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的编写过程可以让我们审视自身行为和决策,从而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方面的参考。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一
在省、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为搞好水利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开展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今年以农村饮水安全、灌区续建配套、农村小水电等专项资金为重点,并以此为契机,对各项水利专项资金从项目的申报、审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自查。
20xx年部分下达资金较晚的项目在20xx年实施,截止目前邯郸市20xx年水利专项资金1046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0413万元,省配套24184万元,市县配套20xx6万元。今年下达给市水利局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邯郸市漳滏河灌区续建配套:中央投资3500万元,市县配套2333万元,正做开工前准备。
已完成小会、漳北二级、原曲二级三座水电站的技改工程。
(一)成安县20xx年小农水项目整改情况
一是合同书上甲方法定代表人只有盖章,没有签字问题。由于有关人员对合同法条文学习不够,业务水平有限造成,当时为了省事,在合同书上盖了局长的手章。检查结束后,局长常胜民在所有合同书上进行了一一补签。
二是县级及群众自筹资金未完全到位和无文字依据问题。检查时项目还未全部完工,资料没有全部显示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现项目已完工,县级配和群众自筹已全部到位,手续齐全。
三是项目监理未招标及其合同服务期问题。现已与监理公司协商,对合同服务期有关条款进行了补充。今后,水利工程监理项目一定按要求进行招标。
四是有关合同印花税正在补交中。
(二)小水电专项资金使用及整改情况
一是在原签字的合同书后补充了法人代表签字的付款委托书。
二是对会计计账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重新规范调整。三是对建设中应交纳的印花税都进行了申报补交。四是抓紧了赤岸、小会两座水电站的竣工验收准备,力争近期验收。
自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二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从转变职能入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在搞好中心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报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使群众得到实惠,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石埠子镇全镇共100个自然村,18174户,61856口人,耕地面积87969亩。20xx年以来,全镇按要求落实各类惠农政策共计6项,发放惠农资金2188.49万元,其中:
1、农作物良种补贴190.32万元。
2、粮食直补107.98万元。
3、农资综合补贴833.52万元,
4、财政转移支付389.28万元。
5、一事一议资金奖补228.39万元。
6、库区移民补贴资金439万元。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首先,镇上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财政经管、民政、信用社等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的惠民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责任,并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3人,具体负责审核、管理、发放等工作,从而从组织上保证了工作落实。其次,镇党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具体操作性很强的惠民政策落实办法,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严格责任追究机制,镇、村、相关职能站所逐级签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责任追究体系,有效防控因工作失责造成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二是广泛宣传,形成共识。一是通过以会代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二是上门宣传,尤其是对偏远地方的群众原汁原味地宣传,做到不漏空缺,做到了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我镇将惠民政策物资项目、享受范围、对象、享受标准、金额等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如实予以公开,同时推行阳光操作,设立了举报箱、接受群众举报。成立了便民服务站,进行信息咨询、解惑释疑等服务。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惠民政策落实的满意度。
四是创新机制、规范运行。一是规范管理。在涉农补贴的登记确认、资金下拨、资金发放和资金监管这个四个关键环节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应的职能,各流程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形成公平透明、权力制衡的制度环境,确保惠农资金实行及时发放。二是规范程序。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严把“三关”:即审核关。严格按照“村级审议、村级公示、镇级初审、镇级公示、确认发放”等环节,由财政、经管、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统一进行审核,杜绝了错报漏报等问题的发生。公示关,在核对各村的清册的基础上,对核定的内容公示一周,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发放关。为了使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发放到农民手中,建立补贴领取直通车,由镇财政所组织人员直接向农民发放存折,从而有效地杜绝了村干部代领代发,杜绝回收存折代领补贴款抵扣其他费的问题,防止因直补政策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五是用好政策、落实资金。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对于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进行管理,实行单位负责人审批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专设帐户,专人负责,坚持专款专用,杜绝了将资金挪作他用、浪费,强化了财务审计和监督,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第一时间将惠民款发放到群众手中。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政策,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个别部门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惠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惠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组织包村干部下村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我们将根据这次自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在工作效率和工作执行上狠下功夫,并且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三
接县纪委关于《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对文件中所规定我单位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主要负责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及其经费的`管理使用。
近几年来,我局对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和经费进行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在项目申报上,严格按照上级标准要求进行筛选和初审,并组织上报。在下拨经费的管理上,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不管是财政部门拨至我局的资金还是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企业的资金,都做到了按照规定程序即到即拨,不存在私自截留和挪用现象,使资金在第一时间到达有关企业和部门,实现了资金的使用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实现。在资金的具体使用上,我们也安排单位有关部门到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监督,力使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0xx年我局共申报完成新型环保高温抗咬合剂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7个,至目前为止上级共拨付专项资金175万,已经全部拨付项目承担企业和部门。
存在问题:由于人员技术水平和时间关系,在对相关企业在各种专项资金的的使用的监督上,监管还不是十分到位。我们也已经与县财政局进行沟通,计划在近期对所有下拨资金进行一次全面和审查,力争使资金在最大程序上发挥其作用和效能。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四
按照万民[20xx]10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河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业务人员对我镇20xx年度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代领导现象,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xx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五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商发[]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商务局、财政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凤冈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凤商通[]13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县商务局、财政局、纪工委的专题联合会议,按照市县的检查方案的要求,乡镇财政所认真开展自查,县商务局、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分2组对全县14各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于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六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xx〕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20xx年度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20xx年度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xx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户,20xx年改造危房户,涉及补助资金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20xx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七
我县民政项目有两个,分别是2014年10月开工的镇敬老院和2014年6月开工的县综合福利院建设项目。目前,县综合福利院已完成选址,镇敬老院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1、县发改委已于2014年7月25日批准立项。
2、项目选址在镇村下山排组。
3、用地25亩,正在办理征地和相关手续。
4、由县规划设计院正在进行初步设计。
1、镇敬老院系临时调整项目,时间紧,而镇处我县城区,又是工业园区,临时选址涉及规划、用地等问题,所以在选址上花费了很长时间,影响了项目的前期工作进程,如用地落实、图纸设计、招投标等。
2、征地较困难。项目选址临城区,受大环境的影响,被征地农户利益纠缠多,征地进展不快,也导致项目进展较慢。
3、基于以上原因,今年10月底无法开工,经综合考虑征地、项目实施相关程序等因素,定于今年11月底前开工。
1、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中央彩票专项公益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项目建设,统筹各方力量推进项目进程。
2、项目列入县重点工程,统筹相关部门、人员组织征地、规划设计,不定期调度工程进度。
3、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尽早完成征地,否则,项目无地可用。建议成立由镇政府力量为主的专门征迁小组负责征地。
4、项目实施采取边征地、边规划设计、边招标准备、分期建设等方式,尽量简化或减少相关程序,于今年11月开工。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八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14〕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14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4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14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14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14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14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14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14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14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xx】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局长郭远方任组长,副局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xx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xx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xx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xx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1、应拨未拨20xx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十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所有业务支出均由一把手审查签字报销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拒付。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合理合规支出。所有会计凭证、财务报表报送上级卫生局审计科审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用于我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一个项目的补助。中心对该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均合理合规。
通过自查,我单位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财务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十一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合情况
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xx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十二
县政府办:
根据《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保部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我县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合浦县列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示范县,合浦县廉州镇马江村、泮塘村、烟楼村、乾江社区和总江社区等5个村委作为整治项目示范点,主要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业主为廉州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工程进度严格执行报账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已全部到位并承担廉州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中的东马屯主管网建设完成比例100%,下马屯主管网建设完成比例100%,2套设施完成主体工程量100%,正在进行调试。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在x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讨论,廉州镇人民政府编制了《合浦县廉州镇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内容,并于20xx年6月27日上报市环保局审批,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31日批复实施。
项目建设内容为:
1、在下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40吨日,配套管网6公里;在东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20吨日,配套管网2公里。马江村委全村范围配置可移动垃圾箱6个,人力垃圾收集车6辆。
2、廉州镇配置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转运车;
3、泮塘村委范围内配置可移动垃圾箱20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8辆;
4、乾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5、烟楼村委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9个,人力垃圾收集车9辆;
6、总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合浦县农村环境连片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总投资为18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7万元于20xx年10月28日到位,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36万元于20xx年6月26日到位,县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于20xx年9月18日到位。
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20xx年12月23日,项目开工建设,20xx年度暂没有支出资金。20xx年至今,实际支出资金共xx4万元,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支付供应商,共支出60万元;污水治理设施项目支出84万元。另有21万元目前正在办理申请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将按要求达到合同额的90%。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府、廉州镇政府均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分别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和镇建设站,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日常工作。廉州镇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制定了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制度:
廉州镇马江、泮塘、烟楼、总江及乾江村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连片整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保洁工作制度、资金保障来源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保洁员,细化保洁员工作职责。对于廉州镇派出垃圾清运车对垃圾进行清运,每车每次收费50元,不足费用由镇政府补助;建立了村民参与机制,各村均制定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成立村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对村委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成立环保管理站:
为不断加强环境管理,推进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运行,廉州镇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26日成立了镇环保管理站,并配备2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承担廉州镇相关环保工作。
建立目标责任制:
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将任务分解到项目所在乡镇,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与廉州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严格执行公示制:
垃圾处理项目垃圾箱、垃圾车具体分配等情况均在廉州镇政府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制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简介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处理水量和建设管网公里数等;其他项目相关情况也会在村委政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施工、采购招投标情况: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广西巨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于20xx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垃圾处理项目的35辆人力三轮车由南宁市侨山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运专车、39个可移动式垃圾箱由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垃圾处理项目设备20xx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所有垃圾收运设备均正常运行。
项目验收情况:
受7月份台风威尔逊的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均出现设备损坏现象,经过检修后目前重新进行调试,待设施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立即申请验收。
将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实行报账制,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工程量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并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发放补贴、用于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现象。
经现场查看,廉州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整治效果,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境条件得到改善,基本解决行政村范围内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抓紧完成调试,项目建成后,马江村委下马村、东马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改变存在污水横流等现象,为村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存空间,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
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加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的调试,狠抓工程质量,继续深入项目现场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紧扣验收标准,继续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并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保证连片整治效果长期保持。
继续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抓好项目专项资金开支,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成效。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十三
在现在社会,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万民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河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民政业务人员对我镇20xx年度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审批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对象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代领导现象,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xx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大全(14篇)篇十四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xxxx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