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

时间:2023-11-30 作者:字海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到人力、物力、时间等各方面的资源,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些工作方案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维护全市金融稳定,有效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摆在全市金融工作重要位置。通过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处置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朝阳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用发展的思维解决金融风险,推动防风险与促发展协调共进。通过制定落实务实管用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资产(含隐性及表外业务)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化解等“五个专项行动”,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逐采取多项举措,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市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妥善处置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规范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经营行为,清理不良贷款,引导重点银行机构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管控,提高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资产质量。推动农信社改制,确保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规范经营风险可控。

(二)有效化解部分企业债务风险。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负债率,促进企业逐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三)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开展“无非法集资”创建活动,落实机构建设、宣传引导、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及“三级联动网络建设”等工作,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整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完成公职人员拖欠银行机构债务清理工作,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四)引导民间融资有序发展。进一步深化宣传,活跃民间资本,引导民间融资向规范化法制化转变,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实施重点领域风险整治行动。

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五个专项行动”:

1.开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资产(含隐性及表外业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完成)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隐性不良贷款监管,依规分类、认定,规范银行经营行为,并要求从其每年盈利中抽取部分资金,用于处置隐性不良贷款,提高资产质量,化解不良风险;列出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完成改制工作;推动个别村镇银行风险化解工作,采取主发起行增资扩股等方式,化解个别村镇银行不良资产。(牵头单位:市银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农信社、朝阳银行、各村镇银行及相关县(市)区政府)。

2.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完成)一是推动建立企业债务风险化解责任制度。对全市30户债务风险企业,明确由贷款银行牵头,属地政府,市银监局、人行及相关部门配合,一企一策,制定措施,尽快化解风险。二是成立银行债委会共商进退。统一协调、部门联动,共同对企业风险债务进行分类处置和有效管控,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三是推广使用“封闭贷款”业务。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融资支持,解决企业暂时性融资难题,支持企业走出困境。四是设立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由市建投公司出资设立转贷资金,为贷款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支持。五是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规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科学谋划发展布局,实现理性发展,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实行多元化的融资策略,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从源头减少风险。(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相关银行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市人行、银监局、公安局、国资委、工业信息化委、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部门)。

3.开展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理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完成)坚持舆论先行、合理分类,联合行动,加大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担保贷款)力度。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问题,使金融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金融机构、市公安局、政府金融办、法院、检察院及相关主管单位)。

4.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清理专项行动。(20xx年2月开始,长期保持)市银监局负责对p2p网贷,市人行负责第三方支付,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股权众筹,市保险协会负责互联网保险,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互联网金融广告的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清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重点企业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清理。坚持打早、打小,采取多项举措予以整治,维护全市金融和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开展规范民间融资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12月末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重点规范部分房地产和工业企业中民间融资额度较大的企业、有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从事民间融资业务机构及个人融资行为。引导民间资本向实体经济有序流动。落实小贷公司风险检查监督机制,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加强对民间融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推动房地产和重点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地税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工业信息化委、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人行、银监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有效防范保险市场风险。(20xx年2月至12月末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审查和管理,整顿保险市场秩序,规避无序竞争带来的行业风险。预防和消除理赔和给付风险。深化保险与银行等有关行业部门的合作,落实联防责任机制,堵塞保险市场风险漏洞。(牵头单位:市保险行业协会;责任单位:相关保险机构)。

(三)把好市场准入关。(20xx年2月开始,并将长期坚持)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准入条件,严厉打击无牌照、超范围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加强复杂金融产品的检查监督,对不符合监管条件的金融产品,一律不准对外发售;加强金融高管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强化任职资格审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银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保险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

(四)明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体责任。(20xx年2月至12月完成)按现行监管要求,明确各部门金融风险主体职责。市银监局、人行负责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机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社会众筹机构;市商务局负责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市银监局负责地方资产管理公司、p2p网络借贷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投资公司;市农委负责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负责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高负债实体企业金融风险化解负主体责任。把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政府考核重点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出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以上排查处置工作中,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配合。(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国资委、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一是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支持企业登陆各类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二是运用多种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加快建立专项基金服务体系。推动市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正式注册,加快设立现代农业产业、旅游发展、绿色环境发展等专项基金。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融资作用,促进产融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委、工业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前完成)立足信贷征信体系,健全全市信用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完善金融业统一的征信平台,促进征信信息共享;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落实对金融领域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列出“红、黑”名单,让诚信者通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人行、市委宣传部及各县(市)区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朝阳市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和市(中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二是实行“五个专项行动”季度调度制度。每季度由牵头部门分别将各自负责的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人行、银监局等各牵头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按国家、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全市金融监管部门职责配置,赋予必要的监管手段,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队伍,与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效对接,依法运用监管手段,履行各类机构监管职责。各县(市)区对应我市监管力量配备要求,加强本地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力量建设,履行工作职责,达到综合防控目的。(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编委办、人行、银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单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牵头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围绕主要任务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让全社会了解全市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工作会议精神的举措。要采取各种方式,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全力协调配合。20xx年启动的“五个专项行动”是推动全市防范金融风险的开局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协同。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定期分析研究工作形势,细化责任分工,20xx年2月末前完成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3月15日前完成各具体方案的制定工作,于3月18日前将“五个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报市政府金融办汇总,提交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银监局、人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营商局、地税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工作督导。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双纳入”考核体系。即:纳入政府考核重点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出考核标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工作机制,对履职不力,引发金融风险、造成较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依法追责。(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政府金融办、市场监管局、人行、银监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二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宝丰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坚持“全面覆盖、有序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建惩防体系为目标,通过进一步界定权利范围,优化权利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完善监督措施,构建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利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技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深入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全体教职工。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学习动员阶段、权利梳理阶段、风险排查和评估阶段、制定防控措施阶段、迎接检查验收阶段“五个环节”。

(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廉政风险防控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采取办宣传栏、专题培训、重点辅导、创建qq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全体教职工思想上进一步确立“风险无处不在,防控人人有责”的风险意识。

(二)权力梳理阶段(6月1日-7月10日)。

该阶段主要是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学校各个工作岗位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职权底数,明确职权名称、种类、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编制《职权目录表》,对审定的每一项职权,要科学的界定职权范围,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并绘制权责明晰的“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公开栏、qq群等途径进行公开。

(三)风险排查和评估阶段(7月11日至9月10日)。

1.查找风险点。主要从权利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三方面查找。权利行使方面,重点查找造成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可能造成权利滥用的风险。主要看是否存在权力配臵不科学、流程不清晰、事项不透明、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规章制度不健全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主要看制度是否缺失,现有制度是否存在职责不清,监督措施不具体、不完备等制度缺陷导致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师风师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班子成员重点重点结合职责分工,查找在执行制度、履行职责中存在的廉政风险;中层科室负责人根据职责定位,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业务处臵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非领导岗位和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认真查找个人在执行制度和职权行使方面存在的风险。

2.评估风险等级。在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依据权利的重要程度、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分三个等级评估廉政风险。发生可能性大,后果严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造成重大损失、重大不良影响)的,为一类风险;发生可能性较大,后果较严重(可能承担党纪、政纪责任或造成较大损失、不良影响)的,为二类风险:发生可能性较低、后果较轻微的,为三类风险。

3.审定排查结果。在各科室及个人排查的基础上,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要对排查的风险点通过评议会、案例分析会、班子集体评审会等形式进行评议,审定,对风险点不全、不深、风险等级划分不合理、不准确的责令重新查找、评估。在审定排查结果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科室负责人及各个工作岗位人员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制定防控措施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

职、渎职的,进行问责;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同时,要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控相结合,形成防控合力。群众通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进行监控。

(五)迎接检查验收阶段(11月11日—12月10日)。

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拾遗补缺。迎接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主动融入,有效作为,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工作依托的具体机构及其责任人、联系人,统筹安排工作,确保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同时要抓好延伸,做到不漏岗、不缺项,使排查防控工作做到多层次、全方位。同时,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教学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三

根据市教育局《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党委和实训基地党支部(以下简称校党委)决定在学校和实训基地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学校实际,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前提,以完善措施为手段,建立融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紧密结合,以本学期将实施的岗位职责考评为切入点,以清权确权和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控为主线,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科技防线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政策阳光化、权力明晰化、责任全员化、风险明示化、管理精细化、防范科技化”的防控体系。

以保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为目的,围绕业务工作运行中的各个环节,着重从三个方面查找廉政风险:

(一)岗位履责风险。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受自身思想水平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可能发生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工资绩效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问题。

(二)业务流程风险。因未能对业务流程各环节进行细化分析和固化,致使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如分工不明确、流程不清晰、衔接不紧密、标准不统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三)规章制度风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查找学校以及部门制度设计陈旧滞后或执行不力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完善制度不及时,制度设计有漏洞,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落实制度不到位,权力运行失去有效监督等问题。

根据学校、处室(含教学部)业务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对行政管理权和业务处置权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剖析业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演化出来的权力运行轨迹,从三个层次排查岗位风险:。

(一)领导岗位风险。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填写《党委班子成员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

(二)中层处室(含教学部)负责人岗位风险。根据职责定位,查找处室(含教学部)负责人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行使业务处置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和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处(科)室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

(三)一般岗位风险。非领导岗位和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查找个人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和职权行使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

对查找出的风险点,从风险发生的几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评估,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表示风险大,二级次之,三级较小。同时,根据岗位职权大小和风险点多少确定风险等级:

三级指一般风险岗位。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岗位。

(一)分级自控完善制度。个人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学校、处室(含教学部)在对每项业务流程梳理、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工作规程和监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二)进行业务流程再造。通过风险排查,对岗位职能设置中存在的流程不科学、衔接不紧密、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重新设计和构建制度,完善和明确工作程序,确保岗位职能设置和业务流程顺畅、精简,做到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有效规避风险。

(三)开展岗位风险教育。结合学习中央新颁布的《廉政准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与岗位职责相关的党纪条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全员责任风险意识,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防范风险的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高风险岗位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对风险等级高或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岗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和完善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并做好干部的内部轮岗、跨处室交流,形成科学、合理、规范的用人机制。

(一)动员部署(9月17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学习局党委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二)风险排查和评估(9月下旬)。

在风险点的排查和评估中,主要采取“个人找、互相查、处室审、群众评、班子定”的办法,围绕领导岗位、中层岗位、一般岗位三个层次,查找岗位履责、业务流程、规章制度方面的风险。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要通过一定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

(三)风险防控(10月份至12月份)。

针对查找并确定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风险剖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修订完善制度、健全监控手段等方面的工作。适时召开教代会,审议岗位督查考评工作相关文件,成立督查考评小组,将日常考核与廉政风险防控结合起来。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强化部门主体意识,形成依靠群众、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校党委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行按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根据责任分工抓好分管处室、教学部和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处室、教学部负责人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处室、教学部负责人要对所属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查找、风险等级的划分严格把关审核,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强化评估考核。对查找的风险点不全、不深,风险等级划分不合理、不准确,防控措施不具体、不完善的,要责令重新查找、评估。要实施动态化管理,结合岗位职责变化、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工作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防控内容,修订完善防控措施。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处室、教学部、个人的岗位目标考核,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四

省金融办:

根据、市政府“促发展,防风险”的决策部署,按照“主动防控、预警到位、及时化解、妥善处臵”的原则,我们加大了对全市各类金融风险的预警、监测和处臵工作。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机构建设,理顺工作机制。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先后起草了《关于成立**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方案》、《关于**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挂**市打击和处臵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牌子并充实成员单位的通知》等文件,建立起由33个相关部门组成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全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协调配合、共同应对。

(二)加强监测预警,强化风险排查。建立了金融风险全方位监测预警机制,市级层面实行监测预警信息月报送制度,县级层面落实监测预警“零报告”制度,银行机构重点监测本层级信贷组合风险和重点客户风险,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风险信息。先后在全市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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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完善了《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民间非法集资风险、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互联互保风险、担保圈(链)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型,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处臵机制和处臵流程。针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潜在风险隐患,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

(四)分级化解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县市区层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涉及本地企业的金融风险,由各县市区领导小组牵头化解处臵;对涉及多个区域、社会影响面广、金额特别巨大的重大风险案件,由属地领导小组上报至市领导小组协调处臵。

(五)建立银行债委会,坚持多方联动。针对风险企业,由最大债权银行牵头,及时组建债权银行委员会,建立起政、银、企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对企业信息的收集分析,全面把握其行业前景、管理能力、经营活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交叉违约和风险状况等重要信息,协调各方统一行动,对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和分类处臵,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二、全市金融风险状况分析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监测存在金融风险点企业74家,重点监测企业58家,涉及金融机构28家,涉及资金额**亿元,不良贷款**亿元。

(一)全市金融风险分布情况。

险事件11起,占27.5%,恶意逃废债事件5起,占12.5%,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案件**起。

从地域分布来看,经济发展较快、金融活跃的区域,金融风险频发。其中,**市、**市、**市、**区、**区金融风险事件共计**起,占全市金融风险事件的62.5%。金融风险事件具有普遍性,除***等之外,各县市区皆有金融风险事件发生。

从行业属性来看,传统落后产业金融风险事件较多,主要集中在纺织、机械、食品等行业,其中,纺织行业4起,食品行业6起,机械制造13起,化工行业3起,合计占全市金融风险事件的**%。

从金融机构分布来看,涉及金融机构较多,共计**家,全市有**家银行机构牵头成立了**个债权银行委员会,其中,以农业银行为主任行的**个,**银行为主任行的4个,以中国银行为主任行的**个,占全部债权委员会的83%。

从化解结果看,全市共化解处臵金融风险事件**起,其中,县市区牵头化解**起,市级层面牵头化解**起,重点化解了**、**、**等一批全市重点企业的金融风险事件。尚有10起金融风险事件正在化解中。

(二)应重点关注风险点。通过对我市金融风险事件全面分析,目前,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扩散等金融风险。

二是重点关注恶意逃废债行为。不少企业在市场不景气、自身经营混乱、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选择转移资产、脱壳经营、法人跑路等,同时,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无序竞争导致多头开户,贷款审查不严格、过量放贷,为恶意逃废债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而恶意逃废债行为有极强的突发性、隐蔽性,打击难度大。

三是重点关注个别县市潜在区域风险。截至目前,**市**家贷款余额5000万元以上的客户,在各家银行贷款余额**亿元,其中贷款列入关注的31家企业涉及**亿元,分别占比21.2%和11.26%,贷款纳入不良核算的14家企业涉及**亿元,分别占比5%和3.88%。且随着担保圈(链)的延伸,有可能逞扩散趋势。

四是重点关注大额欠税企业。根据国税局、地税局反馈信息来看,截至3月末,全市共有拖欠税款5万元以上企业84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纺织、机械、化工等行业,拖欠税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9家,其中5家企业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下步工作中,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传统行业风险信息的`监测,抓早抓小,有效避免风险事件发生。

五是重点关注非法集资风险问题。目前,金融犯罪活动方式、手段变化多样,有的非法组织打着正规金融机构、农民合作社的名义,通过承诺支付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社员存款;新型网络借贷平台、理财平台纷繁复杂、真假难辨,网络金融犯罪方式隐蔽、地域范围广,而网络金融风险监管体系不成熟,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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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引导企业科学发展防范金融风险。从我市金融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来看,不少企业贪大求快、盲目扩张、管理落后、融资方式单一等是导致金融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在经济新常态下,要大力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规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立足本业、合理摆布资金,提升整体战略规划,实现发展的梯度性和持续性,从源头上减少风险。

二是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从前期处臵金融风险事件的成功经验来看,及时掌握信息、把握处臵时机,银行、企业、政府加强合作对有效处臵金融风险十分重要。要继续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处臵流程,加强各方协调合作,确保风险发生后及时、有效处臵。

三是创新金融风险处置的政策工具。加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补偿力度,由**集团组建政策性金融资产运营公司,配合处理银行不良贷款。推进市县两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做强做大政府引导的担保公司;充分发挥市再担保集团职能,建立和完善再担保机制,逐步以专业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替代企业之间的互保联保关系。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全市银行业借款纠纷案件处臵推进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期)要求,联合司-法-部门,在全市开展集中处臵银行业借款纠纷案件行动。加强金融机构行业自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流向监管。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意识,完备抵押、质押手续,降低放贷风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增大恶意逃废债的违法成本。

五是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宣传工作。继续开展金融风险防范 5

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平台、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大力普及金融知识,强化风险提示,特别是引导正确投资理财,提高群众风险鉴别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附表3:

附表4:欠税额

**

2017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五

各科室、社区、党小组:

近期,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我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宁纪发〔2012〕15号),对《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做好我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各科室、社区、党小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提高预防腐朽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化解措施得力、防控管理到位。

(一)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结合”

1、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岗位职能职责相结合

对医院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行风效能建设相结合

针对腐朽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行风建设和行风政风民主评议,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制定有效措施,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党务政务公开相结合

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公开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加大公开力度。要明确公开内容,如:公开医院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收费依据、项目、标准。

(二)扩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覆盖面

要积极、有针对性的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管理措施,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覆盖方方面面,在我院形成自觉预防腐朽的良好风气。

各科室、社区、党小组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常抓不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把“三好一满意”活动落到实处,切实见成效。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风险监管、防控机制,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进一步优化金融市场秩序,稳妥化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全县经济、金融业健康发展。

(一)政府债务风险。

1、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xx〕23号)规定,完善地方债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管理,严防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

2、为切实加强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务的举借和使用,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控新增债务,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xx〕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制定桦南县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

3、为建立健全我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函〔2017〕43号)规定,制定《桦南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设立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制定桦南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人民银行)。

4、县财政需将当年债务还本支出等列入年度预算草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将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牵头单位:财政局)。

(二)流动性风险。

5、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贴现、再贷款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提高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各商业银行)。

(三)信用风险。

6、为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3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桦南县20xx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桦南县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金融风险的舆情监测,抓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和不良资产风险排查工作,紧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过剩产能等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和重点企业的信用风险,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监测,加大风险的管控,积极防范新增不良贷款。(牵头单位:市监局、人民银行,配合单位: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

(四)融资担保风险。

7、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关联担保风险的识别与监测,建立健全监测台账。对存量担保圈贷款,根据确定的核心客户和关键节点,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拆圈解链。对已出现风险的担保圈,及时向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报告,并启动相应预案。(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金融办、各商业银行)。

(五)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类公司和典当行业风险。

8、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摸底排查、借贷风险预警监测等工作,严防借贷主体非法集资、暴力催收、高息长期放贷、逃废债务,超范围经营。(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公安局、市监局、社区办)。

9、加强对投资咨询类公司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对现有投资咨询类公司进行排查,发现非法集资的,金融办牵头会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受理。(牵头单位:市监局,配合单位:公安局、金融办、工信局、社区办)。

10、加强对典当行的业务监管,防止典当行超范围经营、超比例发放当金、超标准收取利息费、从事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牵头单位: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公安局、市监局、社区办)。

11、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贷款”“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字样。(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监局)。

(六)非法集资风险。

12、强化行业监管,加强风险排查,建立新增、存量非法集资台账,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开展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对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提供奖励政策,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快侦、快破、快诉已发案件,及时处理新发案件,注意挖掘隐案,减少案件存量,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金融办、市监局、社区办)。

(七)突发金融案件等风险。

13、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善后工作,强化信访维稳,积极引导涉案群众依法依规正确维权,防止群体性的`事件和极端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信访局、金融办、市监局)。

14、加强反洗钱监管力度,突出风险导向和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各类反洗钱监管手段,着力提升反洗钱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人民银行要紧密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交流和联系,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合分析,进一步发挥反洗钱在预防和打击洗钱及其上游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引发辖区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及处置工作。(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各商业银行)。

(八)互联网金融风险。

15、p2p网络借贷风险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责任,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运行。(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6、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7、第三方支付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8、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牵头单位:市监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金融办)。

成立桦南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梁庆民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国宏利、县委常委张凤军、县政府副县长徐景新担任副组长,县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市监局、公安局、信访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社区办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由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聚焦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担保、非法集资等风险,研究建立风险识别、预警、监测和处置机制。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压实金融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沟通交流,联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时妥善处置金融风险案件。各单位对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每季度向金融办提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强防范监控。逐步建立群众举报、平台监测、监管排查等多途径的监测预警体系,探索建立防范处置金融风险问责机制,推动形成职责明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高效务实的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格局。对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力争把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加强诚信建设。各部门要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资源,健全征信“红黑名单”公示制度,落实守信激励措施,加大对金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开辟诚实守信市场主体信贷优惠支持的“绿色通道”。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金融风险的认识和鉴别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加大整治力度。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公平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引导合理合法反映诉求。采用典型案例加以引导,深化警示教育,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风险监管、防控机制,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七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有关规定为基准,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最大限度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建立健全职权明晰、风险公开、制度防范、层层监管、责任落实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全校范围内,从学校、部门、岗位三个层次,全面排查并切实找准找全廉政“风险点”,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全体教职工,重点是学校行政领导、中层干部,财、物、人事、招生等管理人员。

(一)动员部署:

召开党支部会议,制定廉政风险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风险监控推进机制。通过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明白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运用校园橱窗、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重点推进:

1、清权确权,绘制工作流程。

梳理明确学校、处室及个人的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1)清权确权,编制“岗位目录”。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三定”方案,按照“权职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学校、部门和各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各岗位名称、职责、内容和法律依据等。(2)制定流程图。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对每一项职权认真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包括名称、内容、职责等。并经审定后,在单位内予以公示。

2、严格审核,层层把关。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从涉及到用人、用权、用钱、招生、收费、评优、职评等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容易发生问题、反映较多的微观环节和具体的重要岗位,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集体定等方式,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本单位内公示。

3、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

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专家评和组织审等方式,围绕权力运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分岗位、部门和单位三个层面,全面深入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4、健全防控措施。

围绕排查确定的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的制定并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

(1).针对个人岗位风险制定防范措施。由本人对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结合自查出的风险点,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针对部门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由部门全体人员围绕人、财、物、人事、招生管理和行政审批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作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3)、针对学校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由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特别是要结合查找出的风险点,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要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检查验收:

按照定期自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阶段性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检查考核风险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要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

(二)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学校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要注重工作过程资料的收集,建立专项档案,接收市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评估。

(三)加强学习,做好宣传动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的方法、步骤,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突出工作重点。要把教育收费、招生、教师流动、校安工程建设、职称评聘、评先评优、财务管理等作为工作重点。在范围上,要突出领导班子和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突出权力集中部门以及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在内容上,要突出本部门本单位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以重点带全面,抓关键促整体,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注重工作实效。要结合实际,从查找廉政风险上下功夫、从健全防控机制上做文章、从切实管用上想办法。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惩防体系建设、与师德师风建设、与“廉洁文化进校园”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创新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新举措;要统筹兼顾、廉勤结合,既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又提升工作效能。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八

教育局按照市委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文件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教育系统2019年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点、薄弱点进行了认真地排查梳理,并提出了风险应对策略与预案、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风险隐患问题一:

教育系统战线长,人员涉及面广,全市目前有教职员工126987人,学生21.2万人。仍然面临着非法宗教、邪教渗透问题。党员干部信教、搞封建迷信活动有可能回潮问题,阵地失守风险依然存在。

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报告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管理,严把政治关、导向关、内容关;严肃学校课堂纪律,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三是对全市各学校开展的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项目和活动进行全程监管。四是把好学校教师入口关,加强对学校重点人群的管控。五是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把是否信教、搞封建迷信活动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个人说明事项。六是全面排查党员信教问题,对信仰动摇、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及时帮助教育,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七是深入开展互联网信息平台和净化舆论环境专项治理,确保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信息安全。八是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大海市教育局相关要求使用教材,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

需要各乡镇办事处和民主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严格履行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的管理职能。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九

187。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当前经济下行背景下,通过建立健全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人民银行推动,政府相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重点企业广覆盖、风险信息全共享的地方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监测识别与预警机制,提前识别和获取地方重点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的金融风险信息,及时采取帮扶等应对措施。通过对地方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实现政、银、企三方共赢,有效避免地方重点企业金融风险不断累积扩散,确保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一方金融平安,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中国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审定对问题企业的风险处置方案,决定是否启动对问题企业采取风险处置等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日常沟通协调,收集、整理、上报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信息,综合分析研判企业金融风险,组织实施金融风险预警、企业风险事项实地调查和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置企业金融风险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定期报送并录入有关企业风险信息,并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参与对问题企业的风险研判、帮扶救助等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

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报送企业所在行业风险预警信息和企业入选评选信息;县财政局负责报送融资平台企业风险信息,在可能的情况下协调运用财政资源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可持续发展;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负责报送重点企业的纳税、欠税情况;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报送获贷企业环评和环保处罚情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报送获贷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县人民法院负责报送企业有关的诉讼信息和案件强制执行信息;县公安局负责报送有关经济金融案件侦破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的违法违纪情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报送企业变更信息和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县供电公司负责报送重点企业的用电情况;县供水公司负责报送重点企业的用水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报送企业名单、贷款金额、贷款形态和企业开工率及工资发放、用工人数等信息。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风险预警信息,独自或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赴企业实地进行风险调查核实,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调查核实内容,以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的重要平台作用。

重点企业选取辖区资产负债总额居高、资产负债率偏大、企业贷款占银行资本份额较多,或涉及互联互保、民间融资等融资链条复杂的企业(集团)及其重要关联方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并实施名单制管理,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金融风险信息的类型和特征。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属于重点行业领域且用信额度(含表内外,下同)达到。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集团)客户。具体行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行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行业领域。

(二)前。

10。

大用信企业客户,或用信额度达到。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客户。

(三)市、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且用信额度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客户。

(四)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且用信额度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客户。

(五)跨区域经营的集团性客户且用信额度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客户。

(六)对当地税收、民生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民营企业。

(七)与上述。

1

5

界定企业有重要关联的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

1

.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或者以上的;

2

.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拥有或控股股份达到。

25%。

或以上的;

3

.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

50%。

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

10%。

是由另一企业提供担保的。

(八)企业涉及大量民间债务或引发纠纷的。

1

50%。

以上;

2

3

.发生重大涉诉、仲裁、被监管处罚责令停产、停业等事件;

4

.非新建企业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及以上亏损,或年亏损额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或达到近三年平均利润总额;

5

.发生净现金流下降幅度达到。

20%。

以上或为负值、净资产益率下降幅度达到。

20%。

以上等重大财务风险,造成由政府、其他第三方介入救助或重组;

6

.资产损失总额超过上年度利润总额而不能获得赔偿,或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金额超过上年度利润总额。

7

.可能影响区域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经营风险信息。

1

.新形成不良贷款,或原有不良贷款五级分类形态向下迁徙;

2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次数超过。

2

次;

3

4

.银行账户被冻结或查封,或征信系统信用出现不良;

5

.办理。

2

次及以上展期、重新约期或借新还旧业务;

6

.新发生关注类贷款余额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

7

.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用于炒作房地产或进行股市、汇市、期货等投机交易;

8

1000。

万元及以上;

9

.可能对区域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信用风险信息。

1

2

3

.企业股东及重要关联企业发生关停、倒闭或破产等现象;

4

.企业及重要关联企业对外担保单位发生关停、倒闭、破产、已经发生不良信用和代偿等重大不利变化,造成保证能力明显下降或者抵(质)押价值大幅度贬值或者无效。

5

.可能对区域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关联风险信息。

1

2

.可能对区域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舆情经营信息。

1

.企业出现道德风险,发生未按承诺事项履约偿还贷款等风险事件信息;

2

.监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等部门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信息;

3

.发生因债权债务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

.其他需要报告的金融风险早期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开发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系统,设立用水、用电、用气、用工、纳税、贷款、销售、利润以及涉案、涉诉等指标,搭建专业化的主要针对企业风险的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企业金融风险的持续跟踪监测,并区分不同风险状况采取风险提示、帮扶、报告等措施,有效防范企业风险。

按月在监测系统中录入有关企业风险信息,有关企业重大风险和事项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收集汇总各成员部门有关企业的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在确认企业异常信息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组织协调赴企业实地进行调查核实。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独自或联合开展实地风险调查核实,结束后按照

“一企一报”的原则及时完成《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信息报告》,内容涵盖企业背景情况、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往来情况、风险事项概况以及其他事项。具体包括:

1

.企业背景情况:组织架构、主要管理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关联企业等情况;

2

.业务往来情况:企业与本单位及其他同类金融机构业务往来情况;

3

4

.其他事项:需要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予以支持或配合的事项等。

采用对企业风险信息进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按照风险从小到大即蓝、黄、橙、红四个级次的形式进行预警。对早期识别的企业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并提示预警相关风险。对涉及共性的早期风险隐患,可能引发较大损失,需要多部门共同予以关注和协调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进行风险提示预警的基础上,提出风险防控的建议,防止损失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1

.领导小组对帮扶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采取“一企一策”给予帮扶解困。加大政府应急周转资金使用力度,鼓励采取企业应急转贷服务、行业应急互助等帮扶措施,缓解企业的资金周转困境;支持企业盘活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偿还债务;指导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采取资产重组、债权转股、存量盘活、收缩对外投资等方式,积极化解风险。

2

.对主业经营良好,暂时出现资金链紧张,或涉及担保、个别银行机构抽贷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协调银行机构统一行动,尽量不抽贷、不压贷、灵活办理企业转贷,不搞“一刀切、急刹车”,避免未经协商,甚至担保企业在毫无准备情况下受到债权银行起诉、司法保全等情况的发生。

3

.对过度融资、高杠杆率引发风险但产品有市场、有影响的企业,及早介入,采取行政协调、破产重整、各债权银行司法集中管辖、市场重组等手段,加大救助力度。

4

.对产能过剩、救助无价值的企业,大力推行破产清算,发挥市场优胜劣汰功能。

5

.对出现多头授信、融资渠道复杂、担保链条过多的涉险企业,协调相关部门摸清涉险企业融资额度、按照“切割处理、降低风险、存优汰劣”的工作原则,制定总体处置方案、分类灵活快速处置,防止风险蔓延。

6

.中国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将通过争取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措施,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实力,引导其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金融风险信息后续进展和下一步风险处置措施、意见及建议等,直至该风险事项妥善解决或处置。

1

2

3

.根据辖区实际,部署上线运行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监测系统,围绕数据采集、录入、处理以及数据信息丢失备份、系统恢复等开展测试和应急演练,确保从制度、人员、技术设施,等方面做好工作准备。

1

2

.工作过程中,要加强上下联动,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和中国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交流反馈早期识别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促进早期识别工作顺利开展。

及时开展工作评估,总结早期识别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以及经验成果,提出完善早期识别工作意见建议。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工作,严格按规定准确、及时报送所负责有关企业的风险信息。各成员单位的专门人员名单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确保通讯顺畅和沟通及时。根据统一部署,制定早期识别工作

将各成员单位对地方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工作的参与和配合程度纳入县人民政府对其年度工作考核。对报送及时且质量较高的单位,在年度考评时给予通报表扬;对迟报、漏报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故意不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另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拒报、瞒报、漏报、迟报、误报或报告内容不真实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将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约见高管谈话、加大执法检查频率、不予批准、暂停、取消加入中国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相关金融服务项目或其它措施。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十

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适应新的工作需求,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下的学校工作职能和承担的任务,针对在履行学校职能职权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督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通过进一步厘清职权事项、优化工作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查找评估岗位和办事机构的廉政风险点、强化内部管理控制,促进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落实责任和建立完善监控体系,通过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完成学校任期目标,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联络员:xxx。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20日—2021年3月10日)。

1、成立工作小组。为更好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各个阶段的工作。

2、学习动员。学校组织所有管理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提高思想认识,充分把握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方法步骤以及有关要求,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防范廉政风险意识。

3、制定工作方案。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依据上级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学校具体实施方案。

(二)查找风险点及风险等级评估阶段(2021年3月11日—4月10日)。

依据学校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能、管理权限以及学校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学校党支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两个责任”制度、落实“三重一大”等廉政风险事项,针对工作业务流程的主要环节,确定风险科室、风险岗位、岗位责任人、风险事项负责人。填写《部门(单位)职权事项目录表》、《部门(单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三)制定措施阶段(2021年4月11日—5月10日)。

1、规范工作流程(5月1日前)。在厘清职权事项基础上,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完善,使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工作相互监督和制约。针对每项业务,绘制业务流程图,明确业务承办科室岗位、运作程序、监督制约,确保简明清晰、程序规范、易于操作、方便办事。在此基础上,编制《廉政风险业务流程目录》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上公示。

2、制定防控措施(5月10日前)。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修订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完善办事公开机制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防线,形成《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带头明晰职责边界、查找岗位职责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严格工作进度。

每位管理人员和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各阶段的工作进度,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把问题找准,把工作做细。注重调查研究,多听师生意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张贴栏、召集会议等形式广泛发扬民主,集中教职工的智慧,收集各种信息。做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与做好业务工作相结合,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找出学校管理上的漏洞与薄弱环节,纠正问题,调整方法,完善措施,推动工作。

(三)信息公开和接受监督。

在各阶段工作实施过程中,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渠道向全校师生宣传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本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阶段性工作后,在学校网站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xxx中学党支部。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的政府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打击和整治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和保护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规范有序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省的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53号,以下简称《省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落实《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和《省方案》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活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利用互联网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

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有效地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作用。

(二)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

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护好法律和风险底线。

保护支持合法合规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区别对待,分类施策。

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合法合规经营但有较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加强风险管控;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但出现违规经营活动的,应停止业务,限期整改;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但业务实质与牌照资质不符的,应停业整改,回归资质业务;对没有金融业务牌照,风险隐患较小的,采取有效方式,逐步化解;对没有金融业务牌照、业务极不规范、有意逃避监管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没有金融业务牌照、涉嫌恶意欺诈、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积极稳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

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根据违法违规情节的轻重和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整治过程中的次生风险。

坚持整治工作的公平、公开,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

根据《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省方案》以及本方案的工作分工及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相应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各项业务的认定标准,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

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p2p网络借贷业务。

1.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假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p2p网络借贷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券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

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实行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的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

严禁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二)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

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

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计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三)股权众筹业务。

1.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2.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众筹平台应将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实施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的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

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

(四)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控系统,确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坚持服务互联网经济活动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

保险公司应建立对所属电子商务公司等非保险类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墙。

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

(五)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1.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的业务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

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范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

根据业务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

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

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断业务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

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原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六)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

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

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七)各类交易场所业务各类交易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开展业务。

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各类交易场所;市内、外各类交易场所不得在我市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未通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省份交易场所发展的会员单位及未取得注册地省份人民的政府或授权部门批准文件交易场所发展的会员单位,不得在我市开展业务。

(八)民间投融资机构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不得开展金融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三、综合施策,提高整治工作效果。

(一)严格准入管理。

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

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

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二)强化资金监测。

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

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

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三)稳妥建立举报制度。

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区可根据工作实际稳妥建立举报制度,视情出台相应举报规则,设立举报平台,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效线索,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的信息共享。

(四)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

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

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明确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

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显著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相关情况。

互联网金融不正当竞争行为由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建立的专项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

(五)加强内控管理。

由“一行三局”、省及市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监管的机构应当对机构自身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的业务进行清理排查,严格内控管理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跨界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

各有关部门在分领域、分地区整治中,应对由其监管的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六)用好技术手段。

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摸底互联网金融总体情况,采集和报送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向有关单位预警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的事件,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异常事件和可疑网站,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安全防护服务。

四、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市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主要负责同志、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维稳办、市发改委、市信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各区人民的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指定相关处室或部门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市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部门统筹。

根据《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以及《省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成立八个整治工作办公室。

相应的牵头部门为:市金融办牵头负责p2p网络借贷领域的专项整治,江苏银监局给予指导、协调;市金融办牵头负责股权众筹领域专项整治,江苏证监局给予指导、协调;市金融办牵头负责互联网保险领域的专项整治,江苏保监局给予指导、协调;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各类交易场所和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两个领域的专项整治;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牵头负责第三方支付领域专项整治;市工商局牵头负责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市维稳办牵头负责全市投资理财类机构的普查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清理整顿工作的正面报道,并防范清理整顿工作中网络、自媒体等传递不实消息。

各分领域牵头部门负责制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设计工作表格,负责统一政策口径、指导督查、信息报送以及工作总结,并督促各区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工作,各区人民的政府统筹成立联合工作组,整合力量、形成合力,联合开展规范整治工作。

对于交叉嵌套领域企业和业务的专项整治责任由领导小组根据“穿透式”监管要求,研判本质属性,确定责任部门,切实解决“监管真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及以后的日常监管、长效管理全覆盖。

(三)属地负责。

各区人民的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对注册在本辖区内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专项整治,承担组织协调、风险处置、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各区、开发区(园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并建立相关领导和工作机制。

(四)协调配合。

加强市政府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市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八个分领域牵头部门提出要其它部门配合的,有关部门应予以全力支持,原则上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两部门应参与到各个分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督促指导。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相应领域的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开发区(园区)开展工作,并适时开展督查。

强化上下沟通、左右衔接,定期将工作动态报送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小组汇总至省领导小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送。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阶段(5月20日—5月31日)制定我市总体实施方案并报送省领导小组,召开各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部署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摸底排查阶段(6月1日—7月20日)各区、开发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对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完善本地区清理整顿方案。

各区、开发区(园区)、各部门于6月17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联合工作小组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0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风险状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经市领导小组审定,于7月20日前报送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清理整顿阶段(7月21日—10月20日)各区、开发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牵头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向违规从业机构出具整改意见,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

各区、开发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分别组织自查,市领导小组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开展督查和评估。

各区、开发区(园区)、各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清理整顿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各区、开发区(园区)、各部门及时总结清理整顿工作经验,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监管规则。

第五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1月21日—201月10日)市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区、开发区(园区)、各领域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

各区、开发区(园区)、各部门形成本地、牵头领域的整治工作总结报告,12月31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与2017年1月10日前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十二

1、工作目标。

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2、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开展整治,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部门职责、《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

1、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1)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

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2、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1)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3、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4、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三、综合运用各类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

1、严格准入管理。

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

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2、强化资金监测。

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3、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

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举报平台,鼓励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多渠道举报,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推行“重奖重罚”制度,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正面激励。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

4、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

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显著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相关情况。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评估认定,并将结果移交相关部门作为惩处依据。

5、加强内控管理。

由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应当对机构自身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的业务进行清理排查,严格内控管理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跨界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

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分领域、分地区整治中,应对由其监管的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6、用好技术手段。

利用互联网思维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摸底互联网金融总体情况,采集和报送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向相关单位预警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异常事件和可疑网站,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安全防护服务。

四、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主体责任。

1、部门统筹。

成立由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体推进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汇总提出长效机制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派员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工商总局根据各自部门职责、《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成立分领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应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对各项业务合法合规性的认定标准,对分领域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划分界限作为整治依据,督促各地区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工作。

2、属地组织。

各省级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金融的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落实整治方案领导小组(以下称地方领导小组),组织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向领导小组报备。各地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区、市)金融办(局)或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

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地区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同时切实承担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条块结合。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工商总局会同金融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金融管理部门与工商总局共同开展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网络安全防护、用户信息和数据保护的监管力度,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依法予以处置,做好专项整治的技术支持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与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中央宣传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负责互联网金融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公安部负责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依法查处,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指导互联网金融网站依法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国家信访局负责信访人相关信访诉求事项的接待受理工作。

中央维稳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健全自律规则,实施必要的自律惩戒,建立举报制度,做好风险预警。

4、共同负责。

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全面掌握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金融活动开展情况。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金融管理部门省级派驻机构与省(区、市)金融办(局)共同牵头负责本地区分领域整治工作,共同承担分领域整治任务。

对于产品、业务交叉嵌套,需要综合全流程业务信息以认定业务本质属性的,相关部门应建立数据交换和业务实质认定机制,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由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并提出整治意见,必要时组成联合小组进行整治。

整治过程中相关牵头部门确有需要获取从业机构账户数据的,经过法定程序后给予必要的账户查询便利。

1、开展摸底排查。

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清理整顿方案,5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报备。同时,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对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情况进行清查。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所在地和经营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合作,互通汇总摸查情况,金融管理部门予以积极支持。

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和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相关部门可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采取记录、复制、录音等手段取得证据。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对于涉及资金量大、人数众多的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或短时间内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一经发现涉嫌重大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马上报告相关部门。

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完善本地区清理整顿方案。

此项工作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

2、实施清理整顿。

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对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向违规从业机构出具整改意见,并监督从业机构落实整改要求。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专项整治不改变、不替代非法集资和非法交易场所的现行处置制度安排。

此项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3、督查和评估。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地方领导小组分别组织自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督查和中期评估,对于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于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一批、又出一批的,应查找问题、及时纠偏,并建立问责机制。

此项工作同步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4、验收和总结。

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领域、各地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形成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整治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应于1月底前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总体报告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报国务院,此项工作于203月底前完成。

六、做好组织保障,建设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做好组织保障,以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按照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的思路,抓紧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整治工作始终。

1、完善规章制度。

加快互联网金融领域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对于互联网金融各类创新业务,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和监管规则。立足实践,研究解决互联网金融领域暴露出的金融监管体制不适应等问题,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抓紧明确跨界、交叉型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穿透式”监管规则。

2、加强风险监测。

建立互联网金融产品集中登记制度,研究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账户的统一设立和集中监测,依靠对账户的严格管理和对资金的集中监测,实现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常态化监测和有效监管。

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征信机构的监管,使征信为互联网金融活动提供更好的支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扩展技术支持系统功能,提高安全监控能力。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3、完善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用,制定行业标准和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开展风险教育,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全覆盖的监管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以案说法,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投资人关切和诉求。以适当方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十三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健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在春季事故高发季节全校安全零事故。

具体措施: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落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校中层领导以上坚持住校,班主任提倡住班,值班及夜巡逻人员各司其职,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对工作期间失职、脱岗等行为按学校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1、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过细排查,形成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持安全工作逐日检查制度,形成安全档案,建立安全工作紧急救援预案。

3、开展经常性的师生安全教育,做到天天讲,警钟时时敲。

4、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并以此带动全校的安全工作。

1、各教学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归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达到他们行为的规范化。

2、任课教师,不管是什么课(包括室内室外课),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坚守岗位,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实验,教师实验要规范,把安全问题考虑周全。加强电脑课、体育课和活外活动的安全管理。

3、商店问题。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小卖部的进货渠道进行监督过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制止三无产品进入商店,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

4、食堂饮食安全。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下厨房督促检查卫生,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发现有变质的饭菜要及时清除,定期对餐厅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安全。

5、用水用火用电的安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对职工进行专题的相关教育。从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6、学校其他各室,如实验室、阅览室、实物保管室、队部室和各办公室,由相关人员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加强住校生管理工作,坚持请假家长接送制度,每天住宿由值班班主任组织排队进入宿舍区,及时点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夜巡人员与值班班主任按时交接,确保无管理真空现象。对住校生出现身体和生活上的困难给予及时到位的关心,及时处理住校生之间的矛盾和偶发事件。

1、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子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前途教育。

2、有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班主任),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在公路上行走的安全教育,私自下河洗澡的教育。让我校全体师生在新的学年,新的学期一切安全,身体健康,好好工作,好好学习。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荆门市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校校园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管理漏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有力的基础保障,增强学校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围绕校园消防安全整治、治安防控安全、建筑物安全整治、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等安全重点环节,通过全面排查、滚动治理,彻底整治一批学校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一)消防安全。

1.学校建筑物或场所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并定期维保;

3.电气线路、管路敷设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维保;

4.明确消防责任人;

5.定期开展防火巡查;

6.不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

7.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8.疏散通道畅通。

(二)治安防控和枪弹安全。

1.按规定配备专业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

2.门卫室及枪弹库物防设施齐备;

3.按规定安装一键报警装置;

4.学校门前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

5.校园及枪弹库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接入110报警平台;

6.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有力有效;

7.“安全岗”、“护学岗”值勤人员到岗到位;

8.建立校园安全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处置机制;

9.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按规定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三)建筑与施工安全。

1.对学校建筑(含附属设施)安全状况定期开展排查监测;

3.对学校在建项目施工场所严格实行隔离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四)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健全;

2.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完善;

3.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明确;

4.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准入制度;

5.建立并有效落实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与安全巡查机制;

6.对实验结束后的残渣废液按规定进行处置。

(五)食品安全。

1.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2.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健全并有效落实;

3.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4.建立食品采购追溯体系;

5.落实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

6.按规定落实陪餐制度。

从20xx年6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中旬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我校设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号,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校园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建立常态化的安全教育机制,将安全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生命安全、食品安全、预防踩踏、预防毒品、防溺水、防欺凌、预防网络诈骗等各类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技能。

(三)构建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风险研判,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将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融入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治效果不好的要责令整改。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问责追责。

通过开展本次三年行动实施整治,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学校召开专项会议,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xx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2、排查整治(20xx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xx年)。

我校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从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xx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其他学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十四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开展“两风”建设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简称“两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深入开展“两风”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大庆发展这一主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收受钱物、跑官要官、以权谋私,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风拖拉、效率低下、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问题。通过学习、查摆、整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大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高科技现代化城市提供政治保障。

根据省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下半年以开展“四承诺”、“三树立”、“两禁止”为重点,进一步把“两风”建设推向深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向社会公开做出廉洁自律“四承诺”(坚决拒收财物,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决管好自己的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在重点部门开展“三树立”活动(在组织人事部门开展以公道正派、唯贤是举为核心的树组工干部良好形象活动,在政法系统开展以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为核心的树政法干部良好形象活动,在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以依法行政、廉洁高效为核心的树公务员良好形象活动),带动党政机关形象的全面改善。在公务员队伍中厉行“两禁止”(禁止,禁止侵犯群众利益),大力整顿干部风纪。从而,使“两风”建设工作搞得更扎实,措施更有力,成效更明显。

全市深入开展“两风”建设工作从7月17日开始,至12月末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7月17日—8月15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层层搞好动员,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党员干部大会、集中教育等形式,认真学习省委、市委深入开展“两风”建设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宋法棠、市委书记王志斌同志的重要讲话,弄清深入开展“两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参加“两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有关法律、规章,并要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秉公执法,从而努力形成领导干部带头正“两风”、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两风”建设的工作局面。

2、查摆整改阶段(8月16日—10月31日)。

围绕以“四承诺”、“三树立”、“两禁止”为主要内容的“两风”建设,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集中查摆问题的具体表现,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领导班子要通过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集中查摆问题。同时,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要抓住比较集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对于能马上整改的,立即纠正;需要时间和过程才能解决的,限定时间解决。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原因,建立完善加强“两风”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形成长效机制,使“两风”建设制度化、经常化。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对深入开展“两风”建设的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委深入开展“两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通过重点检查、个别抽查、问卷调查、交叉巡查等方式,对深入开展“两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工作情况通报全市。

为切实加强对深入开展“两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委成立深入开展“两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人事局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组成。

市委深入开展“两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纪委副书记杨恩清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主要负责全市深入开展“两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综合和指导。

2、分工负责,扎实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搞好“四承诺”和“两禁止”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搞好重点工作的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树组工干部良好形象活动,政法委负责组织开展树政法干部良好形象活动,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树公务员良好形象活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要根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市委深入开展“两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强监督和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深入开展“两风”建设活动的指导,及时解决“两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两风”建设扎实有效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明察暗访、党风巡视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抓好正反典型。对在“两风”建设上问题突出或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指导和宣传,在全市进一步营造起浓厚的抓“两风”、正“两风”氛围,使“两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惩处职能,对在“两风”建设中反映出来的贪污受贿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利用职权贪赃枉法、买官卖官、勒卡索要的,必须追究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对于设置障碍,干扰办案,甚至包庇袒护腐败分子的案件要严肃处理。

5、确保“两风”建设和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妥善处理“两风”建设和当前工作的关系,坚持一手抓“两风”建设,一手抓中心工作,并把“两风”建设融入当前各项工作之中,抓住深入开展“两风”建设的契机,推动其它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努力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十五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按照县委、县县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县总工会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排查廉政风险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目标任务。

针对在管理权力运行过程中因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可能产生的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管理“三道防线”实施防范,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推进县总工会反腐倡廉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5日—31日)。

主要任务是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为工作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1、成立组织。按照省、市、县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昌乐县总工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动员大会。传达省、市、县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县总工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宣传氛围。要有单独或公用的办公场所,有标识。制作上墙领导办事机构,工作任务原则程序等工作版面。

(二)查找确定风险点阶段(8月1日—8月31日)。

主要任务是在清权确权制定流程图的基础上,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三个方面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

1、清权确权,制定流程图。梳理明确我会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

(1)清权确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三定方案确定的业务范围,明确个人岗位职责。

(2)制定流程图,编写岗位目录。

(3)审核审定。个人岗位、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清权确权目录、业务运行流程图登记汇总,在单位内公示。

2、风险点查找及审核审定。围绕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的方式,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经层层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单位内公示。

3、划分风险等级。按照一级、二级、三级进行风险等级划分。经层层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等级登记汇总,在单位内公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清权确权目录,业务运行流程图、风险点及风险等级由县评估小组最终确定,并报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组办公室备案。

(三)落实防控措施阶段(9月1日—9月30日)。

主要任务是围绕各类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管用的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针对岗位风险防控措施,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结合排查出的风险点,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领导和本单位防控工作组审核后,报本单位防控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2、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单位风险防控措施,由个人和单位围绕查找出的风险点,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代表本单位作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报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组办公室备案。

本阶段结束后,个人、领导写出总结报告,报本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总结报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组办公室。

(四)考评完善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按照定期自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阶段性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检查考核风险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单位自查。每阶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报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组办公室。

2、接受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组督查。自觉接受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组的阶段性督查和不定期督查。

3、工作资料及时建档归库。

4、完善防控机制。根据考核结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完善风险防控管理措施,总结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群众积极参与,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具体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主动掌握查找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的方法、步骤,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自觉性,积极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注重工作实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放到发展稳定和反腐倡廉大局中去谋划,放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去部署,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提升业务水平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相结合,与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稳步推进,确保实效。

(四)严格考核问责。认真开展对本单位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强化落实,严禁敷衍塞责,走过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成员名单。

组长:张桂荣副组长:田梅。

成员:张秀美杨素青秦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教部,田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十六

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2、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开展整治,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部门职责、《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1、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2、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1)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3、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4、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三、综合运用各类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

1、严格准入管理。

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

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2、强化资金监测。

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3、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

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举报平台,鼓励通过“信用中国”的网站等多渠道举报,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十七

一直牵动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神经的专项整治方案终于曝光。昨日,一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在业内流传,引发关注。由于网传的是电子版,加之没有落款,文件真实性成为焦点。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从广东一位监管人士那里求证到该方案的真实性。

据此份经南都记者求证确实由国务院发文的整治方案,对于当前包括p 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在内的互金行业提出了明确整治方案,其中特别提到,对于互金行业将采取严格准入管理,为了防止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监管盲区,方案多次提到对互金要采取“穿透式”监管。

“若按监管的要求,90%的p 2p平台存在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整改或者被清除出去。”广东互联网金融行业副秘书长朱明春昨天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

方案:一年期整顿将分四个阶段

4月14日国务院召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随后,互金行业陷入监管风暴来临的阴影中。但由于方案迟迟未对外公布,业内尽管风声鹤唳,各家平台均不敢轻举妄动,但监管的每一个动作无疑都牵动着行业敏感的神经。智能理财平台神仙有财ceo惠轶表示,在风险爆发与监管升级的大环境下,p2p网贷经历了一场信任危机,整个行业进入到必要的调整期,业务开展处于相对低谷。

第二、第三阶段为实施清理整顿和督查和评估,时间到2016年11月底,要求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的政府对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同时进行自查;第四阶段为验收和总结,要求对各领域、各地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准入:未取得资质不得开展业务

南都记者留意到,在专项整治中,此前一直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采取备案制的监管思路出现较大变化,方案提出要“严格准入管理”,要求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内文同时强调“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

据悉,对于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方案同时要求,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

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从各地看,年初以来,北京、上海、深圳等省市的工商部门先后停止“投资类”、“互联网金融类”等企业注册登记。

新联在线副总经理陈智诚对南都记者表示,从方案看,尽管具体标准未明确,但未来,p 2p等互金平台可能要走牌照制或者准入制,但具体标准未明。

红线:不得设资金池、不得放贷

在此次方案中对于p2p和股权重申多条红线,包括: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

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那么,上述要求会让哪些平台面临被整顿的可能性呢?

“若按监管的要求,90%的p2p平台存在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整改或者被清除出去。”广东互联网金融行业副秘书长朱明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仅资金池、不承诺本息保障、不得进行资金错配三项,就让大多数的p2p平台面临被整治的风险。

广州e贷联合创始人朱青山表示,关于不得发放贷款这一现象,尽管大部分p2p平台都已回归信息中介的定位,但也有少部分平台,如活期产品的p2p平台,会有发放贷款的嫌疑。陈智诚表示,方案中指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意味着自融、资金流向不清晰、税务等问题都将全面暴露,目前的p2p平台大部分都要先开始内部整改了。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老生常谈的问题外,方案对于p 2p特别指出,p 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此举被解读为将导致不少平台备受考验。

“现在大部分p 2p平台都是用债权转让模式运作的。”陈智诚表示,债权转让模式成为主要模式的原因在于,如果让借款人独立在平台发布融资需求的话,主要是工作量太大,而且时间太长,对于实际业务影响比较大。目前的平台中,特别是车贷、个人信贷、消费金融,都是以债权转让运作。

跨界:严禁“首付贷”性质业务

除了对平台划出红线,方案还注意目前房地产、私募等行业通过互联网运作存在的问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利用p 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特别要求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此外,对于部分平台通过互联网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提出明确禁止。

“互联网对金融进行了创新式的改造,但这个过程中,不少平台通过互联网打合规擦边球,在业内非常常见。”陈智诚表示,这些行为在方案中均被明令禁止。

而除了不同行业打擦边球的跨界产品将成为整治对象外,互联网金融中涉及到的集团化风险也被方案提及。根据方案,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

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对此,陈智诚认为,某些多牌照金融集团原来可以通过在p2p挂保险资产等方式,实现相对合法的资金通道,现在随着集团“防火墙”制度的建立,估计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重点整治措施

1、“穿透式”监管思路明确

南都记者从方案中看到,为了防止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监管盲区,方案多次提到对互金要采取“穿透式”监管。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意味对于互金的监管将打破“身份”的标签,从业务的本质入手。不管一家创新金融机构的名称、标签是什么,模式有多创新,按照穿透式监管原则,它的每一步行为都可以找到相应的监管条例去约束。

据悉,按照此前的分类,股权众筹归证监会管、网络借贷平台由银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业务则由保监会来管。方颂指出,相比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速度而言,监管总是滞后的,更严峻的问题在于。

互联网金融机构中各种金融业务的交叉、混业也给以机构监管为主的监管方式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穿透式监管透过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看清业务实质,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业务性质,更有利于监管快速地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

2、建立“重奖重罚”制度

从方案看,配合专项整治,还将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方案指出,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举报平台,鼓励通过“信用中国”的网站等多渠道举报。

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推行“重奖重罚”制度,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正面激励。

方颂认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即将上线,设立的互联网金融举报平台,除了给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一个举报的窗口外,一些较大规模的非法集资案件,也需要群众提供线索侦破。

3 。强化资金监测

方案要求,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

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陈智诚认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意味着自融、资金流向不清晰、税务等问题都将全面暴露,目前的p2p平台大部分都要先开始内部整改了。

方颂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来源都比较容易调查清楚,问题主要是资金去向,到底钱流到哪里去了,资金去向应该是未来监管的重点。

不过对于银行存管的问题,不少平台认为短期推进较为困难。朱青山表示,由于银行存管的推进受限于多方,不是p2p平台单方面能决定,目前确实还有不少平台暂时无法做到资金托管。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1、工作目标

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2、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开展整治,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部门职责、《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 1、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2、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1)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3、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4、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三、综合运用各类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

1、严格准入管理

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

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2、强化资金监测

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3、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

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举报平台,鼓励通过“信用中国”的网站等多渠道举报,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十八

如下:

校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加强对党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的、工作内容、职能职责及责任人,逐步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全体教师人员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为保障我校党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会,会上学习传达党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相关文件,对全校党风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再一次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了《廉政准则》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注重廉政思想教育,通过、个人自学、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廉政自律意识,切实做到自警、自醒、自重、自律、慎独、慎交、慎微、慎权,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要求教师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收集腐败和违反师德案例组织教师学习,不断增强教职工反腐倡廉政的意识。提倡以“读书修德、以德律已”主导,有效提升教职工的道德修养和反腐防腐的能力。

全体教师人人查找廉政风险点,增强权力风险意识。要求干部和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各自岗位职责,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管理环节和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逐一排查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明确排查重点:1.教师人事安排、绩效考核。2.教工出勤考核、教师师德(乱订资料、有偿家教等)。3.学校后勤管理(大宗购物、校舍维修、食堂承包等)。4.教师晋职评优评先。广泛收集教职工、其他同事、分管领导和学生学生家长提出的岗位风险点见解,认真进行分析总结,扎实有效归纳提炼。

结合岗位实际,认真分析发生党风廉政风险的原因,不断加强管理,进一步增强的执行力,严把“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综合治理”的四道关卡,建立了严密完备、有效管用的防范措施,提高了党风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意识,确保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切实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今后要继续加强对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目标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纪党规、预防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党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高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十九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推进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县委建设“清廉xx”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在全县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清廉学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和树立教育系统的清廉之风。强化风险防控和执纪监督,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按照“清廉xx”建设的总体要求,对标“清廉学校”,把清廉思想、清廉纪律、清廉规则、清廉文化等融入党建思政、人才培养、管理服务、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等各项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锤炼清正担当的干部队伍,建构清廉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塑造品正气清的“四有”教职工队伍,培育知廉守信的新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高质量提升xx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一)塑造清明政风,营造清廉高效的教育生态。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学校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对照责任清单,建立履责纪实制度,形成职责明晰、履责留痕、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分析会,及时总结、分析、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落实党支部书记上清廉党课制度,坚持开展清廉课堂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3、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明确权力清单,规范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教育决策和涉及民生的教育政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坚持阳光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使教育决策在阳光下运行。

4、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强化清廉、实干导向。严格组织程序,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全程纪实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规范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落实谈心谈话、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组织纪律,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促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认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加强执行力建设。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强作风”专项行动,不断改进会风、文风、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加大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三公”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工作。

(二)建设清净校风,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学校。

1、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落实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党员发展纪实制,健全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程序,责任到人。积极创建教育系统“五强党支部”,不断提高学校党建水平。

2、推进全面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等要求,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健全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架构及运行机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廉洁风险的防控与排查,进一步健全招生考试、职务评聘、干部选拔、经费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后勤基建、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规范各类评审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畅通学生、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渠道,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切实发挥教育内审职能,实现轮审全覆盖,做好专项审计调查。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端正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课堂教学和文化宣传阵地的管理,确保学校办学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公平,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办好每一所学校。

4、不断优化校园服务机制。全面梳理学校面向师生和社会的管理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层级,拓展“互联网+”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师生的办事负担。系统梳理部门职责,加强资源整合,完善校园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校长信箱管理,畅通线上线下沟通反馈渠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以省委巡查整改为契机,强化问题整改、加强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建设,抓好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持续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工程”、“阳光食堂”、“阳光人事”,坚决遏制招生招聘招标等教育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对学校开展综合巡察、专项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围绕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

6、抓好“小微”权利管理。梳理编制学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坚决清除学校工作中的顽疾。明晰教工职责,规范教工行为,防止利用职务便利谋私利、夹私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给学生贴上分数标签,不只关注学习好的学生而忽视大多数学生。科学安排学生家庭作业,坚决遏制“家长作业”和家长辅导作业负担过重的倾向。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开展抽查审计,规范食堂收支行为,落实学校领导与学生同吃学生餐制度。完善教育资助体系,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办法。

7、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努力把清廉文化渗透到校园环境布置、文化艺术活动、主题班会中,使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清廉文化资源,开发清廉文化校本课程,把清廉文化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拓展清廉文化的宣传阵地,通过微博、微信、学校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阵地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止校外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

(三)营建清正教风,树立清明正派的教育形象。

1、严格教师从业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争做“四有”好教师。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从源头抓起,培养教师清廉从教的品质。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质量标准,明确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的专业化水平。

2、加强教师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以及新教师岗前和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落实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让每一名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中增加清廉教育内容,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全员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学术无禁区、讲课有纪律”的要求,防止在任何教育教学领域散布错误言论。积极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学习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注重提升德育工作者队伍的能力和素养。

3、加强师德师风考评。加强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学校对教师使用聘任、评价考核的核心内容,把清廉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健全师德师风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学生反馈、社会监督的作用,把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警示制度和师德师风定期通报制度。

4、落实奖惩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和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健全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完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学新锐等各类先进评选办法。完善班主任工作长效激励机制,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予以通报表彰。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到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严格执纪监督,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加大优秀教师事迹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多地关爱教师、尊重教师。

(四)营造清新学风,建设清雅阳光的美好校园。

1、加强立德树人。坚守“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把廉洁、奉献、守纪、礼仪等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和教育,引导教育学生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培育优良学风。在社会实践教学等重要节点开展“清廉学校”专题教育,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

2、优化学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业服务支持体系,加大对学习成绩后20%学生和其他学习确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完善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等拓展性学习设施建设,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更加关爱弱势群体,将服务贯穿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学校”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各县属学校要成立“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清廉建设各项工作,研究细化考核评价办法。领导小组每年要对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确举措,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党组织书记是清廉学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特色。各学校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体自觉,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清廉学校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亮点与特色,不断丰富“清廉学校”建设的内涵。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整改。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传导“清廉学校”建设的压力和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强化在巡察、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各学校要把“清廉学校”建设作为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抓手,及时宣传清廉建设的重要意义,专题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适时开展优秀案例、典型人物评比和经验交流,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20篇)篇二十

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适应新的工作需求,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下的学校工作职能和承担的任务,针对在履行学校职能职权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督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通过进一步厘清职权事项、优化工作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查找评估岗位和办事机构的廉政风险点、强化内部管理控制,促进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落实责任和建立完善监控体系,通过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完成学校任期目标,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为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联络员:xxx。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1月20日—20**年3月10日)。

1、成立工作小组。为更好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各个阶段的工作。

2、学习动员。学校组织所有管理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提高思想认识,充分把握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方法步骤以及有关要求,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防范廉政风险意识。

3、制定工作方案。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依据上级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学校具体实施方案。

(二)查找风险点及风险等级评估阶段(20**年3月11日—4月10日)。

依据学校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能、管理权限以及学校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学校党支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两个责任”制度、落实“三重一大”等廉政风险事项,针对工作业务流程的主要环节,确定风险科室、风险岗位、岗位责任人、风险事项负责人。填写《部门(单位)职权事项目录表》、《部门(单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三)制定措施阶段(20**年4月11日—5月10日)。

1、规范工作流程(5月1日前)。在厘清职权事项基础上,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完善,使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工作相互监督和制约。针对每项业务,绘制业务流程图,明确业务承办科室岗位、运作程序、监督制约,确保简明清晰、程序规范、易于操作、方便办事。在此基础上,编制《廉政风险业务流程目录》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上公示。

2、制定防控措施(5月10日前)。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修订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完善办事公开机制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防线,形成《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

(一)明确责任分工。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带头明晰职责边界、查找岗位职责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严格工作进度。

每位管理人员和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各阶段的工作进度,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把问题找准,把工作做细。注重调查研究,多听师生意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张贴栏、召集会议等形式广泛发扬民主,集中教职工的智慧,收集各种信息。做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与做好业务工作相结合,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找出学校管理上的漏洞与薄弱环节,纠正问题,调整方法,完善措施,推动工作。

(三)信息公开和接受监督。

在各阶段工作实施过程中,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渠道向全校师生宣传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本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阶段性工作后,在学校网站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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