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笔砚

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企业、组织或个人应对突发事件的必要程序。我们可以从以下范文中找到一些应对突发情况的启示和经验。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一

学校成立校领导(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二、实施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二)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学校午休、课后托管安排,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及时跟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

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二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要求,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兼顾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求,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以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切实发挥集团领导作用,狠抓具体职责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切实保障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集团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具体工作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工作组职责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职责

总体负责领导协调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决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协调的重大问题。

(二)综合协调工作组职责

负责接收和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解读、指导和落实,并提出防控措施;统筹负责集团疫情防控工作内外协调沟通,积极对接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市疾控部门,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和工作需要统一协调、调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三)后勤保障工作组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做好区疫情防疫应急物资采购、保管、调度工作;做好集团车辆调配工作。

(三)信息核查工作组职责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五)舆情宣传工作组职责

(六)督导检查工作组职责

(一)对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

(二)干部职工进入单位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单位;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联系社区处理,并核实行程。

(三)后勤保障组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发放防护物资,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差。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状态异常的人员进入单位。

(六)加强重点人员台账管理,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中高风险地区的干部职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干部职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干部职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随意流动。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三

为了确保公司经营科科室发现疑似病例后的应急处理,保障发病人和发现人的人生安全,维护科室的正常工作运转,现制定__公司经营科新型冠状病毒突发应急机制。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__。

组员__。

二、突发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8℃,但是高于37.2℃本科室就要上报。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络血和腹泻。

三、应急流程。

1、信息报告。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疫情应急办公室报告。

2、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上级。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小组成员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救急救中心进行救治。发现人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科室办公室要马上禁封隔离。小组成员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其他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易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两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要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一是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二是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科室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公司成员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成员的恐惧心理,稳定情绪,保证正常工作秩序。

五、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付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小组应及时请示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当地救援机构请求支援。

六、应急结束。

在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源均已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四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措施,全面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周英记。

副组长:彭志文、彭诗宝、李立凌。

成员:李国华、彭少华、刘小青、罗克雄、李茂青、周军、杨国新、周巧装、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听取汇报,确定工作方案,部署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向乡督管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信息,汇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下设办公室,李茂青任办公室主任。

二、疫情应急防控处置。

(一)未发现可疑症状的。

1.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及疫情监测联系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定时向乡督管办报告疫情。(李国华负责)。

2.加强出入校园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认真登记来访人员,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开学前由厉秣负责,开学后由门卫负责)。

3.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做好师生员工因病缺课缺勤登记等日常防控。因病缺课缺勤人员应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各班主任负责)。

4.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操场、实验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李国华、彭少华、刘小青负责)。

5.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学校宣传栏、告家长书、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宣传预防知识,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由罗克雄负责)。

(二)出现可疑症状的。

学校对师生员工进行每日体温和健康监测中,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或者师生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隔离。立即将患者(佩戴口罩)转至(临时)隔离室,避免接触。

2.报告。立即报告迎光乡卫生院、迎光乡政府和迎光乡教育督管办,若是学生的,还应告知家长。

3.调查。由乡卫生院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流行病史调查,询问了解近14天内有无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其他确诊病人的接触史。学校应密切配合乡卫生院开展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送诊。如无流行病史,嘱咐其佩戴好口罩,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疑似“新冠肺炎”,乡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将可疑症状者转运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5.随访。学校应全程随访患者的就诊信息。如排除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应协同乡镇按规定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6.处置。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新冠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查疑似病人的行为轨迹和接触师生、场所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经疾控部门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和物品消毒,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三)出现确诊病例的。

如学校接疾控部门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对疫点进行消毒、师生健康监测、隔离密切接触师生等措施,并开展分类管理处置。

1.如发现输入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其他师生与病例无密切接触的,未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对出入校园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监测,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集聚。与病例有接触的师生涉及到班级、办公室、食堂、宿舍或其他校内公共场所的;或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可能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经专家评估后,根据意见实施局部或全面停课。

三、疫情应急防控善后。

1.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有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情况,要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报告措施。如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相关工作小组应迅速响应,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示下,及时采取密切接触师生的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全面实施各类消毒卫生工作。有学生或教职员工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应迅速摸清病例在学校内的活动轨迹、接触物品和乘坐交通工具等情况,并主动快速封闭和保护好上述场所、物品和车辆,卫生疾控部门专业消毒人员到场后,由后勤消毒组配合做好活动场所、车辆、接触物品的物表、空气等各项终末消毒工作;同时,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后勤消毒组应对其他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3.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有学生或教职员工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学校各相关工作小组应迅速响应,做好病例家属思想工作,稳定与病例密切接触的学生和教职员工情绪,引导他们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并如实提供线索,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摸排、联络、确认工作,以保障流行病学调查、采样、隔离等相关工作全面高效快速有序开展。

4.按流程严格落实应急和善后措施。有学生或教职员工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学校疫情评估研判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指令,必要时采取班级、年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学生或教职员工病愈后须持解除隔离告知书等材料,并经应急领导小组复核后方可复工或复课。

5.积极开展相关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健康教育工作。学校要主动发现并认真对待寻求帮助的学生和教职员工,积极开展心理干预;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师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让他们掌握防护技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疫情防控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带领党员干部教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依据《新邵县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本预案等文件,制定我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各乡镇教育督管办和县直单位、民办学校应急预案(加盖公章的纸质稿)于3月31日前报县教育局综治办审核。

2.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引导师生员工正确对待疫情,稳定情绪,防止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实行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疫情解除。每日14:00前向乡教育督管办报告。严禁擅自向社会及新闻媒体发布疫情信息。发生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性质、原因及采取的初步措施),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

3.物资保障。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密切接触学生进行留校医学观察的预案和准备工作。配备红外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洗手液、消毒液、应急药品、口罩等各类防护用品。

4.资金保障。安排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所需。

5.人员保障。依靠乡卫生院,加强对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及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并根据防控实际情况调配工作人员。

迎光中学2020年3月30日。

附件:

word/media/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与处置流程图。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五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做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控工作流程。

1.制定两案。各校(园)应制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教育局备案审核。建立校长(书记)、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防控组织体系。运用金华市教育局制定的"三三制"工作法,按照定时、定岗、定人,网格化、清单化、责任化的要求,研究制定开学疫情防控详细方案和工作清单(已制定的要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必须全面具体、不漏死角,且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

2.师生排摸。所有学校要全面排查师生底数,了解师生员工(含校医、保安、门卫、宿管员、食堂工作人员、超市员工、工程施工人员等)的行为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数据收集与疫情信息统计、分析、研判工作。调配好有关师资。

3.健康申报。所有学校的教职工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申领全省统一的"健康码",师生同时如实申报"校园健康复学码"。持有健康复学码蓝码者方可入校,持健康复学码黄、红码的教职员工,在持期间一律不得入校。学校根据师生健康状况确定开学返校师生名单,做好提前告知工作,对暂缓入校师生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4.防控准备。教育局将会同市疾控部门,加强校园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培训,提升防控技能。同时,各校应积极主动对接属地卫生院做好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每个学校须设置好(临时)隔离室,对教室、食堂、厕所、卫生室、寝室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一次大扫除和消毒。

5.物资保障。学校在开学前通过师生自带、学校筹措、政府支持、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筹集防控物资。学校要根据师生员工数量及场所设施,配备测温仪(枪)、消毒湿巾纸、免洗手消毒液(或洗手液、肥皂)、84消毒液、医用酒精、喷雾器、清洁用抹布、拖把,口罩等物资。

6.健康监测。学生和教职员工(学校通知的暂缓返校者除外)在家完成自检,无异后佩戴口罩返校。在市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按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校晨检流程图(详见附件1),实施有计划、分批次的错时体温测量,做好"晨检+午检+晚检(住校生)"和分类处置工作。校园师生测温排查方式为:红外体温扫描仪38℃或手持体温测量仪37.5℃者,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复测正常者予以放行,复测37.2℃者引导至(临时)隔离室并立即按程序报告。

7.宣传教育。学校要通过电子屏、横幅、宣传片等多种途径,加强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师生个人防护、校园日常预防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在有关场所粘贴醒目提示语,引导师生主动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倡导少扎堆、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文明咳嗽等个人健康行为。

8.舆情引导。做好信息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密切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舆情处置。发现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其他紧急情况,按紧急信息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

(一)出现可疑症状的。

学校对师生员工进行每日体温和健康监测中,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或者师生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隔离。立即将患者(佩戴口罩)转至(临时)隔离室,避免接触。

2.报告。立即报告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和教育局,若是学生的,还应告知家长。

3.流调。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流行病史调查,询问了解近14天内有无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其他确诊病人的接触史。学校应密切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送诊。如无流行病史,嘱咐其佩戴好口罩,前往(中小学生在监护人陪同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将可疑症状者转运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5.随访。学校应全程随访患者的就诊信息。如排除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应协同乡镇(街道)按规定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6.处置。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新冠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查疑似病人的行为轨迹和接触师生、场所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经疾控部门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交由市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和物品消毒,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二)出现确诊病例的。

如学校接疾控部门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则按病例管理流程,积极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要求对疫点进行消毒、师生健康监测、隔离密切接触师生等措施,并开展分类管理处置。

1.如发现的输入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其他师生与病例无密切接触的,未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经专家评估后,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应加强对出入校园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监测,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集聚。

2.如发现的输入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与病例有接触的师生涉及到班级、办公室、食堂、宿舍或其他校内公共场所的;或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可能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经专家评估后,根据意见实施局部或全面停课。

三、其他要求。

1.做好师生分类管控。符合条件师生到达兰溪居住地后,应主动迅速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个人情况,配合做好健康状况调查。对持有省内统一"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一律按规定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学校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准确,并要求有关师生主动配合做好集中或居家隔离工作。

2.严格重点人群返校管理。对仍在治疗期或隔离期的师生员工一律禁止返校,已解除隔离观察的实施有条件返校:一是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已出院的凭诊治医院有关材料和居家观察14天后解除材料返校;二是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的,凭当地疾控中心解除医学观察材料返校;三是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凭在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解除居家医学观察材料返校;四是晨检中发现有"发热"症状的,接受治疗或医学观察后,凭诊治医院材料或解除材料返校。

3.认真做好卫生管理"十项工作"。主要指:校园通风和消毒、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师生晨(晚)检、来自重点疫区师生返校登记报告和关爱、师生健康管理、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复学材料查验、疫情联防联控和学校例会、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工作。各校可参照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见附件23)、省教育厅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六大指南,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有关工作。

4.强化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落实学校的主体责任,开学前学校要对食堂、超市、饮用水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存储与加工,食堂员工健康证,每日晨午检,餐饮工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通气,供水设施等。做好重要场所的消毒和环境清洁工作,确保食材不受污染。督促未取得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员工提前办理健康证。开学后,教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对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食堂及超市等工作人员实行体温"晨检+午检"制度。通过分餐制、错时就餐、增加就餐批次等办法,降低就餐人员密度。严禁师生带校外人员在食堂就餐。

5.加强错时上下学和校车管理。实施错时上下学,各校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错时上、放学"一校一策"工作方案,生源分布地域较广的寄宿制学校应妥善研究周末放学管理方案。高峰时段,主动联系交警部门负责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保障校门口畅通;学校要组织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等引导师生有序上下学,避免扎堆集聚。

6.停止举办一切大型集体活动。疫情期间,取消2个班(含2班)以上的人员集聚活动。全面取消如线下开学典礼、大课间、家长会等全校性的人员集聚活动。教师佩戴口罩上课,同桌间保持一定距离。体育课一般在室外空旷地进行,且保持距离1米以上。寄宿制学校若盥洗室按楼层设置的,则需制定分批错时方案。停止一切违规补课;禁止学生参加一切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学习活动等。

3月12日下午,我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视频推演,针对境外人员入境、复工复学等,提前规划、提前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精心策划、认真拟定了境外输入性疫情和局部聚集性疫情等两大类场景共22个问题。

推演中,按照"突出实战性和针对性"的要求,各参演单位针对出现的情景,按照各自职责和角色进行了阐述,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回答,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又能相互支援、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合力。

本次推演设计环环相扣,参演人员反应迅速、处置到位,真实体现了各参演单位的协调联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通过本次推演,进一步检验和完善了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一步梳理、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有效提升了针对境外输入性疫情及复学后局部聚集性疫情的防控能力。

副市长兰燕全程观看了本次推演活动。她指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防疫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各级指挥部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疲劳心态和厌战情绪,及时开展疫情防控研判,调整防控策略和重点方向,对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全流程梳理、查漏补缺,并强化底线思维,从最坏方面做好准备,对疫情防控相关预案进行推演检验,对疫情防控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模拟实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苗头,能迅速扑灭在萌芽中。

3月14日上午,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一部署,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演练抓住安徽省当前疫情防控中的主要风险点,内容设计上紧紧围绕"境外输入病例"和"因复工复产导致的暴发疫情"展开。

演练在省卫生健康委设主会场,在各市卫生健康委设分会场。演练采取桌面推演的形式,现场通过视频播放事件背景和模拟场景,共设计6个场景10个问题,每个场景结束后主持人针对不同情形提出相关问题,指定省相关部门和市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回答。

省疫情防控专家对应急预案桌面推演演练进行点评,认为演练内容设计抓住安徽省当前疫情防控中主要风险点,演练过程流畅、自然,各个环节讨论充分、深刻,预案总体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演练活动取得满意效果。专家同时指出,通过演练,也发现了亟待改进的一些问题。

"全省目前疫情总体可控,但同时面临着境外输入以及企业复工复产导致疫情反弹的双重风险。"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要求,全省要继续做细做实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境外疫情和其他高风险地区疫情输入,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防止疫情反弹。各地要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关键流程和重点环节,采用桌面推演、流程演练等方式,验证预案合理性、有效性、可行性,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检验预案,不断完善预案。

内容仅供参考。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六

交通综合门诊部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管理方案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恢复医疗服务的通知》和《关于进1步推动分辨别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1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辨别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干文件要求,结合我诊所具体情况,特制定复诊后的应急预案以下: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加强防疫措施落实的检查督导,做好领导与医护人员、卫生清洁人员的全面信息互通、措施互动、气力兼顾。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下设员工排查、诊断隔离、卫生消毒、宣扬教育、主要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唆使要求,分工负责联防联控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于连杰组员:王伟华丛丹丹毕桂霞办公电话:187********相干防控措施全面排查筛查。由领导小组组长统计汇总员工豫备到岗情况,对全部员工复工前半个月的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逐人登记造册,制定人员活动信息确认卡,填写行程登记表,签订许诺书,全面掌握员工前往地点、身体状态等信息。对近两周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在疫情结束前暂不返工,已返工人员严格落实医学视察和隔离措施,确保其隔离视察14天并经体温丈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立即送诊就诊。

消毒消杀(1)复工前展开单位内环境整治,对诊室,注射室,检查室,视察室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算和药物消杀;(2)尽可能选择1次性诊疗用品,非1次性诊疗用品应首选压力蒸气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装备进行消毒或灭菌。(3)对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落实专人定期消毒,逐日很多于2次;(4)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透风和机械透风,不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透风、清选空调,加强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5)在所有诊室设置消毒洗手液及相干消毒用品。手皮肤用有效消毒剂,如碘伏和过氧化氢消毒剂或速干手消毒剂(6)随时消毒;(7)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氯消毒剂、2氧化氯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防控物质充足在本单位设立1个区域,作为临时隔离地点,单人单间,配套相干生活设施;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喷雾器、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质的统计、采购、储备及发放,做好防控物质保障。

加强教育宣扬利用本单位各类宣扬栏、微信群、qq群等情势载体,展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向员工宣扬防设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以科室为单位,发放疫情防控宣扬资料,展开疫情防控专题宣讲;大力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员工加强本身意识,增强院感防控意识,除陋习,绝对制止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动,并加强本身锻炼,增强身体抵抗力。

做好预检分诊:设立预检分诊点:(1)立在门诊醒目位置标识清楚,相对独立。

(2)备有口罩、体温表、流水洗手设施或手消毒液,预诊分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等。

(3)医务人员按1般防护着装。加强患者排查。单位指派有专业能力和临床经验的专业医师承当预检分诊任务,发挥“龙江健康码”作用(医患在进入本单位时必须扫龙江健康码),救治患者应先出示“龙江健康码”,凡发现黄码或红码人员或发热患者和虽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等症状明显、罹患沾染病可能性大的患者,要详细询问登记流行病学史,立即根据相应情况送至我市定点医院(讷河市人民医院)或进行隔离。

具体消毒措施1、候诊区:候诊区坐椅每天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最少1次。(建议加大擦拭消毒的频率)2、医生工作区消毒:医务人员办公区、休息室等区域物表每天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最少2次(注意对电脑鼠标、电脑键盘、门把手、办公桌面、接诊椅子、水龙头等高频接触物表的消毒)。地面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每天2次。

3.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用具依照1人1消毒原则,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接触病人后、穿着防护用品前、脱摘防护用品前中后等须严格履行手卫生。

5.下班前更换污染口罩,实行手卫生,摘除帽子口罩投入医疗废物容器用75%酒精擦拭个人眼镜、手机、笔等物品。护目镜统1回收清洁消毒6、洗手间: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台面、坐便器、洗手池等,每天2次。配置洗手液和1次性擦手纸。

7、空气消毒:能开窗的区域(如诊室)须开窗透风,2—3次,每次很多于30分钟。加强空气流通。不能开窗透风的诊室尽可能加大新风量,无人时使用紫外线灯照耀消毒,每次照耀消毒60分钟以上(从灯亮5分钟起计算照耀消毒时间)。

8、地面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采取5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每天两次,遇污染随时消毒。

9、疗废物暂存处:由专人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墙壁或拖地消毒,每天上下午各1次。

10、医疗废物管理:(1)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置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内,锐器置于锐器盒内。(2)工作人员使用后的1次性防护用品按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3)医疗废物本填写完全。

11、诊疗用品消毒:与病人皮肤直接接触的诊疗用品,如诊疗床单、听诊器、血压计等,疫情期间应1人1用1消毒。

12、清洁用品(拖布与抹布)的清洗消毒:(1)擦拭布巾先清洗干净,采取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冲净消毒消毒液,沥干备用。

(2)拖布先清洗干净,采取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冲净消毒消毒液,沥干备用13、诊疗结束后做好终末消毒,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

保证特殊科室安全:疫情过渡期间实行定时、定量预约诊疗。本诊所牙科严格履行“1人1诊1室1消毒”,每次诊疗结束后,用有效氯含量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探试口腔医治椅椅面、扶手、台面等物体表面,使用上述消毒液冲洗综合医治台、痰盂和吸唾管道2分钟,每天上下午诊疗结束后,进行诊室终末消毒(包括物表、地面、管路与空气消毒),关闭诊室门窗,开启紫外灯对诊室空气进行消杀,消杀完成后充分透风,地面用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严格做好诊间消毒,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其余可择期诊治项目可暂缓进行,并依照相干防护要求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

成员:***、***。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

副组长:***、***、***、***。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医院。

2020年**月**日。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七

为统筹做好全省____年秋季学期开学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学校安全、有序开学,确保师生健康、秩序良好、和谐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以及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决策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时间安排。

根据__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____-____学年度校历和各高等院校今年秋季开学时间安排执行。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__月__日报名注册,__月__日正式开学。

(二)中等职业学校。

__月__-__日报名注册,__月__日正式开学。

(三)高等院校。

制定今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并在开学前提前一周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实行错峰开学。

二、师生员工返校要求。

(一)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

(二)在岛外低风险区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同)教职工,至少在本单位规定的到岗时间提前14天返__省;中小学生至少在报名注册时间提前14天返__省。

(三)在岛外低风险区的高校教职工至少在本单位规定的到岗时间提前14天返__省,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高校学生按报名注册要求返校,返校前14天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四)根据《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返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480号)要求,在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且遵守当地防疫管控规定,完成必要的健康监测及核酸筛查,持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的师生员工可返校。

(五)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六)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持健康码“绿码”及由隔离点开具的解除上述情况的证明方可返校。

(七)境外师生员工,返校政策暂保持不变。

(八)有发热、咳嗽、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皮疹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愈且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请各级各类学校广大师生密切关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防控动态信息,并做好返校安排。目前暂以上述条件为准,视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部的最新部署及时作出调整。

三、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教育、卫生、公安、交通、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开学保障机制,完善疫情研判、家校沟通、信息共享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学校、班级、师生员工和家长四维防控工作体系,动态掌握家、校两地防控政策,科学有效指导。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周密制定工作方案。优化“两案十制”,按“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原则制订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将开学安排精准通知师生,提前与新生建立联系。与暂缓返校师生“一对一”保持联系,充分做好沟通告知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和配合。

(三)严格返校师生管理。动态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完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报备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做到统计底数清、具体情况明。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分布情况,以及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新生和新入职的教职员工应在录取(用)后,及时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网络管理。

(四)强化防控条件准备。对学校现有防疫物资进行一次彻底清理盘点,按照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应急要求等及时补充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规范设立医务(卫生室)、临时离观察区。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有校医的学校充分发挥校医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尚未配备校医的学校继续保持建立的“防疫专员”机制,由“防疫专员”到校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和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

(五)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明确防控链条各环节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政策、指南、方案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科学制定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场景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实境演练。秋季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启动及应急处置过程至少进行1次演练,确保教育部门-学校-疾控机构-定点医院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沟通顺畅,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和流程。根据应急演练情况进一步优化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后勤保障、信息发布等环节应急处置流程,确保人员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演练掌握到位。

(六)分类制定教学计划。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学方案和突发疫情学生推迟返校的在线教学应急预案,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情况,坚持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结合,对正常返校和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制定针对性的学习方案。加强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推动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

(七)优化校园管理模式。校园管理要严而有度,既保证师生正常学习生活,又严控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做好因疫情暂缓返校师生的关心关爱与服务保障工作,对其进行必要的心理抚慰和心理疏导,在生活、工作、科研、学习等方面进行细致安排。做好校内后勤服务、食堂保供稳价和超市物价稳定等保障工作。

四、开学报到工作。

化报到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群聚集。不提倡学生家长陪同学生返校,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查看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建立健全应接未接人员台账。

五、开学后防控工作。

按照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联合最新版防控技术方案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加快推进12岁以上无禁忌症师生群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强化法律意识,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向师生宣讲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国家、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学校安排。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关注疫情形势,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防止负面舆情炒作。引导家长加强对自身和子女的健康监测,强化家校协同防控。落实个人防护。幼儿园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中小学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中小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运动时不戴口罩。高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应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校园内师生佩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六、工作要求。

(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细从实从快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克服思想上行动上的麻痹松懈,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住校园疫情输入关、扩散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织密筑牢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输入校园和聚集性疫情发生。

漏洞,及时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各级各类学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带班,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督查追责。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在开学前和开学初期,就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教学安排等工作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最新版防控技术方案,逐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查漏补缺。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卫健委等部门对各地各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确保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八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为提高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范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新冠肺炎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九寨沟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四大班子及驻县州属单位其他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志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部署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信息收集与上报及其他应急协调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1.九寨沟管理局、大九旅集团公司:负责排查景区关闭前进入景区且未脱离观察期的疫区游客动态信息,建立人员台账,做好数据统计、跟踪管理等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县防控办并做好应急处置。

2.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外出返乡(返岗)的干部职工;联合县卫健局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县纪委监察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防治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管工作。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防控、诊疗方案;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组织医疗救治工作;根据授权及时对外发布疫情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已开业商铺从业人员及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贩卖。会同县科技农牧局在疫情期间关闭活禽和活禽宰杀市场。督促有关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严把市场准入关。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县卫生健康局依法落实医学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对负面舆情信息迅速落地查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9.县教育局:负责开学后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学校健康知识宣传,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保障油料、通信、电力等物资储备。

11.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

12.县人社局:负责因参与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伤待遇政策。

13.九寨沟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监测。

14.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制定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方案,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

15.县科技农牧局: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观察病例,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16.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导各乡(镇)及宾馆饭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7.县林草局:加强本辖区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情况即时发现,并采取现场隔离等应急处置,同时加大打击和查处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8.县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9.县文体旅局:负责引导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排查可疑者、登记跟踪、测温消毒、宣传引导及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0.各乡(镇):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指挥部,组织做好群防群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配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密切接触人员摸排、登记管理及数据报送工作。加大辖区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严禁造谣、信谣和传谣,扎实做好稳控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1.新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网络:县人民医院负责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登记和诊疗救治。如发生疑似病例,县人民医院负责采集病人咽拭子等标本;县疾控中心负责运送至有检测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

(2)监测内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登记,每日报告门急诊新冠肺炎病例数和就诊总数。

2.其他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疾控中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

(二)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1.病例的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操作,病例类型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医疗机构报告。

2.病例的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中心,由负压救护车将病人转至定点医院,经专家组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病人呼吸道或血液标本。

(2)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和上级疾控部门报告;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预警处置等工作;立即进行核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将采集的标本送上级疾控机构检测。

(3)突发事件的报告:全县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中聚集性疫情,县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事件严重级别选择“未分级”。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事件调查及后续进展,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事件定级后,及时对事件级别进行相应调整。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工作程序。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告医疗专家组(联系人:左国平;联系电话:13618149299),医疗专家组及时送指定诊室隔离,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疑似后,组织采样将标本送州疾控中心检测。疑似病人在县人民医院留观治疗;确诊后组织转诊到州卫健委指定的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县疾控中心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督促、实施病区和相关环境消毒,提出并采取阻止疫情扩散的措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二)现场处置。

1.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病人的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和经常出入的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处理。

2.诊室加强病房通风换气,避免房门密闭,可用紫外线照射,过氧乙酸薰蒸或含氧消毒剂喷雾等消毒;物品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的酒精擦拭;痰液等分泌物含氯消毒剂浸泡。

3.医护人员防护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病房的管理按呼吸道传染病有关管理规定施行。

(三)流行病学调查。

由县疾控中心牵头,各乡(镇)、县公安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病人的接触史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特别是发病前与动物、环境接触情况,以及到外地务工、与可疑新冠肺炎病人接触的情况,以便发现可能的感染源线索。

(四)社会管控。

1.城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人员及居住于辖区内的人员精准管理,重点排查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及与其密切接触、可疑暴露者,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含县内居住地点),督促其居家或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3.立即停止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在交通枢纽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出人员检测体温,并进行健康登记。对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九寨沟县人民医院移交。

4.强化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更新疫情情况,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止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大力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 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稳定群众情绪,树立群众信心。

(五)应急响应结束。

1.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平息后,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新冠肺炎的危害、现场调查处理情况、药物使用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2.善后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新冠肺炎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的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物资保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的后勤保障组(以下简称后勤保障组)应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向县应急指挥部(抄送后勤保障组)提出应急物资采购需求计划,经县应急指挥部审议后由后勤保障组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紧急采购,特殊情况下,可先采购后报备。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信息收集、储备、管理、发放。物资储备种类包括:医疗物资、非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生产物资、农用物资等应急物资。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严禁超标准、超规格配备。抗病毒药物优先用于临床患者的治疗,预防用药优先使用老人、儿童、职业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等。

(二)人员力量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疫情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县疾控中心应当组建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队伍。

(三)医疗技术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诊疗方案、预防和控制技术、流调、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四)宣传引导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视频、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新冠肺炎。应根据不同的公众群体,分类进行宣传教育。

(五)纪律制度保障。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要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预案、方案的制定,组织体制和行动机制的建立,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药物、医疗救治、培训演练、健康教育等准备,应急处置是否规范。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并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九寨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制定,并将根据新冠肺炎防控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布。各乡(镇)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新冠肺炎医疗卫生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九

目前,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正在陆续进行,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健康,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安排,严格落实对复工复产人员的行为管控,加强返企职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企业的特点开展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对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使复工人员切实掌握相关防护技能,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三)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晚检制度,完善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健康状况登记。指导企业要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测量复工人员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早晚各1次;指导企业完善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要详细询问症状,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员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拨打120送医,并向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报告。

(四)建议企业尽可能实施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门卫值守,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出企业,确有需要的要做好测体温、问询及登记。

(五)指导企业推行分餐制或送餐制,杜绝集中就餐;尽量减少集体宿舍住宿人员数量,有条件的要实行单独住宿。

(六)指导企业进行合理防护。用工场所主要在户外或人员疏散的通风场所的,复工人员上岗期间无需佩戴口罩或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企业用工场所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职工上岗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指导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视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好值班交接手续。

(一)开展环境整治。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复工之前要落实环境整治,做好本单位的清洁和环境治理,消除鼠、蟑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要动员企业职工加强企业环境清扫,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二)指导预防性消毒。做好消毒技术指导,企业要按照有关消毒规范,每日派专人对人员集聚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区域(如卫生间、盥洗池、楼道、电梯、食堂、垃圾收集点及其他封闭空间)进行一次集中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应在无人条件下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剂后,场所密闭半小时,然后进行开窗通风,并认真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三)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入口、出口管理。在出入口为职工配备消毒洗手液、酒精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单位,要主动与辖区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复工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强化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可通过制作视频、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指导作用,确保科学规范做好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十

为确保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疫情期间正常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或感染,根据《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以及《关于大汶口工业园企业复i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我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规范采购、运输、物料仓储、销售、生产加工、办公、就餐、接访、员工上下班等公司运行以及与公司运营有关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疫情期间的工作真长安全运行。

适用于公司运行的各个环节以及职工疫情期间的规范。

(1)、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等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对我公司疫情防控具体监管要求,全面负责复工前准备、复工期间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及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2)、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人员未明疫情情况人员进入公司接触传播。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公司生产生活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各个环节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公司各个部门疫情管控及执行情况。

4、密切配合。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人员对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二)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制定及培训;负责《防控手册》的发放、培训;负责返工人员的将康状态摸排及。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厂区卫生消毒、安排门卫对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消毒、摸排并做好台账;建立员工疫情期间"一人一档”"并进行查档存档管理等;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三)、仓储采购负责对往来公司货物以进行消毒并对运送货物的司机按进门流程进行管控并做好台账;对公司发出的货物进行全面消毒;对准入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公司现有货物安排人员定期消毒;负责对疫情所需物资严格规定发放并对本部门员工疫情防护物资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四)安保部”]负责在厂门口设立专门的检测工作台,准备好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和相关登记台账,对进入厂区的每一位职工尤其是外来人员进行台账式登记、测量、消毒后符合条件才准许进入,否则一律不允许入内;负责厂区内—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五)运营部负责对来访客户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到公司洽谈业务并做好客户健康台账;制定内部客户招待防控体系,避免到人员密集区活动;负责疫情期间老客户业务的合理沟通安排,避免参与与疫情有风险的活动;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六)加工车间、电气部、设计部负责对各自部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台账。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十一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全市企业有序开展复产复工,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2月9日后复产复工企业实施报备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企业在复产复工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产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员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深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深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深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

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

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其中,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企业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到:

(一)报健康状况。

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返回前14天居住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测体温。

在入口处使用体温枪、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测温设施,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给其戴上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戴口罩。

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口罩使用量不低于2周。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参加会议,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勤通风。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间隔用餐。

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就餐和面对面就餐。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收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设隔离留观室。

有条件企业需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企业隔离场所观察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到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八)健康教育。

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遇见卫生防病相关问题,可致电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咨询。

(九)强化人文关怀。

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十二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十三

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时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编制目的和依据。

指导企业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企业复工导致的疫情扩散,确保辖区各企业安全顺利复工和整体疫情稳定可控。编制依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要求。

2、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xxx,负责本预案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疫情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设置专门集中隔离观察点。

根据企业规模和排查的人员情况,设置专门的集中观察隔离点,保证一人一间,数量足够,观察隔离点应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要求。

5、应急物资准备。

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6、对企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

对企业所有返蓉员工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现居湖北等地区、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建立详细的排查人员登记表(见附表1),要细化到人。

分类建立人员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对于正在湖北疫情发地区的人员,在疫情解除前暂不安排返岗;对于14天内从湖北返蓉必须进行14医学隔离观察,并做好记录(见附表2),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有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返蓉人员,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7、汇总信息及上报。

对人员摸排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汇总信息报各功能区主管局。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企业联络员工作群,畅通企业、街道、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企业第一时间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指导,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8、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健康筛查,上下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员工要佩戴口罩,严格杜绝各类群体性聚餐、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性疫情发生。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健康宣教,重点针对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如何规范洗手等加强培训。加强疫情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知识培训,使各级人员能熟练掌握预案内容。

9、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当发现疫情时,发现人或疑似病员本人应立即将疫情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处置日常管理办公室,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疫情信息第一时间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疾控中心,按照工作流程将疑似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立即封锁相关区域,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10、后续工作。

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

成员:***、***。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

副组长:***、***、***、***。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

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以及国务院、自治区、__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

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

防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

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__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

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动出击,第一时间成立专门机构,及时转发国家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出台我区一系列疫情防控救治方案预案。制定发布机场、火车站进藏人员排查流程图,医疗机构发热病例排查流程图和疫区返藏人员村(居)管理流程图,规范筛查程序,严格筛查传染源。组建新冠肺炎专家救治组,确定13家定点发热门诊和8家定点救治医院。在发热门诊设立单独的就诊区、检验区、隔离区,开展分类就诊、分类筛查、分类处置。指导安排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将其他住院病人转运到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腾出200张传染病病床,全区预留床位673张,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优先保障防控一线,做好打持久战准备。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两微一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社会舆论。通过采取有力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唯一一例输入型确诊患者2月12日治愈出院,实现我区医务人员“零感染”,连续15天无新增确诊和疑似病例,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效。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开学、复工在即,返藏人员增多,输入性风险增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学研判疫情防控新形势,聚焦筛查、隔离、检测、分诊、救治等各重点环节,对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安排,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反复论证,制定了更加周全的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以更规范的机制、更有力的举措、更有效的救治确保我区新冠肺炎患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努力提高救治水平。

预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医疗救治组,设立办公室、新冠肺炎确诊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再次明确自治区13家定点发热门诊,确定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为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救治医院,各地(市)、县人民医院为辖区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将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纳入自治区级定点后备医院,必要时征用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拉萨市东城医院和拉萨市人民医院新院区用于集中收治全区新冠肺炎患者。

预案提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属医院筛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由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各地(市)定点医院和县级定点医院筛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由本地(市)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认为无法承担医疗救治工作的,可向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防控医疗组申请援助,统筹调配医疗救治力量实施救治。那曲市、阿里地区在救治工作中可申请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导医疗救治或转运至自治区级定点医院。

预案要求,医疗机构要完善病例发现和报告机制,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旅居史或可疑暴露史,提高患者检出率,对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经专家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的,要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采集标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尽快将疑似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方可排除。

预案明确,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的患者,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

预案还就合理分流患者,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做好病例集中收治转诊与转运、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医疗救治信息报送、患者费用保障、医务人员待遇保障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1.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向当地工信部门申请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需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复工复产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内容。

4.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成立专门应急队伍,坚持领导带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旦发现疫情危险能够反应迅速、有效处置。

5.实行每日承诺履诺制度。每天下班离岗前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书面承诺书,次日上岗前报告履诺情况。下班回家职工要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固定线路、固定时间,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

6.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防群控,员工之间相互监督落实防疫承诺履行等情况。

7.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复工复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要将生产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当地工信部门。

8.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区域作为外市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保证好隔离职工的生活和待遇,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建设隔离场所统一安排。

1.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假期出行信息。工作期间,每天登记情况,存档备查。

2.全面排查接触外市及重点疫区来滨人员等情况。除不需隔离人员外由外地返滨职工,严格执行带薪隔离观察14天措施,确认健康后再上岗。

3.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延后返岗。

4.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5.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确保人流物流有序出入。

6.明确检测人员任务,压实责任,配齐额温枪及其它体温检测仪等装备,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7.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缩小生产单元,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限定工作区域。生产单元之间相对隔离,防止串岗、乱岗。

8.疫情结束前不召开大型会议,不办聚会聚餐,不搞集体活动。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压减会议数量。

9.建立企业职工防疫交流群。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布正面、权威、有利于疫情防控的信息,对有恐慌心理的员工加强交流和心理疏导。职工合理诉求或意见建议要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1.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口罩、消杀产品等疫情防控用品短缺问题,由各县(市、区)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协调解决;本地区确实无法自行解决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解决。

2.配备专职消杀队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合理使用消毒剂,遵循“五加强七不宜”,真正做到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流行。“五加强”:隔离病区、病人住所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做好个人手卫生。“七不宜”:不宜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宜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宜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进行消毒;不得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空间)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宜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宜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大于1000mg/l)做预防性消毒。

3.加强对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并保持空气流通。

4.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1.严格落实进出通道24小时人员值守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减少人员聚集。

2.加强车辆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消毒,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3.单独设置货运通道。设置特定的接洽区域,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进行物理隔离。

4.接送货物进出口设置检查岗。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5.单独设置的司机及押运货人员休息室。司机及押运货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必须下车者,到专设的休息室休息,不得四处走动。

1.加强就餐卫生管理。对职工食堂餐前餐后进行消杀防疫,保证就餐环境安全、食材安全和餐具卫生。

2.实行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就餐时单人单桌,防止交流交谈,做好错峰就餐时间安排及人员用餐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为提高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范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新冠肺炎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九寨沟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四大班子及驻县州属单位其他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志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部署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信息收集与上报及其他应急协调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1.九寨沟管理局、大九旅集团公司:负责排查景区关闭前进入景区且未脱离观察期的疫区游客动态信息,建立人员台账,做好数据统计、跟踪管理等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县防控办并做好应急处置。

2.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外出返乡(返岗)的干部职工;联合县卫健局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县纪委监察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防治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管工作。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防控、诊疗方案;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组织医疗救治工作;根据授权及时对外发布疫情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已开业商铺从业人员及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贩卖。会同县科技农牧局在疫情期间关闭活禽和活禽宰杀市场。督促有关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严把市场准入关。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县卫生健康局依法落实医学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对负面舆情信息迅速落地查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9.县教育局:负责开学后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学校健康知识宣传,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保障油料、通信、电力等物资储备。

11.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

12.县人社局:负责因参与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伤待遇政策。

13.九寨沟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监测。

14.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制定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方案,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

15.县科技农牧局: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观察病例,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16.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导各乡(镇)及宾馆饭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7.县林草局:加强本辖区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情况即时发现,并采取现场隔离等应急处置,同时加大打击和查处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8.县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9.县文体旅局:负责引导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排查可疑者、登记跟踪、测温消毒、宣传引导及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0.各乡(镇):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指挥部,组织做好群防群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配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密切接触人员摸排、登记管理及数据报送工作。加大辖区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严禁造谣、信谣和传谣,扎实做好稳控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1.新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网络:县人民医院负责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登记和诊疗救治。如发生疑似病例,县人民医院负责采集病人咽拭子等标本;县疾控中心负责运送至有检测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

(2)监测内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登记,每日报告门急诊新冠肺炎病例数和就诊总数。

2.其他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疾控中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

(二)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1.病例的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操作,病例类型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医疗机构报告。

2.病例的报告。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十四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11)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1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1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1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十五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在应急响应期间,学院大楼实施封闭管理,不允许各层次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员进入学院大楼,大楼外设立临时隔离区域。

教职工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大楼处理应急事务,须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工作证或一卡通并接受检查、询问和体温检测。

2、应急响应期间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类考试、研讨会、报告会等,一般情况下不安排教职工出差。

3、全体学生未获得准确开学日期前务必不要提前返校。

4、寒假留校学生(含留学生)不得随意出入校园,体温监测情况每天要及时报告辅导员并进行线上数据填报。

确有特殊情况要离开学校的,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在外出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返校时,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返校时出现发烧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按照相关流程处置。

5、在津教职工没有特殊情况不要来校进院。

近1个月来有湖北湖北等“封城”地区进出经历或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上述地区离开者的教职工一律不得返津,何时返津等候通知。其他地区教职工如需返津,须在返津前向学院联系人告知出行日程和健康状况等,返津后每天监测体温,自行居家观察。

6、密切排查师生有无接触疫区往来人群的情况,一旦发现新冠疫情疑似情况或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学校并按学校防疫预案进行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人群的风险。

如涉及课程教学、教学研究实验,由学院协调安排,并按规定上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实验设备处等相关部门。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十六

为全面防控经开区疫情蔓延,切实改善经开区疫情防治工作,通过对辖区重点区域开展消杀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整治,针对长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开展疫情防控综合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规,对疫情进行常态化防控管理,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此应急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及集团公司党委、环境公司党委、贵分公司党委的号召,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及疫情期间环卫保障工作,按照在疫情期间环卫保障工作不降标准、不降档次的工作要求,团结一致,恪尽职守,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确保经开区生活垃圾日常日清及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指挥部。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妥善化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安全隐患,结合公司实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作业与安全部,由作业与安全部部长助理李芸担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长:唐向峰。

副指挥长:赵国彬。

成员:韩忠燕、代素莲、周湛、安念、邓仁男、胡德贵、杨莹、周小俊、郑发发。

指挥部负责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疫情防控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具体为:防疫卫生消杀组、后勤保障组、应急隔离处置组、防疫宣传督查组。各工作组需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以达到及时、有效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并及时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各工作小组职责。

防疫卫生消杀组主要职责:

(一)做好废弃口罩的收运和处置。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贵州省住建厅关于在疫情期间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的具体要求,京河公司安排车辆和人员专职对废弃口罩进行收转运,确保废弃口罩日产日清。

(二)加强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各项消杀工作。积极做好防疫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及员工的防疫防控工作。由作业部安排大型水车,按比例配兑适当消毒液,针对作业部转运站、停车场、公厕等重点区域,要严格按照定时消杀与适时消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疫消杀,登记消杀台账,不定期督查消杀情况,全面落实重点区域的消杀工作。另外,针对疫情期间上岗员工要定期抽查员工体温状况,全力防止交叉感染,保护员工和群众健康。此外,对外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扫码进入作业区域。各中心、车队要做好作业车辆的消杀工作,督促驾驶员定时对车辆进行消毒消杀。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加强后勤保障力量,确保应急物资供应。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做好基本防疫措施,公司为一线员工配发了口罩、消毒液、手套等基础防护用品。为保障环卫作业需求,公司积极与各大物资供应商协调,多渠道采购口罩、消毒液、手套等防护用品,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的供应。

应急隔离处置组主要职责:

负责启用应急隔离点;负责对应急隔离人员的监控;负责做好隔离人员的思想工作;配合疫情调查组调查隔离人员近期健康状况、14天前活动轨迹;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体体温探测;负责稳控员工情绪,做好情绪疏导;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疫宣传督查组主要职责: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健康宣教,正确引导员工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全体干部职工普及新冠肺炎的防疫常识,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会、不外出,避免交叉感染。在办公区域、公厕、停车场等醒目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画册,普及防疫常识。要紧紧围绕_“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责任,联防联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加强食堂防疫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手套、帽子、围腰等卫生防护用品,做好个人卫生消毒,凡出现咳嗽、发烧、腹泻等症状一律停止上岗。后勤物资部要对食堂操作间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食堂卫生。防疫期间,公司用餐人员一律不得进出食堂聚集用餐,一律不得使用公共餐具,由食堂统一分发盒饭,错峰用餐。

(三)加强办公区域防疫工作。办公区域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由作业部安全中心负责每日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并登记消杀台账,特别要对办公区域的公共卫生间进行适时保洁及消杀。同时,设立办公区域废旧口罩回收点,统一收集员工废弃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四)做好疫情期间安全工作。疫情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造成交叉感染,要求公司管理人员尽量不集中开会,以电话或微信方式联系传达;要求公司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一线保洁员驾驶员安全认知的普及,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保洁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要求员工做到废弃口罩、手套丢入专用垃圾桶;降低疫情隐患,保证员工的安全。

(五)每半月对员工动向进行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动向,向专业防疫机构提供及时的人员流动信息,将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及时报送至属地办事处,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人员的情绪疏导工作,劝说被隔离员工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治疗。

(六)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疫情信息、监督工作情况等重要上报数据,要力求保证准确、准时的按规定上报。

(七)注重作业质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京河公司要积极做好经开区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全力维护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常态化防控工作的保障。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方案启动期间,全体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畅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值班备勤工作。

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成员一律取消所有休假,24在岗带班。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确保半小时内集结。

(三)物资保障。

对疫情期间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酒精、人用消毒液等由后勤保障组负责统一调配防控物资,确保防护用品能第一时间供给。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十七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要求,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兼顾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求,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切实发挥集团领导作用,狠抓具体职责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切实保障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体系。

总体负责领导协调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决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协调的重大问题。

(二)综合协调工作组职责。

负责接收和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解读、指导和落实,并提出防控措施;统筹负责集团疫情防控工作内外协调沟通,积极对接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市疾控部门,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和工作需要统一协调、调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三)后勤保障工作组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做好区疫情防疫应急物资采购、保管、调度工作;做好集团车辆调配工作。

(三)信息核查工作组职责。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五)舆情宣传工作组职责。

(六)督导检查工作组职责。

三、防控措施。

(一)对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

(二)干部职工进入单位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单位;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联系社区处理,并核实行程。

(三)后勤保障组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发放防护物资,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差。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状态异常的人员进入单位。

(六)加强重点人员台账管理,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中高风险地区的干部职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干部职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干部职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随意流动。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中的疫情防控,确保换届工作平顺圆满,根据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控组织管理。

(一)做好防疫形势预判。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境外疫情情况、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通报至各社区;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和监督组分片包干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社区两级换届会议上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卫健工作例会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进行培训。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各社区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包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换届前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队伍、联系方式。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调配、储备防疫物资(详见附件),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做好常态预防监测。街道换届工作领导组、监督组和各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如特需离开必须提前报备,并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必须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日常消杀防控。各社区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会议室、办公室要保持通风,会前会后要及时清洁消毒。

二、参选人员健康监测。

各社区以小区、村为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指导网格员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工作,社区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台账,对参选人员在选举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了解掌握是否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是否有不适症状或连续3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十八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我市面临境外输入和市外输入病例风险持续,冬春季本地疫情风险增加。为科学精准做好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三减少、三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的总体思路,前定本工作方案。

1.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应当按规范进行核酸检测或将发热病人护送到砲台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可疑发热病人引导至隔离留观区进行隔离留观;发热病人居家隔离的,与家人保持距离,佩戴口罩,不准出门走动。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重点人群防控。各村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加强返乡人员登记,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动态,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外市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对于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按属地防控指挥办要求开展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辖区内有码头的村要落实港澳流动渔民和中高风险地区来的船只人员疫情防控举措,严防输入性风险,一旦发现及时报告。

3.加强对返乡人员管理。要做好返乡人员摸底登记造册并上报,密切掌握返乡人员动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加强宣传导、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务工人员在春节期间就地过节,错峰返乡,减少把疫情带回农村的风险。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安排“点对点一站式”返乡免费专车,统一安排务工人员返乡。交通运输工具提供消毒液等便利服务,引导务工人员返乡途中全程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减少旅途疫情传播风险。务工人员返乡后要主动报告村委,尤其是近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有涉及进口冷链食品储存、运输等从业人员、或有其他流行病学史的,不能隐瞒行程,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提倡村民非必要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自我隔离和报告,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农村播散风险。

4.重点场所防控。各村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祠堂、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等重点场所进出人员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消毒灭源。抓好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生产环节及冻库冷链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大屠宰环节检查力度。

5.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推进农村改厕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保持环境和家庭消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并定期更换口罩。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尽量不要到人群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孽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6.简办习俗活动。倡导“特殊时间特殊方式过年”,镇村要宣传筒单过年,通过发布通知通告,发动理事会、老人会等好群众思想工作,要停办春节和元宵节前后游神赛会、拜老爷聚集性或其它聚集性宗教活动,婚丧嫁娶必须简办,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7.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广播、流动宣传车、标语横幅、微信群、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若出现发热、干咳、无力等可疑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要及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做好自我隔离,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呼吁村民要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出行,鼓励春运期间错峰返乡。要在出行前充分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在搭乘火车、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长途出行时,全程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疫情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本地疫情,村在属地防控指挥办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防控单元和防控区域的封控;组织动员村民接受核酸筛查,做到应检尽检;负责对防控区域内隔离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保障。

9.快速响应。发生本地疫情后,各地按照《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揭市卫应函[20xx]141号)开展应急处置。镇村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市、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上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10.疫点管控。若有疫情发生,区镇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根据病例的活动轨迹和活动过的场所适当扩大防控区域范围。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对最小防控单元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村及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11.流行病学调查。市、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镇卫生医疗部门、村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病例活动轨迹,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疾控机构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对于偏远地区公安轨迹定位较为宽泛,存在较多视频监控盲区的地域,应充分发挥群防群控的力量。通过发布公告、村(居委会)发布通告等宣传形式鼓励村(居民)主动报告(自己或他人)接触到个案及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象的活动轨迹和活动场所。调查分析可能的感染来源、甄别密切接触者,摸清传播链。

12.核酸筛查。若有疫情发生,上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将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13.人员管控。按照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重点人群三层排查机制要求,初步评估判定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第一时间采取人员管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第1、4、7、14天接受核酸排查。必要时对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采取集中隔离;一般接触者交由村委进行居家隔离,接受第1天、第14天两次核酸检测;对防控区域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排查,做好自我健康监护。

14.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区镇一级人员在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同住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229号)要求,除“三类人群”外,集中隔离人员应严格执行单人单间隔离,隔离点驻点医生加强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向其强调出现不适及时上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送医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做好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每日早晚检测2次体温并上报村委。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15.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及时转诊可疑病例。镇中心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诊室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可转至上级后备医院排查,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6.环境消杀。各村要对公厕、快递集散地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污水消毒处理和新冠肺炎病w毒核酸监测,由相关部门处理。

17.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行政村、自然村网格化防控管理,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强化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8.物资和人员保障。各村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物资的储备,镇中心卫生院加大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和村个体诊所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力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护物资和工作经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在上级指挥部的统筹下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指引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配合开展演练,确保应对有序有效。

19.狠抓落实。各村(居)委会、单位要严明纪律,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狠抓落实。对农村地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台账。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十九

为使全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有序开展,保证夏防行动更加科学、规范,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行动时间,统一防疫方法,统一防疫效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夏季防疫行动各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全镇全年动物防疫计划,制定《2014年中扬镇重大动物疫病夏季防疫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行动内容。

今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年保持在8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太病等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牲畜要规范佩戴免疫标识,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免疫进度周报按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时间安排。

此次夏防行动从7月20日开始,8月2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0日-7月25日。根据区方案要求制定本镇夏季防疫行动方案,同时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与发放、经费安排、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26日-8月10日。一是指导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制定的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二是集中利用半个月时间,重点做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补免。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8月11日-8月19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8月20日前完成夏防行动总结上报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畜牧兽医站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迅速成立夏防突击队,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各村(居)主任明确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副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此次动物防疫工作。免疫疫情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各村(居)由一名副主任负责上报本村(居)疫情,如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防疫质量。各村(居)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积极配合畜牧兽医站防疫突击队,采取集中拉网式的工作方式,防疫工作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牲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3)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村(居)包片领导和驻村(居)干部是本次活动的督导员,负责对各村(居)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督导。同时,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督查。对在本次夏季防疫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和蔓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本次动物重大疫病防疫活动列入年终考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防疫工作的单位将通报表扬,对完成较差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以强化督查和严格考核来推动全镇重大动物疫病夏季防疫工作,圆满完成防疫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市、区检查验收。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二十

针对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__公司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确保全体参建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方案。

(一)领导小组职责1.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传疫情防控工作规划、应急预案、处置办法。

2.加强公司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并配合常州市各政府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二)公司防控办职责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悬挂横幅、宣传栏张贴传染病防治专题知识等。

2.建立传疫情信息微信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3.做好每天厂区及人员防控检查、消毒工作及档案留存等;。

4.负责外协人员管理、外来人员管理;。

5.负责防控物资的采购;。

6.负责安排落实公司其他各项防控及应急措施。

第二分组:组长____,负责协调落实压贴车间防疫工作;。

第三分组:组长__,负责协调落实浸渍车间防疫工作;。

第四分组:组长____,负责协调落实制胶车间防疫工作;。

第五分组:组长____,负责协调落实饰面板/素板仓库防疫工作;。

第六分组:组长____,负责协调落实浸渍纸仓库防疫工作;。

第七分组:组长____、副组长刘静飞,负责协调落实崔卫路厂区整体防疫工作;。

第八分组:组长__,负责协调落实食堂防疫工作;。

第九分组:组长__,负责协调落实厂区空旷地带防疫工作。

第十分组(后备组):组员____________。(后备分组主要职能为出现特殊情况时协助/顶替各分组组长布置防疫工作)(四)工作职责防控分组长职责负责监督所负责区域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每天上午、下午对负责区域进行相关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表,检查表每天下班前交到行政部。如发现问题及时监督解决,无法及时解决的,立即张杰、张留春汇报。销售部应其特殊性,尽量避免出差,如员工必须出差的,应严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第一分组组长每天进行跟踪监督。

部门负责人职责1.负责公司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工作;。

2.负责公司员工的防控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3.加强车间防控管理,防止员工不佩戴口罩、聚集等;。

4.管理好用餐秩序,严禁员工外出就餐、聚集就餐,员工打饭后回各自岗位就餐;。

5.安排好固定人员去别的工段作业或运料,安排好固定人员取餐和分餐;。

6.做好车间环境清洁管理工作;。

7.做好餐余垃圾及废弃口罩管理;。

门卫及值班人员职责1.每天上班前门卫及值班人员佩戴人个防护(防护口置及一次性橡胶手套),做好秩序维护,应要求员工佩戴好防护口罩,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值班人员逐个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及进行相关询问,并做好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所在部门(车间)、姓名、年龄、有无症状、有无和湖北有关人员接触。如体温在37.2度以上的,或有与湖北相关人员接触的,有其他症状的,严禁进入公司。考勤机尽量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如考勤机无法识别,采用手工登记方式。

2.一般情况下,防控期间严禁非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公司,如确需进入公司的,需报请行政部经苏冠琪同意后,门卫按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3.每天上班前,行政部应报送当日外协单位在我公司上岗工作人员名单到门卫,门卫对比身份证及名单后按公司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及外协人员离开公司,如因生产需要确需离开公司的,各车间及外协指定人员名单并报门卫处(非名单内人员严禁进出),门卫做好相关进出记录,如离开厂区范围办事的员工,进公司前应测体温,并做好相关外出路线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

5.严禁快递人员进行公司,所有快递收发由门卫统一负责。相关登记记录汇总后交行政部存档。

员工职责1.上班期间所有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2.上班时间严禁串岗,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多人同时作业的,尽量保持安全距离;。

3.严禁人员聚集闲谈,聚集就餐;。

4.废弃口罩、餐盒放置于公司指定地点;。

5.办公室人员应做好对公用办公设备、固定电话的消毒工作;。

6.防疫期间严禁开空调(含中央空调);。

8.打喷嚏捂口鼻,慎揉眼。

9.饭前、如厕后需洗手,接触公共设备后要洗手,洗手应严格按洗手六步法执行;。

10.如发现洗手间准备的肥皂、香皂、消毒液不足,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11.下班后需外出的请佩戴防护口罩,家中做好通风,本人及家人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不握手,不聚会。

12.如发现咳嗽、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不得回公司,应及时就医。

消毒及清洁人员职责1.消毒作业前应佩戴好个人防护,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

2.配备消毒液时要小心轻放,避免消毒液触碰身体;。

3.消毒液严格按公司规定的配比进行调配;。

4.办公室公共区域(楼梯、楼道、电梯)、车间地面每天下班后进行喷雾消毒,各办公室下班后自行使用喷壶进行喷雾消毒。

5.会议室、接待区、招聘区使用后即进行消毒,门卫室、洗手间(含办公楼及车间)每天的消毒频次为2次(中午、下班后)。

6.清洁人员应及时对废弃口罩、餐余垃圾进行处理,处理时应佩戴口罩及一次性橡胶手套。

7.做好进入公司所有车辆的消毒灭杀工作;。

司机职责1.车辆出入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外出回公司后应在门卫处登记出行轨迹;。

2.每天下班后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

3.除公司接送车外严禁无关人搭乘;。

4.公司接送车司机上班时应佩戴防护口罩(车上应配备防护口罩及消毒液);。

5.公司接送车司机要督促值班员对员工上车前的体温检测及员工口罩的佩戴。

供应及仓库职责1.购买物资前尽量先确定细节,尽量要求其送货,如无法送货的请对方备货后直接上门提货。

2.必须出外采购的,必须佩戴好防护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握手。

3.购买防控物资时要求其提供产品介绍及相关证书,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其中。

4.所购防控物资应尽量保证公司使用;。

5.回公司时应先在门卫处登记相关活动轨迹,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得进入公司。

6.物资进库后,由仓库安排固定人员送料到车间岗位。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1.严格执行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2.外出采购时应佩戴防护口罩;。

3.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佩戴一次性防护帽;。

4.严禁生熟食混放;。

5.分餐及送餐时一定要注意清洁卫生;。

6.做好厨具及餐具的消毒处理;。

外协人员(施工人员、设备安装工等)管理外协单位负责人应在上班前一天向行政部苏冠琪报备第二天进厂工作人员名单,相关表格由公司提供。经行政部及总经办审批同意后,发公司门卫,外协工作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门卫按名单逐一核对,按照员工进厂流程操作,名单无报备的,严禁进入公司。外协单位应自行配备防护口罩,进公司后外协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防控规定,如有违反,公司可要求违规人员立即离开公司。非必须情况上班时间严禁进入公司。

外来人员管理外来人员(除应聘人员外)来公司前应提前联系确认,非必须情况,所有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解决。如必须进行公司的,经行政部____批准后,严格按照公司员工进厂流程执行。快递人员严禁进入公司,防疫期间公司拒收一切私人快递,公司快递由门卫统一负责接收,所有快件在室外进行消毒后进行存放/领取。

用工招聘管理应聘人员应聘时,应要求其佩戴防护口罩前来面试,到公司门口后,需经与面试邀约人联系,经同意后方能到公司门卫处登记,门卫检测面试人员体温,做好相关记录,体温正常者方能进公司面试,面试地点设置在门卫室(若天气晴朗,面试地点选择为厂区门口空旷地带),严禁面试人员进入公司、办公楼等其他区域。门卫应做好人员管理,避免面试人员离开面试区域。面试结束后,门卫应立即敦促面试人员离开。

餐余垃圾及废弃口罩管理1.各部门设立专门的餐余垃圾存放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投放,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2.各部门设立废弃口罩收集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丢弃,由清洁人员佩戴防护用品(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统一收集等待政府部门回收。

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通用21篇)篇二十一

第一条: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现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防控、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等举措,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哨点信息部、“四个口袋”管控部、卫生防控部、社会管控指导部、信息系统平台及技术保障部,落实会商调度、风险研判、培训指导、联防联动、应急演练、信息发布、督查督导、提示提醒等工作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触发机制、应急响应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免疫能力,科学配备各方力量,始终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各类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各相关环节协调联动,确保指挥系统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责任,科学研判形势,加强工作调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第五条: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海关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指导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第六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场所消毒、门禁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分类防护、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异常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落实疫苗接种、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第八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合理增设临时接种点,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第九条:民航、铁路、海关、边检等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筑牢基层、数字防线,扎紧国际航班入xx、进口货物以及国际邮件入xx、其他口岸经第三地入xx、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入xx“四个口袋”,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落实健康码管理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的健康码数据系统,对处于不同疫情防控风险状态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依规精准赋予绿色、黄色或者红色健康码,并完善转码服务机制,符合转码条件的,及时予以转码。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应设尽设、逢进必扫、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对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服务。

省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设置和使用电子卡口,做好数据安全保障、运行规则优化等工作,满足保通保畅和疫情防控需要。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控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核酸检测机制,因时因势动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并按照区域人口密度、群众需要、功能定位等,科学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坚持关口内置,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哨点的监测预警作用,落实来(返)xx人员信息报备制度,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物品和环境、重要时段监测。

各哨点发现可疑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初筛阳性人员、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第十三条:出现首发阳性病例(含初筛阳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实行省、市、县级扁平化一体指挥,在24小时内迅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安、通信管理、数据管理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快速核查、精确定位,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综合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风险人群,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划定、公布高中低风险区域,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实现精准防控,切断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外溢。

第十五条: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区域购买或者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资。

低风险区强化社会面管控,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十六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以及社区(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管控转运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中西医协同隔离治疗或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当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七条:社区(村)应当组织做好宣教、排查、管控、服务工作,落实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关爱服务等网格化管理措施,紧盯流动人员、管好重点场所、严控聚集活动、加强应急准备,配合落实信息报备、核酸筛查、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第十八条: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重点人群应当落实日常防护措施,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健康监测,按照要求接受核酸筛查和疫苗接种。

车站、地铁站、机场、物流园区、农贸市场、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和汽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以及学校、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根据当地风险级别,强化防控措施,控制人员密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等工作。

冷链食品生产、运输、贮存、经营等场所应当落实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健康监测、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不同风险人员实行分类筛查,适时启动全员核酸筛查和重点人群核酸筛查,根据流调溯源、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情况,科学确定筛查范围和频次,查清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及分布等情况,按照疫情发展变化规律,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抢抓时间实现社会面和隔离点“双清零”。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疫情有关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公民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大对涉及疫情谣言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谎报疫情以及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发展或者应急处置虚假信息等造谣传谣行为。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市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强羁押、监管、隔离和强制医疗等场所建设和改造,为疫情应急医疗救治和患者隔离预留应急需求转换设施设备,健全日常运营维护和应急管理制度,保障常态化防控与应急状态快速衔接转换。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定点医院建设,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疫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和方舱医院设置要求,加强方舱医院建设。

第二十三条: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护和防疫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

第二十四条:数据管理、通信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科学运用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可视管理、态势感知、疫情预警、人物同防等全周期全流程疫情防控功能,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来(返)xx报备、健康码(场所码)、阳性快报、自动筛查、购药登记、区域协查等系统,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物资供需、生产、储备、流通、社区配送等相关事宜,保障水电气暖正常供应。

商务部门应当强化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秩序,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做好企业纾困帮扶工作,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实行闭环管理,不停产、不停工。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实行运输应急通行证制度,合理设置运输中转站,保障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

第二十八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畅通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等急救“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大对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层干部群众、志愿者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落实补助、津贴等相关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侵犯他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全方位、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防止不落实、推诿落实“四方责任”和防控措施或者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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