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控制度管理工作总结 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优秀5篇)

时间:2023-09-30 作者:翰墨财务内控制度管理工作总结 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优秀5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财务内控制度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案件防控工作,就是银行业务发展的安全网。如果银行的安全网出现漏洞,且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查堵,那么银行的发展必将受到重创,其发展成果必就将受到案件的吞噬。近年来,青岛分行在以吴小平行长为领导的新一届班子,高度重视案件防控工作,我行历史上案件频发的势头止于2017年,2017年走上健康平稳的道路,在案防工作方面做到了年年进步,岁岁平安。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辖内安全保卫工作和案件防范工作。

(一)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工作有的放矢。保卫和案防工作主要围绕“保安全、求发展,抓内控”上,在落实制度、强化意识,实施检查、整改隐患上下功夫,在案件防范工作中,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范体系,确保业务健康稳定发展,营业机构安全运营。

(二)加强监督检查,查找问题,消除发案苗头。在贯彻落实总行安全保卫工作要点的同时,着重对营业机构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在平时的敏感时节和节假日前后,对营业机构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案件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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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案件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充分认识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案防工作带来的新挑战。由于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更加复杂,各类犯罪活动大幅增加,从总行、公安机关通报的案件数据看,发案频率呈上升趋势,银行保卫工作和案件防控工作“如履薄冰”,要高度认识当前形势对案防工作带来的严峻挑战,把案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层层落实安保工作责任制,使全员参与案件防控工作,提高全行员工的案防综合能力。

(二)充分认识我行案件防控工作存在的差距。从2017年至今,我行实现了连续6年零发案。近期,通过总行对各网点进行现场安全评估检查中看,案件防控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按规操作流程执行不到位、各类登记制度不规范、社会化接送钞验证不严格、营业网点自查执行不到位等情况时有发生。同时也说明了:一是防范意识有待提高。由于近几年我行相对平安,少数人思想上开始出现麻痹松懈情绪,存在侥幸心理,重视业务发展,忽视案件防范。二是内控制度不齐,存在不安全因素和隐患。

三、强化责任,严格管理,扎实推进我行案件防控工作。

案件防控工作是全行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全行经营目标的重要保障,做好案件防范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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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培训和教育。一是针对青年员工多的特点,加强警示教育、案件风险教育,筑牢案件防控的思想防线,从源头上消除案件的诱因;二是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防火意识,保障的我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制定完善防抢、防火等安全应急预 案,并认真组织员工实施演练,提高基层网点防案实战能力。

(二)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要以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为契机,依据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总行《中信银行安全评估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并结合我行实际,对各网点的办公场所、营业网点及自助设施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做到奖罚分明。

(三)增强工作责任感,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力度。一是要严格落实案防责任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执行到位,案防责任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二是要加强社会化接送钞环节验证工作,不能因社会化接送钞人员已经熟悉,便简单的进行验证而引发风险;三是加强监控中心技防建设。,中心值班人员对全辖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实行24小时不间断非现场监督检查,实现全辖技防工作无缝隙、全覆盖;四是加强保安人员的监督管理,按服务品质要求,规范职责和行为准则,为客户营造安全的环境,为我行各项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二章 财务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四条 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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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控制度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统一规范财务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集团运作的效率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财务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应遵循的规范说明。

(二)制度的适用范围

从组织结构上看,企业集团是围绕核心企业组成的,由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关联层企业和松散层企业构成的具有层次结构的企业群体,当中每一类型的企业都可能对企业集团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对企业因此财务制度适用的范围并不一定就单纯只有所有的二级公司和完全控股公司,广义的讲,应是在集团影响力所到范围内的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参股控股公司。

因此在制定制度时,制度本身规定的范围虽然是指狭义的范围,即集团总部及所有二级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但在制度运用和实施时应考虑广义的范围。

(三)设计原则

10、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致的原则

(四)制度的修改

本制度会因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需要通过修订、补充加以完善。这需要全体财务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对本制度中各项条文的修改、更正、补充或删除,应由公司财务部予以考虑,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修订补充的通知。

财务组织结构及相应的权责

(一)设计原则。

(二)财务管理组织结构设计

集团的财务管理结构采用财务总监委派制。由集团董事会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总监的人选,委派、参评、奖惩等管理职责,所委派财务总监的人事、工资待遇由集团总部负责。财务管理委员会由集团总部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成员组成,直接对集团董事会负责。

在集团总部及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内部,采用财务总监负责制,由财务总监负责设立财务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参与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重要经济活动的预测和决策。

(三)财务委员会权责

1、设计和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挑选、委派、考核下属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财务总监

3、审核通过下属分子和控股公司年度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

4、通过重大财务决策

(四)财务总监权责

1、设立本公司会计核算机构

2、负责本公司内部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

3、制定、执行、控制本公司预算,年终制定决算

4、参与本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分析和决策

5、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管理上的建议

6、向集团财务委员会汇报日常工作

财务内控制度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第一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条 建立货币资金的预算制度

公司的货币资金的管理以预算为基准,结合实际进行调整,编制货币资金预算,首先要根据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业务规模、生产状况等单位的发展经营计划因素,由部门负责人、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和直接参与资金支付业务的人员根据业务需要,编制采购成本及费用资金预算,逐级上报审查。经过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的认真研究、反复协商、综合平衡修订后,会计主管部门审核,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对货币资金的收入控制

1、所有收入都有原始赁证记录,并输入电脑;

2、每笔收入支出都要及时开票;

3、要尽可能使用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款项要及时送存银行;

4、采用集中(财务部门)收款的方式,分散(单位或个人)收款要及时送交单位出纳;

5、不得坐支各项收入;

6、出纳员收妥每笔款项后应在收款凭证上加盖“银行或现金收讫”章。

7、每日出纳员应与收款核对收款数目。

第三条 对货币资金的支出控制

1、每笔支出都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确认、会计人员复核、单位总经理的审批。

3、各项支出都有预算和定额控制执行;

5、银行单据签发和印鉴保管应当分工负责,不得由一人负责保管一个公司的全部银行印鉴。

6、各部门办理各种业务退款,由交款的客户凭身份证前来办理,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前来,由业务员提供该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其银行帐号由财务负责转入客户账上。各种部门的业务应酬费报销(员工出差费用除外)由分部门以上负责人办理报销手续。

7、对外支付月结单位的货款为每星期的二、四两天。

第四条 强化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控制

加强对货币资金、会计凭证、原始资料的管理,要依法建账,及时核对货币资金账目,认真履行定期对账、报账的制度,建立定期进行检查的制约机制。不符合审核程序不予支付资金,按规定实事求是报账,不作假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4、要严格执行定期现金突击盘点制度和核对银行账的制度;

5、已开出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必须全部及时入账;

6、所有收付款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并顺序使用,错写作废的原始单据应加盖“作废”章后妥善保管。集中销毁原始凭证。

7、每日报送货币资金报表给予财务经理及总经理。

第五条 实行统一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要严格执行一个单位只能设置一个财务机构的管理规定,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全部账簿,全部收入和支出一律纳入本单位的财务总账管理。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要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开设,严格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经济活动事项要及时报告,准确、全面反馈本单位的经济信息。要树立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盗窃的问题产生;从制度上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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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应收帐款管理

第六条 本条例所述的应收帐款指修理、修配、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所形成的需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收回的款项。具体分为两个部分:

1、 已转交财务部而未收回的帐款,

2、 2、未送财务但已完工未结算的帐款。

第七条 已转财务部而未收回帐款:

1、经公司确认信用单位需要月结的必须与公司签定合同。合同上必须注明该单位需要月结的车牌号码,新增的车辆由月结单位出具新增车辆车牌号码书面通知。

2、应收帐款的信用标准:发生的修理、修配的帐款必须是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过去的付款记录按期如数付清,与其他供货单位关系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在信用期间内:每月帐款必须在次月的20日前结清,最长不能超过二个月,超过二个月未付款或半年平均每月没达到1000元的结算单位将停止挂帐结算。

3、月结单位结算的要求:每次发生业务需办理挂帐结算时,要求应有单位的送修单,送修单上必须盖有单位公章,车队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名,事故保险车必须有保险公司盖章的估价单和接收索赔资料清单,否则作为无效送修单。业务结算时,工单上必须有该单位司机或员工签名。

4、销售汽车发生的应收款必须经金融部门批准并直接转入我公司帐户的款项,有批准的文件和盖章,要求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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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控制度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起草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合理安排,节约开支。

3、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工作。并整理、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做好往来款项的明细,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

5、保管好财务印鉴。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现金。

3、现金、支票、空白收据应存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4、严把“收支关”。对各项支付手续要认真复核。

三、货币资金、银行支票管理制度

1、现金收入必须开给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元,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

2、现金结算的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及奖金;(3)正常性、零星办公开支;(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不足转帐起点的其它支出。

3、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5、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帐,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6、银行支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由专人负责专门登记。

7、银行支票和印签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一人身上。

8、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签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预算内一般性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大项支出、须追加预算的支出,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2、报销凭证要求:(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必须盖有开票

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大小写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挖补、刮擦。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如金额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盖印章。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须取得正式发票,收款收据、白条原则上不予报销。(3)报销附件要齐全。应附清单的必需附清单。

3、报销审批手续和程序:(1)有经办人签字,大型开支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2)送会计审核;(3)报主管领导审批;(4)出纳复核后办理付款手续。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五、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起草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合理安排,节约开支。

3、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工作。并整理、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做好往来款项的明细,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

5、保管好财务印鉴。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现金。

3、现金、支票、空白收据应存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4、严把“收支关”。对各项支付手续要认真复核。

三、货币资金、银行支票管理制度

1、现金收入必须开给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元,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

2、现金结算的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及奖金;(3)正常性、零星办公开支;(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不足转帐起点的其它支出。

3、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5、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帐,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6、银行支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由专人负责专门登记。

7、银行支票和印签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一人身上。

8、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签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预算内一般性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大项支出、须追加预算的支出,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2、报销凭证要求:(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大小写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挖补、刮擦。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如金额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盖印章。(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须取得正式发票,收款收据、白条原则上不予报销。(3)报销附件要齐全。应附清单的必需附清单。

3、报销审批手续和程序:(1)有经办人签字,大型开支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2)送会计审核;(3)报主管领导审批;(4)出纳复核后办理付款手续。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五、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财务内控制度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内部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二章 内部牵制及稽核

第三条 牵制原则

(一)为合理组织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之间、会计岗位之间、各财务部门之间、财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核算与管理发生失误和舞弊行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二)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或结算,任何会计资料的形成和报出,必须经两人或两岗以上,重要的会计事项要由会计人员和处(科)负责人分工掌管,不得只由一人或一岗完成。

第四条 组织和分工

(一) 财务处设以下岗位:

一般会计岗位:出纳岗、审核记帐岗、复核岗、工资管理岗、电算化岗、综合管理岗、档案管理岗等。

会计岗位原则上要求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各岗之间定期轮换。

(二)财务处的稽核工作由审核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分别从不同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1、审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审查、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均取得或填制合法凭证;审查、监督发生的

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批准手续是否完备;审查、监督用款单位或项目有无合法资金供给渠道。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应要求经办人予以更换;对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要向学校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2、复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复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审查各项收、付款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批准手续是否齐备;审查记帐凭证的填制、科目运用、帐簿登记是否合乎规范要求,监督帐证、帐帐、帐实是否相符;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复核人员发现记帐凭证填制的记录内容和附件张数与原始凭证不相符、科目运用不正确或往来帐记载与债权人、债务单位(个人)不相符时,应当即要求审核制单人员予以纠正。

3、主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检查凭证、帐簿、报表的合法性、合规性;

负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不合法的收、支内容或收支计划缺乏可行性的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负责检查各项经济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监督其履行情况。发现经济合同、协议不合法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纠正;发现合同、协议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修订有关内容。 负责检查、监督全部会计档案及有关资料保管及移交情况。

第三章 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五条 坚持定编定岗制度,学校内部各单位和部门需要设会计岗位,必须经财务处会商人事处同意后方可设立。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会计岗的单位和部门必须聘任会计人员两人以上,记帐与出纳不能一人兼任。

或进修合格证、技术职务证书等)并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聘任。

第九条 坚持技术职务考试制度,凡正式在编会计人员要取得各级技术职务除自然晋升外,一律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报人事处确认,经学校批准聘任,方能取得正式技术职务。

第十条 学院各级财务机构和有会计人员的单位(部门)领导,要创造条件,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各种技术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的专职会计人员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二条 各级财务部门要坚持工作会议制度,讨论业务处理及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三条 要坚持会计人员离岗交接制度。会计人员离岗(含调动、轮换、退休等)要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移交人要列出交接事项清单,如印章、支票、收据、凭单、帐、表等,接受人清点核对后,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时要有财务处负责人监交并签章,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三人各保留一份,会计事项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岗。

第十四条 要建立会计人员基本数据档案。将全院在编和在岗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全部输入计算机,供平时和年终报表使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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