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是一种提高采购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招标管理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和思考。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一
1.在区民政局设立1个社会工作服务总站,并配备3名工作人员,在11个乡镇(街道)设置11个社会工作分站,配备11名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共计需工作人员14名;按法规要求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人均工资标准按照27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保费)、人均福利及绩效奖金按照5000元/年发放,同时由乙方代扣缴个人“五险”;乙方应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将其个人档案名单报区民政局1份备案。
2.乙方招聘及录用工作人员的标准应按照甲方要求实施,并接受甲方监管。
3.乙方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4.乙方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
5.乙方加强人员制度管理及工作考核,每季度末定期向区民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6.按照甲方及上级部门要求,乙方举办相关社工活动、社工培训的,由乙方向甲方书面申请,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业务及经费支持。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二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xxx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xxx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龙镇社工服务站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龙镇社工服务站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三
20__年我社在上级供销社__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__]11号)为指导,按照中央提出的“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农民生产生活的主力军和综合平台”的新要求,以“内增实力、外塑形象”为主基调,主动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1—12月份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125800万元,同比增长66%;全系统实现利润140万元,同比增长32%。
一、20__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农资供应服务措施有力。一是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积极落实政府化肥淡季储备及冬储化肥贷款贴息。20__—20__年完成冬储化肥3500吨,占冬储任务1900吨的185%,有效平抑了农资价格,缓解了旺季供需矛盾,满足了春耕生产需要。二是发挥顺达农资配送有限责任公司和75个村级农资连锁店的网络优势,广泛开展农资配送经营服务,方便农民随时购买,配送率达90%。三是“庄稼医院”提供“电话问诊”、“上门服务”,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接访答疑,指导农民科学用肥合理用药,降低农民生产成本。四是在农资经营网点中开展农资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建立购销台账和质量追溯制度,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今年,通过追溯体系平台分别为旧县乡、茶平乡农民挽回因商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共计1万多元。武夷山供销社曾于8月6日莅临我县考察学习农资追溯体系建设的做法。
(二)引领农合组织成效明显。结合县委、政府开展“七个一”建设__县委、县政府赋予的考评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能。组织干部、职工下基层、接地气,深入各乡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培育和指导,从工商注册、财务服务、品牌建设、产业提升等方面进行帮扶,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从量到质的提升。1—12月份供销社新领办农民专业社26家、“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个、“农村综合服务社”5个、新建“农资连锁经营网点”9个、“日用消费品连销经营网点”3个、新增信息站点2个。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134条,指导商品购销额26428万元,促成商品成交额18237万元。引导成立了县益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0月16日《中华合作时报》对县益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立作了报道。目前供销社领办的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获得了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称号,而且还挑起了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的大梁。如:渭田渭川农产品、东边红生态种植、祖墩慧添富、郑墩万通百年蔗蔬菜、河东长巷七峰果蔬、茶平益民果蔬、旧县稻花鱼养殖、溪东顺发果蔬、松源庆友蔬菜专业合作社等。
(三)基层组织建设稳步推进。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坚持以开放办社、广纳社会能人为原则,以具有一定规模且经济实力较强的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积极开展基层社恢复运作工作。确定了溪东、渭田、祖墩、旧县、花桥等5个基层社走开放办社模式,城关、郑墩、茶平等3个基层社走修缮资产恢复运营模式的整体规划。目前基层社的常务副主任人选均已确定,年底全部可挂牌恢复运作。县社这种“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开放办社、市场化运作”的做法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市委书记庄稼汉到我县调研农村工作时亲临渭田供销社视察指导。《闽北日报》4月14日头版刊登了题为《成立三家新型基层供销社》,报导了县基层供销社恢复运行的做法。
(四)流通网络取得新的突破。一是继续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综合服务站”的发展和跟踪管理。利用己改造的农家店、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土产公司为平台,多渠道、多接口搞好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的连锁配送工作,实现了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骨干,以农家店为终端的配送网络,使农村的日用消费品配送率、烟花爆竹配送率分别达到80%、90%。初步形成了城乡互动,相互促进的农村现代流通新网工程体系。二是全力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筹建“网上供销社”,推动供销社经营模式转型升级。工作中我们坚持从零开始,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今年相继选派人员到__市供销社、畅宏电商园、省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等地学习电子商务知识。同时对全县特色农副产品及经营主体的进行全面摸底。10月份由祖墩供销社、土产日杂公司、农资公司参股组建了县供销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委托县四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网站的建设,目前己与60多家农产品厂商、专业合作社、农户建立了合作关系,为的名优农副产品走出、走向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农民解决农副产品卖难问题,预计20__年3月开展线上交易;选择加盟供销社的彦鹏农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亚达电商合作,利用亚达“便民快”电子商务自营平台,开设“农资商城”,构建农资交易的b2b平台,通过手机app实现网上购物支付,24小时送达,减少流通环节,为农户提供农资购买“一站式”服务,帮助解决农民生产资料买难问题。完成线下农产品专营展示馆的建设。
二、20__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履行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职能。积极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推动农村土地规模流转。按照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相关要求,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切实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质增效、规范运作上。20__年力争领办农民合作社35家。
(二)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经营主渠道优势,积极做好20__—20__年度化肥冬储,满足全县春耕生产需要。继续做好农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综合维修体系建设、农产品信息服务,努力提升为农服务功能。
(四)坚持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重,恢复重建与创新发展并举,抓好基层社改造工作。按照市场化运作,因地制宜地发展综合服务社。精心培育一批社会影响好,便民服务好又能代表供销社形象的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网点。
(五)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一方面抓好现有项目的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对国家项目扶持政策的研究,充分把握机遇,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全国总社、省社、市社及县重点办项目库,争取上级的财政支持,以项目带动壮大我社的综合实力。
(六)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落实省、市供销社关于供销社改革的各项工作布署。全面完__县委、县政府和市社下达各项任务。努力在市供销系统创业竞赛活动中,创先进位。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人员配置。由驻站社工和项目社工组成。驻站社工由各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担任,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驻站社工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络及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承接主体根据协议规定的项目任务和规模,足额配备项目专业社会工作者,并设置项目专职督导员(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在招募项目社工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项目社工应当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书的由运营机构负责调整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替换。
(二)社工站建设职责。
1.区民政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方和监督管理者,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统筹实施本区域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方案,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指导承接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并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及固原市民政局备案。组织好承接主体和专业社工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向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设施,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统筹做好人员选配和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精准指导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将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积极协调辖区各社区(村)、驻地相关单位及企业,配合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服务。
3.项目承接主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动态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周期内每月向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购买主体及方式。区民政局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73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设置为2年,购买方于每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确定新方案。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承接主体及资格。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向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当承接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项目审计评估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评为3a以上和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内部责任分工及承接项目所需的社会工作者数量;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人员、财务、志愿者、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承诺、评价监督等制度。
3.购买资金保障。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从既有的社会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总量的3%(含低保核查员)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2021年安排54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下一年项目资金将根据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总量按比例作适度调整。
4.购买资金拨付。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3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拨付3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一)确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一个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
(二)落实购买经费(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开展项目经费预算,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要求,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统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站服务。
(三)实施政府采购(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政府采购采取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进行。
(四)开展驻站服务(2021年9月启动)。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驻站服务,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定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期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今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从当地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做好工作,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社会工作服务站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监督管理。民政局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服务成果的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推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承接主体要利用自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人员配置。由驻站社工和项目社工组成。驻站社工由各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担任,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驻站社工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络及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承接主体根据协议规定的项目任务和规模,足额配备项目专业社会工作者,并设置项目专职督导员(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在招募项目社工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项目社工应当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书的由运营机构负责调整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替换。
(二)社工站建设职责。
并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及固原市民政局备案。组织好承接主体和专业社工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向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设施,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统筹做好人员选配和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精准指导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将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积极协调辖区各社区(村)、驻地相关单位及企业,配合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服务。
和培训计划,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周期内每月向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购买主体及方式。区民政局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73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设置为2年,购买方于每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确定新方案。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承接主体及资格。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向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当承接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项目审计评估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评为3a以上和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内部责任分工及承接项目所需的社会工作者数量;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人员、财务、志愿者、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承诺、评价监督等制度。
3.购买资金保障。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从既有的社会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总量的3%(含低保核查员)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2021年安排54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下一年项目资金将根据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总量按比例作适度调整。
4.购买资金拨付。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3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拨付3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一)确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一个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
(二)落实购买经费(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开展项目经费预算,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要求,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统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站服务。
(三)实施政府采购(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政府采购采取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进行。
(四)开展驻站服务(2021年9月启动)。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驻站服务,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定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期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今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从当地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做好工作,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社会工作服务站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监督管理。民政局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服务成果的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推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承接主体要利用自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原州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六
为贯彻落实x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年,全面启动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现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年,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能力,形成覆盖基层民政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主体为县人民政府,由县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同步推进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
承接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主体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的资质与条件,由购买主体结合购买服务内容和具体需求确定,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
承接主体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主要开展以下四类服务:
(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三)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
(四)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开展养老服务、优抚对象关爱、防灾减灾等领域社会工作,为老年人、优抚对象、受灾群众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服务。
根据实际情况,可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但严禁突破购买服务内容,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
(一)硬件设置。服务站点要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单独的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二)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社工站配备社工x-x人,乡镇(街道)社工站聘用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承接主体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明确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主要指社会组织)聘用的工作人员。驻站社工要求年龄**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民政事业,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购买实施主体按照县政府部署,根据审核通过的服务需求、部门预算以及本单位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报县财政部门审批。购买计划包括购买方式、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标准、项目预算等。购买服务计划及预算经县财政部门批复同意后,购买实施主体要通过主流媒体、网站主动向社会详细公开需购买的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标准、对承接主体的要求、绩效评价标准等内容,让各类承接主体能够充分了解和参与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购买实施主体应根据购买内容的市场发育程度、服务供给特点等因素,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选定承接主体时,要以满足服务质量、符合服务标准为前提,并注重考察承接主体的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不能简单以"价低者得"作为选择标准。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采购,严禁转包行为。购买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督导和检查,并在年底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承接主体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购买实施主体应及时组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者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县财政、民政部门统筹考虑本地社会救助资金需求和购买服务资金需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逐步加大购买力度,从社会救助专项(指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x个专项,下同)中安排的购买服务资金不得超过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量的x%。县民政、财政部门应当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服务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将结合各地工作绩效情况,对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适当给予补助。鼓励社会资金支持乡镇(街道)社工服务,推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
(一)协议双方。服务协议由县民政部门和承接机构两方签订。其中县级民政部门为购买方,承接机构为服务方。
(二)协议内容。服务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各方权利义务、绩效评估、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三)协议周期。服务协议原则上以x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一)制定实施方案(****年x月**日前完成)。县民政部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服务站点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落实购买经费(****年x月**日前完成)。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县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站点不少于**万元。省、市两级民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社工站项目进行补助。
(三)实施政府采购(****年x月**日前完成)。县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四)开展驻站服务(****年**月**日前完成)。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x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乡镇(街道),并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市、县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每年**月底完成)。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估。县民政部门每季度、乡镇(街道)民政办每月向上级民政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在每年**月底前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的实施。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基层民政工作中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健全基层民政工作机制,充分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量。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大胆探索、担当尽责,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者不能履职尽责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严禁将不属于乡镇(街道)政府民政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会力量。各乡镇(街道)要在****年x月**日前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的建站责任体系是"省厅指导、市州统筹、以县为主"。各级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民政部门主管、承接主体主建、民政站所主用"的总体思路,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尽快建立健全民政服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和民政领域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工作。
1、县级民政部门职责。主管本区域内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具体职责为:
1制定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方案,对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和人员招聘方案进行备案管理,每季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每半年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每年**月底前向省民政厅提交绩效自评报告。(责任股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2加强与组织、人社、教育、编办等部门工作协调,争取支持,落实配套优惠政策,保障从业人员待遇。(责任股室:办公室(政工股))。
3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县本级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股室:规划财务股)。
4指导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资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本区域内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责任科室:社会救助股、规划财务股)。
5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城乡社区建设领域、其他民政领域(主要指养老服务、优抚对象关爱、防灾减灾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进行指导。(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优抚股、救灾股)。
6加强对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责任单位:纪检组)。
7、乡镇(街道)职责。
8负责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9负责社工站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把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
2、承接主体职责。
2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3加强社工站工作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员安全。
(三)严格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时按质完成社工站点设立任务,加强对社工站点和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退出机制和应急预案。一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购买主体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民政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依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要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二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资金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财政和民政部门应当不定期组织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承接主体要针对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资金设立独立会计账目,保留原始财务凭证,定期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同级民政部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省级补助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要加强项目成效监管。要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对承接主体存在违背合同、弄虚作假等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终止合同执行,依法禁止相关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人员配置。由驻站社工和项目社工组成。驻站社工由各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担任,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驻站社工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络及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承接主体根据协议规定的项目任务和规模,足额配备项目专业社会工作者,并设置项目专职督导员(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在招募项目社工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项目社工应当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书的由运营机构负责调整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替换。
(二)社工站建设职责。
1.区民政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方和监督管理者,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统筹实施本区域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方案,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指导承接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并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及固原市民政局备案。组织好承接主体和专业社工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向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设施,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统筹做好人员选配和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精准指导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将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积极协调辖区各社区(村)、驻地相关单位及企业,配合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服务。
3.项目承接主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动态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周期内每月向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购买主体及方式。区民政局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73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设置为2年,购买方于每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确定新方案。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承接主体及资格。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向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当承接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项目审计评估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评为3a以上和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内部责任分工及承接项目所需的社会工作者数量;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人员、财务、志愿者、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承诺、评价监督等制度。
3.购买资金保障。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从既有的社会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总量的3%(含低保核查员)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2021年安排54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下一年项目资金将根据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总量按比例作适度调整。
4.购买资金拨付。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3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拨付3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一)确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一个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
(二)落实购买经费(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开展项目经费预算,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要求,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统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站服务。
(三)实施政府采购(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政府采购采取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进行。
(四)开展驻站服务(2021年9月启动)。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驻站服务,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定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期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今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从当地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做好工作,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社会工作服务站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监督管理。民政局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服务成果的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推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承接主体要利用自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八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印发了《福建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对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服务内容、建站方式和标准以及购买服务的方式、主体和承接机构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方案》,福建省将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通过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社工站围绕民政重点工作,重点开展社会救助、为老养老、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四个方面的服务。
《方案》提出,社工站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和召开项目评审会等多种方式,确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社工站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是县(市、区)民政部门。各乡镇(街道)社工站由承接购买服务机构根据合同要求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队伍实施服务项目,原则上每个站点不少于2名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即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为确保社会工作服务延续性,《方案》规定项目期限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每年年底前,县(市、区)民政部门对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和第三方评估,并将结果报上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将进行抽查。年度评估结果为良好或合格的续签合同,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方案》还提出,社工站购买服务经费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各市、县(区)按照年度预算总额中的3%以内安排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引导社会慈善资金支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建立多方投入机制,足额落实项目资金。设区市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等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九
1、站长职责。
(1)在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社工站的全面工作,对社工站的工作负全责。
(2)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在社工站的贯彻实施。(3)统一协调、部署社工站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社工站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团结、带领社工站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社工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4)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王城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
(5)加强与各业务条线部门、社区各类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
(6)协调工作站人员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日常事务,统一协调处理相关难点问题,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通报工作。
(7)抓好社工站内部建设,经常组织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工站人员的整体素质。
2、副站长职责。
(1)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工站站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当好站长的参谋和助手。
(2)协助站长落实社工站各项工作任务,抓好社工站内部建设,配合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
(3)做好分管工作,帮助和指导其他工作人员做好工作。
(4)完成社工站确定的临时任务,接受站长的委托,召集和主持有关会议。
(5)及时向站长反映工作中和的问题及居民(包括流动人口)的意见、要求和建议。(6)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站长不在岗期间代行站长职责。(7)完成上级党委、政府、街道和站长搅拌的其他工作。
3、党群工作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xxx员在社区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对社区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指导、检查、督促、协调社区单位团组织的建设,负责未成年人和青少年的服务与维权工作、社区青少年校外辅导及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妇女组织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做好教育、维权、服务等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工会工作,积极开展维权服务。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本社区党员(包括流动人口中的党员)管理工作。
(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公园和组织社区内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包括流动人口中的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共建活动;指导、协调文明楼院、文明家庭评比活动。
(6)协助做好xxx、任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依法依规和依照合同约定形式。(7)发挥本社区各单位党组织的优势,将社会各层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充分利用社区单位内各种资源优势,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8)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4、民政(老龄)残联工作岗位职责(1)宣传、执行党和政府的社区福利政策、法规,掌握困难人群的基本情况,做好扶贫帮困、筑牢、助残工作和婚姻登记咨询、社区双拥优抚工作。
(2)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烈属、军属和革命伤残人员的优抚工作。(3)定期走访社区救济对象,帮助孤老残幼解决生活困难,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发动单位和居民组织送温暖活动。
(4)做好城市低保的申报、调查工作,做到了解、掌握政策,严格标准,确保不错、不漏、不重。
(5)协助做好残疾人工作,了解社区残疾人的情况,对各类残疾人建档立卡,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6)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积极开展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活动。
(7)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活动,发展社区公益事业。
(8)整合社区资源,开发功能完善的服务项目,依靠社会力量,开展无偿、低偿、有偿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
(9)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对社会福利工作意见和要求。(10)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文教体育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文化、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
(2)培育和发展社区群众文化组织,利用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等服务设施,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科普和体育活动,培育壮大社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3)开发利用社区资源,办好市民学校,针对社区内不通人群结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4)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举办科普知识讲座民族志居民参加科普活动,出刊科普宣传栏,编印散发社区科普资料宣传品。
(5)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6)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6、环境卫生工作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规,大力宣传卫生知识,教育社区居民(包括流动人口)爱护公共卫生设施。
(2)动员群众积极开展本社区爱国卫生运动没,做到组织、制度、措施落实,责任明确。(3)宣传落实有关禁犬、管犬和禁养家禽家畜的规定;依法开展“除四害”工作。
(4)发动居民(包括流动人口)搞好街巷里弄容貌管理和居民区容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好公厕的卫生;指导和督促辖区单位和居民院(户)落实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责任。
(5)建立社区清扫保洁员队伍和卫生保洁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环卫工作职责。
(6)做好防病、防疫和疫情报告工作。(7)指导居民植树、栽花、种草、保护花草、树木和绿地、绿化、美化、净化环境。
(8)协助规划、建设、环保、城管部门,控制违章搭建,搞好社区创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环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9)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综合治理工作岗位职责。
(1)组织社区平安和法治建设,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紫房子就能力和法治意识。
(2)经过民主讨论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文明公约。(3)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消除不安全隐患,协助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监督户主安全负责制的实行,组织治安防联合居民楼院的守护工作。
(4)收集上报社区内各类治安稳定信息,协助处置影响社会稳定时间;街道来信来访,依法公正、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5)负责辖区流动人口及其落脚点的信心采集,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及其落脚点的管理工作。(6)协助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监外罪犯、涉赌人员、xx人员、违法犯罪青少年等基本情况,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转化工作。
(7)协助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做好社区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8)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等活动,做好社区创建的各项工作。
(9)加强社区交通安全管理,解决社区及其周边道路停车、通行和涉车矛盾纠纷等问题,维护社区交通秩序。
(10)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人口计生工作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
(2)落实辖区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现居住地人口(包括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的采集、变更、核对、录入、上报工作;组织、协调、知道辖区内信息员(楼道长、居民小组长)开展信息采集、核对工作。
(4)应用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平台及时准确地掌握本社区育龄妇女动态信息;做好年度出生人口预测统计工作。
(5)做好生育服务证(包括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各类证件的办理和查验,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和公益金等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的申领。
(6)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孕前风险评估、孕前优生检测等)、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咨询指导和服务;配合街道做好孕环情监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工作,并向群众提供可选择的避孕药具;做好访视服务。
(7)及时发现意外怀孕情况,并督促落实补救措施,防止政策外生育。协助街道查处违法生育对象,核查群众举报和上级交办的计划生育案件。
(8)按时上报各类统计表,建立完整、齐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档案资料。(9)定期如实向社工站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汇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10)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9、劳动和就业保障工作岗位职责(1)准确掌握辖区下岗、事业人员(包括流动人口中的失业人员)、退休人员、享受老居民补贴和参加居民医保人员的基本情况。
(2)准确掌握下岗、事业人员(包括流动人口中的失业人员)的就要和创业情况,并积极做好就业和创业服务工作(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3)对社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愿望和就业条件等情况核实,为上级xxx门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资料。(4)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对特殊服务对象进行探访和慰问,帮助特殊服务对象领取养老金。(5)建立退休人员活动室民族志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6)掌握退休人员生存情况,对领取死亡人员的丧抚费资格进行调查核实。
(7)开展劳动保障方面的信访、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政策咨询等工作,帮助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人员的个人帐户和养老金查询。
(8)积极开展建设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对事业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受理辖区内城镇零就业家庭申请和认定初审,并开展就业援助,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当月实现就业。(9)做好社区内企业的用工和退工手续办理,并进行劳动用工监测。
社区社会工作方案书社会工作知识宣传。
一、需求分析。
1、廖杭村本土社会工作发展情况。
廖杭村村落社区在白良乡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村委会的指导下,以村民求知、求富的愿望出发,围绕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村落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知识分子为骨干,成立社区志愿者协会,下设六个站所,分别为社区公益事业服务站,社区环境卫生监督站、社区文体活动联络站、社区互助救助站、社区民间纠纷调节站,社区科技推广服务站。
廖杭村落社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本着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以人为本,服务村民的原则,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办起社区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开展了扶贫济困、治安环境、绿化美化、科技示范,公路硬化、农田土地整理等,改进了社区基础设施,通过开展社区建设,社区环境卫生明显得到改善,文化教育,综合计生有声有色,扶贫济困,群众文化娱乐活动蓬勃发展,科学技术为村民插上了致富的翅膀,社区志愿者协会为人民群众作出了榜样,廖杭村落社区能迎来光辉灿烂的明天。
2、大学生社会工作实习介绍。
(1)实习时间:7月11日—8月21日。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__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十一
作为一名乡镇社工,我将自己的工作体会总结为五个方面:了解需求、建立信任、维护团队合作、倾听故事、引导解决问题。这些经验使我更好地了解乡镇社区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帮助。
首先,了解需求是乡镇社工的基本任务。与城市社工不同,乡镇社工的工作面向的是相对封闭的社区,也常常面临资金与资源匮乏的困难。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及时调整服务方向。例如,在一次针对乡村中老年人的调查中,我发现他们更重视健康保健方面的问题,于是我们就组织了一次健康讲座,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健康知识和保健技巧。了解需求是我们以人为本的工作准则的基础。
其次,建立信任是乡镇社工工作的关键。由于社区居民对社工工作的了解有限,他们可能对我们的工作产生疑虑和不信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和能力。我经常参与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与他们分享喜怒哀乐,通过实际行动赢取他们的信任。只有建立起信任的关系,我们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维护团队合作是乡镇社工工作的另一重要方面。乡镇社工通常是一个小团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和责任。在这样的环境下,团队合作尤为重要。我遇到过一次家庭矛盾的案例,因为团队成员彼此之间不愿意沟通和协助,导致问题无法顺利解决。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组织了一次团队建设活动,增强了团队成员之间的互信和合作意识。从那时起,我们的工作效率有了明显的提升,也更好地解决了社区居民的问题。
倾听故事是乡镇社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乡镇社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许多问题的根源通常是一些深层次的故事和经历。作为社工,我们需要耐心听取社区居民的故事,理解他们的困难和挣扎,并协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例如,在一次家庭暴力案例中,我通过倾听受害者的心声,帮助她重新树立了自信和勇气,最终成功脱离了暴力的困扰。倾听故事是我们在工作中关心他人、传递温暖和关爱的方式之一。
最后,引导解决问题是乡镇社工的最终目标。我们的工作不仅是倾听和关爱,更重要的是帮助社区居民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在我所工作的乡镇社区,我常常面对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居民。通过专业的社工技巧和资源整合,我帮助他们了解社会福利政策,并帮助他们申请相关的救助和支持。这些努力不仅帮助了社区居民解决了实际困难,也增强了他们对我们的信任和认同。
总结而言,乡镇社工工作是一项重要而有意义的工作,它要求我们了解需求、建立信任、维护团队合作、倾听故事和引导解决问题。只有在这些方面做得好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和帮助,实现社会的和谐和进步。作为一名乡镇社工,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为社区居民带来更多的帮助和关爱。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十二
本寨分社成立至今,为镇宁县本寨乡18000余农户及平、教师、平等群体部门提供金融服务,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xx年本寨分社按照镇宁联社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确保各项贷款指标的完成,截至到xx年12月23日,我社完成贷款投放1.22千万元,有余额的贷款0.99千万元,共572笔。其中,短期和中长期农户贷款投放(1231科目和1241科目)共计266万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1246科目)588万元,抵押农户贷款投放(1251科目)60万元,涉农农户贷款达总贷款额的94%以上。xx年开局之年,其中,本寨乡以本寨村、岩下村、跳花村和六国村四个村占比较重,本寨村公投放203笔贷款,金额肆佰柒拾陆万叁仟元;岩下村70笔,投放金额柒拾伍万捌仟元;跳花村35笔,伍拾陆万伍仟元;陆国62笔,壹佰零伍万壹仟元。四个村贷款达柒佰壹拾叁万柒仟元,占我社xx年度贷款总量的72%。
xx年我社的贷款规模任务数是在166万的基础上增加500万,既达到666万的贷款量,我社完成年度贷款率的150%。
在0.99仟万规模的基础上,我社截止到xx年12月23日共完成51.12万元的利息收入,共计发生笔数825笔。按照联社完成47万利息收入的总要求基础上,超额完成4.12万元,完成计划率达109%,现利息收入还在稳步增收中。
其他中间业务收入方面,总计收入9700元,完成银联信合卡发卡量500张。以上基数为我联社的总体增资创收做出盈利性的基础性数据工作。
存款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有机血液。由于我社成立时间短,本寨乡在镇宁县内无任何经济型企业,存款业务主要靠当地农户为主。我网点大量在所辖区域内显著的墙面上大量张贴宣传标语,如‘有钱存入信用社、放在家中不安全’等墙体宣传,贴近农户,同时利用日常如村工作的时间,吃农家饭、走农村泥泞小路、座农家小凳、与老百姓亲切交流,告诉农户存款方式、好处,推心置腹,让老百姓把日常生产生活中点滴的钱存入信用社。目前本寨分社定期存款达109.5万余元,活期存款达763万余元。
积极加强对公存蓄业务,在平对公存款业务中下足功夫。我社于xx年5月18日将本寨乡平对公帐户顺利开入我社,目前本寨乡平在我社有活期对公存款288万元,日常周转顺利。
本寨乡辖区内19个行政村,4000余户,1.8万余人口,属典型卡斯特地貌,山多地少,人口分布不均匀。目前我网点以跳花村为突破口,按照信用工程创建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建档、评级、授信,现跳花村204户农户建档面达100%、农户贷款面达36.75%、信用农户贷款面达97.67¥%,不良贷款率在5%以下,于11月份报联社农村业务部审批完毕,达到信用村评定条件。现已将跳花村信用村批复资料报送县有关部门审批中。
针对联社总体工作要求,我社对全乡19个行政村进行建档、评级和授信工作等基础性工作,目前已对跳花、大营、通洞、梁家湾、台榜、陆国村等6个村进行了软件资料方面的照相资产调查,以及电子数据的整理。本寨分社在完成其他业务日常开展有序进行的情况下,逐步推进红坪村等各村的建档、评级工作,力争做稳、做扎实。
针对金融危机的影响,我所辖乡返乡农民工回到家乡后,有自己开办家庭类创业工作室的想法——把外面看到、学习到的技术带会家乡,变成创业项目、发展地方经济。但普遍这类返乡创业者身边只有技术和人员,最缺少的是创业资金。我网点灵活处理各项申请,在接到申请时都第一时间内及时处理,深入调查,通过评估了解申请人创业项目的可行性、风险系数、回收效果等最终给出发放的具体金额和年限。目前我网点共投放的创业项目中,产业涉及服装加工(产品批发到广西省玉林市)、木料竹子深加工、特色养殖鱼类(野生河鱼)、支持六国村村民发展镇宁县畜牧草地中心的特色养牛业,以及特色酒类批发(马奶酒)、酿酒产业、废旧回收、餐馆经营等多项创业项目,目前各创业者既贷款户手中的项目有序发展中,并按期结息,无拖欠行为。
xx年贵州发生了百年难遇的旱情,我本寨乡本来就是缺少乡,加上旱情,使得农民朋友的日常生活和生产发展无形中遭受了雪上加霜的打击,例如本寨乡关山村50年建造的水池从来没有干过,这次的旱情使得这口井每天最多只能提供3担饮用水,全村百余户村民和牲畜的饮水成为最大问题。安顺市委平陈坚等市委领导多次到达本寨进行调查,给出指导意见。
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离不开可亲的农民朋友、我们不仅支持农户的经济发展,同样也深爱这片滋养信用社发展的热土。我网点员工及时配合联社的爱心送水车,多次和联社理事长、监事长等下到本寨、关山、大营、陆国、通洞等多个村寨,往返送水多次,惠及上千农户和家庭的饮水问题,上万人次的生产发展,旱情得到一定的缓解。
联社为社会尽义务,献爱心,主导倡议‘信合爱心基金’的成立。我网点员工积极捐款,为爱心事业做出自我力所能及的贡献。贵州百年难遇的旱情发生,网点员工积极参与抗旱保民捐款等公益事业活动。
七、其他业务工作。
在日常如村工作中,xx年,我社共协助江龙社清收不良贷款125笔,挽回不良贷款金额1293757元、控制了不良贷款率,确保了我镇宁联社资产的保值增值;xx年,我网点365天日常业务经营和安全保卫工作,无一例不安全责任事故;xx年,我网点向央行成功申请500万支农再贷款,为本寨18000余户农户惠及金融发展赢的了资金准备。
xx年是奠基的一年,是自信的一年、是成长的一年。我们相信,在社会金融的大发展环境下,在三农的春风沐浴下,在联社各领导班子的正确指导下,xx年本寨分社又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起点。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十三
(一)着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
(二)大力实施村级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供销社已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111家,占全市123个行政村的90。2%。今年按省社的计划,是20家改造,目前已基本完成,供销村级综合服务社已具备商品服务、代办服务、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四大功能。
(三)稳步推进供销社项目建设。以供销联诚资产经营公司为主体,在裕农生活超市及配送中心、烟花爆竹配送中心等项目中,积极参股和控股,加快推进县级供销社振兴。烟花爆竹配送中心项目占地35亩,仓库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配套工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目前项目场地平整正稳步推进中,已完成投资205。83万元,仓库和办公用房建设正在着手招标中,力争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四)加强社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收益。加强现有资产的管理、利用和开发,全年实现租金收入130万元。加强社有资产维护,全年共投入资金十多万元,对松木坪、茶园寺、红花套等地资产进行了维修整理;对企业资产管理继续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了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加强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均衡发展。
——积极做好扶贫联系村工作。参与制定彭家桥村年度工作规划,协助实现“村村通”目标,帮助村容绿化美化、协助土地确权登记、致力开展精准扶贫。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十四
乡镇社工是一项涉及社会调查、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工作的繁重而复杂的任务。在参与乡镇社工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受启发和教育,获益匪浅。下面,我将从社工案例中积累的经验和感悟,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案例选择和意义。
在乡镇社工工作中,每个案例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体现了该乡镇的社会问题和需求。因此,我在选择案例时,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社会问题的严重性、案例的典型性以及解决问题的可行性。通过研究和分析这些案例,我可以更好地了解乡镇社会的状况,掌握社会问题的实质,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二段:个案分析与诊断。
对于每个案例,我都进行了详细的个案分析和诊断。在收集相关信息的过程中,我尽可能地了解个案背后的原因和动因。通过分析个案的症结所在,我能够找到问题的根源,并对个案进行科学的判断和评估。这个过程不仅使我具备了辨别问题的能力,还提高了我解决问题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三段:制定计划与措施。
在分析个案的基础上,我提出了相应的计划与措施。计划需要明确目标、步骤和时间节点。具体的措施则包括利用社会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等等。在制定计划和措施时,我尽可能地将资源最大化地利用起来,确保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和效果。
第四段:执行与改进。
在提出计划和措施后,接下来就是进行具体的实施。在实践中,我们需要调动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积极性,并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我也不断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只有不断改进才能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并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段:总结与反思。
每个案例都是一次宝贵的经验,因此在解决一个个案例后,我都会进行总结和反思。总结主要是回顾整个过程,归纳经验和教训,并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反思则是针对自身的工作,思考自己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空间,并寻找提升自身能力的方法和途径。通过总结和反思,我可以不断学习和成长,提高乡镇社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在乡镇社工工作中,案例是我们最为重要的实践课题。通过对案例的研究与处理,我们不仅能够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还能够积累宝贵的经验和教训。相信只要我们能够不断总结和改进,社工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效,为乡镇社会的和谐做出贡献。
乡镇社工站招标公告(优质15篇)篇十五
今年以来,xx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xx〕11号)文件精神,以“改造自我,服务农民”为总要求,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在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社村共建、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现代流通、农村金融互助等各项重点工作中有了新的突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取得新突破
县供销社进一步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积极推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工程”,构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各乡镇因地制宜,选择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基层社、农业龙头公司、种养殖大户、农产品经纪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托基层社,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以合作社联合社为纽带,深入推进社社合作、社农结合、社村共建,加强基层社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多方位联合合作,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在此基础上,成立了xx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县供销社“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初步形成全县上下贯通、联结紧密、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目前,领办农民合作社累计达到xx0家,供销系统内共有13家农民合作社入选20xx年xx县政府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名录。
(二)“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取得新成效
工作中,全面跟进新型农村社区和城镇化规划建设工作,积极参与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在新型社区,采取社村共同投资,合作经营,或以资金、土地等形式入股,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共同抓好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合作经济组织“三进”社区工作。重点选择村班子战斗力强、经济基础较好、主业比较突出的村居,推进基层供销社与村“两委”合作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不断完善“基层供销社+村两委+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四位一体的合作机制,形成“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新格局,有效解决当前农业发展中的服务、组织、经营等难题。今年以来,新增社村共建村56个,共建村累计达到xx2个,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7处,新增共建项目110个,实现村集体增收64万元,助农增收196万元。重点在xx城街道王家庄村、韩庄村,以及薛庄镇谭家庄村开展社村共建项目建设,打造共建示范点。
(三)农业服务规模化再上新水平
一是积极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农民合作社、基层社和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设以农机服务,土地托管、农资销售为一体的为农服务中心。统一调配整合资源,在农资供应、农机作业、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田间管理、烘干储藏、加工销售等方面提供服务,建立起市场化运行、集约化经营的机制,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今年重点在探沂镇公进庄村、朱田镇朱田村和大田庄乡东安太村打造3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正有序开展。二是培育发展农业规模化服务主体,拓宽规模化服务领域。围绕农业生产全过程,发展农技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技术服务队,加强新型农民社员培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同时,大力发展农产品基地,积极开展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业务,多领域开展服务规模化工作。重点在马庄、胡阳、梁邱、上冶、探沂、xx城等乡镇围绕小麦、玉米、水稻、果蔬和林果等作物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围绕耕种、浇水、打药、收割、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完善“保姆式”全托管和“菜单式”半托管服务模式。目前,全县托管面积20.2万亩,其中全托管3万亩。主要托管作物为小麦xx.2万亩,玉米4.1万亩,水稻0.4万亩,西红柿0.3万亩,西瓜、甜瓜等果品0.2万亩,全年培训农民社员8068人次。
(四)改造升级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一是拓展农产品流通网络。全面加强与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沂蒙绿源菜润家配送有限公司的联合合作。发挥供销社传统主业优势,在搞好农产品产前、产中服务的同时,延伸经营链条,大力发展产后的农产品加工、仓储、销售业务,积极开展“农超对接”活动,拓展“基地直供、超市直采”规模和范围。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供销社现有的流通服务网络,积极引进现代化的营销理念,与阿里巴巴集团、京东集团等知名电商合作,大力推进我县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二是完善日用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对接全省、全市供销社网络,进一步优化区域流通布局,以采取多种形式建设直营店和加盟店,提高现代流通网络覆盖面为重点,加强镇级直营店建设,把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延伸到农民身边。今年重点在薛庄镇,盘活社有土地,整合社会资源,实施改扩建薛庄供销社新联购物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完工后,营业面积将由20xx平方米扩大到5000平方米,进一步提升供销社经营服务水平,增加社会经济效益。三是加强农资流通现代化服务。继续巩固完善市级联采、县域直供经营模式,将农资直供与社村共建、网络终端建设相结合,与开展技术服务相结合,有效促进了农资销售业务开展。20xx年,完成农资联采直供4xx吨,居全市前列。
(五)农村合作金融创新探索新规范。一是大力开展合作社内部金融服务创新。按照“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以及全市农村工作会议“鼓励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经营合作的基础上开展信用合作”的要求,县联社按照生产合作内部的资金互助、为农服务的根本方向、供销社的掌控力、“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四坚持”原则,先后在上冶镇、薛庄镇、马庄镇的3个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了资金互助金融服务。资金互助金余额累计达到了20xx余万元,为助力农业生产、解决农民群众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大力发展安全统筹金融保险服务。在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系统内的安全统筹统保工作,在4—5月和9—10月份扎实开展“安全统筹统保推进月”活动,全年累计实现安全统筹统保额232.37万元,超额完成任务目标,位居全市前列。
一是探索推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运行机制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推动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要与基层供销社建设紧密结合, “两社合一”、融合发展。20xx年,新增农民合作社30家,实现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乡镇全覆盖。
二是全面加快“社村共建”的发展步伐。加强与选派“第一书记”相结合、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健全农村流通体系相结合,与农村党组织“示范书记”建设相结合,落实政策、资金、人才保障,不断完善“基层供销社+村两委+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四位一体的合作机制,推进“社村共建”工作的快速发展。20xx年,发展社村共建村50个。
三是全面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立足产业优势,结合“社村共建”,广泛与村级组织合作,进一步培育发展农业服务规模化主体,拓宽服务规模化领域,积极开展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组建农机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集约化经营模式,构建县乡村三级服务规模化网络。20xx年,提升现有为农服务中心经营服务水平,新增为农服务中心4处。
四是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一是利用电商进农村机遇,改造现有日用品、农产品流通网络。深入推进与阿里巴巴集团、京东集团等知名电商的合作,用好供销系统的资源和优势,通过信息化改造,强化基层供销社电商网络体系和供销社龙头企业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支撑,逐步建立网购物流与农产品、日用品配送相结合的新型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二是在农资网络上,继续推行“市级联采、县域直供”发展模式,叫响“供销直供”这一品牌。以规范市场秩序为切入点,加快推进高毒农药示范店建设,逐步建立起农资定点销售服务网络。20xx年,探索成立供销社下属电子商务公司,新发展各类连锁经营网点50个,规范改造加盟店100个。
五是稳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继续健全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安全统筹统保工作,探索开展小额贷款保险业务。20xx年新发展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2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大力推进安全统筹保障平台建设,全年实现安全统筹保xx收入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