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飞雪

规章制度是组织和管理工作、生活等方面所做出的一系列规定和条例。希望通过学习和参考规章制度范文,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规章制度,提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一

一、幼儿园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监测与管理,积极争取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

二、管理人员要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度。要把幼儿园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管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幼儿进行防病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发动幼儿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工具。

五、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一)有毒、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无食品卫生检查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和肉、食、水产品、调料等副食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六、发现幼儿因食品卫生患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站,立即采取措施。对患病幼儿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对食堂的食品和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

七、幼儿园每学期要对食堂内所有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在每学期开学前组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食品加工人员必须在取得卫生健康许可证并经过食品卫生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加工规程和卫生要求,工作中要衣帽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消毒后再使用,并有专人负责并对消毒情况进行记录。幼儿食堂不准制作和出售凉菜。

九、加强食品加工场所的安全。要加强对食品加工场所的管理,严禁非食堂人员入内,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煤气灶、罐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食品加工场所要按有关规定配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十、要加强对幼儿饮用水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纯净水要定期按时将水样送有关部门检查,确保饮水安全和卫生,要对饮水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消毒。

十一、加强对幼儿食堂的管理,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注意营养配餐,使幼儿吃到价廉物美、营养卫生的饭菜。

十二、幼儿园定期检查食堂各种设备的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想办法改进或更换。对xx、疏于管理,造成幼儿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二

1、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幼儿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间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看护,交接班前都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给值班人员配备必需器材。

5、设立值班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幼儿园行政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三

1. 做好幼儿园水箱、阀门、水龙头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水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 定期检查消防栓,确保其能提供足够压力的消防用水。

3. 定期对生活用水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4. 教职工要以身作则,节约用水,注重对幼儿进行节水教育。

5. 幼儿饮用水的温度不超过75℃,饮水时要有一位老师监督,注意安全。

二、 用电的安全管理

1. 做好设备、网络、线路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 加强教职工用电安全管理,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危险因素的设备、管线周围部位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做明显的警告标识。

3. 加强会议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电管理,杜绝长明灯现象,及时关闭电源开关。

4. 加强用电安全和节能宣传,强化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节能意识。

5. 安全使用电器。教职工应掌握本部门相应电器的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6. 离开课室、办公室时,要对各种电器电源进行检查是否关闭及断电,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 空调使用时,夏季空调的最低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室内保温措施,禁止始终开敞门窗。

8. 司机负责幼儿园日常用电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请工作(向后勤主任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杜绝私拉乱接现象。

9. 司机定期对幼儿园空调、电风扇、消毒灯的吊挂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10. 司机定期清洗空调的过滤网,定期清洁紫外线光管,并做好记录;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四

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幼儿园园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消防安全的副园长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儿园全体教工为义务消防队员,并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有权维护消防设施有义务参加扑救和协助调查有关情况。

二、定期对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认真检查、收缴幼儿带入园中的火源,并严格保管。

四、因势利导、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幼儿不做玩火游戏。同时,幼儿教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六、幼儿园教室、休息室及活动室禁止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办公室禁止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禁止乱拉私接电源线路。需要使用电器时,由班主任老师严格看管。

八、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饰、装修。

九、幼儿床位的摆放,横向间距应保证大于60公分的通道、纵向应保证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桌、椅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儿童休息期间,老师必须陪同。

十、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十一、电源线穿过闷顶时应穿金属管做保护,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灯、台灯,寝室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电源开关、插座等距地面不应小于1.5米,灯头距地面不应小于2米。

十二、电气设施(如电视机、空调机等)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设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断电。电视机的室外天线要安装避雷器,窗帘不能搭在空调器上。

十三、厨房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员需在下班后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十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五

为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门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岫岩县学校(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凭学校统一制作的标志牌或名签进出校园。

2、学校守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出学校(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幼儿园)守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的)学校教导处或政教处审批同意的请假条,守卫人员对照学生名签查验登记后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老师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确因特殊需要接待外来人员的,需由教师本人到守卫室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

6、学生家长到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老师本人到守卫室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

7、上课期间,学生家长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学校(幼儿园)时,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8、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期间,必须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9、学校校车和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与守卫人员打招呼,并按学校规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10、上级视察工作时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1、守卫室对进出学校(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带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12、守卫室对带出学校的物品要进行查验,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六

1、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4、稀饭、开水、豆浆、汤要放在安全地方,冷热适中后再给幼儿使用。

5、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8、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9、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10、严格现金管理制度,支票财务章按规定分开保管,现金保存不超过200元。

11、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整理好物品。门卫或值班教师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

12、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由安全联络员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七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 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 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 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 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 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 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 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劳动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保障

1、防火

(1)、学校消防设施到位,并教会员工使用灭火器。对火着重地更要加强防范。

(2)、每月请专业人员检查电路、开关等用电设施,保持完好无损。

(3)、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拔掉电线插头,关闭各种电器。(包括蚊香、电蚊香)。班级有保育员负责检查,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4)、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范,厨房开火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灶台,发现漏气即时报修。

(5)、班级无明火,如要用必须有成人在场照看,加强对幼儿的用火安全教育,不玩火,不藏有危险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等)

2、防水、防滑

(1)、畅通下水道、污水道,及时排除积水。

(2)、雨天走道有水,及时铺上防滑地毯,幼儿活动场所有水及时用干拖把拖干净。

(3)  卫生间地面有水及时用干拖把拖干净,并及时铺上防滑地毯。

(4)  下雨天,值早班的教师要让家长把雨具放楼下,并把楼梯及时用干拖把拖干净。

(5)、下午拖地前先带幼儿到活动室。

3、防走失

(1)、加强早晚护导工作,保证每个时间段幼儿都在教师监护下,下午要交代值班教师看护幼儿,方可下班。

(2)、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全天候不得离岗,定时上锁,幼儿中途离园,必须到班主任处登记出具中途离园证明,门卫核准后方可离园。

(3)、闲人禁止入园(包括精神不正常、小商、小贩等)。

(4)、家长接送幼儿高峰期,门卫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幼儿独自离园。

(5)、班内教师不得将幼儿交给幼儿亲属之外的人,有不认识的人接领需打电话给家长核实后方能放行。

(6)、外出活动变换地点先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

4、防烫伤

(1)、厨房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操作,开始点火操作时开小量煤气,防止点火时冲气冲火烫伤员工。

(2)、幼儿不得进厨房和开水间。

(3)、厨房夏天先烧汤,待凉后再发送到班上,发送到班上时应加盖,装幼儿食物食品的盆、桶放置高处。

(4)、各班保温桶内装满温开水,热源不得进入班级,教师水杯放在壁橱里。

(5)、保教人员为幼儿盛汤、盛面条、盛馄饨时应等到稍凉以后再由老师端给幼儿。

5、防跌伤、摔伤

(1)、加强幼儿日常生活、活动安全,午睡巡视等。

(2)、检查园内、班内设施,尖锐棱角处、地面高低不平处及过滑之处均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改造不适合幼儿的设施。

(3)、添置大型玩具、其他运动器械时要检查论证是否适合幼儿使用,是否安全。使用过程中每周由专人定期检查,发现螺钉松动,玩具脱落、破损,需立即报修。

(4)、园内尽量减少台阶,有尖锐棱角的台阶均实施软包装或进行改造。

(5)、幼儿上大型玩具时,教师要加强巡视,保证幼儿在保教人员的视线范围之内。

(6)、教师带班时不能离开幼儿,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不得聚集闲聊,注意调节幼儿活动量,防止因幼儿活动量失控而跌伤。

(7)、组织幼儿外出前教师应事先察看,熟悉线路和地形,确保一路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带幼儿外出。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保证每个幼儿有座位,注意幼儿头、手不能伸出窗外,防止车内设施伤着幼儿。带幼儿走在马路上时,教师走在靠马路中间的一侧,幼儿走在靠人行道的一侧。在上下楼梯的时候,都应靠右走。

6、防戳伤

(1)、班内不置尖锐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棉签之类的尖锐物品、教师用剪刀、包括自带玩具等需放置高处,幼儿用剪刀需是圆头剪刀。

(2)、周清洁玩具时剔除破损玩具,防止破损锋利玩具戳伤幼儿。

(3)、园内班内在幼儿活动之处不得随便牵拉绳子。

7、防食物中毒

(1)、不购买变质、腐烂的食品,不购买熟食荤菜,不做凉拌菜,幼儿不吃隔夜食品,豆浆要煮开。

(2)、严格保管幼儿食品,加强厨房和食品仓库,非有关人员不得入内,厨房内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厨房上锁。

(3) 、采购员把好食物“进口关”,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检查登记后方能存入库房。每日按要求认真执行“尝菜制”,做好当日记录,并监督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食物“留样制”,当日食物留存48小时,幼儿无异常情况后方能销毁。

(4)、保育主任每周四对食堂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幼儿安全。

(5)、食品卫生管-理-员每天坚持卫生、食品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有异味食品等及时报告以便销毁。

(6)、各班班长、教师坚持每天的检查与观察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幼儿园办公室。

8、防药物事故

(1)、防药品放置保健室,并由专人负责,内服药、外用药分开摆放,定期处理过期药品,分发幼儿服用药品时核对班级、核对姓名、核对剂量、核对用法。

(2)、灭蚊灭鼠时周密安排,确保幼儿不接触灭虫药。不得在校园内散播灭鼠灵等,消毒液、消毒药片等危险物品由专人保管,不得放入食用瓶中,并有明确标志,放置高处并加锁。

检查

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重在落实,为了保证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如下:

2、班主任、保育员负责本班的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安全工作记录,发现安全隐范及时处理,如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保安负责全园的房屋(门窗、玻璃、天花板等设施的检查)、大型玩具的检查,并做好台帐。

4、聘请专业人员对园内特种设备、电器、电路等作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5、食堂人员做到每日一检查,做好记录。

6、安全工作检查小组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马上解决。

7、各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范围的安全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要开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8、检查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各责任人不得弄虚作假,要如实汇报工作,接受领导的检查及群众的监督。

措施:

1、学校成立安全、消防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安全、消防工作,有安全、消防应急预案。具体如下:组长:陈桂英  副组长:钟琼芬 (校园环境、设施设备) 组员:陈小清(食品)、吴美玲(幼儿活动)

2、制度及有关安全、消防知识、制度宣传教育到人,警示牌制度上墙。包括新入园的家长、新进人员。

3、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层层负责。每年与部门及员工签定安全、消防责任书。、

4、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教会到人,自救方法教育到人。

5、保证安全、消防道道畅通,安全出口标志明显,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消防自救演习。

6、制度执行情况与奖惩挂钩,检查与反馈相结合,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相关人员做好日、周、月安检工作,做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反馈、处理。

附:岗位安全要求

门卫管理制度

幼儿园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幼儿园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我园的门卫由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强健的人员担任,并且经过正规培训的保安担任门卫管理工作;门卫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幼儿园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幼儿园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幼儿园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 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门卫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幼儿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幼儿园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幼儿园门卫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保健老师责任

(1)、 把好幼儿晨检关,观察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检查幼儿是否携带危险物品,

(2)、 幼儿所带药品家长应注明班级、姓名、服药时间、服药剂量,并请家长签名,保健老师喂药时做到“四核准”(班级、姓名、药名、剂量),幼儿药品有专用药箱存放。

(3)、保健室常用药品及器材应分类放置,做好相关药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做好清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4)、做好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5)、严格落实全日观察制度,及时和教师沟通情况。

(6)、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加工、保存关。

(7)、加强体弱儿、特殊病例、生病幼儿的观察与指导,做好个案跟踪记录。

教师责任

(1)、根据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制定出适合本班的安全教育计划、工作措施。

(2)、加强对幼儿的安全常规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通过讲故事、做游戏,甚至借助电视新闻,教给孩子紧急状况下的应变措施。

(3)、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防止碰伤、摔伤、抓伤、烫伤、撞伤、吞食异物或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等事故发生。一切涉及安全的用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

(4)、加强班级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发生。

(5)、杜绝幼儿走失现象的发生,变换活动地点应清点幼儿数量,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6)、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教会孩子熟记各个紧急电话号码,包括“110”、“119”等,以及父母办公室联络电话,甚至记下附近可以提供援助的朋友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7)、接送幼儿必须固定接送家长,如临时更换家长必须事先告之,写好委托书。防止冒领、错接的现象,以保证幼儿的接送安全。

(8)、开学前全面了解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加强体弱儿、特殊病例、生病幼儿的观察与照顾。

保育员责任

(1)、保育员操作、清洁工具用品用后及时放置规定处,平时将操作间上锁。

(2)、杜绝热源进教室,电器设备应使用合理,随开随关,放学打扫完之后关闭所有开关、门。

(3)、幼儿的教玩具应该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严格按要求卫生消毒制度,及时对教玩具、活动室、卫生间进行清洗、消毒。

(4)、定期对班级设施进行安全工作检查。班级的活动室、寝室、盥洗室等设备设施要经常进行安全例检,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清除。

(5)、协助教师做好幼儿一日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体弱儿、特殊病例、生病幼儿的观察与照顾。

(6)、按要求做好离园前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食堂人员责任

(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卫生法》进行食品加工操作,做到按时间节点、按操作要求进行食物的挑拣、清洗、加工、烹饪、储藏等。

(2)灶台、消毒机、开水机等做到专人负责,操作时不离人,及时按操作要求进行相关的清洗、关闭,做到一物一档案,定期清洁、保养。

(3)、严格按《食堂人员岗位职责》执行。

(4)、按要求做好离园前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5)食堂重地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及时上锁。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八

1.全园教职工应高度负责,严守岗位,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园内安全要有专人负责,加强保教人员的责任心。为防止幼儿丢失,防止生人接走幼儿,每日晨检结束即关闭大门,下午到时在开门。

3.早晨来园和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早班教师提前在教室接待幼儿(因迟到或不在场引起的事故确认为责任事故,走失、骨折、窒息等为重大伤害事故),接班教师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4.外出活动时,必须在幼儿园的统一安排下,选好安全场地,配足保教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教工要随时清点人数。教育幼儿走路时不离队,不掉队,处处注意安全。

5.教职工要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经常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幼儿不要乱奔乱跑,进园进班后不得擅自离开,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6.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到幼儿园,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检时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7.带班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带班时不得随便离开幼儿(特殊情况要交代其他教师),做到人在心在,时时处处关心幼儿,注意幼儿安全。

8.门卫坚守岗位,对外来人员要进行询问,不让幼儿私自外出。有家长接领孩子时,要进行询问。

9.物品摆放安全,教师每天对班级门窗、水管、电灯、电扇、录音机、空调等进行自查,行政值班每天放学对校园班级进行自查,并认真记录。总务每周定期对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园内烟熏、厨房火种,食堂人员要专门负责检查。

11.带班教师,每天离园前要进行检查,如:教室、午睡室、厕所等,防止幼儿误留在室内。

12.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歧视、辱骂幼儿,不给幼儿造成精神伤害。

13.教工在园内不使用幼儿物品,不叫幼儿为教职工传递物品、用具。

14.炊事员、保育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不得自作主张。

15.灭火器要放在显眼的地方,教会职工正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能正确使用。

16.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安全生活,园内出现各种事故,要进行分析,作好记录,追究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17.定期检查园内设施,是否有油漆脱落,是否有带钉、木刺、棱角、裂缝、拌脚的桌椅,地面是否过滑,台阶是否过高,大型玩具列界处有否松动等。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九

集体游戏中,幼儿以自我为中心,常常出现你推我挤的现象,幼儿重心不稳,在推挤的时候避免不了摔倒,碰、撞易发生意外,根据本班幼儿的特点设计的体育游戏“小兔拔萝卜”。孩子们对于自己喜欢的事物,总是巴不得马上去尝试幼儿对游戏中设置的小桥、山洞兴趣浓厚,想马上一试,有的小朋友抢先一步来到排头,可后面的小朋友也已经望眼欲穿,于是你拉我、我挤你就会自然的发生了。这正是教师进行情景教育的良好时机,首先让孩子们看看自己是否顺利的钻过山洞和经过小桥,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小兔宝宝就能顺利的通过呢?是刘欣宇抢了;不对,他们拽我;我没拽是后边的推我——在一片告状声中,孩子们体会到推、挤是不会顺利经过的,应当学会遵守规则。

在以后的游戏当中,还会发生这种争抢推挤的情况,因为有些幼儿还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绪情感,在自己越心急的时候越易发生这些行为,就需要反复练习,逐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感与行为。经过反复的提示、练习、模仿,幼儿从游戏中懂得,快乐游戏的前提是要学会遵守规则。

我班小朋友在户外游戏时,常会有摔倒的现象,为了避幼儿因摔倒而发生意外,我对幼儿进行了平衡能力的训练。首先,我在观察幼儿游戏时发现,易摔倒的幼儿在大肌肉动作上比较不协调,而且大多数幼儿不能在运动中或运动结束后保持身体的平衡,这样摔倒的机率就会加大。那么对动作不协调的幼儿,我先指导他们在运动中如何掌握正确的姿势,正确的姿势是保证身体平衡的前提,例如:我班一名幼儿在跑步的时候,腿抬不高,脚擦着地跑,手臂在身体前扭动,这样他跑两步就会摔倒,我示范跑的动作,手臂弯曲夹在身体的两侧,做前后摆动,来协助身体运动,腿抬起向钱买,脚不能擦地,阻力小身体灵活了,摔倒的机率就减小了。

接下来,我对幼儿平衡能力进行练习,幼儿开始在剧烈运动后,由于重心转移,常保持不住身体的平衡。因此,我在游戏时带领幼儿学习控制身体,如:利用丹顶鹤的游戏,帮助幼儿单脚站立,学习重心转移,双手抬起以保持平衡,在必要时还可以用跳动来保证不摔倒。幼儿对游戏很感兴趣,通过练习,大多数幼儿学会单脚跳等动作,幼儿在单脚站立时稳住重心,保持平衡。

下一步,我又带领幼儿练习克服惯性,保持平衡的练习,如:大风和树叶、小飞机转转飞等游戏,幼儿作圆周运动或旋转运动后会头晕,身体易摔倒,我教幼儿用蹲下的方法来克服惯性带来的眩晕感,逐步再过渡到直立保持身体平衡,不摔倒。通过练习,幼儿能蹲下保证不摔倒,个别幼儿能够直立保持平衡。

幼儿平衡能力要靠各种方式来帮助练习,随着幼儿大肌肉动作的逐步协调,身体各器官与机能的发育与完善,幼儿会更加自如的保持身体平衡。

在户外体育游戏时,小朋友们是最快乐的,他们像小马一样飞快的奔跑着,像小兔一样快活的跳跃着,愉快的追逐嬉戏。可是经常就会有两个小朋友互相撞到一起,为什么会常常发生相撞呢?为此我班在体育游戏中加强了对幼儿灵活躲闪能力的研究和练习。原来小班幼儿目测距离能力有限,肌体控制能力还未发育完全,大肌肉动作还不是分协调,因此小班幼就要加强儿灵活躲闪能力的培养。

在体育游戏中,幼儿越障碍物跑、跳进行的比较顺利,年龄稍大一些的幼儿能连续跳,在跑的时候也不易踢倒障碍物。年龄稍小的幼儿也能断断续续的跳越障碍物,在跑的时候有些幼儿会踢倒障碍物。在绕障碍物跑时,幼儿比较有困难,因为越障碍物大多是直线行进,偶尔有弯度,也比较易达到,而绕障碍物时,幼儿要做曲线行进,同时还要根据障碍物的位置调整自己行进的方向,所以会有些困难。

有些幼儿,在绕障碍物跑时,常会绕过前几个障碍物,到第四、五个以后就做直线跑了,这是因为幼儿在运动中不易调整运动方向,只能完成一个行进目标。有些幼儿在绕障碍物跑时还会发生象喝醉酒一样的身形,这是因为年龄越小的幼儿调整自己的身形越困难,他们明白自己的身体要随行进的方向作调整,但由于控制能力还达不到,不能随心所欲的调整方向,于是就会出现象喝醉酒一样的跑步姿势来绕过障碍物。

但这些都是幼儿在初期练习时经常发生的情况,通过反复练习后,孩子们绕障碍物跑的能力明显加强了,踢倒障碍物的情况减少了,身体调整方向协调了,绕障碍物跑的速度也加快了。通过一系列的联系,我班幼儿在游戏中相互碰撞的现象减少了,同时也减少了幼儿在游戏中的危险性。

在户外游戏当中,孩子们所使用的游戏材料实在是不少,有布尾巴、有纸球、有布包、有纸棍等等。他们在进行游戏时,我发现有些幼儿不能正确的利用玩具材料,因此常发生幼儿之间的纠纷。例如有一次,我班一位小朋友把布尾巴围在脖子上,一手拿一端和另一位小朋友互相抢着玩,结果他的玩具抡到了对方的脸上,当时对面的小朋友就哭着来告状;另一次,两个小朋友追着玩,后面的用布尾巴一下套住前面小朋友的脖子,前面的人一下摔倒了,后面的人停不下来,压在摔倒的小朋友身上。为什么孩子们在游戏中会发生这些纠纷呢?我认为主要是幼儿在游戏时使用的玩具的玩法不正确造成的。

例2:是因为后面的小朋友意识不到,突然之间阻止快速前进的小朋友会有哪些后果,所以在幼儿游戏之前,教师应当对幼儿讲清游戏当中的注意事项及玩具的正确玩法。例如:孩子们在游戏时,如果选择玩具材料游戏,要远离小朋友的脸,如果伤到眼睛是很危险的,要学会躲闪别人;不能突然阻止快速运动着的人;互相合作游戏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和脸部等。

总之,为幼儿提供的体育游戏材料要安全,幼儿在游戏之前教师要教给幼儿保障自身的方法,在游戏中要观察幼儿,出现安全隐患要马上制止,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幼儿选择游戏后能安全、健康、愉快的游戏。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

1、保证园内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3、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

4、幼儿厕所、盥洗处的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5、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6、放学后应有人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功放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7、不准私自带幼儿去不安全的地方。

8、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办公室等候接待。

9、对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

10、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一

1、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

2、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并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并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物一定有专人负责。

4、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的思想,把做好预防事故工作,提到高度来认识。

5、保证园所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发生3、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所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在教育活动中去。

6、稀饭、菜汤、开水等要进行降温才能给幼儿食用,且要放在安全地方。

7、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8、每天幼儿入园,值班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中午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不认识的人来接孩子,一律不允许把孩子放走,凡接孩子的,除了孩子的父母,必须是工作人员熟悉的孩子的直系亲属和同事,其它人员来接幼儿,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9、灭火器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并学会使用,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10、严格现金管理,收费后及时送往银行,保险柜里不得超过人民币贰佰元,发薪日期要有两人以上去领取现金。

11、进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电扇,录音机,拉电闸,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12、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安全生活,出现情况及时汇报,不得延误,并严格遵守幼儿接送制度。

13、园内出现各种事故,都要进行分析,做好记录,追究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二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务室,必要时送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三

1、门卫人员应认真对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对神情异样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来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门卫查验后请示园长或相关领导,批准后要求其填写登记表,准其入园,但不得随意接触幼儿。

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三、外来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2、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师生和幼儿园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七、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大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的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严禁家长的车辆入园。

八、接送卡制度。

1、为确保幼儿的安全,每天由家长凭接送卡按时接送幼儿。

2、要正确使用接送卡,课前家长把幼儿送入教室教师把卡给家长,放学后家长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来接送,要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事先通知本班教师,代接人应带好幼儿的接送卡,并在登记本里签名。

4、请家长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丢失,万一丢失,家长应在当天放学前到幼儿园(班级)挂失、补卡,以免出差错。

5、要求各位家长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九、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节假日、双休日、防汛值班、上课期间的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2、幼儿园安排教师值班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

1、幼儿园每月组织一次全园性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记录,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分析本园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员做好事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检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幼儿活场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

4、教师必须每天对本班幼儿的活动场地、活动器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关注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有无不安全行为,检查用电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并做好详细的记录,确保幼儿的安全。

5、厨房工作人员每天应检查炉火、柴油、用电以及食品的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十一、报告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性向幼儿园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园长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幼儿园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3、幼儿园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当班教师对工作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园长报告并妥善处理。

5、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奖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四

一、严禁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二、严禁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官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严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五、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武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

六、严禁危害新生儿人身安全的行为。医疗机构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并建立严格的24小时监控和管理。

七、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报告制度。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八、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脐带血采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九、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死胎、死婴,必须经产妇或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其自行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存在感染性、传染性疾病的,不得自行处理,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

十、严禁任何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倒卖和泄露产妇和新生儿相关信息。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五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不允许幼儿进营养室、保育员室(门随手关)等危险地区。

3.幼儿尿湿衣裤,盥洗前,一定要试好水温(用手背试水温)。

4.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5.冬季取暖期间,保证热水袋的安全。

6.水箱上锁,水温适宜。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保健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防止食品进入气管。

6.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7.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携带各种饰物。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进的食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防止不新鲜食品入园。

4.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保健教师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5.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

3.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1.录音机、手提电脑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洗衣机用后及时断电。

3.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4.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六

一、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二、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三、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四、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防止幼儿走失,中途有幼儿的亲人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严禁幼儿误接和丢失。

五、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六、管理好消防大门及各道大门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七、每天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七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班、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当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六、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园、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儿园要经常检查园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一、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

3、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档案。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2)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3)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体育教学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

(5)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值班巡逻制度

为确保幼儿园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实行学校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学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3、遇有节假日,由学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1.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幼儿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园长作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学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保健医生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普及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防控工作会议,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证每周有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防范。教室、会议室、图书室、科学探究室、音体室、多功能厅等人群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落实好以下防范措施:

(1)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2)每天确保幼儿生到室外2小时活动时间。

(3)按规定做好消毒工作。

6.发现疫情,及时处理。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通知其家长带孩子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发现可疑症状的疑似病例,要立即按《应急预案》隔离、报告,协助医疗部门救治,同时上报。并跟踪随访接触者,划定专门的隔离区,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避免交叉感染。

四、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消防知识管理课堂。

2、建设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幼儿园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爆物品,剧毒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练。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

五、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进一步强化幼儿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 严格落实幼儿园大门口安全值勤制度。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幼儿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教师值勤,疏导交通,提醒幼儿与家长手牵手出校园,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在幼儿园门口和幼儿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四、 幼儿园要加大对教职工、入园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

五、园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

六、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幼儿园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幼儿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七、幼儿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1)

一、幼儿来园和离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

二、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五、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六、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七、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八、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九、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烫伤事故。

十、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十一、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十二、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十三、幼儿各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

十四、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安全保卫制度(2)

一、安全保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干私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对陌生人员进出校门,要认真询问,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未经允许,严禁外来人员进校。

三、学校后大门要按时开闭,学校财物带出校门,要凭有关处室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押。

四、学校财务处、库房、微机室、图书馆等重要部门都要安装保险安全门、窗上加防盗网,值班保卫人员时常巡查。

五、校外车辆严禁进入校园,若查实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

六、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用电、交通、饮食卫生、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定期举行演练;若遇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寒暑假期间,学生应按时离校。若需到校者,事先个人申请,并经所在系部批准后报保卫处备案。

八、节、假日要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未经值班人员允许,禁止外来人员及学生进入校园,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九、对故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人员,除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十、对校内的各种活动器材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以防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经发生,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做好家长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处室加强对校园超市和学生食堂的安全监管。

幼儿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3)

为确保我园师生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

应对突发事件,根据教育系统领导小组要求,特制定安全工作应

急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炳春

成员:王文友、王倩

具体措施:

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前进行一次相关的主题安全教育。在活动过程中服从指挥,及时提醒、教育学生活动注意事项,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力。

生。带队老师迅速将自己负责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并协助抢救

工作,及时清点学生人数,马上报告现场负责人及上级领导。

三、切实做好善后工作。

应急电话:

医疗急救中心:120 匪警:110

交通事故:122 消防:119

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4)

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学校大门、围墙、 厕所、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的住用安全。

一、安全排查

组织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对幼儿园校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

二、隐患治理

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排危排险,确保幼儿园校舍安全。如出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及时书面报告教管办,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立即上报。

三、校舍维修

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维修计划应经上级部门同意批准。

四、有关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园内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校舍安全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我园历来十分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树立“安伞第一,防范第一”、“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断提高认识,严格管理,严密防范。

幼儿园白天、夜间值班制度(5)

为了加强对学校日常工作的制度化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值班工作由政教处具体负责。值班领导代表学校领导、协调、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开展工作,代表学校处理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严格值班责任制。值班期间遇到问题,一般性事项由值班人员协调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对需要答复又把握不准的,请示领导后再予答复;紧急情况和重要事项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迅速处理,确保工作不耽误。

三、值班人员督促学生会值周学生干部做好学生课外期间的安全、纪律、卫生等管理工作。

四、严格值班纪律。值班实行滚动式轮值制,每班实行周值班制,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做到不脱岗、不空岗。临时有事要先向同伴和带班领导请假,并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值班人员要经常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对当天当班期间的情况要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并在周一早上8:00前作好值班交接工作。

五、实行值班考勤制度。学校建立值班考勤簿,政教处负责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作为对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接待客人、接听电话、下达通知或处理其他事项,态度要和蔼,语言要规范,记录要清楚准确,请示报告要及时,处理要及时迅速,办理结果要作记录。值班期间要保持联络信息畅通。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迅速向带班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认真负责,按照要求和安排常巡视、勤观察,个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旦出现问题,值班人员要承担事故责任。

4、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和学校日志,整理好当日值班台帐。向值班领导及时

报告值班期内的重要和重大事项。

5、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保质完成总值班或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6、值班过程中有关事项的应急处理程序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幼儿园门卫值班制度(6)

一、 门卫值班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

六、当班时不准酗酒,严禁睡岗。

七、确保责任区卫生整洁,做到清洁、卫生、有序。

八、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管理,对向外拿运物品及其它可疑现象要认真检查。

九、负责传送报刊、书信、会议室开水的供应及院内车辆的停放工作。

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损失的,除按规定进行赔偿、罚款外,对责任人员予以辞退。

十二、节日、双休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应准时交接-班,不得随便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可事先在本科室人员内部调剂解决,并通知办公室,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7)

组 长:赵华松

副组长:李炳春

成 员:刘淑欣 王 倩 王文友 李梅春 李金明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8)

一、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0元/次,旷工者60元/次。

二、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500元/次。

四、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六、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七、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九、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十、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十二、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及地方防火安全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酒店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八、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入店防火安全培训和考核,上岗员工必须掌握一般的防火、灭火知识及轻便器材的使用。

幼儿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九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活动秩序,保障我园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样化安全教育活动;每班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专职保卫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活动的管理,保证园内活动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园内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情况,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7、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8、幼儿园对各室安装防盗门窗,并安装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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