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文轩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

在组织中,规章制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起到了引导员工行为和保障工作效率的作用。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以参考下面给出的范文,然后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一

1.1 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2.1 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 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 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 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 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 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 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3.1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 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 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二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xx%。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xx月调整xx次。

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xx%。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略)。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xx》确定其工资标准。

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略)。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

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

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

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xx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xxxxxxx。

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xxxx元。

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见表3(略)。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xx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

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xxxx》。

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略)。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

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

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

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xxxx》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xx年每月发工龄工资xxx元,每年年初增发,xx年封顶。

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

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xxxxxx》,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月平均工作日为xxxx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xxxxxx。

第三十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xx日,绩效工资在次月xx日合并发放。

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

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

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xxx天,每天xx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xxxx,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xxxxxx》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

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xx~xx月,每人每月xx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元/月;。

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元/月;。

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元/月;。

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元/月;。

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x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元/月;。

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住房补贴每月补贴xxx元。

第四十二条误餐补贴每月补贴xxx元。

第四十三条交通补贴每月补贴xxx元。

第四十四条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

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三

为了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潜力,最大限度的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的`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现行工资制度及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以岗定薪,注重实际,挖掘潜力,实现共赢。

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员工工资的主体,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工作环境、技术含量等因素确定。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构成。

(1)、基础工资:是员工取得劳动报酬的保底工资,占岗位工资的60%。

(2)、考核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是员工工作绩效的挂钩工资。由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定性,并结合员工月度总体情况按百分比进行量化考核。每月三日前上报至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

2、职称技能工资。主要体现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高级技术职称:200元/月,中级技术职称150元/月,初级技术职称100元/月。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四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和潜力的体现来到达自己所期望的`工资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资保密制度,让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对公司每月所发放给本人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向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询问,暴力等)打听同事的工资。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做好员工工资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当员工存在轮换岗位、升降职等状况时,对原有和现有的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状况都有保密的义务。

5.员工对所发工资存在不明之处时,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或向人力资源部主管薪酬负责人咨询,不得自行理论。

以上制度是从对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出发的,请大家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处置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开自己工资的处以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2.特意打听他人工资的处以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非特殊需要泄露员工工资的记过一次,处以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的处以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对上述制度及处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本该制度于xx年xx月xx日起执行,期望全体员工及各部门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五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如下。

第三条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3.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支付方法。

2.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薪金所得税;。

2.劳动保险费;。

3.工会协议的事项;。

4.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3.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第八条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2.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第十条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定期奖金的计算期间每年分两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员工;。

2.定期奖金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限等构成;。

4.基准奖金的支付率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的衡量而决定;。

5.级别加算及支付率的规定;。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六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xx%。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xx月调整xx次。

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xx%。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略)。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xx》确定其工资标准。

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略)。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

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

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

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xx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xxxxxxx。

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xxxx元。

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见表3(略)。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xx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

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xxxx》。

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略)。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

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

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

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xxxx》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xx年每月发工龄工资xxx元,每年年初增发,xx年封顶。

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

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xxxxxx》,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第二十九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

月平均工作日为xxxx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xxxxxx。

第三十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xx日,绩效工资在次月xx日合并发放。

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

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

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xxx天,每天xx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xxxx,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xxxxxx》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

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xx~xx月,每人每月xx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元/月;。

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元/月;。

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元/月;。

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元/月;。

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x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元/月;。

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住房补贴每月补贴xxx元。

第四十二条误餐补贴每月补贴xxx元。

第四十三条交通补贴每月补贴xxx元。

第四十四条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

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四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实现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制定本条列。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发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的政府组建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章义务与权利。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行政处分;。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述和控告;。

(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职位分类。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

说明书。

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第十一条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的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职位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第四章录用。

第十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位的国家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民族自治地方人民的政府和各级人民的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当予以照顾。

第十四条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在编制限额内按照所需职位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对审查合格的进行公开考试。

(四)对考试合格的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民的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录用特殊职位的国家公务员,经国务院人事部门或者省级人民的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十七条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省级人民的政府人事部门组织。

第十八条省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工作部门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按照规定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国家公务员,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第十九条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培训。

第五章考核。

第二十条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二十一条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证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第二十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十四条年度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人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

评语。

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经考核委员会或者小组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对担任国务院工作部门司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

第二十五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第二十六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国家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七条国家行政机关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国家公务员给予奖励,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材有突出成绩的;。

(五)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六)在抢救、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七)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八)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

(九)有其他功绩的。

第二十九条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国家行政机关对受前款所列奖励的国家公务员,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物资奖励。

第三十条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权限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纪律。

第三十一条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四)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五)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六)贪腐、盗窃、贿赂、纳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七)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八)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九)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十)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二)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四)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国家公务员有本条列地三十一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于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第三十四条处分国家公务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三十五条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的政府批准。

第三十六条国家公务员受本条例第三十三条所列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放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

第三十七条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八章职务升降。

第三十八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三十九条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四十条国家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拟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第四十一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晋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二)按照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晋升考核;。

(四)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人选。

对晋升领导猪物的国家公务员,应当进行任职培训。

第四十二条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当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个别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但是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同意。

第四十三条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降职。

第四十四条任免机关根据国家公务员职务的升降和年度考核结果,按照调整其级别和工资档次。

第九章职务任免。

第四十五条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第四十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国家公务员。

第四十七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二)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

(三)转换职位任职的;。

(四)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五)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八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的:

(一)转换职位任职的;。

(二)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三)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工作一年以上的;。

(五)退休的;。

(六)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九条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第五十条国家公务员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章培训。

第五十一条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十二条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分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的培训。

第五十三条国家行政学院、地方行政学院以及其他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任务。

第五十四条国家公务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十一章交流。

国家公务员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交流包括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国家行政机关每年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国家公务员进行交流。

第五十六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接受调任、转任、和轮换的国家公务员,应当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十七条调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思想水平、工作能力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考核合格的,应当到行政学院或者其他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然后正式任职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后,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第五十八条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国家公务员转任,必须符合拟任职务规定的条件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十九条轮换,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有计划的实行职位轮换,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轮换,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负责组织。

第六十条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国家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行政关系。

第十二章回避。

第六十一条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第六十二条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涉及与本人有本条列第六十一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六十三条国家公务员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的政府领导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但是,民族区域自治区地方人民的政府的国家公务员除外。

第十三章工资保险福利。

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认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放奖金。

第六十六条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一持平。

第六十七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有计划地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使国家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第六十八条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根据确定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

第六十九条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和福利特遇。

第七十条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口减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章辞职辞退。

第七十一条国家公务员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在三个月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国家公务员三至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

第七十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本条列第七十一条规定擅自离职的国家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十三条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二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者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七十四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消、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学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矿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

(五)不履行过埃及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七十五条辞退国家公务员,有由所在机关提出建议,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十六条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第七十七条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接受财务审计。

辞职离开国家行政机关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第十五章退休。

第七十八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七十九条过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有工作年限满二十年。

(二)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第八十条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

第十六章申诉控告。

第八十一条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同级人民的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审诉。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国家公务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八十二条国家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受理国家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八十三条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和控告,必须忠于事实。

第八十四条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章管理与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八十六条对有下列违反本条例规定情形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或者人事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三)对不按规定程序录用、任免、考核、奖惩及辞退国家公务员的,责令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或者补办有关手续。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权限,对前款所列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形负有主要或者直接责任的国家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第十八章附则。

第八十七条本条例由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十八条本条例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施行的具体部署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八

为了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潜力,最大限度的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的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现行工资制度及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以岗定薪,注重实际,挖掘潜力,实现共赢。

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员工工资的主体,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工作环境、技术含量等因素确定。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构成。

(1)、基础工资:是员工取得劳动报酬的保底工资,占岗位工资的60%。

(2)、考核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是员工工作绩效的挂钩工资。由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定性,并结合员工月度总体情况按百分比进行量化考核。每月三日前上报至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

2、职称技能工资。主要体现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高级技术职称:200元/月,中级技术职称150元/月,初级技术职称100元/月。

3、工龄工资:按员工在本企业实际工龄计算。五年以上每月10元/年。一年以上,五年以内每月5元/年。

4、通讯费:高级管理人员150元/月。中级管理人员100元/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个别重要岗位的职员每月给予30--50元通讯补助。享受通讯补助的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以便随时保持工作联系。

1、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周带薪休假一日。各单位做好调配,不能影响工作。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带薪休假。

1、办公室是公司人力资源的归口管理部门,每月三日前汇总公布上月考勤情况,每月五日前汇总月度绩效考核情况。每月六日前核造工资表,办公室主任核查。报公司账务部、财务总监审核后,由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

2、基础工资实行日工资制,与月出勤天数挂靠。

3、绩效工资。

(1)员工考核工资由各单位考核汇总,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核。

4、技能工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对申报执行技能工资人员的信息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考评,考评合格人员上报总经理予以聘任,聘任后方可享受职称技能工资。月度执行时,出勤满20天者执行,20天一下当月取消。

4、通讯费按岗位核,月度出勤天数20天以上执行,20天以下取消。

1、易岗移薪,岗位变动、执行新岗位工资。

2、根据公司经营和效益情况,结合当地消费指数,按人均基本工资额5―8%比例予以普调。年度考评按80、70、60分为基准,分别按150元、120元、100元三档予以普调,60分以下不予普调。

3、对公司经营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每年按员工总数10%比例,进行表彰奖励,在工资普调基础上,再加上100元/月,执行期为一年。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九

2015年我国新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出台,并与2015年7月1日开始实行。到日前为止,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已实施过四次改革,1956年的改革,1985的改革,1993年的改革和日前2015年的改革。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公务员工资也经历了8次上调之后,2015年为充分落实依法行政的执政原则,我国根据公务员法的工资原则又一次对公务员工资进行了调整。经过历次改革与加薪,我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逐渐完善。

一、我国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务员工资制度缺乏完善的法律保证,未建立公平、合理的工资水平评估机制、我国公务员工资标准虽然原则上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企业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指数做出相应的调整,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完全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公务员工资水平评估机制。

2、缺乏物质奖励机制,忽视公共选择理论在工资制度中的作用。“经济人”假设是西方经济学经典的基本假设之一,也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出发点。这一理论认为人是理性的、自利的、寻求利益最大化的,在现实生话中,公务员在其行行政管理活动中必然表现出“经济人”的角色特征,其自利行为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客观事实、而我国历来强调公职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强调公务员追求公共利益的“政治人”特点,在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中以精神奖励为主,缺乏经济奖励,忽视其“经济人”自利性的特点,结果造成公务员利己心的错位,容易导致其追求体制外的利益,甚至产生腐-败。

3、基本工资收入占公务员整体收入的比重偏低,工资制度缺乏透明度。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主要特征是“低工资、多补贴、泛福利”。据统计,在多数地区或部门中,公务员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在其合理货币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低于二分之一,有的仅占三分之一或更小比重。而根据国际一般情况,公务员的薪酬结构一般以工资收入为主,发放津贴为辅,工资收入占总收入的70%-80%,津贴占20%-30%。

4、现行工资制度设计缺乏补偿和激励机制,小能充分发挥公务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考虑到物价和通货膨胀水平,现行工资制度设计的补偿和激励机制对于提高公务员的生话水平没有太大的实质性意义,很难发挥补偿和激励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公务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5、缺乏统一规范,公务员的福利制度比较混乱。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存在“泛福利化”问题,一是福利水平不平等、不确定。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是公务员福利的主要提供者,而各个部门的经济状况自接影响公务员所享受到的福利水平、一是福利形式缺乏社会化、我国公务员的部分福利是通过建设集体生话设施和文化设施来体现,而这此设施都可以通过社会化的服务获得。三是福利发放不规范。我国对福利制度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制定项目、标准进行发放。所有这此都导致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比较混乱。

二、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向的思考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对落实国家收入分配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整个社会分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否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对整个社会分配格局起着引导和示范作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既涉及公务员个人的经济利益,又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通过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国家建立调控有力的分配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应朝如下方向努力:

1、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处理好公务员工资的公平问题,并且促进建立科学、透明与完整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分配中应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公务员工资制度也应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公平和效率。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还应实现科学化与透明化的.管理。

2、综合考虑我国的现实条件,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建立科学的普升机制,实现公务员工资的外部竞争性。公务员工资应该具有激励公务员努力下作的作用,因此,应重视公务员级别工资的激励作用。同时增加弹性工资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激励机制。在改革工资制度时,还应充分考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我国总体改革的相互促进作用,公务员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生话费用,同工同酬原则和我国的财政支付能力,公务员工资应是以上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3、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向基层倾斜的机制,提升基层公务员的收入水平,有效激励在基层从事繁杂的具体管理工作的公务员。同时,还要注重公务员工资长效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这方面新公共管理学的一些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参考,可以结合我国国情适当学习和模仿企业激励机制的成功做法。

4、健全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不断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公务员工资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得到了提高,实现了网上审批、工资统发等先进的管理模式,这是对工资管理水平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务员工资的管理,人事部门要不断提高工资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适应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完善的要求。同时,要通过完善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实现公务员工资制度的规范化管理。

随着国内国际环境的急剧变化,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必须随之适时适当地作出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国际国内环境。行政部门体制的改革必然导致行政环境的变化,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也应顺应这些变化,不断地实现自身地创新和完善。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十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1、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2、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3、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4、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2、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3、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4、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5、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十一

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2工龄组成。

员工到企业工作,其贡献由零开始。随着对企业情况的不断熟悉和各项业务的逐渐精通,贡献不断增大,并在一定时候达到巅峰。

员工工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社会工龄,即员工非本企业的工作年数;二是企业工龄,即员工为本企业工作的年数。

本制度仅考虑员工进入本企业后的贡献,其指代工龄工资即本企业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职业生涯。

3.1在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开始享受工龄工资。

3.2工龄自入职之日起计算,以年月划分。如20xx年1月入职人员,自20xx年1月可享受工龄工资(月份划分以企业财务月度为准)。

4其他。

4.1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4.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所有。

x公司。

20xx年03月26日。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十二

1.1 为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薪酬,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所有员工都负有保守薪酬秘密的义务。

1.3 董事长、总经理、人事专员可知晓本公司全体员工薪酬,分管副总可知晓其分管序列员工薪酬,其他人员均无权知晓他人工资、档级。

2 为做薪酬保密,公司实行员工保密工资条/工资卡制度。

3 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3.1 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负责编制公司所有人员薪酬发放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与自己薪酬无关的情况。

3.1.1 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3.1.2 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

3.1.3 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要劝其离开。

3.1.4 编制薪酬表的工资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3.1.5 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4 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4.1 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在将薪酬表和薪酬审批表送总经理审批时,必须由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

4.2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在将薪酬汇总表和薪酬审批表送财务部审批时,必须由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指定人员。

5 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5.1 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部根据审批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5.2 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工资卡。

5.3 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必须在每月12日前将员工个人的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

5.4 如员工个人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联系。

6 薪酬调整保密程序

7.1 对于新聘员工招聘,分管副总对薪酬归位的水平、档级有建议权。

7.2 对于员工异动调薪,分管副总对员工新岗位的薪酬水平、归位档级有建议权。

7保密措施

6.1 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及其他审批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6.2 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必须在电脑上加密。

6.3 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6.4 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

6.5 所有个人因薪酬由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提供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8奖惩措施

良应先,情节严重的,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

9解释权限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1 目的

为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障薪资作业及薪资信息的保密性,维护公司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管理

3.1 薪资作业

3.1.3 薪资作业人员不得将任何已知薪资信息书面或口头告知他人,如遇部门或店内管理人员需要了解某岗位薪资标准的情况,薪资专管人员应上报人力资源总监,经批准后方可告知,如未经批准,薪资专管人员有权拒绝告知。

3.2.1 薪资保密

3.2.1公司实行全员,任何员工不得打听、问询同岗位及其它岗位的薪资状况;

3.2.2员工不得向同岗位或其它岗位员工泄露或传播自己的薪资状况。

3.3 违规处理与监督

3.3.1 薪资作业人员由于个人不慎或主动造成薪资资料或信息泄密的,一经查实,当事人将被给予书面警告或记过处理,并扣罚当月绩效工资;第二次泄露薪资信息或违规情况严重者,公司有权给予辞退处理,并不给予支付经济补偿。

3.3.2 员工问询他人薪资状况或泄露、传播本人薪资信息的,一经查实,第一次将给予书面警告处理,第二次将给予书面记过处理,违反本制度两次以上者,公司有权对当事人给予辞退处理,并不给予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3.3.3 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将对员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监督,并进行实时监控。

3.3.4 各部门、门店负责人有义务对下属员工进行的宣导,增强全员的薪资保密意识。

3.3.5 全体员工有责任互相监督,一经发现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3.3.6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一、目的:

1、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制度适用于监督全体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

2.3、本制度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处理过程。

三、定义:

3.1、薪资信息知悉范围: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调阅的各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财务人员。

四、权责:

4.1所有在职员工均有保守薪资秘密的义务及举报泄密事件的权力。

4.2人力资源部有权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人予以惩戒。

五、具体内容: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薪资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所有的薪资制定、调整、核算、发放、存档的过程责任人要严格保密。电子版信息要设置查阅密码,纸质版薪资信息要专人专柜保存。

5.1.2、全体职工不得打听别人的薪资水平;

5.1.3、全体职工不得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4、任何职工发现薪资泄密情况都要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资源部经理沟通。

5.1.6、财务人员在发放薪资时应保证薪资保密。

5.2、为规范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现作以下规定:

5.2.2、新进人员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在职前培训中培训薪资保密制度。

5.2.3、车间员工由车间主任或生产厂长宣导薪资保密意识。

5.3、为确保公司薪资保密制度得以实施,现作以下规定:

5.3.2、凡因薪资作业人员故意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予以开除。

6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7 本制度2015 年5 月份起草,自管理层批准后生效实施。生效日期见首页。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十三

1、技术文件、施工资料管理的目的.

工程技术资料是反映工程质量、工作量、进度的依据,是施工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安装维修、改造的重要档案。

2、技术资料的内容。

2.1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

2.2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2.3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原因分析及其补救措施的原始记录;。

2.4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5隐蔽工程、试气试压、电气测试等各项记录验收单;。

2.6技术核定单;。

2.7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2.8自检、互检记录;。

2.9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2.10竣工验收单;。

2.11竣工图;。

2.12材料质保书。

3、技术资料归档时间:。

3.1当月上报竣工的单位工程的技术资料,一般在当月的25日前交质量股,待工程检查完毕,质量股上交资料室装订归档。

3.2技术资料一经归档后,按上级规定严格保管。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十四

一、目的规范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用心性,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总监及以下人员。

三、定义。

四、权责。

1、管理小组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制定及解释。

2、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执行。

3、信息中心负责薪资的核算。

五、资料。

5、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规定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如技术创新、科技进步、业绩异常优秀,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等。

5、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体现为年终奖励,每年1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出上年年终奖励计划,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计划具体的执行、实施。

5、1、3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保险法规,计划生育等法规。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十五

本制度适用于__x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载、总经理除外)的全体正式员工。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统一的薪酬平台,实现按价值付酬,促进内部公平,起到激励、吸引、留住人才的作用。

第三条原则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竟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合法性的原则。

(一)分平性指公司员工所获得的薪酬应与对企业作出贡献成正式成正比,即与其岗位价值相匹配。

(二)竟争性是指所在地区行业或同等规模的企业类似职务相比较,公司的薪酬标准要有吸引力。

(三)激励性是指在薪酬设计上,应考虑适当拉开各级、各岗的薪酬水准差距,以真正体现薪酬的激励效果,从而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

(四)经济性指薪酬水平要考虑公司实际支付能力的大小。

(五)合法性指公司的薪酬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颁布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员工的工作量、职务的高低、技术和能力水平、工作条件、工龄、企业负担能力、地区和行业的薪酬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活费用与物价水平。

第五条总体水平。

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六条公司员工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月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与岗位相关的市场工资加绩效制。

第七条适用本薪酬体系的人员为公司常设在编员工。临时工、小时工、企业顾问、特聘律师等均不纳入其中。

第八条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

第九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员工目前包括除了工勤职系外的所有员工。

第十条对于工勤职系采用市场工资加绩效制。其特征是按地区劳动力市场行业指导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加绩效水平,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特聘人员的薪酬参见工资特区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二)浮动工资包括年底奖金、特殊奖励等;

(三)附加工资,包括一般福利、社会保险、补助等。

第十三条岗位工资。

(一)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二)月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附加工资。

(三)岗位工资:按照岗位价值评估的结果确定,体现了岗位的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其中,绩效工资与每月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

第十四条岗位工资是整个工资体系的基础,从员工的岗位价值因素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在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分配依据。

公司所采用岗位价值评估方法为点因素法(即点值法)。

第十五条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具体比例的确定可以依据__x有限公司实际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工资的用途。

基本工资是确保员工基本生活保障的收入,作为以下项目的计算基数:

(一)各种假别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社会保险计算基数;

(三)其他基数。绩效工资与每月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作为一下项目的计算基数:

(一)各种假别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年底奖金的计算基数。

(三)外派受训人员工资计算基数。

(四)其它基数。第十七条确定岗位工资的原则。

(一)以岗位定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

(二)以岗位价值为主、能力因素为辅,岗位与能力相结合;

(一)薪酬宽带。__x有限公司分为六级薪酬宽带,分别为副总级、总监级、部门经理级、主管级、一般员工级、工勤级。

(二)薪酬层级。每个岗位分为五档薪酬,由低至高分别为a-档(欠资格)、a2档(期望)、a1档(合格)、a档(胜任)、a+档(超胜任)。

(三)各岗位按照各岗位价值高低分别分级列等。每个岗位都对应所在薪酬宽带中的某一岗位工资等级。

(四)__x有限公司采取一岗多薪,同一岗位的不同员工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能力素质水平的各异,对应不同的工资等级、薪酬层级。

(五)不同能力、技术、业绩的员工允许在同层级、同级别工资拿不同的宽带薪酬。

(六)岗位工资等级调整。员工工资等级将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调整,当有重大贡献或重大失误时,工资级别由行政办提出调整建议,经总经办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浮动工资。

(一)年底奖金与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底经营情况挂钩,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年底奖金于下年初支付。

(二)特殊奖励设立特殊贡献奖、优秀部门奖,其它参见公司有关规定。

特殊贡献奖:

1.特殊贡献奖是指由于员工个人的努力给__x有限公司带来较大贡献的一种特别嘉奖。例如员工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经验证为公司减少较大损失或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等。

2.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可以通过任何渠道向行政办提出申请,行政办经过核实并提出奖励建议,总经理审议通过。

优秀部门奖。

优秀部门是对年度内工作成绩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整体绩效优异部门的奖励。优秀部门由行政办根据年度部门考核结果排序得出前三名。评为优秀的部门由公司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金二次发放办法由获奖部门自行决定。

第二十条附加工资。

(一)附加工资=一般福利+社会保险+补助。

(二)附加工资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都能享受的一种福利待遇。

(三)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四)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政府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

(五)补助:包括长期派驻外地员工的生活补助和对不同级别员工的补贴(如车补、通讯补贴等)。

第二十一条关于职位补贴的规定。

职位补贴指与工作环境、工作场所、工作要求相关的补贴,包括以下八类:

1、职业病预防费;

2、特殊机密费;

3、联动岗位工资,指由于特殊人员职能超出岗位目的,同事满足企业新的战略要求而收获的累计型工资。

4、加权工资,指由于在本职工作外额外赋预其它工作所产生的那部分工资。

5、环境保护金,包括针对地室、半地下室等工作环境的保护金。

6、预算外奖金。

7、特区工资。

8、销售补助金,包含由于销售所需的各项费用补贴。

各项补贴员工应按照补贴项目用于相应的用途,如挪作他用或未用于指定用途,分司不承担。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十六

第一条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第八条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九条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条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第十二条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未来企业工资分配基础性调节作用,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国家体改委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497号),并参局关于实行薪点工资的指导意见、成功企业工资分配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资管理分为管理岗薪酬管理、操作岗薪酬管理、其它辅助岗薪酬管理三部分。第一部分管理岗薪酬管理第三条管理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和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技术人员、营销人员除外)。一、薪点工资:薪点工资是以劳动岗位为对象,以点数为标准,以单位经济效益定点值,以职工个人劳动贡献大小为依据,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弹性工资分配形式。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2.工龄工资:为了体现职工劳动的积累,对同岗位不同工作年限人员劳动差别给予平衡,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学历及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等根据“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劳动报酬。二、津贴:是一种福利性的补助和附加工资,包括七项内容:1.书报费;2.洗理费;3.高温费;4.物业管理费;5.取暖费;6.交通费;7.水电费。三、效益工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每季度初欲兑现上一季度效益工资,年终结算。

第三章操作岗薪酬管理

第四条操作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一、薪点工资: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对照标准,制定操作岗岗位工资。二、津贴:同管理岗薪酬管理中相应内容,。三、效益工资:以职工完成的工作量对照薪点标准,结合点值,依据企业效益情况兑现效益工资。

第四章其它辅助岗薪酬管理

第五条环卫工、绿化工、保卫、行政维修工等其他辅助岗薪酬由薪点工资构成:薪点工资由岗位薪酬和津贴二部分组成。1.岗位薪酬:600元/人.月。2.津贴:此项数额与前述管理岗工资(保安人员享受保安夜班补贴)。

第五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员工养老保险等各种保险以薪点工资为基数计提。

第七条员工工龄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始算起。在本规定中,原参加带资分流人员的原有工龄按每年5元计算工龄补贴;原局以现金方式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出资入股并在公司内应聘上岗,其原有工龄不予计算工龄补贴。

第六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人事工资部附则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工资薪酬 管理制度。

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专业18篇)篇十八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工工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1 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2.1 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 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 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 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 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 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 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3.1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 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 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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