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

时间:2023-12-12 作者:琴心月

工作计划书是制定工作计划的基础,它能帮助我们明确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些详细而实用的工作计划书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启发和指导。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一

专项工作会议,特别是对安全生产及项目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建立民族宗教工作交流群,大大提高了民族宗教事务的处理效率。2017年度,我们将力争联系各乡镇常态化,争取每季度一次调度,更加详细、实时的掌握民族宗教发展的动态。

2、落实和完善党的民族优惠政策。坚持“体现照顾,优先安排”原则,争取各级政府上下联动,对民族乡村无论是经济还是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倾斜,加大对民族乡、村在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让更多人到民族乡村创业,让更多企业到哪里去发展。2015年开始,县委县政府实行县领导联系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分管县领导,县直各联系单位都多次深入联系点,开展帮扶慰问,给予项目和资金上的倾斜。2016年以来,各成员单位均对帮扶乡村提供了各项支持,加快了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2017年度,局机关将加大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力度,从各民族乡村的实际困难出发,深入开展对口帮扶。

3、加大对民族乡、村基础设施投入。争取。

项目支持,加大对民族地区交通、电力、电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帮助民族乡、村改变生产生活环境。2016年度,局机关共争取省市民族发展资金共计181万,远超于2015年度的128万元,用于民族乡村道路、水渠、下水道等项目的建设。2017年,我们将继续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在金额和数量上继续超越以往年度,更好的为县区内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做出强有力的支持。并完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拨付程序,加强项目监管,做好项目验收,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带动周边群众,依靠牛羊养殖不断增收。2016年度,又给予**回族乡**村肉羊高效养殖项目20万元的资金补助,扶持我县的牛羊特色养殖业。

5、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关注民族乡、村的社会进步,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加大对民族乡村中小学的扶持力度,关心少数民族青少年的成长。利用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继续在民族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演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充实青少年的精神生活。另外在“六一”儿童节期间,依然按照每年的惯例,为少敏民族贫困学生及优秀教师送去节日的关怀。

二、宗教方面。

的宗教工作调研,经常走访,了解各宗教活动的发展现状以及信教群众的需求。

对全县200余名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深入解读,引导信教群众开展合法信教。下一年我们将通过定期召开培训会、宗教形势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加强对各级干部宗教政策法律的。

学习。

计划每年至少开办两次宗教工作专题培训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科学规范管理。

动场所现象。对现有部分需要建设的宗教活动场所,在符合规划许可的条件下,可继续进行就地建设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妥善解决新城区基督教堂规划点和部分年久失修教堂,比如保义镇开荒教会年久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我们将协调国土、住建等部门,加快老旧危房的改造与新建。另外,**春镇基督教堂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监督项目的实施进度,配合住建等部门开展工作,争取在2017年度动工新建。随着城市规划的不断推进,新城区基督教堂的建设,将满足新城区近2000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

为构建和谐宗教奠定坚实的基础。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二

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着力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宗教和顺,为绿色美丽、和谐稳定的剑河做出贡献。

2021年我们深入贯彻学习2021年2月3日至5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视察时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积极推动新时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21年,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和《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积极深入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6次以上,及时处置民族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一)以规划引领为起点,释放政策活力。

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发展政策,走符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山区经济发展路子。2021年,积极找到民族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壮大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增收,推进民族团结。2021年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0万元以上,继续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文化传承、带动发展、促进增收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全域范围精品内涵提升。

(二)继续实施好“双培”,激发内生潜力。

借力省民宗委“双培”工作培训,继续抓好2021年我县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培训工作,力争完成1个主体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开班培训,2个广播培训班,解决偏远贫困村寨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交流困难问题,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民族村寨自我发展内生力。

(一)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强“免疫力”,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主动抢占互联网宣传阵地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发挥县乡村三级协管员作用,坚决抵御各类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2019年11月1日新修订),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假僧假道规范行政执法力度;每月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举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一期以上,培训人数60人(次)以上。

(三)全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继续深入开展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信教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一)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干部职工的年终绩效考评,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4次,每月与班子开展谈心谈话1次以上,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谈话2次以上。加强全局干部的宣传教育,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意识。同时,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抓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业务,给人民群众带来方便。

(二)扫黑除恶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扫黑除恶的宣传教育,不定时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查,确保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信访维稳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民族纠纷矛盾排查,深入对宗教界人士开展宣传教育,跟踪其思想动态,确保不出现上访事件和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三

按照区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壮大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基础,实现我辖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现将我黑甲山后街社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成立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特成立民族宗教领导小组。

组长: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政策,联谊交友。围绕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社区居民提高认识,经常走访民族人士,广交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资历,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代表人士,不断增进与他们的联系和感情。

(二)、发挥优势,建言献策。根据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吸收有参政议政能力的民族人士参加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民族=代表的优势,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重大重大问题,组织相关民族代表进行调查研究,积极献策献计,扶贫帮困,共同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长足进步。

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预防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分子利用宗教在社区群众中进行渗透。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的宣传,完善制止零散朝觐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最后要落实民族宗教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巷道、院落、单元的民族宗教信息网,及时准确的为上级部门提供真实的第一手材料。

(四)、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稳定。随着城乡进程的推进,社区日益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生活空间,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利益需求的居民之间,很容易出现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社会上的各种利益冲突很容易形成矛盾纠纷并造成很坏的影响。社区的民族工作就要充分调动民族人士的积极性,参与社区的管理和建设,共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五)、照顾利益,搞好服务。社区根据不同民族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分层次,多形式的各种服务活动,为民族同志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切实帮助。

三、工作的基本方法。

根据我辖区的具体情况,重点抓好大湾清真寺,我区信教群众集中,各族居民成分复杂,所以我们在学习借鉴别人经验的同时,也要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提炼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2、落实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

3、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

动。

4、制止零散朝觐。

6、参与清真食品及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二)、社区建立以社区书记为组长,辖区单位负责人,巷道,楼栋,社区党员参加民族宗教协调小组,落实工作任务,协调安排重要活动。

(三)、完善工作制度。目前我社区民族宗教专干和宗教联系员都已到位,建立了宗教工作例会制度,宗教工作走访制度,宗教工作研判制度等等,是社区宗教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012年1月10日。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四

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拓宽工作思路,紧扣我镇实际,继续发挥资源优势,争取人心,凝聚力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省、市、区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注重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学习成效,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新突破。一是突出“同心”引领,在结合上下功夫。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放到年内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之中,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把党委、政府工作作为民族宗教工作大局去调研、探讨,为大局服上务、服好务。二是突出经济作用,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民族宗教调研工作为抓手,真正把工作中的弱项、空白找出来,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逐一确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集中解决影响工作的突出问题。三是突出文化效益,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开展有内容、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突出和谐氛围,不断规范民族宗教工作行为。明确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良性循环。

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树立党员正确的民族宗教意识,以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进一步坚持完善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向他们通报历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情况,并请党派成员列席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会议,使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具体落实。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调研工作,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围绕工作中心,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研,对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确立民族宗教工作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宗旨,更好地宣传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等在商务系统发挥作用情况,及时报道工作动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全面总结回顾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所取得的新成绩,夯实基础,创新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三是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加大学习力度,通过教育培训、开展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集中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重点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及时反映民族宗教人士的思想动态和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依据。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五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赶超战略、加快新三明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民族工作要紧紧围绕“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民族团结进步窗口”的目标,推进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各民族交往较交流交融,全面促进全市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工作要继续以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发挥宗教界正面作用,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动新时代三明发展作出新贡献。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精准脱贫,加快民族乡村全面小康步伐。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族贫困村脱贫攻坚暨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推进会精神和《三明市深化精准扶贫2015-2018年行动计划》,加大我市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25个民族村、11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村帮扶力度,壮大集体经济,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瞄准建档立卡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加大政策资金整合力度,着力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落实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措施。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争取各方面资源,开展“圆梦工程”、“温暖工程”、“增收工程”等帮扶活动,支持投入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和小康建设。二要发挥民族政策资金叠加优势,抓好抓实省、市关于帮扶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市、县、发达乡(镇)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机制,开展新一轮市直单位挂钩帮扶43个民族村工作,培育民族乡村自身“造血功能”,增加自我发展能力。三要继续争取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扶持,推动民族乡村“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就业”不断优化升级;倾斜帮扶2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自然村,帮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助推少数民族群众增产增收。继续做好人口较少民族(高山族)发展扶持工作。四要支持民族乡村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和民族民俗文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通过优势产业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加大对民族教育、卫生、科技等民生方面投入力度,深入实施“民族教育提升工程”“健康扶贫和畲族医药保护发展工程”“科技支撑民族乡村发展工程”,持续补齐民生短板。重点支持民族中小学(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协调落实少数民族普通高中学生从2018年秋季起免学费政策和少数民族助学金制度;继续帮助民族乡村卫生院所改善医疗条件,开展医疗专家赴民族村义诊活动,培养畲药人才、培育畲药产业;联合省厅举办各类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增强脱贫致富能力。

二、展示三明形象,全力做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承办参赛工作。一要联合市体育局做好第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承办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省民运会在我市举办圆满、安全、顺利。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拟于2018年11月在我市举办,预计参会人员约1200多人。二要认真抓好我市射弩、板鞋、蹴球、高脚、陀螺、武术、表演等各个参赛项目的组织集训,组团参加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比赛,争取优异成绩。

三、传承民族特色,着力弘扬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一要整合各方资源,争取各类资金,加快推进第三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指导永安柯山、汀海、宁化治平、湖背角、明溪官坊等5个少数民族村打造成环境美、生态优、村民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时,做好第四批特色村寨试点村调研申报工作。二要编排选送《古傩寻踪》等节目参加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积极参与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丰收节、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乡镇交流会和福建省第七届“三月三”畲族文化节等活动。继续指导民族乡村开展“三月三”畲族文化节、回族文化节等活动,宣传展示我市民族民俗特色文化。三要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收集、挖掘整理和民族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等工作,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形成新局面。一要不断提升依法服务管理民族事务的水平,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民族工作。二要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宗教活动场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人文化、大众化。三要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指导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列东中学、永安市民族中学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活动,完成三明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民族民俗展馆建设,努力将展馆打造成国家级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五、树牢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一要强化宣传培训。将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配套制度列为落实“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利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宣讲,让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了解、掌握、遵守新修订《条例》。搭建学习宣传培训平台,组织开展网络学习宣传和知识竞赛活动,实现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并着力扩大社会知晓面。二要深入推动实施。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和方式,把实施新修订《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全面落到实处。三要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新修订《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重新梳理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明确新增和变更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和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根据新修订《条例》完善规章制度。

六、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开展主题引导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宗教加强思想建设,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宗教中国化”实践活动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展示、培育和弘扬宗教界爱国主义精神,支持宗教界举办各种形式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书、培训、体验、研讨活动。二要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组织宗教界积极参加省厅各类培训活动,推动建设学习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负面清单”机制,打造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财务管理、安全工程建设、非法出版物整治等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融平台”;开展佛教活动场所星级管理工作。三要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支持宗教团体依法加强宗教内部事务管理,在指导教务、管理教职人员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指导市道教协会做好换届筹备工作。

七、加强引导服务,发挥宗教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要支持宗教界在公益慈善事业中发挥作用,推进宗教慈善活动形成新常态。二要支持宗教界在文明城创建中发挥作用,鼓励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公共文明督导、社区自愿服务等活动。三要支持宗教界在对外交往中发挥作用,以“慈航文化”、“萧公文化”等为重点,深化闽台宗教文化和民间信仰交流,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积极支持佛教界参与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等重大活动。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六

(1)扎实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加大向上协调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民族资金支持民族乡、民族聚居村寨建设。用于支持全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大对民族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实施好民族资金和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2)抓好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扎实推进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落实好《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息烽县工作方案》《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息烽县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以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载体,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到2021年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要求。

2.进一步维护我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着力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宗教和顺,为绿色美丽、和谐稳定的剑河做出贡献。

2021年我们深入贯彻学习2021年2月3日至5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视察时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积极推动新时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21年,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和《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积极深入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6次以上,及时处置民族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一)以规划引领为起点,释放政策活力。

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发展政策,走符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山区经济发展路子。2021年,积极找到民族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壮大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增收,推进民族团结。2021年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0万元以上,继续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文化传承、带动发展、促进增收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全域范围精品内涵提升。

(二)继续实施好“双培”,激发内生潜力。

借力省民宗委“双培”工作培训,继续抓好2021年我县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培训工作,力争完成1个主体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开班培训,2个广播培训班,解决偏远贫困村寨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交流困难问题,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民族村寨自我发展内生力。

(一)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强“免疫力”,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主动抢占互联网宣传阵地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发挥县乡村三级协管员作用,坚决抵御各类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2019年11月1日新修订),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假僧假道规范行政执法力度;每月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举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一期以上,培训人数60人(次)以上。

(三)全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继续深入开展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信教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一)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干部职工的年终绩效考评,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4次,每月与班子开展谈心谈话1次以上,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谈话2次以上。加强全局干部的宣传教育,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意识。同时,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抓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业务,给人民群众带来方便。

(二)扫黑除恶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扫黑除恶的宣传教育,不定时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查,确保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信访维稳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民族纠纷矛盾排查,深入对宗教界人士开展宣传教育,跟踪其思想动态,确保不出现上访事件和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着力加快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进我市“一中心两枢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推进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

2、筹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积极筹备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推动出台《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文件。

围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宗教基础工作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4、继续做好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

抓好武陵山片区联络员服务工作、信息综合报送工作、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深化工作、民族政策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片区规划带动扶贫开发工作、片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5、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对少数民族重大资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重大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举办1期民族地区电商培训班;强化招商引资措施,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加强对民贸民品工作的检查与管理,做好民贸企业认定工作,扶持民贸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良好效益;积极申报市本级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

6、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筹备举办邵阳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建立市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基地,打造一些传统的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优势项目;指导相关县开展重大民族节庆活动和文化活动;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认真做好高校招生“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争取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医疗补助费、群众困难补助费标准。

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督促《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邵市发〔2016〕15号)文件的落实。

指导新宁县黄金、麻林2个瑶族乡开展明年成立60周年乡庆筹备工作;充分发挥市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市民委委员单位与民族乡开展对口联系工作,为民族乡多办实事、好事。

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六进”活动,着重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校园”活动;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指导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搞好创建工作,做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西湖社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做好散居资金的申报与项目的检查、验收、监管工作;加强清真“三食”管理。

8、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

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争取定期研究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争取做好市民委委员单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配备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送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培训,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的人才培养工作。

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工作,大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培训班,加大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网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应对重大网络民族宗教舆情。

10、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

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做好佛道教工作。坚决查处寺庙被承包经营、乱设功德箱的现象,防止发生新的投资、承包、经营寺观现象,冻结新建审批。以“去极端化”为重点,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指导伊斯兰教界开展新“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加强对清真寺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和引导,遏制和纠正“去中国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以“去福音化”为重点,做好基督教工作。加强基督教人才的培养,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以纳入管理为重点,做好民间信仰工作。加强对我市民间信仰问题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探索分类管理的方式方法,审批登记发证一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11、规范管理宗教事务。

指导市、县爱国宗教团体健全组织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宗教团体履行职能的考核,促进宗教团体建设水平上台阶。继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探索场所管理的有效方法;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帐户等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搞好宗教活动场所基础数据库的统一核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换发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指导佛道教的讲经交流活动、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把重点放到推进中国化上来,重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12、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进一步做好来邵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各项事务;进一步细化来邵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

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

13、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完善委机关各项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上下班工作秩序,严格考勤,加强“四型”机关建设。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四个”意识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之中。

2、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已部署,关键在于贯彻执行。因此,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安排,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落实。

3、突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是基础性工作。通过突出抓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为全面完成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夯实坚定的基础。

一是化解一批疑难涉稳问题,确保民族领域政治稳定。进一步做好湾丘基地应安置滞留人员的劝返和处置工作,协助湾丘乡加强凉山籍(除会东籍)和省外滞留湾丘基地人员联络和劝返力度。结合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民族特色、文化传承、生活习惯等元素,参与指导室内家具、生活必需品配备及房屋风貌提升,确保6月底前全面配齐,实现盖好房子建好家。配合扶贫开发局做好凉山籍自发搬迁非贫困人口相关工作,提请省市解决户籍落实问题。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民族地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强与乡镇联系,做好民族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族地区群众健康安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易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在民族地区培育文明、健康、科学的社会新风尚。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提升少数民族生活质量。开展新时代城市社区少数民族工作创新试点,创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式方法,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印发《关于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共享、共居的社会环境。三是拟定下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家咨询会议,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影响力。邀请国家和省市民委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米易,结合实际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咨询论证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理论保障。四是审定各类创建工作指标,根据国家级测评指标体系调整布局和深格打造创建全国示范县示范单位,重点打造一批质量和层次都比较高的示范点,丰富示范点内涵,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增强知晓率、影响力、带动力。积极申报米易县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增加全县示范点覆盖率。认真落实全省示范县2个(40万元)示范奖励项目。五是按照“文化+旅游”发展思路,举办一批民族文化活动,推进民族地区三产新突破。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挖掘、宣传和传承工作,创作一批民族文化作品,至少创作并推介3—4首少数民族歌舞节目,建好2支以上民族文化展示展演队伍,在重大节庆赛会期间开展少数民族歌舞展演,展示我县民族团结成果和丰富的民族文化;精心制作火把节活动方案,高规格举办火把节晚会、少数民族选美比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展、少数民族体育比赛等民族文化活动。六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完善县、乡、村、组、户5级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人才台账,充分掌握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情况;出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措施,形成一整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积极与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协调配合,分批次组织县级机关、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赴高校系统培训学习民族知识和工作技能;继续组织好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到县级机关上挂锻炼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包括非法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所有场所全面关闭,一切宗教活动和聚会全面停止,所有场所除采购人员外,严禁人员进出,购买必要生活物资必须固定专人,确保2万信教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市督查、通报的宗教工作及宗教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问题整改。每月月初制定单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人、时间节点,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整改乱建小庙治理、部分乡镇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全面拆除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积极运用2019年度宗教巡察工作成果,定期和随机开展宗教工作督查,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三是完成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换届工作。拟定工作方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调整充实伊斯兰教协会班子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县伊斯兰教协会在新的解经工作和对宗教活动场所教务指导中的作用,提高伊斯兰教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宗教团体主动,不断提升宗教团体和清真寺自养能力。四是完成田坝清真寺二期、大水沟清真寺维修改造工程。督促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确保维修改造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推进道教道观建设各项筹备工作。五是着力开展“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围绕三项创建工作,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宗教界人士教育培养教育,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召开现场会,互观互检现场观摩,开展安全知识技能、民主管理培训。落实工作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创建,争当先进,通过检查验收。每月汇总推进情况,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重点督导抓实灵佛寺民主规范管理、善牧堂及老教堂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场所管理组织履职情况、作用发挥的督导检查、考核管理,发挥考核激励、提醒约谈、过错诫勉、解除教职等手段作用。指导天主教界开展好《自立革新宣言》发表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强化独立自主办教。六是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对全县11个乡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99个村(社区)负责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员全覆盖开展培训,学习贯彻《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要点》和《全省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推动各级宗教工作干部敢管宗教、愿管宗教、会管宗教,努力做到“四了解”“三提高”(了解宗教政策、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工作职责、了解宗教知识,提高工作主动性、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高处理宗教问题水平)。组织各教派解读教规教义教风、人才队伍建设等机理知识。深入推进宗教工作“六个纳入”,加大对县乡村组宗教工作专题督查督导力度,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社会力量“四位一体”宗教治理长效机制。组织乡、村、组联络员,到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相关工作、解决问题不少于3次。积极推进宗教工作融入大数据中心,实现大宗教工作格局。建立各宗教活动场所问题清单和诉求清单,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逐一化解。

一是抓好民族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按照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要求,规范民族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下达、公示、实施、验收和移交管护等程序,确保项目全程公开,强化民族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二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培训考察。组织项目乡镇分管两资的领导、工作人员和项目所在村两委人员,邀请市两资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结合绩效评价要求,举办2期全县两项资金管理培训班,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求进行系统性培训,切实加强内业资料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县区考察学习,切实提升米易县两项资金管理能力。三是完善好民族资金项目库。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动态更新民族地区民族资金项目库,使项目库及时更新完善。在前期完成省级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完成省市级民族资金项目申报。认真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完成县级民族资金项目方案并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及时安排资金和启动项目;积极与财政、两办协调,开展研判调研,制定县级民族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四是扎实开展好民族资金项目日常检查。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民族资金管理要求,加强民族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并报县两资办备案,在责任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梳理近来年实施的省市县三级项目,核查项目实施、验收、质量、档案和资金拨付、报账等工作环节,力争2年基本完成每个项目资金的管理,且绩效评价为优秀。按规定科学管理民族资金项目,有序推动民族宗教各项事务管理工作。五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好2019年以来的省、市、县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查漏补缺,随时做好省市核查工作准备。六是认真选题,积极思考,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明确民族地区发展优势和不足,研究民族资金在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建议。拟定新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0年我乡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平与发展”三大主题,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为有效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借机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确保我乡的社会政治稳定,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的。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在新时期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不断提升统战宗教系统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的重要论述相结合,进一步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二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反分裂国家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把政策法规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明确新时期统战工作思路和重点,提高运用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县三干会会议精神与“十一五”规划各项奋斗目标相结合,正确、积极引导宗教界,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一五”规划上来,努力为打造平安乡镇、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服务。

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宗教工作是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和“宗教无小事”的思想不动摇,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工作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为提高学习的效果,每次培训完都要印发试卷,对宗教人士,寺管会组成员的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测试,把握学习重点,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做到培训工作有制度、有考勤、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记录。三是乡宗教干事要经常召集宗教人士进行座谈,通过座谈把党的政策和事政要闻及时宣传到宗教人士中。

(三)认真落实“寺院社会化管理工作”,形成良好机制。坚持把落实好“两项制度”作为检验民族干部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举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坚决制止零散朝觐活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党的有组织、有计划朝觐政策的优越性和参与零散朝觐的诸多危害性、非法性,使“沙特政府已决定不在第三国为我国公民办理朝觐签证”的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信教群众抵制零散朝觐的自觉性,及早打消私朝的念头。要按照地区、县“严防死守”和“劝在基层”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制止零散朝觐组织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已办理护照的穆斯林群众,特别是有零散朝觐迹象的人员的监控力度,确保零散朝觐人员不出村(组)、不出社区,从源头上堵住零散朝觐,进一步巩固零散朝觐“零”控制。

理的各项制度;每个宗教场所必须有“四证”(场所登记证、宗教人士两证《资格证》《普法证》、土地证、房产证);宗教场所、宗教人士及宗教活动的管理要有序进行;寺院必须有四项记录本(宗教活动记录本、会议学习记录本、议事记录本、好人好事等基本),并且做到内容详实,档案规范。各寺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手续上报修建、维修或重建宗教活动场所手续,并能严格把关、无超资金、超面积情况发生。无未经批准手续修建、重建现象。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消防工作。

(六)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做好民族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参与开展好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的系列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进一步增进各民族大团结,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入耳入脑入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阿瓦提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落实工作,进一步解决少数民族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三是加大宣传和清真饮食业市场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清真饮食业市场。四是积极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在重大节庆期间开展慰问活动,让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统战干部队伍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统战宗教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前瞻性,把不稳定的苗头和隐患解决在当地和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执政为民的意识,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各族各界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倾听他们的呼声,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总之,要通过抓队伍的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上有一个较大的转变,不断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统战工作的要求。为我乡的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广泛凝聚共识。

一是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机构改革,进一步充实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是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细化街道、社区具体任务和责任。召开全区民宗工作专题部署会,制定《2020年天心区民族宗教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严格考评机制。

三是强化培训。将民族宗教法规、政策、理论纳入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培训,纳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以区、街两级为主体,开展各类民族宗教政策培训。

(二)践行初心使命,全力防控疫情。

我区宗教场所第一时间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率先在全市落实“两个暂停”。研判疫情形势,调整防控部署,持续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确保疫情防控无漏洞。充分考虑宗教活动场所、少数民族门店长期关停的实际困难,全面走访慰问场所、门店,指导少数民族门店复工复产,积极协调受疫情影响的少数民族门店企业减租免租、低息贷款。各族群众、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作为,克服自身困难筹集抗疫善款56万余元。

(三)推动创新实干,聚力为民服务。

1.浓厚创建氛围。以高校、社区、寺庙和机关为主阵地,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铺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浓厚创建氛围。

2.树立先进典型。立足实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创新局面。我区玉泉寺、白沙井社区分获湖南省、长沙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成果丰硕。

3.占据工作主动。举办首期“天心区少数民族同胞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宣讲暨国语培训班”,开展天心区首届少数民族文明诚信规范经营示范店、民族团结好邻居暨优秀民宗干部评选表彰等活动,鼓励来长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在城市“留得住、过得好、有发展”。

4.强化民生服务。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全区开展新一轮少数民族数据摸底,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充分发挥天心区少数民族服务站作用,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妥善处理涉少数民族急难愁盼问题。

(四)聚焦和谐稳定,着力攻坚克难。

1.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开展“五进五好”。全面推进十九大精神、国旗国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策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能起作用的宗教教职员队伍。属地玉泉寺荣获湖南省“五进五好”优秀场所,清真寺海勇荣获“五进五好”优秀个人。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到实处。属地玉泉寺获评长沙市平安建设红旗单位,城南堂获评长沙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一是奏响民族团结进步之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侧重打造“三个典型”,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二是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水平。将建党100周年与“五进五好”主题活动有机结合,举办法规政策培训班,提升基层民宗工作治理能力。指导各场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三是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强化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定期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排查,及时处理矛盾纠纷,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坚决制止非法,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

一是推进社区民族工作进程。20xx年,全市社区民族工作以建设团结和谐民族大家庭为目标,立足实际,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载体,突出重点、创造亮点,按照保持一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两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培育三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规划,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有针对性地举办一期社区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推进县区和镇(街道办)和社区进一步深化对社区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普及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加强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各民族间的团结和谐,创新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二是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各县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社区创建经验学习交流,使示范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是丰富社区民族工作载体。积极协调各方,主动地为示范社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示范社区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各自载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有奖竞赛。加强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广泛宣传、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加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慰问帮扶工作。扶持少数民族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六、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社区统战干部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将少数民族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在册,并报请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帮助解决,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说明情况。

七、处理突发事件制度。

社区要按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及时处理本地区由于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事件,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在社区内予以解决。

八、双向服务制度。

社区确立,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理念,实行五个心须服务。一是落实民族政策,必须服务;二是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全力提供帮助支持;三是家有下岗失业的,优先介绍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四是居家养老全力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家政服务,由社区爱心服务社提供优惠服务。积极引导、鼓励少数民族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2021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宗教场所进国旗、进宪法和法律法规、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四进”活动,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支持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培养。发挥宗教优秀传统文化在促进“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民心相通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宗教法治建设。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引导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推动各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治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督,严格审批大型宗教活动并完善安保措施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职责,多措并举确保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有序。

三、巩固深化宗教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推进未完全解决的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完成整改。重点纠正“三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推进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治理工作。继续支持爱国天主教开展工作,继续推动天主教房产遗留问题解决。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深化基督教非法组织治理,防范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四、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护信教群众的合理宗教活动需求,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公共环境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着力加快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进我市“一中心两枢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推进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

2、筹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积极筹备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推动出台《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文件。

围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宗教基础工作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4、继续做好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

抓好武陵山片区联络员服务工作、信息综合报送工作、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深化工作、民族政策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片区规划带动扶贫开发工作、片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5、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对少数民族重大资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重大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举办1期民族地区电商培训班;强化招商引资措施,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加强对民贸民品工作的检查与管理,做好民贸企业认定工作,扶持民贸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良好效益;积极申报市本级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

6、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筹备举办邵阳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建立市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基地,打造一些传统的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优势项目;指导相关县开展重大民族节庆活动和文化活动;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认真做好高校招生“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争取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医疗补助费、群众困难补助费标准。

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督促《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邵市发〔2016〕15号)文件的落实。

指导新宁县黄金、麻林2个瑶族乡开展明年成立60周年乡庆筹备工作;充分发挥市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市民委委员单位与民族乡开展对口联系工作,为民族乡多办实事、好事。

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六进”活动,着重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校园”活动;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指导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搞好创建工作,做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西湖社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做好散居资金的申报与项目的检查、验收、监管工作;加强清真“三食”管理。

8、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

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争取定期研究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争取做好市民委委员单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配备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送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培训,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的人才培养工作。

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工作,大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培训班,加大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网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应对重大网络民族宗教舆情。

10、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

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做好佛道教工作。坚决查处寺庙被承包经营、乱设功德箱的现象,防止发生新的投资、承包、经营寺观现象,冻结新建审批。以“去极端化”为重点,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指导伊斯兰教界开展新“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加强对清真寺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和引导,遏制和纠正“去中国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以“去福音化”为重点,做好基督教工作。加强基督教人才的培养,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以纳入管理为重点,做好民间信仰工作。加强对我市民间信仰问题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探索分类管理的方式方法,审批登记发证一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11、规范管理宗教事务。

指导市、县爱国宗教团体健全组织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宗教团体履行职能的考核,促进宗教团体建设水平上台阶。继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探索场所管理的有效方法;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帐户等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搞好宗教活动场所基础数据库的统一核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换发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指导佛道教的讲经交流活动、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把重点放到推进中国化上来,重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12、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进一步做好来邵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各项事务;进一步细化来邵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

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

13、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完善委机关各项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上下班工作秩序,严格考勤,加强“四型”机关建设。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四个”意识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之中。

2、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已部署,关键在于贯彻执行。因此,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安排,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落实。

3、突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是基础性工作。通过突出抓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为全面完成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夯实坚定的基础。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七

2021年,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着力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宗教和顺,为绿色美丽、和谐稳定的剑河做出贡献。

2021年我们深入贯彻学习2021年2月3日至5***总书记到贵州视察时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积极推动新时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21年,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和《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积极深入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6次以上,及时处置民族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一)以规划引领为起点,释放政策活力。

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发展政策,走符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山区经济发展路子。2021年,积极找到民族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壮大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增收,推进民族团结。2021年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0万元以上,继续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文化传承、带动发展、促进增收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全域范围精品内涵提升。

(二)继续实施好“双培”,激发内生潜力。

借力省民宗委“双培”工作培训,继续抓好2021年我县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培训工作,力争完成1个主体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开班培训,2个广播培训班,解决偏远贫困村寨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交流困难问题,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民族村寨自我发展内生力。

(一)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强“免疫力”,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主动抢占互联网宣传阵地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发挥县乡村三级协管员作用,坚决抵御各类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2019年11月1日新修订),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假僧假道规范行政执法力度;每月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举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一期以上,培训人数60人(次)以上。

(三)全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继续深入开展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信教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一)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干部职工的年终绩效考评,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4次,每月与班子开展谈心谈话1次以上,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谈话2次以上。加强全局干部的宣传教育,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意识。同时,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抓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业务,给人民群众带来方便。

(二)扫黑除恶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扫黑除恶的宣传教育,不定时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查,确保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信访维稳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民族纠纷矛盾排查,深入对宗教界人士开展宣传教育,跟踪其思想动态,确保不出现上访事件和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八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省、市、区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注重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学习成效,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新突破。一是突出“同心”引领,在结合上下功夫。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放到年内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之中,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把党委、政府工作作为民族宗教工作大局去调研、探讨,为大局服上务、服好务。二是突出经济作用,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民族宗教调研工作为抓手,真正把工作中的弱项、空白找出来,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逐一确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集中解决影响工作的突出问题。三是突出文化效益,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开展有内容、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突出和谐氛围,不断规范民族宗教工作行为。明确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良性循环。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九

按照区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壮大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基础,实现我辖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现将我黑甲山后街社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特成立民族宗教领导小组。

组长: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政策,联谊交友。围绕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社区居民提高认识,经常走访民族人士,广交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资历,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代表人士,不断增进与他们的联系和感情。

(二)、发挥优势,建言献策。根据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吸收有参政议政能力的民族人士参加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民族=代表的优势,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重大重大问题,组织相关民族代表进行调查研究,积极献策献计,扶贫帮困,共同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长足进步。

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预防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分子利用宗教在社区群众中进行渗透。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的宣传,完善制止零散朝觐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最后要落实民族宗教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巷道、院落、单元的民族宗教信息网,及时准确的为上级部门提供真实的第一手材料。

(四)、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稳定。随着城乡进程的推进,社区日益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生活空间,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利益需求的居民之间,很容易出现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社会上的各种利益冲突很容易形成矛盾纠纷并造成很坏的影响。社区的民族工作就要充分调动民族人士的积极性,参与社区的管理和建设,共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五)、照顾利益,搞好服务。社区根据不同民族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分层次,多形式的各种服务活动,为民族同志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切实帮助。

三、工作的基本方法。

根据我辖区的具体情况,重点抓好大湾清真寺,我区信教群众集中,各族居民成分复杂,所以我们在学习借鉴别人经验的同时,也要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提炼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1、联系少数民族人士,宗教人士。

2、落实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

3、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

动。

4、制止零散朝觐。

6、参与清真食品及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二)、社区建立以社区书记为组长,辖区单位负责人,巷道,楼栋,社区党员参加民族宗教协调小组,落实工作任务,协调安排重要活动。

(三)、完善工作制度。目前我社区民族宗教专干和宗教联系员都已到位,建立了宗教工作例会制度,宗教工作走访制度,宗教工作研判制度等等,是社区宗教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012年1月10日。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十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调研工作,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围绕工作中心,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研,对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确立民族宗教工作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宗旨,更好地宣传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等在商务系统发挥作用情况,及时报道工作动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全面总结回顾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所取得的新成绩,夯实基础,创新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三是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加大学习力度,通过教育培训、开展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集中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重点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及时反映民族宗教人士的思想动态和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依据。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分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分局实际,现就陈旗工商局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股、室、所要对民族宗教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健全机制,并组织一到两次活动,收集整理新闻稿件材料。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与全年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时,要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及时,稳妥地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二、坚持不懈地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各股、室、所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一要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能力。同时,各股、室、所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旗委、旗政府,于民族政策的相关规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工商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和文件精神上来,要深刻认识到落实好民族政策,既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责任感。二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要从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入学习宪法、刑法、反分裂国家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宗教事物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三要以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为重点,不断总结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和途径,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活动。尤其是要对在陈旗经商办企业的外地投资者进行民族宗教常识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使他们了解少数民族及宗教信仰者的生活禁忌、行为方式等风俗习惯,防止在生产、经营、消费环节上发生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违背宗教信仰的事情,维护政治稳定,营造“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保护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是关系市场繁荣、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各股、室所在日常监管和履行服务职能过程中,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各项民族政策,严格执行民族平等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涉及少数民族的行业、商品,特别是清真餐饮行业,清真食品的经营店,清真食品加工企业等,严格审查注册登记前置审批条件,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关,确保少数民族群众放心消费。二是要强化行政执法。加强对民族用品行业、清真食品行业、民族特色商品等的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整治活动,坚决查处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民族食品、用品和冒用民族食品的各种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严把商品市场准入关。在继续推行食品市场准入制改革的同时,对民族宗教用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公示民族宗教用品特别是食品的来源,建立购销登记制度,强化对各类食品、用品等的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商品质量。四是要建立健全执法网络。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并结合“一会两站”进社区、进牧区等活动,将维权触角延伸到少数民族聚集区、散居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投诉、申诉、举报,帮助少数民族消费者实现科学消费、合理消费。五是开展打假维权专项治理,为少数民族地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针对广大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我旗实际,在开展节日市场、夏季旅游市场,那达慕大会,成吉思汗实景演出等重大活动等市场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地产牛羊肉及其制品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取缔无照经营;依法规范交易行为,及时制止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尺少秤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有效保障少数民族地区市场消费安全。六是加大措施打击境外非法出版物的发行及销售。防止危害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音像制品及出版物进入流通市场。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十二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着力加快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进我市“一中心两枢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推进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

2、筹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积极筹备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推动出台《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文件。

围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宗教基础工作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4、继续做好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

抓好武陵山片区联络员服务工作、信息综合报送工作、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深化工作、民族政策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片区规划带动扶贫开发工作、片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5、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对少数民族重大资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重大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举办1期民族地区电商培训班;强化招商引资措施,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加强对民贸民品工作的检查与管理,做好民贸企业认定工作,扶持民贸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良好效益;积极申报市本级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

6、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筹备举办邵阳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建立市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基地,打造一些传统的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优势项目;指导相关县开展重大民族节庆活动和文化活动;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认真做好高校招生“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争取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医疗补助费、群众困难补助费标准。

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督促《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邵市发〔2016〕15号)文件的落实。

指导新宁县黄金、麻林2个瑶族乡开展明年成立60周年乡庆筹备工作;充分发挥市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市民委委员单位与民族乡开展对口联系工作,为民族乡多办实事、好事。

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六进”活动,着重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校园”活动;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指导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搞好创建工作,做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西湖社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做好散居资金的申报与项目的检查、验收、监管工作;加强清真“三食”管理。

8、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

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争取定期研究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争取做好市民委委员单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配备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送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培训,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的人才培养工作。

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工作,大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培训班,加大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网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应对重大网络民族宗教舆情。

10、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

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做好佛道教工作。坚决查处寺庙被承包经营、乱设功德箱的现象,防止发生新的投资、承包、经营寺观现象,冻结新建审批。以“去极端化”为重点,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指导伊斯兰教界开展新“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加强对清真寺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和引导,遏制和纠正“去中国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以“去福音化”为重点,做好***工作。加强***人才的培养,治理***私设聚会点。以纳入管理为重点,做好民间信仰工作。加强对我市民间信仰问题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探索分类管理的方式方法,审批登记发证一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11、规范管理宗教事务。

指导市、县爱国宗教团体健全组织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宗教团体履行职能的考核,促进宗教团体建设水平上台阶。继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探索场所管理的有效方法;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帐户等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搞好宗教活动场所基础数据库的统一核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换发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指导佛道教的讲经交流活动、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的神学思想建设,把重点放到推进中国化上来,重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12、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进一步做好来邵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各项事务;进一步细化来邵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

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

13、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完善委机关各项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上下班工作秩序,严格考勤,加强“四型”机关建设。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四个”意识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之中。

2、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已部署,关键在于贯彻执行。因此,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安排,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落实。

3、突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是基础性工作。通过突出抓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为全面完成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夯实坚定的基础。

县某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实用13篇)篇十三

在辞旧迎新之际,为更好地做好丘北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2020年1月3日,丘北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及时组织全县6个民族学(协)会、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县委统战部和县民族宗教局体干部职工,召开丘北县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由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侯光权主持,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马兴龙、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杨永文出席会议。

会议有两项议程,首先由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杨永文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十百千万”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八个方面对2019年民族宗教工作主要指标任务及重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针对2019年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稳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了2020年工作计划并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宗教届人士及少数民族(协)会成员充分发挥好联系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维护团结稳定的先锋模范作用,共同团结奋进。

最后,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马兴龙同志对民族团结工作进行强调。一是要发挥作用,认真履职,扛起维护宗教团结的责任,做到抓关键、抓少数,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树立大局意识,引导教育好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县委、政府的各项决定,不要参与非法联名活动,不能擅自开办假期班。三是树立法制意识,加强各族学会和宗教场所的建设,加强对《中国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宣传。

通过此次会议,让各宗教团体、民族学(协)会负责人对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县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新的一年即将要开展的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更加坚定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信心,将有力推动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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