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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一
读到第六章时,我哭了,当两滴泪水坠落在书桌上碰击出滴答一声,心猛然一紧,仿佛灵魂也跟着颤抖了一下。平时一直傻傻的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命途多舛,生活过得多艰辛困难,读完《牛虻》后,觉得自己遇上的那些困难挫折在他面前,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不得不承认这是第一本让我看到落泪的外国著作。
我看过《飘》、看过《茶花女》、看过《小妇人》,这些书中的主人公都有着悲情苦难的人生,有着坚强、奋斗、向上的高贵品质,有不屈服与命运的反抗精神,但牛虻却是撞击我心灵最重,漾起心中最深处的涟漪的一部外国作品。
我很佩服,也很同情牛虻。
十八世纪中叶的欧洲,除英国外,大多数宗教占统治地位,人们思想观念保守、麻木、病态。牛虻的母亲在教堂做忏悔时结识了教士蒙太尼,两人相恋,牛虻的母亲当时已经嫁人了,而教士是不容许结婚的,这不小心产生的爱情火花,燃烧了两人,长生了爱情的结晶就是亚瑟(牛虻)。但他们背负沉重宗教枷锁,对上帝高高崇敬,于是“良心不安”的两人选择最终忏悔,向上帝,向亚瑟母亲的丈夫忏悔。丈夫原谅了犯错的妻子,接受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亚瑟,条件是蒙太尼永远不得见葛兰第斯(牛虻的母亲)。于是蒙太尼远赴中国传教十几年才回到意大利,葛兰第斯的丈夫从此对他冷落,后来死后把财产全部给了前妻的儿子继承。亚瑟的大嫂袭丽亚对自己的母亲一向不善,袭丽亚眼里亚瑟的母亲就是不守妇道的女人,背板上帝,背叛基督教。在外人看来,亚瑟的母亲就是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而因为对宗教和上帝的深深信仰,亚瑟的母亲与亲生父亲蒙太尼坚守诺言,彼此永不相见。
蒙太尼后来做了亚瑟的忏悔神父,他给予亚瑟所有的爱,真诚的教诲和引导,亚瑟对蒙太尼是深深的敬爱,也因蒙太尼有着对上帝矢志不渝的信仰,当得知蒙太尼是自己亲生父亲时,原有的信仰崩塌,难以接受自己亲生母亲和父亲欺骗,信仰与现实的冲突,亲情与信仰的冲突,最后亚瑟选择了远离。
落入谎言的圈套,遭受监狱里的折磨,羞辱,十九岁的亚瑟深陷绝望的痛苦。敬爱的神父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新的忏悔神父在他忏悔时,出卖了他,青梅竹马的琼玛也不相信他,最后不得已选择远离他们,开始新的生活。谎言、欺骗、不信任让他平静有序的生活变得颠序混乱,他选择抛弃,选择了远离,开始新的人生。选择远离同时亚瑟也相当于选择5年炼狱班的生活。
一段新的开始,哪有那么容易。
亚瑟制造了自己假死在达森纳海里的现象。在身无分文,又不会半句西班牙话的情况下偷渡到了南美洲,正是在那里经历了长达五年的流浪生活,最后他被杜普雷探险队救出。初到南美,亚瑟除了一双白嫩的双手和娇生惯养的习惯外,没有其他半点的谋生本领,要在当时半殖民地半奴隶的南美无异于寸步难行,就好比不带水去穿越一片广阔的沙漠,而且太阳还足够毒辣的挂在天空。为了生存亚瑟在赌窟里做仆人,有一次被赌窟老板派去赶走一个输得精光的赌徒,如果要保住‘职位’,亚瑟必须服从命令,结果亚瑟被那位狠心的赌徒用拨火棒用力的打,他打碎了亚瑟一只脚的骨头!显然那个赌徒希望一下子就把亚瑟打死,还有一口气,亚瑟坚持活下去的勇气。
很幸运,一个本地老太太发出基督教的慈悲收留了亚瑟,那个赌徒在亚瑟身上留下的“馈赠”是:走路时成为跛脚的瘸子,忍受周期性复发的炎症。四个月后亚瑟爬出了老太太居住的茅屋,因为他不想再让一个老太太来养活自己。饿着肚子,残疾的双腿,徒步走着去寻找工作,廉价劳动力充足的南美,那个老板或店主与昂雇用一个残疾干活不伶俐的人呢?亚瑟在肮脏的妓院洗过碗碟,给比畜生还恶毒的农场主做过马夫,在斗牛场中提斗牛士干过杂役还帮人补锅,打扫猪圈,向人乞讨一点发霉的食物而遭到过拒绝……他在不停走,走过厄瓜多尔、智利、秘鲁……有一次因为饥饿亚瑟晕倒在一个杂耍般的帐篷门口,他们搭救了亚瑟,给他吃的,但第二天却让他担任可以让孩子们小丑掷果皮,惹看客发笑的角色。因为亚瑟背有些驼,脚是瘸的,一只手少了两个手指,穿上那套花花绿绿的愚人衣,在人工装起一个驼背,扮演小丑。不敢想象,亚瑟竟为了生存竟做了两年!人的尊严被所谓的看客们残酷的践踏!
很难有这样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我发自心底的佩服他。为什么那么艰难亚瑟没有选择自杀?琼玛有一次也这样问过他。“那样是在逃避。你想想吧,我的工作怎么办呢,谁能代替我去做呢?”亚瑟这样回答。十三年后,亚瑟回到了意大利,曾经的熟人没人认出他。他新名字叫列瓦雷士,言辞犀利,讽刺意味强,在报纸上发表过一些泼辣的杂文,人们给它取了个“牛虻”的绰号。
他的工作是什么呢?重要到可以在如此艰难的困境下也要坚持下去?在被人羞辱,在被人痛打,在被人欺压,牛虻忍辱坚持了下来,最后活着离开了那个炼狱般的南美州回到欧洲。他的工作是:把教会的威信连根铲除,是使人民真正意识到一切教会的代理者都是害虫,唤起人民心中熟睡的理性。我想正是有这样的理想和信念才使他在那样卓绝艰苦的条件下坚持了下来。在我心里,这仿佛又是一鸣警钟,再次提醒:生活要拥有理想!常常觉得自己是有理想的:大三准备考研,大学毕业后继续读研究生。今天看来这只不是个大学规划,算不上什么理想。我想要什么样的人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可以为他人做什么?想这些问题时,脑海中是模糊迷茫一片,或许我应该找个时间,好好清理这些思绪,看清自己想要走什么路,该怎么走。
牛虻认为一切混乱和病态的主要根源是‘宗教’的心理病症,自身经历让他更加深刻的体会到这点。他爱父亲蒙太尼,所以希望自己可以通过“工作”去解救身在充满腐朽的味道教会的蒙太尼。监狱里当牛虻问蒙太尼选择他还是上帝时,蒙太尼最后选择上帝。亚瑟绝望了,自己这么多年来和命运的斗争,顽强活过来所经历的苦痛和上帝比起来,还是输了。看到这章是我哭了,为牛虻。这是对牛虻的同情,同样也感到心酸、心疼。
牛虻曾说即使为了自己的工作牺牲了,也会觉得不枉此生。生活也许赋予了我们不容易,但我们只要拥有坚定地信念,为理想不息奋斗,即使没登上山峰顶,我们追求过程中的精彩,我相信,这也不枉此生!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二
说起读后,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三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比较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我。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感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感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感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感情。虽然,感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我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我与琼玛之间宝贵的感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感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感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牛虻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四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五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六
《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说,《牛虻》一书的作者是爱尔兰的女作家埃塞尔.莉莲.伏尼锲,埃塞尔.莉莲.伏尼锲是一位颇有传奇特色的爱尔兰女性。她生于爱尔兰科克市。父亲乔治.蒲尔是个数学家。她年幼丧父,随母亲由爱尔兰迁居伦敦谋生。1882年,她得到亲友的一笔遗赠,只身前往德国求学;1885年毕业于柏琳音乐学院;其间曾在柏林大学旁听过斯拉夫学课程……直到1897年,埃塞尔.莉莲.伏尼锲的《牛虻》出版。
早年身为大学学生的亚瑟出于对琼玛的男友、同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忏悔爱情时,泄露了革命党人的秘密而铸成了终生大错。同样,“牛虻”一喻也隐含着后来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颇为极端的方式,猛烈地攻击曾经对他隐瞒真实身份的生父蒙泰尼里神父、出卖过他的天主教会,以及因误解而抛弃他的女友琼玛,以报复当初所遭受的蒙骗和侮辱,并重新找回早失去的个人尊严。
同时,“牛虻”的神话或多或少蕴含着一系列“变形”的母题,与此相呼应,在小说《牛虻》中,早先年轻英俊的亚瑟,十三年后变身为面目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无论是他的外表还是内心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岁月里不断改变职业和身份;在回到意大利以后,他不断乔装改扮自己,以投身于各种充满风险的地下革命活动。这种化身和变形,不仅是敌人对他真假莫辨,而且他当年的爱人和亲人有时也无从分辨。这一系列包含在小说中的富有神秘性和悲剧感的浪漫情节,不能说不是“牛虻”这一文学原型所赋予主题的应有之意。
通读《牛虻》,人们不能不说,小说主人公其实就是一只苏格拉底式的“牛虻”。在他身上,不仅体现出智慧、勇气和飞蛾扑火般的执著,更体现出一种深沉的、甚至在普通人看来不少有点另类的爱国主义情怀。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七
昨日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之后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期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日”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境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可是能够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我的生活,就像从来不明白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之后,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貌,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教师。可是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日,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明白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八
我都是一只牛虻日记。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九
我经常犯一些小错误,总是觉得这些小错误微不足道,做错就做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错误犯多了往往却成了大问题。当我读了《牛虻与老虎》这篇文章后,让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认识。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骄傲地说:“不要在我眼皮下飞来飞去,否则你小命难保!”牛虻生气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奋力挣扎,牛虻越钻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却能将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小事,总是毫无顾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带来的后果,会因小失大。一个小缺点,不及时纠正就会养成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有可能会危害终生。
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个小缺点,不要小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也想告诉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十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十一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十二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十三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
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牛虻读后感(模板14篇)篇十四
整个故事设计的极为巧妙,有铺有垫,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对话,男主人公问女主人公对杂耍班里一个驼背的表演有什么看法,女主人公觉得那种表演使人觉得不舒服,那是耻辱,是人类的堕落。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堕落的,只是堕落的方式不同罢了。”
女主人公觉得一个人肉体是一件神圣的东西,不愿看到它受到糟蹋变成丑恶。
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简直令我振聋发聩。
“难道你从来不曾想到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会有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7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拴牢在那一个弯曲的躯壳里,被迫做它的奴隶吗?你对于一切都慈悲为怀,你看见那个穿着愚人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感到怜悯,难道你就没有想到过,那个可怜的灵魂是那么赤裸裸的竟连一件遮羞的彩衣都没有吗?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观众面前,冷得簌簌发抖,被羞耻和苦恼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觉得观众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着它,观众的哄笑就像烧红的烙铁烫着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观众面前是那样无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来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来挡,石又无心来遮护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们还能有地洞可以钻!而且你还要记住,灵魂是哑的,它哭喊不出声来,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读完映入我眼帘的居然是凤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过她,然而她却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视的那个山丘。
一切加害于你的、偶然的困难,都可以当成是人生过程中正常的状态。没有人会为你的幸福准备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须靠自己去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