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

时间:2023-10-31 作者:JQ文豪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

建设工程的过程需要经历规划、设计、施工等多个环节,需要各方的协同努力。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建设工程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灵感。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一

编号: 。

港口工程。

 

工程名称: 。

甲方: 。

乙方: 。

一、合同。

协议书。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

(2)合同协议书; 。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

(4)合同专用条款; 。

(5)合同通用条款; 。

(6)中标。

通知书。

投标书和招标书; 。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

甲方:乙方: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或或 。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

传真:传真: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帐号:帐号: 。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

二、合同通用条款 。

第一条词语定义 。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

第二条合同文件 。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

(2)合同协议书; 。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

(4)合同专用条款; 。

(5)合同通用条款; 。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

第三条合同范围 。

第四条技术标准 。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八条工程监理 。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

第九条施工期 。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 。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

1.材料与设备: 。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

2.分包: 。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

第十六条保险 。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

2.验收程序: 。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

(1)竣工图纸和资料; 。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

(7)施工报告; 。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

5.竣工结算: 。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

第二十一条奖励 。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

三、合同专用条款 。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

第一条词语定义 。

第二条合同文件 。

1.合同文件: 。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

2.设计文件: 。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

第三条合同范围 。

第四条技术标准 。

2.技术标准的替代: 。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

1.语言: 。

辅助语言。 。

2.法规: 。

其他适用法规。 。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

1.提供场地条件: 。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

4.提供技术资料: 。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

1.施工准备: 。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

4.提供条件: 。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

第八条工程监理 。

1.工程监理: 。

监理单位名称。 。

2.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

第九条施工期 。

1.开工: 。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

3.施工期延长: 。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

6.阶段工期: 。

阶段工期的要求。 。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

1.材料与设备: 。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

6.质量等级: 。

约定质量等级。 。

7.质量监督: 。

质量监督站名称。 。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

2.合同价款的调整: 。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

(2)调整的具体方法。 。

3.工程预付款支付: 。

(1)工程预付支出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和比例和方法。 。

4.工程量确认: 。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

5.进度款支付: 。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

4.确定变更价款: 。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

3.安全措施: 。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

第十六条保险 。

1.工程保险: 。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

1.自然灾害: 。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

(1)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天的大风; 。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米的波浪; 。

(3)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雨; 。

(4)烈度_______以上的地震; 。

(5)…………… 。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

3.现场清理: 。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

4.竣工资料: 。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

1.保修期限: 。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修改。 。

2.保修金: 。

(1)保修金的数额; 。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

3.索赔: 。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

4.赔偿: 。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

第二十一条奖励 。

1.奖励: 。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二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民房,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筑甲方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建房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一概与甲方无关。

如果施工人员需要参加生命财产、机械设备、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

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工头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施工要求。

1、甲方将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建筑。

2、甲方负责提供饮用的纯净水以及施工用的石灰、砖头、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

3、乙方尽量避免在下雨天施工,以防影响房子质量。

4、室内外有线电视接口、墙壁接线盒、自来水管、下水管道等安装由乙方负责。

4、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5、所有瓦工的吃饭、住宿、抽烟等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督查。

2、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

使用前必须把砖头浇水湿润,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个一”砌筑法,即(一块砖、一铲灰、一挤揉)。

3、如果乙方因为自身水平原因达不到工程合格条件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或重弄。

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使用条件的,乙方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4、房屋建成后,因为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担修理返工或重弄的责任,并由乙方承担所需的费用,一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四、工期延误。

无正当理由,乙方不能延误施工。

由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因停电或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拒的自然力,如地震、洪水、冰雹等;。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五、工程造价。

2、浇圈梁、上楼板或大浇房顶时,甲方不支付乙方大小工人的劳务报酬、饭菜钱、烟酒等费用。

必要的招待与其他人家盖房招待相同。

3、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含抹内外墙面、搞地平、起隔墙等。

搞地平元/平方米。

六、建房工期:建房工期为天,自年月日开始施工算起。

开工起个晴天完工。

七、付款方式:

先按工程进度付款,待整个工程完工后,房屋经过甲方验收,若无漏雨、楼梯积水等质量问题,甲方在3个月内必须向乙方付清工钱。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返工或重弄;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

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钱,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钱完毕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三

港口。

 

工程名称: 。

甲方:_______ 。

乙方: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一、合同。

协议书。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

(2)合同协议书; 。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

(4)合同专用条款; 。

(5)合同通用条款; 。

(6)中标。

通知书。

投标书和招标书; 。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

或或 。

其授权的代理人:__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 。

签字日期: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

传真:_______传真:__________ 。

邮政编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___ 。

签约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 。

二、合同通用条款 。

第一条词语定义 。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

第二条合同文件 。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

(2)合同协议书; 。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

(4)合同专用条款; 。

(5)合同通用条款; 。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

第三条合同范围 。

第四条技术标准 。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

第八条工程监理 。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

第九条施工期 。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

1.材料与设备: 。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

4.隐蔽工程验收: 。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

2.分包: 。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

第十六条保险 。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

2.验收程序: 。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

(1)竣工图纸和资料; 。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

(7)施工报告; 。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

5.竣工结算: 。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

第二十一条奖励 。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

三、合同专用条款 。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

第一条词语定义 。

第二条合同文件 。

1.合同文件: 。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

2.设计文件: 。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

第三条合同范围 。

第四条技术标准 。

2.技术标准的替代: 。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

1.语言: 。

辅助语言。 。

2.法规: 。

其他适用法律。 。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

1.提供场地条件: 。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

4.提供技术资料: 。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

1.施工准备: 。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

4.提供条件: 。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

第八条工程监理 。

1.工程监理: 。

监理单位名称。 。

2.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

第九条施工期 。

1.开工: 。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

3.施工期延长: 。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

6.阶段工期: 。

阶段工期的要求。 。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

1.材料与设备: 。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

6.质量等级: 。

约定质量等级。 。

7.质量监督: 。

质量监督站名称。 。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

2.合同价款的调整: 。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

(2)调整的具体方法。 。

3.工程预付款支付: 。

(1)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

4.工程量确认: 。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

5.进度款支付: 。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

4.确定变更价款: 。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

3.安全措施: 。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

第十六条保险 。

1.工程保险: 。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

1.自然灾害: 。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

(1)___级以上持续___天的大风; 。

(2)有效波高超过___米的波浪; 。

(3)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雨; 。

(4)烈度____以上的地震; 。

(5)…… 。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

3.现场清理: 。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

4.竣工资料: 。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

1.保修期限: 。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

2.保修金: 。

(1)保修金的数额 。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

3.索赔: 。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

4.赔偿: 。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

第二十一条奖励 。

1.奖励: 。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四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盖章)(盖章)。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五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决算。

第十二条保修。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发包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包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六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2.居室规格: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1、材料款_______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元;3、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元;5、搬卸费_______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元;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材料供应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_________________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期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其他事项1.甲方责任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2.乙方责任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七

港口工程。

 

工程名称: 。

甲方: 。

乙方: 。

一、合同。

协议书。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

(2)合同协议书; 。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

(4)合同专用条款; 。

(5)合同通用条款; 。

(6)中标。

通知书。

投标书和招标书; 。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

甲方:乙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或 。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

传真:传真: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帐号:帐号: 。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

二、合同通用条款 。

第一条 词语定义 。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

第二条 合同文件 。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

(2)合同协议书; 。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

(4)合同专用条款; 。

(5)合同通用条款; 。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

第三条 合同范围 。

第四条 技术标准 。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八条 工程监理 。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

第九条 施工期 。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 。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

1.材料与设备: 。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

2.分包: 。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

第十六条 保险 。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

2.验收程序: 。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

(1)竣工图纸和资料; 。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

(7)施工报告; 。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

5.竣工结算: 。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

第二十一条 奖励 。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

三、合同专用条款 。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

第一条 词语定义 。

第二条 合同文件 。

1.合同文件: 。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

2.设计文件: 。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

第三条 合同范围 。

第四条 技术标准 。

2.技术标准的替代: 。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

1.语言: 。

辅助语言。 。

2.法规: 。

其他适用法规。 。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

1.提供场地条件: 。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

4.提供技术资料: 。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

1.施工准备: 。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

4.提供条件: 。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

第八条 工程监理 。

1.工程监理: 。

监理单位名称。 。

2.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

第九条 施工期 。

1.开工: 。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

3.施工期延长: 。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

6.阶段工期: 。

阶段工期的要求。 。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

1.材料与设备: 。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

6.质量等级: 。

约定质量等级。 。

7.质量监督: 。

质量监督站名称。 。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

2.合同价款的调整: 。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

(2)调整的具体方法。 。

3.工程预付款支付: 。

(1)工程预付支出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和比例和方法。 。

4.工程量确认: 。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

5.进度款支付: 。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

4.确定变更价款: 。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

3.安全措施: 。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

第十六条 保险 。

1.工程保险: 。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

1.自然灾害: 。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

(1)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天的大风; 。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米的波浪; 。

(3)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雨; 。

(4)烈度_______以上的地震; 。

(5)…………… 。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

3.现场清理: 。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

4.竣工资料: 。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

1.保修期限: 。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修改。 。

2.保修金: 。

(1)保修金的数额; 。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

3.索赔: 。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

4.赔偿: 。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

第二十一条 奖励 。

1.奖励: 。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八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风险提示:

对于承包方的主体资格审查应从有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等方面。最好是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公司主体。如果承包方是个人,存在以下风险:

1、本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建议发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对方所雇佣的工人发生工伤,对方直接携款跑路,我方可能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建议让对方给工人购买意外险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甲乙双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4、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明确约定好工程期限有利于保障工程进度,是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另外,承包方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发包方也可以据此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涉及工程工期的诉讼中,由于不同的原因所造成工期延误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因此,在履行工程合同中,发包方应当对可能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专门制定制度作出书面认定,比如增加建设项目、增加工作量、提供原材料和其他条件的时间等方面的事项,以避免将来发生诉讼时无据可查。

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共_______天。

6、承包方式:风险提示:

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时间,以及明确约定拖延结算的违约责任,这样不仅促使发包方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而积极支付工程价款,同时也促使施工方积极完成工程,当出现发包方拖延结算、克扣工程款等问题的时候,走向诉讼维权的时候,合同约定也可以成为呈堂供证。

二、工程结算和支付。

1、结算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按图纸设计量并能同业主结算的工程量为依据,临时工程以方案量并参照测量收方量为结算的依据。

2、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按甲方规定的报表上报,甲方向业主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后____日内向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3、本合同外因设计变更或业主(或监理)原因而对新增项目的工程量与新增单价(或费用)在业主未批复之前暂不进行对乙方的计量和结算,最终的计量和结算以业主(或监理)的正式批复为准。

4、设计修改的新增项目如本合同内有相应单价的执行此单价结算,无相应单价的双方在施工前协商签订补充单价。

5、甲方按业主所结工程款(货币)的同等比例并扣除下述费用后向乙方进行支付。

6、工程结算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发票。

7、当工程结算达本合同工程价款总额的90%(含已扣质保金)时,甲方暂停付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扣除质保金)后在_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

8、本合同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验收鉴定、移交签证起至质量保证期满,经业主验收合格,业主支付给甲方工程质保金后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但乙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修复费用应扣除)。

三、工程进度。

1、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甲方开工令下达之日算起。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4、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由于自然条件影响或业主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工期拖延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潜在风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部分,乙方无权就此向甲方索赔。

6、工程实施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窝工、停工现象,除甲方调剂工作面以外所发生的窝工与停工的费用一律不予补偿。

四、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检查、控制。

2、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检人员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3、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甲方不予计量与结算。

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产品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

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验收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

6、乙方所承担的本合同工程项目完工后______天内,乙方应按照监理、业主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一式__________份,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不提交竣工资料不予竣工决算。

7、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相应的质量责任。

8、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为________年,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乙方未能及时修复责任期内的缺陷,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由乙方承担,可在乙方的工程尾款及有关被扣留的费用中直接支付,同时乙方被扣留的质保金不予退还。

五、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发生安全事故(包括险情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

2、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且被扣留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

3、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乙方应积极做好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文明、环保工作。

4、乙方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甲方,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过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施工材料、设备。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按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入场施工设备清单(含入场时间),并按甲方现场总体要求进行停放管理,不得随意进出指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2、乙方入场施工设备必须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施工需要,完好率不低于90%,若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因完好率低下或数量不足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时,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乙方应予以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按违约处理。

4、乙方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对安全风险较高的设备由甲方强制乙方购买相应保险。

七、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剩余款项。

八、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应负责做好本合同工程的现场施工协调和组织策划及工程竣工验收。

(2)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套和转发设计、监理文件和施工指示,并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含技术交底)。

(3)甲方按主合同的总体进度计划及监理批复的施工进度,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资源配置方案等。

(4)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责任),若工程进度出现滞后、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施工安全出现严重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程项目范围或解除本合同,其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督促乙方购买高危作业人员的人身伤害险、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和必要的第三者责任险。

2、乙方职责。

(1)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进度、质量、安全等负责。

(2)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工程项目或进行本合同工程项目再分包(包括事实上的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既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与索赔。

(3)乙方合同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损坏现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规范其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在工地不得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产中的废水、废气、废油、烟尘等排放及生活垃圾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5)乙方应负责已完合同工程移交前的维护。

九、违约责任。

1、若乙方将本合同项目另行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原因未达到本合同控制性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按__________元天计取违约金。

3、若乙方原因造成主合同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签订分包合同应明确具体的责任),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信誉损失,按乙方分包合同工程价款__________%计取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4、本合同未规定的违约责任,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5、乙方应及时发放民工工资,由于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按违约处理。

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九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十

发包人:

承包人:

依据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厂房钢筋混凝土屋面拆除,水轮发电机组拆除,厂房下部混凝土局部拆除,厂房下部结构尾水室、蜗室、水轮机层、发电站层钢筋混凝土浇筑及其相应的临时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良。

五、合同价款:贰拾点陆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

七、本合同《专用条款》。

1、执行水利、水电行业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

2、执行省、市建筑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发包人工作。

1、图纸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提供盖章生效施工图三套。

2、动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之内。

施工期中不间断供水、供电。

3、提供砼拌和场地、砂厂料堆放场地、钢筋、模板加工场地。

4、提供施工人员生活福利住房和临时库房、工棚。

提供生活水、电供应。

九、承包人工作。

1、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逐月提供建设计划报表。

2、负责尾水闸孔的围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

发包人承担费用。

3、负责1#、2#机组之间施工隔墙构筑和拆除,运行机组保护棚架的搭设和拆除。

发包人承担费用。

十、材料。

所有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使用。

材料用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额计算耗用量结算。

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结算。

十一、质量和验收。

1、中间验收尾水室、蜗室基坑开挖结束后,必须作隐蔽工程验收,厂房旧屋顶拆除结束后,作中间验收。

凡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必须合格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二、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规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十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按设计预算单价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基数。

2、人工费补贴:按实际计量的人工工日数,发包人每工日补贴10元。

3、材料费价差:按实际计量计算材料用量,计算实际发生价扣除预算价,等于材料价差,计算材料价差金额及其税金,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

机械用油差也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四、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伍万元工程预付款给承我人,用作进场人员调进、临时工程材料准备、部份工程材料准备和施工机械配备等项工作费用。

此预付款在第一台机组完工结算时扣回。

十五、进度工程款支付。

每月25日进度工程计量。

承包人凭发包人月计量签证报送月工程量结算申报表,发包人在次月5日前支付90%进度款给承包人。

十六、完工结算。

给承包人。

十七、质量保修金。

完工结算总价的3%扣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壹年。

保修期满后半月内结算保修金。

十八、违约、索赔、争议。

按《建筑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后失效。

二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代表: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年?月?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编码: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_____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_____,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三、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建设地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

4、工程施工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须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____要求。

5、预计施工工作量_____

6、完成施工工作量测量方式_____

7、质量标准_____

1、本工程批准文件、用地(附红线范围),以及施工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面积布置图、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1、本工程定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总工期为天。

2、施工有效期限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若遇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量变化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顺延工期。

1、本工程施工约定包干价方式计费,每平方米固定价为元,总价预计为元(大写_____),总价款以最终施工测量面积为准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约定总工程款30%的款项,计元;地基基础工程完成强夯工作量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60%的款项,计元。剩余10%款项待工程基础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施工任务,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

3、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技术,并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提交合格的施工成果。

4、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和保密规则,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并对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1、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致使乙方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窝工损失,损失金额按约定总工程款的平均日产值计算。

2、因未满足技术要求,致使施工质量不能合格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工程停建甲方需要解除合同时,乙方尚未进行施工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4、发包人未按合同日期拨付工程款,每超过一日,应向乙方偿付未支付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迟延一日,应减收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持份,乙方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十三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乙方: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十四

工程名称: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为兴建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__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

签字日期: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中国大学网()。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十五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北京滴*观音科技有限公司。

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

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

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

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北京滴*观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北京广安大街1号鸿坤国际大酒店5501。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日期:

投诉监督电话:投诉监督电话: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十六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

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规。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支出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和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以上的地震;

(5)……………。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修改。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十七

乙方:身份证号:车(机)型:车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施工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证公司与乙方之间的合法权利。___县__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___县___铁矿露天采矿工程中的矿渣运输及挖运工作,现由该车辆或挖掘机、铲车施工,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运输、装载、安全、付款与结算、责任与义务,确保各项施工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安全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为公司施工队服务,在车辆租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协议,为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特签订此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露天爆破后的废石、围岩、矿石挖运、平整,运输。

二、运输单价:

1、运距小于1.5公里,含税。

2、废石、围岩、矿石挖运:元/(m3)吨。

3、工程机械租赁:元/天(月)。

三、乙方生活方面:

甲方提供住房、床,生活费、食宿、用具自理。

四、付款与结算。

1、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挖运、运输工作质量与进度。

2、拉运数量按每车运票统计计算。

3、结算:按___县__爆破公司付款进度支付乙方,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按80%结算,其余20%在年终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五、安全生产管理。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租用的车辆应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手续齐全(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证、保验证、证照)严禁租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行车要求的车辆。

2、甲方租用的车辆,在租用合同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或终止机械、运输施工管理合同,清理车辆和驾驶人员。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下降,不适宜从事施工道路运输要求;。

(2)酒后驾驶车辆或将车辆交予无驾驶证照的人员驾驶的;。

(3)工作中无组织、无纪律影响正常生产工作进行的其它状况;。

(4)在行驶中,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险肇丛生,不听劝阻的。

(5)不服从项目部或甲方安全管理的。

(6)出现有碍安全行驶的疾病,身体状况下降不适应继续驾驶车辆的。

(7)职业道德水准下降,屡教不改的。

(8)甲方不得强迫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及驾驶机件不全,有碍安全行驶的车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车辆各项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2)乙方应做好出车前和收车后的车辆安全检查。

(3)乙方应自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有关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4)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私自将车辆交予无证人驾驶。

(5)加强对车辆的检修,维护,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6)乙方应服从项目部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7)乙方应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和生产调度,随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不得以任何个人主观原因和借口拒绝出车而影响工作。

(8)车主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努力提高驾驶技术和职业道德观念。

(9)车主应保证安全行车,不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模范遵守各项道路交通法规、法则。

(10)车辆发生机械事故导致车辆损坏,由乙方个人承担车辆的材料和修理等费用。

六、事故管理与经济赔偿。

1、乙方作为独立车辆运输个体,具有独立承担和赔偿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责任与义务。

2、乙方在车辆运行期间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车主本人独自承担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要承担和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相关方(安监局、公安局、主管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除承担民事责任(经济赔偿)外,如果触犯了国家法律,必须独自承担刑事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无力赔偿的,应借款、贷款或变卖车辆、房地产进行赔偿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6、乙方由于违章违纪所造成的相关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罚款。

7、乙方发生事故,甲方可协助相关方处理事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违约责任追究。

1、除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任何一方随意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除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违约金。

2、未经甲方数量认可,不计入运量、挖运量。

八、发生争议及解决途径。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任何一方不得在诉讼期间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合同修改和补充。

3、因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项目部一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___驾驶员签字:___。

签订日期:__年_月__日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十八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甲方将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第一小学。

绿地总面积为280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三个月(20xx年4月5日起算);。

3.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附苗木结算清单),经过审计结算后按照实际支付。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完成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70%(其中10%养护费三个月养护期满后付清)。

2.余款待三个月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养护期内遇自然灾害、人为引起的原因导致绿化死亡的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最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通用19篇)篇十九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开工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3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70%,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四、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六个月。

2、质保金:_________________承包总价的10%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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