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

时间:2023-12-25 作者:HT书生

个人总结有助于反思自己的行为和决策,从而提升个人素质和能力。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的个人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总结写作提供一些启示和参考。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一

社会实践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使我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知识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并且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在今年的六月份,我将要告别丰富而精彩的大学生活了,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我于--到--在--市人民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老师交办的工作,得到领导及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这次实习,我被安排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刚到公诉处的时候,我主要从事的是内勤工作。学习一些文书的制作。包括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不起诉决定书等等.帮助老师们打印有关的案件材料,做好卷宗的装订归档工作。参加每周一的例会,在有报送案件时,听取报送人报送的案件的具体内容并参加案件的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在公诉处老师们的指导下,熟悉了进行公诉的一套完整的法律程序。

经过两个星期对公诉工作的熟悉,我就开始和老师们一起下去进行具体的案件操作过程了。我参与的第一次提审是在--市。之前,公诉处的老师让我看了--故意伤害案的卷宗,在完成了阅卷的工作后,使我对案件的具体内容有了大致的了解,随后,老师指导我去分析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尔后,我就和老师一起去羁押--的--市看守所对他进行提审,主要讯问工作是由老师进行的,我则在老师的指导下书写讯问笔录。指导老师从犯罪的动机、经过、目的一一进行了讯问。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接触犯罪嫌疑人还真是让我有点害怕。提审工作结束后,我们又到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发生地--留村,向几个证人对案发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在具体接触了一个案子之后我才真正了解到检察官的辛苦。询问证人,我本来以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可是没有想到光寻找证人就是一件体力活。村里的人都是农民,没有固定的工作地点和上下班时间。我们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在村头村尾奔波,腿都跑软了,证人还是没有找齐。我们只有暂时询问了已找到的三个证人,并于第二天再次来到这个村子跑了一天才总算完成了询问证人的工作。之后,我们回到市检察院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了整理。在老师的讲解下,我了解到对案件具体细节的证明也是很重要的环节,稍不小心,可能就会引起对案件定性的错误。

实习期间,除了提审,我还参与了两起案件的出庭公诉。一起是--、--故意伤害,--窝藏的案件。另外一起是--故意伤害案。在出庭之前,我在老师们的带领和指导下,阅读了侦查卷宗,并随同老师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一切准备就绪后,我们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把犯罪嫌疑人推上了被告席。

在--故意伤害案的出庭中,我负责宣读起诉书并对开庭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而在--故意伤害案中,公诉处的老师给了我更大的信任和施展的空间,让我在他的指导下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并发表公诉意见。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二

这次实习,我很幸运地被安排在了检察院公诉科,一个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因为公诉科作为检察院最繁忙的地方,工作量,但也意味着接触面更大,学到的东西也更多,为此我感到十分幸运。

二、实习的情况与内容。

从走进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发现这里的案件量非常大,每一位公诉人都要负责办理大量的案件,远远超出我原来的想象。但因为我是刚进来的实习生,所以还不能够接触办案。我首先接到的任务,就是公诉科上一年度的卷宗装订整理工作,这种工作比较简单机械,对于我们这些刚刚参与工作的实习生,就成了这项工作的主要劳动力。每个人的卷宗都报到了装订室,堆得高高的,于是我们开始整理卷宗顺序,找出缺漏的材料,将这些材料补齐。补这些材料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包括出庭笔录、“三纲一书”等,要完成这些需要看过所有的案件材料,对案情有全面的了解。材料补完以后我们开始取钉、裱糊、打上页码、制作卷宗目录、进行装订。装订的要求很高,要做到符合标准,整齐美观,然后进行最后检查,加盖公章、补充签名和完成卷宗皮,到了这里一本卷宗的装订才算最终结素。这项工作差不多持续了两周,我中间因为徐大哥给了我出庭旁听、陪同提审等另外的机会,所以断断续续地只做了几天,但最后完工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也包括我。

正如以上所说,我只整理了一两天的档案,徐大哥就让我跟他一起学习处理案件了。先是在他出庭支持公诉的时候带我去旁听,还会带我一起去提审。我还记得第一次走进平湖市看守所的日子,那是在8月5日的上午,一共要提审四个犯人,主要是涉嫌盗窃罪。与我事先想象的犯罪分子面目凶狠,态度恶劣不同,几乎所有的犯人都比较配合,清楚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即使有一些小麻烦,经过徐大哥的政策攻心和技巧性讯问也顺利的解决了。刚开始,我们实习生只是作为陪同人员,整个询问过程几乎都没有出过声,经过多次这样的提审就会有些无聊了。我是很幸运的,因为徐大哥很有意识地培养我独立办案的能力,他会在我听了几次他的提审之后,给我机会让我尝试着去询问。记得第一次他给我这样的机会时,我竟然害怕,不敢去询问犯罪嫌疑人。但是,有一次,一个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来找徐大哥时,因为徐大哥不在,我就对她做了一次简单的询问,并做了笔录。这也是我第一次独立的询问,第一份独立完成的笔录。真的很有成就感。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珍惜着每一次机会。

没过几天,徐大哥就把一个案子交给了我,让我开始学习独立办案的能力。那是一个比较简单的盗窃案件,他让我在办案中了解掌握最基本的程序和一些文书制作方面的要求。拿到卷宗后,我先仔细阅读审查了一遍,并填写了相关的提押证、告知书等,然后徐大哥和我一起去看守所进行了提审,还好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也较好,这样一来,案件事实也更加清楚。看守所回来后,我再次清理作案经过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证据,然后开始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等。在徐大哥的指导下,我很快就完成了第一个案子。当我听到徐大哥说“我已经把你的案子拿到法院了”的时候,真的有一种无以言表的成就感!

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我已经接触了好几个案子了,我的工作已经涉及了办案的各个阶段和方面,已经基本掌握了办案的全过程,能够做到独立办一些简单的案子了。包括整理公安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提审犯人,完成案件审查报告和起诉书等基本文件材料,但因为身份的关系,不能够出庭支持公诉。在这些办案的过程中,我还有意识的对一些复杂或疑难案件进行关注,这些关注和思考给了我很大的收获。

三、实习中的认识与体会。

由于是在公诉科,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个平湖市仅半年时间就要办理那么多案件,而且公诉人到现在还持续着很高的办案量。以一个县市推至全国,而且平湖市还是社会治安比较不错的城市,所以我国现在的犯罪形势不容乐观。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盗窃案件,而其中的作案人员又几乎都以外来打工人员为主。他们很多人是来平湖打工的,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犯人的年龄比我还要小),毒品的泛滥等等。

在办案的过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到的,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公诉科的老师们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实习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

实习生活在我刚刚开始独立办案,还没有来得及大展拳脚的时候就这样结束了,难免有一些不舍和遗憾。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时刻严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尽我所能的帮助各位老师办案,发挥我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我很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徐大哥,正是在他的指导和帮助下,我的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提高得很快,很短时间就能够独立完成各项工作。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终生难忘!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三

检察院的实习总结-09-0519:28司法实习,是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桥梁和转折点,更是我生命中的驿站。从7月12日放暑假开始,我将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为期10天的实习,时间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在这个短暂却又丰富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在我的指导老师李老师的带领下,我在经历了几多尴尬和困难下,顺利的完成了学校分配的实习任务。我觉得在检察院实习,更能了解社会、了解当事人的处境,我们需要心去体会、感受案件背后的真相和每一个当事人最需的是什么,而且,我们还会了解到我国法律、法治的路还有多长、我们依法治国的困难有多少,因而留给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很多想象和设想的空间,我们拥有什么、我们能够]做什么,我们还需要什么等一系列的问题。

在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领导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这次我实习的主要部门是公诉科。

公诉科是检察院的一个下设科室,它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我不仅仅学会了很多法律文书的写作,还了解了检察院在这个刑事案件中承担的角色。一般的案子到了公诉科后,一,先是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有被害人的还要向被害人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同时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取保候审的还要换押,就是把犯罪嫌疑人换归检察院公诉科管,换押后公安机关就不能在见到犯罪嫌疑人了。二、由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审阅卷宗,写作《案件审结报告》,如果有问题需要补充,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时需要再换押回公安机关。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则由承办检察官,提出意见,报科长审查提出意见,再由检察长审查批准决定是否起诉。如果案件复杂承办检察官可以提出科室讨论,科室讨论每一个检察官必须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科室讨论分歧仍然大的,由检察长决定,或者检察长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一个案子如果决定不起诉,向公安下达和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决定书》将卷宗退回公安机关。一个案件决定起诉后,由承办检察官制作起诉书,连同卷宗交移送法院。这样一个案子在公诉部门的程序就走完了。

回首大学三年的法学教育,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很广泛,所以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各门法律知识。现在我可以通过实习来进一步理解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从而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公诉科办案过程,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在我的这间办公室,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有时候是很正式的全科室讨论形成结论,但更多的时候是平时很随意的探讨。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检察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不得不说,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李老师的谆谆教导,而这些教导将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这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实习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在实习期间,我发现了大多数案件都是涉嫌盗窃、涉嫌抢劫、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而这些犯罪嫌疑人多是经济收入低,或者是无职业者。而且多数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又很大。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也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令人担忧他们大多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当我们在提讯青少年犯时,情不自禁的为整个社会叹一口气,由于青少年处于心智发育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对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其次,这次实习也改变了我的一些固有的想法,我认识到了在社会中实施法治也存在着种种阻碍。理论上对法律正当性的论述,永远不能取代实践中对法律可行性的检验。但凡学习法律之人,大多怀抱法治的浪漫主义。法学教授会在课堂上娓娓道来,有人为大家赢得“任何人不得自证其罪”的权利,有人会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来维护其私有财产的神圣权利。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为权利而斗争”,这是法律学子最常引用的口号。我们不得不承认西方法治的历史让人心潮澎湃、荡气回肠,精致而思辨的法理,挑战着我们的智慧,无数鲜活的案例激发着我们对法律的兴趣,培养着我们对法律的信念。然而法律人不可能总是生活在象牙塔,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们有时真的很无奈。社会的现实让很多人一夜之间长大。在检察院的那些日子,让我渐渐懂得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所谓的“潜规则”,那些永远不可能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原来,私有财产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并不是都被排除的,证人不出庭法官也是没辙的。在实习的这段日子里,我明白了法律有时也是多么的软弱,理解了司法独立何以任重道远,深深的体会了我们的前辈承受的压力。法律条文的规定,有时会被某位领导的讲话所替代;本该坚持的正确判决,有时会被各种利益关系所左右。在司法机关呆过的人,他们的言谈中不经意会流露出不屑的神色,似乎学校只是幼稚者的避风港。而现实是现实,注定了以后踏入社会的我们将重新组装自己,改变自己的思维方法,用现实这把利刃披荆斩棘,塑造一个全新的法学人才。现实是法律人的大课堂,也是法律人的实验场,真实世间需要法律人以敏锐、激情和睿智投身其中,也需要法律人从中汲取更多的经验、教训和营养。从现实中发现理论问题,从理论中发现现实的方向,或许是最为明智的两种进路。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四

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春节过后集中两周的时间,认真开展了学习整顿活动,在此期间,我们把整顿的活动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高检院和省院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五届全会和三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在一起,为了完成好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为今年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院党组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确保了整顿质量,取得了整顿的预期效果。

一、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不走过场为防止走过场,院制订了春训的学习整顿方案,按照方案,一步一步的进行落实,做到时间落实,人员到位,整顿期间无大事均不准请假。2月1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志代表院党组进行了春训动员报告,讲明了学习的内容,春训的指导思想、意义及要达到的预期目的。各科、室、局、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又进行小动员,做到了认识的统一和提高。在院组织的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和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及院里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认真展开讨论,让大家畅谈过去一年的成绩,也结合实际,提出存在的问题,制订好切实可行的措施。院党组为了抓好这次春训的学习,使全院干警明确“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怎样与时俱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建设小康社会,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强化检察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继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的教育活动引向深入,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时俱进的向前发展。在此学习期间,各分管的检察长到各自的线上参加学习、讨论,政治处到各科室巡视学习的情况,督促人员到位、学习时间到位、学习内容到位,整个学习过程扎实,赋有成效。

通过集中学习整顿,一是进一步解决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改进执法观念,做到“权为民所系、情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法治意识,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努力履行好检察职能。二是紧密联系干警思想实际,切实解决好队伍中公正执法和纪律、作风、学风、工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突出抓好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使干警懂得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法、转变执法作风、严肃执法纪律的极端必要性,不断提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从而使干警的思想得到提高,作风得到转变,纪律得到加强,执法进一步公正,职业道德明显增强,整体形象大大提升。三是在学习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不断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做到在思想上、言语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的权威。四是在这次学习整顿过程中立足教育,重在疏导,旨在提高的指导思想,集中解决与队伍和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各科室要在从严治检上想方法、下功夫,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将从严治检、严格执法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讨论,查找问题不护短两周的学习、讨论,全院干警认真查摆过去一年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经过查摆干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顾全大局上服从意识谈溥,作风上办事拖拉,不讲效率,纪律方面时紧时松;执法为民的观念不强,办案中存在执法不严,有为钱办案,办案为了钱的利益驱动倾向时有发现。面对存在的问题,各科、处、局、室展开认真的讨论研究,全院干警集中展开了以“三问”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思想大讨论:一问“执法权是谁给的,执法是为了谁?”,教育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权力观;二问“怎样为民执法?”,教育全体干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问“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执法?”,教育全体干警奋发有为,与时俱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三问”的开展,使全院干警在执法思想上,始终把服从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了干警的群众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根据讨论,全院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思想上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检察机关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纪律作风上狠抓内强素质,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为建设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公正廉洁、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让人民群众放心,让人民群众信任。

三、针对查摆的问题,制订可行的整改措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市五届党代会精神为重点,引导全体干警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检察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用与时俱进的良好精神状态创造性地做好检察工作;不断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和政权意识,牢记“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使命,自觉做到在政治思想上、语言行动上与党中央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围绕市委“深化三改、加快三建、增强三力、打造三市”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城市这个主题来思考问题、更新观念、寻找差路、改进工作,努力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改进执法观念,做到“权为民所系,情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法治意识,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为打造“三市”新xx、加快小康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切实解决好队伍中公正执法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把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引向深入。要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五届党代会会议精神中,突出抓好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首先要从思想政治方面查找不足,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大局意识,维护党的权威;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廉洁从政的纪律规定,要带头查找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树立良好的领导干部形象。要在从严治警上想方法,下工夫,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将从严治检,严格执法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保证严格公正执法;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检察队伍的规范管理,完善用人机制,激化整体合力。要继续大力推进“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在前几年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新一轮“争创”活动。要以“争创”活动为载体,教育干警自觉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丰富“争创”内涵,扩大“争创”的成果。要总结典型经验,大力宣传政法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树立队伍形象,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扎实有效的开展。

针对干警思想、纪律、作风方面查摆出的问题,院党组根据中政委的四条禁令、高检院的九条硬性规定、省院“四个一切切”等有关规定,院制定“四个不准”、“八条禁止”,即不准检察干警接受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不准对告状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不准检察干警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行为;不准检察干警参与经营场所或非法经营场所提供保护。禁止超越管辖范围办案;禁止对证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立案前不得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超期羁押;禁止把检察院的讯问室当成羁押室,讯问一般应在看守所;禁止违反规定使用技术侦查手段;禁止在办案中搞刑讯逼供;禁止违法办案;禁止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突出“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强化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强化刑事检察职能,强化诉讼监督职能,推进队伍和院的建设,推进检察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实现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振奋精神,努力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春训的时间虽短,全院干警通过这次的学习整顿,思想得到统一,认识得到一致,统一执法思想有新的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新的突破,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有新的成效,诉讼监督有新的发展,队伍建设和院的建设有新的加强,检察改革有新的进展,其他工作有新的起色。一致认为要在“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苦练基本功,对检察机关应该如何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时俱时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都有明确的认识。现在各业务科室都自觉地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正努力制订规划和措施,反贪自侦线的干警们提早摸案源,找线索,为全面开展反腐斗争作准备。全院领导、干警正凝成一股绳,准备在检察事业发展上努力拼搏,取得新的成绩。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五

本人于20__年10月11日至20__年11月11日在__市__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

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忙下,我逐步熟悉了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主要工作,并能用心地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了解工作任务,虚心向指导老师请教,及时汇报工作进程,大胆讨论遇到的实务问题,认真总结实习工作,细心发掘自身不足,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潜力,得到了实习指导老师的肯定。

我随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提审嫌疑人,了解了渎职类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群体特征:从事职业职位较高、曾拥有(行使)较大的公权力、文化水平较高、社会阅历较丰富、暴力倾向较弱,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是由于在金钱面前思想开始动摇,自我控制潜力下降,最终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等犯罪。

随办案人员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涉及__工作,具体部门不便说明)了解相关案情,调取有关资料。发现我国现行法律尤其是行政执法类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具体规定不够详实,赋予相关执法部门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滋生腐败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向指导老师请教后,了解到我国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现状,我国法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查处有关犯罪案件中,涉及到礼貌执法的问题,经与单位指导老师交流,了解到:1、各种法律职业人员分工不同:律师主要职责是保护当事人的人权、诉权;公诉机关,包括法院系统,主要是保护公权力和公众利益;2、渎职类犯罪受害人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公诉案件的诉讼中,很少被列入诉讼当事人,属于最弱人群,利益很难在诉讼中得到体现和保护;3、随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礼貌执法的程度也在逐步推进,相比以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等方面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实现真正的保障人权还需要长期的努力。

在审查材料、调查案件、初查案件的过程中,指导老师交给我草拟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工作。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熟悉了相关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了解了相关办案环节的工作流程,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

在写作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透过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探讨,了解到司法实务中,尤其是渎职类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等方面的知识。发现司法实践中,在对渎职类犯罪结果的认定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相关法律规定不够深入、具体,对案件的调查、初查、立案等带来必须的影响。经查阅相关法律学术论文,发现相关问题在学术界同样没有定论,有关讨论也很激烈。发现对犯罪主观要件的认定是司法实务工作的难点,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主要是透过现有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志进行推断。这也是司法实践与法律学术知识之间的存在衔接问题之处,需要透过司法实践不断积累经验,找到查案办案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交流了反腐倡廉的问题,在老师的帮忙下,对我国司法反腐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了解到,在我国对官员的监管逐步加强的状况下,贪污类犯罪会逐步减少,但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还会继续,因为相比贪污犯罪,后者更具操作性也更具隐蔽性。要根除此类犯罪很难实现,但能够借鉴国外经验,每个人的身份证就是这个人的银行账号、社保账号等财务账号,且每人有且只有一个账号,这样就会大大增加个人财务的透明度。但在尝试的过程中,为保护个人信息,务必有相应的健全的调查等制度做配套,以防范公权力对个人人权的肆意侵犯。期间,与指导老师探讨到大学生就业择业的问题,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给了我具有指导好处的推荐。国家政策提倡“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服务基层”,大学生热衷公务员、“选调生”、村官,个人倾向从事与法律专业有关职业,比如法检系统。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推荐是:首先,要结合自身状况和兴趣,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其次要摆正择业观念,不要盲目跟风;再次,能够先多尝试在不同领域实习、见习,综合思考各方面因素,作出正确选取;最后,推荐我如果从事律师职业,必须要跟对指导律师,这样才能更好地熟悉业务,更快地独立代理案件。

透过此次实习,发现自身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今后努力改善。比如,社会经验少,社会阅历浅,对司法实务问题的认知不够深入,今后我将多尝试不同领域,了解不同职业群体的工作环境,增加自身社会经验;对经手的案件思考不够健全、缜密,容易轻易下定论,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已经对我提出这方面的指导意见,我将继续努力,培养自身专业素养,做到慎思笃行。

在反渎职侵权局实习期间,我收获了很多,不仅仅在实践中检验了自己大学四年所学的知识,而且学会了待人处事,提高了自己的实务潜力。我在工作中,善于思考问题,敢于举一反三,注重团队协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调动知识储备,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遇事沉着冷静,做事认真踏实,得到了单位指导老师的好评。

今后,我将认真总结这次实习经验,吸取教训,与同学们交流、分享实习经历、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实习结束后,我将结合自身状况,弥补自身不足,发扬自己的特长,以就业择业为目标,到不同岗位尝试,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和职位,为就业打下基础。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六

20xx年1月16日——20xx年2月8日期间我在xx县人民检查院实习这期间我学会了很多常识性和事务性的知识,增长了知识和经验;和犯罪分子进行了交流,了解了其中一些人的狡猾和一些人的无奈;更深刻的体会到法律程序的严格性和必然性。

说起来也很丢人,学法律两年了,不明白抓捕人还需要检察院的批准,学了一大堆的法律条文,总觉的自我学了很多东西,其实一到工作的岗位上什么都不会,能确定是什么罪行只是法律工作的第一步,还必须准备写大堆的材料,逮捕意见书,逮捕登记卡,每月报表,逮捕书,检察院认为要提请批捕公安局没有提请批捕的要询问批捕理由,检察院认为不该提请批捕的公安局在押的要求说明批捕理由。

文书。案卷依目录的顺序按照a4纸的大小排好顺序,打好页码,打好封皮,然后装订成册(装订要拿电钻打孔,线也有自我独特的穿法,觉得人很聪明)签字盖章,填好档案盒,将案件基本信息输入电脑存档,准备移送市人民检察院。说起来很简单,可是做起来,就是一些繁琐而重复的工作。并且好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可是边整理边看,我发此刻这些提请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大家犯案的动机千奇百怪,比如李某就因为前妻不让其看孩子便将前妻娘家人全杀了;在整理卷宗过程中,我也对对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实习的第二天就在埋头苦干悄然而逝,没有异常的感悟,没有动人的事迹,一切都十分的顺其自然。能够尽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尽快进入主角,对我来说,是实习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这个意义而言,第二天,很是成功。

据1、到案说明(详见复印件)。2、户籍证明(详见复印件)、证据七:犯罪嫌疑人供。四、处理意见:最终承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上意见)在科长和检察长批准逮捕后能填写逮捕意见书,跟公安机关要回回执,填供给法庭意见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会自我编织目录复印各种证据完成案卷的装订。

我刚去检察院不久,由于控申科的志愿工作人员请假回家,反贪局又拘留了四五个贪污犯罪嫌疑人,每一天大家都要轮流看守,又是年末各科的工作都很忙,所以我在实习过程中,有时也在控申科值班解答来访人员的问题。一部分人是对一审判决不服要求上诉,一部分人要求检察院公诉,很大部分人是找错机关了,该找公安机关,法院,或民政部门的案件都被当事人找到检察院来了。检察院各部门也相互推辞,大家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来访案件能不受理就不受理,但我每次都会耐心的给他们说,实在不会的我就带他们去长各科检察长。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从侦监科学到审查逮捕程序要求大概为: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认为证据存有疑问的,能够复核有关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必要时能够派人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审查下列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予以逮捕等关键问题有疑点的,主要包括: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到达刑事职责年龄需要确认的,有无逮捕必要需要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主要问题的供述前后矛盾或者违背常理的,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重大矛盾的,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等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要求讯问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听取其供述辩解。未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由犯罪嫌疑人填写后及时收回审查并附卷。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发现应当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提议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侦查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查院能够直接做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说明理由。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七

我从小到大,做大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为人民伸张正义的检察官,就在20__年9月22日至20__年11月22日,我在海口市人民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处进行了实习.这是我第一次来贵单位实习,对这里的一切还很陌生.学会去适应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我的心情是非常地激动,因为贵单位能给我这种实习的机会,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让我不断地补充自己,完善自己!实习时间虽不长,只有2个月,但我心得甚多.

民行处工作是针对民事和行政案件终审作出后当事人申诉展开工作的.只有做好检查工作才能真正的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的正义,保卫人民的生活.民行处的工作让我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不一定处处直接与法相关,但处处都是为了更好的执法而服务.司法工作不仅是正面与不法分子突击,提高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纠正错误,平息民怨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如何更好更有效的解决申诉问题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环节.经过短短两个月的见习,对此我有了深刻的了解.立志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也接受了一次无形的培训.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检察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所以,大学的法学院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现在我看来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从学校走向临时的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结合在民行处的工作和自身的专业,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通过这次实习,我深觉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学习,弥补不足,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检察工作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接人对事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检察员和优秀的工作人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心得体会良多.略述一二.

一,要认识自我,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在见习过程中,我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理论,业务和社会知识,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用学来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有限的社会知识不断拓展视野.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名大学生,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我想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见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上学期间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会议,了解工作情况与工作要求,树立工作责任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

二,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做好自己.

虽然自己是法律科班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三,做事先做人。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他人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师之善教,曰如坐春风之中;感师之造成,曰仰沾时雨之化.“我向他们学习到很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此外,一个大学生的个人形象直接影响着工作单位对海南大学学生的形象的认识.一个法科大学生的形象直接关系着人们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公正的判断.高尚的人格获得工作单位认可的条件.真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对人待事和颜悦色,以礼相待,自觉以一名法科大学生的角色来要求自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将会孜孜不倦的在这个领域内不断奋斗。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八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搜集自网络或网友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主要是关于总结,范文,个人,工作,实习,检察院,一个,法律,社会,实践的,希望大家尊重原创者的知识产权。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九

时间:

地点:__市__区人民检察院。

记得上次问过大家一个问题,即经济发展与犯罪率是不是成正比。当时对这个课题没有多么深入研究,只是大概了解了一下大家的意思,其实目前按照大多数人的观点,包括我还是比较认同经济发展与犯罪率在某种程度上是成正比的。因此,今天的这篇实习报告也要从这边说起。

因此,仔细分析这句话其实我们会有不同的结论,这也就因此为什么不同的文献资料中不同的学者会持不同的观点。

在这里,首先给大家看一组数据,从1997年到20__年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的情况。(数据来源:中国年鉴网)。

现在我从实习的__市__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的一些情况说起。作为实习生,基本上的工作就是整理一些案卷,陪同检察人员提审(也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审查起诉阶段的询问犯罪嫌疑人)以及和检察人员出庭。因此,这期间通过我接手的案件也不少。而这中间我发现,盗窃罪的数量总是居高不下,远远高出其他类型的犯罪。而这中间更有趣的现象是,盗窃的标的物以传统的现金为主转为其他有体物,比如手机、电动车、电视机、电脑等。这些东西的特点是犯罪嫌疑人往往能通过变卖它们获得金钱收入。另外相对集中的犯罪还有赌博罪、寻衅滋事罪,q####j罪,毒品犯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容留、介绍卖_罪。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偶尔才会出现一列,故意伤害、故事杀人案件更是少数。

综合上述案件分析,为何盗窃罪的数量居高不下。盗窃罪在刑法中属于侵犯财产罪,而这正好与20__年中国年鉴统计的一组数据吻合。

从表中可以看出,侵犯财产罪远远高出其他种类的犯罪,位居第一。而这中间,盗窃罪的比重占的相当大,另外还有诈骗罪。而抢劫罪等需要使用暴力的犯罪却比重相对较小。另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及民主权利的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而据我所在的地区发现,许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都是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浙江是全国民间借贷、融资非常活跃的省份,而由民间借贷产生的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更是比比皆是。所以,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说经济发展一定伴随着犯罪增多。其实,在我看来,经济类犯罪是所有犯罪类型中比重的,随着经济发展,财产类犯罪日益增多,而暴力类犯罪则相对下降。包括现在仍旧较多的j罪,犯罪嫌疑人往往抛弃了传统的暴力胁迫的手段,转而换向其他更温和,采取诱拐、骗_、偷_等手段。

中国目前面临的最为担忧的现状便是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而经济越是发达的地区,贫富差距越是明显。而其中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公民更是与犯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郑永红(20__)对基尼系数与流动人口犯罪进行了研究,发现流动人口作案相对集中的几类犯罪案件与基尼系数之间呈高度正相关。贫富差距的拉大使得一些人会通过非法手段来弥补自己的失落感和被剥夺感,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侵犯财产罪的数量如此居高不下。

因此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流动的人口的增加导致的社会财富的严重不均以及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得经济发展越快的地区体现的犯罪数量越多。

因此,在最后笔者想说,或许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日益增长的犯罪是在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的。但是,经济发展的平稳程度却与犯罪率的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发展带动的社会保障,就业问题,社会分配问题,以及个人思想观念的改变等因素必然与犯罪率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如何有效规制这些因素是平衡经济发展与犯罪之间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需要发展经济,但我们需要一个全面均衡的经济发展。

于此同时,笔者认为,__作为犯罪高发的省份之一,有其特殊原因。__是民营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伴随着民间借贷的如此活跃却又缺乏相应的规制措施使得__因民间借贷产生的刑事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比如一些犯罪嫌疑人开始往往会向被害人借大量现金,最后因为融资周转困难,使得一些民事借款纠纷上升为刑事纠纷。许多犯罪嫌疑人往往以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或被判刑。更有些犯罪嫌疑人因为急于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才采取非法拘禁的手段,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从而被判非法拘禁罪。因此,如何有效规制当前浙江等地活跃的民间借贷,是政府、金融界应该思考的问题。

最后,我们应该明白,虽说经济发展与犯罪率在一定程度上成正比,但是经济发展本身并不是必然导致犯罪率增加的直接因素,不然为何新加坡经济发展如此之快而犯罪率如此之低。我们应该限定前提条件——在中国。中国有其自身的因素,中国的改革开放带有明显的转型时期的特征,经济体制由公有制转向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转型,各种经济因素也发生了变化,如在收入分配领域收入差距明显扩大、在就业方面失业问题逐渐显著、在二元经济的转化过程中流动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规模日益扩大的同时城市贫困问题也亟待解决。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十

为了锻炼我们的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们进行了专业实习。我们班有的到法院实习、有的到检察院实习。我在2月28日来到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刑检局,并开始了为期70天的实习。

在实习中,由于这是我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许多事没能很快入手,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订卷,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的决心。

有幸我参与了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中的全过程,并且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让我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看到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进入看守所、拘留所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不止一次,我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面对他们的哭诉动了恻隐之心,虽然仍然坚持了公正,但心里实在不好受。然而,当我拿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后,再联想到他们的哭诉和自己的同情心,真的觉得很讽刺,他们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证据面前还要狡辩,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却同情心泛滥。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案子,是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遇见的。当时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丈夫、儿子都不来看她,她一生辛辛苦苦,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笔录,说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结果,还说什么她想自杀之类的。当时我真的以为她是冤枉的。可是回到检察院看过证据后,觉得好傻。公安机关从她家搜出来比报案人几乎一倍的赃物,以她家的经济情况连三分之一都不可能买到,更何况这么多,此时我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心里不是一般的难受,更让自己难过的是自己的洞察力之差。我很快调整好心态,因为这是事实,让事实教育我。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把个人情感带入案件之中。使我在以后的案子中保持了真正公正的态度,不再将个人情绪带入审讯中,能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各种伎俩时,思考其中的真实性,是否有破绽。之后在不断来往于看守所,拘留所的过程中,我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有关看守所的提押程序和必须文件,也学会了从犯罪嫌疑人的神情中辨认其真实性。

此次实习,我除了了解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外,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在实际运用中知道了记录的诀窍,不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记录。因为这样你会发现,在开庭的这段时间是不可能完全记录的,因此必须学会记录重点及事实,而无关废话就不需要了。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准确的做好笔录工作。当然,同样需要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这可是为以后查阅做好的准备工作,不能出错的。

由于是在刑检局,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酒驾、盗窃案件。而其中的酒驾的作案人员几乎都是本地的还比较好,但是盗窃的作案人员几乎都以外来人员。他们很多人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在办案的过程中,是对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更为重要的是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许多知识都是书本上没有学过的,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70天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终生难忘!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十一

今天收拾自己的书包,抖出一张证:检察院实习证。

一眨眼,实习的日子,竟已经过去快一星期了。

应该有个小结什么的,纪念那些新鲜、空闲和有规律的日子。

检察院所在的大黄桥南路,并不是自己常去的地方。楼很简陋,与其隔壁正在热闹地装修的法院,以及走一段路即到的公安局形成较为明显的对比。厕所还是男女不分的。楼道很狭窄,两人并排走,若是稍胖之人,不免显得拥挤。一个一个办公室,就像是一个一个盒子。

我所在的科室是公诉科。在四楼。四楼的楼道口挂着这个科室的人员的照片,老少皆有,科长是个年轻的女士。一边是奖章。竟还有个全国性的奖: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两星期的实习生活里,做的事情不多。提审、旁听、敲章、复印、看审查报告。大量的时间,我都是坐在位置上,看报纸。

余姚日报、宁波日报、浙江日报、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东南商报、今日早报、钱江晚报、南方周末、特别关注、特别文摘、环球人物、法律与新闻……我的时间几乎都是被报纸杂志给日完的。

在检察院实习,中饭在食堂吃,饭票是自己买的:10元一张。菜还不错。但是,每次都要跟那些检察叔叔和阿姨挤在一张圆桌上,常常颇感尴尬。说话与不说话,都觉得压抑。 于是,后来,我们常常中午跑到外面去吃。并非贪便宜,只是贪自由。

一碗拉面,或一碗砂锅,然后随意地谈些琐事,轻松自在。饭后,若是阳光较好,即在街道或超市随便走走,打发中午一样无聊的时间。

提审是比较有趣的。

隔着铁栏,阅人间生命,倾听这些迷途羔羊的言语,心中能激起颇多好奇。

常常是在有阳光的下午,随指导老师坐车去看守所,下车走进那些阴暗潮湿的提审室。外面太阳再好,里面还是要打灯,穿的衣服,总嫌不够。

在翻案卷的间隙,我会用眼神去读隔着铁栏坐在对面的犯罪嫌疑人的眼神,尤其是那些未成年的或比我年轻的。

有一个孩子,真的只是一个孩子,他的眼神给我留下了特别的印象。

犯的事是偷电瓶车,跟着一个比他大几岁的人。回答问题,总是怯生生的。不敢正视我们。眼睛常盯着地。偶尔抬头看我们的时候是,他回答后,老师正在记录的寂默间隙。所以,我是常看到的。

眼神里的那份幼稚、害羞和迷惘,是我不忍心看到的。我觉得他就是我邻家的一个小男孩。甚至,我感觉到自己儿时的一些影子。

这时候的他,真的应该坐在教室里,因为,孩子,你是93年出生的。

16岁的你,随父母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来到这片新鲜的土地,然而,你还没好好看,就进来了,进到这样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几天后,你又将穿着囚服,站在法庭上。

产生些怜悯之心。我不知道该怪谁。

那个两年前发生的打架斗殴案,因为有在校生的参与,且武器中枪、刀众多,显得颇为生动。不同的当事人口中说出的事件的面貌,有着不同的侧面。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十二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就应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向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检察院实习报告。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状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状况。检察院实习报告。

透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状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明白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齐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齐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齐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齐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透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能够说是十分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潜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能够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十分有指导好处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推荐,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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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十四

今年暑假我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检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谨记老师在大三学生暑期实习动员大会上的教诲,做到了少说话、多做事、不议论。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

办公数的崔主任把我带到李检察长那里由他安排我到公诉科工作。在安排我工作岗位的时候,检察长要求我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并注意保密,认真完成工作。

三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我的雪梅姐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审查报告,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十五

司法实习,是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桥梁和转折点,更是我生命中的驿站,检察院的实习总结。从20xx年7月12日放暑假开始,我将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为期10天的实习,时间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在这个短暂却又丰富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在我的指导老师李老师的带领下,我在经历了几多尴尬和困难下,顺利的完成了学校分配的实习任务。我觉得在检察院实习,更能了解社会、了解当事人的处境,我们需要心去体会、感受案件背后的真相和每一个当事人最需的是什么,而且,我们还会了解到我国法律、法治的路还有多长、我们依法治国的困难有多少,因而留给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很多想象和设想的空间,我们拥有什么、我们能够]做什么,我们还需要什么等一系列的问题。

在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领导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这次我实习的主要部门是公诉科。

公诉科是检察院的一个下设科室,它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我不仅仅学会了很多法律文书的写作,还了解了检察院在这个刑事案件中承担的角色。一般的案子到了公诉科后,一,先是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有被害人的还要向被害人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同时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取保候审的还要换押,就是把犯罪嫌疑人换归检察院公诉科管,换押后公安机关就不能在见到犯罪嫌疑人了。二、由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审阅卷宗,写作《案件审结报告》,如果有问题需要补充,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时需要再换押回公安机关。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则由承办检察官,提出意见,报科长审查提出意见,再由检察长审查批准决定是否起诉。如果案件复杂承办检察官可以提出科室讨论,科室讨论每一个检察官必须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科室讨论分歧仍然大的,由检察长决定,或者检察长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一个案子如果决定不起诉,向公安下达和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决定书》将卷宗退回公安机关。一个案件决定起诉后,由承办检察官制作起诉书,连同卷宗交移送法院。这样一个案子在公诉部门的程序就走完了。

回首大学三年的法学教育,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很广泛,所以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各门法律知识。现在我可以通过实习来进一步理解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从而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公诉科办案过程,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在我的这间办公室,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有时候是很正式的全科室讨论形成结论,但更多的时候是平时很随意的探讨。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实习总结《检察院的实习总结》。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检察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不得不说,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李老师的谆谆教导,而这些教导将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这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实习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在实习期间,我发现了大多数案件都是涉嫌盗窃、涉嫌抢劫、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而这些犯罪嫌疑人多是经济收入低,或者是无职业者。而且多数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又很大。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也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令人担忧他们大多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当我们在提讯青少年犯时,情不自禁的为整个社会叹一口气,由于青少年处于心智发育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对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其次,这次实习也改变了我的一些固有的想法,我认识到了在社会中实施法治也存在着种种阻碍。理论上对法律正当性的论述,永远不能取代实践中对法律可行性的检验。但凡学习法律之人,大多怀抱法治的浪漫主义。法学教授会在课堂上娓娓道来,有人为大家赢得"任何人不得自证其罪"的权利,有人会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来维护其私有财产的神圣权利。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为权利而斗争",这是法律学子最常引用的口号。我们不得不承认西方法治的历史让人心潮澎湃、荡气回肠,精致而思辨的法理,挑战着我们的智慧,无数鲜活的案例激发着我们对法律的兴趣,培养着我们对法律的信念。然而法律人不可能总是生活在象牙塔,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们有时真的很无奈。社会的现实让很多人一夜之间长大。在检察院的那些日子,让我渐渐懂得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所谓的"潜规则",那些永远不可能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原来,私有财产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并不是都被排除的,证人不出庭法官也是没辙的。在实习的这段日子里,我明白了法律有时也是多么的软弱,理解了司法独立何以任重道远,深深的体会了我们的前辈承受的压力。法律条文的规定,有时会被某位领导的讲话所替代;本该坚持的正确判决,有时会被各种利益关系所左右。在司法机关呆过的人,他们的言谈中不经意会流露出不屑的神色,似乎学校只是幼稚者的避风港。而现实是现实,注定了以后踏入社会的我们将重新组装自己,改变自己的思维方法,用现实这把利刃披荆斩棘,塑造一个全新的法学人才。现实是法律人的大课堂,也是法律人的实验场,真实世间需要法律人以敏锐、激情和睿智投身其中,也需要法律人从中汲取更多的经验、教训和营养。从现实中发现理论问题,从理论中发现现实的方向,或许是最为明智的两种进路。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十六

实习的第二天,雪梅姐就和我一同到看守所去提审犯罪嫌疑人了。

这是我的第一次去看守所,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但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这一点被雪梅姐发现了,在回来的路上,她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一定要抬头面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习生了,你就是一名检察官了。后来我自己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知道我是实习生啊,如果我总是一味的低头记笔录,给他的印象会是什么?!今天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而且一点威严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严。所以在后来的提审过程中,我勇敢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现这种感觉很好。

提审犯罪嫌疑人是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工作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检察机关有监督职能,检察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主要目的是核实公安机关取得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否与事实相符,同时对与案件的定罪量刑有密切关系的案情进行查实。好在之前曾经看了这件案件的所有文件,在雪梅姐问问题的时候,我一边记录,而且发现问题的时候,我也提出问题,收获当然还算不少,之前案卷中不清楚的地方,经我们讯问都已清楚了。

这次我们提审的是一宗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在深夜伙同他人用铲车和两辆大汽车盗窃别人的矾石,在后一天被主家发现后报案,一名犯罪嫌疑人被警察抓获,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则逃跑掉了,由于犯罪嫌疑人异常狡猾,我和雪梅姐不得不细心询问,生怕放过一丝疑问。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一件需要技巧的活,但由于我参与提审的都是些案件事实比较清楚,证据比较确实充分的,犯罪嫌疑人也能够如实交代其作案事实,一般讯问没花多少精力。不过,简单的讯问还是要有点技巧的,这样可以重点突击,节省时间。讯问主要是核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达到构罪要求,是否具备法定量刑情节,所以讯问时一般从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四个方面入手,然后再从法定量刑情节方面讯问。经过这一番工作,对整个案件作何处理,基本上心里都已有谱了。

还记的一次,跟随科长的那次提审给我的印象也很深,他提审时第一句话就是你要好好交代。我发现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很重视,从他办的一个案子就很容易看出来,一个抢劫案,两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个态度非常好,另一个态度强硬,什么都没有交代,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最后态度好的判了两年半,态度强硬的判处七年,现在判七年的那个在农场后悔着呢。因为检察院移送给法院的材料中有一个量刑建议权,法院基本上都在这个幅度类量刑。所以聪明的罪犯这个时候最好坦白从宽,要翻供到法庭上再去翻,那个时候反倒给了检察官一个措手不及,然后运气好的话,他的翻供说不定还会被法官所采信!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十七

回首自我之前假期在检察院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一向十分的怀念,自我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我托了很多关系之后才得到的,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毕竟这样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在以往的实习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暴露出来,我想我会在这一次实习中改正这些缺点,取得更大的提高的。以往自我一向很努力,在这次实习中,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自我取得了很大的提高,只要自我一向不断的努力!

今年假期,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期望经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期望提高自我的人际交往本事,提高自我对社会的认知本事。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教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一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听沈教师说他们处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盗窃案了,此刻盗窃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资料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能够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头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教师检查,沈教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明白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我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经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教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先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我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教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

应当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并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一样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研究到的情景,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很多的东西。十分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可是应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这一点被沈教师发现了,在回来的路上,沈教师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必须要抬头应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习生了,你就是一名检察官了。

之后我自我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明白我是实习生啊,如果我总是一味的低头记笔录,给他的印象会是什么!今日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并且一点威严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必须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严。所以在之后的提审过程中,我勇敢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现这种感觉很好。

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实用18篇)篇十八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当然,实践中的问题不止这些,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觉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办案人员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管自己所办的案子中的问题,而对于引发犯罪的原因的事项不关注,怕得罪别的机关和人员。

二是培训和学习体系不完备,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没有跟上时代。而且由于技术人员的技术单一,不能适应案件录音录像的专业特点。

三是地区合作不强。异地司法协助的功能没有发挥好。

针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

完善办案人员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的职责,不但要对其侦查案件的活动,还要针对其办案所接触到的问题。在案件中发现容易出现犯罪的地方,让办案人员给予司法建议的职责;加强案件处理完毕后的再预防工作,防止同类情况的出现。

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从政策和纪律上要求其与时俱进的学习,对于跨专业的知识要求其尽量掌握。

充分加强地区司法合作,对于不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尽量利用当地的司法资源,同时对于对方的司法协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我们查阅案件,都是通过网络,办案自动化不但节约了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对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

(四)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查帐过程中,会计、税务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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