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急预案中,我们需要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以便做出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预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一
为保障本街道与杭州市路桥有限公司实施环卫保洁市场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对交接过渡期可能出现的环卫工人大量流失、路面清扫保洁工作塌班等突发事件,确保环卫工作不出现大的波动,特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环卫市场化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环卫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准备工作时间:20xx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在过渡交接中出现突发状况随时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工作方案
1、各社区应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工作方案。工作开始后,街道环卫所和各应急队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1)街道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成立80人街道应急普扫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表1),负责准备8条主干道(包括华林路、湖东路、八一七路、鼓东路、尚宾路、鼓屏路、五显巷、庆城路)普扫作业,张小珍担任普扫队队长,队员由环卫所、各社区卫生主任、卫生委员及社区保洁员(社区卫生主任负责本社区保洁员召集)部分城管中队人员(每日安排5人)。
(2)各社区成立应急保洁小分队,以街道班子包会领导兼任队长,成员由街道各部门、各办包会干部及所包会的社区干部组成,负责次干道、街巷保洁。(具体保洁路段名单见附表2)
(3)区环卫处支援五四路、井大路两条主干道的应急保洁工作,并负责街道垃圾的清理、运输工作。
2、要求环卫所、各社区做好环卫工人思想稳定工作,密切掌握思想动态,详细解释市场化后工人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甚至会有所提高,以增强环卫工人留下工作的意愿,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流失。
3、环卫所和各社区立即对本街道、本社区目前在岗的环卫工人、保洁员重新摸底造册,住址、联系方式等逐一摸清备案。街道现有环卫工人的安全稳定工作,由街道环卫所人员实施包片负责制。(具体联系包路段名单见附表3)
4、环卫所负责准备应急清扫保洁工具,扫把80把,滑铲10把,簸箕10个;六个社区各准备扫把20把,滑铲5把,簸箕5个;城管中队安排一辆执法车做为保洁应急车辆。
5、环卫所密切与企业对接工作,配合杭州市路桥有限公司做好从外地抽调50名工人的应急准备,确保在第一时间能迅速开工作业。
6、街道民政办负责由民政避难所借用50副床架,用于企业外地抽调环卫工人暂时住宿。
市场化试点工作开始后,如发生环卫工人大面积流失等突发事件要求做到:
1、街道、社区迅速启动应急方案。环卫所负责本街道8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小街巷、小区保洁,按照“路段包干制”的方式开展道路普扫保洁作业。街道在区环卫处的支持下做好财力、物力上的准备。
2、要做好辞职、离岗环卫工人安抚劝导工作,尽力挽留。无法挽留的,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出现连锁反应和纠纷。
3、迅速协调区环卫部门,帮助企业从外地抽调或就地招聘环卫保洁人员。
4、街道、各社区要针对环卫工人流失可能导致的道路保洁质量下降,居民投诉增多的情况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并适时组织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志愿者上路进行文明劝导,减轻环卫保洁压力。
5、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环卫基础设施维护工作,应对和惩治可能出现的恶意破坏垃圾车、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行为。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或集体上访事件。
1、环卫所、各社区要密切注意环卫工人动态,及时掌握各类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2、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小组成员、各社区要认真做好道路保洁工作,尤其是辖区主次干道、敏感区域道路保洁。
3、街镇环卫所负责人和路段管理员应尽快熟悉“包干路段”,以便随时展开保洁工作。
4、各社区应全面做好小街巷、支巷保洁工作。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二
按照《xx县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为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能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公司以内及其周边的污染物排放,交通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等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时,启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公司特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李斌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李兴勇担任、组员由各部门领导组成。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排险、减害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具体做出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报告制度。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作出适当的认定:
(1)凡属轻微环境染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补漏,及时清理污染源;
(2)凡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除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外,应立即向县应急办及县相应主管部门报告。
四、本预案的实施。
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或即将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受到或即将受到严重危害,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时,实施本应急处理预案。其做法如下:
1、接到事发报告后,立即组织小组成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同时报告县应急办及相应主管部门。
2、事故第一时间内除组织抢救外,应如实报告县应急办及相应主管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主要污染物以及危害程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污染源的处理。
3、对有可能污染的地方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患于未然。
4、对发生有毒物质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人员撤离。
5、查明原因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及当事人共同拟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
6、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确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7、危险或危害物排除后,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扫尾工作。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三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职责。
1、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医院抢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手机。
安全员手机。
安全员手机。
技术负责人手机。
施工员手机。
附近医院地址: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四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4)环境影响评价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专家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方案,报领导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网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xxxx、传真电话xxxx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领导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87167390)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领导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总结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本预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在企业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吊装施工生产和管理的有关活动,并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三、总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3.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6每日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随时发现隐患行为,并解决新的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灯是否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3.7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3.8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工程起重吊装作业。
3.9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3.10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用烟火。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3.11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12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过错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等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13机械的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的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或防护板。操作机械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台面的残屑,不得在机械运转时,清理或维修。
3.14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3.15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16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必须作业时,须满足和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3.17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3.18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19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六
为在危化品突发安全事故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黄山中学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是学校事故处置工作的协调决策机构,事故发生后,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
1、对危险化学药品万一发生火灾、泄露、丢失等意外情况,指挥中应视具体情况迅速组织各相关人员成立应急小组,制定相关措施。
2、保障各种应急物品、器材及所需资金。
3、全面负责各种突发事故的处理;协调各小组的工作,人员配备、监督、检查小组职责落实情况。
4、组织成员学习相关知识,明确各小组的职责,不断提高成员防范应急能力。
5、紧急呼救电话:巡警__急救120火警119。
6、市教体局安全科电话:__。
(二)抢救组。
组长:__。
成员:__。
职责:
发生大的事故后,要保障对外界的联络畅通,并掌握所有成员的通讯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迅速做到上通、下达,同时应做好救灾组织与预先人员之间、救灾组织与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之间的信息,同时当通讯系统被破坏时做好利用其他方式进行联络的可能性。发生事故后对伤势较重的人员要做好与附近医院的联系,并保证急救药品和设施的齐全与良好,同时对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要逐一了解,并对可能造成的伤害要有相应的抢救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急救措施。
在实验室中发生人身中毒时,必须采取急救措施,应先行急救,再送医院治疗。
(1)吸入毒气:将其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让中毒者昔日新鲜空气,如轻度中毒者会较快恢复正常,如果发生昏迷休克,可给中毒者做人工协助呼吸,保持安静,注意保暖。
(2)消化道误服中毒应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呕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盐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氢钾溶液或1:50的高锰酸钾溶液(千万不能太浓,防止灼伤胃粘膜)。洗胃液要大量喝,边喝边使中毒者呕吐。如果没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温开水,冲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呕吐。洗胃药反复进行多次,直到洗胃中基本没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剂。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汤等。主要毒物的毒性症状及其急救措施。
三、善后处理调解要求。
(一)、事故发生后,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涉及的人员和事故的性质进行全面的调查,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呈报。
(二)、动员各种力量,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稳定受伤者家人的思想情绪,会同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善后处理方案。
(三)、对受伤者进行全面彻底的治疗,务求对受伤者的伤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召开事故分析会,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七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龙水镇镇的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破坏事故为重点,不断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把污染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处置的原则。把保障公共安全,特别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根本目标。具体工作中,既要依靠科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尽量减少突发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实行镇政府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调度,各部门积极配合。
3、坚持系统联动,稳妥应对的原则。做到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要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故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水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的全过程负总责。
指挥长:周树云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杨浩副镇长。
王洪副镇长。
成员:
郑红梅党政办公室主任。
高建镇财政所长。
金洪科经济发展办主任。
袁昌建镇工业化和招商办主任。
黄洪勇花市街派出所所长。
刘安键朝阳街派出所所长。
张春华五金工商所所长。
徐智勇龙水工商所所长。
黄茂侠龙水镇畜牧站站长。
黎成禄大足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何勇龙水镇教办主任。
张余龙水镇有线电视台。
唐维彬镇水电站站长。
邓思建镇民政办主任。
唐均福镇综治办主任。
陈云镇安全办主任。
胡中奎市政办主任。
周德学镇宣传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工业化和招商办。
主任:袁昌建镇工业化和招商办主任(兼)。
副主任:陈四军镇工业化和招商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指挥、调度环境污染时期的全面工作,与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沟通情况,汇报工作,召开应急会议,布置相关工作,统筹安排全镇环境污染时期应急处理的各项事宜。
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密切与各成员单位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协调和信息反馈工作。(办公室电话:********)。
3、成员单位。
镇工业化和招商办:及时掌握环境污染的情况,保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信息,提出预防污染和治理污染的相关措施,并按照镇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发布污染治理公告。
派出所:按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要求,保证出动警力、安排布控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治安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工商所: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禁止受到污染的食品流入市场。
县二院:随时掌握异常病症发生情况,做好饮用水中毒人员的治疗救护应急准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并负责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做好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准备工作,保证应急所需。
财政所:负责应急所需经费保障,提供资金支持。
畜牧站:配合做好牲畜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对所属种畜场人、畜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坚决避免水污染期间人、畜因饮用河水而导致中毒事件发生。
宣传办:按照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科学宣传污染预防知识。
龙水镇教办:加强对学生环境安全教育,确保突发环境事故不给学生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龙水镇有线电视台: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网络管理,保证镇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镇综治办和安全办:做好危险化学品污染的预防工作,并与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保持联系,随时反馈安全信息。
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人、畜的环境安全管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积极配合成员单位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环境污染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此,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迅速统一上下思想,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避免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研究具体应急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落靠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3、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污染应急预防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镇上下共同参与,协同动作,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以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全力做好污染应急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反馈,确保信息畅通。各成员单位要时刻保持临战状态,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政府环境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信息畅通。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反馈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对迟报、漏报、瞒报有关工作信息而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大足县龙水镇人民政府。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八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我厂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根据上级防汛抢险有关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以保障职工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厂长负责制,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确保我厂安全渡汛。
(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增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执行上级防汛工作命令,增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督查各工作现场,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度。向上级报告防汛进展情况,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厂职工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职工防洪抗汛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戒备状态。
4、指挥和组织职工进行防洪抗汛,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1、宣传报道组:
组长: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防洪抗汛宣传、发布防灾信息等工作。
2、抢险组:
组长:
职责:负责洪水来临时现场抢险救人、协助维持秩序等工作。
义务抢险队成员:
组长:
成员:
汛期值班安排:
3、保障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洪抗汛所需的各种物资准备和供给等工作。
4、善后处理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受灾人员的安抚工作和灾后善后处理工作。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组织各项防汛抢险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汛抢险任务。
2、组织人员对我厂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增强对有毒有害物品、供电和重要功能场室设备的防护,保证防汛抢险的顺利进行。
4、增强对职工进行防汛抢险的宣传教育,向职工提出严禁涉水过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等灾害,并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5、增强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全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有关要求组织好救灾物资及抢险工作。
1、接到紧急警报后,各级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向全厂发出紧急警报,立即停工,并组织职工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增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1、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以对全厂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期间,领导无特殊情况不许离开工厂,并保持每天24小时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2、在防汛抢险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洪讯灾过后,全厂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厂区受影响的建筑物,机械设备,线路等。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九
为保障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高速公路复线(重庆境)路面工程综合项目部环保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及生命安全。为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成渝高速公路复线路面综合工程项目部区域内,突发的人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法》;。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大气污染防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职责划分。
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韩峰。
副组长:李永生、焦连模、吴云辉、潘兆进。
2、项目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框图。
略
3、应急抢险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全面的应急抢险工作;。
(4)张洪文、仲爽: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清除和监测工作;。
(5)李贤平: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接待工、车辆调配等工作;。
(7)张道远负责抢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程序。
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发生的警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抢险。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经综合情况制定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抢险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抢险。
1、现场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2、实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
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污染事故处理过程中,为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应建议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附近和受事故影响区域的通道实行有效的人员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确定水体中污染物质的种类、性质后,建议当地有关组织果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疏散周围群众,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人数范围,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现场调查。
(1)污染事故现场勘察。
(2)进行技术调查取证。
(3)配合环境监测部门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污染警报解除。
六、应急救援保障。
(一)内部保障。
为能在污染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控制波及范围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1)落实应急抢险组织,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和抢险专业队伍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抢险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抢险等器材,上述各种器材由物质、办公室专人采购、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定期组织抢险训练和学习,各队按照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一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抢险能力。
(二)外部救援。
事故发生后,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在自身救援条件受限,无力控制事故现场时,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求援,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
(三)医疗保障。
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就近送至医院救治或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组织现场救治,也可送至现场指挥所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
七、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
项目应急抢险救援联络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抢险救援联络电话如下:
a)项目部应急联络电话:__。
b)向上级报告。项目经理应根据事故等级,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指挥部、业主、政府等)报告。
c)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
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八、事故发生后注意事项。
(1)稳定职工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中毒或受伤人员亲属探视,由办公室做好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中毒或受伤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九、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程序的终止。
1、应急抢险救援终止。
当事故现场势态被完全控制,确信已消除毒物扩散污染的根源,警戒区内无毒害危险时,伤员撤离现场后,由事故现场总指挥确定并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报告和发布信息。
由通讯联络人员通知本单位各相关部门,以及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周边社区、人员发布危险解除的信息,若事故发生时有请求政府协调的程序时,由指挥人员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危险解除。
十、应急培训计划。
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本预案制订后实施前,所有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救援队成员应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明确在抢险救援现场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抢险救援专业队成员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培训,学习抢险救援专业知识和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的处理办法。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每个人都应做到熟知抢险救援内容,明确自己的分工,业务熟练,成为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骨干力量。
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由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响应培训,了解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条件,能够在现场第一时间做出判断事故大小,是否符合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条件,以便下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根据有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印制宣传材料,向员工发放,了解相关的应急响应知识。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十
为加强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制定各类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协调落实。
3.2安全监督部:参与各类环境污染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及时将污染情况报主管副总经理。
3.3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3.4各单位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参与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及演练,经常深入现场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清洁生产。
3.5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及时进行治理,当污染源无法排除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向单位领导汇报。
3.6岗位员工: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应急演练,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1在所管辖区出现环境污染,应按如下步骤进行现场应急处理:
环境污染——切断污染源——保护污染现场——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到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处理队伍——对污染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祥见附录1)。
4.2人员管理:。
4.2.1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现场负责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
4.2.2污染单位负责人应在污染区设置专门人员保护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4.2.3生产技术部接到报告后,通知有关人员就位,严格按各自的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4.2.4环境污染处理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单独行动。
4.2.5进入污染区的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佩带防护用具,只充许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到处走动。
4.2.6污染事故处理完毕,要做到工完料静场地清,安全监督部和事故单位应记录存档。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二十五条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十二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回转窑发生烟气超标排放事故。
3.事故类别及识别。
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况不稳、水泵压力偏低,以及塌料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严重超标: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连续4小时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4.应急机构。
以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准。
职责:
1)负责对日常回转窑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部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5.事故预防措施。
防止回转窑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回转窑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要保证除尘增湿塔水压及管路的畅通。链运机正常运转,减少二次污染。
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6.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接警。
巡检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车间主任汇报,并由主任报告技术动力部,
如发现严重超标,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修,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
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并由技术动力部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接到汇报后,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车间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在运行中巡检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车间主任,检查收尘器,排除故障。
如发现严重超标,由技术动力部汇报指挥部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事故应急方案。
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在事故现场抢救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应急恢复。
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点火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
应急保障要求。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保障组进行相应落实。
7、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奖励与责任追究。
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1000元;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给予奖励20xx元;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1000元。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十四
为做好本市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市县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直接或间接引入农业生产相关区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农田土壤、农用水域、农区大气等受到污染,农业生产受到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然性事件。
四、信息收集。
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重点收集农区周围的工业污染源、农用水源水质、危险废弃物贮运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及时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五、应急响应。
镇政府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预警后,报县农发局备案,由县人民政府决定进入响应,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六、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设置警示标志。
七、控制污染源。
在明确污染源的情况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八、控制污染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和传播途径,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九、人员安置。
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和食品。
十、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十一、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十二、人员保障。
镇人民政府保证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人员素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服从指挥机构统一调配。
十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不按本预案履行职责、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十五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为保持泸溪县的环境污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规范和强化环境保护部门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建立与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相适应的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有效地实施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贯彻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资源共享、分工负责、快速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通过局应急指挥系统,整合现有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资源。以机制优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资源统一、优势互补、防患未然、常备不懈、科学处置体系为保障;在实施应急处置中,第一时间发挥事故单位及事故所在地的应急处置力量作用,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故的发展,同时局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能,迅速赶赴现场,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分工负责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实施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损害。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的控制和处置。具体包括:
1、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事件。
2、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突发性严重污染事故、事件。
4、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事件。
5、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事件。
1、泸溪县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杨毓山
副组长:张显迟、许德胜、刘红艳、王亚兵
成员:陈卫华、舒绍云、邓桂铁、李竹、李桂兰
我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综合协调及联络组和后勤保障支援组、技术专家组。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主要负责:全面负责应急抢险工作;指挥应急抢险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抢险技术方案。
(2)副组长(王亚兵)主要负责:负责事故调查、处置及应急抢险工作。
(3)副组长(许德胜)主要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工作;负责监测及技术服务工作。
(4)副组长(张显迟)主要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向社会发布污染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工作,做好应急抢险工作记录。
(5)副组长(刘红艳)主要负责:为所有应急参与人员提供物质、经费保障。
3、下设应急处置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王亚兵(兼)
副组长:陈卫华
成员:张卫华、杨嘉、谢生顺
其主要职责是:进入现场必须携带摄像、照相、录音设备和应急工作专用记录本,保证在第一时间取得应急现场详细情况第一手资料和应急工作全程记录材料,研究、制定应急排除处置措施,确保工作准确、快速、到位,并提出对事发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罚、处理意见,完善环境执法监督相关手续。
4、下设应急监测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许德胜(兼)
副组长:邓桂铁
成员:李前、李优良、吴成发、姚玉珍、杨俊、陈志龙
其主要职责是:进入现场必须携带相关采样分析设备,快速提供监测数据,并立即提供给现场最高指挥人员,以便做出应急排除正确决策;不能进行现场分析的项目,尽快派人采样、分析、确保第一时间将监测报告交现场最高指挥或应急工作职能机构负责人。
5、下设综合协调及联络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张显迟(兼)
副组长:舒绍云
成员:段州军、谭群芬、杨丽芝、张鑫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向社会发布污染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工作,负责各工作组协调、联络工作,做好应急抢险工作记录和相关书面材料工作。
6、下设后勤保障支援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刘红艳(兼)
副组长:张敏,周国斌
成员:李桂兰、刘丽红、李叶
其主要职责是:为所有应急参与人员提供物质、经费保障。负责应急抢险中遭遇的人体损伤、财产损失的清理登记和紧急疏散人员等善后处置工作,防止损害、危害后果加重。
7、下设技术专家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杨毓山(兼)
副组长:许德胜
成员:田熙学、邓桂铁、李竹
其主要职责是:进入事发区域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抢险技术方案,以便迅速采取应急抢险处置措施。
1、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和处置以我局环境接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快速出击
接报后,我局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负责人,立即召集所有组成人员,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
3、如果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到达现场前,公安、消防等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在迅速通知相关部门的同时,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防止污染扩散,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现场调查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确定现场监测布点、摄像、拍照等取证工作。
5、情况上报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负责人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我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做到2小时速报、8小时确报,由我局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当地政府和州环保局总值班室或有关部门。同时我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和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的要求,决定是否增派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增援。
6、污染处置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根据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积极参考各方意见,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危害。
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现场污染情况和现场调查,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向我局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由我局及时通报县政府,作出是否发布警报决定。同时,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要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分析,向信息发布及联络组通报情况,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由信息发布及联络组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8、污染跟踪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扩散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每12小时向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报警解除。
9、调查取证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10、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环境的应急预案(汇总16篇)篇十六
根据20xx年环保工作管理目标,我公司于10月20日进行了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演练按照预定的方案即《2011年度双强化工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方案》进行有序、紧张,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通过此次应急演练,为应急人员提供一次实战模拟,使应急人员熟悉必要应急操作,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为真正的事故应急行动提供经验保证。在这次演练中,每个演练者都获得再次学习和提高认识的目的,对于管理人员来说通过演练可以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并可以从中找出改进的措施,把预案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针对此次演练做如下全面总结: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这次应急救援演练。此项工作从演练策划、前期准备、组织正式演练的各个阶段公司领导全面部署、安排周密、紧凑,整个工作实施全面控制。
公司演练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成员,身先士卒对演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领导和指挥并参与演练方案的多次讨论和修订工作,而且还积极带头参加演练前的受训,为保证演练的时效性,各工作组长亲临现场根据实情考察,掌握模拟演练情况后对方案进行调整和部署。
总之,这次演练取得成功,完全得力于领导重视和支持及各工作组长的精心安排,从而体现我公司各级领导搞好环境安全的信心和决心;确保把环境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我公司从环境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出发,经过认真研究确定本次演练的主要任务,其主要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发现问题以便及时纠正、改进,使应急人员熟悉应急操作的整个程序,增强应急人员的熟练性和信心,通过演练所有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技能,了解所有危险的可能性及防范措施,使大家得到锻炼。一旦发生环境事故,懂得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如何去做等。从而提高全公司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应急行动高速有效地完成。
应急演练是在模拟事故的条件下实施的,是更加逼近实际的训练和检验训练效果的手段。也是检查应急准备周密程度的重要方法及评价应急预案准确性的关键措施。因此综观演练全过程,我们确实发现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下面将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2、根据预先制定演练的要求,演练时要事先准备模拟用品并告知演练区域内的人员,在实际演练时水管有脱落,营救人员动作不够迅速,使演练的真实性打了些折扣。
3、应急演练的过程中,联络通信方面的装备硬件不到位,造成各工作小组及指挥部之间联络不够顺畅。
以上主要还是演练的组织实施中存在问题,从而使我们积累了演练的经验,为今后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提供了借鉴。
总之,这次应急预案的演练,按照事先周密策划的演练预案顺利完成,达到了此次应急演练的目的。从而证明我们制定的应急预案中,报警及人员应急疏散程序是可行的。通过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了必须的应急操作,进一步增强了职工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自救的能力。
我们的应急演练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我们为应急预案开展的演练工作却刚刚起步。为了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以便在环境事故的应急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及时、有效,我们将经常性地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训练工作,以提高全公司职工的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环境事故危害,减少环境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