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的写作可以帮助我们总结和梳理阅读过程中的收获,提高对书籍的理解和阅读效果。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为大家在写作上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和指导。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一
愚公移山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有目标、有决心、有行动、能坚持、就能成功。
愚公在这篇文章提现出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永不言弃,只要有恒心铁棒磨成针,滴水石穿,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
我曾经是一个胖子,一个八十二公斤,一个每天宅在家里的胖子,有一天我突发奇想下定决心要减肥,身边的朋友都质疑我不能坚持下去,因为我做事只有三分热度,曾经打过高尔夫,坚持一个月不打了。质疑我的嘲笑我的,我会向他们证明,“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减了四个月,减了八公斤,八十二公斤到七十四公斤的转变背后,是从一开始的敷衍到热爱。是每一次挥洒汗水,是每一次进食,是每一次运动,是每一次身体变化。是酣畅淋漓的痛快,是汗水与血肉交替,是累与痛的轮换,哪一个不是证明我离目标又接近了!在这其中我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我把压在我心里上那座山“挖开了”,我看到了山后面的景象。那是一片新生的土地,意喻着新生的我。
我用自己来证明,愚公移山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们的中心思想:有目标、有决心、有行动、能坚持、就能成功。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二
最近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感受颇多。
这本书主要讲了北宋年间,朝政腐朽,民不聊生,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被__臣陷害,被逼无奈才上了梁山。这一百零八位好汉被招安后为朝廷平了许多叛乱,却还是被__臣高俅等人害死了。我不禁为他们悲惨的遭遇而叹息。
我在读书时,常常会被作者那入情入境的描写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似乎那情景就在我眼前发生一般。每当我读到宋江在梁山泊义聚一百零八位好汉时,我似乎热血沸腾。每当我读到宋江率领大军杀得高俅落荒而逃、丢盔弃甲时,我不禁拍手称快。当我读到书末宋江和其他头领惨死时,却又忍不住涕泪纵横。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呼保义”宋江。宋江字公明,原来是山东郓城县押司,后来因为私放晁盖等人,被阎婆惜捉住把柄,以至于杀了阎婆惜后连夜逃走,辗转周折上了梁山。宋江在一百单八将稳坐梁山泊第一把交椅,为三十六天罡星之首的天魁星。宋江十分仁慈,他对朝廷是很忠诚的,非常想让朝廷招安。但是,就是这种忠诚把宋江给害死了。
对梁山好汉的赞叹同时,我也为国家有了高俅这样的__臣而痛心。我很奇怪,为什么像宋微宗这样贤明的皇帝会被__臣蒙蔽?原因就是这些__臣骗人的技术太高超了,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所以才会骗过了皇帝。
这本书里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所以推荐大家去读一读。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三
《水浒传》中所描绘的108位英雄好汉,虽说是曾经盛极一时,可由于他们分别来自各种不同的阶层,彼此上梁山的目的和动机也各有不同,加上梁山的老大宋江希望能凭借梁山这股力量,作为和朝廷讨价还价的资本,以实现自己“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的人生追求。尽管梁山也有少许如李逵、阮氏三雄这样的贫苦农民出身的好汉,反对“招安”,希望能够有朝一日改朝换代,可由于没有掌握主要的领导权,起不了很大的作用。因此,被朝廷“招安”利用,最后落个“兔死狗烹”的悲剧结局就可想而知了。
宋江率梁山众好汉接受朝廷的招安后,为了表达忠心,竟然充当了另一支农民武装——方腊农民起义军的急先锋,几经鏖战,可叹那一百零八位好汉,只余下27人随他班师回朝。即使这样,满以为从此可以行赏,向朝廷乞讨到个一官半职的宋江,尽管如愿得到了皇帝赏赐的官位,由于当权者担心他们“贼心不死”,有朝一日还会再度造反,以赏赐御酒为名,将他和吴用等主要头领毒杀。即使像卢俊仪这种地主豪绅出身的头领也不放过,也以赏赐“御膳”为名暗下水银以其中,使他因水银中毒而“溺水身亡”。
尽管这本书的作者是站在封建地主阶级的立场上来写这本小说的。小说对宋江的招安,极尽美化渲染,对宋朝的主要当权者一力庇护,把一切责任都归咎于蔡京、童贯、高俅、杨戬这“四大__臣”。我们从小说的字里行间,还是能看到封建统治的无能和罪恶。试想,如果没有皇帝的默许并充当这“四大__臣”的后台,这四大__臣何以能如此横行?我觉得,要想不再被“逼上梁山”,要想改变自己的生活命运,“招安”显然是没有出路的,只有__那种腐朽的统治制度才是农民起义的出路。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四
今年暑假我看了很多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中国古代寓言故事》中的“愚公移山”这则寓言。
《愚公移山》这则寓言主要讲述了愚公家门前有两座大山,它们挡住了大家出行的路,于是愚公下决心要把这两座山挖走,他的一举一动都被邻居看见了,便问:“你要多长时间才能把这两座山挖走呢?”“我挖不动了有儿子,儿子挖不动了有孙子,子子孙孙无穷无尽,总有一天可以挖完的。”愚公回答说。山神被愚公的精神感动了,于是移走了这两座山。
愚公的精神也感动了我,他面对困难坚持不懈、锲而不舍,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恒心最终获得了成功。与其说是山神移走了这两座大山,不如说是“愚公精神”移走了大山。从愚公精神里我学会了坚持,他面对困难时毫无退缩、迎难而上,愚公坚信通过子子孙孙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可以移走大山。这让我想到练字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我每天坚持练字,那么终有一天我一定能把字写得很漂亮,当一名出色的书法家。从愚公精神里我学会了努力,学习中我们要勤奋好学,刻苦努力,坚信付出总有回报,努力了就一定能取得成功。从愚公精神里我学会了奉献,愚公移走大山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所有人的出行方便,这种奉献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俗话说“滴水穿石”,做任何事情只要有恒心和毅力,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就一定能取得成功,这就是愚公精神!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五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着家喻户晓。而四大名着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唐僧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唐僧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唐僧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唐僧。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六
同学们你们一定也读过《夏日历险》这本书吧!对!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图书!我读这本书时特别认真,生怕错过任何一个有趣情节,读到爱不释手,你要是得到这本书,你一定会用空余的每一分每一秒去读它。
这个故事发生在21世纪的初期,小男孩杰伊。贝里。李得知只要抓捕住马戏团的猴子就可以赚一笔巨额财富,而且还可以得到他梦想的小马和枪。不过所有的事情都不可能那么容易实现,所以他和爷爷想尽办法去抓捕能给他们带来财富的猴子。他们又是用椰子、又是用网子可是怎么都逮不到它们,每次都是鼻青脸肿、伤痕累累的回家去。还有一次杰伊竟然都卧床休息三天才好。终于有一天他们和猴子交了朋友所以美梦成真,但是当这一刻到来时,杰伊相起妹妹的罗圈腿,他决定用这一大笔钱给妹妹治疗,因为杰伊想看到妹妹不用拐杖后露出的灿烂笑容,多么温馨的结尾,也给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读完这个故事我终于知道了:我们如果想要成功必须努力,就像杰伊那样花费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来增长一些新知识和经验让自己成功!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七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以前吃喝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我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杯具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我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我的过去能够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我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我身上,但却庆幸自我以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我儿子的使自我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取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八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写的一部著作。
本书共十大册,每册内容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的描绘一种或者几种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等等。本书问世被看作为动物心理学的诞生。除了真实记录昆虫的生活,这本书还透过昆虫的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充满了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
其中我对蝉的印象最深刻。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是比较讨厌蝉的,因为每到夏天蝉不论白天还是黑夜都在不停的叫,特别是早晨蝉就爬在我们家的窗户上发出刺耳的“吱、吱”声,把我的美梦都给吵醒了。但是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钻出地面,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大口大口吸着新鲜的空气,在树枝间唱着动听的歌曲。而它的生命却只有短暂的五个星期,这让我懂得要尊重和爱护大自然中的每一个生命。
读完《昆虫记》我被深深的震撼到了,法布尔这种求真的精神使他成为了科学家,而我也要向他学习。在今后的学习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要用于思考、不耻下问,想出学习中的好办法。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九
选择读书,就选择了纪律与约束,也就选择了理智与自由。太阳每天都是新的,生活永远充满希望,现在就开始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全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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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发表于1982年,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构成了它的时空背景。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年青的农村小伙子高加林一年的人生经历。高中毕业后回到农村当起了小学教师,他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满足地生活着,可是因为村长的儿子高中毕业没事做取代了他的位置,他回到农村当农民,在痛苦煎熬的时刻,村里最漂亮但没有文化的女孩巧珍走进他的生活。内心由彷徨转为宁静。这一切因为叔叔的调回使他返回城里。同原来同学亚萍相见。亚萍与原男朋友分手而不顾一切追求,在都市生活中,加林与巧珍差距越来越大。最后放弃了巧珍,与亚萍好上了。加林被揭发。加林又不得不回到农村,但巧珍已成为人家的新娘。但一切都悔之晚矣。故事简单但寓意深刻。
没有农村生活体验的人,很难理解农村人的世界。即使是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如果没有那份真挚燃烧的爱也无法理解他们。在路遥的文字世界里没有极度的坏人,就在于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绝对恶意的猜测,而是用爱和温暖回报那个给予他生命体验的世界,巧珍和高加林他们都做了一个梦,都是一个不满足于现状的梦,也都是黄粱一梦。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们俩是一样的。所以人们更多去思考的不是始乱终弃,而是这其中的矛盾与挣扎。高加林的奋斗经历在中国当代社会具有典型意义。高加林作为一个有知识、有理想、有抱负的农村青年,企图以自己的智慧和奋斗,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从表面上看,高加林所追求的是一种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实质上作品揭示的是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冲突。高加林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个人奋斗与社会境遇的不协调、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矛盾冲突,最终导致了他的人生悲剧。
小说更深刻地分析了造成这一悲剧的社会、文化和历史根源。高加林虽具有比别人更强的能力和才能,但却被毫无理由地挤出民办教师队伍;即使他再有才华,干得再出色,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他就必须被赶出县城。高加林的悲剧,体现他选择了一种与现存的人生观相矛盾的奋斗生活,更展示的是社会现实的不公正。
路遥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如果加林没有和巧珍分手那么他也许会在小城里长久地工作下去,但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能和一个大字不识的人生活一辈子吗?如果加林选择的不是亚萍而是另外的一个城市女孩,那么他又会是哪样地生活呢?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也没有理想中的美满,它总是或多或少地让我们的现实与理想相背,一个人的性格与追求往往决定了他生活的大致轨迹。爱是什么?它有多大的力量?生活又会给你这次选择一个什么答案?谁都不知道,所以只有周密而郑重地做好人生的每一次决择,做到不后悔。
简单的故事,明朗的线索,所谓的跌宕,名著《人生》即是如此。剥掉它华丽的外壳,呈现于人前的只有一个__露的,懦弱的高加林,起码我是这样认为,就是我的收获。
不得不承认高加林能干,正直,热血,但这丝毫都无法掩饰他是人生指尖懦弱的颤栗者的事实。他懦弱,并不是指他行为上的逃避,而是指他面对抉择的犹豫,软弱。正是由于他的懦弱,他躯壳表面浮夸的热血被一点点的吞噬,甚至于埋葬了他的爱情与事业,最终成为一具被懦弱之丝牵引着的人生木偶。或许你会说这是时代结出的悲哀之果,但作为幕布的时代何以能够左右真正的演员呢?时代只是客观存在的背景,是高加林自己在一次次懦弱的挣扎中抽干自己的热血,染红了时代,染红了那黑色的幕布。红与黑的交织正是那悲哀的极致色彩。
与腥红的真实的血液相对的无色的精神的血液了,你尽可以用它衡量一个人受过多少良心的谴责,它就是道德的沙漏,只是再没有翻转的机会,高加林就是在懦弱的愚弄下流尽了它最后一滴精神血液。他的血为巧珍而流,为年迈的父母而流,为朴实的村民而流,甚至为他的家乡高家村而流,他辜负了所有,伤害了所有,高加林越是被包容,他越是血流不止,他们越是给予高加林一颗火热的心,高加林的热血越是加快流逝。他必须为自己内心的懦弱付出应有的代价。于是沾染了精神血液的幕布有了自己的意识形态,那是一张张黑色的,嘲弄的笑脸,嘲笑高加林的懦弱。
俄罗斯尼耶斯夫彼斯基认为:人生就是在上地眨眼的刹那,倾尽自己所有的血液,在幕布上留下属于自己的一丝色彩,哪怕只是悲哀。
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路遥的《人生》。《人生》是以改革时期陕北时期的城乡生活为背景,它复杂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主要叙述了来自农村的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曲折的变化过程,其中他与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为故事发生的主要矛盾,最终也没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再让我们对主人公高加林有深入的了解。他,一个土地养大成才的人,人生之路也是坎坷不平的,但他仍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幻想,令人同情。他,英俊潇洒,文韬武略,对外面的世界无比的向往,幻想城市内展翅高飞的生活,他的横溢的才华令人敬佩,他的理想我们可以理解。但对于他对感情的态度,我无言以对。
高明楼的儿子三星同样也是没有考上大学,在父亲的帮助下,顶替了加林。伤心欲绝的加林冲到家中,他内心萎靡不振,意志消沉,犹如一幅行尸走肉。但在这片土地上一直爱着他的心地善良单纯的姑娘刘巧珍,给了他内心巨大的安慰给了他重新生活的希望,他也渐渐的喜欢上了这位姑娘,但大家想象,一个才高八斗,一心幻想在大城市生活的青年与一个斗大字不识的农村姑娘能生活在一起吗?即使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又能彼此快乐吗?
后来,加林由于自己远在边疆当兵的叔叔的归来,又再一次回到了城市,成为了一名记者。()上天又让他再一次遇到了自己高中同学黄亚萍,一个满腹经纶的才女,他们有共同的话题,相同的兴趣爱好,相处的很好,在一起彼此也很快乐。当黄亚萍抛弃了深深爱着自己的张克南,把爱带给了高加林,并且也谋划了他们的未来。高加林抵挡不住大城市生活的诱惑,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与追求,无情抛弃了深爱自己的农村姑娘。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自己很快就要迈进大城市,生活却跟他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他进城的背幕东窗事发,他不得不离开自己梦寐以求的城市生活与和自己相爱的黄亚萍,回到农村,得知巧珍已经结婚,他又陷入了无尽的悲哀与失望之中。也就是对这个人物的描写,反映了当时青年的追求,也是当时社会的缩影。
不同的选择,就此有了别样的人生。
我们各自的'人生中,无一例外,要时时做出人生选择,太多的抉择。而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会伴随着舍与得,失去与得到。重要的是我们在给出这道选择题的答案时,是不是没有丢掉自己的本心、自己最初的梦想,使身随心动。
读完《人生》,走近高加林,我不想从人物形象的表层系统上探讨才子高加林的悲剧性,也无意对他的人格心理作出怎样的深刻剖析。不要说当时社会因素的纷杂,使他失去本我,没了自我。失去本心,纵然空降再多再大的机遇,也无法实现超我的境界。
自始至终,高加林是不清楚自己的本心的,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因此错过了太多,空留太多悔恨而终。由此,他的人生得以与茶具为伴,不乏“悲剧”。
起初,我与同上帝一般、众多读者一样偏爱着高加林,这位有理想有追求的青年才子。而我却在读完此书之后要说,才子固然讨人喜欢,讨我喜欢,而道德品性是不是更为重要,更为致命呢?而名利地位权利金钱面前,是不是能把握住爱他的人,把握住自己的本心呢?这些问题显得又格外重要。
卡西莫多是一个怪人、丑人、善良之人,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一些做人的道理,在他的钟声中,我读出了爱。
卡西莫多的钟声沉沉的、嗡嗡的,雨果先生描写的非常逼真,我读着感觉就像是身临其中一般,像是亲耳听到的,从钟声中我感受到他的人生一定会是坎坷的,他的线路一定曲折,他的钟声是凄凉与热血的混合体,像是饱经风霜的一艘船,伤口证明了一切。
我曾经是个爱认输的人,卡西莫多的钟声给我鼓舞,每每读到作者对钟声的描写时,我头脑中的画面是卡西莫多如何战胜挫折。如果化绊脚石为垫脚石,凡人的肉身,圣人的力量,撞钟人敲出了时间,也敲出了自己的人生,他的钟声让我感动。
卡西莫多的为人也像钟声一样正义,钟声与木桩的相撞,是反抗,是正义的反抗,在他从刑场救出爱斯梅拉达的那一刹那,也许巴黎人表示出不屑和不解,但我却觉得那是另一种正义,虽然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以绞刑被处死,但他当初的行动依然令人震撼。
我认为卡西莫多的钟声也是另一种浪漫的爱情,他曾帮她、疼她、爱她,这种感情直至他人生的最后一秒,面对她的拒绝,也许敲钟是他的发泄,那时的钟声是伤心欲绝和坚持到底两种感情的讫释,童话中王子与公主的爱情在这里都显得低人一等,有过以钟声为伴奏的爱情,为爱牺牲,值了。
读钟声,感钟声中的一切,听钟声,一切尽在其中。
读完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爱斯美拉达死得太可惜了!的确,一个美丽而又善良的姑娘受到欺骗,从而被推入了死亡的悬崖。她爱的人贪慕荣华富贵,而爱她的人(其中一个),却由爱化成嫉妒,在由嫉妒化成恨!这一切的一切,酿造了这样一个悲剧。爱斯美拉达被费比斯骗了,被那个虚情假意的卫队长给骗了;爱斯美拉达被害了,被那个道貌岸然的主教给害了;爱斯美拉达也被救了,被那个其貌不扬的卡西莫多给救了!也许,她的命运是曲折离奇的。
命运更是捉弄卡西莫多。他拥有世界上最美、最丑的东西。他拥有世界上最美、最纯洁的心灵,也拥有世界上最丑陋的外貌。或许,他一开始就让人讨厌,甚至是厌恶,但是后来他的形象在变化,变的善良、可爱,乃至美丽!这是他原本纯洁的心灵所带来的巨大改变。那时,我发现外貌似乎不那么重要了!
费比斯与富洛娄这两个人根本是不值一提!他们是两个小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居然去害一个无辜的姑娘!富洛娄已经被卡西莫多推下了钟楼,我相信,费比斯一定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总之,看完这本书后,我第一次感觉到,外貌并不是那么重要的!外貌与生俱来,不可选择。我们无法让外貌最美,但我们可以让外貌更美!我们可以让生命更加充实,更加有意义!
当然,任何人都有缺陷,不过,我们可以用优点来弥补自身的缺点!这也是大家经常说的“扬长补短”其实,别人比较容易看到你的优点,并不是缺点!我们要有决心将自己的一面展现给大家,即使有那么一点小问题也没有关系!
相信自己,一定是最棒的!
这个故事发生于美丽的巴黎。
1482年,巴黎,愚人节。巴黎圣母院里居住着外表和内心迥异的主仆二人——道貌岸然的副主教克洛德和畸形敲钟人卡西莫多。外表正经而内心凶恶的克洛德对在街头卖艺的吉普赛姑娘艾丝美拉达动了邪念,打发伽西莫多夜间劫持爱斯梅拉达,却被英俊年轻的卫队长弗比斯救出。姑娘爱上了弗比斯,但是,他们两个人幽会时,克洛德趁机刺伤弗比斯,却嫁祸于爱斯梅拉达,她被判了死刑。就在她临刑的时候,一直在暗中爱慕着她的伽西莫多挺身而出把她救出来,并把她安顿在圣母院里避难。狠毒的克洛德却唆使教会把爱斯梅拉达当成女巫,法院决定逮捕爱斯梅拉达。那些与爱斯梅拉达肝胆相照的底层社会的朋友们来营救她。后来,克洛德把爱斯梅拉达劫持出去,把她交给了官兵,观看她被绞死的情景。亲眼目睹了克洛德恶行的伽西莫多义愤填膺,一把将这个抚养他长大成人的副主教推下楼去摔死,然后独自一人去公墓寻找爱斯梅拉达的尸体,死在了她的身边。过了几年,有人在公墓里的一处发现了一男一女两个人的骨骼,那正是紧紧抱在一起的伽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
本书以艺术的形式再现了15世纪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事实。宫廷教会狼狈为__,人民群众英勇斗争。以1482年的法国为背景,通过对于三个主要人物,艾丝美拉达、卡西莫多、克洛德的关系为主线,赞美吉普赛姑娘和敲钟人善良、高贵的品格,批判了像克洛德一样虚伪、阴暗的人们。雨果的妙笔生花,成就了一部世界文学经典的诞生,《巴黎圣母院》标志着浪漫主义文学一座伟大的里程碑。
在彩色玻璃和石块上面。一砖一石日复一日一世纪接着一世纪。诗人歌颂神圣的圣母院许诺要带给所有人类一个更好的明天!
如今,“信仰的时代”已成云烟,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从《巴黎圣母院》中我读出了:破坏者终究阻止不了预言了的西元两千年的今日的到来!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巴黎圣母院》的书,你读了这本书想要说什么!现在先听听我的感受吧!
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故事就从这个教堂发展下去的:在1482年的“愚人节”,流浪的吉卜萨姑娘爱斯美拉达在巴黎圣母院前的广场上表演唱歌跳舞,副主教克洛德看到她如此美丽的舞姿,于是就疯狂地爱上了她,便指使自己的养子(也就是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把爱斯美拉达抢来。后来有一天,法国国王的弓箭队长弗波斯将爱斯美拉达救出,并把卡西莫多抓到广场上进行鞭打。善良的爱斯美拉达不记前仇,反而还给卡西莫多送水。卡西莫多虽然长相丑陋,但是为人善良,在感激之余,他也爱上了美丽善良爱斯美拉达。但爱斯美拉达对薄情的弗波斯一见钟情,两人约会时克洛德悄悄跟随,将弗波斯刺伤,并把此事嫁祸给爱斯美拉达,无辜的爱斯美拉达因遭受陷害被国王绞死了。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讨厌克洛德,最喜欢爱斯美拉达和弗波斯。因为爱斯美拉达和弗波斯一样,都很正义、都很善良,没有像克洛德那样凶恶、那样歹毒。
心得。
感想9。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爱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这不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写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爱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现在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只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己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凶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带领下,凶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倘若你想打开科学这扇大门:首先你得拥有得到“这把钥匙”的渴望;其次,你要为进入这扇大门而做好准备,为了它去拼搏,去奋斗!古往今来的科学家们,在科学的殿堂里收获了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在科学探索的道路上,他们也留下了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故事。
首先,先向大家讲述一则笑话:死后的科学家们都到了天堂。有一天,他们正在玩捉迷藏,轮到爱因斯坦抓人。他数了100个数后,发现牛顿站在身边,就说:“牛顿,我抓住你了。”牛顿却答道:“不,你抓的不是牛顿”“那你是谁”“你看我脚下是什么?”牛顿狡猾地一笑。爱因斯坦看到,牛顿脚下是一块边长为一米的正方形木板。“我站在一平方米的木板上,就是‘牛顿/平方米’所以你抓到的不是牛顿,而是帕斯卡。”帕斯卡听后微笑了一下,弯腰捡起了牛顿脚下的木板对爱因斯坦说:“我现在是帕斯卡,对吗?”说罢,把木板丢了出去。“没有了平方米,现在我是牛顿。”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品味一则关于帕斯卡在科学这条道路上的小故事。
被他改成论文记载在《论摆线》的小册子中。在此过程中他竟一点也没有感到牙痛。人们不禁好奇道:“难道专心。
工作。
可以消除身体上的痛楚吗?”在世人眼中,摆线成了帕斯卡治牙痛的“秘方”,也是令人感到无比惊奇的“秘方”。
其实,帕斯卡没有感觉到痛楚的真正原因是:在钻研于数学研究时,由于精力过度集中,眼中、心中只有数学研究,所以才会“忘记”了疼痛。这是一种忘我的境界,一种高尚的境界,一种令人震撼的境界。一旦“迷”上科学,便会无法自拔。其实,不仅仅是帕斯卡如此,其他的一些科学家也有着坚持不懈、追求圆满成果的科学态度。比如阿基米德的“不要破坏我的圆”,毕达哥拉斯临终前的如何找出“黄金分割点”,祖冲之的“圆周率”……这一切的伟大成果的背后都有着一个个出人意料的故事。
科学好比是一首歌,唱响了这个时代;科学好比是一剂良药,治愈了这些灵魂;科学好比是一出话剧,演绎了大千世界。然而,如今科学的奋进是建筑于这些不懈追求的科学家们。因为他们不断地探索科学,从而发现了一些未知的事物,规律。发明家利用他们的研究成果发明出了一些改变人类生活的东西,推动了社会的进进步与发展,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所以,我们要大声赞美这些伟大的科学家们!
品读完《科学趣味小故事》,我领略到了科学家们在通往科学道路上的执着不懈的风采,也勾起了我想要打开科学大门的渴望。相信你们也一定会深深迷上这本书。同学们,现在走进科学的领域,科学的下一章,我们定将成为主角!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十
假期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的名字叫《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一行四人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有四个,分别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
有一位叫玄奘,是唐朝的一个和尚,所以又叫唐僧。他在观音菩萨的指引下收服了三个徒弟,并由这三个徒弟保护着去西天取经。他心地善良,对佛祖非常忠心,正是由于他的坚持不懈,才让这个队伍团结地完成了取经任务。
大师兄叫孙悟空,也叫齐天大圣、弼马温。他是一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做了花果山水帘洞的大王又拜师学会了七十二变,还能翻一个跟斗就是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十分厉害。他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直到唐僧来,才得救。多亏了他的火眼金睛和金箍棒,一路降妖伏魔,取得了胜利。
二师兄叫猪悟能,也叫猪八戒。他原来是天上的天蓬元帅,犯了错被贬下凡,成了一头猪精,在高老庄想要娶媳妇时被孙悟空抓到,成为唐僧的二徒弟。他肥头大耳、好吃懒做,经常扯孙悟空的后腿,造成了不少麻烦,但他可以活跃气氛,是队伍里的开心果。
三师弟叫沙悟净,也叫沙和尚。他原本是天上的卷帘大将,不小心打碎了玉帝的酒杯,被贬到流沙河做妖怪,是孙悟空和猪八戒收伏了他,师徒四个组队前往西天取经。沙和尚武力不高强,性格也不圆滑,但他很听话,是一个特别忠厚老实能干活的人。
这四个人性格不同,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但他们为了同一个目标,团结一致,打败了西天路上的白骨精、蜘蛛精等妖怪,通过车迟国斗法、三借芭蕉扇等等考验,历经种种磨难,最终取得真经。
《西游记》里的故事精彩纷呈,我特别佩服吴承恩的想象力。如果你也有兴趣,请和我一起走进《西游记》的魔幻世界,和唐僧师徒一起去冒险吧!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有所帮助。。
读完了《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产生了许多感想。今天,我们就随着生命的脚步,一起去探寻它的本色。
《倾听生命》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个因为拥有梦想和对生命的向往而创造出奇迹的故事。
一个贫困家庭里,他们的儿子西科斯基因为被火烫伤,从而使他的双手手掌向一边倾斜,这成了他羞于见人的耻辱。后来,有一次他买了一个竹蜻蜓,发现它的翅膀也向一边倾斜,却能飞起来,这让他有了想发明“直升机”的梦想,正是这个想法改变了他的一生,让他成为了第一架实用直升机的发明者。
文中的小男孩西科斯基从羞于见人变成了直升机发明者,这似乎是一个生命的奇迹,但这奇迹背后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渴求和活下去的勇气、决心。他使我想起了米歇潘说过的一句话:“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
在我看来,也许命运没有给你良好的条件,没有给你富裕的生活,但只要你心中有梦依然能创造出奇迹!
同样是出于对生命的热爱,书中的另一位主人公让我肃然起敬。
一位叫徐德铨的父亲,因为打石工作中没有保护措施,染上了矽肺病,他的儿子徐建成为了治好父亲的病,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都无法阻挡他寻医的道路,令人震惊的是,当时的他只有六岁,却能够如此坚持。
是什么支撑了他?正是一种对父亲的挚爱,支撑了他陪伴父亲度过一个个生死门槛,走出生命的鬼门关。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正如茅盾所说:“人生的路上,有洁白芬芳的花,也有尖利的刺,但是自爱爱人的人儿会忘记了有刺只想着花。”让生命充满爱,爱之花开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荣。
《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为了父亲能活下去而六岁就上山采药的徐建成;因为发明直升机的梦想从而改变自己一生的西科斯基……,书中许许多多的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想到了身边也有许多这样普通而平凡的人,他们因为有梦想而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倾听生命》,让我知道生命的短暂和永久,让我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就能创造出生命的奇迹,就能在脆弱与坚强之间选择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把生命中的坎坷化为奋斗的目标,在顺境中步步为营,在逆境中转败为胜!
让我们一起倾听生命的美妙乐章吧!
这几天,我看了《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看完后,我把内容。
总结。
了一下:《谁动了我的奶酪》讲了在一个迷宫中,有一群可爱的精灵,故事中选用了四个小角色,表现了人在生活中的四种角色,有能及时嗅出变化气息的嗅嗅;能迅速开始行动的匆匆;因为害怕改变而否认或拒绝变化直到事情变得很的哼哼;当发现改变能使事情变好时而能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唧唧。这四个角色等于我们多面的人性——简单和复杂的一面。小精灵在迷宫中寻找一种叫“奶酪”的食物,他们在迷宫里穿梭、探索,找到了“奶酪c站”小矮人哼哼和唧唧满足了,认为c站的奶酪足够他们吃一辈子了,渐渐习惯了拥有奶酪的生活;匆匆和嗅嗅除了每天到奶酪c站吃奶酪,其他时间会继续在迷宫中走动……过了一段时间,c站的奶酪不翼而飞,嗅嗅和匆匆因为察觉到事情有变,就做好了准备,向着迷宫深处跑去。唧唧和哼哼不愿相信事实停在了原地,唧唧通过反省觉得自己的行为太蠢了,决定像以前一样到迷宫中探险……唧唧要走时,留给哼哼一句话“如果你不改变,你将会被淘汰!”后出发了……唧唧走走看看避免一条路走很多遍,他时不时会发现一些奶酪直到这一天他走到一个拐角处发现了“奶酪n战”,此时他已经有几天没找到食物了,觉得不可思议,当他看到嗅嗅和匆匆时,高兴的叫了起来,他冲进一堆奶酪中拿了一块儿他见过的的奶酪,细细品味着……哪儿来的跑步声?是哼哼吗?……。
通过《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我们或许应该问问:有谁动了我的奶酪?“奶酪”可以是我们生活中所追求的目标,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它可以是一份工作,一种人际关系;可以是金钱、豪宅;还可以是自由、健康、社会的认可、老板的赏识,甚至可以是一种精神上的宁静、一项运动……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快乐、幸福。而一但我们得到了奶酪,就会对它产生依赖,以致成为它的附庸!拥有奶酪不等于拥有一切,它既然会来就会随时消失我们要做好变的准备,这样才能不断的享受改变。
说到好书,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数不胜数的好书,在这么多好书面前我最喜欢的还要属有黑人奴隶伊索写的《伊索寓言》了。
《伊索寓言》流传至今的原因我认为不仅是它的故事写得很生动,而且还有那些可以告诉人们如何辨别善恶和是非的道理,让人们汲取教训,改正错误。读者以后遇到相同的问题时,它就会成为读者的良师益友,帮助我们去解决问题。比如说《伊索寓言》里最为的《龟兔赛跑》了。里面讲述了小乌龟与小白兔赛跑的故事,森林里几乎所有的小动物都认为小白兔会赢,可骄傲自大的小白兔却在半路中睡起了大觉,输掉了比赛。小乌龟也正是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赢得了比赛。这个故事就激励人们即使天赋不好,先天条件不足,但是只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不断努力,向目标前进,那么也会取得最终的胜利,就像故事里的小乌龟一样,赢得了比赛的胜利。而那些天赋很好的人如果不努力进取,没有一颗持之以恒的恒心,甚至骄傲自大,也同样会在人生的竞赛场上失利,败给那些远不如自己的人。
大名鼎鼎的韩红跟文中的小乌龟也有相同的遭遇。这名十分优秀的歌手,小时候竟被老师说成五音不全!可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音乐梦,买来一张张碟片,刻苦训练,持之以恒,终于圆了自己的音乐梦。
跑得最快的女生!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从中我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能取得成功。这就是这本好书带给我的启示。初二。
读书。
说实话,对于门和窗的功用,我从未做过深入的。
思考。
因为它们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以至于我们忽略了它们的存在好似生活中的阳光和空气一样不是它们不重要而是因为它们已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司空见惯而被我们忽视掉了。直到读了钱钟书先生的《窗》我才恍然大悟这才意识到门和窗的不同。
所以说,如果相与门外的世界取得联系,我们必需打开门,走出去
而窗则不同,有了它,我们可以不必出户而了解外面的情况。同样,如果我们不想了解外界或者是被外界了解,只需一扇窗帘就可以还我们自由。所以说,开不开窗的选择权则完全在自己,喜欢外面的明媚阳光,我们可以打开窗户,让阳光普照我们的生活;如果不喜欢,我们完全可以拉上窗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读过《茶花女》的人都对这本书好评连连,于是我便拜读了这本巨作。果真感人肺腑,也在拜读的过程中不禁留下泪水。我为玛格丽特骄傲而伟大的人格感到骄傲,也为她和阿尔芒的爱情悲剧感到悲哀。
他们的爱情故事千回百转,可终究离不开“尊严”、“爱”、“善良”这三个词。玛格丽特遇上阿尔芒之前,一度过着腐烂的生活,炫耀着她的香车、钻石、珠宝,用以满足她的虚荣心和填补内心的空虚。直到阿尔芒出现在她身边,玛格丽特第一次感到自己被真诚的爱着,她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为了阿尔芒,为了他们的幸福生活,她极力摆脱自己以前的身份,变卖自己所有的家产,做了无数次伟大的牺牲,只是希望能和阿尔芒携手到老。然而,上帝对玛格丽特很是不公,正当她幸福地憧憬着与阿尔芒的美好未来时,阿尔芒的父亲却要从中将他们拆散。正是这个女人,在这场事件中选择牺牲。她让阿尔芒误以为她抵制不住奢华生活的诱惑,选择让阿尔芒恨自己,离开自己,去过正常人的生活。她清楚,她的牺牲得不到阿尔芒的赞赏和理解,反而是仇视和鄙视。在最后阿尔芒疯狂的报复中,即便她痛到万箭穿心,但她更不愿意破坏阿尔芒的“幸福生活”。就这样,阿尔芒离开了她,直到她死后他们也未曾相见。
令我内心最风起云涌的是阿尔芒对她疯狂的报复。因为她爱他,她爱得有多深,她被伤的就有多痛。毕竟玛格丽特也是个需要人疼爱的女子啊!她虽然比其他女子坚强得多,但她娇弱的身体也忍受不了这种锥心的痛啊!她被阿尔芒打败了,但她仍然选择让阿尔芒恢复正常生活,哪怕因此永远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越是在腐烂的泥土里长大的茶花,越是妖娆,飘香。她生活在无尽的黑暗里,哪怕一点点真诚的爱对她都是施舍。所以,她比普通人更懂得回报爱,更懂得付出爱。书中简介写道阿尔芒为了她而倾家荡产,但在我看来,是她为了阿尔芒而倾家荡产。她本就孑然一身,没有家人和朋友,为了他们的爱情,变卖了所有家产,直到最后,连那个家都不在属于她。虽然她名噪一时,但却不久就被世人遗忘。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幕悲剧,我却觉得不尽如此。或许对于玛格丽特,这是一场喜剧。没有阿尔芒,可能她会享受一生的荣华富贵,不会颠沛流离。可是,她也永远感受不到爱情,永远也不会有想起来可以会心一笑的回忆。我想对于她来说,和阿尔芒相处的日子才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虽然信服不能永久,但只要曾经拥有就已足够。
玛格丽特用如此伟大爱成全了阿尔芒,也用她圣洁的灵魂感动了千千万万个读者,我只是其中之一,希望会有更多的人能被这样伟大的爱而感染。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2022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大全,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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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读《红楼梦》,不解其意,只是囫囵吞枣,粗啃一番,不能从中体会出作者之心。待大些后重拾,我参悟得仍然不怎么好,却也“吃”出了几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角其中味”。
心向往之已经将所有事情参透却始终是守口如瓶的“真事隐”。贾宝玉甄宝玉真假难辨!
于是,我读后便作诗云: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很久很久以前在法国的一个小镇,一本历的科幻巨作正在悄悄的诞生,这本书就是《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凡尔纳的海洋三部曲之一,这部小说以丰富奇特的想象带领着我们在神秘的海底世界遨游了“两万里”。
我们仿佛置身其中,跟着阿罗纳克斯先生漫步在奇异的海底森林,用心去观赏各种新奇美丽的鱼类,看到沉船残骸满地的瓦尼科罗群岛,游过美丽的珊瑚王国,穿过阿拉伯海底隧道,感受到捕杀金群的刺激,领略到大浮冰群的壮观,穿越极地冰袋,感受死里逃生的感觉,感受南极的冰天雪地与巨型章鱼进行搏斗,最后来到大西洋经历生与死的考验。
这部小说以历险记为故事主体,让我们。
学习。
到海底世界的一些大概的知识,让我们对鱼类、贝类、珊瑚、海草、洋流、珍珠、海洋生物系统循环,都有一些简单的认知。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位叫尼摩的船长,在社会上因为某种原因,对政府十分不满,所以制造了一艘名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对来往于太平洋之间的船只进行袭击。各国政府实在是容不了他这么嚣张。于是派出了林肯号军舰带领着几百个人前去消灭它,其中就有本故事的主人公阿罗纳克斯。在被鹦鹉螺号撞击后,阿罗纳克斯和他的古今人朋友被鹦鹉螺号上的人救了下来,于是本次冒险经历由此开始。
在这次所有旅行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穿越浮冰群这一部分,他们用不屈的精神和超强的智慧,从被冰块挤压,可能面临船舱破裂的风险,到用智慧想出融冰的方法,然后脱险,在这之中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片段。他们从绝望到有希望的过程中,心里经历了一次大的穿越。
小说中的各个人物被刻画得十分鲜明,如知识渊博遇事沉着冷静的宁波船长,通古铂金的阿罗纳克斯教授,气定神闲,为人随和的康赛尔,与野性十足,性情火爆的鱼叉手尼德兰等等。其中我最喜欢阿罗纳克斯教授,我想像他一样博学,智慧,遇到事情能沉着冷静的思考和分析。
心得。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以前妈妈就给我买了这本《海底两万里》,但是我读了一遍,觉得没意思就不读了。就在四年级的时候,我又重新读了一遍,发现《海底两万里》其实还是挺有意思的。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当时我太小没有读出来。它讲的是阿龙纳斯先生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与捕鲸大王尼德?兰一起随着尼摩艇长一起开启了一段十分神秘的海底旅行。其中我最喜欢的情节是与大黑鲨搏斗。
尼摩艇长邀请阿龙纳斯先生与他的同伴们一起去参观采珠场。那时候还不到采珠期,但是有一个印度人因为要养家糊口,还是来采珠了。但是糟糕的是,就在采珠人采珠时,一头可怕的大黑鲨冲过来了,想要一口把采珠人吞掉。大黑鲨可是海洋里最厉害的鲨鱼!就在这危急时刻,尼摩艇长看到这惊险的一幕,便挺身而出与鲨鱼开始了搏斗。尼德?兰这位捕鲸大王按耐不住也去参加了搏斗。最后,在他们两个的同心协力之下,大黑鲨终于被打死。而采珠人也被他们救了上来。
这本书里面还有与大章鱼搏斗、穿越把红海和地中海连起来的海底隧道、海底狩猎……许多有趣的故事。
在这些故事里,我感觉到尼摩艇长虽然脱离人类社会,但是他还是非常关心那些受压迫的民族或人。但是要是他开始复仇的话,那结果会非常可怕,他的国家是被战争摧毁的,所以一遇到他的敌人,他会开始复仇,最终的结果总是敌人的船沉了。他又很神秘,他有数不尽的财富,而他又不说财富是从哪来的;他还说自己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他的真实姓名谁也不知道。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习尼摩艇长多多帮助别人的精神,但不能像尼摩艇长那样让敌人死无葬身之地。总之,尼摩艇长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但是,哪个人不是有优点也有缺点呢?只要他不再进行疯狂的复仇了,那他基本上就可以称为一个“完美”的人了。
尼摩艇长这个神秘的人,其实怀有很大的悲痛。他的妻儿、家人、国家都没有了。但他展现在别人面前的,是他强大的一面。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读了《海底两万里》之后,感触颇深啊!
正如书中的阿龙纳斯所说,也许在日后会有人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的确,不可能别人说什么都相信,起码,我就不是这样一个人。
这前后充满了太多巧合,前面的突然出现,到最后的奇异消失,书上所说的报道和被它所撞过的痕迹,实在是不得不让人信服,让人觉得诺第留斯号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存在。书中的各种各样的详细的描写,实在是让人觉得是真的。凡尔纳实在是不愧于“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
者,难道真的像阿龙纳斯猜的那样,诺第留斯号是为了复仇而被建造出来的,最后尼摩船长说:“上帝啊!我受够了!我已经受够了!”这是什么意思,他的悔恨吗?
最后是“突如其来”的大漩涡,为这一切画上终止符号?
这一切一切的谜都没有解开。
文章中精细的描写了海底,那样的大海还真是让人着迷啊!纯净的颜色,各种各样的鱼,虾,还有珊瑚,整个感觉,就好像海容纳了一切。各种各样的物品,在海里,似乎什么都不缺,想尼摩船长所说:“……海是包罗万象的;海的气息纯洁而卫生……海是动,还是是爱……它是长存的生命。
让我们一起去探游“海底两万里”吧!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十三
《在人间》是高尔基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它描写了高尔基艰辛的在“人间”自行谋生的经历,而那时他还不到十二岁!
高尔基家里贫穷,母亲死后,外祖父也无力再养育他,让他到人间自谋生路去了。高尔基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他当过皮鞋店里的小伙计;在人家当过佣人;在轮船上当过洗碗工,工地搬运工等。
高尔基有一颗宽容之心,东家的女主人曾经用松明把他打的.背部浮肿,医生从他后背拔出了42根木刺,但他仍不想上告。高尔基是自学成才,而真正激起他对书的渴望则是一位轮船上的好心厨师,不断让他从书上汲取一些力量,知识,让高尔基认为读书是有趣的,然而这个习惯伴随了高尔基一生。
读完全文,我不得不承认高尔基是个坚强、勇敢、有毅力,总能从挫折中站起来的孩子,他在人间看惯了世俗和欺辱,立志学习,从书本中汲取力量,看到希望与光明。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实用14篇)篇十四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本名著叫《汤姆·索亚历险记》,书中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调皮而善良的主人公,汤姆。索亚。他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
只有姨妈养了他,在姨妈眼泪,汤姆是一个捣蛋鬼,但是他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在他身上我看见了聪明、勇敢、正直、乐观的影子。在童年的时代。汤姆有些叛逆,他想当“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主。”
汤姆所做的一切远超过了一个普通的儿童在他身上,我们看见了许多孩子童年幻想,而给他生命的是马克·吐温的行动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可以成真。终于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发挥,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梦幻天空。
汤姆是个很顽皮的男孩,但他也很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案件,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出来指证凶手,成了一个小英雄。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还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宝藏。
一个多元性格的男孩,一段勇敢浪漫的冒险经历,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多彩和美丽。
书中主人公汤姆·索亚是大人眼中的顽皮孩子,他不爱好好地背诵《圣经》,他上课时常有些小捣蛋的行为,他总是不按照常规办事。他的衣服会因为种种原因搞乱搞脏,他常常挨家人、师长的批评和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