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可以提高组织的管理效能,促进员工或学生的行为规范化。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进行修改和适应。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一
1、院计量管理小组全权负责本院有关计量工作的制度实施、监督和管理。日常事务由设备科承办,各科必须协助和配合计量管理小组做好本部门的计量工作。
2、任何部门不准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资料不完备及未检、超检、检定不合格的计量设备和器具。
3、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计量设备、器具管理制度》,加强本部门的计量设备、器具的各项管理。
4、医院工作人员在诊断、配方、报告等医疗文书和医院其它工作文书中,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废止其它计量单位。
5、加强计量管理,提高计量意识,认真执行《计量法》,保障和提高医院工作质量。
1、凡本院购置和使用含计量的设备和器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认真执行医院《计量管理制度》和医院设备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好含计量的设备器具的管理工作。
2、含计量的设备和器具的购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编制计划,并经审批同意后,统一采购。
3、所购置的计量设备和器具的拆箱、安装、验收工作,必须有计量管理人员到场,按照计量管理要求,对照设备所随资料,认真填报验收单。
4、计量设备器具的入库、保管、领发、报废、更新等工作,须按照医院设备管理的相应要求执行,以严格计量设备的'管理和医院设备的管理。
5、含计量的设备器具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掌握该计量设备器具的使用方法,认清其计量等级和范围,正确操作,不得超值使用和擅自改动计量设备器具,以确保计量正确。
6、严格执行《计量设备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使用单位按期申报,管理部门认真办理,并登记造册,以保证计量设备器具的准确。
7、认真执行档案管理法规,所有含计量的设备和器具,必须计量资料完备,建档造册,以便计量值溯源和计量管理。
1、凡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强制性周期性检定(本院强检器具目录由设备科拟定)。非强制性检定器具应定期审校。
2、各计量器具使用科室负责人应主动配合设备科做好计量器具的送检和审校工作,并应确保强检标记的完整。
3、建立强检和非强检器具帐目,使帐、卡、合格证和实物相符。详细记录检定器具名称、型号、购入日期和强检审校日期、合格证编号等内容,存档备查。
4、计量器具严格按购买、核定、发放使用、到期检定审校、再使用、直至报废的程序流转。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继续使用:(1)无检定印章的;(2)超过检定有效期的;(3)经检定不合格或已明显失准的;(4)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二
一、专人专柜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建立有效期药品登记部。入库和发出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要进行逐一计算机登记。
二、有效期药品购入、请做到有计划,对用量少的品种不宜多存。如发现有效期在6个月内,可尽早拆零促销。有效期药品应按抗生素、生物制品、化学药品分类,根据其性质和对储藏条件的要求,分别置于干燥阴凉处(约20℃或冷藏2~10℃)。效期远的药品放在效期近的后面。
四、药剂科调剂员发放药品时,必须按药品有效期的长短及入库的先后,由近及远、顺序发出。
五、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每个月30号清查一次,逐药按效期整理,对效期在6个有内的药品及时折价、拆零发放处理(保证商品的拆零质量),促销不出导致过期的`申请损耗解决。
六、有效期药品在效期内发生变质(如沉淀、变色、潮解)或因某种原因超过有效期者,应停止发出使用,并查明原因上报。
七、人员变动交接时,要清点有效期药品,并双人签字。
八、药剂科调剂人员要熟悉效期商品库存、发放情况,合理做好进货计划,避免过多效期药品进入科室,造成药品过期变质。
九、发放到患者手中的药必须估计在药品用完之前并不超过有效期。
十、效期药品在每个月1号前要上交。
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它是控制药品质量的指标之一。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购进药品应根据市场需求、药品的有效期限,确定合理的进货数量,药剂科采购原则上不得购进效期在六个月以内的药品。
2、药品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为近效期,对近效期的药品,保管员应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月报表》,一式三份,并于每月1号前报质量管理负责人、调剂人员各一份,一份存档。养护员要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
3、药剂科对近效期药品应积极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并有相应的记录,调剂员对近效期药品积极采取催销措施。
4、药品调剂员人员应遵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5、过效期失效的药品必须存放在不合格区,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要求,做销毁处理。
6、不合格药品应放入不合格区,并依照相关规定,报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不合格药品应有相应的记录,详细记录不合格的原因,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等。
7、退货的药品等同于进货。应有记录,对于退货药品,应先放在待验区,并进行严格检查,对照药品的批号,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品名,有效期及外包装、药品的性状等,确保药品质量无可疑方可入库。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三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到临床科室对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对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设备科除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其设备性能及使用情况外,临床科室应填写:“大型医疗设备医用分析表”。
3、医疗设备科对临床科室填写的“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表”进行汇总,做出相应的分析、总结,并报医院领导参考。
4、根据分析结果,设备科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做出大型医疗设备年度更新计划。
1、一次性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现在医院开展的医用钢板、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人工晶片、各种补片、生物胶、球囊等。
2、凡医院购入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合同。
3、使用科室应根据临床的实际需要,提前送交申请计划,必须写清产品的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型号、价格、病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住院号、诊断病情、手术医师姓名、手术日期,并由科室主任签字。
4、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高值耗材的管理要求,逐一进行核实,登记生产厂家、供应商、产品名称、详细清单、产品的检验报告或报关单、价格、生产日期及失效期和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作出记录,做到没件高值耗材可追溯。相关资料由设备科整理并存档。
5、使用时由手术室派专人负责领取,将其送往手术室进行消毒,以备手术时使用。手术室有责任对所送植入材料数量等手续进行核实,再次验货,以防在材料消毒前的货物调换。使用后的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的相关标识载入病历。
6、一旦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四
2、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各自管理范围和环节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3、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各医疗废物产生点必须设兼职管理员进行管理,在医疗废物产生源头做好分类工作,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混装。
4、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储存、运送与处理符合管理规范。
5、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职回收人员按要求做好全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临时存放工作。禁止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医院对专职回收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置和防护知识培训,对各医疗废物产生点的分类收集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将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存放等各项工作的职责细化并落实到人。
7、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佩戴工作牌。
8、专职回收人员每日收集医疗废物1~2次,在废物产生点必须做好双方交接登记手续,在废物袋上挂应的标识牌。
9、密闭式(容器、塑料袋均应封口)运送医疗废物,严禁超载运输,防止有害物质泄漏或掉落造成危害。
10、禁止在非收集、非临时存放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不能将医疗废物和非医疗废物混合,如有混合,整个混合物按医疗废物处理。
11、医院设置西南一排四房为医疗废物固定临时存放点,配备暂时存放设施,设备,存放容器必须加盖,不得露天存放,存放点必须加锁,设专人管理。医疗废物暂时存放不得超过2天。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五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5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5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建立简易档案(具体简易程度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性、使用的场合来决定)。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5万元以下的档案由医疗设备科负责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末完成建档工作,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六
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
二、医疗废物如有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应紧急采取处理措施,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三、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应当按规定放置在指定的地点。
四、医疗废物出入应当每天有登记,送出去有接收记录,应用联单转运。
五、发生特殊传染病所产生的排泄物、污染物等,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xx年版)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定期不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理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的培训,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每半年培训一次。
七、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八、医疗废物中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进行高压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九、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控制病人医疗欠费,降低可控成本,减少经济损失,提高医院经营效益,特制定医疗欠费管理制度如下:
医疗欠费对象包括:
1、急诊需抢救、治疗、住院、手术的病人。
2、住院病人。
3、经“110”或交警等部门担保的病人。
4、在职职工担保的病人。
5、凡非急诊病人,病情无大碍、不涉及生命危险的,不属于欠费担保范围。
欠费审批部门为医疗业务对外联络科或总值班。行政上班时间由对外联络科签字,非行政上班时间由总值班签字。
凡急诊需治疗、抢救、住院、手术的欠费病人,由经管医生根据病情需要正确、详细、完整填写病人欠费审批(或担保)单(附件1),行政上班时间由对外联络科审批,非行政上班时间由总值班审批。“审批(或担保)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急诊收费处或住院收费处留存,一份交对外联络科,一份由所在科室保存。欠费开通时间原则上为24小时。
病人住院期间欠费超过1000元,his系统自动对临时和长期医嘱停止提交,此时若病情需要(离休干部例外)则由经管医生填写病人欠费审批(或担保)单、科主任签字,行政上班时间经医务部审批、非行政上班时间经总值班审批后方可开通记帐,时限为24小时。如本院职工愿为某欠费病人个人担保的',必须填写病人欠费审批(或担保)单,并承担相应责任。
1、非急诊病人住院,预交款必须在20xx元以上(具体数额由接诊医生根据病情填写于住院证上,如不足20xx元的,由医生填写住院预交款金额并签字。
2、病人欠费超过20xx元以上原则上不住icu,如确属病情需要,须经科主任签字,行政时间由医务部审批,非行政时间由总值班审批。
3、当住院帐户余额不足300元时,住院部应及时通知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由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共同负责催缴。
4、住院收费处和急诊收费处应及时收取住院病人医疗补缴款,不得拒收。
5、经管医生应告知择期手术病人,术前必须交足手术的预计费用方可进行手术,并及时催缴预计费用,必须在预计费用到位之后才能送病人进手术室;手术麻醉科接到手术通知单后,必须查询手术病人是否交足预计费用,如不足则书面及电话通知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由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催缴费用,确保术前费用到位。如因费用不到位而影响手术的及时性,由病区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负责解释;确属特殊殊情况,须经医务部或总值班审批或医生个人担保。如因不交足手术预计费用而发生的医疗欠费,由经管医生和手术麻醉科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6、欠费担保期间,经管科主任和医护人员要及时与患方沟通、催交所欠费用,解释、告知本次住院最少的费用估计额,并进行必要的告知签字,严防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1、基本用药按医保甲类用药范围使用,特殊病人要要另行审批。
2、欠费病人以保证基本治疗为主,植入性材料原则上使用国产材料,并告知病人原因,同时请病人签字确认。特殊治疗要有担保或审批手续。
3、欠费病人不允许出院带药。
1、医疗欠费的管理部门为财务科,由住院部交对外联络科负责欠费审批单整理核查、出院欠费病人的追讨联系,协助欠费病人所在科室做好在院欠费病人的催款联系、出院欠费病人结帐、出院欠费发票的保管及善后工作。
2、欠费病人所在科室负责本科在院欠费病人和出院欠费病人的催缴工作。
3、业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病人的出院结帐的清算工作。
4、对外联络科科负责交通事故、110协送病人、120病人的欠费催讨工作。
1、审批或担保以内的医疗欠费部分不纳入科室奖金核算,审批或担保以外的医疗欠费部分不仅不纳入科室奖金核算,而且相应的药品、材料成本计入科室核算成本。发生转科情况时按转科时间相应划分欠费后同上处理。
2、凡发现未经医务部或总值班审批,擅自对欠费病人超出医保甲类范围用药,扣当事人超范围用药额的100%;凡未经医务部或总值班审批,擅自使用进口植入性材料,所发生的进口植入性材料费由当事人100%承担。
3、凡由本院职工担保而导致的医疗欠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催讨,由担保者全额赔偿。
4、由财务收费管理疏漏造成欠费者,以欠费额的100%扣罚。
5、各科室和职工必须从医院大局着想、从自身发展着想,正确理解医院对于欠费管理的有关精神,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及解释,妥善处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不得以此推诿病人,延误病人的抢救和治疗。凡由此而造成的医疗纠纷事故,一律严肃处理。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八
为了加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一、社会办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医疗废物履行管理职责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及管理。
二、应设置医疗废物桶并加盖分类收集。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
四、安瓶、针头等利器应放入利器盒内,医疗废物每日交由本辖区内的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处置。
五、被血液、体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床单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九、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处置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医疗机构签名认可。收集总量应与运出诊所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九
(一)定义: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按器械验收制度对照产品技术条件验证后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
(二)下列产品确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
1.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2.受污染的医疗器械(尤其是无菌医疗器械);。
3.无有效证件的医疗器械;。
4.过期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医疗器械;。
5.包装不规范、标识不清的医疗器械。
2.对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应在验收记录单上写明'不合格'及有关原因;。
3.对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医疗器械,在验收中的,不准入库,在使用中的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监部门,等候处理。
5.不合格医疗器械不得入库。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十
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由临床科卫生员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实、严密,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有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交接班日期、医疗废物类别、经手人签名。
9)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科室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12)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与卫生班接收人员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称重手续,并登记、签名。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十一
一、输血科(血库)是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直接实施医院输血管理、监督、检测的临床科室,全面负责血液质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输血科(血库)各项工作制度:
(1)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
(3)样品登记、各种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4)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
(5)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职业暴露应急制度;
(6)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
(7)污物处理制度;
(8)血液报废制度;
(9)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保养制度;
(10)检验报告结果保密制度;
(11)血液及血液成分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12)工作环节查对、交接班制度;
(13)消毒制度;
(14)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及备案制度等。
三、输血科(血库)建立完整的实验和仪器标准操作规程:
(1)血液入库、贮存、发放规程;
(2)血样采集和送检规程;
(3)临床输血检测操作规程;
(4)仪器使用操作规程;
(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
(6)应急预案;等。
四、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血液质量管理和输血安全意识,加强业务技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医院制定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和《输血科标准操作程序》开展工作,保证用血安全。
五、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分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六、医院统一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对血站供应的血液做好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如下:
(1)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2)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
(3)血液品种;
(4)采血日期及时间;
(5)有效期及时间;
(6)血袋编号(或条形码);
(7)储存条件;
(8)血袋是否破损、血液是否存在凝块、溶血、气泡等。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七、对入库血液应及时做好登记,登记时必须核对血型、血量、采血时间及血液质量检查,并按血型、种类、时间有序存放在血液专用冰箱内,所备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检查储存血液的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八、发放血液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同时检查血液质量包括外观及内在的质量,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不得出库;各科室应由医护人员取血,并配备专用血液运输箱贮存、运输血液,严格遵守《宁波市医疗机构血液冷链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得退回。
九、在接收标本时要认真核查、签字。核查申请单上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号码是否一致。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通知病房重新留取,留样标本应在2—6℃冰箱保存7天以上备查。
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血时,必须检测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和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除盐水法外应加做酶法、聚凝胺法、微柱凝胶法或抗人球法等其中一种,对可疑结果应重复检查,并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与临床相关科室保持密切联系。
十一、每日检查冰箱温度,同时观察血液质量,严格按照血液有效期限保存血液,发现质量可疑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避免血液过期。
十二、加强消毒管理,并按照要求进行生物监测:
(1)血迹、体液及时消毒;
(2)物表、地面、空气每日消毒;
(4)消毒剂应进行有效浓度监测,消毒容器定期消毒;
(5)消毒工作完整记录。
十三、患者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相关疾病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发现输血后感染相关疾病及较严重的输血反应要追踪查因,及时与供血机构联系,做好协调处理事项。
十四、交接班工作有记录;每天下班前,检查室内用电情况,冰箱、冰柜等是否正常;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五、加强输血科(血库)仪器管理,熟悉各种仪器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每天检查科内各种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正常,并做好登记使用记录;定期检查及校正各种仪器,做好维护和计量工作。
十六、每批新购进的试剂必须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要求才能用于试验;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作为科室常规化、制度化的质量保证体制。
十七、主动深入临床科室,分析临床各科的用血情况,对临床用血进行动态观察,加强输血质量的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十二
一、注意仪容仪表,上班不配戴手饰、不穿拖鞋、响底鞋、高跟鞋。
二、交接班要准时,并且要交接清楚,点清备用物品。
三、中夜班要打扫治疗室、护士站。
四、每周一、四换床单;周一大扫除,治疗室内窗子、紫外线灯必须擦干净。
五、晨间护理、要换床单、消毒灵浸泡桶及操作台卫生,并随时保持床铺整洁。
六、湿化瓶按时消毒保存,馏水每15天更换一次(长期吸氧者每日更换,备用15天换一次)。
七、一次性医疗废物使用后按规定处理,不能乱扔,必须按要求毁形。
八、注意处方用药,不能配错针水或将针水送错。
九、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管理规程,在进行护理操作中要戴口罩。
十、不得在护士站及治疗室吃零食、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十一、不得脱岗、串岗,上班时间服从上级领导分配,不得推脱责任。
十二、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旷工。
十三、每周用95%酒精擦紫外线灯管,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