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

时间:2023-11-22 作者:雁落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

在工作方案中,我们需要考虑任务目标、资源分配和时间安排等因素。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工作方案进行了合理的时间安排和资源分配,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一

2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条大新闻,有这几点变化,家长必须知道!

《通知》规定——。

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

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通知》强调,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哪些新的政策?有什么具体要求?将会对您家孩子入学产生哪些影响?事关孩子求学之路的开始,小编带您一起来解读!

变化一:19个重点大城市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

影响:幼升小迎来零择校时代,与其花心思择校,不如多想想怎么做好家教。

从起,各地教育部门启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经过三年努力,重点监测的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大城市公办中小学(不含寄宿制学校)学生就近入学比例均超过九成。其中,北京、天津、上海等14个市的公办小学和上海、沈阳等7个市的公办初中基本实现全部就近入学。

据教育部网站数据显示,中国教育学会随机抽取了10个副省级以上大城市105个区县的36万名家长进行调查,对近三年当地招生入学工作总体满意度达87.5%。

《通知》要求:

2017年,19个重点大城市要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之上,继续深化改革,巩固三年改革成果,全面实现20确定的各项目标。

各区(县)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小编说影响:幼升小迎来“零择校”时代。

自年,教育部整治19个重点大城市的择校热以来,到今年小学阶段实现划片就近入学的“两个100%”,100%的学校要划片就近入学,一所学校100%的生源要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这也就意味着小学阶段要实现“零择校”。

前几年,小编身边有不少朋友,孩子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为读小学筹谋,为了孩子能上个好学校花尽心思,托关系交点的“共建费”或者是“赞助费”,就能让孩子去到所谓的“名校”。这几年,这种事情越来越少,《通知》一发,宝爸宝妈们就断了这个念头吧!

也有很多家长对“就近入学”的覆盖范围等情况不了解,《通知》里已经有了明确规定:片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变化二:招收特长生比例,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影响:特长作为名校敲门砖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弱。

“孩子的舞蹈、合唱、架子鼓这几项都符合报名条件,下周专业测试,我们来测哪一项?”在青岛第50中学的特长生报名点,一名“全能”特长生的家长的问话让负责报名的老师笑了,学校老师则建议挑孩子最“专”的类别来报名。

而另一名陪着孩子来报名特长生的家长张女士表示,报特长生并不是想让孩子走艺术专业路线,而是希望借特长上名校。由于特长生可以绕过初中整体划片和电脑派位,不少学生家长就将特长生作为孩子进入热点初中的“敲门砖”。

然而,这几年来,特长生作为名校敲门砖的作用会越来越弱了!

《通知》要求: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已经实现上述目标的城市要进一步巩固提高。举办实验班必须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要严格控制规模,有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方式。

小编说影响:培养孩子特长,少些功利,回归教育规律。

近年来,特长生招生一直热度不减,有家长从孩子读幼儿园开始就带着他们去赶各种各样的班:钢琴、电子琴、体操、武术等,希望孩子能在招考中占一些好处,而这往往剥夺了孩子们童年玩乐、自由发展的时间,增加孩子的负担。

而且“特长生”在主观心理上也因为“觉得升学有保障”,而在无关科目上无心向学,造成“偏科”严重,难以全面发展。控制特长生招生比例,让更多的孩子和家长放弃只寄希望于特长招生的侥幸心理,有效减轻学生负担,使目前的招生变得更加有序,也给“特长生热”和“择校热”有效降温。

对于各位家长来说,以后再送孩子到各种特长班、兴趣班时,应该少些功利心,多回归孩子成长规律,想想这是不是孩子的特长,对不对孩子的兴趣!

变化三: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影响:带着孩子进城打工,别让孩子做留守儿童。

“来天津十多年了,报纸上称我们是‘新市民’,可我总觉着自己是外人。别的方面都凑合,就是孩子上学的事儿,卡得人心里堵得慌。”从内蒙古来天津打工的艾向志感慨道。

艾向志说,2014年女儿想来天津上一年级,他带着居住证、劳动合同、合法居所证明、原户籍证明和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住所附近的河北区某小学办理入学手续,但是被告知还要提交缴费期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随迁子女上学难问题是在外打工爸妈们的心头难事,《通知》中的新规定,终于可以让他们松口气了。

《通知》要求:

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小编说影响:带着孩子进城打工,少些留守儿童,多些陪伴。

解决好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能有效的解决社会部分矛盾,可以减少隔代教育给孩子造成的不利影响,让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教育的权利,接受全面的学校教育,可以有效提高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和受教育水平。

除此之外,解决好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可以有效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安心投入到城市的工作和生活中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一个角度来说,父母陪伴孩子成长,少一些留守儿童,少一些分离思念,教育要做社会融合的软化剂。

变化四: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影响:让教师能真正关注到每个孩子的成长。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娃进城上学,不少城镇中、小学班级规模超过50人、45人的相关规定,有学校最大班额达150人。大班额、超大班额的教育质量令人担忧。

《通知》要求:

要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小编说影响:教师可以真正关注到每个孩子的成长。

大班额问题,是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一步加快产生的社会新问题,城市人口增加,学位紧张,班额增大,随之而来的就是教育质量的问题。

由于班级人数过多,教师很难在课堂上顾及到每位学生,他们必须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维持秩序方面,这便减少了真正用于教学的时间;如果学生需要做实验、学电脑、练口语等,由于设备有限,每个学生的操作机会相对减少,进而影响了他们素质的全面发展。

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的提出,使得“关注每一个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进一步落到实处,学生有更多与老师交流的机会,也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

变化五: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不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影响:全面取消推优入学将成为方向。

汉口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刘洋考完了“新希望”杯数学奥赛初赛,坐在教室上课的他有些忐忑。“即使初赛成绩好,还有3月份的复赛。”对刘洋来说,在接下来的3个月里,还有6场小学奥数考试等着他。

在校门口,记者遇到刘洋的妈妈杨雯。“孩子很懂事,报7场奥赛,也是他主动提出的'。”杨女士说,最纠结的是儿子没时间锻炼,身体变差了,多接触社会,更是不可能的了。在杨女士眼中,拿奥赛奖证和在培优机构占坑是上一所“好中学”的双保险,万一在占坑班选拔中失利,就只能依靠奥赛证书当敲门砖。

《通知》要求:

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

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小编说影响:取消推优入学将成为方向,别让孩子迷失在各种竞赛培训中。

有的“好学校”为了招所谓的“好生源”,进一步扩大知名度,组织起不同种类的考试“择优录取”,学生们为了尽量“达标”不得不参加各类培训、应付各种考试,甚至出现了“占坑班”等不合理现象。

如今,教育部禁止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仅是给学生减负了,这也是给家长减了负。

从各地情况来看,北京“小升初”将全面取消推优入学,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也要降到4%以内,力度进一步加大。这表明,取消推优入学,已成为大势所趋。义务教育作为惠及全民的教育,应该更加突出公平的内涵。

变化六: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影响:私塾、在家上学或违法,学校教育不可替代。

春,泸州市李某以“娃娃到学校学不到东西”为由,将女儿婧磁带回家自己教。婧磁的母亲向当地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李铁军违反义务教育法,请求法院判决让女儿重返校园。

面对法院判决,李铁军表示“宁肯坐牢也不送女儿到学校念书”,女儿自此再未踏入过学校一步。等女儿20岁时,她说,自己连初中试卷都考不及格。

《通知》要求: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除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外,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小编说影响:私塾、在家上学或违法,学校教育不可替代。

父母是孩子在家上学的教育者,父母自身的素养和眼界往往也决定着能把孩子培养成什么样子。这也是“在家上学”的最大风险所在。有的家长虽然想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但可能囿于自身能力,在家上学反而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但是我国的“在家上学”,一是有违《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二是因为缺乏规范,质量无人监督,家长失职时也很难有社会介入渠道,“在家上学”者的权利缺乏法律保障。

这也就意味着:私塾、在家上学等非正规教育,或因违反法律规定,面临取缔整顿的风险。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二

20xx年,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信访无小事”的思想,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认真履行职责,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加强,为xx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信访情况分析。

(一)信访工作平台转来信访件情况。

1.群众(师生)来信来访总体情况。

20xx年,省教育厅、市信访局共转来信访件xx0件。其中,涉及县(市、区)的172件,占总量的95.56%;涉及市直属学校的8件,占总量的4.44%。

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县(市、区)为:

从全年信访总量看,与往年相比有增加。群众(师生)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情况。

20xx年,群众(师生)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办学管理48件(占26.67%);教育收费42件(占23.33%);教师待遇36件(占20xx;师德师风20xx占11.11%);廉政建设、办学条件各8件(各占4.44%);招生考试7件(占3.89%);其它问题11件(占6.11%)。

(二)xx信箱转来信访件情况。

20xx年,xx信箱共转来信访件224件,目前,已办结215件,还有9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5.98%。

xx信箱信访件反映比较集中、突出的问题有:违规补课、师德师风、白鹭洲中学搬迁、招生就读(学区划分)、中招择校、教师招聘(选调)、长评选等。

二、20xx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为此,我局调整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安稳办具体负责。

建立和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把信访维稳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全市教育系统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省、市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xx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目标,充分认识信访维稳工作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领导接访,强化责任。

首先,我局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制定了《xx教育局20xx年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时间安排表》,实行首问责任制。根据信访工作突发性的特点,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公开接访与科室参与相结合的信访接待日制度,保证来访人员随访随接,热情接待。发现群众(师生)上访及时处理,决不拖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给群众(师生)一个明确的答复,并认真做好记录,然后召开班子会及时分析上访原因,落实工作责任,研究解决措施,力争限期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其次,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各科室馆站负责人岗位责任及责任追究。对处置不力,造成越级上访的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第三,专门设立了接访电话。如有信访事件,值班领导、科室接听电话后,如能给予解答的,对来电反映的问题当场答复和承诺;如不能解答的,告知信访人处理途径;需调查处理的,归口办理,限期结案,回复当事人。

3.拓宽渠道,源头预防。

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为目标,把信访维稳工作重心前移,把握好重点、难点信访动态,不断增强接访工作的针对性和解决问题的实效性。同时包片干部坚持每月下基层、下学校走访,做到走访一片,排查一片,确保早发现、早稳控、早处置。

文档为doc格式。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三

2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条大新闻,有这几点变化,家长必须知道!

《通知》规定——。

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

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通知》强调,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哪些新的政策?有什么具体要求?将会对您家孩子入学产生哪些影响?事关孩子求学之路的开始,小编带您一起来解读!

变化一:19个重点大城市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

影响:幼升小迎来零择校时代,与其花心思择校,不如多想想怎么做好家教。

从起,各地教育部门启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经过三年努力,重点监测的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大城市公办中小学(不含寄宿制学校)学生就近入学比例均超过九成。其中,北京、天津、上海等14个市的公办小学和上海、沈阳等7个市的公办初中基本实现全部就近入学。

据教育部网站数据显示,中国教育学会随机抽取了10个副省级以上大城市105个区县的36万名家长进行调查,对近三年当地招生入学工作总体满意度达87.5%。

《通知》要求:

2017年,19个重点大城市要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之上,继续深化改革,巩固三年改革成果,全面实现20确定的各项目标。

各区(县)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小编说影响:幼升小迎来“零择校”时代。

自年,教育部整治19个重点大城市的择校热以来,到今年小学阶段实现划片就近入学的“两个100%”,100%的学校要划片就近入学,一所学校100%的生源要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这也就意味着小学阶段要实现“零择校”。

前几年,小编身边有不少朋友,孩子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为读小学筹谋,为了孩子能上个好学校花尽心思,托关系交点的“共建费”或者是“赞助费”,就能让孩子去到所谓的“名校”。这几年,这种事情越来越少,《通知》一发,宝爸宝妈们就断了这个念头吧!

也有很多家长对“就近入学”的覆盖范围等情况不了解,《通知》里已经有了明确规定:片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变化二:招收特长生比例,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影响:特长作为名校敲门砖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弱。

“孩子的舞蹈、合唱、架子鼓这几项都符合报名条件,下周专业测试,我们来测哪一项?”在青岛第50中学的特长生报名点,一名“全能”特长生的家长的问话让负责报名的老师笑了,学校老师则建议挑孩子最“专”的类别来报名。

而另一名陪着孩子来报名特长生的家长张女士表示,报特长生并不是想让孩子走艺术专业路线,而是希望借特长上名校。由于特长生可以绕过初中整体划片和电脑派位,不少学生家长就将特长生作为孩子进入热点初中的“敲门砖”。

然而,这几年来,特长生作为名校敲门砖的作用会越来越弱了!

《通知》要求: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已经实现上述目标的城市要进一步巩固提高。举办实验班必须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要严格控制规模,有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方式。

小编说影响:培养孩子特长,少些功利,回归教育规律。

近年来,特长生招生一直热度不减,有家长从孩子读幼儿园开始就带着他们去赶各种各样的班:钢琴、电子琴、体操、武术等,希望孩子能在招考中占一些好处,而这往往剥夺了孩子们童年玩乐、自由发展的时间,增加孩子的负担。

而且“特长生”在主观心理上也因为“觉得升学有保障”,而在无关科目上无心向学,造成“偏科”严重,难以全面发展。控制特长生招生比例,让更多的孩子和家长放弃只寄希望于特长招生的侥幸心理,有效减轻学生负担,使目前的招生变得更加有序,也给“特长生热”和“择校热”有效降温。

对于各位家长来说,以后再送孩子到各种特长班、兴趣班时,应该少些功利心,多回归孩子成长规律,想想这是不是孩子的特长,对不对孩子的兴趣!

变化三: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影响:带着孩子进城打工,别让孩子做留守儿童。

“来天津十多年了,报纸上称我们是‘新市民’,可我总觉着自己是外人。别的方面都凑合,就是孩子上学的事儿,卡得人心里堵得慌。”从内蒙古来天津打工的艾向志感慨道。

艾向志说,2014年女儿想来天津上一年级,他带着居住证、劳动合同、合法居所证明、原户籍证明和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住所附近的河北区某小学办理入学手续,但是被告知还要提交缴费期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随迁子女上学难问题是在外打工爸妈们的心头难事,《通知》中的新规定,终于可以让他们松口气了。

《通知》要求:

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小编说影响:带着孩子进城打工,少些留守儿童,多些陪伴。

解决好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能有效的解决社会部分矛盾,可以减少隔代教育给孩子造成的不利影响,让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教育的权利,接受全面的学校教育,可以有效提高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和受教育水平。

除此之外,解决好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可以有效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安心投入到城市的工作和生活中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一个角度来说,父母陪伴孩子成长,少一些留守儿童,少一些分离思念,教育要做社会融合的软化剂。

变化四: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影响:让教师能真正关注到每个孩子的成长。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娃进城上学,不少城镇中、小学班级规模超过50人、45人的相关规定,有学校最大班额达150人。大班额、超大班额的教育质量令人担忧。

《通知》要求:

要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小编说影响:教师可以真正关注到每个孩子的成长。

大班额问题,是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一步加快产生的社会新问题,城市人口增加,学位紧张,班额增大,随之而来的就是教育质量的问题。

由于班级人数过多,教师很难在课堂上顾及到每位学生,他们必须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维持秩序方面,这便减少了真正用于教学的时间;如果学生需要做实验、学电脑、练口语等,由于设备有限,每个学生的操作机会相对减少,进而影响了他们素质的全面发展。

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的提出,使得“关注每一个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进一步落到实处,学生有更多与老师交流的机会,也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

变化五: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不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影响:全面取消推优入学将成为方向。

汉口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刘洋考完了“新希望”杯数学奥赛初赛,坐在教室上课的他有些忐忑。“即使初赛成绩好,还有3月份的复赛。”对刘洋来说,在接下来的3个月里,还有6场小学奥数考试等着他。

在校门口,记者遇到刘洋的妈妈杨雯。“孩子很懂事,报7场奥赛,也是他主动提出的'。”杨女士说,最纠结的是儿子没时间锻炼,身体变差了,多接触社会,更是不可能的了。在杨女士眼中,拿奥赛奖证和在培优机构占坑是上一所“好中学”的双保险,万一在占坑班选拔中失利,就只能依靠奥赛证书当敲门砖。

《通知》要求:

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

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小编说影响:取消推优入学将成为方向,别让孩子迷失在各种竞赛培训中。

有的“好学校”为了招所谓的“好生源”,进一步扩大知名度,组织起不同种类的考试“择优录取”,学生们为了尽量“达标”不得不参加各类培训、应付各种考试,甚至出现了“占坑班”等不合理现象。

如今,教育部禁止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仅是给学生减负了,这也是给家长减了负。

从各地情况来看,北京“小升初”将全面取消推优入学,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也要降到4%以内,力度进一步加大。这表明,取消推优入学,已成为大势所趋。义务教育作为惠及全民的教育,应该更加突出公平的内涵。

变化六: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影响:私塾、在家上学或违法,学校教育不可替代。

春,泸州市李某以“娃娃到学校学不到东西”为由,将女儿婧磁带回家自己教。婧磁的母亲向当地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李铁军违反义务教育法,请求法院判决让女儿重返校园。

面对法院判决,李铁军表示“宁肯坐牢也不送女儿到学校念书”,女儿自此再未踏入过学校一步。等女儿20岁时,她说,自己连初中试卷都考不及格。

《通知》要求: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除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外,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小编说影响:私塾、在家上学或违法,学校教育不可替代。

父母是孩子在家上学的教育者,父母自身的素养和眼界往往也决定着能把孩子培养成什么样子。这也是“在家上学”的最大风险所在。有的家长虽然想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但可能囿于自身能力,在家上学反而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但是我国的“在家上学”,一是有违《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二是因为缺乏规范,质量无人监督,家长失职时也很难有社会介入渠道,“在家上学”者的权利缺乏法律保障。

这也就意味着:私塾、在家上学等非正规教育,或因违反法律规定,面临取缔整顿的风险。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四

根据学校安排,伍竹、双坪招生小组从2月13日到17日,深入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现将本次招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学校安排伍竹双坪招生小组成员为方龙榜、韩财军二人。为了使本次招生工作做得扎实有效,不出纰漏,小组决定采取集体行动、统一宣传的方法,加强与生源学校的联系,争取支持,对学生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宣传工作。

本次我组的工作路线如下:13日上午参加学校召开的招生会议,下午立即奔赴伍竹九年制学校开展宣传工作,14日赴双坪镇九年制学校开展宣传工作,15日我组一行再次赶赴伍竹九年制学校,16日去双坪镇九年制学校,17日又到伍竹九年制学校开展招生工作。

经过努力,伍竹九年制学校的22名九年级学生中有2人有来职中上学的意向,双坪镇九年制学校的39名九年级学生中的11名有来职中上学的意向。

果及本学期招生政策,然后播放了专题片,最后,对学生的疑问逐一做了解答,并将学生名单及基本情况做了抄录。

14日,我组又赴双坪九年制学校,和陈勇校长、张涛老师一起找到中心学校找到杨远祥和章长军两位校长,介绍招生政策,请求予以配合。中心校和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会议安排招生工作。在章校长的亲自主持下召开了九年级全体学生会。我们先做了我校情况介绍,特别是我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成果及学校的特色专业,然后播放了学校的专题片,并与学生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答疑解惑。

15日,我组在杨校长、谢主任带领下又赴伍竹九年制学校进行宣传,我们与该校王副校长接头,请求支持,随后与班主任张晓娇一起和该班学生再次交流,做工作鼓励其报名。

16日,我组在万主任、张宏沛老师的带领下再赴双坪九年制学校,与九年级班主任潘银风就招生工作进一步商讨,并协同做学生思想工作。

17日,我们又到伍竹九年制学校,与班主任张晓娇老师动员个别有意向学生做好准备,及早来职中参观报名。

1、生源学校反映我校专业课开设较少,文化课太多;

2、今年新生入学需要交费,很多学生入学有很多困难;

3、往届学生反映学校给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

4、学生的食宿、安全问题颇多。

1、学校增加专业课和实训课的开设,管理灵活一些;

2、适当缩短报名时间,争取思想工作做通一个报一个;

3、经常与生源学校加强联系,建立招生长效机制;

4、对新生的接待、食宿、安全等各方面工作再做细点;

5、对学生的安置工作尽量做到专业对口、工作环境好、待遇优厚,为今后的招生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教育局最新通知2022。

2022入学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五

如下:

截止2018年10月,我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72名,其中44名在韩城市聋哑学校上学,其余28名中精准扶贫户8名残疾儿童,具体情况为:多重残疾17名,精神残疾6名(其中1人在外地接受治疗),智力残疾5人,基本不能生活自理。目前我们主要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帮助残疾儿童尽可能地接受义务教育。

1.组织广大教师了解和学习《残疾人教育条例》。召开专门的特殊教育招生工作会议,详细传达、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要求做到招生工作要规范有序,残疾学生报名各个环节有专人接待。

2.广泛调查,摸清情况。在暑假期间通过家访、电话联系,与残联、民政、公安、卫计、扶贫办等部门积极对接,进行残疾儿童新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市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走访,尽可能的鼓励条件允许的学生家长送孩子到特殊学校就读。

3.坚持送教上门工作。根据“千名教师包联千名贫困学生”的精准扶贫工作统一部署,教育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落实残疾儿童不能入学的实际情况,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落实送教上门服务,将残疾学生包联到人、到校,由学校、教师每两周安排至少一次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并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尽最大努力做好残疾儿童的教育工作。

4.聋哑学校出台贫困残疾儿童入学帮扶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生在校期间所有学习用品由聋哑免费提供。

(2)贫困学生每生提供春夏两季校服,床单被罩被子各一套。

(3)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人每学期发放500元生活补助。

5.积极落实省厅有关残疾学生政策。为每名残疾学生申请公用经费6000元•生/年,优先保障随班就读学生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经费支出。

我市特殊教育学校通过这几年的发展,虽然在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上有所提升,但仍不能很好地为残疾儿童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1.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急需提升,目前新的教学楼虽然建成,但在部室和器材购置上仍不完善。

2.师资力量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继续教育这一块,教师缺少走出去交流的机会,教师能力再提升还需加强。

3.特教教师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用专业引领特殊教育迈上新台阶,为特殊教育提供高水平专业指导。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六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福州一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我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实施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简称《条例》),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地对此要给予高度关注。适龄儿童少年未依法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学校要立即启动登记和书面报告机制,并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要求,会同村居组织做好动员入学和失学劝返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督促改正。

二、加强城乡招生政策统筹。

1.科学导向生源流动。各地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合理安排“全面改薄”项目,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水平,积极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要持续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均衡城乡教师资源,着力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校,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推动生源自愿合理流动。

2.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各地要按照《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7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2015〕6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明确入学申请相关信息审核程序、审核结果公示方式和复议办法,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居住证信息,相关学校要及时汇总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申请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核验。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都要开放接收随迁子女,并采取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或积分入学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入学。各地要根据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新要求,提前开展专项调研,摸清底数,做好安排。

三、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各地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群众择校愿望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大力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积极稳妥开展“小升初”多校划片招生改革,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因客观条件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招生片区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启动重大决策程序,通过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意见,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给社会群众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不得擅自变更招生片区,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确保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入学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落实好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2.严格执行招生照顾政策。对台商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照顾对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等文件执行,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经我厅批准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相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名额和招生范围等制定具体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他学校一律不得招收“特长生”。各地学校举办实验班必须报经我厅审批后执行。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坚持阳光招生。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各地要在每年5月前,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证明材料,以及招生咨询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结果,方便群众,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1.加强招生工作统一领导。各设区市要根据国家和省招生工作要求,出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所属县(市、区)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细化招生办法。各地要创造条件建立统一的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提高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

2.强化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招生工作检查,主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要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并及时通报、告知社会。

3.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地和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对治理择校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严格按照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认真审核招收的每位学生信息,及时为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建立、转接学籍档案,实现“人籍一致”,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建立、转接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各地不得以学籍问题拒收学生。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注册学籍,不得纳入在校生统计。要借助学籍管理系统,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加强控辍保学技术监控。

4.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地要主动协调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在招生入学关键时间节点,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进行正面引导。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或以新闻发布会、访谈,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等方式,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各地要针对往年易发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会商,制定招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现问题倾向要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问题出现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明确招生入学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6.报备招生工作方案。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及时汇总上报全市及所属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含小升初)和《2017年市、县(区)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生源情况摸底情况表》,加盖市教育局公章后,连同各市、县(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联系人名单,于7月7日前报送我厅基教处,电子稿发送到基教处邮箱:jjcyj@。

附件:

1.2017年市、县(区)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生源情况摸底情况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4月5日。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七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10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幼升小。全区现有幼儿园大班(含学前班)适龄幼儿2641名(其中城区1689名、农村952名),秋季学期城区七所小学(张小、杨小、杨陵二小、高新小学、高新二小、邰城小学、张分校)一年级现有31个班,学位1395个,学位总量短缺294个。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3所学校资源所限,开设学位远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今秋开学城区“幼升小”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二)小升初。全区现有小学六年级在校生1981名,初一在校生2022名。城区及其周边8所小学共有六年级在校毕业生1532人(张小275人、杨小243人、杨陵二小98人、张分校62,高新小学406人、高新二小60人、邰城小学273人,杨村中心115人),城区四所初中(第二中学10个班、第三中学6个班、高新初级中学8个班、西农附中8个班)可设初一学位1600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需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一)免试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则。各公办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则。义务教育段各学校原则上不招收特长生;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国际班”等快慢班;一律实行平行分班教学,严格保障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四)全区统一录取分配原则。区局将统筹考虑校情生情,对新一届初一学生实行统一发文录取。开学稳定后以学校为单位办理新生录取卡,实行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双管理。非杨陵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于8月5日之前在区教育局登记,一并发文分配。

三、免试入学的具体措施。

(一)小学新生入学。

2017年秋,我区继续执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出生)规定,各校要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秋季开学报名当天,家长携新生持相关证件(居民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及近3个月物业费发票、务工就业证明)到学区对应小学报到注册。

1.各镇(办)小学招生范围:户籍及居住地在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招生顺序(依据区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剩余学生由区局统筹调配至其他学区)。

顺序依次为:户籍及监护人房产均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在本片区内的杨陵户籍适龄儿童;房产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以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为准)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学区划分及保障措施。

张家岗小学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北(含阳光尚都、科秦山庄),孟杨路以南(不含杜寨村),西农路以西(含路东侧家属区及张家岗村),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不含陵东村)的适龄儿童。

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南,水厂路以北(含陶瓷厂、棠樾湖居、沁园春、恒大城),邰城路以西,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保障措施:按照“社会投入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家长适当分担”的原则,在城南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南起棠樾湖居,途经恒大城、永安小区、法禧小区,到达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陵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线以北,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西(不含鼎盛花园),西农路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杨陵二小(原姚安小学):搬迁至第三初级中学(原姚安中学)南大楼,合并成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含御景国际、南庄村、下川口新村),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东(含鼎盛花园),高速东出口引线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邰北社区拆迁入住户2-6年级插班生)。

(保障措施:在城东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东起下川口新村,途经南庄村、邰北社区、新桥路什字,到达杨陵二小,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凌高新小学: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优先录取农科教人员子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具体招生办法详见高新小学招生简章)。

杨凌高新二小: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就近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含邰北社区、邰南社区、胡家底村、陈小寨村、建子沟村、华电入区企业子弟一年级新生)。

西桥小学: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南,渭河以北,东新路以东,漆水河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千林世纪城小区)。

邰城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南(含汽车站、火车站、水科所家属区、化建家园、东方明珠小区),朝阳医院以北,邰城路以东,东新路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各镇办“小升初”招生范围。

各镇(办)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以镇(办)为单位免试直接升入所在镇(办)初中就读。第四初级中学、第五初级中学启用公寓化寄宿制管理模式,第三初级中学改建为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

2.城区各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第二初级中学:户籍在李台街道办、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高干渠路以南、常青路以西、小偃路以东范围内及陇海铁路以南区域(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初级中学:户籍在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常青路以东范围内(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杨凌高新初级中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北、孟杨路以南(不含寨东村、杜寨村)、小偃路以西(含大寨社区)、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公办全日制寄宿封闭式管理”办学模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在保证农林科大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相关任务。(对后期补录入校就读的起始年级初一新生学校必须建立学籍)。

四、几点要求。

(一)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要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开,程序规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私自扩大招生范围。各民办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之前,要将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区局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控制转学。学生不得以择校为目的随意跨片区转学。区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对于学校私自接收转入的插班学生,区局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和休学期间的学生一律禁止转学。

(三)严格控制辍学。新生无故不报到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学习超过一周的视为辍学。学校发现学生辍学后,应及时联系监护人查明情况,做好劝返工作,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无权劝退或开除学生。

(四)严格控制留级。义务教育段学生一律采用“直升式”,除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允许留级。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于每年8月10日24时自动升级一次。对于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提出休学申请的学生,各学校要严格审查各项休学手续,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局审批。严禁任何学生以休学名义留级;严禁公办初中招收初三补习生。

(五)统筹安排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加物业缴费税务票据、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就业证明(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直接安排入学。

(六)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各片区学校应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有入学能力的残疾学生优先安置随班就读;对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应积极协调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附件:杨陵区2017年秋季学期新生招收计划。

(略)。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八

(一)公开招生信息。区教育局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就近免试入学的学区范围、学校招生计划数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在松江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见附件2《2017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2017年3月18日—4月7日期间,各公办学校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课程建设、等第制评价等,有序组织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开放展示。2017年3月25日—4月7日,各民办中小学有序组织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

各校“校园开放日”活动安排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三)发放入学通知。区教育考试中心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由招生学校于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四)推进注册制度。建立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2017学年,本市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制度。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五)加强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六)开展专项督导。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专项督查工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全程参与、全面督查本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公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七)完善监察机制。区教育局监察室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协助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八)落实问责制度。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区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九)实施“双减”措施。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或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或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或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实施“双减”措施,即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取消当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九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新生入学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向社会展现中山大学教育质量、管理水平与服务意识的一个重要窗口,为做好级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迎新组织机构及工作任务。

组长:颜光美。

副组长:李善民。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邓少芝丘国新龙波刘春阳阮映东。

温武少吴晓枫李桦肖海鹏陈文波。

陈望南陈敬德武少新郝登峰凌文华。

夏丹莫华黄山黄毅傅剑华。

漆小萍。

主要任务:

督促、检查各部门迎新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

(二)校长办公室。

主要任务:

1、新生开学典礼的会务工作;。

2、负责准备校领导在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稿。

(三)宣传部。

主要任务:

1、做好校内外迎新宣传报道工作;。

2、接待来访记者。

(四)组织部。

主要任务:

统筹并指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五)学生处。

主要任务:

1、制定本科生迎新工作方案;。

2、组织设立珠海校区和东校区迎新接待工作站;。

3、统筹安排本科新生入学教育的各项具体工作;。

4、组织东校区和珠海校区开学典礼的学生队伍;。

5、负责东校区和珠海校区迎新横幅、标语、路标制作并悬挂。

(六)研究生院。

主要任务:

1、制定研究生迎新工作方案;。

2、组织设立南校区和北校区迎新接待工作站;。

3、统筹安排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的各项具体工作;。

4、组织南、北校区开学典礼的学生队伍;。

5、负责南、北校区迎新横幅、标语、路标制作并悬挂;。

6、负责接受研究生新生的有关咨询;。

7、选派北校区、南校区开学典礼上发言的教师代表;。

8、在5月15日前校内接收硕博连读生、直博生、面试研究生名册发至各部门;。

9、在6月20日前将研究生新名册发至各部门。

(七)校区管委会。

主要任务:

1、统筹、协调和督促所在校区各单位做好迎新工作;。

2、配合校长办公室做好开学典礼的相关工作。

(八)校团委。

主要任务:

1、选派在开学典礼上教唱校歌教师、发言的在校学生代表和新生代表;。

2、负责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九)财务处。

主要任务:

1、负责新生的收费等工作;。

2、负责新生“校园卡”资料收集、相片采集和制作;。

3、负责提供数字迎新所需的读卡器。

(十)保卫处。

主要任务:

1、办理新生户籍手续;。

2、负责迎新期间治安保卫及指挥外来车辆的停放,维护校园秩序;。

3、负责各校区迎新期间(包括场地布置期间)电脑、读卡器等设备的防盗安全。

(十一)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主要任务:

1、在8月5日前将新生名册发送至各部门及各院(系、医院);。

2、负责接受新生招生事宜的有关咨询;。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校内学生的二次遴选,

(十二)教务处、医教处。

主要任务:

1、负责落实相关学院做好博雅班的遴选工作;。

2、选派在珠海校区、东校区开学典礼上发言的教师代表;。

3、做好学生及家长有关本科阶段培养计划、教学及学籍事务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十三)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主要任务:

1、负责组织和参与各院(系、医院)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负责为新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十四)总务处。

主要任务:

1、督促相关宿管部门在8月8日前,将新生住宿方案下发至各院(系、医院)(联系方式见附件4),督促各院(系、医院)在8月15日前确定新生具体住宿床位安排,并将数据提供给宿管部门等。

3、负责校内迎新工作用电布置和现场保障,提供所需通讯、照明、接线板等设备,负责迎新场地及配套设施的保洁工作及场外卫生。

(十五)后勤集团。

主要任务:

1、协助总务处安排好南校区、北校区新生住宿床位,办理入住手续;。

2、配合总务处做好迎新期间迎新工作人员住宿、用餐的保障服务;。

3、南、北校区迎新场地所需家具、电话等的搬运、摆放布置、安装;现场提供直饮水、水杯等。

(十六)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

主要任务:

1、负责数字化迎新系统的测试与完善;。

2、负责数字化迎新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落实场地;。

3、负责数字化迎新现场的网络维护和技术支持;。

4、负责与提供电脑设备的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对接。

(十七)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主要任务:

1、负责提供迎新现场数字化迎新所需的电脑设备(包括设备的运送、摆放和搬回);。

2、负责将电脑设备交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并协助其做好设备的调试工作。

(十八)医院管理处。

主要任务:

1、统筹四个校区的新生体检工作、预防保健宣传教育和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

2、指导各校区门诊部做好新生体检信息的建档、整理工作。

(十九)校区门诊部。

主要任务:

1、做好所在校区的新生体检工作;。

2、配合医管处做好校区新生体检信息的建档、整理工作。

(二十)武警选培办。

主要任务:

负责国防新生的报到。

(二十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主要任务:

2、负责第一批外国留学生学历生(新生和老生)8月18日至21日注册报到及入学教育相关工作;第二批外国留学生(进修生)9月15日至18日注册报到及入学教育相关工作;第三批外国留学生9月25日至30日北校区mbbs全英班注册报到及入学教育相关工作。

主要任务:

2、组织落实本院(系、医院)新生办理各项入学手续并协助其入住宿舍;。

3、检查落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

4、负责设立本院(系、医院)校内接待点并安排落实接待工作人员;。

5、落实并安排好新生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配备,做好新生入学教育的安排,内容见附件。

二、新生报到时间及地点。

1、到校时间:8月21日(7:30—18:00)。

2、接待点。

珠海校区:教学楼架空层。

东校区:至善园架空层。

南校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其他新生入学工作安排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合肥市庐阳区。

2016。

为做好。

2016。

2016。

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

2016。

1

2016。

4

号)和《合肥市。

2016。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

2016。

143。

号)等文件精神,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构建基本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庐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

辖区内各幼儿园(含企事业办园及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招收年满。

3

周岁(。

2013。

8

31。

日前出生,含当天)的健康儿童入园。家长于。

2016。

7

2

日前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儿童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报名。

2.

双岗幼儿园继续招收部分智力滞后的幼儿随班就读。

3.

市委机关幼儿园红玺台分园(界首路与茨河路交口红玺台小区内)、宿州路幼儿园森林城分园(四里河路万科森林城小区内)、双岗幼儿园源水分园(董铺路大杨镇源水家园小区内)、大西门幼儿园畅和分园(亳州路与昆仑路交口天河御苑小区内)。

4

所公办园分园建成招生。

4

所分园自。

6

3

日起设立咨询台,建立入园咨询受理机制。

4.

安庆路幼儿园红星早教指导中心继续招收。

1

3

岁幼儿接受早期教育。探索庐阳区户籍。

3

岁婴幼儿接受。

6

次免费早教指导,建立早教指导体系。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区为主原则,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智力、听力语言、视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随迁子女等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1.

“单校划片”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2.

“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1.

区属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年满。

6

周岁(。

2010。

8

31。

7

1

日-。

2

日到学区内的小学报名。补报名时间为。

7

6

日。

2.

红星路小学为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的实验学校,招收本行政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就学。

3.

红星路小学国际部面向全市免费招收外籍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外籍儿童享受本行政区内适龄儿童同等入学政策。

4.7。

20。

日-。

25。

日,各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1.

报名条件。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辖区小学毕业生,经区招生办审核认可后,可以在我区报名升学。

2.

6

16。

日-。

22。

日到区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

6

30。

1

张一寸免冠彩照,于。

6

23。

日-。

24。

日到区招生办(地点:合瓦路。

170。

号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内)办理报名手续。

3.

分配办法。通过报名的学生分配到学区内的中学。

4.

发放通知书。

8

1

日-。

5

日,各初中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办统一指导下进行。各民办学校应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区招生办审查,并及时在学校及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须经物价部门核准,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

6

4

日-。

5

日,

6

16。

6

19。

日前)通知小学毕业生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合肥。

42。

中、

45。

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其中,

42。

中招收田径、游泳类体育特长生及器乐类艺术特长生;

45。

中招收乒乓球、篮球、足球、排球、棋类体育特长生及声乐、器乐、绘画类艺术特长生。

艺术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需提供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

1

)取得专业音乐考级机构颁发的器乐八级(含八级)以上证书。

2

)小学阶段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中个人项目、集体项目获一等奖及以上。

体育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在小学阶段获得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省(或市)体育局主办的棋类(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乒乓球、游泳、田径比赛甲级、乙级队男女组单项等个人项目,篮球、足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需提供获奖证书)。

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由区招生委员会制定,各招生学校遵照执行。招收比例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已经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逐步取消该项招生。各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1.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经家长申请,由学区内学校接收随班就读。盲童、聋哑儿童少年及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智障儿童到合肥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2.

2010。

111。

号),切实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7

8

7

11。

日—。

15。

日集中受理随迁子女就读申请。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

1

年以上(含。

1

年)。

3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其中,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

4

)除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非起始年级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距居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报名点:

19。

中、

36。

中、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五一小学、四河小学、新庄小学、钢铁新村小学、跃进小学、大杨中心小学。

3.

港澳台胞、侨居人员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学。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由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港澳台办)出具证明,外籍人士子女由市外侨办出具证明。以上人员子女凭证明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4.

2014。

367。

号)执行。

5.

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符合市教育局《合肥市。

2016。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合教〔。

2016。

143。

号)中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材料,享受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区,本人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2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本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3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本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4

)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5

)烈士子女。

小学招生由招生学校直接审验;初中招生由区招生办统一审验,并根据区内各中学学额情况统一分配。

1.

优化学校布局。南国花园小学和煦园校区、红星路小学国际部建成投入使用。红星路小学国际部将按划定的学区招收一年级新生。南国花园小学和煦园校区用于南国花园小学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

2.

实施“两个工程”。实施好中小学午餐服务工程、中小学“放心班”工程,向社会提供一流的教育服务,提升庐阳教育品牌形象。

为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规范、顺利进行,成立庐阳区。

2016。

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招生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任:王翠英。

副主任:张振发、殷硕景、郑家凯、岳彩莲、胡敏。

员:朱晓艳、唐跃、方明惠、徐翠萍、张莉、李睿、周雯、袁军、吴启恩、胡燕、贾莉,辖区内各招生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郑家凯(兼);副主任:朱晓艳。

招生监督小组组长:胡敏(兼),成员:周雯、张圣春,辖区内各招生校(园)党支部纪检委员、家长代表。

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合瓦路。

170。

号),咨询电话:

65699982。

65551770。

8800。

1.

4%。

严格控制公、民办中小学班额,原则上不得突破省定班额标准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和特色班。

2.

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不断提高招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通过设置招生咨询台、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引导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3.

加强学籍管理。按照省、市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2016。

年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于。

9

15。

日前完成,由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

1.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幼儿园、中小学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坚持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2.

严明纪律,规范行为。招生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考核。凡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对公办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民办学校记入过程性计分管理,并与年检、奖补资金挂钩,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当年招生资格,或不予年审,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3.

关注热点,优化服务。各幼儿园、中小学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对招生形势和问题要提前研判,主动化解,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一

(一)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事业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生源的无序流动。若确需对计划与学额进行调整,须事先向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各校对入学新生要严格按照下达的事业计划均衡编班,不得办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及未经批准的艺术类、体育类特色班。已批准招收部分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体育、艺术基础能力测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学校根据测试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三)各校根据来松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要求,须在学生报到时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在现行政策与规定下,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后,须回户籍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四)各校须严格在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咨询、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所有新生录取均以区教育考试中心下达的正式名册为准。

(五)各校不得招收无档案材料的学生,否则以无学籍论处,并作为非正常流动记录督导考核之中。对已录取但未报到的预初新生(除回原籍外),小学与对口初中应共同承担动员责任。

 

2017年上海中小学入学政策。

2017上海中小学入学报名条件 。

2017上海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流程 。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二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规定。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入学模式、对口升学流程、入学办理方式、信息公开办法,落实教育部门职责,强化工作监管和社会监督,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程度。

2.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每年招生工作中,及时下发《xx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全市各中小学积极承担相应的义务教育责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新生入学,依法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各中小学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3.严格落实“六个严禁”。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选拔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测试选拔学生入学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严禁任何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三

1.严格组织招生工作。201x年xx市公办小学实行以户籍为主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办法,公办初中实行以户籍为主就近划片和毕业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两种升学方式,对外来随迁子女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由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在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民办小学招生采取报名登记的方式,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加面谈的方式,在xx市教育局和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监督下由学校自己组织实施,确保录取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2.各中小学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每学年招生初,各学校将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时间、办学条件、咨询监督、举报信访等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提前公示,告知家长。农村学校组织教师提前进村入户,对适龄新生进行摸底,督促其及时入学,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流动和防止学生流失。

3.坚持义务教育全纳原则,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坚持“两为主”原则,落实“两个全部纳入”精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由辖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就近安排到公办中小学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随班就读,确保残疾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4.依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各中小学必须严格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招生,努力解决大班额问题。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四

为依法做好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小编收集一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计划分享如下,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6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建立科学、全面、普惠的入学服务体系,切实维护每一个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在包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含滨湖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二)坚持“就近、免试、单校划片”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相对就近入学。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学区图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告知,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公办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相关小学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适当放宽年龄入学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各小学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招收不足龄学生。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7月1日-2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6日。

各小学于6月10日前将本校细化的学区图和招生启事送区招办审核备案,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张榜公布,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学区图以区招办公布为准)

(二)公办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集体报名: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20日—22日。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小学毕业生单独报名: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在外区或外地就读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如回我区就读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

4、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5、一张一寸半身脱帽彩色照片。

6月26日—27日两天,单报生到区招办临时报名地点合肥市48中学望湖校区(包河大道和祁门路交口向西200米,路南。)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3日。

(三)其他招生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我区2017年7月8日前公布接收随迁子女中小学名单和招生指南,咨询、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2日—16日、26日—28日。 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现“同城待遇”和“零障碍”,统筹安排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要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2、初中特长生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12〕41号文件精神,我区46中、48中可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特长生招收人数比例不超过全区当年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46中、48中特长生招生方案通过包河区教育体育网和46中、48中校园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中小学不得拒绝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积极引导动员学区内视障、听障儿童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太湖路小学继续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面对全区招收智障儿童。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金斗路小学)设立“包河区特殊教育研究中心”,面对滨湖新区招收智障儿童。

4、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0日—11日,6月22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合肥滨湖寿春中学、合肥包河大地中学和合肥新康中学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5月30日前报区招办审核备案,其招生简章须在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提前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含以下内容:学校的简要情况(含学校的性质),办学地址,批准办学文号或办学许可证号,招生对象,招生层次及分类招生人数,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及其他杂费的收费标准等。民办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新生。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招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坚决杜绝民办学校招生无序竞争、抢夺生源、重复招生和乱收费等不当行为。对违规招生行为将依法纠正,限期整改,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停止其招生或按10%的比例减少其下一年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5、各校要高度关注女童入学问题,确保女童依法完成义务教育,要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一)政策性照顾

在我区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凭相关证明,可与我区小学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并在我区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6、境外人员子女入学。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由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7、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合教〔2014〕367号)精神,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8、对婚后确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学区学校入学。因特殊情况,房产证和户口簿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等相关材料,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二)高校附属学校招生

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职工子女应进入本单位附中就读。高校附中在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上要严格执行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招生文件精神,招生日程安排应与区招办招生日程安排同步,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违规招生。

(三)新建学校投入使用

2017年秋季,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西安路学校建成交付使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西递中学建成交付使用。

(四)停止招生学校情况

合肥市王大郢小学因拆除新建,一年级停止招生,其他年级在包河外国语实验中学借址办学。合肥市第六十四中学七年级停止招生,八、九年级在原址就读至毕业。

(一)各中小学在招生中应服从区招办统一安排与协调,要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确保完成今年招生任务。凡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当年度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是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的将取消下年度招收特长生资格。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过程性记分管理,并与年检、奖补资金挂钩。

(二)46中、48中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收特长生的项目名称、招生计划等,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必须在毕业和招生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选拔性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

(三)公办中小学严禁招收跨行政区择校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原则上公办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初中招收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总额的4%。对控制择校执行不力的学校将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少年儿童身心健康,严格控制“大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省规定标准。各校学生分班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五)各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等情况,为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保障。存在大班额的学校,在注册学籍过程中要将入学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到学籍系统,对招收的择校生要填写“是否学区外学生”信息。根据省教育厅及市政府确定的义务教育阶段消除大班额年度细化目标,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达到标准班额要求。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并报区教体局审核。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五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全面建设是党的全面建设的基础,关键在于严格,关键在于执政。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关于开展对“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都纪发[2009]7号)精神,我办党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工作实施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对照检查,经过自查,我办今年以来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没有违反规定和制度的事件发生。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过领导集体内部讨论决定,讨论中要报请市纪工委局参加并进行审议,组织落实过程中要争取纪检监察的监督,办结最终结果向市纪工委局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负责人准备相关资料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负责在集体会议上通报,与会人员逐一表态,提出明确意见。

(三)机关领导集体会议分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综合科负责。

(四)移民办主任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副主任对各自分管科室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

(五)“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资料要接受上级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凡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办党组都采取了征求意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决策、并送主管部门备案的程序。

今年以来,凡涉及我办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包括所涉及的以下相关工作:

1、机关人员抽调社区、市上相关部门工作事宜;

2、解决移民上访中重要事项处理的决定;

3、划拨给乡镇项目扶持资金、思想汇报专题部门基础设施费的决定。

今年上半年,在分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线路维护中心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八项规定”,深化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龙头,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围绕企业高质量发展和经营管理实际,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现将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认识,积极适应党风廉政新常态。

线路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省、市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将2019年确定为“制度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年”,全面开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常态,年初及时召开2019年工作部署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线路维护中心党支部在认真总结去年党建及生产工作和学习省市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新要求的基础上,讨论制定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提出打造“一个形象”(即:全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务实、创新、担当”“敢拼敢闯,全面保畅”的维护队伍新形象)、落实“两个责任”、实现“三个常态化”(即:党风廉政巡查常态化、党风廉政报告常态化、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切实做到年初有工作部署,年中有跟踪督查,年底有检查考核。同时,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与各部室、各分局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工作责任书》共26份,使分管领导和分局负责人,人人头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明确职责,夯实责任主体。线路中心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每周一例会集中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法纪,学案例,并结合中心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人员动态情况展开讨论。截止目前,线路中心共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2次,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1次,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2次,开展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中心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谈话2次。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生产维护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纪检委员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深化作风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一是针对《湖北公司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排查一览表》,将省公司梳理的8个方面的共性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在整改的同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四风”反弹。

二是结合省市公司深化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线路中心从“抓责任落实、抓教育培训、抓权力防控、抓重点整治、抓改革创新”5个方面深化作风建设,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教育学习,边学边查,即知即改。首先,对照中央“八项规定”,注重从干部职工最关注的吃喝、奢靡、文风、会风等问题抓起,从影响跨越发展最敏感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治起,从机关最难改的庸懒散慢风气改起,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及其他党风党纪方面的规定,在办公条件、工作用车、行政经费开支、公务接待上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其次,为了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作风大转变,线路中心采取征求意见问题、面对面交心、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大了对干部职工通信纪律、劳动纪律等的检查和考核。

三是制定和完善了中心内部工作制度、学习(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对外协调谈判制度、外力影响管控制度、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以制度规范干部的行为,起到上行下效、层层传导的作用。

三、执纪监督,问责问效。

线路维护中心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同时不断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防控机制,提高全体党员自我防范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4月份,襄阳分公司党委成员,副总经理余海峰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利用每周例会对刚调岗的干部进行约谈,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问责问效问廉。截止目前,线路中心不定时查岗13次,婚丧嫁娶备案0人次,作风纪律提醒谈话1人次,信访案件0人次,在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日关键节点采取“五个一”方式抓防范,正风肃纪,确保廉洁过节。

四、党务公开,民主管理。

线路维护中心利用会议、简报、内部报刊等公开媒介,对组织机构、工作分工、工作职责、重要情况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后备干部推荐选拔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公开,进一步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

五、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中心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局限于过去模式和习惯思维,结合生产工作特点和新局势,有针对性、创造性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工作任务落实有简单化、教条化现象,虽然在干线维护方面取得不错的成绩,但在划小承包、新智慧光网平台录入、空间资源清理等重点工作上,还缺乏开拓创新思维,未打造出亮点工作。

整改措施:进一步推进工作创新,打开全新工作局面。面对现场综合化维护新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工作、完善机制等措施,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发挥创新精神,敢于突破,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在创新中坚定目标,确保主体方向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结合线路中心工作实际,探索工作新方式,提出新思路,拿出新举措,开创新局面,始终围绕分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年度重点任务,以务实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干部队伍管理偏松偏软。针对线路中心干部队伍多元化、高分散结构现状,管理上有求稳怕乱和“老好人”思想,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方法不多,部分干部工作被动应付,缺乏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宽。对日常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反馈时有时无。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劳动纪律,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好表率作用,严格遵守程序和各项纪律,正确掌握用人标准,不许愿,不偏袒,反对任人唯亲,公正地对待和客观的评价每一位同志。二是加大对中心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及时完成上级的工作安排,提高生产维护工作水平,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3.深入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度不够,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线路中心班子成员虽然普遍深入一线调研,但深度不够,听汇报看现场提要求多,对基层的帮扶少,服务基层、指导工作针对性不强,没有真正扑下身子,深入一线,摸实情,听实话,不能完全掌握真实详细的第一手资料,深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少。

整改措施:持续落实党支委联系群众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制度,支部书记至少每季度下基层一次,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基层党小组会议和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成员至少每月深入一线一次,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疏导思想上的疙瘩,切实纠正错误观点认识,尽可能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在下一步工作中,线路维护中心将继续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顿什么问题,确保线路维护中心成为团结务实、清正廉洁、积极向上的队伍。

面对近期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及时应对,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我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如下:

以上就是我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材料。

区环整改办:

根据达川环整改办函[2019]4号文件精神,我乡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全乡经济发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环境保护常态化思想意识,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努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的整体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木头乡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提高我乡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增强其环保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使群众真正意识到环保、生态工作与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我乡采取了广播专栏、标语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了环境保护意识及相关知识。认真研究环境规划,国家级生态乡、生态村创建工作及学习《四川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并在夏收期间下发了《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并配合农技、规建等部门检查落实情况,通过长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全乡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以村(居)小组为基本单元,掌握和传递环保信息,同时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参与监督和管理,共同维护家园环境,以环保工作和生态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对农村的环境影响问题及时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

1、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社区场镇、公路沿线为重点整治区域,以白色垃圾和建筑堆码为重点整治内容,加大整治力度。

2、对2019年木头乡环保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划。

3、对全乡水体污染、大气污染作了摸排和作出初步整治规划,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对各村(社区)秸秆焚烧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梳理,对沿河沟垃圾进行保持清理,对群众进行环保方面宣传。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城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在前端分类设施设置、动员宣传教育、末端处理能力提升、强化定时定点督导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xx年全区填埋生活垃圾58.64万吨、焚烧98.08万吨、九大分流分类体系处理垃圾24.12万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回收玻璃、塑料、金属、纸类共计134.87万吨(包括部分工业垃圾、废弃建筑材料等)。机关事业单位设置分类投放桶点876组,438个小区已全部楼层撤桶并设置集中分类投放桶点1430组,城中村设置桶点499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抓调研部署。开展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调研,并按照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部署,制定了《xx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动方案(2019—2020年)》并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张勇书记指示精神,积极推进xx区生活垃圾分类深调研工作,现已形成了xx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调研第一阶段报告。根据省、市生活垃圾分类部署会精神及最新工作部署,制定了《xx区2020年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攻坚行动方案》、《xx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督导行动方案》和《xx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方案》,推动形成全面参与工作格局。

2、抓实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在全区313个机关事业单位、4所高校、185所中小学校、478所幼儿园开展了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单位及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垃圾分类全覆盖。

3、抓好438个小区楼层撤桶和集中投放桶点设置。全区438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楼层已全部撤桶,并按照规范设置1430组集中分类投放桶点,完成“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小区创建。居民分出的厨余垃圾已逐步增长至春节前的56.5吨/日。

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立。除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正推进中外,餐厨垃圾已覆盖4178家餐饮单位,玻金塑纸、废旧织物、废旧家具、绿化垃圾、年花年桔、果蔬垃圾、有害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已基本建立,2019年共处理生活垃圾24.12万吨(其中果蔬垃圾69.34吨/日、厨余垃圾5.41吨/日、餐厨垃圾208.24吨/日、玻金塑纸7.87吨/日、废旧织物3.02吨/日、废旧家具268.29吨/日、绿化垃圾82.92吨/日、有害垃圾0.07吨/日,年花年桔在春节前后共处理1837吨)。

5、抓好宣传教育。2019年,拍摄了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并已在xx第一课上线播放,制作宣传海报在各小区张贴,制作灯杆旗在各公园内悬挂,营造浓厚氛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已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及培训活动150余场,参与人数达16300人次。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主题班会和实践活动3486场,50万名师生参与;龙城初级中学、天誉实验学校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第二批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社区开设生活垃圾分类“微课堂”111个,已开展微课堂活动1084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33633次。建成一个区级分类体验馆和五个街道级分类体验馆,开展1197次活动,参与人次达28080人次。

6、抓末端处理产能提升。目前全区末端处理产能不足主要集中在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处理餐厨垃圾的朗坤公司已开展控臭工艺改进,产能已从230吨提升至350吨左右,现正开展除臭控臭及扩容工作,4号厌氧罐建设已基本完成,目前罐体主体结构已封顶,内部层防腐、管廊架及外部保温层建设已完工,现正进行菌种培养,预计6月份可开始进料;全厂除臭改造工程已基本完工,正进行调试,待处理量达到峰值时进行验收。日处理约50吨厨余垃圾(可扩展至100吨)的小型厨余垃圾高温好氧制肥试点项目已进场施工,预计今年上半年投产试运行。规划建设400至50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组织专家团队对深能源、中国天楹、xx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厨余垃圾处理方案进行比选。

7、抓好督导检查和指导。成立督导小组深入313个机关事业单位、438个小区检查督导932次。在小区组建了1603人的督导员队伍开展居民投放垃圾督导工作。

(一)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深调研”。根据张勇书记调研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精神,聘请专家团队对xx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深调研”,全面梳理从源头减量、前端分类、中端收运、末端处理的全链条涉及的规划、政策、技术、投入等问题。目前已形成了初步成果,接下来开展系列子课题实地调研,为xx生活垃圾分类指明方向。

(二)全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小区和城中村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一是实施垃圾分类投放桶长制。集中分类投放桶点设置单位原则上每个分类投放桶点要指定一名负责人,担任桶长,负责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桶点的管理,确保桶点设施外观(标识)与功能完好、摆放整齐、干净卫生、清运及时。二是通过行政力量推动,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医院、文化场馆打造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全面提升花园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要按照规范指引,进一步完善小区集中分类投放桶点。通过上门宣传、小区活动宣传、公共宣传等形式做细做实小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扎实细致的群众工作,将市民“不想分、不愿分”的思想观念转变为“想分类、会分类”。强化督导工作。通过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小区党员志愿者、小区居民等组建督导员队伍,引导投放垃圾的居民开展好垃圾分类。四是稳步推进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城中村综合治理,首先完善城中村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桶点设置。针对城中村居民流动性强的特点,做更细更实的宣传教育工作。五是稳步抓好企业、各类“小场所”的垃圾分类工作。

(三)全面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对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区工作站、国有企业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公职人员的全员培训,让全体公职人员都会垃圾分类,都会宣讲垃圾分类,都积极参与家庭、所在小区和单位的垃圾分类。鼓励公职人员每周至少参与一次所居住小区每晚7:00-9:00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活动,在所居住的小区发挥好带头示范和志愿服务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对全区50余万名学生和学生家长开展针对性的教育。通过开设垃圾分类科普教育课、主题班会、实践活动等抓好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的垃圾分类教育。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分类、学生与家长一起分类,带动家庭成员积极转变观念,开展好分类工作。三是发挥社区基础作用。一方面由社区工作站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工作人员每季度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实现物业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另一方面通过开设社区“微课堂”、网格员对辖区居民进行扫楼式入户宣传等方式实现垃圾分类宣传全覆盖。四是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让低碳、环保公益成为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引导广大家庭群众参与垃圾分类。五是督促企业落实好员工的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六是抓好公共宣传教育。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片,用好xx第一课。xx电视台、深圳侨报等发挥好公益宣传作用。利用电梯广告、楼宇电子显示屏、建筑围挡、公交车身、站台和其他各类宣传栏开展宣传。七是组建志愿讲师队伍。深入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和企业开展宣讲活动。八是加快完善垃圾分类体验馆等公共宣传教育设施,支撑各类宣教活动的开展。九是建立1个以上垃圾分类志愿服务u站,并成立辖区蒲公英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将志愿者作为督导员力量的重要补充。

(四)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一是组建一批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督导队伍。由物业服务企业组建一批由小区保安、保洁等物管人员和热心业主组成的素质较好、专业性强、积极负责的专职督导队伍,同时积极发展一批兼职志愿督导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系统组织专题培训,确保督导员对照《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督导工作。二是落实督导经费。将辖区小区督导经费列入街道垃圾分类部门预算,由街道按程序拨付给物业服务企业或直接发放给督导员,经费与小区垃圾分类成效直接挂钩,进一步调动督导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让督导员既熟悉垃圾分类的业务知识,又熟悉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能,提高工作效果。

(五)健全分类收运体系。一是全区统一公开招标确定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收运企业,实现分类收运。根据全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的数量,通过公开采购专业的收运企业进行收运,全区“其他垃圾”的收运按照现有“清扫清运一体化”的收运体系进行收运。二是完善餐厨、厨余垃圾收运体系。日均产生餐厨、厨余垃圾50公斤及以上的单位、投放点,由区公开招标采购的收运企业进行直接收运;50公斤以下的实行两级收运,由各街道结合实际,组织收运单位统一收运至垃圾转运站或暂存点,再由区统一的收运企业运至处理厂,避免出现混收混运现象。三是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四是加强收运企业监管。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收运车辆配备车载计量称重系统、gps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达到实时数据采集传输、实时监控、分析处理、预测预警等监管效果。

(六)提升末端处理能力。一是对现有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进行产能提升。目前处理餐厨垃圾的朗坤公司通过控臭工艺的改进、废水处理设置的扩容,争取环保部门支持,办理好环评手续。二是试行小型处理项目承担过渡期厨余垃圾处理工作。加快推进小型厨余垃圾高温好氧制肥项目,争取4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三是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争取2025年前新建成一座日处理400至500吨的大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保障我区厨余垃圾应收尽收,全量处理。争取2020年底前完成大型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立项工作。

(七)持续完善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是生活垃圾分类中回收玻金塑纸等可回收垃圾的重要支撑。要鼓励培育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的回收站点,扩大其服务半径;优化数据统计方法,准确统计回收垃圾中生活垃圾的数量。不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同时加强回收站点的安全监管,确保回收站点安全、环保。

(八)健全奖惩机制。一是落实奖励措施。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文件精神,制定实施辖区激励工作实施细则,由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激励经费,每年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给予激励。二是强化处罚机制。探索建立约谈、通报等机制,对小区部分不积极分类的居民,开展针对性的上门宣教或在小区内予以通报。待《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后,加强执法,对多次教育培训和提醒仍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处,并将处罚情况纳入诚信系统。

(九)推进源头减量。一是积极探索在新建小区开展厨余垃圾粉碎式处理。选取华策中心城小区开展厨余垃圾粉碎式处理试点,全面监测实行家庭厨余垃圾粉碎处理小区管网堵塞情况、化粪池清理情况、生活污水产生量等情况,为下一步研究提供基础数据,开展在全区新建小区推行厨余垃圾粉碎处理的可行性进行评估研究。二是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食堂以及餐饮企业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呼吁市民践行光盘行动;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免费的一次性餐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同时鼓励市民自带环保餐具、环保袋,减少一次性日用品产生和消耗。三是推进“净菜入城”。在农贸市场、超市、商场推进开展“净菜入城”行动,在2020年底创建示范点。四是试点快递行业绿色包装。探索以志愿服务体系为平台,以公益项目结合志愿服务的模式,试点“快递宝”(快递箱)绿色循环公益回收项目,推动同城“绿色快递包装箱回收”,实现包装箱循环利用。五是强化商品全周期的垃圾减量责任。探索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研究商品生产者的责任,让企业在设计生产产品的同时,考虑废弃产品的回收利用,先行选择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的材料和设计等。

(十)完善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平台。探索实现垃圾分类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的智能化监管,并与市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分类收运系统的信息化管理。

xx县xx镇街道塔城路社区党总支注重将党史学习教育与社区重点工作有机融合,通过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提升“疫情常态防控”“文明城区复检”“创卫复检迎检”等重点工作的实效,从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服务阵地,强化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以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的具体实践,答好“为民服务解难题”的时代之卷。

党建引路,弹好“修身学习前奏曲”。形式多样,打造修身阵地。社区党总支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群服务站的阵地作用,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专家讲师、街道指导员、结对老干部、支部书记等“红色”师资力量为党员上党课,丰富党史学习内容,学懂弄通悟透。坚持“走出去”学习,通过参观学习、远程教育、专题党课、领学培训等,丰富党史学习形式,激发学习热情。转变你讲我听的授课模式,感悟分享、挑战答题,参与演讲、日记接力、微考堂、“百人说‘党史’”等方式,交流党史学习收获。深化内涵,提升学习效率。党总支班子坚持每周一次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将提升政治素养与推动社区工作相融合,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活动推进之初,由于疫情影响,活动室无法全面开放,对党员活动人数也有限制,为确保党史学习全覆盖,各党支部和党小组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上传下达,针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党员开展“送学上门”,送上党史学习材料,并做相应辅导,提升学习效率,得到了党员们的点赞与认可。

用活资源,奏响“身边故事奏鸣曲”。充分挖掘,讲述“好故事”。社区试点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通过建立“党员政治生日登记册”、发送“党员政治生日问候语”、开展“身边的初心故事”“重温入党誓词”“寻找身边党龄最长的党员”等活动,了解“身边事”、认识“身边人”,用“小故事”讲述“大道理”,让党的创新理论和身边鲜活典型“飞入寻常百姓家”,拉近理论宣讲与群众的距离,身边的“现实故事”更能给广大党员和居民带来思想冲击,也更能起到教育引导和示范的作用,向先进学习,向榜样靠拢,为属于自己的红色故事书写更绚烂的篇章。盘活资源,汇聚“行动力”。开展线下活动的同时,顺应潮流,用活线上智慧学习阵地,立足学习强国app、青年大学习等平台,发动社区党员、群众和青年积极参与线上学习活动,织密党史学习教育矩阵。尤其是紧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社区发展工作等,结合实际,联动协同,牵手辖区共建资源下沉社区,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各类活动,使辖区资源和力量深度融合,拧成服务居民群众的“一股绳”,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服务居民。

搭建平台,齐颂“治理实践协奏曲”。聚人气,对接新实践。社区党总支将党史学习教育与社区重点工作有机融合,结合“文明城区复检”“创卫复检迎检”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解,加强联勤联动,实现齐抓共管。“三驾马车”通力协作,同时加强与城管大队、嘉城警署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开展联合整治,发现问题共同沟通、协商解决,提升志愿服务力度和整治效率,不留文明创建“盲点”和“真空带”。接地气,共绘同心圆。社区党总支开展党员“亮身份、作表率”“睦邻先锋·为美好定力”等行动,共绘红色同心圆,增强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以理论学习指导思想与行动,砥砺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浓厚比学争优氛围,提升学习成果转化率,着力推进解决居民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等问题,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治理实践,为社区xx与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xx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监督执纪挺在最前沿,紧紧围绕“13741”工作思路(即紧扣贯彻落实“四个一”工作制度这条主线,强化重要岗位、重点领域、重大资金三项监督,积极探索实践日常监督“七种方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努力营造党员干部知敬畏、守规矩、明底线、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常态化日常监督检查手段和做法,推动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向纵深开展。下面,我将我县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xx县纪委监委坚持建规章、立制度、抓基础,着力推进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xx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被监督单位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县纪委监委定期报告制度,明晰了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权利义务、明确了监督内容和方式,为正确履职提供具体指导和制度遵循。

二是规范工作台账。建立起10类日常监督工作台帐,进一步完善了监督监察对象廉洁档案,实现了“一人一档”,基本摸清被监督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全县监督监察对象共xx人,其中监督对象x人,监察对象x人。

三是建立联系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室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形成全方位对接、联动监督工作制度,实现同步、同向推进“一体化”监督模式。2月份以来,指导被监督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会议,督促各单位明确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及联络员,扎实开展“贴身”监督,有效增强了派驻机构的权威。

四是强化压力传导。为有效破解派驻机构“零执纪”的问题,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注重成效,对发现的“零执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面对面的谈话,拧拧“螺丝”、紧紧发条,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夯实监督责任。积极探索监督“触角”向村级延伸的有效途径,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督信息员和村级红白理事会三支队伍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监督成效”三个问题,积极开展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村级“末梢”,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

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变为中央的明确要求,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促进;坚持全面治理、从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从以下八个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之责。思想建党是从严治党之首位,也是主体责任之首位。要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加强正面引导,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实效,着力正本清源、引正纠偏,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问题,这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筑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根基。

二是从严监督执纪之责。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党委要当纪律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始终立足于“全面”,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和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以政治纪律为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确把握、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纪律打造为管党治党的标尺。

三是推进制度建设之责。制度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取得新成效。坚持依规治党,以党内制度规矩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治理依据和评价标准。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现行党内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加强问责,加强监督查处,解决党内制度规矩约束力不强、贯彻不实、执行不力的问题。注重解决制度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不配套的问题,把党的工作和活动严格置于制度的规范之中。

四是匡正选人用人之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主体责任主要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五是净化政治生态之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要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注重建设“三清政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廉洁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上级党组织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开展“两学一做”,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

六是做好示范带头之责。

一把手的自觉担当决定着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效,只有一把手把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尽心、尽情、尽力。各级一把手要当好表率,处处以身作则,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在其位谋其政,在加强管党治党上常研究、常部署,不让自己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但“自廉”,还要确保“他廉”、“群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勇于担责,对那些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同志,要主动为他们撑腰壮胆;对那些肩膀不够硬,担不起这份责任的,该谈话的要谈话,该调整的要调整。真正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维护党的执政根基。

七是层层传导压力之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没有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动参与和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就不可能落实。要向基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把纪律建设固化到基层,把纪律审查延伸到基层,把作风建设拓展到基层。从加强教育培训、健全组织生活、做好党员工作等方面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农村、社区,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之责。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是用好追责机制。要把责任追究作为第一要务、首要措施,以常态化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新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那些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抓住典型严肃追责。进一步完善问责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县区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我们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时刻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切实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

一是牵头抓总,全面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对全县党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系统掌握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状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政策和要求在本县得到不折不扣执二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班子成员,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县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当“老好人”,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纠正其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定期不定期检查其在重大决策部署、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责成纪委和有关部门从严从重立案查处;认真贯彻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特别是要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党章党规党纪的约束;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班子成员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常委会集体决定,尤其是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坚持最后一个发言;带头学习和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要求家人、亲朋好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义之财不受、不洁之地不去、不诤之友不交,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切实维护好自身形象。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我们必须时刻牢记习总书记的谆谆教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更加清醒的政治自觉、更加有力的务实举措,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当好“一线总指挥”,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群众的贴心人、发展的开路人和班子的带头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

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xx乡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截至2月x日11时,全乡共排查湖北返乡人员xxx人,其中武汉返乡人员xxx人,确诊x人。现将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重点人员监控。严格落实四级防控包保责任制,对从湖北、武汉返乡人员进行密切监控,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隔离,每日测量体温,统计体征信息,确诊人员xxx现在xx接受隔离治疗。同时,xx乡卫生院安排专业人员对出山村部、村卫生室、确诊人员、亲密接触者家及附近进行彻底消杀。

二是加强交通卡点管控。在xxx国道及各村(居)重要交通路口及xx安置区设置交通卡点xx处,悬挂横幅xxx余条、小红旗xxx余个、张贴《关于对城乡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通告》xxx张(加印xxx张)。实行科级干部值班,积极发动乡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村民组长、志愿者等xxx余人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检查,登记车辆信息,监测车内人员体温,消毒车辆,劝返外来车辆。

三是暂停部分公共场所营业。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内酒店、酒吧、歌舞厅、洗浴店、宗教场所等区域进行检查,要求暂停营业及活动。全乡共关闭酒店xx家,饭店xx家,宾馆x家,ktvx家,足浴店x家,宗教点x个,对xx敬老院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

四是加强重点区域消杀。安排xx人对辖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办公区、文化广场、高层、多层、重点防控人员居住区单元楼道、公共厕所、垃圾桶等进行全面消杀。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各工作群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解读防控政策,充分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开展疫情防控。建立乡级举报系统,鼓励群众对从湖北、武汉返乡人员进行举报。按照要求利用广播、微信群、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通知等多种形式,向村民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出动巡逻车13台及固定音箱xx个,led显示屏xx余处,全天候对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在xxx沿线、各村主干道及三官安置区悬挂横幅标语xxx余条。发放宣传海报,宣传知识手册等共计xxxxx余份,张贴公告xxxx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知识xxxx余条,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疫情、防控疫情、消除恐慌。

六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各村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对排查出的从湖北、武汉返乡人员实行居家观察,严格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制,随时报告有无异常情况。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的,及时到乡卫生院、区三院就诊。按时统计上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

七是狠抓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乡村两级干部全员上岗,每天下沉到各村(居)开展排查防控工作。乡主要领导亲自督导乡村干部到岗工作情况。乡纪委通过微信群、现场督导等方式对乡村干部工作作风进行督查,重点对在岗在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同时,严格执行各村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确保重要信息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对漏报、瞒报、迟报现象进行严肃问责,保证战时纪律严明、作风扎实,为打赢这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xx区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学习教育的部署安排,健全组织、压实责任、强有力监督,学习教育起步迅速、有序、氛围浓厚、特色突出,取得了良好效果。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六

义务教育的各种变化,都是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运用“加减乘除法”全方位加大对义务教育改革的结果。小编收集了一些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计划,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免试入学、保障公平、强化规范、阳光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不断提升春城百姓教育获得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市级统筹。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出台指导意见,做好政策界定、科学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坚持属地负责。各城区、开发区是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履行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中小学(含中、省、市直及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划片入学。各城区、开发区要依据相关规定,巩固划片入学成果。片区一经确定,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

(四)坚持适龄入学。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可入读小学;获得小学义务教育证书的小学毕业生,可入读初中。

(五)坚持两个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父母为第一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学区学校,要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的,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六)坚持阳光招生。要严格落实各项招生规范和纪律要求,及时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操作程序、时间节点等内容,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方可入读本市小学或初中。

(一)关于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网上报名

5月3日8:00-12日17:00,所有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无论本市户籍子女还是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无论入读公办学校还是选择民办学校,均须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2017年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和要求,输入相关信息,确认后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电脑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信息数据库。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15日持户口或本市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开发区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信息由各城区、开发区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未按规定时限(5月15日前,含5月15日)完成报名的,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2.户籍验证

5月16日-18日,公安部门审核验证户籍信息。验证合格的,导入全市公办中小学学区学位派送系统。

3.学位派送

5月19日-22日,各城区、开发区依据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核准的户籍信息派送学区学位。当学区生源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各城区、开发区应结合实际合理制定配套方案,采取可行措施,统筹安排入学。

实行多校划片的学校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学区学位派送,届时邀请辖区内相关人员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并请公证处公证。

学区学位派送结束后,各城区、开发区向区域内中小学校下达预录取名单。

4.信息审核

5月23日-27日,各城区、开发区组织学校依据“两个一致”原则,对预录取学生的户籍、其父母房屋权属证明及实际居住地进行审核。对非本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行信息审核时,审核其原籍户口、本人及其父(或母)在本区的有效居住证。

信息审核结束后,各城区、开发区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下达正式录取名单。

5.下达通知

5月31日,各公办中小学校为派送到本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无论入读公办学校还是选择民办学校,均须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报到入学

各城区、开发区中小学校报到入学截止时间为6月22日。

各中小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新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未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的,由各城区、开发区另行统筹安排入学。

(二)关于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依法依规自主招生,招生工作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指导下实施。各城区、开发区要指导本区域内民办中小学制定2017年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计划,并依据各学校的办学规模、师资情况、教学设施等条件,对其上报的招生方案及招生计划进行审核,确定民办中小学2017年招生计划。经过审批确认设立分校(即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校区)的民办中小学,各校区须向各自所在地教育局上报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经审核后方可招生。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七

2015。

2015。

10。

号)和《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

(

沪府办发〔。

2013。

73。

)

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

2015。

2015。

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以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1.

小学招生对象为。

2008。

9

1

日—。

2009。

8

31。

日出生年满。

6

周岁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毕(结)业生。

2015。

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

7

30。

日;

2016。

年起,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统一到。

6

30。

日截止。

2.

2015。

年起,全市建立统一的“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的办法。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网上提供的实有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与确认,如果网上提供的信息与家长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家长应先前往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3.

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时间为。

4

11。

日—。

4

30。

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的公办幼儿园为孩子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同步完成信息审核工作。

4

18。

19。

日,

25。

26。

日,民办幼儿园、看护点及其他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为孩子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同步完成信息审核工作。民办小学、初中报名和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民办学校招生与入学”。

4.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其他相关联的证明材料(居住地房产等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

2015。

学年小学一年级起,每学年对随迁子女家长持证情况审验一次,对每年。

9

月份开学注册时仍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

6.

在本区普通小学或政府委托民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原小学于。

3

月初统一办理升学信息登记和审核手续,区教育局对相关信息材料复审后按政策安排就读初中。

1.

根据沪府发〔。

2011。

74。

号、沪教委基〔。

2015。

10。

号等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对所有在本区居住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本区户籍,居住地房产优先”原则,先安排持有居住类“房产”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房产地对口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或“居住登记”等符合其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1

)“房产”是指学生或其直系亲属自购的居住类房产的所在地(学生和其父母须持主要产权)。

2

)“户籍”是指学生户籍的所在地。

3

)“居住登记”是指学生《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居住登记”)的所在地。

以上(。

1

)(。

2

)(。

3

2015。

2

28。

日。

4

)“免试”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入学,都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文化选拔考试或者测试。

5

)“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学额。

6

)凡居住在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居住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在居住地对口入学。

2.

本区“房产”、“户籍”或“居住登记”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方法:

1

)具有本区就学地“房产”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类房产所在的乡镇或城区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

3

3

月底进行公示);“房产”在其它镇的适龄儿童、少年升入对口镇小学、初中,一个镇有两所以上小学、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初中。

2

)以下没有本区户籍。

(

本市外区县户籍。

)

或有本区户籍而没有就学地“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所持有的“房产”、“户籍”或“居住登记”所在的乡镇或城区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回执。

)

》。

(

回执。

)

》以及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赁房合同”等。

其他符合条件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酌情统筹安排。

3.

区教育局按照事业发展规划下达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各公办学校须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规定的招生范围,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无档案材料的学生。

4.

公办小学、初中新生班学额控制在。

40。

人以内。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班学额者,须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施行。

5.

4

30。

日前决定去向。幼儿园毕业后到外区县就读小学者,在入学信息登记时确认好就读的区县,作好入学信息登记;小学毕业后到外区县就读者,须在现就读小学填写《到“房产”、“户籍”或“居住登记”所在地就读申请表》,本区不再安排入学初中。幼儿园、小学毕业后在本区就读者,由区教育局按政策安排。

6.

凡小学在本区某乡镇或某城区就读,但在。

2015。

2

28。

3

15。

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填写《到“房产”、“户籍”或“居住登记”所在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准后由区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就读初中。

7.

凡幼儿园、小学在石化城区就读而“房产”、“户籍”在金山卫镇的学生回金山卫镇地区学校就读。

8.

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

9.

公办学校不得举办学科类实验班和特长班,或以实验班和特长班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小学不得举办非学科类的体育班、艺术班。举办非学科类的体育班、艺术班的公办初中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报招生工作方案和课程教学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区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制定。除区教育局特批之外,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对象为本学区学生。学校仅可以举行体育、艺术方面的素质测试,不得举行其它测试。

10.

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禁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11.

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

2015。

5

23。

24。

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入学信息登记表》(确认表)、“户口簿”、“房产证”、“居住登记”回执、“租赁房合同”以及预防接种证(白卡)等。

1.

由各民办学校提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范围的申请,区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和各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情况、办学行为等,核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组织招生,不得计划外招收借读生。

2.

民办学校应制定自主招生办法。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应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3.

民办学校举行招生咨询、报名、录取的时间要符合区教育局的统一规定,不得提前。

2015。

年,民办小学、初中全部实行全市统一的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办法,

4

25。

日—。

27。

2

所民办小学。

4

28。

日—。

30。

3

2015。

5

9

日,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民办小学、初中学校于。

2015。

5

22。

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学校不得录取无档案材料的学生。经学生、家长报名签字又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一般不得更改就学意向。

4.

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和按照测试成绩分班。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小学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其在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化考试(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得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民办初中招生不得向小学索取学生材料,但可以依据报名者提供的小学就读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册》自主录取。

5.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禁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不得收取入学保证金。不得向小学有关人员发放优秀学生推荐费等。

6.

外区县民办学校在我区招生,须经市教委和本区教育局核准,并在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民办学校跨区县招生学生材料集中交换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1.2015。

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日期在

2015。

7

30。

日前)。

且登记的居住地在金山区。

2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

3

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

2015。

7

30。

日已登记在金山区),且连续。

2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15。

7

30。

日)在金山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满足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可在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申请入学,通过。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2.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在信息登记和报名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入学信息登记表》;

2

)申请人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

)申请人的预防接种证;

4

5

)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6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

7

)申请人及其父母的居住情况:

自购住宅类房产的,提供住宅类房屋产权证;租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8

)以上材料无法确定相互关联者还须提供其它辅佐材料。

3.

学校和教育局要健全验证制度。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信息系统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情况进行信息比对。对外省市适龄儿童,教育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统一的验证工作,对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发送入学告知信息。学校要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如发现随迁子女或其父母在申请入学过程中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行为的,取消随迁子女在本区的入学资格。

4.

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学位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1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镇区或城区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2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在租赁房所在地镇区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或在租赁房所在地城区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城区周边镇区的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

3

)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4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120。

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1.

区教育局制订《关于。

2015。

2.

区教育局将《金山区公办、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校舍、场地和后勤设施基本条件》和《金山区公办、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配置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布。

3.

区教育局将确定的。

2015。

年各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向社会公布。

4.

区教育局将已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

5.

区教育局将已经审核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6.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在招生过程中需公开的其它信息。

7.

民办学校将学校教师队伍中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寄宿设施情况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8.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9.

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的网站为金山教育网站,网址:

http:///。

1.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小学、初中招生和入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的人民督察员专项督查制度,开展对学校招生行为的专项检查和督查,依法查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督查结果作为公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民办学校办学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凡公办学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以选拔或测试(包括面试和面谈)方式招收学生的、以各种名义分设重点班和实验班的、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擅自招收非本学区学生的、或有其它违规招生情节严重者,由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学校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等处分;对学校年终考评予以扣分。

3.

30%。

的招生计划,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4.

凡民办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明显达不到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标准》,且举办者没有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或办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育教学要求且质量低下的,区教育局将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并逐年缩减该校招生人数,直至暂停学校的招生资格。

组织召开相关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人会议,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听取各方意见,拟定招生文件。

1.

完成《关于。

2015。

2.

开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使用培训。

3.

完成本区小学、初中学校资源信息网上公布工作。

4.

完成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基本信息采集和登记工作。

5.

完成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的审批工作。

6.

完成民办学校。

2015。

年招生计划的申报及审批工作。

7.

完成。

2015。

年石化城区和朱泾镇小学初中对口入学划片方案并公布。

1.

完成本区。

2015。

年公办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

2.

制定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项目、学校和人数并公布。

3.4。

11。

目—。

30。

日,公办幼儿园适龄儿童在园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区教育局将同步完成信息审核工作。

4

18。

19。

日,

4

25。

26。

日,民办幼儿园、看护点及其他适龄儿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区教育局将同步完成信息审核工作。

4.4。

25。

日一。

27。

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

28。

日一。

30。

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公办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报名。

5.4。

30。

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或在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1.5。

9

日,民办小学、初中开展招生面谈。

2.5。

17。

日前,初中新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名单网上交换。

3.5。

16。

17。

日,公办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

4.5。

22。

日前,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公办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少体校招生完成录取工作,录取名单送区教育局。

5.5。

20。

日前,向小学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发送对口入学安排通知信息。

6.5。

23。

24。

日,公办小学接受新生报名。

1.6。

6

日,公办小学补报名;审核通过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2.6。

7

日,民办初中跨区县招生名单网上交换。

3.6。

25。

日前,小学完成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并将学生材料送区教育局。

4.6。

28。

日前,公办初中发出对口入学新生的入学通知书。

5.6。

30。

日,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1.7。

3

日,完成回外区县就读以及外区县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材料投放和交换工作。

2.7。

5

日前,完成本区小学毕业生材料投放工作。

3.7。

10。

日前,发出初中统筹安排新生的入学通知书。

4.7。

15。

日,公办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公办初中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基本结束。

5.7。

15。

日—。

7

30。

日,公办初中完成艺术特长生报名、测试、录取工作,录取名单送教育局。

6.7。

30。

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8。

15。

日前,公办小学、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发放小学新生录取通知书。

8.8。

15。

日,完成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9.8。

25。

1.

区教育局成立小学、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小学、初中招生的部门为小幼教育科、中学教育科。咨询电话:

57944937。

(幼教)、

57932039。

(小学)、

57931825。

(中学)。

2.

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和社会监察,妥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中碰到的问题。区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

57932530。

3.

本意见解释权属金山区教育局。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8篇)篇十八

(一)公布招生简章。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教育网站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本区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县招生。学校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二)实施网上报名。本区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4日—4月26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7日—4月29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三)规范面谈程序。本区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民办小学、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7年5月6日—5月7日。

(四)分批招生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8日—5月9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1日—5月12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民办初中5月14日—5月15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随后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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