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书不仅仅是一种书面形式,更是对我们自己的规划和思考的体现。接下来是一些成功的计划书范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如何编写一份出色的计划书。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一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xx月1日至xx月30日,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根据省、市、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二
按照《盘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我镇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积极担当作为,狠抓责任落实。结合我镇道路多、里程长、机动车保有量大等特点,打造严管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机制,全力推进全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
根据上级推送到我镇辖区内脱保脱审、逾期未报废等车辆信息,柏果、洒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脱保脱审、逾期未报废、违法未清零车辆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立即实行暂扣,并督促进行投保、审验、报废和违法处理信息;镇交管站、各村(居)不仅要切实发挥“两站两员”的职能作用,还要将责任下沉到网格员,充分利用村(居)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进村入户对本辖区所有驾驶员、车辆(含外来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实行一车一档,随时更新,并将所有排查出的驾驶人信息、车辆信息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内,交管站工作人员要对平台内农村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车辆及逾期未审验驾驶人等重点红色预警信息签收,并进行处置。若有未登记、未在《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内户籍化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村(居)、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镇交管站)。
(二)集中整治重点车辆源头隐患。
重点清理“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源头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消除重点车辆隐患。将“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实施布控,时时追踪,严查违法非法运营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居)、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镇交管站、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站、柏果交通执法中队)。
(三)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1.以“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检不严格、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交通违法教育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本企业的所有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等安全教育培训,对企业的所有机动车辆及驾驶员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一车一档(含驾驶员),杜绝证照不全车辆用于经营活动、不合格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按照盘州市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上报市道联办通报表扬,对车辆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提请市道联办进行曝光,清理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重点运输企业,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实施集中约谈(责任部门:镇交管站、柏果交通执法中队、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柏果能源中队)。
2.杜绝脱保脱险、报废车辆上路。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与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运输公司、砂石厂、电厂及建筑工地等企业签定承诺书,杜绝为超限超载、脱审脱保及报废车提供货源和装卸货,尽可能挤压此类车辆生存空间,加强源头治理。凡因无牌、无证、脱保脱审、超限、酒驾、毒驾等几类违法行为发生事故当事人无力赔偿的,由源头企业承诺垫付相关费用,事后依法追偿。(责任部门: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四)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标志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是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桥梁、隧道和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等特殊路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暂时不能治理的,要增设安全提示牌,加强巡查;“路长”要加大对各自管辖路段的管养力度,确保道安全畅通。(责任部门:镇交管站)。
2.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要落实“三同时”制度,新建还未验收的要与施工单位签定承诺书,严禁通行,凡发生死伤人事故,赔偿责任由施工方负责,对在管养的路段一定要设立明显施工标志。(责任部门:镇建管所、镇交管站)。
根据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道联办关于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要求,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城市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开展联合排查,对排查出的马路市场和其他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开展综合治理;对短期内不能取缔的“马路市场”,通过设置交通提示标志,建立临时交通管制、专人巡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维护好交通秩序,明确时限,尽快完成治理,并常态化治理管理“马路市场”。(责任单位:镇交管站、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
(六)开展路面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各村(居)、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镇交管站、各交警中队要认真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国省道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要在缉查布控系统中,以“两客一危”车辆、大型货车、校车、面包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无证驾驶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道路沿线的巡逻监控,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客、货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查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要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农用车、变型拖拉机等进行重点排查,并登记在册,报道联办办公室,达到报废标准的,全部报废,注销清零。(责任单位: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镇交管站、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
镇交管站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黔府办函〔20xx〕36号)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考核机制,纳入村(居)购买服务。要切切实实发挥“两站两员”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作用,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配套措施,把开展村民宣传教育、劝导制止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整治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持续推进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将工作延伸到所有网格员,从源头上加强治理,配齐装备,严格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跟场管理”等制度,以农贸集市、婚丧嫁娶、民俗民风节日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为重要时段,加强巡逻和检查劝导,督促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有效防范和遏制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村(居),镇交管站)。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0日—长期坚持)。
各村(居)、各单位要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2月7日—20xx年4月)。
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高密度、大范围开展交通隐患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项对照责任分工、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限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三)巩固提升(20xx年4月—20xx年5月)。
认真梳理总结前期盘州市柏果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针对辖区交通出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工作重点和勤务部署,确保干劲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整治工作。镇交管站及其他成员单位每周上报一次工作情况,每阶段上报一次工作小结,4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四)成果验收(20xx年5月)。
兑现奖惩,对在盘州市柏果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联合整治工作表现积极、工作能力突出的个人及单位将推荐到市道联办进行表彰;对徇私舞弊擅离职守、工作不力、影响公正的个人或单位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提请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部统筹本村(居)、本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精准有效。
(二)强化协同共治。各村(居)、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联勤联动,建立常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共同排查各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共同治理各类道路安金隐患,共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压缩隐患存在空间,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的工作目标,全面排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村(居)、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力争形成“交警严管、严处、驾驶员自觉遵章守纪”的社会舆论氛围。镇政府与各村(居)、各企业签订责任状,与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村(居)要与村(居)民、驾驶员签订承诺书;学校(园)要与学生、家长签订承诺书;各企业要与企业职工、企业驾驶员签订责任书。
(四)严肃追责问责。凡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责任倒查,对开展工作不认真、工作责任未落实、流于形式、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本文件由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四
为切实提高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区委办《衢江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立体化防控体系,全面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清单化、精细化、全民化,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源头风险管控、道路隐患治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三大能力”,全力实现2021年全乡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总量同比下降,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30%,确保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建区2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围绕“机制体系优化、交通设施提升、重点车辆整治、路面严管整治、交通素质提升”五大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找出问题短板,夯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举措、精准施策,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在全乡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严格问题整改验收,做好百日攻坚行动总结评估,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重点围绕三类道路、三类车辆、三类人群,组织开展实施五大行动:
(一)机制体系优化行动。
1.落实多级路长制度。对县道及以上公路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乡村道路及城市道路建立乡、村两级路长。各级路长按照要求定期(区级每月不少于1次,乡级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每日不少于1次)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日常巡查和隐患整改。
2.建立任务交办制度。实行隐患治理交办机制,限期对隐患点开展治理,限期报送结果反馈。
(二)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1.完善道路开口设置机制。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公路路口地毯式摸排整治,按照“应封”原则,对不符合公路开口标准的路口实现100%整改,对未经审批的开口实现100%封闭。同时建立道路开口联合审查和每月巡查制度,对擅自开口、破坏交通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2.完善穿村镇道路防护设施。对全乡穿村镇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其中涉及国省道的按照“应隔尽隔”原则申请设置中央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率达90%;涉及县乡道的,申请路口安装“五件套”,县道设置率达90%,乡村道设置率达70%。对道路沿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换、增设,确保功能完好,发挥成效。
3.完善临水(崖)道路防护设施。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全面摸排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坚固情况和缺失现象,建立隐患清单,及时完成整改。
4.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按照“多杆合一”要求,整合现有标志标牌,对磨损严重的标线进行重新施画、修复,对标志标线缺失路段进行规范增设。
5.完善道路施工安全警示。制定道路施工安全警示防护管理办法,实行施工道路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负责制,全面加强夜间、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6.完善资金等要素项目实施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又快又好实施。
(三)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1.强化重点车辆档案管理。重点是对全乡面包车、电动车(含三四轮)、摩托车、“两客一危”等四类车辆开展排查,逐人逐车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人员、责任书签订情况录入农交安app(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重点车辆存量隐患清理。组织力量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四类重点车辆,逐车排查,逐车清理,确保三率均达到100%。
(四)路面严管整治行动。
1.实施农村道路常态化巡查行动。积极发挥“两站两员”管理力量,围绕出乡出村路口、施工路段、隧道等重要道路节点开展日常巡逻,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2.实施全域路口常态化劝导行动。规范道路交通路口(开口)劝导工作,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加强对劝导员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路口劝导作用。乡、村干部、网格员要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对出村口、出乡口、进山口等节点开展重点盯防,切实压降事故发生率。
(五)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依托全科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驾驶员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两类重点人群排查宣传,落实“五个一”工程,确保两类人群排查率和宣传率均达到100%。加强进城务工群体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2.加强全方位宣传阵地建设。在集镇道路、国省道沿线、乡综合文化站、村、学校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和事故多发点段,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册、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
3.加强交通安全主体集中宣讲。充分发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作用,确定至少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讲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五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势发展变化,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经研究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事关群众切实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道路交通运量的持续增长,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车辆整体安全性能偏低、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乡镇路网结构不合理、功能设置不科学,行车难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一些行业和单位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致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已经成为安全生产领域最大的“杀手”,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巨大人身财产损失。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于改革发展稳定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到到位。
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一)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为直接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劝导站数量不少于行政村60%的要求,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二)建立源头管控的部门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责任,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源头管理取得实效。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公路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科学确定道路限速值,全路段设置限速及解除限速标志。2.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全面排查现有公路安全隐患,对未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隐患路段,一律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保障运行安全。
1.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建立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落实交通违法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宣传投入,实现宣传全覆盖。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农村大喇叭,培养现代交通安全理念。
各村设立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镇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分析各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整改,建立交通事故预防的长效机制,尽力减少农村交通安全的“盲区”认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认真分析农村交通安全形势,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各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该村所辖路段的交通管理,各村要认真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公路施工路段,危险路段及时养护,维修的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做好所辖路段的清障工作,坚决杜绝在路面堆放杂物、晾晒农作物等有障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各村的交通安全协管员要高度负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或因不负责给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造成不良后果,镇要逐级追究责任。
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切实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交通安全知识,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对学校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资质的监督。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工作任务:镇成立组织、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对各村进行摸底,了解当地的经济、道路、车辆、驾驶员等基础情况,要求各村报数据给交通安全协管员。
(二)宣传教育阶段。采取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建设的重要性。工作任务:
2、相关部门掌握自身的工作任务和职务;
4、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认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并能够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完善建设方案,全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建设。各村于全面建立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做到不漏一村。工作任务:
1、镇有专门的交通管理机构和专职交通管理人员;
4、初步建立镇、村“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台帐;
5、镇建立辖区内道路和危险路段台帐;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运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农用车上路较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的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政府、村(社区)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适度原则,稳步推进。将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影响。
县政府成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原振涛同志兼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一)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站三员”工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劝导站日常运行,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
(五)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1.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关于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订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与辖区每个村(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社区)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全警动员,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我省统一行动日,还要根据实际确定全县的统一行动日或统一行动的时间。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各乡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建议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问题。要发动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8.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两委”,尤其是村级基层自治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充分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间、共营共管。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员、网格员等现有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坚决禁止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建议更换施工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增设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机动三轮车的治理。
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课堂教育,负责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中小学上下学乘坐电动三轮车。
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各个景点大力宣传农用车、三轮车载人的危害,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拉载游客旅游,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宣传部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一)精心组织部署。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结合实际,“一地一策”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科技应用。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提高发现、劝导、查纠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能力。年底前,要打造2-3个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和社区服务中心,由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通报村(社区)“两委”,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或2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全部进行深入调查,深入调查事故暴露出的交通安全因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宣传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纳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推动履行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倒逼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实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7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七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五一期间保安全保畅通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我镇公路部门结合本镇实际,联合五华县交警横陂中队,成立联合巡查劝导小组,深入大街小巷,利用圩日与学校放学时段,开展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劝导违章行为为主题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
行动中,对发现占道经营、无牌无证驾驶摩电车辆,特别是未成年人驾驶摩电车辆的`问题,巡查组工作人员通过对驾驶员、未成年人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和讲述交通事故案例,让驾驶员和未成年人深刻领会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生命的宝贵性,同时对部分未成年人驾驶摩电车辆的行为,联合小组通知其监护人到现场,带回未成年人并进行批评教育。
巡查组以发放宣传资料和讲解交通安全常识的方式,向沿街商铺和行人普及交通安全常识,重点引导群众驾乘摩托车要“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出行拒乘“超员车”、“黑客运”、“拖拉机”、“三轮车”等,自觉抵制农村常见的超员、超载、酒驾醉驾、农用车载人、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远离事故、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通过开展此次行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截查了10余台未成年人驾驶摩电车辆和部分超载的泥头车,有效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了群众文明参与交通安全,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意识。
接下来,我镇将继续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严把镇村路口安全关,及时发现和劝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群众出行更安全、更畅通。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八
10月26日,万山区公安交通管理局结合秋收季节交通安全宣传重点,到仁山街道开天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为秋收时节农村地区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近期农村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走进大棚、田间地头、乡村街路,面对面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期间,宣传民警还在村路口张贴省公安厅下发的农村交通安全出行海报,进一步加强群众对交通安全出行的警示了解。
与此同时,区公安交通管理局还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通过流动巡查和定点检查的方式,严厉查处酒驾醉驾、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一线执勤民警在路面点多面广的特点。通过执勤民警对违法驾驶人耐心讲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使违法行为人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觉接受处罚,真正做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从而达到“处罚一起、教育一起”的目的。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九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市农村道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建设快速发展,通村水泥路面硬化已达1612公里,给人民群众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由于农村道路特别是“村村通”公路相关安全设施不配套,部分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农村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为切实解决我市农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和事故高发的现状,现就开展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畅通,少伤亡,使全市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以上,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范景玉同志任组长,、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柴普军同志、副 同志任副组长,公安局副局长张学斌、交通局副局长贾明君、安监局副局长 、教育局纪检书记 、农机办主任 以及各地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一是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四长”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四长”(镇长、村主任、派出所所长、校长)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头,层层抓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地要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派出所、交管站、农机办、交-警中队、学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要建立工作议事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对策,及时协调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三是配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各地要在每个行政村中指定一名由治保主任、民兵连长兼任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村民爱护道路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摸清农村地区机动车底数,敦促无牌无证机动车主办理牌证,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协管员每月要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提高村道路交通安全员工作积极性。四是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村级交通安全协管员员每月要向所在地交通安全委员会汇报本村交通安全情况;各地要制定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落实责任单位,每半年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二)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一是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条件。交通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即交通安全设施要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通部门要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设计审查关和竣工验收关,验收时要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对无交通安全设施或者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的道路不得验收、通车。对已建成通车的农村公路,各地要组织全面检查,对于路面过窄影响交通安全的路面,必须组织相关村组按照标准培宽路肩,增大安全通行路面。二是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组织人员对农村道路进行排查,对临水、临崖、高落差陡坡、急弯、桥梁等危险路段,尤其是对通行客运车辆的农村公路,要设置警示标志;在“村村通”与国、省、县道交叉口要设置减速设施,确保行车安全。三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各地要按照《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的落实,使农村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农村地区摩托车办牌办证力度。各地要积极组织动员公安、交通和基层村民委员会,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的办牌办证力度。二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各地交通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每年开展三至四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对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报废车辆上路、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运车辆超员、摩托车超员、货运及低速汽车超载、拖拉机载人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农村道路低速载客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法载客行为,净化农村客运市场。三是积极开通“周末学生班车”。各地和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开通“周末学生班车”。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摸清乘车学生底数,做好登记工作,合理安排学生乘坐“周末学生班车”,周末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负责组织学生乘坐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车回家和返校。客运企业和车站要主动配合学校,定时安排好客车接送学生;各职能部门应按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做好此项工作。四是落实集市管理制度。各地要认真落实节假日、集市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要指派一名领导干部值班,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营运客车是否违法超载,其他车辆是否非法从事客运,从源头上严把交通安全关,把交通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试点准备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中旬)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将兴隆镇定为试点单位,拟在4月中旬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
(二)全面铺开阶段(4月下旬—11月中旬)
试点现场会后,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兴隆镇试点经验,全面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比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底)
市政府将组织专班对各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完成好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情况差的,将追究领导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措施,任务分解到人,务求实效。
(二)加大宣传,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与参与。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加强检查督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加强过程监控,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市政府还将此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因管理原因造成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将按照规定进行责任倒查,实行责任追究。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减道路交通事故,配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整顿开作顺利开展,确保学生上下学秩序集中整中整治取得成效。根据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教体系统开展的以“十个一”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校园,交通整治先行”为主题,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深入学校、班级、家庭开展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师生的道路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平安校园”创建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 工作目标
主题: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1、全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2、各班学生参与“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3、各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100%;
5、学校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6、涉及小学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不发生小学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三、 活动内容
学校要围绕教体局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总结,广泛深入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大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内容是:
1、配备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召开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会。利用早晨国旗下讲话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要求全体教师和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与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努力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2、教授一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课。开展2次交通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请交-警队的民-警同志来校对学生进行2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学生进一步懂得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在思想上观念上引起高度重视,晓之以理,付之实践。
3、建立一个交通安全阵地。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图片宣传展览活动。
4、发放一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各班结合《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卡片,充分利用课间活动课、班队活动等时间对学生认真进行宣传教育,有些知识要背熟,学以致用。
5、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开展一次学生自行车安全检查。要求自行车做到“三有”:有刹车、有车锁、有车铃;学生骑车必须填写申请表并让家长签字同意。
6、悬挂,张贴一组道路交通安全标语。各班出好一期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和进行1——2次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主题班会。
7、召开一场道路交通安全讲会。分期、分批组织全校学生观看安全教育vcd。
8、开辟一个道路交通安全媒体宣传栏目。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栏(橱窗),展示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及相关信息。
9、签订一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10、学校积极参与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活动。开展交通手势指挥操训练活动。学校利用两操、课余等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交通手势指挥操训练,通过练习交通手势指挥操,加深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和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开展交通文明示范队活动。学校建立校门口安全门岗制,由值班老师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各小学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保障。建立小学生安全教育的联系协作制度,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2、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效。一是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加强宣传,严格检查。要充分利用黑板报、红领巾广播和宣传橱窗等阵地,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
二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度。三是建立违章违规帮教工作制度。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各部门既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又要协调好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公安、学校要积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四是提高和巩固“十个一”宣传活动成果。加强对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小学生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学校要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就全校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十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实际,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特制定福宝镇xxxx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重要指示及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我镇道路安全组织体系,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改善我镇道路交通条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举措,全面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建设和构建平安和谐福宝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力争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管理规范”的要求,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及维护道路交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筑牢安全生产第一,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明显好转。
为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管理工作,特成立福宝镇xxxx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袁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登超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陆堂荣副镇长交管办主任
成员:陈小平派出所教导员交管办副主任
王忠交建办主任
袁燕综治办主任
王彦河农机站站长
张伟福宝中学校长
赵宇镇中心校校长
安监办交管办全体人员
领导组主要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各部门的动作协调人员调配联合检查指导督导验收评比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管办,主任由陆堂荣同志兼任,交管办工作员李春良同志为联络员(qq:94398953,电话:5701306),主要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专项整治行动的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政府主导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导,其他部门有明确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有明确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并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常态化工作宣传教育。
2.建立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镇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
全镇全年张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30幅以上。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宣传教育方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110宣传日“五五”普法安全生产月宪法日交通宣传日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同时借助多种平台,用生动具体的事例通俗易懂的讲解进行宣传,发动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抵制非法经营车辆,让群众充分认识交通安全违法和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
建立更广泛的交通安全公共教育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不坐“黑车”宣传教育纳入学校的法制教学大纲,成为在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德育品行评定。在校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律法规知悉率达95%以上,行走规范率达90%,交通违法行为逐步下降。
4.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培训。
每季度召集全镇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并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委会自愿建立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组织,为广大驾驶人“充电”,解决社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问题。
(二)改善道路安全性,加大执法力度
1.建立审核机制,严把道路交通安全关。
建立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不断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凡涉及与交通有关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时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交通安全设施不达标的道路不得验收和使用。
2.改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
政府将协同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已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隔离防撞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对急弯陡坡傍山临水临崖路段道路的管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建立与道路建设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资金投入制度,新建道路具备完善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全镇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设立防撞墙,整治率达到有关要求。
3.采取全面治理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对于不能得到及时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告标志,加强路段管控和提醒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等。取缔行车道上的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的占道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4.强化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镇上将组织由派出所交管办安监办综治办农机站等部门组成的乡村道路安全联合检查组,各村(社区)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常年不断地进行乡村交通安全巡查和督查。结合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客流情况,加强乡村道路的安全监控,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乡村客运道路的整治力度,对一时没有能力整治的危险路段要进行严防死守,筑牢乡村交通安全防线。
5.加强路面监控,查处违章违法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坚持做到主要领导每周一次带队上路检查,分管领导每周三次带队上路检查,镇交管办安监站工作人员每天上路执勤,严格落实“定线定点定人”和重点路段时段交通安全“一对一,一盯一”的监管责任制,加大路面巡逻密度,严厉查处各种交通安全违章违法行为,打击辖区内团伙式非法经营和恶势力团伙非法经营两种严重非法经营行为;持续重拳打击社会车辆从事“野的”“黑车”的非法经营行为。杜绝超载超速疲劳驾车。要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严禁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载货车非法改装车及安全技术水平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从事农村客运,镇派出所交管办安监办要加强农村道路相关车辆查处力度,各村(社区)交通劝导员做好检查登记并及时上报。
(三)强化农村劝道站的建设管理
1.完善人员配置,保障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覆盖面,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2名交通劝导员,由村支书村主任或治保委员担任负责人,在人流车辆集中的地方设立集中劝导点,实现“村村都有劝导员”的目标;各村(社区)每季度机动车驾驶员及“五小”车辆(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进行摸底,了解当地的经济道路车辆驾驶员等基础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台账到镇交管办(安办)。
2.建立管理体系,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镇交管办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使劝导员的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加强“五小”车辆(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及驾驶无牌机动车的危害性宣传教育,增强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3.增进业务培训,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全年全镇以每季度一次频率,召集全镇交管办工作员安监办工作员交通劝导员机动车驾驶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安全知识培训会,重点培训相关工作员业务,并就如何安排部署村社区劝导点工作如何管理好交通安全劝导员如何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就秩序维护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与群众沟通交流等进行反复训练。从根本上提升交通安全劝导员业务技能与职业形象,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4.建立监督机制,形成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由镇安监办派出所交管办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组”,以不定期不定时方式对交通安全劝导点工作开展情况劝导员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层层追责,坚决不放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服务体系,明确交通安全监管职责
1.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
成立由xx县交警大队白鹿中队镇安监办卫生院派出所交管办等部门及紧急救援机构共同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应组,建立辖区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的相互配合快速反应机制,并适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事故紧急救援与救护预案演练,提高及时抢救伤员和快速处置事故现场的能力,从而达到一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地处置。
2.明确交通安全监管职责。
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行“行政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结合全县的依法治县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常态化工作深化“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和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及违法违章查处等,通过不断借鉴和总结我镇及其他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广泛收集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方式,不断完善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考核奖惩机制交通事故处理快处快赔机制事故预防应急管理机制等制度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是安全生产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对责任意识淡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单位的相关行政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是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一年内发生一次有2人以上亡人交通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是瞒报迟报交通事故追究制度。凡发生交通伤亡事故不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限上报的,出现漏报瞒报谎报等行为发生的',从严追究事故所在村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十一
1、为了万家团圆,确保春运安全。
2、确保春运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3、大力整顿交通秩序,确保春运路畅民安。
4、保障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营造平安和谐节日氛围。
5、春运保安全,真情满人间。
6、超速超载,惹祸招灾。
7、营运客车须检验合格,方可参加春运。
8、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车,确保春运安全。
9、反违章,防事故,保障春运顺畅。
10、保障春运交通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1、驾车慎为本,会车礼当先。
12、严禁酒后驾车,确保春运安全。
13、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4、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5、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16、警钟,生活的惊叹号。
17、安全,幸福的守护神。
18、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
1、别忘了你的家人, 时刻等待你的归来
2、爱妻爱子爱家庭,无视交规等于零
3、握好方向盘,合家大团圆
4、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5、迟一分钟回家,总比永远不回家好
6、一身安危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
7、开车多一分小心,亲人多十分放心
8、司机贪饮一滴酒,亲人悲流两行泪
9、儿行千里母担忧,遵守交规娘不愁
10、出车在外亲人挂念,平安归来全家幸福
11、亲人盼团圆 切望安全归
12、上有老 下有小 出了车祸不得了
13、三思而后行 思命思家思未来
14、三双筷子三只碗爱妻娇儿盼团圆
15、一人出车全家念一人平安全家福 关爱式
16、生命只有一次,不要轻易放弃
17、生命需要阳光,幸福需要安全
18、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请您注意交通安全
19、千家万户想团圆 行车走路讲安全
20、珍爱生命 严守交规
21、铭记交规 善待生命
22、守法才能平安 平安才能回家
23、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24、良药苦口利于病 交通法规利于行
25、交通法规不同情眼泪 生命不可能重来
26、珍惜生命 拒绝违章
27、生命只有一次平安伴君一生
28、严守交通法规 呵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了
29、交通法规是您的生命之友
30、行车与守则相伴 安全与幸福同在
31、挣金山 挣银山交通安全是靠山
32、安全是财富 平安是幸福
33、一秒钟车祸 一辈子痛苦
34、人命关天 安全第一
35、但愿人长久 千里共平安
36、做人以诚为本 开车以慎为本
37、交通规则你遵守 我遵守 大家来遵守
38、人生美好步步小心
39、文明、规范的交通行为是您安全和幸福的保障
40、心无交规路有坎坷
41、行车走路讲安全 文明交通靠大家
42、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旅程
43、交通法规血凝成,自觉遵守保平安
44、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
45、走上人行横道线,生命安全有保障
46、穿马路 跨护栏少公德 多危险
47、过马路不着急红灯停 绿灯行
48、人行道莫侵占 车行道人莫闯
49、人行横道是您生命的绿色通道
50、路为国脉法系民魂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深入推进“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等安全守护行动,努力创建安全文明交通环境、夯实交通事故防范基础,增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巩固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现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上半年xxxx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共31次。进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8次,利用清明、五一、端午、六一等节假日假期节点到各乡镇十字街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以“一盔一带”“农用三轮车禁止载人”等内容为重点,详细讲解了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酒驾、人货混装车辆的危害性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并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大家要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引导群众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大队充分利用农村超市、农商银行、乡政府门口等有led显示屏的地方投放“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拒绝酒驾”、“一盔一带”等宣传提示语,提醒广大驾驶员拒绝分心驾驶、严禁酒驾、超员、超载,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还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范围广、宣传效果好的特点,结合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案例,编制通俗易懂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农村交通安全常识及酒后驾驶、一盔一带、分心驾驶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等方面内容传递给村民。
大队将近期xx辖区内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制作《农村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彩页3000份,制作《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宣传单6000份、大队各单位深入乡镇“红白喜事”操办现场,向操办负责人发放了《家庭操办“红白喜事”告知书》,对此间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予以温馨提示;不要将机动车在道路上乱停乱放,造成交通拥堵;在道路上举行喜丧事仪式时,提醒亲朋好友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沿途通行的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大队印发《农村红白喜事交通安全告知书》宣传单3000份,制作《城乡居民交通安全常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册30000余份,制作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海报200余张。制作宣传简易易拉宝4个。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案(通用13篇)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交通法》,全面实行交通安全逐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在各村(居)设立交通协管员,由各村(居)现任三职干部义务担任交通协管员,协助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安办管理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每年年初,要与辖区内所有村民小组签订有针对性的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纠、说服。
(三)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群众会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四)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台帐。认真排查登记辖区人、车基本情况,清理辖区无牌证车辆和无证驾驶人员,督促无牌证车辆上牌落户、无证驾驶人员培训领证。真实记录和反映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六)积极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时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属自修自建道路,应及时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进行整治,消除隐患;属上级管养道路,应及时向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通报,协调有关治理事项。
(七)说服教育本辖区交通违法当事人。在赶集日、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和婚丧嫁娶集中时段、地点,劝说群众不要乘坐火三轮等安全无保障车辆,教育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客、不违法驾驶,纠正和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不听从劝告的交通安全违法人员,及时通报派出所或镇人民政府安办进行查处。
(八)本村发生交通事故后,村交通协管员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镇人民政府安办,协助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九)会龙镇安办负责监督各村交通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人民政府(盖章):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交通协管员(签字):_____。
监管单位:_____。
20______年10月18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经签字后生效,政府、监管单位和各村(居)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