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生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以下是一些生产管理的经验和措施,供大家参考:合理规划生产流程、科学调配资源、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员工技能、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等。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在生产中有所帮助。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镇各族人民群众过详和、快乐的节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于“五.一”(4月27日-5月2日)期间,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我镇根据县政府《关于扎实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镇党委、政府专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并成立以政法书记亚生.达吾提同志为组长,武装部部长张建明同志为副组长,各站(所)和相关领导干部以及各行政村和学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上传下达、收集、通报工作情况。同时结合我镇具体情况,领导小组通过认真讨论、分析制定了具体方案,全力做好我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明确分工、部门联动。
主检查的方式进行,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道路交通领域。
1.领导小组组织派出所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道路巡逻强度和密度,重点加强对县道、镇巴扎街道、各村道路以及依玛帕夏卡子等的检查力度,严管重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以及各类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乘坐交通工具;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无营运资质的客车和个人从事营运工作,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坚决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2.农机站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黑车非驾”、拖拉机载人、酒后驾驶、一车多挂、未贴反光膜、未成年人驾驶等违法行为。对安全运行系数低、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机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就地劝返,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
3.各站(所)要积极配合派出所、农机站,开展辖区道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政法办将积极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等站所,对我镇15个主要站所,19个大清真寺,6所学校(包括幼儿园),2个加油站,4个棉花加工厂,1个榨油厂,6个面粉加工厂,1家网吧,5家台球厅等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装修设计和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标准;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安全出口是否能有效发挥作用。其中对4家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提出了书面整改措施,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加强监督,确保责任落实。
题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同时针对检查暴露出来安全检查、监管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工作实效。
四、今后工作方向。
在为期六天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各站(所)配合领导小组做了大量工作,通力合作,统一思想、按照监管职责,“一把手”亲自带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实处,大大改善了我镇的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做好以下几点:
1.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3.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我镇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拜什艾日克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二
为确保“五一”期间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创造一个良好的节日环境,我镇安全生产检查组于4月20日至4月30日对全镇范围内各重点企业、矿山、烟花爆竹制作销售、公共聚集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我镇于5月18日召开“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确定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人员名单,提出检查重点。
二、检查内容。
1、针对铸造企业是我镇支柱产业的实际情况,在检查中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工人是否按章操作、行车是否检测、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危房及线路安全等情况。
2、针对矿山企业使用雷管、炸药,我们会同公安部门检查各个矿山企业的雷管、炸药的保管使用情况、浮石清理及工人安全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齐全、责任是否明确、爆破人员作业安全情况、有无爆破证等。
3、检查各加油站、液化气站的安全消防器材准备情况、油罐气罐使用状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及相关证照是否齐全。
4、对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协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对上路的客、货车辆司乘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查处交通工具带“病”运行、超载、违章行驶。
5、对镇内在建的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施工工人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标记是否到位,安全措施及责任是否落实。
6、由于棉花收购工作已开始,我镇对境内的棉纺企业进行了棉花存放情况及消防措施进行了检查,督促各棉纺企业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安全隐患的产生。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整改措施。
1、清溪第一石料矿对雷管、炸药行装危险品保管措施不力,无人看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勒令其停业整顿,强行扣留库存的雷管、炸药二箱,并对矿山责任人处以罚款。
2、德胜铸造厂因基建工程的地基坑洞周围没有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已责令该厂在地基坑洞周围拉起围栏,并做明显标记。
3、合力机械公司排放废渣的地坑没有防雨、防水措施,极易造成高温废渣遇水发生飞溅,对人身安全有潜在威胁。已责令该厂立即进行整改,在地坑上方搭建防雨棚,做好防水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和。
4、在水上交通检查中发现二个违章索拉渡。已强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1、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以“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主题的“安全生产周”活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
2、不断加大督查、监管力度,查找隐患,强化防范,以“查”促“补”。
3、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章程,并通过组织学习、考试、竞赛等方式,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质、内容,开展反对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
4、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努力增强全镇公民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价值观念,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文化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切实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认真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镇安委会利用二天的时间对全镇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有较高认识。二是活动有序开展。镇安监办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国土所、交警中队、中心学校、卫生院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全程参与,统一行动,严格督查,强化整改,效果明显。三是治理有成效。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安全隐患重排查严治理,对各项安全隐患都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部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下达整改通知书,重点安全隐患采取先关停再整顿的措施强化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存在问题。
本次督查坚持“查漏补缺,严格整治,重在治理”的原则,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落实为主,通过督查,主要发现以下几方面问题:
全监管措施,安全隐患严重。2、渡口安全防范警惕性不高。五一期间,渡口渡运超员现象,渡工不坚守岗位随意换人渡船,签单员不按要求签单,签单员不在场渡船发航,各村安全监管缺位;3、卫生院配电设施设备老化,线网杂乱,药房楼人货混居,私接电线生火做饭;卢家口中学配电室放满生活用品4、食品安全需进一步加强。各农村。
教学。
点、镇福利院、各私立幼儿园食品安全需进一步督查整改。5、公共卫生安全需进一步加强。学校、社区公共卫生急服务需强化指导,春秋季卫生防疫急需加强。6、道路交通各村都存在农用车微型车非法违法载客现象,现象比较严重,各村安全监管缺位。
二是专项行动有待深入,事故隐患急需根治。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浮于表面,安全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后续的跟踪落实力度不够,相应的配套措施跟进不力,大部分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急需彻底根治。
三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基础薄弱。安全生产靠运气的侥幸心理存在,对镇安全生产文件执行不够,安全生产只停在口头上,取缔力度不大,处罚力度过轻,整治效果不明,安全装备和人员配备亟待加强,工作机制有待理顺。
理记录不全,安全应急方案不明,安全报告制度不清。
三、工作要求。
一是继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把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作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点环节来抓,以危险化学品、渡口、校车、建筑等高危行业、消防重点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状,构建激励惩戒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尽快理顺安监工作机制,抓好安监机构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监管向村居、企业延伸。确保监管机构、人员、装备落实到位。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建立考核奖罚机制等,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镇安委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各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确保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整治各类隐患,防范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跟踪督办力度,建立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台帐,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动态,督促协调其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严格按照整治期限完成整改任务。
为切实加强社区“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居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五一”节,根据区、街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精神,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塔社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社区全体人员联合警务室共同在辖区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部署。
为做好这次“五一”安全检查工作,乌塔社区高度重视,提前进行部署和安排。社区书记、主任郑玉云同志召集辖区各单位代表、小区物业、班组楼长、协管员、社区保安等共计30余人召开“五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共同讨论制定了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将社区全体人员分为3组,深入各住宅小区、小街巷、宗教场所、电影院超市网吧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沿街店面分别展开消防安全检查。郑玉云主任要求社区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二、加大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
安全检查由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分别带队深入辖区进行走访、检查、登记,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街道的统一部署,乌塔社区对辖区内所有的宗教场所、文保单位、和沿街店面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幼儿园等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摸排,在检查中对各单位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出口的畅通、指示标识、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进行逐一检查,并做好记录。
在检查的过程中,乌塔社区对各场所、小区的消防设施都进行了细致检查,并对各场所的安全工作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自我预防意识、安全管理的情况详细询问,要求大家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三、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
为了使居民能全面、快捷地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安全常识,乌塔社区在近期采取入户宣传的形式,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家庭防火知识及一些生活中的安全常识。
希望通过宣传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整个社区的安全生产环境打好基础。
四、抓好维稳工作,促进安定和谐。
“五一”期间加强对社区重点人员的排查、监控力度。节假日期间安排社区保安人员每天坚持巡逻,加强治安防范;社区值班人员坚持每日零报告制度,做好每天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居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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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三
为切实加强20xx年清明、“三月三”、“五一”假期文化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文化旅游安全事故,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气氛,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做好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督查督导,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管控工作责任规范有效,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
(一)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
加强网络文化市场和经营单位的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强化网络文化舆情监控;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非法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落实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制度,加大文化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文化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无证经营、超时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整治。
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检查业主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业主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业主对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游戏游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彻底整治,及时处置文化市场突发性事件。
(三)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
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园周边的文化经营场所,防止违法违规及低俗文化产品进入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
(四)加强农村地区文化市场监管。
加强对城乡接合地及乡镇农村地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
(五)高度重视,始终坚守旅游安全生产底线。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外出旅游人数较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县旅游行业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措施。积极推动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将旅游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严防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力保障旅游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六)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旅游安全问题隐患。
加强旅行社安全监管,全面检查旅行社租使用车辆情况,严禁租用无合法资质的旅游客车、私家车等从事旅游客运,规范旅行社租车行为;加强行车期间的安全提示,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旅行社合理制定旅游行程计划,严防发生旅游车辆驾驶人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旅行社开展旅游产品检测评估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旅游产品存在安全风险或隐患的,要督促旅行社立即停止产品的经营;全面检查旅行社投保责任险和引导游客投保意外伤害险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确保足额投保安全保险。
加强星级饭店安全管理,全面检查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排查电源、火源、油源、气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设施设备的规范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全面检查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检查星级饭店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对各场所、各环节认真排查整改,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
加强a级景区安全管理,重点对a级景区内宾馆酒店设施、餐饮服务设施、景区交通运输设施、游乐设施、购物设施等进行隐患排查,对景区内大型户外设施进行加固并设置围栏,防止游客靠近。对旅游景区内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加强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提示引导的检查,制定完善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应急预案,细化安全管理措施;强化a级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的检查,督促a级景区制定流量管控方案,在人流集中时段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加强值守,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旅游值班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强化岗位责任制,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检查、实地督查、情况反馈等方式,对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展督查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结合本地区文化旅游市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
(二)督查督导阶段(节假期间前两周)。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迅速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并组织力量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督查督导,摸清隐患情况,做到不漏掉一家、不放过一处疑点。认真填写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登记表(附件1),确保各种防控措施、制度和应急值守的有效落实。对督查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治,并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整治,切实做到整治措施、整治期限、资金、责任人的落实。
(三)督促整改阶段(节假期间前一周)。
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治、整改,对督查出问题的场所进行抽查回访,同时填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督查督导清单(附件2),对不及时整治或限期整治不到位的,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关停的立即关停,确保督查整治到位,取得督导整改实效。
(一)加强组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充分认清通过大督查预防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意义,将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纳入同级党组织议事日程,履行“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严格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
在安全隐患督查督导期间,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规定要求,按质按时完成隐患督查和整改工作。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四
我公司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依据上级会议精神,对“五一”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安排,制订了《五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在五一前对公司营运车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安排人员做好五一期间值班工作,及时通知督促车主处理车辆违章,确保了“五一”期间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提高了思想认识。
“五一”期间,我公司和xx、xx、xx邀请市交警队xxx副队长、xxx主任在城乡站院内组织召开了司乘人员安全例会,交警队领导提出如下要求:一是驾驶员同志一定按照交通规则行车、不超员、不超速、不酒后驾驶;二是要求营运车辆驾驶员做好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一日三检工作,并按时准确填写行车日志;三是要求乘务员同志一定做好行包检查,杜绝“三品”上车;四是要求司乘人员做好反恐防暴工作,发现新疆维族人员及有恐怖嫌疑人员乘车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通过召开安全例会,公司司乘人员对安全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
1、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安排,五一前公司车管科。
同志对各线路车辆进行安全事故隐患综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是车辆营运手续及人员证件:行驶证、营运证、资格证、驾驶证等;二是车辆安全装置技术状况:制动、转向、轮胎、灯光等;三是安全设施设备:顶窗、灭火器、安全带、安全锤、警示牌等;四是车辆动态监控装置工作情况。我公司共检查车辆xx台,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安全隐患,为公司“五一”期间车辆营运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五一前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公司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了用电线路、灭火器等,共检查出租屋xx户,没有发现安全隐患。
三、做好应急值班工作。
我公司完善了“五一”期间值班制度,落实应急值班责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了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2018年5月3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五
各企业:
“五一”将至,随着天气转暖,旅游开始进入旺季,城乡居民出行人数增多、交通流量增大,容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世博会、敏感时期和亚运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检查和督促,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现象,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旅游、质监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区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和大型游艺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安全情况,强化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不准投入运营使用。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营业状态的检查和监管,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辆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机械和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农牧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查农用车载客和“黑车非驾”等违章行为,主动做好防范事故工作。
各级煤炭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督促各类生产的煤矿必须落实干部带班制度,保证每个生产班次都有干部带班,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使用、销售企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质、危化品准运资格等进行认真检查,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管理,严审运输资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和触电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尤其要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
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供气、供电、供水、食品、药品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
针对去冬今春,北疆地区遭受的60年一遇的严寒暴雪灾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范融雪型洪水引发安全事故作为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等防范工作。要全力做好气温上升较快,可能造成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以及市政设施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于20xx年5月4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六
各镇乡(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人员车辆出行大量增加、各种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等特点,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科室)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五一”之前,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突出以下重点环节:
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情况。
2、重点部位、关键岗位、重点设施和特种设备(危化物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3、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情况。
4、安全教育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5、食堂、商店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禁止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6、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7、加强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8、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疏散措施落实情况。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于4月27日至29日,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自身安全职责,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确保人人关心安全,时时关注安全。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严防死守,保证安全稳定。
2、落实措施,消除隐患。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自查,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重大事故隐患。要按《启东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文件汇编》的要求,切实做好对各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老年公寓、中心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及殡仪馆食堂要加强卫生管理,严格食品采购、储存、清洗、烹饪各个环节,确保饮食安全,杜绝群体事故发生。各单位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明确专人负责,确定整改时间,加强督查,及时整改,对一些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万无一失,并及时上报民政局分管科室和分管领导。
3、加强监管,确保长效。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在自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填写安全自查表,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确保五一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启东市民政局。
20xx年4月19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七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20xx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20xx〕2号)精神,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外省市部分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或重大涉险事故时刻敲响警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把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整改计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
二、加强监管执法,确保节日安全。小长假人员出行大量增加,旅游进入旺季,各县区和旅游、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游船、缆车等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射击和大型娱乐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旅游景点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时,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责任和预防措施;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四非”问题、变型拖拉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防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罐区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根据气温上升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重点安全检查,排除设备隐患,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以及各类次生事故。住建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深基坑、脚手架等施工坍塌事故。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加大巡查密度,有效预防各类森林火灾事故。海洋渔业、农机、粮食、服务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强化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五一”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旅游旺季逐渐到来,人员出行将大量增加,同时多数地区进入生产旺季,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林业行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
工作方案。
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营林造林、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沙漠公园、湿地公园等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职责,组织指导好主管业务工作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重点关注林区交通、森林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严格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着力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高度关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问题,强化对林区矿山、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和风险隐患。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应急预案。
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并启动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稳妥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降低负面影响。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xx年4月20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九
广大市民:
清明节将至,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比较集中,各类旅游风景区、祭扫场所人流密集,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禁止燃放鞭炮行为,切实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各项措施,全力稳定火灾形势,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目前,我街道的祭祀活动点主要集中在怀亲堂,祭祀活动将会出现人流、车流“双高峰”,将对祭祀活动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各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安全特点,对怀亲堂、园山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线电路、烟囱、排气扇、电梯等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同时确保场所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符合消防要求、完好有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防范措施和值班巡查是否落实到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对于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加强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杂物,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措施。街道农林水管理中心要做好有关工作,严禁在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各派出所、各社区、交警中队、社会事务办、党工委办(统侨办)等基层力量要加强对群众祭扫活动集中区域和场所的人员、交通疏导和防控,形成齐防共管、共同防范格局,防止人员踩踏、交通安全等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近期居民、宿舍类火灾和生产厂房火灾多发的实际,各社区要加强对“三小”场所、居民住宅、生产厂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网格化巡查,督促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措施,杜绝在生产经营场所内留宿人员,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保安员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保安员消防安全巡查、初期火灾扑救、引导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的能力。物业管理中心要针对近期居民住宅火灾多发实际,推动各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大力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结合春季火灾和祭祀风俗,积极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社会事务办、交通管理所等相关单位和社区要组织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深入横岗长途汽车站、园山景区、怀亲堂等重点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点,发送消防知识传单,接受群众咨询,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使用火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预防火灾发生。
武警消防中队、街道消防中队及社区兼职消防队要开展一次消防灭火执勤备战教育,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要对现有车辆装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补充器材、药剂和物资,确保完整好用。派出所、武警消防中队、街道专职消防中队等相关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人流、物流增大、祭祀活动频繁的特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大型活动、集中祭扫区等重点场所的熟悉,检查、测试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对怀亲堂要派出执勤力量,现场监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农林水管理中心与消防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要落实值班备勤、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值班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要加强灭火救援现场安全防护,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十
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
“五一”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梅州、兴宁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让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即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
(一)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开展专项大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4月26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4月27日至4月30日为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专项检查阶段。按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
3.5月1日至5月8日为“回头看”阶段。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组织“回头看”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全镇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场所都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
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围绕八类重点领域,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一是道路交通方面。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湛江“3·31”、河源“4·1”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全面排查治理“人、车、路、企、技、管、救”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处置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突出隐患车辆、人员和企业,重点查处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主要交通路口加强交通劝导。
二是消防安全。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针对佛山“4·7”火灾较大事故、梅县“4·19”火灾事故及去年大埔县“7·31”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各类批发市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实施打非治违、清理违规住人、完善防火分隔措施等源头治理措施。盯紧盯死盯实“人员密集、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建筑施工安全。各村(居)委、镇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佛山顺德“3·9”重大涉险事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3·25”钢筋掉落事故教训,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是危险化学品安全。各村(居)委、镇有关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茂名石化“3·30”装置泄漏着火事故等教训,对所有化工企业开展“作业是否安全、隐患是否排查、风险是否可控”安全三问。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全面落实化工行业“一线三排”“四令三制”主体责任。要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是矿山安全。镇属有关部门要组织对非煤矿山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采代建、以采代探、停产整顿私自偷采、无证勘查、无证采矿、超越矿区范围开采、采取破坏性开采方式开采、借“消除安全隐患”进行非法采矿等行为,加强对露天矿山的安全监管。
六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各村(居)委、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企业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等管理台账,要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实施应急演练。
七是城镇燃气安全。各村(居)委、镇属有关部门、圩镇各单位要深入实施《兴宁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突出整治“七个重点”;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在用气场所全部安装并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八是防汛备汛安全。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持续强化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加强对水库、堤坝、桥梁、涵洞、河道、边坡、排土场、矿山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落实安全度汛和风险防控措施。要强化防御台风、洪水、山洪灾害、防洪应急预案及洪水调度方案和村(居)“一页纸”操作预案等预案(方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要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和推进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情况,要全面落实好村(居)人员转移对接责任人落实制度。自然资源所、应急办等部门要加强各类自然灾害的防治、强化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应急物资的储备。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制订细化检查方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责任,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防止“走过场”。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措施,狠抓治理。“五一”期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敏感时段,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盯紧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并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依法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强化应急,加强值守。“五一”放假期间实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专人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详见附件2),以便报镇委镇政府掌握情况和及时处置。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圩镇各单位应如实填写附件3表格,并于2022年5月7日前书面报镇应急办。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十一
各村(居)、街直各单位、各企业:
五一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区领导同志对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区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4月6日上午,贵池区铜锣湾商业广场发生一起重大火灾,身边血淋淋的事实教训,望各村(居)街直单位一定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街道安监办负责组织全街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领域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行业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各村(居)委会、街直各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检查”的原则,针对本辖区、本领业、本单位事故隐患问题,全面检查安全生产及消防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以下几个重点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对运输、储存、充装、使用等安全工作全面检查,重点查处餐饮、宾馆和学校周边小吃点违规、不安全使用不合格液化气等,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及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行为。
加强运输车队安全意识加强学习,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在节前加大对宾馆、医院、休闲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工地、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对其他公众聚集较多的场所,如商场、景点等场所,要做好防火灾、防拥挤工作,制定人员疏散的应急预案,加强对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同时,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促销等活动,派出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针对“五一”人流车流大幅增加的特点,加大对运输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类运输企业严格自查自纠,坚决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行为,严厉打击客货运企业非法挂靠的行为。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要继续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运输行为,防止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加强对汽车、船舶的安全检查。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车船,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加强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土管等部门配合,要在节前对在建工地和已投入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电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不按规定维护保养、未经许可擅自安装、维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设备档案、无运行检查记录、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等,确保安全生产运营。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物的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剧毒品、易燃易爆的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存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同时,街道安监部门重点检查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企业和专业仓储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
其他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各企业要开展全面检查,检查企业的安全及消防状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器材及宣传教育是否落实,是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及消防培训,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存在安全及消防隐患的企业,要逐项登记建档,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在突出抓好以上重点行业领域的同时,各村(居)委会、街直各单位要督促供水、电力、邮政、电信等单位对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及消防检查,确保不漏一处。
即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各村(居)委会、街直各单位和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检工作。
各村(居)委会、街直各单位各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政治自觉,要着力预防、综合施治,深查隐患,强力整治,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此次安全生产及消防大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坚决立即整改,最迟要在20xx年5月15日前整改到位,并以纸质版加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形式报街道安委办。各村(居)委会、街直各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隐患的安全防范;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消防安全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十二
各局办、中心、村(责任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的实际成效迎接“五一”节日,各单位应及早部署落实相应的事故防范工作,不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佳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20xx年4月30日—20xx年5月6日。
以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各村(居)、各行业、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兴化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切实围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力度,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和目标要求,认真梳理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一)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村(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重点。
1、道路交通。
结合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措施,严厉打击客车超员、电动车、货车及农用车违法载客、行车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县乡道在完善护栏的基础上,进一步按规定完善交通标志。继续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轻重缓急优先实施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等重点路段。
2、建筑施工。
检查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排查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施工用电、高处作业、临边防护等重点高危环节的安全隐患,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加强对路桥、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和地下等重点隐蔽部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审查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作业人员的相关资质,从严查处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盲目赶工期赶进度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农村建筑施工、农民个人建房和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城镇燃气。
要突出抓好加气站、储气库、液化气灌装站隐患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充装燃气行为;认真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燃气储备、钢瓶市场秩序;加强对居民小区车库违规用气的监管,及时消除隐藏在居民区内的安全隐患。
4、危废固废。
对辖区内危废固废全面检查,重点排查闲置厂房、农用房,加强节日期间巡逻检查,发现危废固废第一时间制止上报,责任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废固废等等违法行为。
5、消防安全。
结合市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自防自救情况。强化小区的检查巡查,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对未经消防验收、消防设施不完备、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排查“九小”场所,坚决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
5、使用危险化学品。
检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和管道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雷电等各项措施。各村要严格监督、检查小化工等违法违规企业进入辖区,发现一起、上报一起。
6、工贸企业。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两节期间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隐患自查自改,第一时间发现隐患,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监督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不放松警惕、不麻痹大意、不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加快企业标准化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按照镇安委办要求做好年度安全台账。
同时,持续宗教场所、社会服务机构、电力安全、森林防火、渔业、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各村(居)和其他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第一层面。
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按要求,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经营单位场所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二)第二层面。
各村(居)要抽调专人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方案由各单位制定实施。要求做到检查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检查要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跟踪整改到位,要建立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全过程。
(三)第三层面。
各单位要按照各行业领域职责分工,对所在领域内的行业企业进行检查督查,对发现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建立检查台账。及时将五一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报送镇安委办。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繁忙,建设项目赶进度、赶工期现象普遍,道路交通安全压力明显增大,用电、用火、用油、用气量骤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加强监管,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各村(居)、单位要加强对各类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继续狠抓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推动关品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拒不整改隐患的要移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宣传,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村(居)、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与监督作用。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值守,提升应急处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各单位、各村(责任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健全应急指挥和联运处置机制,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继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镇安委会,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05月10日前将五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镇安委办。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x。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十三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切实抓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责任要明确,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消除,安全要保障”的要求,各村、各单位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性特大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时间从4月25日开始至5月15日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并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在自查中发现重大隐患和问题的应立即向镇安委办和业务监管部门汇报。
(二)检查监督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负有业务监管职责的镇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检查。同时要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细致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相关部门、各村在检查结束后要形成台账资料和总结报告于20xx年5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未进行相应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11日至5月15)。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注意总结提升,在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推广,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全镇所有地区、所有单位、所有领域和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开展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对各类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和监测维护进行检查。强化各类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企业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煤气管道输送和使用、柴汽油加油站点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巡查、值班值守制度,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烟花爆竹方面。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打非”责任,加强执法联动机制,确保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三)道路交通方面。要强化交通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加强监控和执勤力度,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违章和超限行为的查处力度。各运输企业要加强交通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交通工具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
(四)水上交通方面。加强对航道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取缔非法摆渡行为,加强对河道、湖区游船、快艇检查力度,杜绝非法载人行为。
(五)非煤矿山方面。严格落实露天采石场、采砂矿的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措施,严防爆破、滑坡、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打非”责任,对于应该整顿关闭的非法企业要坚决关闭,绝不手软。
(六)消防安全方面。各相关单位要对全镇所有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各类市场、商场、餐饮娱乐、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及“五小”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治到位。
(七)建筑施工安全。切实落实施工、勘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对桥梁、高边坡、高挡墙、高层地下等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坚决杜绝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八)燃气方面。强化对经营单位燃气生产装置、管道和液化气罐区、充装站(场)的安全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充装液化气站点,认真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保证燃气安全形势稳定。
(九)公共场所安全方面。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及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宾馆、酒店、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电梯和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一)领导包挂和督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镇领导班子分别包挂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主动做好检查整改行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向镇安委会上报行业领域检查及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各参与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做好相应检查整改工作。
(二)落实检查责任。各分管领导、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凡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发生安全事故的,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
(三)完善长效机制。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措施,努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十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传统的清明节又将来临,群众进山扫墓和郊游踏青等活动频繁,又正值春耕备耕的繁忙季节,林区野外用火骤增,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扎实有效做好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清明节期间是历年森林火灾频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关系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布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乡村有标语,路口有警示,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常识、安全避火等知识的教育。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阐明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告知每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要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的新风尚,用种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祭祖扫墓时不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护林防火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巡逻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对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清明节期间,一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在全县范围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林业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及森林消防人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的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干,分兵把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香、纸、烛等物品坚持予以收缴,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行政拘留。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墓、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的火源监管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火险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的天气,县、乡两级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要制定清明节期间的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细化完善扑救措施,做到一有火情,能及时出击,快速扑灭。特别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格按森林火灾处理预案有序处置,正确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治群防”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加强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科学扑火知识教育,掌握安全自救常识,严禁老人、儿童、妇女和痴、呆、傻等人员上山扑火。
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值班制度,尤其是清明节期间,要做到领导带领,24小时值班。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执行森林防火情况零报告制,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需在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当日防火情况,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十五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查找隐患,狠抓落实,确保节假日期间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街道各办公室、相关站所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检查时间:20xx年1月18日—25日,具体由各组自行安排。
(2)检查方式及内容:采取分组检查的形式,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重点对出租厂房、建设工程、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食品药品、旅游景点、商贸服务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方案详见附件1),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切实巩固今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消防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平安过节。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由此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严处。
(3)有关要求:街道各片区、办公室在参加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的同时,要组织开展网格监管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居)和工业小区也要对辖区内和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地毯式大检查。各组于1月27日前将“xx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2)及时上交街道安监站(街道103办公室)。
三、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教育广大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安全发展,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四、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应急救援工作措施。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在节日期间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排足够人员值班备勤,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广泛采集研判各类涉稳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预知、预警、预防工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在初步查明事故类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主体等情况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街道值班电话:xxx0传真:8xx8。
街道安监站联系人:xx联系电话:1xxx2。
xx办事处。
20xx年1月16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十六
车队全体职工:
一、车队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公司将对路口、平峰及夜晚时段、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区、清明假期拥堵易发点段、旅游包车、郊区线路作为营运安全管理重点,车队全体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观察、降低车速,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驾驶员要继续做好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
三、公司及车队将组织人员对车辆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签字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四、公司及车队将对场区消防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开展场区安全隐患大检查,加强对加油(气)站、维修车间、供电所、变电室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检查是否有电瓶车充电、电源线路混乱、现场是否有油污、杂草、物品堆放杂乱等安全隐患,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十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是现代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基础设施和设备,安全工作通知。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数量都在迅速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在册特种设备10486台,其中锅炉2037台、压力容器4234台、电梯1952台、起重机械2037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74辆、游乐设施51套、客运索道1条,各类气瓶28万余只,特种设备保有量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增长。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强制更新淘汰等工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非法安装、无证作业、设备带病运行等现象仍然存在,特种设备安全还存在一定的风险;一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薄弱;一些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加强监管、防范未然,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宜春”的要求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解决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及投入问题。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督办辖区内重大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到位。严格实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和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安排人员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制度,每年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巡查,发现严重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二)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要带头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抓基层、打基储规范管理”,转变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的非法生产和使用行为。加强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及注册登记工作,严把特种设备许可准入关。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持证培训及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协助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安全工作通知》。组织并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及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教育、卫生、旅游、水利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要求,在本行业领域内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动态变化,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协同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名员工、每一台设备,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特种设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及评价》江西省地方标准要求,认真开展以岗位达标、管理达标和全面达标为内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创建及评价工作,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把标准化创建过程作为促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过程,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纳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的先决条件之一。
(二)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每月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管理人员每半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作业人员每班要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进行一次以上巡查。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包括违章作业行为都要及时整改,并留存记录、上报情况;对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建立严重隐患整改台帐,做到应急预案、整改措施、责任人员、资金投入和整改时限“五到位”。
(三)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宜春市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实施意见》(宜市质监特发〔20xx〕9号),提高“三类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建立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尤其是爆炸当量较大以及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一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有针对性的经常组织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各类载人设备均应建立或签约一支维修保养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所有载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均应组织定期的救援演习,每年至少一次以上。
(五)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8月至10月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质量监督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严格开展以“三无一超”(无证安装、无证使用、无证上岗及设备和安全附件超期未检使用)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个制”(问题列表制、限期整改制、任务到人制、责任追究制、结果督查制)的要求实施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行书面告知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三从严”(严查、严管、严处)管理企业,必要时给予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或者网上公示;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十八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县天气有所转暖,加之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征通行,旅游踏青、扫墓祭奠出行叠加,尤其是国道和962县道(东源至鸳鸯头路段)、964县道(乍洋至石山路段)、城关至东狮山风景区路段交通流量将大幅增涨,可能出现春运后第一个交通流高峰。从近3年全县清明节期间事故分析看,主要呈现4个特点:一是无证驾驶、超速、违法超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违法类型;二是下午15时至17时是事故高发时段;三是假期第3日事故多发;四是小型客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车型。各农村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要结合本地实际,要加强辖区重点景区、国省道、通往墓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早调整部署,科学安排勤务,突出加强对重点车型、重要时段和易发事故重点违法行为管控,全力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
清明节前,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对景区、墓区周边道路,特别是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急弯、长下坡、高落差等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状况,发现设施损坏、缺失的,要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换或修复;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以及山区道路可能存在局部突发小气候等隐患要提前做好警力、设施的应急处置准备,必要时采取限制通行管制措施。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墓区、景区停车泊位和进出口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停车泊位明显不足的要及时协调增设临时车位,加强路面交通疏导,防止占道停车引发交通拥堵。特别是停车泊位远不能满足需求的墓区,要积极协调民政采取引导分批放行,减少车辆进入墓区,缓解墓区道路交通压力。要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准备工作。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调配相关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提前投放到易发事故、拥堵点段,确保一旦急需能够快速反应、高效施救、及时疏通,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和严重拥堵。
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到景区、墓区周边重点路段,以及长下坡等关键节点。落实错时勤务,严格加强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警情处置效率,防止发生严重交通拥堵。要紧盯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中型客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要及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各农村派出所要坚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员作用,严把乡村道路出行主要关口,防止超员面包车和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交警大队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职能,抽调警力组成执法小分队,积极指导配合农村派出所,认真做好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景区、墓区周边及城郊结合部道路的巡查管控,严格查处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以及逆行、乱停放等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维护交通安全;要加强与高速交警部门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免征通行费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应急分流工作;要积极协调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提前做好占道施工项目和隐患整改路段的秩序疏导和安全维护,督促施工单位在清明前抓紧完工撤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明节期间,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3月29日前,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向社会公布本地清明节假期交通研判和交通组织情况,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要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实时发布清明节期间辖区主要道路的路况、天气信息和交通管理措施,提示群众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注意行车安全事项。要在景区、墓区道路等车流密集点段,宣传介绍国省道、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教育群众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措施的宣传力度,提示、引导群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及时撤除现场,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拥堵甚至引发二次事故。要呼应清明节庄严肃穆的节日特点,在加强交通严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树立公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清明节假期,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执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应对处置突发紧急事件。一旦发生严重交通拥堵和死亡交通事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县局指挥中心和市局交警支队值班室。县局将派出督导组开展清明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督导。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优质19篇)篇十九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根据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确定对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所作工作安排和“八项断然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各市对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具体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化工产业大快严紧急行动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情况,专门机构成立情况、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是否按照鲁化安转发〔2017〕1号文件要求在主流媒体公示化工企业名单(请备好公示网站和媒体刊登原件或加盖市安委会公章的证明件等)。
(二)关停整改隐患企业情况。安全、环保评级为“差”的企业,或者未参加“三评级一评价”的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是否立即依法采取停产整改措施;是否存在安全有重大隐患的企业带病运营情况。安全、环保评级为“优”和“中”的企业基本情况,对评级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三)暂停审批新上危化品项目情况。化工园区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审批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情况;已批未建项目处置情况等。
(四)在建装置试车管理情况。已建成待试车项目情况;是否存在未重新进行安全、环保等评估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未报经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同意而进行试生产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试车规范、不具备试生产条件、未进行试车前的安全条件确认、未执行化工装置试生产报告制度的企业违规试生产情况;对违规情况处理结果等。
(五)取缔非法违规企业和项目情况。前期“打非治违”行动摸底情况;是否对非法违规企业和项目进行了依法取缔关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化工生产、危化品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全面排查情况、排查结果、处理情况。
(六)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19时至次日凌晨6时、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时禁行等措施,是否开展相关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对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的有效监管及严厉打击情况等。
(七)有奖举报情况。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企业员工的监督举报、处置情况及效果等。
(八)周调度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周调度制度,并落实责任到人,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上报工作动态;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调度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和任务。
一是听取各市政府工作汇报,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二是现场查看有关文件、制度、处罚决定、执法记录等文件资料;三是每个市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2-3家重点园区和企业。
三、检查组和时间安排。
全省成立9个检查组,检查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7月16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牵头单位与各市衔接确定(各组联系人附后)。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由省发改委带队,负责检查济南市、莱芜市。
第二组由省经信委带队,负责检查淄博市、潍坊市。
第三组由省公安厅带队,负责检查青岛市、日照市。
第四组由省交通运输厅带队,负责检查东营市、滨州市。
第五组由省商务厅带队,负责检查泰安市、菏泽市。
第六组由省环保厅带队,负责检查德州市、聊城市。
第七组由省工商局带队,负责检查临沂市。
第八组由省质监局带队,负责检查济宁市、枣庄市。
第九组由省安监局带队,负责检查烟台市、威海市。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讲大局、勇担当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和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好检查工作。
(二)开展执法检查。抽查企业和园区要按照执法检查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当地政府负责安排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随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下达文书督促企业整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当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责成市级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带队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廉政纪律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安排食宿行。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抓紧形成检查报告,于7月18日前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