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雨中梧

应急预案是一项全员参与的工作,每个人都应该明确自己在应急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培训。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一些应急预案的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应急工作有所帮助。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一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措施,全面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周英记。

副组长:彭志文、彭诗宝、李立凌。

成员:李国华、彭少华、刘小青、罗克雄、李茂青、周军、杨国新、周巧装、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听取汇报,确定工作方案,部署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向乡督管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信息,汇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下设办公室,李茂青任办公室主任。

二、疫情应急防控处置。

(一)未发现可疑症状的。

1.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及疫情监测联系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定时向乡督管办报告疫情。(李国华负责)。

2.加强出入校园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认真登记来访人员,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开学前由厉秣负责,开学后由门卫负责)。

3.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做好师生员工因病缺课缺勤登记等日常防控。因病缺课缺勤人员应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各班主任负责)。

4.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操场、实验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李国华、彭少华、刘小青负责)。

5.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学校宣传栏、告家长书、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宣传预防知识,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由罗克雄负责)。

(二)出现可疑症状的。

学校对师生员工进行每日体温和健康监测中,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或者师生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隔离。立即将患者(佩戴口罩)转至(临时)隔离室,避免接触。

2.报告。立即报告迎光乡卫生院、迎光乡政府和迎光乡教育督管办,若是学生的,还应告知家长。

3.调查。由乡卫生院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流行病史调查,询问了解近14天内有无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其他确诊病人的接触史。学校应密切配合乡卫生院开展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送诊。如无流行病史,嘱咐其佩戴好口罩,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疑似“新冠肺炎”,乡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将可疑症状者转运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5.随访。学校应全程随访患者的就诊信息。如排除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应协同乡镇按规定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6.处置。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新冠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查疑似病人的行为轨迹和接触师生、场所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经疾控部门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和物品消毒,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三)出现确诊病例的。

如学校接疾控部门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对疫点进行消毒、师生健康监测、隔离密切接触师生等措施,并开展分类管理处置。

1.如发现输入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其他师生与病例无密切接触的,未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对出入校园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监测,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集聚。与病例有接触的师生涉及到班级、办公室、食堂、宿舍或其他校内公共场所的;或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可能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经专家评估后,根据意见实施局部或全面停课。

三、疫情应急防控善后。

1.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有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情况,要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报告措施。如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相关工作小组应迅速响应,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示下,及时采取密切接触师生的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全面实施各类消毒卫生工作。有学生或教职员工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应迅速摸清病例在学校内的活动轨迹、接触物品和乘坐交通工具等情况,并主动快速封闭和保护好上述场所、物品和车辆,卫生疾控部门专业消毒人员到场后,由后勤消毒组配合做好活动场所、车辆、接触物品的物表、空气等各项终末消毒工作;同时,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后勤消毒组应对其他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3.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有学生或教职员工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学校各相关工作小组应迅速响应,做好病例家属思想工作,稳定与病例密切接触的学生和教职员工情绪,引导他们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并如实提供线索,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摸排、联络、确认工作,以保障流行病学调查、采样、隔离等相关工作全面高效快速有序开展。

4.按流程严格落实应急和善后措施。有学生或教职员工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学校疫情评估研判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指令,必要时采取班级、年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学生或教职员工病愈后须持解除隔离告知书等材料,并经应急领导小组复核后方可复工或复课。

5.积极开展相关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健康教育工作。学校要主动发现并认真对待寻求帮助的学生和教职员工,积极开展心理干预;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师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让他们掌握防护技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疫情防控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带领党员干部教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依据《新邵县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本预案等文件,制定我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各乡镇教育督管办和县直单位、民办学校应急预案(加盖公章的纸质稿)于3月31日前报县教育局综治办审核。

2.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引导师生员工正确对待疫情,稳定情绪,防止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实行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疫情解除。每日14:00前向乡教育督管办报告。严禁擅自向社会及新闻媒体发布疫情信息。发生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性质、原因及采取的初步措施),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

3.物资保障。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密切接触学生进行留校医学观察的预案和准备工作。配备红外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洗手液、消毒液、应急药品、口罩等各类防护用品。

4.资金保障。安排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所需。

5.人员保障。依靠乡卫生院,加强对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及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并根据防控实际情况调配工作人员。

迎光中学2020年3月30日。

附件:

word/media/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与处置流程图。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二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三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为提高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范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新冠肺炎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九寨沟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四大班子及驻县州属单位其他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志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部署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信息收集与上报及其他应急协调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1.九寨沟管理局、大九旅集团公司:负责排查景区关闭前进入景区且未脱离观察期的疫区游客动态信息,建立人员台账,做好数据统计、跟踪管理等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县防控办并做好应急处置。

2.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外出返乡(返岗)的干部职工;联合县卫健局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县纪委监察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防治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管工作。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防控、诊疗方案;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组织医疗救治工作;根据授权及时对外发布疫情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已开业商铺从业人员及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贩卖。会同县科技农牧局在疫情期间关闭活禽和活禽宰杀市场。督促有关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严把市场准入关。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县卫生健康局依法落实医学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对负面舆情信息迅速落地查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9.县教育局:负责开学后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学校健康知识宣传,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保障油料、通信、电力等物资储备。

11.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

12.县人社局:负责因参与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伤待遇政策。

13.九寨沟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监测。

14.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制定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方案,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

15.县科技农牧局: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观察病例,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16.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导各乡(镇)及宾馆饭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7.县林草局:加强本辖区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情况即时发现,并采取现场隔离等应急处置,同时加大打击和查处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8.县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9.县文体旅局:负责引导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排查可疑者、登记跟踪、测温消毒、宣传引导及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0.各乡(镇):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指挥部,组织做好群防群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配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密切接触人员摸排、登记管理及数据报送工作。加大辖区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严禁造谣、信谣和传谣,扎实做好稳控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1.新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网络:县人民医院负责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登记和诊疗救治。如发生疑似病例,县人民医院负责采集病人咽拭子等标本;县疾控中心负责运送至有检测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

(2)监测内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登记,每日报告门急诊新冠肺炎病例数和就诊总数。

2.其他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疾控中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

(二)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1.病例的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操作,病例类型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医疗机构报告。

2.病例的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中心,由负压救护车将病人转至定点医院,经专家组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病人呼吸道或血液标本。

(2)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和上级疾控部门报告;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预警处置等工作;立即进行核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将采集的标本送上级疾控机构检测。

(3)突发事件的报告:全县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中聚集性疫情,县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事件严重级别选择“未分级”。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事件调查及后续进展,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事件定级后,及时对事件级别进行相应调整。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工作程序。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告医疗专家组(联系人:左国平;联系电话:13618149299),医疗专家组及时送指定诊室隔离,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疑似后,组织采样将标本送州疾控中心检测。疑似病人在县人民医院留观治疗;确诊后组织转诊到州卫健委指定的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县疾控中心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督促、实施病区和相关环境消毒,提出并采取阻止疫情扩散的措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二)现场处置。

1.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病人的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和经常出入的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处理。

2.诊室加强病房通风换气,避免房门密闭,可用紫外线照射,过氧乙酸薰蒸或含氧消毒剂喷雾等消毒;物品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的酒精擦拭;痰液等分泌物含氯消毒剂浸泡。

3.医护人员防护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病房的管理按呼吸道传染病有关管理规定施行。

(三)流行病学调查。

由县疾控中心牵头,各乡(镇)、县公安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病人的接触史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特别是发病前与动物、环境接触情况,以及到外地务工、与可疑新冠肺炎病人接触的情况,以便发现可能的感染源线索。

(四)社会管控。

1.城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人员及居住于辖区内的人员精准管理,重点排查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及与其密切接触、可疑暴露者,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含县内居住地点),督促其居家或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3.立即停止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在交通枢纽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出人员检测体温,并进行健康登记。对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九寨沟县人民医院移交。

4.强化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更新疫情情况,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止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大力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 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稳定群众情绪,树立群众信心。

(五)应急响应结束。

1.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平息后,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新冠肺炎的危害、现场调查处理情况、药物使用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2.善后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新冠肺炎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的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物资保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的后勤保障组(以下简称后勤保障组)应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向县应急指挥部(抄送后勤保障组)提出应急物资采购需求计划,经县应急指挥部审议后由后勤保障组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紧急采购,特殊情况下,可先采购后报备。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信息收集、储备、管理、发放。物资储备种类包括:医疗物资、非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生产物资、农用物资等应急物资。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严禁超标准、超规格配备。抗病毒药物优先用于临床患者的治疗,预防用药优先使用老人、儿童、职业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等。

(二)人员力量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疫情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县疾控中心应当组建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队伍。

(三)医疗技术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诊疗方案、预防和控制技术、流调、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四)宣传引导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视频、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新冠肺炎。应根据不同的公众群体,分类进行宣传教育。

(五)纪律制度保障。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要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预案、方案的制定,组织体制和行动机制的建立,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药物、医疗救治、培训演练、健康教育等准备,应急处置是否规范。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并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九寨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制定,并将根据新冠肺炎防控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布。各乡(镇)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新冠肺炎医疗卫生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四

为统筹做好全省____年秋季学期开学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学校安全、有序开学,确保师生健康、秩序良好、和谐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以及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决策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时间安排。

根据__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____-____学年度校历和各高等院校今年秋季开学时间安排执行。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__月__日报名注册,__月__日正式开学。

(二)中等职业学校。

__月__-__日报名注册,__月__日正式开学。

(三)高等院校。

制定今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并在开学前提前一周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实行错峰开学。

二、师生员工返校要求。

(一)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

(二)在岛外低风险区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同)教职工,至少在本单位规定的到岗时间提前14天返__省;中小学生至少在报名注册时间提前14天返__省。

(三)在岛外低风险区的高校教职工至少在本单位规定的到岗时间提前14天返__省,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高校学生按报名注册要求返校,返校前14天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四)根据《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返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480号)要求,在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且遵守当地防疫管控规定,完成必要的健康监测及核酸筛查,持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的师生员工可返校。

(五)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六)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持健康码“绿码”及由隔离点开具的解除上述情况的证明方可返校。

(七)境外师生员工,返校政策暂保持不变。

(八)有发热、咳嗽、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皮疹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愈且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请各级各类学校广大师生密切关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防控动态信息,并做好返校安排。目前暂以上述条件为准,视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部的最新部署及时作出调整。

三、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教育、卫生、公安、交通、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开学保障机制,完善疫情研判、家校沟通、信息共享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学校、班级、师生员工和家长四维防控工作体系,动态掌握家、校两地防控政策,科学有效指导。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周密制定工作方案。优化“两案十制”,按“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原则制订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将开学安排精准通知师生,提前与新生建立联系。与暂缓返校师生“一对一”保持联系,充分做好沟通告知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和配合。

(三)严格返校师生管理。动态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完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报备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做到统计底数清、具体情况明。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分布情况,以及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新生和新入职的教职员工应在录取(用)后,及时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网络管理。

(四)强化防控条件准备。对学校现有防疫物资进行一次彻底清理盘点,按照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应急要求等及时补充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规范设立医务(卫生室)、临时离观察区。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有校医的学校充分发挥校医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尚未配备校医的学校继续保持建立的“防疫专员”机制,由“防疫专员”到校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和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

(五)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明确防控链条各环节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政策、指南、方案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科学制定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场景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实境演练。秋季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启动及应急处置过程至少进行1次演练,确保教育部门-学校-疾控机构-定点医院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沟通顺畅,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和流程。根据应急演练情况进一步优化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后勤保障、信息发布等环节应急处置流程,确保人员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演练掌握到位。

(六)分类制定教学计划。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学方案和突发疫情学生推迟返校的在线教学应急预案,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情况,坚持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结合,对正常返校和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制定针对性的学习方案。加强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推动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

(七)优化校园管理模式。校园管理要严而有度,既保证师生正常学习生活,又严控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做好因疫情暂缓返校师生的关心关爱与服务保障工作,对其进行必要的心理抚慰和心理疏导,在生活、工作、科研、学习等方面进行细致安排。做好校内后勤服务、食堂保供稳价和超市物价稳定等保障工作。

四、开学报到工作。

化报到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群聚集。不提倡学生家长陪同学生返校,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查看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建立健全应接未接人员台账。

五、开学后防控工作。

按照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联合最新版防控技术方案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加快推进12岁以上无禁忌症师生群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强化法律意识,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向师生宣讲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国家、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学校安排。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关注疫情形势,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防止负面舆情炒作。引导家长加强对自身和子女的健康监测,强化家校协同防控。落实个人防护。幼儿园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中小学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中小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运动时不戴口罩。高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应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校园内师生佩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六、工作要求。

(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细从实从快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克服思想上行动上的麻痹松懈,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住校园疫情输入关、扩散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织密筑牢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输入校园和聚集性疫情发生。

漏洞,及时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各级各类学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带班,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督查追责。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在开学前和开学初期,就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教学安排等工作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最新版防控技术方案,逐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查漏补缺。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卫健委等部门对各地各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确保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五

学校成立校领导(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二、实施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二)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学校午休、课后托管安排,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及时跟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

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六

目前,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正在陆续进行,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健康,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安排,严格落实对复工复产人员的行为管控,加强返企职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企业的特点开展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对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使复工人员切实掌握相关防护技能,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三)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晚检制度,完善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健康状况登记。指导企业要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测量复工人员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早晚各1次;指导企业完善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要详细询问症状,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员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拨打120送医,并向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报告。

(四)建议企业尽可能实施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门卫值守,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出企业,确有需要的要做好测体温、问询及登记。

(五)指导企业推行分餐制或送餐制,杜绝集中就餐;尽量减少集体宿舍住宿人员数量,有条件的要实行单独住宿。

(六)指导企业进行合理防护。用工场所主要在户外或人员疏散的通风场所的,复工人员上岗期间无需佩戴口罩或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企业用工场所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职工上岗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指导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视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好值班交接手续。

(一)开展环境整治。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复工之前要落实环境整治,做好本单位的清洁和环境治理,消除鼠、蟑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要动员企业职工加强企业环境清扫,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二)指导预防性消毒。做好消毒技术指导,企业要按照有关消毒规范,每日派专人对人员集聚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区域(如卫生间、盥洗池、楼道、电梯、食堂、垃圾收集点及其他封闭空间)进行一次集中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应在无人条件下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剂后,场所密闭半小时,然后进行开窗通风,并认真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三)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入口、出口管理。在出入口为职工配备消毒洗手液、酒精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单位,要主动与辖区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复工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强化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可通过制作视频、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指导作用,确保科学规范做好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七

为了确保公司经营科科室发现疑似病例后的应急处理,保障发病人和发现人的人生安全,维护科室的正常工作运转,现制定__公司经营科新型冠状病毒突发应急机制。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__。

组员__。

二、突发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8℃,但是高于37.2℃本科室就要上报。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络血和腹泻。

三、应急流程。

1、信息报告。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疫情应急办公室报告。

2、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上级。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小组成员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救急救中心进行救治。发现人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科室办公室要马上禁封隔离。小组成员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其他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易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两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要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一是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二是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科室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公司成员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成员的恐惧心理,稳定情绪,保证正常工作秩序。

五、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付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小组应及时请示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当地救援机构请求支援。

六、应急结束。

在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源均已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八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全市企业有序开展复产复工,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2月9日后复产复工企业实施报备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企业在复产复工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产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员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深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深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深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

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

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其中,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企业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到:

(一)报健康状况。

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返回前14天居住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测体温。

在入口处使用体温枪、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测温设施,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给其戴上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戴口罩。

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口罩使用量不低于2周。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参加会议,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勤通风。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间隔用餐。

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就餐和面对面就餐。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收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设隔离留观室。

有条件企业需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企业隔离场所观察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到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八)健康教育。

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遇见卫生防病相关问题,可致电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咨询。

(九)强化人文关怀。

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九

为确保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疫情期间正常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或感染,根据《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以及《关于大汶口工业园企业复i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我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规范采购、运输、物料仓储、销售、生产加工、办公、就餐、接访、员工上下班等公司运行以及与公司运营有关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疫情期间的工作真长安全运行。

适用于公司运行的各个环节以及职工疫情期间的规范。

(1)、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等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对我公司疫情防控具体监管要求,全面负责复工前准备、复工期间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及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2)、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人员未明疫情情况人员进入公司接触传播。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公司生产生活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各个环节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公司各个部门疫情管控及执行情况。

4、密切配合。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人员对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二)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制定及培训;负责《防控手册》的发放、培训;负责返工人员的将康状态摸排及。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厂区卫生消毒、安排门卫对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消毒、摸排并做好台账;建立员工疫情期间"一人一档”"并进行查档存档管理等;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三)、仓储采购负责对往来公司货物以进行消毒并对运送货物的司机按进门流程进行管控并做好台账;对公司发出的货物进行全面消毒;对准入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公司现有货物安排人员定期消毒;负责对疫情所需物资严格规定发放并对本部门员工疫情防护物资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四)安保部”]负责在厂门口设立专门的检测工作台,准备好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和相关登记台账,对进入厂区的每一位职工尤其是外来人员进行台账式登记、测量、消毒后符合条件才准许进入,否则一律不允许入内;负责厂区内—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五)运营部负责对来访客户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到公司洽谈业务并做好客户健康台账;制定内部客户招待防控体系,避免到人员密集区活动;负责疫情期间老客户业务的合理沟通安排,避免参与与疫情有风险的活动;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六)加工车间、电气部、设计部负责对各自部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台账。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十

交通综合门诊部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管理方案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恢复医疗服务的通知》和《关于进1步推动分辨别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1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辨别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干文件要求,结合我诊所具体情况,特制定复诊后的应急预案以下: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加强防疫措施落实的检查督导,做好领导与医护人员、卫生清洁人员的全面信息互通、措施互动、气力兼顾。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下设员工排查、诊断隔离、卫生消毒、宣扬教育、主要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唆使要求,分工负责联防联控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于连杰组员:王伟华丛丹丹毕桂霞办公电话:187********相干防控措施全面排查筛查。由领导小组组长统计汇总员工豫备到岗情况,对全部员工复工前半个月的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逐人登记造册,制定人员活动信息确认卡,填写行程登记表,签订许诺书,全面掌握员工前往地点、身体状态等信息。对近两周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在疫情结束前暂不返工,已返工人员严格落实医学视察和隔离措施,确保其隔离视察14天并经体温丈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立即送诊就诊。

消毒消杀(1)复工前展开单位内环境整治,对诊室,注射室,检查室,视察室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算和药物消杀;(2)尽可能选择1次性诊疗用品,非1次性诊疗用品应首选压力蒸气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装备进行消毒或灭菌。(3)对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落实专人定期消毒,逐日很多于2次;(4)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透风和机械透风,不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透风、清选空调,加强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5)在所有诊室设置消毒洗手液及相干消毒用品。手皮肤用有效消毒剂,如碘伏和过氧化氢消毒剂或速干手消毒剂(6)随时消毒;(7)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氯消毒剂、2氧化氯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防控物质充足在本单位设立1个区域,作为临时隔离地点,单人单间,配套相干生活设施;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喷雾器、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质的统计、采购、储备及发放,做好防控物质保障。

加强教育宣扬利用本单位各类宣扬栏、微信群、qq群等情势载体,展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向员工宣扬防设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以科室为单位,发放疫情防控宣扬资料,展开疫情防控专题宣讲;大力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员工加强本身意识,增强院感防控意识,除陋习,绝对制止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动,并加强本身锻炼,增强身体抵抗力。

做好预检分诊:设立预检分诊点:(1)立在门诊醒目位置标识清楚,相对独立。

(2)备有口罩、体温表、流水洗手设施或手消毒液,预诊分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等。

(3)医务人员按1般防护着装。加强患者排查。单位指派有专业能力和临床经验的专业医师承当预检分诊任务,发挥“龙江健康码”作用(医患在进入本单位时必须扫龙江健康码),救治患者应先出示“龙江健康码”,凡发现黄码或红码人员或发热患者和虽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等症状明显、罹患沾染病可能性大的患者,要详细询问登记流行病学史,立即根据相应情况送至我市定点医院(讷河市人民医院)或进行隔离。

具体消毒措施1、候诊区:候诊区坐椅每天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最少1次。(建议加大擦拭消毒的频率)2、医生工作区消毒:医务人员办公区、休息室等区域物表每天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最少2次(注意对电脑鼠标、电脑键盘、门把手、办公桌面、接诊椅子、水龙头等高频接触物表的消毒)。地面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每天2次。

3.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用具依照1人1消毒原则,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接触病人后、穿着防护用品前、脱摘防护用品前中后等须严格履行手卫生。

5.下班前更换污染口罩,实行手卫生,摘除帽子口罩投入医疗废物容器用75%酒精擦拭个人眼镜、手机、笔等物品。护目镜统1回收清洁消毒6、洗手间: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台面、坐便器、洗手池等,每天2次。配置洗手液和1次性擦手纸。

7、空气消毒:能开窗的区域(如诊室)须开窗透风,2—3次,每次很多于30分钟。加强空气流通。不能开窗透风的诊室尽可能加大新风量,无人时使用紫外线灯照耀消毒,每次照耀消毒60分钟以上(从灯亮5分钟起计算照耀消毒时间)。

8、地面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采取5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每天两次,遇污染随时消毒。

9、疗废物暂存处:由专人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墙壁或拖地消毒,每天上下午各1次。

10、医疗废物管理:(1)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置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内,锐器置于锐器盒内。(2)工作人员使用后的1次性防护用品按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3)医疗废物本填写完全。

11、诊疗用品消毒:与病人皮肤直接接触的诊疗用品,如诊疗床单、听诊器、血压计等,疫情期间应1人1用1消毒。

12、清洁用品(拖布与抹布)的清洗消毒:(1)擦拭布巾先清洗干净,采取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冲净消毒消毒液,沥干备用。

(2)拖布先清洗干净,采取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冲净消毒消毒液,沥干备用13、诊疗结束后做好终末消毒,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

保证特殊科室安全:疫情过渡期间实行定时、定量预约诊疗。本诊所牙科严格履行“1人1诊1室1消毒”,每次诊疗结束后,用有效氯含量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探试口腔医治椅椅面、扶手、台面等物体表面,使用上述消毒液冲洗综合医治台、痰盂和吸唾管道2分钟,每天上下午诊疗结束后,进行诊室终末消毒(包括物表、地面、管路与空气消毒),关闭诊室门窗,开启紫外灯对诊室空气进行消杀,消杀完成后充分透风,地面用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严格做好诊间消毒,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其余可择期诊治项目可暂缓进行,并依照相干防护要求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

成员:***、***。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

副组长:***、***、***、***。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医院。

2020年**月**日。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十一

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安徽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编制,适用于全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两个大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统一领导,压实责任。在市委、市政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各部门落实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准备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快速响应、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分级联动,利用区域资源解决点上资源不足的问题,优化联动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针对新冠肺炎流行特点,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以“治未病”理念,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发挥群控的优势,稳防控,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有效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精准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分级响应,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高、中、低风险地区差异化防控策略的落实工作。

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经验总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巩固防控成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和输出。

1.4形势研判。

当前,全球疫情蔓延,预计严重流行态势将持续较长时间,境外输入风险难以避免;国内个别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境内始终存在快速传播风险;对病毒来源、致病机理、传播途径、流行规律等方面认识有限,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新冠肺炎本地疫情虽已基本阻断,但新冠肺炎疫情与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加大;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多,部分地方、群众出现厌战情绪、麻痹思想,为疫情防控带来更多的潜在风险。

2应急准备。

2.1保持战备化指挥体系。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省、芜湖市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全面领导、组织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各镇、各部门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领导机构始终保持战备化的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转,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2.2强化应急能力准备。

2.2.1医疗物资准备。

要加大经费投入,经信、卫生健康、发改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医疗物资实物和产能储备,建立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做到统一调配、统一调度,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物资储备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2.2.2流调队伍准备。

疾控、公安、数据资源等部门要抽调力量组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加快、加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培训,开展专业训练和应急演练,提高综合运用公共卫生、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能力。要制定队伍建设、调配预案,以梯队的形式组建流调队伍。

2.2.3医护人员力量准备。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医疗力量进行整合,特别是呼吸、感染、重症、护理、心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科室,做好底数清、情况明,可实现整建制调派。各医疗机构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充足。

2.2.4核酸检测准备。

加快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统筹协调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市疾控中心、市医院、市中医医院、济民医院以及基层医疗机构要提高核酸检测采样人员、检验人员队伍数量和技术水平,制定预案;要加大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做好出现聚集性疫情时,开展全人群核酸采样检测的场所、设备、试剂、人员、技术等各项准备。健全有资质社会检测机构的紧急动员机制,实行目录管理并动态调整。确保实现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2.2.5发热门诊准备。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在门急诊设置预检分诊点,市直医院院区规范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镇卫生院可设置哨点诊室。发热门诊(哨点诊室)所在医疗机构、地址、联系电话向社会公示。

2.2.6集中隔离场所准备。

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有关集中隔离场所要求,选择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宾馆、酒店作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做到“应隔尽隔”。隔离场所要足额配齐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并做到“一场所一方案、一场所一责任人”。

3常态化精准化疫情防控。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及时制定应对预案,根据对疫情强度和严重程度预测、防控工作要求等综合研判,提出能力建设目标、需求和工作路径。特别是要建立超出本地应对能力时,获得支援的相关机制。落实“四早”措施,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3.1及时发现。

3.1.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新冠肺炎病例的识别、诊断、报告意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对发热门诊接诊的所有病例,新入院住院病例及陪护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加强预检分诊、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落实“四早”防控措施。

3.1.2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进口冻鲜产品、肉制品、肉类加工厂等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推动各级批发商建立产品购销商溯源台账,督促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开展环境整治和卫生清洁消毒工作;定期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超市等环境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监测,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做到全覆盖,检测到最小包装单元;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货物相关工作人员核酸检测一个不漏,每周检测。

3.1.3各单位、各住宅小区(自然村)等基层组织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设立疫情防控专员,及时掌握单位职工、居住人员、出入公共场所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近期外出旅行情况;按要求对相关人员规范开展集中隔离观察、排查追踪、健康监测、随访管理等工作。

3.1.4教育部门要建立学生健康监测制度,每日收集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学生健康状况,每天开展晨午检,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3.1.5做好客运站体温监测,对于发热人员,由专人送到留观室隔离观察,并由专车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医院(市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诊治。

3.1.6继续坚持“把严关口、织密闭环”的原则,严格落实入境管理闭环、隔离管控闭环、检测检疫闭环、转运转送闭环、医疗救治闭环等“五个闭环”,做到环环相扣、处处严密,严防境外输入性风险。

3.1.7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应做好机构内特殊人群的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抽检。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由专车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医院(市人民医院)。

3.2快速处置。

3.2.1疾控机构要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精准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尽快查找到所有密切接触者(包括一般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单人单间隔离。根据疫情研判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对次密接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一般接触者以及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应当在社区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

3.2.2要科学精准研判,并依据病例的工作、生活、出行轨迹,分层划定管控区城,设定分类管控措施。

3.2.3在病毒核酸检测的基础上,根据芜湖市疫防办统一进行病毒全基因测序,为查明感染来源、感染途径和传播范围提供依据。

3.2.4公安、通信、数据资源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查清感染者近14天内活动轨迹,为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提供帮助,不漏一人。

3.2.5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以及防控单元(楼栋、居民小区、自然村、病区等)范围内的所有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开展病毒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3.2.6组织开展入户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和诊断。既往感染者立即进行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

3.2.7按照市统筹、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原则,分批次、分重点、分步骤开展全民病毒核酸检测,全民病毒核酸检测范围由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确定,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3.2.8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确定区域内的医疗机构、有传播风险的场所、单位和社区开展重点人群监测;医疗机构对发热病人、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医保、市场监管部门对监测区域内的各类药店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和实名登记,如购药人员有发热、咳嗽和乏力等症状,应引导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3.2.9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和随时消毒。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可能到的污染场所做好全面终末消毒和随时消毒。

3.3精准管控。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波及范围等因素,以村、社区划定风险区域,实现精准防控。划定风险区域后要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低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中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发生不超过10例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1起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小范围内发现5例及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高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发生2起及以上的聚集性疫情。

3.4有效救治。

严格执行定点集中收治制度,对于确诊、疑似患者一律转芜湖市定点医院救治,对重症患者实施多学科救治,原则上集中在弋矶山医院救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3.5保障民生。

3.5.1商务等部门和各级基层组织要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居家隔离场所、封闭小区等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居民必需生活品供应。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打击哄抬物价、制售假冒医疗防护产品、造谣生事等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序运行,确保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的正常运转。

3.5.2要统筹做好群众日常医疗服务,加强院感防控、发热门诊管理,实现医院留观、核酸排查、人员转运等闭环管理,严格入院患者管理和陪护制度,完善诊疗流程,确保院内“零感染”。

4不同情景的防控策略及措施。

4.1情景构建。

基于我市新冠肺炎流行形势,以及防控策略与措施调整的可能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三种情景。

情景一。

情景描述:全省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绝大部分市(区、县)无病例,本市可能出现输入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疫情来源明确,本市资源与能力基本可以应对,无需跨区域大范围支持。

出现该情景的前提条件包括:(1)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无人员实行严格管控措施,进口货物,特别是海鲜、肉类制品等冻鲜产品严格检验检疫,流通领域重点场所和相关人员严密监测;(2)具有敏感的病例监测和快速处置能力,能够及时发现与管理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

此情景下的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

情景二。

情景描述:出现1例本地病例或发生区域性的疫情传播,构成向外扩散蔓延风险,要市级调配资源进行跨区域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可能出现该情景的前提条件包括:(1)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无人员的增多,人员流动频繁;(2)全省范围仍然采取严格的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无人员的管控措施,但个别镇发生输入疫情引发大范围社区传播。

此情景下的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其他镇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情景三。

情景描述:发生2个及以上镇的跨区域范围疫情传播即较多镇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需要省、芜湖市调配资源进行跨区域支援。

可能出现该情景的条件:情景二防控目标未实现,疫情迅速向各地蔓延。

此情景下的防控目标:降低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4.2处置措施。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疫情发展变化构成上述三种情景时,根据疫情不同特点分别采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精准的防控策略与措施。

4.2.1情景一。

在芜湖市卫健部门进行技术指导、资源调配基础上,以我市自行处置为主。实施积极防御策略,精准打击和扑灭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阻断病毒传播”。主要以医疗卫生机构维持病例发现、救治和密切接触者追踪及管理措施为主,除高风险地区外,保持正常生产生活。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4.2.1.1加强对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获取的国内、省内的疫情信息,依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和防控需求,及时开展风险评估,研判疫情形势及危害,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策略和措施强度的建议。

4.2.1.2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建立和维持敏感的疾病监测工作;对发热门诊和常规门诊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防止院内感染;对发热病人、呼吸道感染患者、新入院的病人及陪护人员做到“应检尽检”;强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防止疾病的医源性传播。

4.2.1.3保证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等应急队伍人员充足,加强培训和演练,当局部地区出现聚集性病例时具备迅速扑灭疫情的能力。

4.2.1.4协调各部门加强老、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防护,做好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防控。

4.2.1.5及时向公众发布疫情信息,继续向全社会提倡手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保持一定的人际物理距离。

4.2.1.6出现聚集性病例的地区根据传播风险,在划定防控范围内酌情实施减少人员流动的措施。

4.2.1.7强化境外疫情输入防范与应对措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部门职责,切实做到无缝衔接、闭环管理。

4.2.2情景二。

以市级处置为主,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给予技术指导、资源调配。“外防输出、内防扩散”,实施局部阻击策略,防止疫情在全省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地区疫情扑灭目标。

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4.2.2.1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研判恢复应急状态下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模式的建议。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省级及以下启动和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指导意见》,指导疫情高风险地区快速启动由政府主导的应急响应。

4.2.2.2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暂停接诊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患者,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队伍支援疫情高风险地区。

4.2.2.3暂停影剧院、游艺厅、文化馆(站)、网吧、舞厅、ktv、室内景区等相关文化旅游类企业和单位开放,关闭公共场所;暂停线下培训、展销会、招聘会、聚餐、聚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因疫情防控需要,可由芜湖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上报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社区实行封闭管理,利用大数据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必要时实行区域封锁,采取一定程度的区域间交通与旅行限制。

4.2.2.4对疫情高风险地区实施严格人员管控,原则上禁止离开所在辖区,辖区内不聚餐、不聚会。发生疫情后,人员如非确有必要,原则上暂时避免前往疫情所在市(县、区)。加强疫情所在市来(返)无人员的管理服务,对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并在隔离期末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对低风险地区人员,须持有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2.2.5疫情高风险地区做好个人防护知识宣传普及,与公众的风险沟通,促进公众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提高对相关防控措施依从性。

4.2.2.6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应急接种方案,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接种时机。制定疫苗采购计划,做好应急接种准备。

4.2.2.7加强医院感染控制。(1)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切实强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病例分诊流程和病例分类管理措施,促进医护、病患及陪护人员采取必要的个人预防措施,并建立内部督察机制。(2)加强发热门诊、呼吸内科、急诊等重点科室人员和设备配置,落实首诊负责制,建立发热病例快速排查和风险管理的机制,实现对疑似病例的及时诊断和及时管理。(3)医疗机构对非感染性疾病科室,应当做好感染控制标准防护,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意识。

4.2.2.8监测、检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准备。(1)通过入境人员筛查、发热门诊常规监测、流感样病例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疫情严重地区社区拉网式排查,以及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排查等措施及时发现可疑病例。(2)统筹协调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确保满足核酸检测实际需要。扩大检测覆盖范围,提升检测效率。(3)提前规划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使用大数据提高流行病学调查效率,尽早、快速规范科学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2.2.9加强对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的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尤其要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做好缺勤监测、晨检午检及假期师生人员流动管理工作,对于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和其他教职工,实施居家隔离。

4.2.2.10加强脆弱人群、高危人群及重点机构的应对准备。脆弱人群包括老、幼、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人群。高危人群包括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重点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等。

4.2.2.10.1制定脆弱和高危人群保护计划,关注其生活和健康需求。社区提前对辖区内的老、幼、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人群残、孕、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进行摸底,保障求助途径畅通,使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受严重影响。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处方用药计划。在出现疑似症状时建立绿色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

4.2.2.10.2为脆弱和高危人群提供社会支持,鼓励社区居民互助,招募社区志愿者,在脆弱和高危人群及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响时提供生活帮助。

4.2.2.10.3关注脆弱人群集中的机构,预防受到疫情影响。强化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医疗物质的供应,加强防护措施。

4.2.2.1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暂停部分线路公共交通工具或客运站等营运。调整公共交通限流比例,控制满载率。落实消毒通风、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留观区设置、发热乘客移交和信息登记等防控工作。加强客运站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需要,可由芜湖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上报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采取区域交通封锁、限制人员进出等措施。

4.2.3情景三。

在省级疫情防控指导组的指导下,实施疫情“压制”和“疏解”交替策略,压低和推迟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压制期间增加以下措施:

4.2.3.1由省卫生健康委向省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启动省级层面应急响应。

4.2.3.2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加强个人防护。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处方用药计划。在出现疑似症状时建立绿色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风险。为脆弱和高危人群提供社会支持,鼓励社区居民互助,鼓励社会工作者、招募社区志愿者在脆弱和高危人群及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响时提供生活帮助,增加社会稳定,减轻社会负担。

4.2.3.3重点加强重症患者救治,降低新冠肺炎病例病死率,统筹医疗资源,提前做好集中救治准备,病例需收住在指定医疗机构。按照最新版诊疗方案,有效实施轻症和重症患者规范治疗。优化分级诊疗策略措施,合理分流患者,控制重症发生率,降低疾病病死率。充分发挥省级临床专家作用,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指导和会诊,提升重症治疗水平。

4.2.3.4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开展病例发现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

4.2.3.5协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疾病医疗资源分配,维持医疗服务和社会基本运转。科学评估医疗资源,建立紧急医疗计划,防止发生医疗系统崩溃,保障重症病例救治,减少死亡,降低疾病对人群健康的整体影响,维护公众信心。

4.2.3.5.1开展医疗资源需求评估。基于现有医疗资源和能力以及对潜在严重流行规模、病例数及增长速度的估计,对区域内医院床位、重症监护室、呼吸支持设备及个人防护等医疗资源、医疗卫生人员(包括专科医生、护士、检测、影像诊断等)和辅助人员(护工、保洁人员)的需求进行评估。

4.2.3.5.2制定紧急医疗应对计划,制定分级诊疗计划,建立分诊制度,重症患者住院救治,轻症患者在医疗机构或征用的场所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居家或集中隔离。制定感染控制管理计划。建立非呼吸系统感染专业人员后备应急队伍,开展呼吸支持和重症监护的专业培训。制定医疗服务能力冗余调配方案,有计划的推迟或暂停非紧迫日常医疗服务。

4.2.3.5.3建立医疗卫生资源监控与调配机制。建立紧急医疗服务调配指挥机制,监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床位、人员、实验室检测能力等)供需情况,合理配置,制定调配原则和临时征用隔离场所的标准和计划。监控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试剂、呼吸支持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等医疗物资供应,制定分配原则,确定在物资缺乏时优先分配重点地区和机构。

4.2.3.6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

4.2.3.6.1通过多种方式,建立权威可靠渠道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如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咳嗽呼吸道礼仪、减少公共场合聚集等。密切关注舆情、依法向社会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内紧外松,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增强公众信心。可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正面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群众的误解和不实传言,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回应和澄清。

4.2.3.6.2对重点人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一线抗疫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和团体干预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和其他干预服务。

4.2.3.7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幼托机构等重点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4.2.3.8采取适当保持人际距离的措施,包括错峰上下班、居家办公、限制或者减少聚集、召开视频会议、关闭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公众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出行,如需出行佩戴口罩。

疫情疏解期间维持措施1-7,或减少措施8。在该情景还需强化对疾病流行趋势的监测,实时开展风险评估,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健康的需求,尽可能科学确定压制措施的启动和降级时机。

5工作责任。

按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

5.1各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联防联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5.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强化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技术支持。

5.3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5.4各社区(村组)要落实排查、管控、维稳等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5.5个人和家庭要落实自我管理责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应立即主动就医。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十二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我市面临境外输入和市外输入病例风险持续,冬春季本地疫情风险增加。为科学精准做好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三减少、三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的总体思路,前定本工作方案。

1.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应当按规范进行核酸检测或将发热病人护送到砲台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可疑发热病人引导至隔离留观区进行隔离留观;发热病人居家隔离的,与家人保持距离,佩戴口罩,不准出门走动。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重点人群防控。各村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加强返乡人员登记,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动态,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外市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对于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按属地防控指挥办要求开展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辖区内有码头的村要落实港澳流动渔民和中高风险地区来的船只人员疫情防控举措,严防输入性风险,一旦发现及时报告。

3.加强对返乡人员管理。要做好返乡人员摸底登记造册并上报,密切掌握返乡人员动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加强宣传导、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务工人员在春节期间就地过节,错峰返乡,减少把疫情带回农村的风险。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安排“点对点一站式”返乡免费专车,统一安排务工人员返乡。交通运输工具提供消毒液等便利服务,引导务工人员返乡途中全程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减少旅途疫情传播风险。务工人员返乡后要主动报告村委,尤其是近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有涉及进口冷链食品储存、运输等从业人员、或有其他流行病学史的,不能隐瞒行程,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提倡村民非必要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自我隔离和报告,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农村播散风险。

4.重点场所防控。各村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祠堂、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等重点场所进出人员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消毒灭源。抓好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生产环节及冻库冷链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大屠宰环节检查力度。

5.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推进农村改厕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保持环境和家庭消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并定期更换口罩。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尽量不要到人群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孽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6.简办习俗活动。倡导“特殊时间特殊方式过年”,镇村要宣传筒单过年,通过发布通知通告,发动理事会、老人会等好群众思想工作,要停办春节和元宵节前后游神赛会、拜老爷聚集性或其它聚集性宗教活动,婚丧嫁娶必须简办,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7.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广播、流动宣传车、标语横幅、微信群、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若出现发热、干咳、无力等可疑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要及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做好自我隔离,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呼吁村民要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出行,鼓励春运期间错峰返乡。要在出行前充分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在搭乘火车、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长途出行时,全程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疫情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本地疫情,村在属地防控指挥办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防控单元和防控区域的封控;组织动员村民接受核酸筛查,做到应检尽检;负责对防控区域内隔离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保障。

9.快速响应。发生本地疫情后,各地按照《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揭市卫应函[20xx]141号)开展应急处置。镇村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市、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上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10.疫点管控。若有疫情发生,区镇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根据病例的活动轨迹和活动过的场所适当扩大防控区域范围。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对最小防控单元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村及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11.流行病学调查。市、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镇卫生医疗部门、村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病例活动轨迹,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疾控机构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对于偏远地区公安轨迹定位较为宽泛,存在较多视频监控盲区的地域,应充分发挥群防群控的力量。通过发布公告、村(居委会)发布通告等宣传形式鼓励村(居民)主动报告(自己或他人)接触到个案及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象的活动轨迹和活动场所。调查分析可能的感染来源、甄别密切接触者,摸清传播链。

12.核酸筛查。若有疫情发生,上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将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13.人员管控。按照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重点人群三层排查机制要求,初步评估判定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第一时间采取人员管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第1、4、7、14天接受核酸排查。必要时对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采取集中隔离;一般接触者交由村委进行居家隔离,接受第1天、第14天两次核酸检测;对防控区域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排查,做好自我健康监护。

14.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区镇一级人员在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同住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229号)要求,除“三类人群”外,集中隔离人员应严格执行单人单间隔离,隔离点驻点医生加强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向其强调出现不适及时上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送医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做好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每日早晚检测2次体温并上报村委。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15.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及时转诊可疑病例。镇中心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诊室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可转至上级后备医院排查,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6.环境消杀。各村要对公厕、快递集散地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污水消毒处理和新冠肺炎病w毒核酸监测,由相关部门处理。

17.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行政村、自然村网格化防控管理,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强化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8.物资和人员保障。各村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物资的储备,镇中心卫生院加大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和村个体诊所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力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护物资和工作经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在上级指挥部的统筹下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指引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配合开展演练,确保应对有序有效。

19.狠抓落实。各村(居)委会、单位要严明纪律,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狠抓落实。对农村地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台账。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十三

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时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编制目的和依据。

指导企业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企业复工导致的疫情扩散,确保辖区各企业安全顺利复工和整体疫情稳定可控。编制依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要求。

2、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xxx,负责本预案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疫情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设置专门集中隔离观察点。

根据企业规模和排查的人员情况,设置专门的集中观察隔离点,保证一人一间,数量足够,观察隔离点应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要求。

5、应急物资准备。

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6、对企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

对企业所有返蓉员工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现居湖北等地区、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建立详细的排查人员登记表(见附表1),要细化到人。

分类建立人员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对于正在湖北疫情发地区的人员,在疫情解除前暂不安排返岗;对于14天内从湖北返蓉必须进行14医学隔离观察,并做好记录(见附表2),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有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返蓉人员,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7、汇总信息及上报。

对人员摸排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汇总信息报各功能区主管局。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企业联络员工作群,畅通企业、街道、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企业第一时间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指导,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8、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健康筛查,上下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员工要佩戴口罩,严格杜绝各类群体性聚餐、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性疫情发生。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健康宣教,重点针对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如何规范洗手等加强培训。加强疫情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知识培训,使各级人员能熟练掌握预案内容。

9、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当发现疫情时,发现人或疑似病员本人应立即将疫情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处置日常管理办公室,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疫情信息第一时间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疾控中心,按照工作流程将疑似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立即封锁相关区域,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10、后续工作。

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

成员:***、***。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

副组长:***、***、***、***。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

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以及国务院、自治区、__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

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

防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

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__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

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动出击,第一时间成立专门机构,及时转发国家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出台我区一系列疫情防控救治方案预案。制定发布机场、火车站进藏人员排查流程图,医疗机构发热病例排查流程图和疫区返藏人员村(居)管理流程图,规范筛查程序,严格筛查传染源。组建新冠肺炎专家救治组,确定13家定点发热门诊和8家定点救治医院。在发热门诊设立单独的就诊区、检验区、隔离区,开展分类就诊、分类筛查、分类处置。指导安排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将其他住院病人转运到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腾出200张传染病病床,全区预留床位673张,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优先保障防控一线,做好打持久战准备。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两微一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社会舆论。通过采取有力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唯一一例输入型确诊患者2月12日治愈出院,实现我区医务人员“零感染”,连续15天无新增确诊和疑似病例,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效。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开学、复工在即,返藏人员增多,输入性风险增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学研判疫情防控新形势,聚焦筛查、隔离、检测、分诊、救治等各重点环节,对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安排,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反复论证,制定了更加周全的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以更规范的机制、更有力的举措、更有效的救治确保我区新冠肺炎患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努力提高救治水平。

预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医疗救治组,设立办公室、新冠肺炎确诊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再次明确自治区13家定点发热门诊,确定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为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救治医院,各地(市)、县人民医院为辖区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将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纳入自治区级定点后备医院,必要时征用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拉萨市东城医院和拉萨市人民医院新院区用于集中收治全区新冠肺炎患者。

预案提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属医院筛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由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各地(市)定点医院和县级定点医院筛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由本地(市)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认为无法承担医疗救治工作的,可向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防控医疗组申请援助,统筹调配医疗救治力量实施救治。那曲市、阿里地区在救治工作中可申请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导医疗救治或转运至自治区级定点医院。

预案要求,医疗机构要完善病例发现和报告机制,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旅居史或可疑暴露史,提高患者检出率,对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经专家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的,要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采集标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尽快将疑似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方可排除。

预案明确,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的患者,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

预案还就合理分流患者,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做好病例集中收治转诊与转运、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医疗救治信息报送、患者费用保障、医务人员待遇保障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1.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向当地工信部门申请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需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复工复产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内容。

4.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成立专门应急队伍,坚持领导带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旦发现疫情危险能够反应迅速、有效处置。

5.实行每日承诺履诺制度。每天下班离岗前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书面承诺书,次日上岗前报告履诺情况。下班回家职工要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固定线路、固定时间,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

6.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防群控,员工之间相互监督落实防疫承诺履行等情况。

7.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复工复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要将生产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当地工信部门。

8.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区域作为外市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保证好隔离职工的生活和待遇,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建设隔离场所统一安排。

1.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假期出行信息。工作期间,每天登记情况,存档备查。

2.全面排查接触外市及重点疫区来滨人员等情况。除不需隔离人员外由外地返滨职工,严格执行带薪隔离观察14天措施,确认健康后再上岗。

3.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延后返岗。

4.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5.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确保人流物流有序出入。

6.明确检测人员任务,压实责任,配齐额温枪及其它体温检测仪等装备,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7.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缩小生产单元,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限定工作区域。生产单元之间相对隔离,防止串岗、乱岗。

8.疫情结束前不召开大型会议,不办聚会聚餐,不搞集体活动。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压减会议数量。

9.建立企业职工防疫交流群。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布正面、权威、有利于疫情防控的信息,对有恐慌心理的员工加强交流和心理疏导。职工合理诉求或意见建议要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1.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口罩、消杀产品等疫情防控用品短缺问题,由各县(市、区)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协调解决;本地区确实无法自行解决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解决。

2.配备专职消杀队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合理使用消毒剂,遵循“五加强七不宜”,真正做到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流行。“五加强”:隔离病区、病人住所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做好个人手卫生。“七不宜”:不宜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宜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宜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进行消毒;不得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空间)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宜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宜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大于1000mg/l)做预防性消毒。

3.加强对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并保持空气流通。

4.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1.严格落实进出通道24小时人员值守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减少人员聚集。

2.加强车辆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消毒,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3.单独设置货运通道。设置特定的接洽区域,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进行物理隔离。

4.接送货物进出口设置检查岗。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5.单独设置的司机及押运货人员休息室。司机及押运货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必须下车者,到专设的休息室休息,不得四处走动。

1.加强就餐卫生管理。对职工食堂餐前餐后进行消杀防疫,保证就餐环境安全、食材安全和餐具卫生。

2.实行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就餐时单人单桌,防止交流交谈,做好错峰就餐时间安排及人员用餐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为提高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范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新冠肺炎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九寨沟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四大班子及驻县州属单位其他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志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部署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信息收集与上报及其他应急协调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1.九寨沟管理局、大九旅集团公司:负责排查景区关闭前进入景区且未脱离观察期的疫区游客动态信息,建立人员台账,做好数据统计、跟踪管理等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县防控办并做好应急处置。

2.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外出返乡(返岗)的干部职工;联合县卫健局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县纪委监察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防治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管工作。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防控、诊疗方案;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组织医疗救治工作;根据授权及时对外发布疫情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已开业商铺从业人员及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贩卖。会同县科技农牧局在疫情期间关闭活禽和活禽宰杀市场。督促有关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严把市场准入关。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县卫生健康局依法落实医学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对负面舆情信息迅速落地查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9.县教育局:负责开学后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学校健康知识宣传,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保障油料、通信、电力等物资储备。

11.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

12.县人社局:负责因参与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伤待遇政策。

13.九寨沟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监测。

14.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制定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方案,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

15.县科技农牧局: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观察病例,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16.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导各乡(镇)及宾馆饭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7.县林草局:加强本辖区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情况即时发现,并采取现场隔离等应急处置,同时加大打击和查处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8.县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9.县文体旅局:负责引导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排查可疑者、登记跟踪、测温消毒、宣传引导及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0.各乡(镇):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指挥部,组织做好群防群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配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密切接触人员摸排、登记管理及数据报送工作。加大辖区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严禁造谣、信谣和传谣,扎实做好稳控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1.新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网络:县人民医院负责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登记和诊疗救治。如发生疑似病例,县人民医院负责采集病人咽拭子等标本;县疾控中心负责运送至有检测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

(2)监测内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登记,每日报告门急诊新冠肺炎病例数和就诊总数。

2.其他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疾控中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

(二)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1.病例的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操作,病例类型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医疗机构报告。

2.病例的报告。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十四

1、物业小区实施严格管控。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月____日____时,全市所有物业小区有限开放出入口(建议每个小区只保留1-2个),出入口设立门岗查验点,设置“场所码”,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居民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记录方可进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做好检查,对经提醒、规劝仍拒绝提供相关证明的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记录并通报社区“三人小组”处置。

2、规范出入口管理,实施无接触配送。疫情期间,对进出人员(包含车辆进出)进行“四件套”工作:坚持健康码必扫、行程卡必看、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暂停所有非必要流动,非本小区住户不得进入。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在指定区域进行转存取,居民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或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邮购、快递物品,签收快件邮件及拆开包装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3、物业小区内停止一切非必要活动。全市物业小区一律暂停举办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展销促销、游园会、集市、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4、强化公共空间及设施设备消杀、环境卫生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镇街、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切实做好日常公共空间消杀,增加公共区域和业主高频接触的电梯按钮、门禁把手、楼梯扶手等重点部位消杀次数。同时要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口罩收集点,做到垃圾分类转运、分类处置、“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5、做好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居家服务和人文关怀,设置便民服务点和暖心服务热线,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疫氛围。要为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物资上门服务;与村社区和专门医疗机构建立对接机制,配合相关单位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

6、加强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宣传栏、电子屏、业主群、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信函等多种途径方式,及时发布管控信息和核酸检测等相关安排,提醒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关注邻近地区疫情变化情况;积极宣传引导居民群众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及时接种疫苗、坚持良好卫生习惯、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等要求,按照部署有序配合镇街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区域的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包括口罩、洗手液、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在小区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发现疫情后,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持预防为主,发挥核酸检测支撑作用,积极应对可能新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避免因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医疗资源挤兑导致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给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能力,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做好大规模采样和核酸检测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和个人责任,完善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机制。

规范我镇全员核酸检测组织、采样、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全镇核酸检测资源。由镇指挥部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检测范围和检测区域,按照及时、高效、科学、精准的原则,开展局部或区域全员检测。

成立南通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林宙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孔德任常务副组长;潘依椿、林玉峰、黄艳珠、林善东、林佑昇、施宏燕、陈显惠、程章龙、徐海、肖宗鑫、张建伟(借调)、陈汉成、李维连、陈祥钦、陈展、畅玉燕、林登佑、黄善强、陈英标、程文钧、杨启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负责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应对出现新疫情时需要进行(较)大规模核酸检测的应急处置工作。

1.科学确定网格化检测区域划分。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南通镇辖区17个村居实际人口52646人,以镇为单位设为一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17个村居划分为二级网格,共17个;二级网格管辖的小区、村居划分为三级网格,共计131个;三级网格管辖的小区每栋楼、村居每座房子划分为四级网格,共计259个。

2.建立网格化工作小组。全镇总指挥长党委书记林宙,副总指挥长镇长张孔德,统筹负责社区管控、全员核酸采样工作。现场总指挥长施宏燕,负责现场总调度、总协调。

1.开会部署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各组工作开展情况。

2.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召开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做好被采样人员安排准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应根据指令做好被采样人员的安排,迅速有序地组织网格内的人群按每小时100人流量做好采样准备,采样过程中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1.加强组织领导。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以人民。

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加强检测工作和提高检测能力作为当前。

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镇指挥部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应对新冠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按规范流程开展疫情处置和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2.做好物资储备。做好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备齐口罩、消毒水、体温枪。做好物资台账登记。

3.加大宣传引导。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谋划、提前预判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每个网格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做好辖区内、网格内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有序组织机关干部及群众分片区进行核酸采样工作,避免出现混乱、恐慌和人员聚集等现象。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十六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乡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通过构建不同情景模式下的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及时监测、分析、预警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运用有效手段,果断处置疫情。

(四)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针对不同等级情景构建和不同环节、不同场所、不同地区特点,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乡境内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浙江省有关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乡实际,提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

(一)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县个别乡镇或全县范围内出现散发病例(以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国家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采取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发现调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高坪返乡人员摸排、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2)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遂昌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3)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需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对一般接触者实施核酸检测,并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健康监测等措施。

(4)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一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对活动轨迹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对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疫点内除密切接触者外的其他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硬管控)。疫点在确定后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做好日常消毒和随时消毒,在隔离观察期满后进行终末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健康教育风险沟通。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二)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出现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需要县级调配资源进行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范疫情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采取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市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

(2)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的传染源。

(3)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行政村、自然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的巡查,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环境整洁,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有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5)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6)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三)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乡域本地暴发疫情,并构成全县扩散蔓延风险。需要省、市、县级调配资源进行跨区域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全县其他乡镇(街道)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策略,防止疫情在全省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地区扑灭目标。

4.防控措施。采取阻断疫情向周边地区传播和扩散蔓延,尽快扑灭疫情,恢复常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由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省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

(2)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村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低风险区域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工开业开学,但须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中风险区域应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对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停止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学校停课停学措施;对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外出离开本区域应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风险区域应实施封锁管理,可全面停工停业停学、关闭公共场所、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经专家评估后,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的规定采取有关紧急控制措施,实施局部或全域交通限制,以及交界口岸、交通卡点管控,严格限制人流、物流、商流,人员原则上不能离遂。

(3)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行政村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4)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5)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乡域持续性村级传播,并形成全县扩散蔓延局面。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采取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应急处置措施,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由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省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国家支援支持。

(2)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完善乡镇防控工作方案,落实乡镇管控措施,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乡村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3)疫区封锁。可将乡镇局部区域或整个乡镇划定为疫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人员、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在县道、乡道、小路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离乡通道可暂时关闭。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4)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5)全民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商店、农家乐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愿检人员。

(6)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如果条件允许,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7)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针对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随时组织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制定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十七

为全面防控经开区疫情蔓延,切实改善经开区疫情防治工作,通过对辖区重点区域开展消杀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整治,针对长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开展疫情防控综合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规,对疫情进行常态化防控管理,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此应急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及集团公司党委、环境公司党委、贵分公司党委的号召,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及疫情期间环卫保障工作,按照在疫情期间环卫保障工作不降标准、不降档次的工作要求,团结一致,恪尽职守,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确保经开区生活垃圾日常日清及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指挥部。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妥善化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安全隐患,结合公司实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作业与安全部,由作业与安全部部长助理李芸担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长:唐向峰。

副指挥长:赵国彬。

成员:韩忠燕、代素莲、周湛、安念、邓仁男、胡德贵、杨莹、周小俊、郑发发。

指挥部负责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疫情防控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具体为:防疫卫生消杀组、后勤保障组、应急隔离处置组、防疫宣传督查组。各工作组需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以达到及时、有效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并及时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各工作小组职责。

防疫卫生消杀组主要职责:

(一)做好废弃口罩的收运和处置。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贵州省住建厅关于在疫情期间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的具体要求,京河公司安排车辆和人员专职对废弃口罩进行收转运,确保废弃口罩日产日清。

(二)加强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各项消杀工作。积极做好防疫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及员工的防疫防控工作。由作业部安排大型水车,按比例配兑适当消毒液,针对作业部转运站、停车场、公厕等重点区域,要严格按照定时消杀与适时消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疫消杀,登记消杀台账,不定期督查消杀情况,全面落实重点区域的消杀工作。另外,针对疫情期间上岗员工要定期抽查员工体温状况,全力防止交叉感染,保护员工和群众健康。此外,对外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扫码进入作业区域。各中心、车队要做好作业车辆的消杀工作,督促驾驶员定时对车辆进行消毒消杀。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加强后勤保障力量,确保应急物资供应。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做好基本防疫措施,公司为一线员工配发了口罩、消毒液、手套等基础防护用品。为保障环卫作业需求,公司积极与各大物资供应商协调,多渠道采购口罩、消毒液、手套等防护用品,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的供应。

应急隔离处置组主要职责:

负责启用应急隔离点;负责对应急隔离人员的监控;负责做好隔离人员的思想工作;配合疫情调查组调查隔离人员近期健康状况、14天前活动轨迹;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体体温探测;负责稳控员工情绪,做好情绪疏导;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疫宣传督查组主要职责: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健康宣教,正确引导员工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全体干部职工普及新冠肺炎的防疫常识,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会、不外出,避免交叉感染。在办公区域、公厕、停车场等醒目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画册,普及防疫常识。要紧紧围绕_“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责任,联防联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加强食堂防疫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手套、帽子、围腰等卫生防护用品,做好个人卫生消毒,凡出现咳嗽、发烧、腹泻等症状一律停止上岗。后勤物资部要对食堂操作间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食堂卫生。防疫期间,公司用餐人员一律不得进出食堂聚集用餐,一律不得使用公共餐具,由食堂统一分发盒饭,错峰用餐。

(三)加强办公区域防疫工作。办公区域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由作业部安全中心负责每日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并登记消杀台账,特别要对办公区域的公共卫生间进行适时保洁及消杀。同时,设立办公区域废旧口罩回收点,统一收集员工废弃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四)做好疫情期间安全工作。疫情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造成交叉感染,要求公司管理人员尽量不集中开会,以电话或微信方式联系传达;要求公司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一线保洁员驾驶员安全认知的普及,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保洁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要求员工做到废弃口罩、手套丢入专用垃圾桶;降低疫情隐患,保证员工的安全。

(五)每半月对员工动向进行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动向,向专业防疫机构提供及时的人员流动信息,将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及时报送至属地办事处,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人员的情绪疏导工作,劝说被隔离员工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治疗。

(六)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疫情信息、监督工作情况等重要上报数据,要力求保证准确、准时的按规定上报。

(七)注重作业质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京河公司要积极做好经开区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全力维护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常态化防控工作的保障。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方案启动期间,全体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畅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值班备勤工作。

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成员一律取消所有休假,24在岗带班。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确保半小时内集结。

(三)物资保障。

对疫情期间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酒精、人用消毒液等由后勤保障组负责统一调配防控物资,确保防护用品能第一时间供给。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现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防控、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等举措,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哨点信息部、“四个口袋”管控部、卫生防控部、社会管控指导部、信息系统平台及技术保障部,落实会商调度、风险研判、培训指导、联防联动、应急演练、信息发布、督查督导、提示提醒等工作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触发机制、应急响应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免疫能力,科学配备各方力量,始终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各类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各相关环节协调联动,确保指挥系统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责任,科学研判形势,加强工作调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第五条: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海关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指导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第六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场所消毒、门禁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分类防护、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异常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落实疫苗接种、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第八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合理增设临时接种点,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第九条:民航、铁路、海关、边检等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筑牢基层、数字防线,扎紧国际航班入xx、进口货物以及国际邮件入xx、其他口岸经第三地入xx、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入xx“四个口袋”,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落实健康码管理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的健康码数据系统,对处于不同疫情防控风险状态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依规精准赋予绿色、黄色或者红色健康码,并完善转码服务机制,符合转码条件的,及时予以转码。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应设尽设、逢进必扫、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对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服务。

省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设置和使用电子卡口,做好数据安全保障、运行规则优化等工作,满足保通保畅和疫情防控需要。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控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核酸检测机制,因时因势动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并按照区域人口密度、群众需要、功能定位等,科学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坚持关口内置,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哨点的监测预警作用,落实来(返)xx人员信息报备制度,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物品和环境、重要时段监测。

各哨点发现可疑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初筛阳性人员、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第十三条:出现首发阳性病例(含初筛阳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实行省、市、县级扁平化一体指挥,在24小时内迅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安、通信管理、数据管理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快速核查、精确定位,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综合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风险人群,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划定、公布高中低风险区域,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实现精准防控,切断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外溢。

第十五条: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区域购买或者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资。

低风险区强化社会面管控,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十六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以及社区(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管控转运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中西医协同隔离治疗或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当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七条:社区(村)应当组织做好宣教、排查、管控、服务工作,落实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关爱服务等网格化管理措施,紧盯流动人员、管好重点场所、严控聚集活动、加强应急准备,配合落实信息报备、核酸筛查、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第十八条: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重点人群应当落实日常防护措施,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健康监测,按照要求接受核酸筛查和疫苗接种。

车站、地铁站、机场、物流园区、农贸市场、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和汽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以及学校、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根据当地风险级别,强化防控措施,控制人员密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等工作。

冷链食品生产、运输、贮存、经营等场所应当落实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健康监测、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不同风险人员实行分类筛查,适时启动全员核酸筛查和重点人群核酸筛查,根据流调溯源、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情况,科学确定筛查范围和频次,查清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及分布等情况,按照疫情发展变化规律,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抢抓时间实现社会面和隔离点“双清零”。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疫情有关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公民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大对涉及疫情谣言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谎报疫情以及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发展或者应急处置虚假信息等造谣传谣行为。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市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强羁押、监管、隔离和强制医疗等场所建设和改造,为疫情应急医疗救治和患者隔离预留应急需求转换设施设备,健全日常运营维护和应急管理制度,保障常态化防控与应急状态快速衔接转换。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定点医院建设,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疫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和方舱医院设置要求,加强方舱医院建设。

第二十三条: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护和防疫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

第二十四条:数据管理、通信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科学运用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可视管理、态势感知、疫情预警、人物同防等全周期全流程疫情防控功能,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来(返)xx报备、健康码(场所码)、阳性快报、自动筛查、购药登记、区域协查等系统,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物资供需、生产、储备、流通、社区配送等相关事宜,保障水电气暖正常供应。

商务部门应当强化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秩序,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做好企业纾困帮扶工作,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实行闭环管理,不停产、不停工。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实行运输应急通行证制度,合理设置运输中转站,保障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

第二十八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畅通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等急救“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大对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层干部群众、志愿者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落实补助、津贴等相关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侵犯他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全方位、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防止不落实、推诿落实“四方责任”和防控措施或者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十九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要求,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兼顾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求,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切实发挥集团领导作用,狠抓具体职责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切实保障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体系。

总体负责领导协调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决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协调的重大问题。

(二)综合协调工作组职责。

负责接收和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解读、指导和落实,并提出防控措施;统筹负责集团疫情防控工作内外协调沟通,积极对接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市疾控部门,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和工作需要统一协调、调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三)后勤保障工作组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做好区疫情防疫应急物资采购、保管、调度工作;做好集团车辆调配工作。

(三)信息核查工作组职责。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五)舆情宣传工作组职责。

(六)督导检查工作组职责。

三、防控措施。

(一)对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

(二)干部职工进入单位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单位;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联系社区处理,并核实行程。

(三)后勤保障组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发放防护物资,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差。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状态异常的人员进入单位。

(六)加强重点人员台账管理,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中高风险地区的干部职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干部职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干部职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随意流动。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中的疫情防控,确保换届工作平顺圆满,根据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控组织管理。

(一)做好防疫形势预判。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境外疫情情况、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通报至各社区;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和监督组分片包干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社区两级换届会议上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卫健工作例会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进行培训。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各社区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包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换届前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队伍、联系方式。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调配、储备防疫物资(详见附件),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做好常态预防监测。街道换届工作领导组、监督组和各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如特需离开必须提前报备,并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必须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日常消杀防控。各社区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会议室、办公室要保持通风,会前会后要及时清洁消毒。

二、参选人员健康监测。

各社区以小区、村为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指导网格员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工作,社区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台账,对参选人员在选举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了解掌握是否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是否有不适症状或连续3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实用20篇)篇二十

鉴于当前疫情发展态势,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镇实际及群众意愿,为进一步提高**镇新冠肺炎防控的核酸筛查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员核酸检测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六指办〔20**〕**号)、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和实施精准管控工作预案》(**疫指〔20**〕**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成立镇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

指挥长:**x。

副指挥长:**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的规划、实施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组织和指挥各工作人员应急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

1、**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组织实施前期调研工作,选择合适的场地设立采样点;负责现场检测设备配套设施、物资准备(帐篷、桌椅、警界线、核酸登记指引等)和现场组织、联络、工作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等其他后勤相关工作;实施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医务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地毯式登记、实施“敲门行动”。

2、**派出所、江店派出所、园区派出所:负责全员核酸检测筛查采样点设置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协助维持群众排队采样的秩序;负责全员核酸采样点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协助做好样本运输车辆所经路线的交通疏导。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负责全员核酸采样点布局、医疗保障、样本运输、场地消杀和医务人员调配等工作。

4、**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协调开展食品、农贸产品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全员核酸检测筛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5、各村、社区:负责辖内的发动宣传工作,组织动员村、社区全体村(居)民参与核酸检测,组织开展核酸预登记工作,同时统一组织人员有序到采样点采样,确保不遗漏一人。

(一)采样范围及采样点设置:采样范围为全镇常住人口,结合各村、社区人员数量及行政区域划分等设置107个核酸采样点。

(二)采样和保障队伍组建:采样人员、消杀人员、医疗保障人员、信息录入由医务人员组成;秩序维护人员、样本转运人员、体温监测人员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相关部门及人员(机关干部、公安民警、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等)组成。

采样人员: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统筹组建采样工作队,不足部分由县疫情防控指挥办从县医院、中医院统筹调用。按照每个采样点安排2个采样人员,每个采样点需承担2000人左右的采样任务。

信息登记人员:负责标本信息登记和确认。每个采样点安排4个信息登记人员。

样本转运人员:**镇政府负责派出样本转运人员,将辖区内采样点样品转运至指定收样点。共调用15台转运车辆将样品从指定收样点转运至检测机构。保证专人专车转运样本,车辆人员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消杀人员:由现场服务保障人员组成。每个采样点至少2人,负责采样点现场消杀。采样结束后至少对采样点消杀1次,采样点医疗垃圾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打包、转运。

秩序维护人员: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相关部门及人员(机关干部、公安民警、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等)组成,负责现场秩序维护。

医疗保障队伍: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自派出医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采样点医疗救护、可疑病例隔离与转运等工作。

流动队伍:负责对需上门服务的特殊人群、集体单位人员、初筛阳性复采等特殊情况的采样。

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县疾控中心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对采样点现场技术指导,20:1混采阳性结果及必要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后勤保障人员:根据采样点的分布及数量,在每个采样点组建一个后勤保障工作组,由镇派出专员作为采样点负责人;各相关部门派出专门人员负责维护采样点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一)布设采样点。

1、采样点分区。根据筛查人员规模,在提前规划好的采样场所布设采样点。采样点按要求合理设置,有效划分等候区、测温区、信息录入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物资暂存区和样品收集点,有序分流待检人员;配备采样时需要的各项物资,根据季节、气候、天气等情况,设置必要的遮蔽、保温等设施设备。

等候区:设置人行通道及“一米线”标记;测温区:配备帐篷、桌椅、消毒用品、体温枪等;信息录入区:配备帐篷、桌椅、消毒用品、手机、移动电源/充电器、插座、采样管及拭子、密封袋;采样区:配备帐篷、桌椅、消毒用品,准备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为受检人员提供纸巾、呕吐袋和口罩;缓冲区:空间相对密闭,用于采样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临时隔离区:空间相对封闭,用于暂时隔离现场发现的可疑感染者或高危人群;物资暂存区:清洁区,用于放置防护用品、采样管及拭子、采样相关消毒用品、户外消杀设备等;样本收集点:每个釆样场所应设置一个样本收集点。

2、采样点公布。通过发布指挥部公告、发送手机短信推送新媒体通知信息、广播、村、社区干部和小区物业上门联系等多种途径,向公众公布采样点信息。

(二)组织筛查对象。

1、分类组织。居住小区住户的摸底登记造册、动员到采样点现场采样,由辖区村、社区组织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其他村落群众由村、社区负责;老人或行动不便无法自行前往采样点的人员,由村、社区登记造册,交采样点后勤保障工作组,安排流动采样组人员上门采样。

2、提前登记预约。通过广播、公示公告、手机短信、微信或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发布全员核酸预登记指引,引导筛查对象在到达采样点前提前录入个人信息,老人或小孩由家属代填,提前生成包含核心个人信息的二维码,并截图保存。

3、分时段采样。现场采样应尽可能采取分区分时段模式组织实施。各村、社区组织发动群众分批次前往采样地点,落实“一米线、戴口罩”要求,避免人群聚集,等候时间过长。应以使“群众舒心”为原则,合理安排采样工作。

(三)开展业务培训。

采样前对核酸筛查采样、检测人员、信息录入、消杀、转运、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相关岗位分批分类开展业务培训。

(四)现场排队、登记。

1、排队等候。采样工作人员提前就位后,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有序安排群众等候核酸采样。

2、登记过程。同时放行20人到登记区(按20混1采样),1名登记人员扫采样对象出示的核酸采样预登记检测码,再扫试管二维码,保存;另1名人员提前粘贴试管二维码,向采样对象发放相应采样物资(向第1名采样对象发放试管及拭子、第2-9名采样对象发放拭子、第10名采样对象发放密封袋及拭子),再放行至采样区。

(五)现场采样。

1名采样人员负责对采样对象进行采样(拿到密封袋后,对该组试管进行封装;拿到试管后,开始另一组人员采样);1名采样人员负责辅助采样、消毒工作。采样过程中,每完成1人单次采样或进行一批混样操作后,都要实施手消毒,避免交叉污染。采样点实行单向通行,完成样本采集的人员,听从引导员的指引规范、有序离开。采样人员按规范放置标本。

(六)送样检测。

1、样本的保存与转运。样本采集后室温放置不超过4小时,安排每2小时转运一次,医务人员将样品转运至指定转运点,由调用的转运车辆转运至检测机构,样品采集后6小时内上机检测。全员核酸筛查的样本属un3373b类感染性物质,按照pi650分类包装要求进行三层包装。

2、检测实施。检测机构接收标本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3、按时报告结果。从采样到报送结果需在12小时内完成,并直接与皖事通对接上传检验结果。

(七)医疗废物处理及现场消杀。

采样过程中和采样工作完成后,消杀队伍应根据实际需要实施采样场所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物转运,坚决杜绝釆样场所成为交叉感染的源头。

核酸检测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应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应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应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由采样点医务人员负责将各采样点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充分认识此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新冠病毒全员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的组织协调、要明确人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合力推进工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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