姥!姥爷姥姥家离西湖很近,到了傍晚那里的人可多了,有许多美丽的风筝飞在天空中,像是五彩缤纷的蝴蝶…我早已做好了准备:放风筝,打网球。
我很喜欢放风筝,听姥爷说我4、5岁时就喜欢上风筝,已经用坏了好几个风筝。以前经常来西湖放风筝,这里风大,很凉快,风筝也飞得高,有时,好像被它拉着跑,这种感觉真好!
这次,是我最高兴的一次,风好大,也意味着风筝飞得很高。到了西湖,我和姥爷从包里拿出风筝,开始拼装风筝:风筝的两边有两个洞,把一根黑色的捧子扎在两边洞里,把绳子在两个洞里打个结,风筝就拼装好了。我们要放风筝了,我们先放线,放了好长,我跑到前面的一片空地上手一放,稍微助跑,一下子就飞了起来,越飞越高,越飞越高…我和姥爷身边多了几位观看者,继续放着手中的线,没过多久线都放得差不多了,观众都说我的风筝放的真高,我有些得意!
好长时间没有打网球,绑在橡皮筋上的球很灵活、不好掌握,这次的最高纪录打了16个,我的技巧是往天上打,等球在地上弹两下再打,这样比较好把握!
平时锻炼少,玩的很累,却很开心!希望下次假期再来西湖!
高一暑假风筝(通用12篇)篇十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地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书的后半段写的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心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高一暑假风筝(通用12篇)篇十一
近来,当哈桑蓦然转身对阿米尔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我的眼泪潸然而落,一切仿若被烟雾朦胧。
我想,是怎样一种强烈的情感赋予他如此执着不悔的信念,而我漫长的生命中,又是谁轻喃这份浓烈?我轻叹,铭记,原来只有父母。
儿时,当我们清脆的啼哭第一次划过天际,就决定了父母一生无悔的付出。
我在草坪上蹒跚学步,夕阳绚烂弥漫长空,爸爸轻轻地弯下腰,抓住我幼嫩的小手,仿佛捧着世间珍宝,慢慢地引领我前进的步伐,草坪上遗留着阳光般的暖意。我幻想爸爸那漆黑的眸子,定然盛满奇异的色泽。
时光翩飞而过,但爸爸却一直握着我的手,一如当年般坚韧而执着。
后来,我上了中学。
我没有如父母所期待的那般阳光灿烂,有时一点点的伤害也能将我切割得体无完肤。我不安,恐惧,总是不停地问妈妈“我真的可以成为儿时渴望的样子吗?”妈妈总是安慰我说她相信我。可我总能看见她眸子里日益加深的担忧和那份浅浅的忧愁。我知道,她并不是担心我的成绩,她只是担心我过重的思虑是否会毁了我的快乐,是否会让我渐渐忽视这个世界所给予我的美好。我都明白,但却无法忘记。
那天,冰雪漫天,我终于对妈妈问出了压抑许久的一句话:“你会后悔吗?后悔为我付出了这么多,即使我并不那般优秀。”她一瞬间有些诧异,但过后却展露了一丝笑颜,将早已与她一般个头的我搂在怀中,手掌轻轻滑过我颤动的背脊,有火焰燃烧的温度。她说:“这是我的选择。”泪水刹那浸透我的眼眶,融化了初冬寒冷的冰雪。我感受到妈妈的发丝滑过我的面颊,是那大地的芳香。
“为你,千千万万遍”是父母对我们一生的承诺与誓言,亦是上天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高一暑假风筝(通用12篇)篇十二
许多一般的书在你看后不久便会渐渐地忘却,但好书不会,好书如一杯香醇的咖啡,充满香和苦,甜和涩。
令我至今为之震撼的还是《追风筝的人》。这篇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了在阿富汗战争背景下,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的故事。
这个故事真是五味杂陈。爱,恨,恐惧,忏悔,救赎……都如丝一般,交织于这惊世之作中。
故事中的阿米尔和父亲都是两个痛苦的人。其实,哈桑是父亲与仆人阿里的妻子所生的私生子(这件事哈桑到死都不知道),但在阿里带着哈桑出走时,父亲连儿子都不敢认(为了名声)。他为此深深忏悔。为了达到自我的救赎,他做了许多善事:开设蓄孤院,帮助他人……但最终患肺癌而死。
有的人说阿米尔和父亲怯弱,但我并不这样认为。因为他们有忏悔,有救赎的勇气……。
哈桑,风筝;父亲,风筝;索拉博,风筝。阿米尔便作文/是“追风筝的人”。
他(阿米尔),目睹哈桑被阿塞夫欺凌却远远观望;他,因犯错冻结他与父亲之间的感情;他,因一些作为失去了索拉博的信任;他,因没有勇气,而不敢上前去找索拉娅……阿米尔的一生中要追的风筝实在太多。
在忏悔救赎的路上,阿米尔发现了一个道理:当年你所做所逃避的,在以后肯定是要还,要面对的。他当年所畏惧的“大魔头”阿塞夫成为了塔利班,出现在他的眼前;当年他念念不忘的哈桑“成为”了索拉博,令阿米尔心痛……阿米尔自己都没想到,自己居然能怒目瞪着阿塞夫,他也没想到阿塞夫真成为“独眼龙”……阿米尔之前的胆小与之后的勇敢不禁令我震悚:救赎的力量竟有这样强大!
他所追的,还有他的回忆和梦想。这篇小说中有一个细节:阿米尔来到美国之后,见到美国的洋楼斜了一眼:“原来在阿富汗,这都是给仆人住的。”而在他第二次来到阿富汗时,到处都是弹坑。就连阿米尔和父亲的大房子也已被塔利班夺去。他的回忆基本不复存在。阿米尔热爱写作,他顶着父亲的反对,坚持学习写作。
阿米尔的一生都在“追”,追他的风筝,追他的理想,追他错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