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的成功需要及时的反馈和调整,保持持续改进的态度。以下是一些实施方案的案例,希望能激发您的灵感,为您带来一些新的思路。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一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涉及多个科室的重大问题,强化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字〔20xx〕1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分析研究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等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按照科室分管业务必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要求,审议各有关科室提出的安全管理工作议题,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行调研。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五、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结果。
六、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分管系统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提议。
七、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八、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二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统战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等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乡(镇)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
3、对乡(镇)党的建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交流经验,并指导开展工作;。
5、研究解决乡(镇)党的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
1、联席会议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由党委有关领导召集,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各单位凡需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可事先与分管同志联系,议题确定后,提前告知各成员单位,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
2、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临时召开,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加以落实,并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
4、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贯彻落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方针政策在贯彻执行。
(二)围绕安全生产开展工作,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
(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属于党政联席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不能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集体做出的决定。党委成员及经理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政联席会的决议和决定。
(三)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讨论重大问题时,如意见发生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服从多数人意见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再进行表决。
(四)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决议的,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在下次党政联席会议上复议。
三、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重大问题。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三)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改革、改制方案,以及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四)用工、分配、奖惩、福利、培训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等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聘任或解聘);。
(六)按照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成员、派出监事会成员。
(七)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宜。
(一)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党政联席会议人员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需要,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议题由党政主要领导协商确定。在确定议题前,应征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会前做好调查研究。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及会议有关材料,应提前三天通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四)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分别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讨论研究涉及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时,由总经理主持会议;讨论研究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免(聘任或解聘)事项时,由党委书记主持会议,会议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会。讨论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六)会议决定事项,采取口头表决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研究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免、奖惩,应逐个进行表决。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七)党群工作部或综合行政部根据党委书记或总经理指示,拟定会议议题并通知有关部门准备好相关的书面材料。
(八)会议由党委秘书和行政秘书负责记录,视情况编发会议纪要,并负责向未能参加会议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会议情况。
(九)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分工严格落实党政联席会的决定,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十)应该保密的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便于沟通情况,协调工作,推动法院与政府、检-察-院的良性互动,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三)对拟提请市人大会审议表决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提前进行通报;
(四)对市法院代表所提出的重要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进行安排和部署;
(五)其他需要协调、沟通的事项。
第三条 会议召开的时间由市政府领导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由市政府会议、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由市政府会议确定。
第四条 会议由市政府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委托法院、检-察-院领导任主持。
第五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上半年举行一次,遇有全市性的紧急工作或任务时可临时召开。
第六条 法院办公室与政府、检-察-院办公室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进一步强化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为法院与政府、检-察-院联席会议召开做好准备工作。
第七条 出席会议人员为市政府、副,党组成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条 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九条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第十条 联席会议举行会议,一般应在会议举行前五天,由市政府办公室将会议日期、建议议程的通知及有关材料,送交与会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举行会议时,与会人员应依时出席。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书面向会主任请假。会议期间需请假的,应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召开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对会议形成的意见,各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
1、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行政)与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2、 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3、 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共驻共建单位推选,副主任3名,一般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行政)成员和机关(企事业)党组织(单位)负责人组成。
4、 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时间上具体定在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12月份。
5、 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6、 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党支部与其它单位协商确定。
7、 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分析社区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讨论研究社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大事项,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8、 每次召开会议前15天,各参会方均应向社区提出协商议题,由社区协调各方后,确定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并报告主任、副主任。
9、 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10、 各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
一、会议的范围和内容
1、村级财务预算安排和决算情况。
2、村集体经营所得及村集体企业收益分配及使用方案,镇统筹,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方案。
3、村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方案。村集体和村集体企业的重大投资方案。
4、土地征用方案,征用费管理,使用情况和劳力安置分配方案,村大额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村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安排及承包方案。
5、村干部报酬和交际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标准及管理办法,村级救济、养老金、社会保障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的安排方案。
6、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村计划生育、义务兵役实施方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
7、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的村务执行情况,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二、会议规则
1、由村支委、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准备提交审议的报告,材料和研究提出具体方案。
2、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召集,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妥善保管,并做好归档工作。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五
为切实加强我街消防安全工作,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加”的'消防工作新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国发[20xx]15号101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粤府[20xx]101号)精神,参照《xx市消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街道办事处决定建立天河区消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由街道分管消防工作的副主任为第一召集人,街道综治办主任、xx派出所副所长任召集人。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区各街道综治办、xx派出所、城管中队、xx工商所、科技工商所、司法所、街道民政科、街道城管科、文化站、xx三骏集团、各社区居委、出租屋管理中心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设立一名工作人员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提高抗御火灾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为目标,组织开展全街消防安全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部署,审议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
(二)通报全街消防安全形势和各成员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及时分析火灾事故特点,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督促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内重点单位建立健全落实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抓好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对各社区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
(四)督促各社区居委会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各社区、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五)部署开展全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和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者成员单位请求,经第一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五、联席会议会务组织工作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收集各成员单位拟题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六、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草拟联席会议纪要,按程序报批后印发至各社区居委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办公室要严格做好会务考勤。
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并按照下列分工,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xx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指导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火灾预防、消防科普等活动;实施消防安全监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派出所要负责对义务消防队组织培训和业务辅导;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及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的信息沟通,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形势及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指导xx三骏集团、各社区居委及辖内各单位抓好消防工作,组织消防隐患的排查行动。
(二)街道综治办:支持配合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综合性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
(三)xx三骏集团、各社区居委会,辖内重点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建立本辖区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领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四)xx工商所、科技工商所: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指导辖内的市场、商场等营业性场所落实消防责任制,并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和街道安委办的建议,对违反消防安全而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营业场所依法吊销证照;对消防产品及消防相关产品的销售实施监管,对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及消防相关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xx城管中队,要严格按照《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等有关规定,负责对占道经营、违法建设或违章搭建妨碍消防通道正常工作的现象进行整治。
(六)街司法所:参与依法治理和维护稳定及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全街消防法律法规宣传。
(七)民政科:将消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管理综合服务体系,督促社区居委开展消防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面广泛参与消防建设;负责发生火灾事故受在居民的应急庇护、救治救助等工作。
(八)城管科:负责协调职能部门对辖内违章建设,占用消防通道的处理。
(九)文化站:配合派出所、街道安委办监督、指导辖内娱乐场所、网吧等营业性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存在消防隐患而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单位和场所报送上级文化部门依法吊销证照。
(十)出租屋管理中心:负责对辖内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消防隐患拒不整改的出租屋,报送有关部门取消其出租资格。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六
贯彻落实《条例》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司法所牵头,镇综合执法队、社会事务办、市容所、社区办等部门组成。
1、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的相关执法工作,认真梳理统计本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和依法履职过程中,制定执法措施、罚款金额、案件数量及执法人数、次数等相关数据。
2、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经任一成员部门提议,可以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3、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协调落实《条例》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
4、各部门对联席会议通过的工作方案、重要决定等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职责要求执行落实。
5、其它相关行政执法问题。
1、司法所。
负责协调各执法部门针对《条例》开展的执法性工作,并做好相关文件的收发、执法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2、综合执法队。
负责针对《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以及公共场所行为规范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司法所。
3、社会事务办。
负责针对《条例》第七十二条以及文明殡葬祭扫行为规范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司法所。
4、市容所。
负责针对《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司法所。
5、社区办。
负责针对社区生活行为规范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司法所。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七
1、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行政)与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2、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3、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共驻共建单位推选,副主任3名,一般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行政)成员和机关(企事业)党组织(单位)负责人组成。
4、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时间上具体定在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12月份。
5、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6、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党支部与其它单位协商确定。
7、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分析社区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讨论研究社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大事项,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8、每次召开会议前15天,各参会方均应向社区提出协商议题,由社区协调各方后,确定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并报告主任、副主任。
9、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10、各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八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应急管理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推进矿井应急管理工作,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在矿党政的领导下,实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制。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任副组长,其他矿领导、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及其他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一)传达上级应急管理指示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我矿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和通报应急管理工作的做法,并安排下一步的工作。
(三)协调解决矿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其他有关事宜。
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本矿所辖单位及相邻、相关企事业单位召开,并根据情况邀请属地政府负责人员参加;遇到需要立即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四、联席会议有关要求。
1、联席会议由应急管理办公室通知及会议记录、会议决定工作的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好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2、各单位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交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和经验。
3、相关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联席会议的,须提前说明情况,并办理请假手续,所涉及的工作由应急管理办公室通知到该单位。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九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有效打击、预防食品药品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及广大游客饮食用药安全,经研究现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信息发布沟通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起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规范有效的打击、预防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维护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是长白山食药监管局、长白山公安局、长白山检察室建立经常性联系的主要形式。联系会议由长白山食药监局稽查和应急管理科、长白山公安局某某支队、长白山检察室某某科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部门分管领导以及长白山食药监管局、长白山公安局、长白山检察室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三条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遇到特殊紧急事项需要。
联席会议研究的,可经各方同意随时召开。第四条联席会议由长白山食药监管局牵头主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长白山食药监管局,负责会议通知、会务和会议纪要的起草。
(一)互相通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情况,解决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研究确定每重点检查的区域;
(四)研究解决有关协作配合工作中的问题或其他重大专项议题。
(五)研究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的其他相关问题。第六条为便于日常工作联系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以保证及时联系,快速处理日常工作问题。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上传下达;
(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的收集传递;
(三)负责向本单位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四)负责本单位交流材料的整理和统计工作;
(五)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应本着各司其责、通力合作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的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要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的属于行政处罚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要按规定移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察机关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要及时提起公诉。第九条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案件频发领域,应加强个案督办,根据案发情况,可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第十条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案件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给予协助配合,及时有效地提供有关资料、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等,并帮助解决有关专业疑难问题。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协调工作,共同协调解决在协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及时交流有关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工作总结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信息材料,增强信息通报。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可。
以根据各自工作特点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督办等工作。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试行。执行中遇有不明事项或需要修改、补充,均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十
1、联席会议每学期召开两次,由联席会议负责人召集各成员参加。
2、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出席的,需在会议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同志出席。根据镇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3、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4、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并与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5、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列席会议的单位,应认真贯彻和执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重新做出决定或议定前应当先行执行。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省政府、省政协之间的联系与协商制度,在更高层次上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支持,更好地发挥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促进省政府的科学决策,根据20xx年5月22日召开的省政府省政协联席会议提议,决定建立陕西省人民政府和政协陕西省委员会领导。
一、主要内容。
1、省政府、省政协相互通报一定时期的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安排;
2、协商讨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加强省政府、省政协之间相互联系和协商的有关事项;
4、研究全省各级政协需要省政府帮助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5、其他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或事项。
二、出席人员。省政府方面: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省政协方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和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可请其他有关负责人列席。
三、会议主持。联席会议由省政府省长或省政协主席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省政府副省长或者政协副主席主持。
四、时间安排。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当年7月份,必要时也可提前或延期。
五、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具体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提出建议,报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审定。
六、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形成纪要,由省政府省长、省政协主席联合签发,抄报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陕西省委,抄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与会同志。必要时,印发各设区市政府、政协。
七、日常会务。联席会议会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负责。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十二
为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省政府、省政协之间的联系与协商制度,在更高层次上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支持,更好地发挥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促进省政府的科学决策,根据20xx年5月22日召开的省政府省政协联席会议提议,决定建立陕西省人民政府和政协陕西省委员会领导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1、省政府、省政协相互通报一定时期的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安排;
2、协商讨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加强省政府、省政协之间相互联系和协商的有关事项;
4、研究全省各级政协需要省政府帮助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5、其他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或事项。
二、出席人员。省政府方面: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省政协方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和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可请其他有关负责人列席。
三、会议主持。联席会议由省政府省长或省政协主席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省政府副省长或者政协副主席主持。
四、时间安排。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当年7月份,必要时也可提前或延期。
五、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具体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提出建议,报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审定。
六、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形成纪要,由省政府省长、省政协主席联合签发,抄报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陕西省委,抄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与会同志。必要时,印发各设区市政府、政协。
七、日常会务。联席会议会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负责。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十三
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为构建社会化职工维权网络,发挥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在平抑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作用,构筑我区社会稳定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软环境。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总工会、区劳保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安监局、区卫生局等部门会商决定,建立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共同协商解决我区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亭湖作出积极的努力。
:加强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发挥职工的维权中心作用。
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3、促进劳动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的发生。
4、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开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三赢”局面。
5、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1、合法、公正、及时;。
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
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
1、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例会,就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定期沟通、协调。区总工会每月定期与各部门联系一次,收集有关职工维权方面的信息,各部门有关职能科室要予以配合。
2、遇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随时向总工会予以通报,重要活动须通知总工会一并参加。
3、对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可进行专题单独沟通或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对策,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经联席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由办公室制作会办纪要,提供给部门决策参考。
根据议题内容,可将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对六方会办形成的意见,各方均有责任督促本方各级组织贯彻落实。
5、联席会议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有关工作。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十四
为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打造“平安xx”服务,按照公、检、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和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公检法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认识的统一,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分析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保证严格执法的措施。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1、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负责中心议题的单位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并负责传递给各成员单位。
2、政法委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如无特殊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并告知各成员单位。
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由提请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政法委批准发文。对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如会议纪要有关内容与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政法部门的有关精神相冲突时,不再予以适用。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十五
为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打造“平安xx”服务,按照公、检、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和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原则,建立,以加强公检法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认识的统一,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分析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保证严格执法的措施。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1、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负责中心议题的单位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并负责传递给各成员单位。
2、政法委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如无特殊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并告知各成员单位。
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由提请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政法委批准发文。对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如会议纪要有关内容与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政法部门的有关精神相冲突时,不再予以适用。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十六
1、联席会议由社区综治维稳中心主任或视情况委托副主任负责组织召开,参加人员为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矛盾隐患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2、例会内容主要有三项:(1)听取成员单位本月工作汇报及下月工作部署;(2)中心通报本月辖区内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情况,分析治安稳定形势,研究调整工作对策和措施,安排部署近期工作任务;(3)研究处理重点难点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及治安、安全隐患。
3、联席会议内容为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会议要通报辖区前段矛盾纠纷、治安动态等情况,研究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等问题,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4、遇有突发性事件、治安紧急情况或重大矛盾纠纷时,由分管领导牵头,可临时召开例会或联席会议,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5、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心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
6、例会和联系会议应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内容应以综治维稳中心名义下发,并由中心办公室专人负责督办、归档等工作。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十七
职工维权为构建社会化职工维权网络,发挥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在平抑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作用,构筑我区社会稳定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软环境。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总工会、区劳保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安监局、区卫生局等部门会商决定,建立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共同协商解决我区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亭湖作出积极的努力。
:加强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发挥职工的维权中心作用。
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3、促进劳动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的发生。
4、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开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三赢”局面。
5、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1、合法、公正、及时;。
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
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
1、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例会,就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定期沟通、协调。区总工会每月定期与各部门联系一次,收集有关职工维权方面的信息,各部门有关职能科室要予以配合。
2、遇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随时向总工会予以通报,重要活动须通知总工会一并参加。
3、对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可进行专题单独沟通或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对策,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经联席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由办公室制作会办纪要,提供给部门决策参考。
根据议题内容,可将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对六方会办形成的意见,各方均有责任督促本方各级组织贯彻落实。
5、联席会议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有关工作。
优秀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案例18篇)篇十八
近年来,全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一些成绩,烟草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无证经营、非法运输以及贩假、售假等行为,仍是制约我县烟草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为进一步加强烟草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由县综治办牵头,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经贸委、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局等等单位参加组建xx县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成xx烟草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县综治办牵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烟草专卖局组成。
联席会议在县综治办统一领导下,设立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组长:xxxx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综治委主任。
副组长:xxxx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xxx县烟草专卖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经理。
成员:xxxx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处长。
xxxxx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县民营经济办公室主任。
xxx县交通局党组成员。
xxx县工商局副局长。
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xxx县邮政局副局长。
xx县火车站副站长。
xxx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为便于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和联系,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在县烟草专卖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相关会议和组织联络工作。
主任:xxxx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成员:xxxx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
xxxxx县交通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xxxxx县公安局治安中队长。
xxxxx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长。
xxxx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1、围绕烟草市场行政执法的中心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并进行检查、督促。主要包括:
(1)对烟草市场无证经营行为等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探索管理途径,指导执法实践;
(3)对向制假窝点提供原辅材料犯罪行为进行研究探讨,形成管辖合力,弥补管辖漏洞。
2、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需要,经任一成员单位提议,可以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3、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协调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
4、探索、交流、总结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5、其它相关烟草行政执法问题。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对烟草市场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探讨管理途经,指导执法实践等工作。
(2)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3)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各工商分局(管理所)配合烟草专卖局稽查大中队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烟草违法行为。
2、县交通局。
负责加强道路运输单位、货运站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配合烟草专卖局依法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
(2)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各交通管理所配合烟草专卖局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烟草违法行为。
3、县公安局。
负责对涉烟犯罪案件进行研究探讨,形成管辖合力、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涉烟犯罪行为的从严和及时查处。
(2)保护烟草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及时查处暴力拒绝阻碍执行公务案件和违法犯罪人员;
(3)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各公安派出所配合烟草专卖局。
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烟草违法行为。
4、县烟草专卖局。
负责召集联席会议,确定召开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和参会单位名单;负责整理会议形成的工作方案、通过的重要决定等工作。
(2)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有关执法单位查处烟草违法行为提供便利;
(3)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各管理所、稽查中队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烟草违法行为。
四、联系会议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参加会议人员主要是联席会议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及有关人员,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派员参加。会议议题和参会人员名单在于会前一周送达参会单位和参加人员,参会单位收到会议通知后,应按时参会,并结合会议议题准备相关资料。
嫌犯罪案件做好案情及线索的汇总分析工作,推进烟草市场的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的收集。主要包括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提案,以及建议、意见等。会议代表要切实履行职责,围绕议题中心积极客观地充分发表意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协调、服务及整理印发会议纪要等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的问题和通过的事项,均形成会议纪要下发至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四)各部门对联席会议通过的工作方案、重要决定等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职责要求执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