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说读书感 狼王梦小说读书心得(大全8篇)

时间:2023-09-26 作者:薇儿最新小说读书感 狼王梦小说读书心得(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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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书感篇一

《狼王梦》主要讲的是:紫岚一生的狼王梦。希望孩子们中能出现像他们的父亲黑桑一样强壮体魄、聪慧头脑和出众胆略的狼,战胜众狼,登上狼王宝座的梦想。

紫岚生下了五小狼,其中一只死了,剩下四只小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三只公狼,媚媚是母狼。

我非常佩服紫岚对梦想坚持不懈地追求,直到死亡,依旧抱着美好的狼王梦。面对一次次地挫败,忍受巨大的失狼子之痛,梦想依然!她的坚定、勇敢、智慧、自傲、严格等品质深深地震憾了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各种困难与考验,我要拥有梦想,学习紫岚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实现梦想。

小说读书感篇二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小说读书感篇三

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在高老头的养育下一贯过着奢华的生活,她们一个高攀贵族,进入了上流社会,成了新贵雷斯托伯爵夫人;一个喜欢金钱,嫁给了银行家,成了纽沁根夫人。她们出嫁时,每人得到了80万法郎的陪嫁,因此对父亲百般奉承、体贴。

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但是没过多久,高老头破产了,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让他在破旧的伏盖公寓过着寒酸的生活。高老头在临死之前哭着喊着要见女儿们一面,但这丝毫不能感动女儿们的铁石心肠。再一次合上书本,再一次深深的叹息,已经说不清是第几次看《高老头》这本书了,但是每次合上书本,却总是感悟许多。

不得不说,高老头的确是深深地爱着女儿的,为了女儿,他可以付出许多许多,甚至是一切。但是,高老头怀着往上爬的虚荣心,把对女儿的“爱”作为攀援名贵、抬高地位的手段,一步一步的将自己推向了只有眼泪和坠子陪伴生命完结的命运。这篇文章使我悟出了金钱社会的残酷无情:金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买到女儿。

高老头死后,拉斯蒂涅斯在他的两个女儿之间来回奔走,希望能筹措一笔治丧的费用,但是毫无结果,她们甚至连见都不见他一面,理由是先生和太太谢绝一切宾客,她们的父亲死了,都悲伤得不得了!最后,在送葬的队伍里出现的只有俩人,不是他的女儿. 一个是实习医生,另一个是迫切跻入上流社会的大学生拉斯蒂涅斯。高老头是一个好父亲,两个冷酷无情的女儿,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高老头把一切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

给他们找最优秀的老师给他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可谁知高老头为她们所做的一切,换来的是被他们赶出门的下场。我从这本中看出了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恨这两个女儿的冷酷无情,恨那个残酷的金钱社会。假如高老头没有那么溺爱女儿,假如高老头没有利用女儿攀龙附凤,假如高老头没有那么偏执、那么他绝对不会是这个下场。就连高老头自己也说过,“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人力虽然不可能决定社会,不过它却可以决定自己。

小说读书感篇四

《狼王梦》里主要讲了狼母紫岚非常用心地教导三只狼儿,希望其中的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已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梦想毕竟是梦想,由于种.种原因,残酷的现实夺去了三只狼儿的生命。虽然紫岚的梦想破灭了,但是它努力过,追求过,拼搏过,它的这种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

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那么狠心﹖那可是自己的心头肉啊!后来,我才知道,它想刺激双毛,让它把狼性爆发出来,去争夺王位。

原来,妈妈给我制定每天做10道题,而且要在10分钟内完成,是因为我做得不够快,不够对。是想让我变得更优秀。

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平时,老师和爸爸妈妈对我严厉的要求,其实是想让我适应社会,学习竞争,长大了变成一个优秀的人。

小说读书感篇五

看了这部作品心里起伏了一下,《局外人》的第一部分进展得很平坦,第二部分默而索被捕入狱后,矛盾步步升级。《局外人》是怎样一则故事?介于上外史课对加缪的认识我很认真地读了一下。作者先让每一个角色都有崭露头脚的机会,并且宽待他们种种不良的举止,使病态的社会得以继续维持而又去展现。然而默而索是个具有双重性格的人,他既与整个现实同污,又能坚持自己的沉默。比如在第一部分中,他可能在母亲下葬的第二天与女友调情,但他绝不愿意俯首于繁文缛节,甚至憎恶形式主义恶风无止境的繁衍。所有人都顺从地做了形式主义没有价值的牺牲品,而默而索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脆弱的锁链关系当中重要的一环,随之,作者巧妙地设计了默而索射杀阿拉伯人的场面。这一部分按时间顺序叙述,像记流水账,显得有些啰嗦。我们看到的莫尔索是那么冷漠,简直只是个纯感官的动物,没有思考。莫尔索杀人仅仅是因为太阳,这看起来真的显得荒谬,可事实就是这样。

小说开头一句即是:“今天,妈妈死了。”不知所措孩子一样的口气,大凡成人提到该类事,会尊称母亲,可是默而索却不是。接着又是一转:“也许是昨天??”,不经意间,暴露默而索的漫不经心和恍惚。接下来,让人有点觉得不理解,他从头到尾没有哭,还在母亲遗体前抽烟。第二天,他就游玩的不亦乐乎,带女友回家过夜。还帮一个名声狼藉的邻居惩罚他的情妇,因为“没有理由不让他满意”。女友要和他结婚,他觉得“怎么样都行”,女友一定要他回答是否爱她,他竟然说“大概是不爱她”。最后迷迷糊糊杀了人,对于法庭上的辩论也不关心,好像与他无关似的。默而索被判死刑,与其说是因为杀了人,不如说因为被指控“怀着杀人犯的心埋葬了母亲”。在临刑前夜,他拒绝神甫,却想起妈妈。小说最后一句:“为了使我不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许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让我们感到震惊!

这不禁让我去想,默而索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从上面的简述,默而索似乎是个冷漠的人,因为在母亲下葬时候竟然不哭。默而索为什么不哭?小说最后解释道:“妈妈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解脱,准备把一切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默而索的冷漠似乎来自他的理性,但是正是这样的“理性”使得他和整个社会道德系统脱节。

小说进行到将近尾声时,我看到检察官评判莫尔索的那段话,却觉得这似乎是加缪借检察官的口所说出的大多数人所能看清的一种判断,也让我开始去体会主人公的“接受”和“不在乎”。 如:他说,陪审员先生们,他曾仔细探索过我的灵魂,结果一无所获。他说实际上我根本就没有灵魂,对于人性,对于人们心中的道德原则,我都是一窍不通。他补充道:“当然,我们也不能责怪他。他不能得到的,我们也不能怪他没有。但是说到法院,宽容所具有的全然反面的作用应该转化为正义所具有的作用,这不那么容易,但是更为高尚,特别是当这个人的心已经空虚到人们所看到的这种程度,正在变成连整个社会也可能陷进去的深渊的时候。”

最后,他说他的职责是痛苦的,但是他要坚决地完成它。他说我与一个我连最基本的法则都不承认的社会毫无干系,我不能对人类的心有什么指望,因为我对其基本的反应根本不知道。他说:“我向你们要这个人的脑袋,而在我这样请求时,我的心情是轻松的。在我这操之已久的生涯中,如果我有时请求处人以极刑的话,我却从未像今天这样感到我这艰巨的职责得到了补偿、平衡和启发,因为我已意识到某种神圣的、不可抗拒的命令,因为我在这张除残忍之外一无所见的人的脸上感到了憎恶。”

我们活在社会,必须接受传统的价值观,如爱情,事业,金钱等等。我们不能不遵守约定的风俗习惯,像母亲下葬时候要恸哭,娶一个女人时候要说“我爱你”,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但是,如果你觉得自己可以背离这一切,那么就会成为社会这个“局”外面的人,最终会被社会抛弃的。

在社会抛弃了默而索,默而索也同时抛弃了社会。虽然生活在社会中,可是价值观游离在社会之外。默而索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明确否认永恒,但是也不为永恒做一点努力,是一种含糊的态度。当大家都这样解释世界的时候,默而索却要另外的方式来理解这个世界,难免成为局外人。

生存的无奈,往往在于精神往往和肉体的分裂,人和社会的背离生之无限渴望和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于是生存就显得就很荒诞。

小说是积极的,催人奋进的。作为一种哲学思想的阐释很好,但是我觉得作者还是把人心想的太简单了但事实真有这么简单么?当然每一个时代都有它的时代特点和社会因素,一个人的生存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

小说读书感篇六

西游记是我最爱看的书,它是一本神话故事,也是四大名着之一。它讲的是唐朝时期,有一个和尚,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的艰难险阻。

他的三个徒弟有:猪八戒。孙悟空和沙僧。和大家一样,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火眼金睛,乐于助人。每次都是孙悟空把唐僧从险境中就,救出来。其次就是猪八戒了。他鼓着个大肚皮。成天好吃懒做。背着个大耙子,还天天号称自己以前是天蓬元帅。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终于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写一个弱点很多的人能讨人喜欢,让人记住,是很不容易。沙僧老实厚道。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个鲜明的特点,每个特点都被作者表现的活灵活现。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所以我们在此就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离奇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以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僧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从一些实际的例子可以看出,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各的特点:唐僧诚心向佛、品格端正;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降妖除魔,保护唐僧,立下了大功;猪八戒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有时还吵着嚷着要分行李,但他性情憨直;沙僧忠厚诚恳,任劳任怨,正直无私,一心一意保护唐僧西行,谨守佛门戒律;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本事,但甘心当好后勤;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事、猪八戒的活泼、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格端正,不怕任何困难,有坚定的信念以及意志,慈悲善良。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的精神。这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总之,读了这部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有坚定的毅力,不畏艰险,才能取得成功。

小说读书感篇七

《局外人》这本书核心情节其实就两个,一个是默尔索母亲在养老院去世,他去给母亲处理后事,另一个就是他杀人以及被判死刑的过程。

他枪杀了一个阿拉伯人,他本身和这个人无冤无仇,是因为帮助邻居雷蒙,才卷入和阿拉伯人的纠纷。事情发生的时候,默尔索顶着烈日,在海滩上闲逛,意外地和一个阿拉伯人狭路相逢。对峙中,阿拉伯人拔出了口袋里的匕首,默尔索被太阳晒得头昏眼花还感受到了威胁,朦胧之间他枪杀了阿拉伯人,然后朝尸体开了四枪。其实这是有点自卫性质的,如果他表达悔恨,是可以免于死刑的。

但当法官问他是否感到后悔时,他说:“与其说是悔恨,不如说是某种厌烦”。因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默尔索复述了无数遍案发过程,他已经厌倦了。

法庭找来了许多人证,试图通过证明他在母亲葬礼上表现得麻木不仁,来证明他是一个没有人性的杀手。可是他的辩护律师问他母亲去世那天是否感到痛苦时,默尔索回答:“我很难回答。毫无疑问,我很爱妈妈,但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所有健康的人,或多或少希望过他们所爱的人死去。”法官、辩护律师、陪审团、临终关怀的神父,全都希望默尔索承认他对母亲的死悲痛万分,承认他对于杀人罪行悔恨不已,他们希望默尔索深刻忏悔,像其他罪犯一样在宗教的感召下声泪具下。可是默尔索拒绝了,因为“这不是真的”。

为什么默尔索被判死刑了呢?

作者加缪曾经给《局外人》写过一个序言,这个序言让我立刻理解了默尔索的选择:这本书的主人公之所以被判刑,是因为他不参与这个社会设定的游戏……默尔索是以怎样的方式抵抗这个游戏的,答案很简单:他拒绝撒谎。撒谎不仅仅是说假话。事实上,尤其是当你说的不仅是真相的时候,你就在撒谎。在人心灵的层面上,说出的内容比内心感受到的更多,就是撒谎。

“说出的内容比内心感受到的更多,就是撒谎”,这句话太震撼了!默尔索执拗地守护着属于自己的真相,哪怕在其他人看来愚蠢且没有任何好处。

无论对谁,他说出的内容从来没有多于内心所感受到的,哪怕面临着死亡威胁,他也是一个忠于自己的内心,忠于自己感受的人。

但忠于自己的内心,忠于自己的感受,常常是要承受很多压力的,有时候说谎反而会让一切变得简单。

小说读书感篇八

两趟旅程,由生向死,由死向生。一趟是考验和接受,一趟是感恩和反抗。

迪伦和崔斯坦,他是她唯一的摆渡人,她是他摆渡的万千灵魂之一。然而她的博爱,她的关心让他感到新奇,甚至不惜为她流血受伤。而生前生活上处处阻碍的她,在一开始的不解和倔强后,渐渐习惯了这个被称作荒原的地方,因为,有他的陪伴。在共同面对一次次困难后,他们之间的感情逐渐明朗,然而他们身份不同,注定不能在一起。他,骗了她。伤心欲绝的她在离开他之后却禁不住爱情的催促,又一次找到他,虽然背负着愧疚,却带着他离开了这个他本永远离不开的地方。

或许是与其在烦恼中度过一生,经历一次洗涤心灵的旅程,就算为此付出生命也不错。

她的博爱,她的倔强,她的坚强,在爱情这个催化剂的作用下爆发;而他原本已经冰冷的心也再次被她唤醒。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很多,想到杀老师和他的学生们,想到《天蓝色的彼岸》,想到我以前的朋友。

或许应该再读几遍,才能真正领会书中每个人代表的含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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