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成员在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时应保持思维的开放和积极的态度。规章制度涉及各个领域,包括法律、教育、劳动等。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一
第十一条党工委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三条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党工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二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委统一组织,也可由支部单独组织。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内容:一般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应如实向局机关党委和党组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内容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党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解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3、回顾、总结工作情况,提出党委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各支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1个半天,全年不少于25天。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名学习人员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并要写3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七、党内监督、检查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委和支部要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散步错误政治观点和言论,有无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
4、是否存在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现象。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局机关党委,再由机关党委上缴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收到支部上缴的党费后,一律开具收据,然后反馈给支部。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三
第一条《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规定和实际情况,市财政局设立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党支部任期两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后,召开党员大会按期进行改选。
第二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章程》和党内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五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经党组推荐提名和广大党员推荐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党支部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全市和单位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具体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财政工作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汇报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四)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党的建设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具体由宣传委员每年年初提出党课安排计划经支委会议审定后按计划进行。支委会成员要带头讲党课,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
第十八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配合党组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局党组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各委员、党员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十九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根据单位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
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做“四讲四有”合格******员;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以党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小组为单位,本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派人进行督导。
第二十一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按照《党章》和《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选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党支部、所在党小组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党规。
5.能否廉洁从政,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党员管理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色党员”。
党支部所有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支部的各类会议和组织生活,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党小组组长书面请假,但每名党员必须在连续六个月内至少参加2次以上党的组织生活。确因身体、生活不便等原因不能按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本人可申请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就近参加党组织生活。
《党章》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或者因身体生活等不便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又不申请转移本人组织关系的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小组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二十六条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四
1、社区党建联席会由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主要企事业单位组成。
2、社区党建联系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社区党建工作和事关社区全局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等重大事项;整合社区资源,协调落实联席会形成决议、决定的事项,实现共驻共建。
3、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负责召集,并确定中心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社区党总支应在会议召开之前一周提前通知成员单位党组织。
4、社区党支部要按期召开联席会,会前要深入到支部和成员单位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做到议题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对形成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为了更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创新服务方式,把党的工作全面渗透到服务社区居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河西社区党总支特成立党员推介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推荐下岗(失业)党员再就业。建立社区党员信息采集制度,掌握下岗(失业)党员基本情况,广泛搜集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培训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社区党员“带头再就业、带领下岗职工再就业”活动。
2、推荐优秀党员进入企业领导岗位。及时向辖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用人单位介绍所属优秀党员进入领导岗位,让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推荐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注重从社区居委会成员、小区负责人、居民代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
4、推荐社会青年就业。负责协调、帮助广大社会青年寻求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维护社会稳定。
5、为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城市低保、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社会青年入伍、就业等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方便党员和居民群众。
6、组织开展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建设一支以社区党员为骨干、社区居民为基础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组织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帮贫济困、社会救助等志愿者服务活动。
1、负责召集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总支委员会工作,将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或联席会讨论决定。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的积极性。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下属支部和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社区群众组织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社区多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和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1、协助党总支书记工作。
2、着重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3、按照制度要求,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反腐倡廉、联系居民群众等工作,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分管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工作。
1、了解和掌握社区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2、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4、具体办理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收缴党费;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负责党员电化教育和电教设备管理工作。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抓好社区的宣传阵地建设。
1、定期抓好党员的政治学习,对党员开展思想、纪律和党风廉政教育。
2、督促抓好民主理财、区务公开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经常了解党员思想,收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4、协助上级纪委抓好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五
第三条党工委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第五条党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
第七条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
第九条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
第十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六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规定,结合党总支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原则;
坚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原则;
4、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
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或研究工作的会议。
党内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根据上级组织安排确定。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好发言准备。民主生活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民主生活会后,要实事求是地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七
中共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是公司的政治核心。主要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使党委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并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实现。
一、认真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干部和广大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政治素质,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使党的主张变为广大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党的核心问题,以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为基本环节,进一步加强改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开展党建工作,把关心员工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用对员工的情换取员工对党委的爱,通过关心人、帮助人去教育人、激励人。
四、坚持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的根本原则,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每个党员和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坚持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建立健全保证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吸引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五、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质量。党员队伍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建设一个好的党员队伍。
六、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对党建工作的意见的反映,专题研究党务工作。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党支部工作的开展。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防止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的侵蚀,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二、党组织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提高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下一年度奋斗目标。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凡经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都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确定专人做好记录。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或出缺时,由副书记召集主持。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三、党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按党组织要求可增加或延迟召开,每次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
五、党课一般1―2月开展一次。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使。
党员真正受到启发和教育。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党组织、整顿党员队伍的目的。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三、坚持民主分开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个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四、坚持平等原则。要做到党员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有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五、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在“七一”期间结合评比表彰一并进行,也可在年终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一、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议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书记必须向上级党委作出检查并说明原因。
二、每个支部要保持2―3名入党积极分子常数,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使他们了解党的基础知识。同时分配一定工作,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四、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工作程序,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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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八
(1)每个党委班子成员都要结合分管工作,确定1-2个基层支部作为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
(2)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深入联系点5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天。
(3)要深入了解联系点内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5)党委要对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九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十
一、党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指导团的建设。
二、党组织要在保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到“六带”,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作风上带,从而在加强党建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组织的建设。
三、党组织要把握团组织的政治方向,保证团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党组织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支持团组织按照有关法规章程建立能广泛联系的青年社团组织。
五、党组织要在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团的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六、团组织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好“推优”工作,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
七、团组织要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团的作风建设,教育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指导团建设,保证团建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保证、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开展工作,做到六带: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制度上带,从而领导和推动团组织建设。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做到四同:即团建与党建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专题会议,听取团队工作汇报,研究和讨论团的工作。
三、加强学生党校建设,强化学生团员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
团海南州委始终把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列入共青团各项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方针,以乡镇团委和村级团组织为重点,以“五个好”为基本建设标准,按照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用明显的总体要求,经过集中整建,全州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一、主要做法。
1、优化环境,齐抓共管。近几年,团海南州委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围绕经济抓团建,服务青年促团建”的方针,联合州委组织部下发进一步改进共青团工作、党建带团建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深入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的意见》等文件,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中,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并经常督促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形成党团齐抓共管的格局。基本解决了乡镇团委及村团支部配备专职团干部的问题,整建了全州村级团组织,落实了村级团支部书记的报酬,强化了“第一责任人”意识,使团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健全组织,合理设置。2001年以来,各县及乡镇党委、各级团组织按“村村建支部”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有利于团组织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作用,有利于团组织服务和联系青年,有利于健全团的组织管理和系统领导”的原则,合理调整农牧区基层团组织设置,共调整设置村团支部411个,村民委员会全部建立了团支部。
3、配强班子,优化结构。一是重视州县乡团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各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共同深入到各乡镇考察团委书记人选,并按组织部门任命的程序对全州40个乡镇团委书记进行了任命。目前,全州专职团干部58人,其中县级2人、科级8人,党员51人,大专以上文化53人,平均年龄28.7岁。二是结合实际配备村团支部书记。保证农村150户以上、牧区100户以上的村有专职团支书,年报酬在300元以上,团支部书记的年龄一般控制在28岁以下;人口较少村的团支书可由党支部委员兼任,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兼职报酬方面也应有适当补贴。
4、壮大队伍,增强活力。一是加大团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各级党委切实把团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列入干部教育规划,先后选送各级团干部200余人参加省、州团干部培训学习;团州委举办团干部培训班12期,参训团干部600余人次。各县、乡镇也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定期对农村团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并注重把科技培训列入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每个村级团干部均掌握2门以上实用科学技术。各级党组织举办的党员干部培训班,也坚持安排团干部参加,实现了团干部教育培训与党员干部培训同步进行。二是加大团员发展和“推优”力度。全县各级团组织坚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放手发展团员,让广大青年都能够进入团的组织受教育、长才干,2004年发展新团员4862余名,全州团青比例达到23.7%,共有556名经“推优”入党。
5、示范带动,促进发展。各级团组织坚持以“服务万村行动”统揽农村共青团工作全局,认真开展青年人才工程、青年文明工程和服务万村脱贫致富行动,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团组织工作的方法和路子。一是积极争取各部门支持,举办团员青年科技培训701期,受训60472人次,掀起了农村团员青年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潮。二是基地建设逐步规范。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新兴产业,结合实际,通过信息服务、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使一批特色明显的、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青字号”项目基地上规模,上档次。同时把贵德三河、贵南茫曲、兴海唐乃亥等乡镇作为试点,为青年农牧民学科技和文化知识提供了阵地保障和有效载体。三是典型作用日渐突出。各级团组织充分调动青年星火带头人的积极性,发挥优势,引导青年投身重点产业发展,效应显著。2001年以来年全州涌现出农牧区星火带头人45名。
6、建章立制,有效运转。结合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重视团组织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了乡镇团委、村级团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团员证、团课、团员发展、“推优”工作、团组织活动、三会一课等32项制度,使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保证了农牧区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级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专题研究不够;二是部分乡镇团干部专职不专用,抽调参加其它工作时间过多,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时间、精力得不到保证;三是县乡专职团干部选拔渠道过窄;四是团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尚有较大差距,活动不够,经费严重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建议。
1、统一认识,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制,切实把团建列入党建总体格局,力争做到“三同步”、“五衔接”,即通过党建与团建的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实现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相衔接、团员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团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团的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相衔接、团建与党建的目标考核体系经费保障,支持共青团按照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各级团组织也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班子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让党委随时了解共青团工作动态,争取党委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2、加强团干部管理,提高团干部素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团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共青团的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团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力度配齐配强团干部,及时做好团干部的转业输送工作。要按照“高进、严管、优出”的要求,多渠道、宽领域地选拔团干部,真正把德才兼备、适应青年特点的优秀青年干部选拔到团的.各级岗位上来,进一步改善团的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和专业结构,实现领导班子的优化组合。对团组织、团干部要多交任务,多压担子、多检查指导,促进团的各级干部迅速成长。
3、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团员素质。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发展团员工作力度,力争使我州团青比达到50%左右。要进一步完善“推优”制度,使团组织“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
4、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的建设。要以创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为载体,切实加强农牧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到机构不变、人员不散、干部配齐、报酬落实、制度完善,努力实现团总支(支部)书记、青年星火带头人和村两委成员“三位一体”配置。继续按照“村村建团支部”的目标要求,建好村级团支部,保证团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5、切实加强新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广大青年成长成才提供了广阔的舞,大批农牧区青年涌入新经济组织,成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生力军。各级团组织应认真调查研究,尽快完善新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经济建设多作贡献。
6、加强阵(基)地建设,丰富团的活动。要努力抓好青年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在原有“党团活动室”的基础上,建立一批集文化、科技、教育、娱乐为一体的“青年之家”,丰富团的活动,活跃团的组织生活。要加强团的经费基地建设,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和扶贫工作,支持农牧区团总支(支部)创建经费基地,壮大基层团组织经济实力,弥补团的活动经费不足。
7、建立完善青少年服务体系。一是要继续把团干部、团员青年教育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理论、业务培训,引导青年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二是要以建立青年人才库为重点,逐步健全青年人才信息网络,开辟青年人才举荐和交流渠道,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三是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青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四是建立青年科技服务体系,加快青年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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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十一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社区服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党支部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议事和工作效率,正确领导和实施社区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党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
2、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1~3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总支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
4、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
5、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各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社区党建、文化、卫生、治安、服务等重要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其他重要事项。
6、社区党支部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1、认真制定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年度播放收看工作计划。以社区党员活动室为主阵地,坚持阵地播放,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组织播放要事前发出通知,做到播前有提示,播后有讨论,作好记录,抓好信息反馈。要形成党员电化教育季度汇报制度,及时分析播放收看情况,检查播放收看的实际效果。
3、播放工作采取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形式组织收看。根据社区实际,突出“准、新、快、活”的特点,抓好配合中心的及时播放,依托网点的定点播放,形势教育的专题播放,宣传典型的重点播放,组织活动的统一播放,把播放工作落到实处。
4、党员电化教育要适应社区和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播放内容和方式,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十二
为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的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资料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资料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委统一组织,也可由支部单独组织。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能够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资料:一般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本支部的实际状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状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到达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善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应如实向局机关党委和党组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资料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持续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群众、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资料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党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状况汇报,检查了解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
3、回顾、总结工作状况,提出党委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各支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1个半天,全年不少于25天。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名学习人员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并要写3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资料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七、党内监督、检查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委和支部要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主要资料是: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散步错误政治观点和言论,有无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
4、是否存在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现象。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务必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局机关党委,再由机关党委上缴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收到支部上缴的党费后,一律开具收据,然后反馈给支部。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十三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党支部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议事和工作效率,正确领导和实施社区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党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
2、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1~3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总支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
4、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
5、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各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社区党建、文化、卫生、治安、服务等重要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其他重要事项。
6、社区党支部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1、认真制定社区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收看工作计划。以社区党员活动室为主阵地,坚持阵地播放,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组织播放要事前发出通知,做到播前有提示,播后有讨论,作好记录,抓好信息反馈。要形成党员电化教育季度汇报制度,及时分析播放收看情况,检查播放收看的实际效果。
3、播放工作采取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形式组织收看。根据社区实际,突出“准、新、快、活”的特点,抓好配合中心的及时播放,依托网点的定点播放,形势教育的专题播放,宣传典型的重点播放,组织活动的统一播放,把播放工作落到实处。
4、党员电化教育要适应社区和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播放内容和方式,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1、社区党建联席会由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主要企事业单位组成。
2、社区党建联系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社区党建工作和事关社区全局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等重大事项;整合社区资源,协调落实联席会形成决议、决定的事项,实现共驻共建。
3、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负责召集,并确定中心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社区党总支应在会议召开之前一周提前通知成员单位党组织。
4、社区党支部要按期召开联席会,会前要深入到支部和成员单位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做到议题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对形成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为了更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创新服务方式,把党的工作全面渗透到服务社区居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河西社区党总支特成立党员推介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推荐下岗(失业)党员再就业。建立社区党员信息采集制度,掌握下岗(失业)党员基本情况,广泛搜集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培训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社区党员“带头再就业、带领下岗职工再就业”活动。
2、推荐优秀党员进入企业领导岗位。及时向辖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用人单位介绍所属优秀党员进入领导岗位,让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推荐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注重从社区居委会成员、小区负责人、居民代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
4、推荐社会青年就业。负责协调、帮助广大社会青年寻求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维护社会稳定。
5、为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城市低保、劳。
动保障、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社会青年入伍、就业等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方便党员和居民群众。
6、组织开展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建设一支以社区党员为骨干、社区居民为基础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组织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帮贫济困、社会救助等志愿者服务活动。
1、负责召集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总支委员会工作,将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或联席会讨论决定。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的积极性。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下属支部和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社区群众组织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社区多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和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1、协助党总支书记工作。
2、着重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3、按照制度要求,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反腐倡廉、联系居民群众等工作,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分管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工作。
1、了解和掌握社区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2、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4、具体办理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收缴党费;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负责党员电化教育和电教设备管理工作。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抓好社区的宣传阵地建设。
1、定期抓好党员的政治学习,对党员开展思想、纪律和党风廉政教育。
2、督促抓好民主理财、区务公开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经常了解党员思想,收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4、协助上级纪委抓好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十四
1、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姿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不作直接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支委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7、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二、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2、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
4、讨论和决定向街道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1、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委员会主任、驻社区单位负责人、社区内的知名人土、社区工作者参加。
2、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召集。
3、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通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有关指导性的工作意见、指示;对社区服务等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4、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可以定期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十五
把项目管理手段和方法引入基层党建工作之中,是以经济工作理念谋划基层党建工作的有益尝试。在实际工作中,阿城区委把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划分为基础巩固型、提升推广型、探索创新型三种。
三、推动载体创新激励机制,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
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继续推行“支部+协会”模式,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业产业链中全面建立党组织。
四、落实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新建、改扩建村和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按人均20元标准,划拨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五、强化责任考评追究机制,树立重党建强党建导向。
实行党建责任清单制度,以“目标倒逼责任”,根据查摆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分类梳理,列出责任清单,公开向群众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十六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现按照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根据《.....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下头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2016年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改革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不断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骨干和有效地调动教职工的进取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提高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进展。第四条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领导班子建设。
第五条重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工作,选举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政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第六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异常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进取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有健全的议事规则。党委领导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设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团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勤政廉洁、监督制约的严格规定和措施。领导成员敬业爱岗,艰苦奋斗;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
第九条重视领导班子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定期(一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校、系(处)级后备干部建设贴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三、党的总支、支部建设。
第十一条党委重视总支、支部建设,职责明确。党委把总支、支部建设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条规;建立了切实加强总支、支部建设的目标职责制;实行了分类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第十二条重视系(处)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按时换届选举,异常是认真选配好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系(处)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取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异常是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要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支委会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注意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本事。
第十四条党支部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进取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五条加强和改善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取探索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提议,发挥他们的进取作用。
第十六条进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章程》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申请入党进取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发展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异常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进取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坚持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团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忙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有稳定、精干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异常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德育体制、机构、队伍健全,适应工作需要,贴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进取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和建设,教学效果好。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有制度,有要求,有措施。进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在人力、财力、场所上有保证,长期坚持,效果良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及时。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文化建设,进取开展安全礼貌学校建设活动。在校内构成健康向上的环境气氛,舆论导向正确,核内秩序良好。
第二十二条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具有干部、教师双重身份,具有教育管理等功能。
五、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健全,职能作用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健全,认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重视党校建设。组织健全,办学,方向明确,并有人员、设施和经费保证。
第二十五条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按规定和条件配备党务工作干部;落实党务干部的各项政策。
六、对工会、共胃团、教代会、学生会和统战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党委重视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并指导它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工会组织健全,干部素质与本事适应工作需要,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书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重视共青团工作。指导、帮忙共青团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进取创造条件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关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党委领导成员支持并经常参加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第三十条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进取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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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十七
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务必严格遵守“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群众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群众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务必贴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务必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定无法书面送达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资料,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证明态度,列席人员也能够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证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状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资料,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状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
(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成员的半数为透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七)构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状况及最后决定,说明构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职责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四章:议事规范。
第六条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经党委群众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群众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议事规范》,在本乡镇广泛征求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乡镇公布施行。
第五章:监督和处理。
第七条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
(一)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状况。
(二)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在本乡镇定期通报,自觉理解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理。
(一)不按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
(二)不按本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又未自行纠正的,要责令其重新议事、决策,并对主要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转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议事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资料,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规则系参照县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由中共崇阳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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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十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党支部的任务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第三条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第二章党支部工作
第四条年初制定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第五条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好******对浙江、温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第六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开展1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协助党组做好机关政治生态分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第八条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坚持和完善与联系村(社)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参与城乡社会治理,深化机关党员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九条充分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时如实发表、提供党支部意见。
第十条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第三章组织生活会
第十一条党支部应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1次,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十三条坚持党性原则。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等方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
第四章民主评议
第十四条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第十五条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意见。
第十七条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第十九条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被上级责令限期改正的,经教育无起色的,可在上级建议下提前改选。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十九
1,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结合本社区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总支委员会工作,将总支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或联席会讨论决定.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的积极性.3,检查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经常与下属支部和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社区群众组织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社区多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总支委员会的学习和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总支副书记协助总支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总支日常工作.社区党总支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抓好社区的宣传阵地建设.5,按照分工抓好社区的统战工作.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先创优”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第三章组织机构。
1,社区党组织要组织社区党员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当前形势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2,社区党组织每季度要组织全社区党员集中进行一次学习.3,要认真组织好社区党员学习和讨论,并有学习记录.社区党员职责: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协助主任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为进一步加强我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五必谈、五必访”工作制度。
一、主要内容。
1、座谈、定期分析制度。鸿强科技党委每季专题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结合机构改革、重大事件及时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专题研究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方面疑惑和家庭生活困难。
2、“五必谈、五必访”制度。即在改革政策出台重大工作部署时必谈,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有情绪时必谈,干部、职工岗位职务变动退休时必谈,党员干部职工受到处分时必谈,部门或干部职工间出现不团结现象时必谈;在党员、干部、职工遭遇天灾人祸时必访,亲人去逝时必访,本人家属重病住院时必访,家庭生活困难时必访,家庭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必访。
3、慰问制度。对特困家庭、军属、伤残军人等每年定期进行慰问,对在职及离退休干部实行生日祝贺。
二、有关要求。
1、责任领导和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领导和各责任部门要注重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
态,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干部职工疾苦冷暖,及时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一、每月第一个周六为党员活动日。讨论本地区需要解决的热难点问题,研究部署党组织工作,开展党内各项活动。
二、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上级党组织确定的生活会内容,认真组织准备,开好民主生活会,并做好记录。
四、开展有教育意义的活动。组织党员参观学习,收看电教片、纪录片、电视节目,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参加医疗服务、治安巡逻、绿色环保、家电修理、扶贫帮困、政策宣传、民事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书法摄影作品展、节日庆典、趣味文体竞赛、征文和演讲比赛等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七、做好党员活动影像、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原所在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党组织管理,并需申请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党组织可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如谈心、学习教育、信息交流、意见反馈等。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原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向党员联系人汇报本人近期的思想、工作、生活与学习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原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一、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是指未担任社区干部,具有履职能力的社区党员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的制度。
二、社区党组织本着“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按照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进行设置。根据居民的需求可设“提供就业信息岗”、“民事纠纷调解岗”、“治安防范巡逻岗”、“环保卫生监督岗”、“居务公开监督岗”、“社区文化宣传岗”、“未成年人教育岗”、“法制宣传岗”和“文体活动岗”等岗位。
三、由社区党组织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岗位名称、工作职责,再由党员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岗位,党组织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讨论审定,确定上岗人选,颁发上岗证书。
四、社区党组织要与上岗党员签订责任书,并把上岗党员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等情况通过公开栏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向社区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五、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和支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无职党员上岗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二十
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务必严格遵守“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群众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群众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务必贴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务必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定无法书面送达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资料,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证明态度,列席人员也能够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证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状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资料,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状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
(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成员的半数为透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七)构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状况及最后决定,说明构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职责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四章:议事规范。
第六条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经党委群众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群众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议事规范》,在本乡镇广泛征求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乡镇公布施行。
第五章:监督和处理。
第七条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
(一)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状况。
(二)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在本乡镇定期通报,自觉理解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理。
(一)不按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
(二)不按本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又未自行纠正的,要责令其重新议事、决策,并对主要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转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议事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资料,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规则系参照县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由中共崇阳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村党建工作制度(专业21篇)篇二十一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现按照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根据《.....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下头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一、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改革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不断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骨干和有效地调动教职工的进取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提高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进展。第四条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领导班子建设。
第五条重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工作,选举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政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第六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异常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进取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有健全的议事规则。党委领导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设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团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勤政廉洁、监督制约的严格规定和措施。领导成员敬业爱岗,艰苦奋斗;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
第九条重视领导班子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定期(一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校、系(处)级后备干部建设贴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三、党的总支、支部建设。
第十一条党委重视总支、支部建设,职责明确。党委把总支、支部建设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条规;建立了切实加强总支、支部建设的目标职责制;实行了分类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第十二条重视系(处)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按时换届选举,异常是认真选配好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系(处)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取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异常是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要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支委会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注意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本事。
第十四条党支部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进取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五条加强和改善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取探索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提议,发挥他们的进取作用。
第十六条进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章程》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申请入党进取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发展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异常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进取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坚持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团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忙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有稳定、精干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异常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德育体制、机构、队伍健全,适应工作需要,贴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进取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和建设,教学效果好。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有制度,有要求,有措施。进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在人力、财力、场所上有保证,长期坚持,效果良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及时。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文化建设,进取开展安全礼貌学校建设活动。在校内构成健康向上的环境气氛,舆论导向正确,核内秩序良好。
第二十二条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具有干部、教师双重身份,具有教育管理等功能。
五、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健全,职能作用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健全,认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重视党校建设。组织健全,办学,方向明确,并有人员、设施和经费保证。
第二十五条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按规定和条件配备党务工作干部;落实党务干部的各项政策。
六、对工会、共胃团、教代会、学生会和统战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党委重视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并指导它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工会组织健全,干部素质与本事适应工作需要,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书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重视共青团工作。指导、帮忙共青团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进取创造条件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关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党委领导成员支持并经常参加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第三十条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进取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