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

时间:2023-12-11 作者:书香墨

每本书都有它的独特之处,而读后感则是根据我们对书中内涵的理解和发掘,通过文字来展现我们的思考和感悟。以下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灵感。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一

商人,在中国古代常常是被压制、歧视的一个阶层。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士大夫以道德君子自居,对商人不屑一顾。司马迁却能给他们列传,肯定他们对社会的贡献,赞赏他们的才智。更难能可贵的是,司马迁对人的逐利之心给与肯定,认为这是人的天性。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社会风气宽容、自由、开放。所以能培育出司马迁这样自由的思想家。

《货值列传》的一开篇,司马迁就引用了老子的一段话:”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明显,司马迁是反对老子的观点的。他说这是”堵塞人民的耳目“,是行不通的。司马迁说的还算客气。我倒觉得这是一种愚民的政策。至于其中的”邻国相关,老死不相往来“,让人想起了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清朝有康乾盛世,社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排斥外界、自我封闭,施行”闭关锁国“,带来了严重的恶果。

第二段中,司马迁讲述了人的各种欲望。并表示道德教化是不能压制人的欲望的。所以,司马迁主张顺其自然。司马迁认为”最高明的办法是听其自然,其次是诱导他们,再其次是教育他们,又其次是(用典章制度来)束缚他们,最愚蠢的办法是与百姓争利。“可惜,后来的统治者,采用的都是下策。比如重视道德教化、用典章制度束缚民众等。各种道德、各种规章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得社会长期停滞不前,以致于最后远远的落后于西方。

司马迁说,”人们各自以自己的才能来行事,竭尽自己的力量,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因此,物品价格低廉,商人就会把商品销售到可以贵卖的地方;物品价格昂贵,商人就会从价格低廉的地方运来销售。各自勤勉而致力于他们的本业,乐于从事自己的工作,如同水向低处流,日日夜夜而永无休止,他们不待召唤自己就赶来,物产不须征求而百姓们自己就生产出来。“这其实是在论述”市场“这一无形之手的巨大力量。司马迁在两千多年前就能了解”市场“的作用,并具备现代经济学的基本思维,实在是让人吃惊。

司马迁对于人的逐利之心,给与了肯定。他说:”求富,是人们的本性,用不着学习,就都会去追求。“对这种逐利天性的肯定,具有巨大的意义。《国富论》作者亚当斯密认为,人人追求自己的私利,能够极大的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繁荣。可惜后世的中国越来越重视道德教化,轻视人的逐利之心。

司马迁后来遭遇凄惨,被汉武帝处以宫刑。这是一位专制独裁君主对一位自由思想家的残酷迫害。汉武帝这样的独裁君主,最热衷的是权力,最痛恨的是自由。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设置内朝,收回大臣权力。这些专制君王对思想的控制、对绝对权力的追求,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而司马迁这样的自由思想家,是中国最宝贵的财富。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二

《货殖列传》是司马迁为先秦和西汉前期著名的工商业者所立的类传,分析了工商业的发展状况,记述了各地经济贸易特点,介绍了著名商人的事迹,阐明了作者的经济观点。《货殖列传》虽然排在《史记》末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业在那个时代和作者心目中的位置,但肯定了商业在国计民生中的必要性、重要性,明确指出了人们追求财富、追求美好生活都是事势的必然,“善者因之”才是最好的方法,字里行间隐藏着诸多迄今为止仍很重要的商道,能够带给我们重要的启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章开篇即指出,《老子》“至老死不相往来”的乌托邦式的陈旧观念,已经成为“涂民耳目”、“几无行矣”的陈腐理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由于各地物产不同,社会人群也有所分工,因此必须“商而通之”、“商不出则三宝绝”,商业“上则富国,下则富家”,直截了当地指出了商业的重要性。

文章不仅用常见的经济现象揭示出一般的经济规律,“原大则饶,原小则鲜”、“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自出”,而且明确指出,经商不是愚者而是智者的行业,“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而巧者有余,拙者不足”,还赞扬了弃官经商的人,称其为“贤人”,“贤人深谋于廊庙,论议朝廷,守信死节隐居岩穴之士设为名高者安归乎?归于富厚也”,给予商人应有的社会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文章用较大篇幅、用赞赏的口气介绍了范蠡、子赣等人的事迹。范蠡帮助勾践复仇之后,明智地选择归隐经商,“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此所谓富好而行其德者也”。子赣“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在孔门弟子中“最为饶益”,不仅自己“结驷连骑”、与国君分庭抗礼,受人尊重,而且对孔子扬名天下也提供了很大帮助,属于“得势而益彰者”。范蠡、子赣均为当时代的精英,在从政、做学问上均有较大成就和建树,两人又同为商界成功人士,在历史上树立起了儒商典范,成为此后我国商界的楷模和榜样。

司马迁写作《货殖列传》,距今已经2100多年,但文章中体现的商业思想和基本原则,大部分是正确的。现代商家如果认真体会和灵活运用,仍然有所裨益。

一要准确研判市场。计然是春秋战国时越国的谋臣,又是一名经济学家、商界理论家。据说,勾践成功复国、范蠡成功经商都是在计然的理论指导下实现的。《货殖列传》大幅引用计然的话,说明审时度势、研判市场的重要性。“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已”,“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物之理也”、“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一个成功的商业企业,既要深入调查研究,把握经济大势,掌握行业供求信息,又要系统思考,迅速反应,果断采取行动,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要孜孜不倦地追求利润。文章引用《管子牧民》篇“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后,论述道:“礼生于有而废于无”、“故君子富,好行其德;小人富,以适其力”、“人富而仁义附焉”,多处论及财富的重要性。文章讲到,逐利是人的本性,是推动各行各业发展的动力,“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从“壮士在军”、“赵女郑姬”,到“弋射渔猎”、“医方诸食技术之人”,“农工商贾畜长,固求富益货也”,“此有知尽能索耳,终不余力而让财矣”,肯定了商人逐利的正当性。作者褒扬了从管仲到曹邴氏等人发家致富的行为。认为管仲在整顿经济秩序,帮助齐国复兴、齐王称霸的同时,自己发家治富,富比君王,是有能力的表现。鲁人曹邴氏“富至巨万”,仍然“父兄子孙约”,定下“俯有拾,仰有取”的家规,也是受人称道,值得世人学习的。

三要勤劳节俭,薄利多销。文中论及商道时,认为勤劳治富是正确道路。一方面讲到,“夫纤啬筋力,治生之正道也”,赞赏著名商人白圭“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的行为,也肯定了郅氏、浊氏依靠磨刀、卖羊肚等小技能、小生意勤劳致富的做法。另一方面,多次强调“廉贾归富”,清廉、不贪一时之利的商人,终归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贪贾三之,廉贾五之”,贪婪的商人居奇惜售,货物滞销,资金周转不灵,所得利润仅为十分之三。薄利多销的商人,财物流通无滞,所得利润可达十分之五。这些道理,直到今日,仍然值得我们学习领会和借鉴实践。

《货殖列传》是一篇传记,但仔细阅读后,能够体会出不少与现代商业理论相一致的观点,对现代商业管理管理具有指导意义。

一要加强成本管理。文章引用谚语述及控制运输成本的重要性,“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多处讲到各地风土人情、物产分布、交通情况,都是在提醒世人,运输成本是影响商品价格的重要因素。文章讲到“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讲到“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币”,牵涉到库存和资金管理问题。在讲述经商致富案例时,讲到一个名叫刀间的商人,特别偏爱收留、使用“奴虏”,“使之逐渔盐商贾之利”,终于依靠这些人的力量发家致富,财产多达数千万。这实际上是一个使用廉价劳动力的案例,涉及到人工成本问题。

二是承认资本经营的合法性。《货殖列传》记述的是秦和西汉前期工商业者的事迹。那个时代,多数上层人家是依靠官职俸禄或爵位封地显贵于人的,但也有些人是通过工商业积累资本、发家致富,从而跻身上流社会的。作者给这样的人家起了个名,叫“素封”。说,“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咨所好美矣”,可以“不窥市井,不行异邑,坐而待收,身有处士之义而取给焉”。文章不仅认可资本经营,而且肯定了巴郡一个叫“清”的寡妇继承和享用祖上遗产的合法性,指出货币资金的重要性,讲到了“财币欲其行如流水”、钱能生钱等道理。

三要重视“实体经济”。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会长期崇尚以农为本,认为依靠农业生产致富为上等,依靠工商业致富为次等。我们不能奢望《货殖列传》在这方面有历史性的突破,但不妨把彼时代的农业比作现时代的“实体经济”,同样有所启发。文中讲了一个有意思的案例。楚汉相争之际,宣曲一个姓任的富人,准确判断战争将会造成土地荒芜、粮食涨价的形势,在别人争夺金银珠宝的时候,他用地窖储存粮食,然后高价卖出,发了大财。经商发财之后,“富人争奢侈”,而任氏不仅“折节为俭,力田畜”,而且在购置田、畜的时候,“独取贵善”,结果任家“富者数世”。任氏“以末致财,用本守之”,在经商致富之后,用农耕本业------彼时代的“实体经济”保家守财,成为民间的表率,甚至受到了朝廷的表扬。

五富无经业,则货无常主,能者辐凑,不肖者瓦解”,“千金之家比一都之君,巨万者乃与王者同乐”。《货殖列传》,值得细读。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三

这一篇写了五位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刑轲。

曹沫,鲁人,以勇力事鲁庄公。鲁庄公派他带兵与齐国战,屡战屡败,连失几城。曹沫觉得很惭愧,但庄公仍很信任他,“犹复以为将”。齐恒公与鲁庄公于柯邑会盟,曹沫趁隙执匕首劫持了齐桓公,齐桓公的左右投鼠忌器,无法近前,问曹沫,你想干嘛,曹沫说:“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已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这时候其实他说什么齐桓公都会答应吧,只要不杀齐桓公,于是齐桓公答应“尽归齐之侵地”,曹沫也干脆,齐桓公一答应,他立马扔掉匕首,回到鲁国群臣的位列中,谈笑自若。齐桓公心里当然愤怒,回去就想背约,管仲劝他,“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这样,“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復予鲁”。

曹沫很有勇气,心理素质好,机智。他是本篇介绍的几个刺客中唯一从刺杀现场平安脱险的幸运儿。

专诸,吴国人。伍子胥了解专诸的能力。伍子胥从楚国逃到吴国后就向吴王僚游说伐楚之利,被公子光否定了,说伍子胥提出伐楚是为报私仇,不是为吴国作想。伍子胥因此推断公子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这个内事是提公子光有杀吴王僚以自立的图谋。于是伍子胥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公子光想杀吴王僚自立是有原因的,因为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的四弟季子札贤,诸樊想把王位传给他,但季子札坚辞不受,于是诸樊不立太子,将王位传给其二弟,二弟死了传三弟,三弟死了准备传四弟季子札时,季子札跑了,于是吴国人立三弟的儿子为吴王,即吴王僚,这下子诸樊的长子公子光就不乐意了,认为王位应该是他的。他很有耐心,等到吴王僚派其弟领兵攻楚,同时派季子出使晋国以观诸侯反应,而楚国虽正值国丧,但并不示弱,派兵从背后断了吴军退路;这时候公子光认为机会终于来了,就与专诸商量,是出手的时候了。公子光发请帖请吴王僚吃饭,吴王僚也是有防备的,带了一大批护卫来赴宴,大家喝洒喝得差不多的时候,公子光称脚痛进入内室,专诸将鱼端给吴王僚吃,近前后抽出藏于鱼肚子内的匕首刺吴王僚,“王僚立死。”专诸也被迅速扑来的吴王僚的随从杀死。吴王的人见僚已死,一时惶乱。公子光这时带入事先埋伏的人一拥而上,把吴王僚的人全部除掉。然后公子光自立为王,即吴王阖闾。吴王阖闾封专诸的儿子为上卿。

专诸的特点应该是刺杀技术好吧,快、准、狠,一发即中。他刺杀成功后被对方杀死于现场,死得其所。

豫让,晋国人。他开初是范氏及中行氏的手下,不受重用,就改投到智伯门下。智伯“甚尊宠之”。后来智伯死于与赵襄子的战斗中,赵襄子对智伯怨恨极深,不但与魏韩合谋灭了智伯,三分其地,还“漆其头以为饮器”,这个,有点变态了。豫让逃到山中,立志为智伯报仇。他报仇的手段一直走的悲情路线,先是扮囚犯到赵襄子宫中去刷厕所,想趁赵襄子上厕所时刺杀他,被发现并抓住了,赵襄子念其忠义,放了他。然后他就扮乞丐,“漆身为厉,呑碳为哑”,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他了,他一个老朋友在街上认出他来,都感动哭了,说以你之才,假装投到赵襄子门下,他一定会收留并重用你的,这样你不是更有机会接近他并杀掉他吗。豫让比较死脑筋,认为我心怀二心投到赵襄子门下并杀他,一是对智伯不忠,二是对赵襄子不义,不能做这种事。他躲在赵襄子的马车必经的一座桥下,结果马惊,赵襄子立即意识到是豫让在附近,于是豫让又被抓住了,赵襄子忍不住指责他,说你也曾经是范氏中行氏的手下,智伯灭范氏中行氏你无所作为,而今我灭智伯你却执意要杀我为智伯报仇,这是为什么。豫让的回答比较经典,说范氏中行氏以常人待我,我就以常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赵襄子默然,说我已放过你一次,你这样不依不饶,我无法再饶你,豫让也有他的逻辑,他说“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你要杀就杀吧,临死前希望能刺穿你的外衣来成全我为智伯报仇的意愿,赵襄子感其义气,就脱下外衣让手下拿着,豫让三跃而击之,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然后伏剑自杀。

豫让作为一个刺客其实并不专业,他像是一个彻底入戏的演员,专门向世人演示什么是忠义,只专注于表演过程而不计结果,是个失败的刺客。其实他蛮聪明的,很会说话,是个挺有才的文人,只是死脑筋,中毒太深,枉送了性命。想像他连续三次跃起去刺击赵襄子的衣服,然后伏剑自杀的画面,感觉他像一个用生命在演出的小丑,有点悲怆的喜感。唉,这让我想起一句被篡改的歌词:“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笑点低”。

聂政,轵.深井里人,轵在哪里?不大清楚。杀了人后躲避仇家,与母亲姐姐一起搬到齐国居住,以屠宰为生。濮阳严仲子本来是韩哀侯的臣子,与韩相累侠结了怨,就跑回老家,一心想除掉累侠,到处访求勇士。听说聂政勇,多次去齐拜访聂政,又备了酒席到聂政门前,并送上百金给聂政母亲祝寿。聂政“惊其厚”,“固辞”。严仲子避开他人,向聂政讲了来意。聂政说我是因为有母亲要赡养才避仇在此,“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最终没接受严仲子的厚礼,严仲子“卒备宾主之礼而去”。后来,聂政的母亲死了,“既已葬,除服”。这时候,聂政就去找严仲子了,说:“前日所以不许仲子者,徒以亲在;今不幸而亲以天年终。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严仲子就把详情说了,并说了困难之处:对方为韩相,且是韩君季父,在韩国宗族众多,护卫严密,我谋划了很久,终不能成。并说“今足下幸而不弃,请益其车骑壮士可为足下辅翼者。”聂政拒绝了严仲子给他增派人马的提议,说濮阳与韩国相距不远,韩相耳目众多,我们人多了就难免生是非,有是非就容易泄漏机密,若事情传到累侠耳里,“语泄是韩举国与仲子为仇,岂不殆哉!”聂政独自去到韩国,仗剑闯入累侠府中,当时累侠正坐在府中,左右护卫甚多,聂政直接冲上台阶刺杀了累侠,左右大乱,聂政大声呼喝,砍杀几十人后,“自皮面决眼,自屠其肠,遂以死。”

聂政是个孝义双全,冷血果断的杀手。他的每个决定其实都有其道理,你知道他为什么临死前要自已割面挖眼毁容吗,那是因为他还有个姐姐在,他不想让韩国人查到他的身份去杀他姐姐报仇,可见他心思细腻,侠骨柔肠,乃重信诺有担当的真汉子也。说到他姐姐,也不是个耙角,她在齐国听说韩相被人刺杀,韩国将凶手暴尸街头,悬赏征询凶手身份时,意识到可能是弟弟聂政,就去韩国认尸,伏尸痛哭,最后哭死在聂政的尸体旁。

荆轲,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刺客,可能要写的会比较多,不如下一篇再写。

关于已写的这几个刺客,一个是在齐鲁会盟时劫持齐桓公胁迫其归还失地的曹沫;一个是帮公子光刺杀吴王僚后被僚的手下刺死的专诸;一个是立志为智伯报仇结果只刺穿了仇人衣服后自杀的豫让;还有一个是受严仲子之托刺杀韩相累侠后毁容自杀的聂政。四个刺客各有所长,曹沫有勇,专诸有能,豫让有忠,聂政孝义。说到这里,想到中国古代道德观最强调的四个字:忠、孝、节、义,鉴于当今社会节操如水银泄地覆水难收的现状,那“节”字就暂时不提也罢。“忠”是忠君,报君主知遇之恩;“孝”是孝亲,报父母养育之恩;“义”是为朋友两肋插刀,报朋友善待之情。其实我觉得到现代对这几个字已经不能只从字面上机械解释了,应该理解精神实质,就像豫让说的,彼以常人待我,我以常人报之,彼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实际上就是对方怎样待我,我就以相同规格回报,这才是合理的逻辑,不能死忠愚孝蛮干。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四

读完史记,能让我们读出历史的真实,读懂一点点历史发展的规律。读书活动很容易让人产生诸多感想,你知道如何写一篇史记读后感?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史记的刺客列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我最爱的就是《史记》。静静地,如同静静的流淌的河,流过我的心底。

也许是因为历史书本的空缺,也许是遗落了太多太多,许久许久的共鸣,我便爱上了《史记》。

没有太多的伏笔,没有太多的伤愁。它留给我的,只是书上没有写的,然是在读后,一种百感交集的情绪充斥着身心,一种莫名的回首,忘却自我。在你读它时,它便慢慢在浸渍着你,控制着你的思想,直到心底,它便深深地留下了烙印,怎样也挥之不去。

我喜欢吕后的狠毒,喜欢她对戚夫人的所做。那才是真正的的女人。正如《史记》所说,“那总比虚伪的为丈夫找小老婆,却又背后耍心计得要来的强。”我喜欢楚霸王在生命的最终,用尽自我的最终一点余力来拼搏。然后在乌江,回忆,惜别。“力拔山兮,气盖兮……虞兮虞兮奈何兮。”楚歌的凄凉回荡。我喜欢亡国之帝——溥仪,在皇太后颤抖的将玉玺交出时,他正在爬树、嬉笑。然后尽自我所能,普天下众生。直到他没有了故宫一角,颠沛流离。

或许我曾梦见历史,却没有亲生经历。可是我明白自我喜欢什么人物,因为《史记》。以前我总是在历史的小黑屋,没有阳光,没有雨露,可此刻,我懂了。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礼貌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以往的惊心动魄,思量以往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可是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可是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曾怀疑这个缤纷的世界,重耳在外流亡十九载,却终登帝位,名垂青史;勾践卧薪尝胆,最终报了灭国之仇;孙膑膑足,撰述了《孙膑兵法》;吕不韦流放蜀地,留下了《吕氏春秋》有生亦有死,有正亦有邪,有战争亦有和平,事物总有两面,我深信上天的公正。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在许多本教师规定的海量阅读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史记》,因为它的里面有一个个能改变人心灵的历史故事。

《史记》中有三大类:本纪、世家、列传。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平原君列传》中的《赵胜惜才》,体现了平原君赵胜的知错能改和珍惜人才的高尚品格。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是汉朝的太史令,我很佩服他,首先是因为他能博览群书,归纳出这么多的历史故事,是很了不起的。其次是因为他能在富有哲理的历史故事后,加上那几句振奋人心的话,真是让人无法挑剔,赞叹不已呀!

在《韩信被杀》的故事之后,太史公写道:假使韩信能够谦恭退让,不夸耀自我的功劳,不自恃自我的才能,那就差不多了。我以前一向以为韩信是一个英雄,原先他也有狂妄的一面,让我重新认识了他。从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才能的人,既然已经显现出了自我的光芒,就不要太骄傲,不然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史记》里有许多这样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理。这本书振奋了我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启发了我的人生,还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我的心灵!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五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六

人类的最高追求是对自我价值的认可。在相对和平的现代,寻找个人价值认同的过程相对容易,我难以想象混乱的时代连展现自己个人价值的机会都是奢侈的。但这种时代真是存在过:比如中国的“春秋战国”。

我想,可能大多数民族的特殊价值观和道德观是在乱世中形成的,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士为知己者死”的名言,只有在乱世才会有人没有机会证明自己,而如果有人愿意承认他们的价值,那么就是满足了他们最高尚的欲求,他们定愿为贵人、伯乐做牛做马,甚至奉献出生命,那个时代在人情方面和现在相比,是多么可爱呀。现代社会欺骗和背叛屡见不鲜,珍贵的知己难寻。那样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再找不到愿为“恩情”拼命的人了。

但我并不认可所有刺客“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因为我觉得,做正确的事远比把事情做正确更重要和神圣,如果事情本身性质错误,那么将事情做得越正确就越谬误,比如聂政刺侠累看似是一次成功的刺杀,可聂政自己却家破人亡,荆轲刺秦王也加速了燕国的毁灭。

如果燕太子丹听从鞠武所说的:“疾遣樊将军入匈奴灭口。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于单于”。燕或许就可战胜秦国,即使无法战胜也可存活较长时间,可丹采用的方式却是简单粗暴的刺杀秦王,就国家利益而言,这不仅不会得到收益,反而会招来秦国的报复,还损失了两个人才,那么,这么愚蠢的行为是什么导致的呢?让我们来分析燕太子丹的初衷是什么?“丹质于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归而求为报秦王”。(引用原文后,需要转述原文为白话文,以方便读者阅读。)太子丹的初衷就是报一己的私仇,他仅为一己之私而动用大量财力、物力行刺秦王,最终将国家推向灭亡。象太子丹这种人,他的行为看似仗义,可就整体来看,却处处纰漏,比如收留樊於期,我第一次也被丹的“善”所撼动,可长远考虑还是那句话:这除了招来秦国的怨恨还有何用?象这样的冒险的行为他自己却浑然不知。丹的人品也是值得怀疑的,丹对鞠武所说的是私人恩怨,而对田光所说的是:“燕秦不两立,愿先生留意也。自己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将歪理说得名正言顺。他是一位“优秀”的政客。是值得尊敬的“正人君子”他反抗秦国深恶痛绝的掳掠,直至人头点地。

我个人认为在刺客中值得称许得是曹沫,他即没有伤害他人的肉体也没有残身苦行,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了国家大患。

我也不能对刺客的意义过多妄加评论,他们没有降福于大多数人,可却得到了自我实现,这不能怪他们,只能怪那样的时代塑造出那样的规则,让他们只知道把事情做正确。我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而庆幸,因为我可以通过正常的求学、升学实现自身的价值。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七

“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后人如此评价韩信的一生,精辟而独到。早就听闻有关韩信的故事,不过那是道听途说,以及通过影视剧得来的,最近才去翻开了那篇《淮阴侯列传》,一窥淮阴侯之功过。

韩信之死首先与其性格有关,他很有才,也正因为有才,才有些心高气傲。刘邦问韩信自己可统多少兵时,得到的回答却是“多多益善”。也许他在半开玩笑,也许是对自己过于自信,可惜他在最不能说这话的人面前说了这话。太史公评价其矜功伐能,可谓一针见血。韩信知道刘邦不善统兵却善御人,他自己知道却做不到啊!

如果韩信性格收敛,那么他能锦衣玉食地过下去吗?很难。韩信的军事才能刘邦是明白的,即使他没了兵权,军中仍有许多旧部。连樊哙见了韩信都十分恭敬,其他将领可想而知。大汉家的天下姓刘,有了这种人物在,那“刘”字大纛还能安稳地在风中飘扬吗?即使韩信性格收敛,他的下场应该也可以预见。功高震主,军心所归。可惜伴君如伴虎。

对于韩信“谋反”一事我觉得值得推敲。

当然,对于太史公治史的态度,我们不该怀疑。太史公吃的是汉禄,而且经过李陵事例后他也看清一些东西。所以即使了解真相,太史公为了完成《史记》,怕也只能让韩信谋反了。从太史公叙述蒯通事件来分析,他是否想借此让后人发现什么呢?也许这正是太史公的高明之处。

韩信的被杀让我想起了古代的将军。

中国古代的将军一般只有两种下场:要么解甲归田,安享晚年;要么被以各种理由杀害,最多的是谋反。

宋太祖杯酒释兵权的故事仍在宋朝的天空里回荡,抗金名将岳飞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害于风波亭。有人说这是秦桧干的,但若无皇帝的默许甚至支持,他敢对一个手握重兵的将领下手吗?岳飞太直了,过刚易折。不贪财不好色,这样的人想要什么?当皇帝的不得不思考了。相反,韩世忠们则聪明得多。广置田产,兴修豪宅,与美姬欢乐,这种将领才让皇帝放心。

古代的将军是一把无柄之剑。皇帝用权力为柄,运掌此剑。青锋所指,敌军闻讯而逃。但毕竟此剑无柄,权力也不一定掌控的了,为了不让这把无柄之剑到时伤了自己,他们要么把剑折断,要么用财色让剑生锈。有的将领聪明,用自污的方法,自己生锈,而有的将领,却等着皇帝将其折断。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八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史记·列传》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伯夷列传:夷齐让国的事迹因孔子闻名,七十列传中的众多人物也会因太史公之笔而名垂千古!司马迁有这个自信,也有这个责任!

管晏列传:管仲为相的齐国,政令不唱高调,政策与人民好恶相同,不别出心裁。知道执政者给老百姓的好处,其实就是给自己的好处;晏婴顺便搭救越石父且延为上宾,并能推荐自己的司机做官,而司马迁落难之时竟无一人能施以援手。难怪司马迁感慨愿意给晏婴当司机了!

老子韩非列传:老、庄、申、韩四位大思想家生平一笔带过,却将韩非《说难》全文照录,可知司马迁认为让当政者明白,甚至接受自己的意见太难了!韩非毒酒逼死,自己蚕室受辱!

司马穰苴列传:立军威敢拿国君之宠臣开刀,用实际行动说明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道理!

孙子吴起列传:孙武用吴王阖闾宠妃的生命,说明了兵者,国之大事,死生存亡,不可儿戏!孙膑用围魏救赵和减灶假象两场战役,实现了庞涓“遂成竖子之名”的嗟叹!吴起辗转多国,在卫母丧不归,与曾子分道;在鲁杀妻求将,名声扫地;在魏镇守西河,谏在德不在险,却与田文论功;最后相楚,实行变法,为他人作嫁衣裳!感觉兵家诸公,多工于谋国,拙于谋身!

伍子胥列传:在“不为节操而轻死,不为天年而苟活”的人生信念上,伍子胥和司马迁可谓前赴后继!伍子胥不应诱诏,弃蝼蚁之死,经宋,郑,晋曲折至吴,历昭关险渡,街市乞讨,乡野躬耕,宫闱惊变,最终联唐蔡,间郧随,破郢都,鞭王尸!若此前所谋,皆为一己恩仇,则以后所虑,关乎一国兴替!不料竭忠尽智,换来属镂之剑;伐梓做器,眼看头颅高悬!司马迁一介文人,忍受宫刑之耻而苟活,成就太史之书以不朽!若苟活,为一己湮没而名不称,今书成,以一家之言而续《春秋》,笔做枪,史为弹,褒贬今古,臧否人物,终为武帝所忌,杳然不知所终!壮哉,悲夫!

仲尼弟子列传:孔子可谓是先秦时代文化的集大成者!以孔子为枢纽,串联出术业专攻,性格迥异的弟子们!只言片语间,众弟子音容笑貌跃然纸上!颜回“不迁怒,不贰过”的修养;子骞“如有复我,必在汶上”的决绝;子路“食其食者不避其难”的忠诚;子夏“绘事后素,礼后乎”的领悟;子贡“一使而五国变”的大气;曾点“春服既成,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散淡;宰予“三年之丧不亦久乎”的愚钝;司马牛“斯可谓之仁乎?斯可谓之君子乎”的执拗!《史记》第一次完整记述孔子的生平事迹,系统梳理众弟子的师承源流,对于后世诸儒,深刻理解孔子及思想居功至伟!

商君列传:相对于后世众多变法人亡政息或中途夭折的结局,商鞅变法无疑是成功的!在战国这个大争的时代,他通过铁血政令和铁腕执行,使秦国短时间内建立起强大的国家军事机器,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奠定坚实基础!

商鞅本身则具有浓烈的悲剧色彩!客观因素,先是在嫉贤妒能的公叔痤手下长期雪藏;以贵族身份不得已通过宦官景监引荐才得以出仕;怀揣帝道、王道、霸道,三易其稿才摸透秦孝公的用意;不惜得罪太子等宗室贵戚,陷自身极度危险之中以成投名状!主观因素则是性格上刻薄少恩,冷酷无情,政治上贪位贪名,排斥异己,生活上奢侈铺陈,膨胀越礼!最后作法自毙也是应有之义了!

不过商鞅更深层的悲剧在于,他不过是秦孝公统治国家的工具和棋子而已,他所坚定推行的制度,他自身也逃不出请君入瓮的宿命!

苏秦张仪列传: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的“赞论”中说:“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扬雄在《法言》中先肯定司马迁实录精神,又提出“子长多爱,爱奇也”的观点!《史记》关于苏秦、张仪的人生记录和言论多采用《战国策》的文本,导致词赋化倾向明显,史实相对弱化的情况!

通过苏秦张仪列传,让我们充分见识“一怒而诸侯惧,安居则天下息”的纵横家的风采!苏秦张仪都是社会底层小人物,凭自己对时局的理解和能言善辩的才华,纵横捭阖,任意挥洒,深刻影响了历史走向,标志着中国社会文化主体由贵族阶层逐渐走入平民世界!

当初苏秦被兄弟嫂妹妻妾嘲笑,到后来身披六国相印,周显王恐惧,除道,使人郊迎;张仪被人诬陷,侮辱,毒打,到后来将楚怀王君臣玩弄于股掌之间。这其中经历了多少传奇不由得令人惊叹!但成为萧何,败也萧何,苏秦张仪的人生始终浮沉在政治的漩涡和权势的倾轧中,波诡云谲的局势,翻云覆雨的`君王,都让他们如履薄冰!最后结局能免于刑戮已属善终!

难怪庄子拒绝楚庄王的高官厚禄:“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大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

苏秦张仪列传:这两个纵横家的代表人物,除了以口吐莲花的辩才,江山在心的谋略,穿梭于国际政治外交舞台之外,私下里的小花絮也特别有意思!

苏秦回邯郸复命途中,顺便回洛阳老家显摆一下,嫂子前倨后恭的表现,让苏秦感慨万千:当初假设我有二顷好地,估计也不会出来奋斗,也就不会有身披六国相印的事儿了!看来有时候成功真是逼出来的!

当初苏秦去燕国求功名的时候,借了别人一百块,现在发达了,把那人找来,还了一百万块钱!看看,苏秦很有情有义吧!

当随从们都得到奖赏之际,有一个人却被苏秦晾那了,找苏秦理论。苏秦平静的说:在我徘徊易水河边,那可是我最困难的时候,好几次你都要弃我而去,让人刻骨铭心,所以让你久等了!这事用“睚眦必报”好像不太妥当,但和鲍叔宽容管仲的境界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张仪学成先去了楚国,想在贵族聚会上混个脸熟,倒霉催的碰巧主家一块玉璧丢了,转一圈就张仪穿得寒酸,那偷东西的就你了,打了一顿也没承认,回家赶紧问老婆看舌头还在不?老婆笑着说还在,张仪这才放心的说了声“足矣”!妥妥的“一技在身,走遍天下”的节奏啊!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九

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至今已经有2100多年了,可仍然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货殖,即经商,做买卖,靠贸易以生财求利之意。在《史记·货殖列传》里,司马迁详细地介绍了汉代及其以前有货殖的种种情况,如商贾怎样致富,各地有什么货物,以及经济状况怎样影响人民的生活,形成什么样的社会风气等。它是关于古代社会经济的重要文献。

本文主要论述了货殖的重要性及其不得不然的道理。它说明为积累财富而努力发展生产和贸易,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形成好的社会风气和巩固国家统治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指出不断发展生产和贸易是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司马迁很早就能够注意社会的经济生活,并且清楚地认识到发展生产、交换贸易和积累财富等等的重要性,反映了他的卓越的经济思想,这是十分可贵的,很值得重视。

文章一开头就否定了老子所设思的理想社会,老子说:“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司马迁认为:这种理想美好的情形,不能光靠教化,也要靠发展经济。

人是讲利益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你看,大家热热闹闹地、高高兴兴地、忙忙碌碌地云集又离散为了什么?还不是实惠。你光空头政治行吗?农民种地,人们就有饭吃,工人做工,就会有生产日用品、矿山、铁路、高楼,商人经商,货物就流通,市场经济下,价格自动调节,比如,今年大蒜贵了,明年种蒜的就多,猪肉贱了,喂猪的就少了,南方的菜贵了,其他地方的菜就流向南方。北方的劳动力稀少,劳力就开到北方,并没有人强迫和组织他们这样做,这就是司马迁说的“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

文章还谈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在这里,司马迁虽然过分强调了财富对道德的影响,而他的见解也不无道理,有饭吃,生活幸福,出去做盗贼的就少,从小不教育,没能力抚养,不学好的可能性就大,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此非空言也。如果我们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的.需要,加以教育,宣传道德的榜样,社会就会长治久安。

文章据事论理,颇能服人;结构谨严,层次分明;语言精美,明快畅达,时而援引经典,时而征引民谣,雅俗并用,不仅论理性强,且亲切自然,活泼生动,故虽属说理文章,读来亦颇觉有味。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

通读伍子胥列传后,我被他报杀父子之仇,弃小义而灭大恨的事迹所震撼。昭关受窘,中途乞讨,未曾片刻忘掉郢都仇恨的心志,忍辱负重、艰苦卓绝,终于复仇雪耻,名留后世。难怪太史公评价:“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伍子胥列传》是司马迁《史记》中最为著名的篇目之一,具有强烈的悲剧性。以吴国、楚国为主,兼涉鲁、晋、郑、秦诸多国家,诸多重大历史事件;以伍子胥为主,又兼涉太子建、白公胜、太宰嚭、申包胥、夫概等诸多人物。其中光杀父之仇就有吴王夫差与越王勾践的一对不解之仇;伍子胥与平王的一对深仇大恨;郧公与平王的杀父之仇;白公与郑王、子西的生死之恨,相互穿插,节奏紧凑,有条不紊。诚如太史公所说,怨毒对于人来说实在是太厉害了。

伍子胥过昭关,前临大江,后有追兵,与太子胜各自只身徒步逃跑的慌恐,危急之中偶遇渔父的紧张场面,读起来令人心惊肉跳,而他韶关一夜白头的故事,更是万世流传。攻克郢都,没有找到昭王,竟做出“掘楚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三百,然后已。”的疯狂行径,把他多年来忍辱负重,压抑在内心的深仇大恨,突然迸发出来的烈火般的感情,都如泄洪般一泄而出。他头脑清楚,看问题尖锐,深知应父之召必然俱死,故弃小义而雪大耻。如果他象伍尚一样愚忠愚孝,也许我们就不会对他评价这么高了。他能舍小义,成大名,其意志非一般人可比,故后人对他也是褒多于贬,这或许是缘于司马迁对他的美化。他有张弓拒捕,桀骜不驯的一面;也有忍辱负重,含辛茹苦,虽困病交加、中途乞讨也不忘郢都仇恨的一面;有把自己唯一的宝剑送给渔父的感恩报德的一面;也有因时机不成熟,到乡下种地以韬光养晦的`一面,此等做法,让人想起越王勾践,有着坚定信念的能人,都似这般忍耐,深埋野心以在日后一击即中。

伍子胥是有政治眼光的。他多次规劝吴王伐越,分析形势,指陈利害。虽遭伯嚭谗言诬害,但他的形象越显得光明磊落。伍子胥又是智勇双全的人物。他为吴国率兵打仗,为吴王称霸一时,立下了汗马功劳。他被赐死前对门客说的一番话,令我震撼:“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悬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这是预言,是现实,是政治远见,是身遭诬害的愤概,也是对吴王昏庸的憎恨!

太史公对伍子胥的志节才敢表现出了极大的赞美与同情,当然,我认为其中也包含着作者对个人身世的无限感慨与悲愤。诚然,一个作者哪能写尽世上的所有人呢?写来写去,写的还是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无论孤独还是野心,其实都是自己人生某个侧面的写照。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一

《史记》七十二列传,故事性较强,人物形象颇为丰满。或正或邪,或贵或贱。都彰显得淋漓尽致,阅读过程中我们会为豫让聂政的刚烈而感染,我们也会为屈原贾谊空有高才而不得其主的郁郁而哀叹。

列传第六《伍子胥列传》中弥漫着一股蒙冤与复仇的血腥味,在血泪纠缠之中。仇恨可以颠覆一个国家,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于是身怀家仇的伍子胥英雄末路,不惜与故国反目,锐意攻伐、鞭尸楚平。这种被认为“倒行逆施,以下犯上”的举动是后世所谓正统史学所不敢记载的,然而忍辱负重以报仇的事迹在《史记》里并不少见,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便是一例,无论国仇家仇,有仇必报,在司马迁看来,似乎就是常理。而太史公在《伍子胥列传》中,毫不掩饰对伍子胥的偏爱,对伍子胥弃国投吴,替父兄报仇表示肯定和认同,赞美之词溢于言表:“怨毒之于人甚矣哉!王者尚且不能行之于臣下,况同列乎!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虽然,《史记》载伍子胥曾“掘平王墓,出其户,鞭之三百”,“献专诸刺杀吴王到踏上进身之阶”,“编兵士为吴王殉以巩固既得利益”等行为,但即使将他的所有缺陷表现出来,也不能否认他是一位世俗英雄。

司马迁作为一个“刀锯之余”同于宦竖的身份,为编写史记,不辞劳苦,将旁人的冷眼置之不顾,这与伍子胥暂忍失父兄之痛,为躲避追杀而四处逃亡,处心积虑要实现为父兄报仇的人生理想同样可歌可泣。在伍子胥刚毅不屈、百折不挠的品性上,太史公或许看到了自己的某些影子,才会对伍子胥颇为偏爱吧。从这点来说,司马迁写伍子胥,可谓“以他人酒杯,浇自己心中块垒”。

伍子胥的一生是坎坷的,面对父兄惨死,被迫逃离楚国,辗转在晋、宋、郑、吴等国之间,期间数度受窘,吹箫乞市。借吴国之力复仇楚国,奈何复仇的代价却是使楚国百姓饱受战争的磨难,更使他有家难回,无颜面对故土,只得叛逃吴国。竭忠尽智辅佐两代君王,奠定吴国霸主地位,可惜吴王夫差心无大志,听信谗言,伍子胥忠而见嫉,“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最终还是没逃脱功臣宿命,他的.死也给后人留下无限感慨。

读完《伍子胥列传》,我为伍子胥的政治远见、敢作敢当所倾倒。他有血有泪、恩怨分明,是个铁血男儿。当他隐忍多年终于攻克郢都以报杀父之仇时,挖平王墓鞭尸的疯狂行为,正是复仇火焰突然迸发出来的烈火般的感情,读起来另人为之感慨!“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而当他隐辱多年只为了找仇人报仇时,竟得知仇人已死,愤怒之情油然而生,这也是古代江湖侠义人士的情怀。

伍子胥能够成功,也是得到许多人的帮助,但他并没有过河拆桥,反而心存感激,仓皇出逃蒙渔夫渡之过河后,他将自己唯一的宝剑赠予渔父报恩,献专诸刺杀吴王时内心的抉择忧闷以及事后对专诸子女的重用都让我觉得他就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伍子胥的人生经历完全够得上孟夫子的这段论调。

伍子胥一生坎坷,多灾多难,但并不影响他成就大事业,扬名于后世。在我看来,有两点重要原因,一是他的顽强意志力,二是他的高度忠诚。

伍子胥黑白分明,他代表的是中华传统上的一股新文化,他的忠诚与意志力使他在群雄蜂起,诸侯争霸的动荡时期脱颖而出,他的逆流而上和受挫不馁的精神,更是成为了那些暂时处于劣势的群体和个人奋进的动力。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二

《史记·列传》中伍子胥给俺的印象很深刻,他身负家仇,历经磨难,最终于后率吴军攻入楚国,踏平郢城,赶走楚王,终报家仇。

和司马迁一样,俺也很欣赏伍子胥独到的见解,兴国的能力,敬佩其正直的品行,刚毅的人格,更感叹他能忍辱负重,持之以恒的毅力!

伍子胥父亲为费无忌所陷害,楚平王为斩草除根,想以其父名义诱捕伍子胥兄弟俩,其兄性格仁厚,明知此去赴死,但为成孝道,安然入狱,伍子胥则认为象兄长一样徒死无益,于是只身出逃。俺能想象出年轻的伍子胥手拉弓箭,愤怒地朝向使者,就在使者惊慌后退的瞬间,这位身手敏捷的帅哥跳出了窗外,从众人的眼前消失了。

伍子胥投奔了避难于郑的太子健,在郑三年,太子健和伍子胥做错了一生中极其重要的一件事:欲行谋反!郑出于同情收留了被父亲楚平王行将杀害的太子健,并善待太子,而太子健却听从宋国的唆使,准备里应外合,夺权郑定公,取而代之!在这件事上,俺认为伍子胥应该是知情并持赞成态度的,否则东墙事发后太子健被杀,而他和太子健的儿子胜,又怎能有时机出逃呢?由此可见伍子胥已做好两手准备!年轻的太子和伍子胥只因报仇心切,抛弃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恩将仇报,结果是太子健失去了自己的性命,终结了原本可以续写精彩人生的机会,伍子胥和胜不得不再次颠沛流离,四处逃难!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所为已经直接影响到下一代——胜,这种刻骨的仇恨开始深植于胜的骨髓,以至若干年后,胜选择了悲剧式的结局来结束自己的一生!

为躲避楚平王的追杀,伍子胥带着太子健的儿子胜一路步行,逃至昭关,因关口已张贴俩人的画像,盘查很严不得出关。形势严峻,前有关卡后有追兵,这位锦衣玉食,出车入马惯了的太傅府公子,一夜之间竟愁白了头!每次读到这段,俺都会不自觉地停下来,深深叹息。要有多少的忧愁才能使头全白啊!伍子胥所忧虑的并非一己性命的丢失,而是家仇不能报,太子不得归,大业未能立!这其中一条就足以令人白发啊!

多亏在东皋公的帮助下,伍子胥才得以混出了关,但还未到吴都便病倒了,可见其心事之重,忧虑之深!俩人此时已是身无分文,只好一路乞讨,受尽苦难,最终到达吴国都城。当事时,平常士人如遇此境地,早以自刎,而太傅府的堂堂少公子居然忍辱行乞,可见仇恨在他的心中埋藏有多深!

这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为伍子胥若干年后威震群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公子光的引荐下,伍子胥游说了吴王僚,这是一次不成功的游说——因为有公子光的反对。当伍子胥发现公子光有越位的心思后,他推荐了刺客专诸。经历了上次的惨痛教训后,伍子胥看来开始变得成熟了,他退出前线,带着胜隐居乡下耕田去了。

伍子胥也学会了等待。五年后,公子光成功刺杀僚,自立为王,即吴王盍闾。此后,伍子胥终于被封为大夫,与伯噽进行一系列改革,加上孙武的治兵,国力日益强盛,吞钟离国,灭徐划越,威震诸侯。周敬王十四年,伍子胥大军划楚,一直打到郢都,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以泄父仇。

读到这里,俺不禁为之一震!仇恨这个东西真的是可以让人疯狂啊!俺曾经也有这种类似的想法,但始终无法逾越道德的准绳。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佛学的领悟,仇恨也慢慢平息。伍子胥的行为俺能理解,自家中惨遭屠戮,经历迫害与追杀后,一种紧迫感缠绕着他大半生,他致辞故友申包胥:吾日暮而途远,故倒行而逆施!俺认为申包胥不能算伍子胥的好友,因为在伍子胥被追杀的过程中,申包胥没有做出好友应做的任何措施。如,他明明清楚伍家是被费无忌所陷害,却不向楚平王进言,澄清真相,——因为他清楚事情已到此地步,再上书只能连累自己——怕死的象征;他也没有为伍子胥做出对目前和将来的应对措施,可见他压根就没把友情放在重要的位置,——淡漠的象征;更没有收留藏匿,甚至与伍子胥一起出逃,——因为他不想断送自己安逸的生活,——贪恋富贵的象征!上有昏君,下有谗臣,危难时刻连好友都如此冷漠,伍子胥处于这种孤立无援的境地,所做的选择只能是狠下心来颠覆自己的国家!

伍子胥为了这个目的付出了许多的努力,眼看他很快就要达到目的,但由于申包胥这个“好友”“必助楚国”的誓言,秦王被他七天七夜的痛哭所打动,终发兵救楚,申包胥成功了!这位能连续哭七天七夜不停歇的酷哥,如活在当下二十一世纪,那创新吉尼斯纪录的应该非其莫属了!凭他优异的才能,开拓、发展,并扩大几个哭丧公司应该是信手拈来啊!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申包胥确实和伍子胥有得一拼!

可惜的是,吴王夫差即位后,伍子胥遭太宰噽谗言陷害,夫差令其自刭而亡。临行前,伍子胥仰天长叹: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抉吾眼悬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灭吴也!这位视死如归的男儿,这位何其刚烈的勇士!被大怒的吴王将尸体装入皮袋,漂浮在江中。吴国人怜悯伍子胥,替他在江边设立了祠堂,名胥山。

伍子胥的一生很难讲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生,坎坷或是辉煌,成功或是悲惨?不过,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也成就了威霸吴国的功业!如果让他从新选择,他或许还会选择同样的人生吧!

读后感。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三

按照《史记·伍子胥列传》(以下简称《伍子胥列传》)的叙述,楚国骤变来临之时,太子建先避难到宋国,而伍子胥在父兄被楚平王擒获之后,逃亡的路线是先往宋国,适逢宋国内乱,就与太子建一起“俱奔于郑”,之后奔晋。然后太子建在晋顷公的怂恿下又回到郑国,准备作为晋顷公的内应灭掉郑国。阴谋败露之后,太子建被杀,伍子胥携太子建之子仓皇逃往吴国,途中还经过楚国的昭关,险遭楚人捕获,最后在江上渔父的帮助下才得以脱险。

随后的历史,大家都知道了,伍子胥率领吴国的军队攻入楚国首都郢,将楚平王开棺鞭尸,以报父兄被杀这一不共戴天之仇。

可是《左传》关于伍子胥逃亡过程的记录却与《史记》不一样:伍子胥在父兄受擒之后,径直便往吴国去了,并没有和太子建一起,也没有经历了这么多曲折才到达吴。关于伍子胥的逃亡经历,与《史记》叙述相仿的是《吕氏春秋》、《战国策》以及《吴越春秋》等书,可是就史实的可信度而言,这些典籍要比《左传》低。

况且,根据《伍子胥列传》所写,伍子胥在逃亡的最后一程里,竟然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通过昭关、穿楚抵吴,而不是选择从其他国家抵达吴国,也有点不合常理,毕竟昭关地处“吴头楚尾”,是楚人重兵把守之地。而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显示,伍子胥出奔吴国,事发在昭公二十年,而太子建的被杀,则发生在昭公二十三年。可是在列传里,事情的发生顺序是先有太子建被杀,然后才有伍子胥到吴。这意味着在同一本书里,传和表自相矛盾了,也颇令人迷惑。综上两点,《伍子胥列传》关于伍子胥曲折的逃亡经历这一叙述,在可信度上要打个折扣。

不可思议的是,费无忌和楚平王的对话,以及伯嚭和吴王夫差的对话,在这个传里都写得很详细,尤其是伯嚭在吴王面前中伤伍子胥的那段话(“子胥为人刚暴,少恩……愿王早图之”),更是不加停歇地挥笔就一大段。这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因为如此机密的事情,司马迁最多也只能知道个大概,不可能像笔下所写的那样掌握得如此精确。这是史书里面典型的小说笔法,钱钟书先生就以“非记言也,乃代言也”评价《左传》“公言私语,盖无不有”这一做法,对于《史记》此举,钱氏此语同样适用。

在《史记》中,类似这样的纰漏为数不少,前人已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著作,如梁玉绳的《史记志疑》、郭嵩焘的《史记札记》等,都是出类拔萃之作。但即便如此,也丝毫不能降低《史记》的价值,这是因为,《史记》灌注了司马迁刚强不屈的精神以及高瞻远瞩的历史眼光。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四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五

苏州有纪念伍子胥的雕像,为纪念其功绩,为其冤屈不平。然读了《史记.伍子胥列传》,实在不喜其为人,不喜原因有三。

一是父兄有难,独自逃走。父亲有难,本应设法营救,实在救不了,至少应当带兄长一同逃跑。楚平王关了伍子胥的父亲,伍子胥明知自己不去见楚平王的话,兄长自己去见楚平王就是白白送死,也会搭上父亲的性命,却自己独自逃跑了。如果当时伍子胥陪着哥哥一起去见楚王,晓以大义,表明忠心,进一步还有挽回父兄性命之可能,楚平王未必失信于天下人,退一步就算三人全都死了,也是满门忠烈,岂可临阵脱逃,并且眼睁睁看着兄长过去送死。

《史记》原名《太史公》到了三国时期,这本书才被明确称为“史记”。司马迁的《史记》在汉魏期间属于禁书,官民不得自由阅读,即使是王公诸侯亦没有此权利,而且删去《史记》的《孝景本纪》、《孝武本纪》等10篇,其他篇章亦多有篡改。今日《史记》的版本,与司马迁的原稿差别很大。东汉明帝、魏明帝曹睿等君主都曾痛批司马迁诽谤汉武帝。例如班固在他的著作《典引》称,永平十七年某日,魏明帝曾在云龙门召见他、傅毅、贾逵、杜矩、展隆及郗萌等人,派个宦官拿了篇司马迁的《秦始皇本纪》,询问他们是否觉得司马迁的史论有不对的地方,班固指司马迁引述贾谊《过秦论》:“假设子婴有中人之才,秦的社稷还可以保住”,这番话相当有问题。

《史记》是中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不但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同时,书中的文字生动性,叙事的形象性也是成就最高的。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鲁迅先生在他的《汉文学史纲要》一书中称赞《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六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通过《史记》让人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华民族渊源历史,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了解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史记蒙田列传读后感500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史记》有本纪十二、世家三十、列传七十、书八章,凡百三十篇。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他告诉我们:中国是具有五千年辉煌文明的古国,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过的文明。读《史记》,会使我们对本国以往的历史、悠久的文明,怀有一种深深的敬意。

《史记》还告诉我们:历史发展是有瑰丽的,读《史记》,我们可以学到许多历史的智慧,培根也说过:“读史使人明智。”它会帮助我们了解中国历史的过程和特点,使我们明了其兴衰、复习、更替的奥秘。鉴往知今,我们如果懂得了历史,自然就会尊重历史,并懂得如何选择前进的合理途径,以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史记》还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司马迁运用高瞻远瞩的卓越思想和独具匠心的艺术手法,描绘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风采各异的历史人物,如一身英雄气的项羽、智慧潮人的张良、勇敢机制的李广等。而且还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伟大传统。这些生动的文学形象永恒的给人以思想的启迪和美的享受。其中的人物遍布社会的各个阶层,有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哲学家、文学家,有贵族、官僚、策士、隐士、商人、医生,也有刺客、占卜师、游侠、优伶等。他们对后来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所以,后来鲁迅先生评价《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完《史记》我的收获呢,一个是对我国历史封建王朝更替的了解,再一个是对古代文言文的认识有了解的更透彻了!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是我收获不小呀。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俸禄二千石的官,家里没有多少多余的财物,始终不谈购置家产的事,深得官兵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善射天赋,他的子孙和他人李广学射箭,但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以射箭来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能身先士卒。行军遇到缺水断食之时,见水,见食,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吃遍,他不尝饭食。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甘愿为他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追,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是可惜中的可惜.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史记》是中国史上第一本传记体通史,撰写了一个个名主办璀璨的人物,如足智多谋的蔺相如,英勇无比的西楚霸王项羽,坟书坑儒的秦始王……许多繁星般的人物,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上,挥之不去。其中,廉颇负荆请罪令我折服,荆轲刺秦王反被杀使我惋惜,秦始王求取仙丹、坟书坑儒让我愤怒……就这样,书里一个个特点鲜明,性格迥异的人物牵动着我的心,让我难以忘怀。

课《史记》这本书的创作背景,更是让人折服!窄小的囚窗,潮湿的监狱,残忍的酷刑,让司马迁受尽身体和精神的折磨。可他退缩了吗?“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于是,他毅然拿起笔,忍辱负重,馒头苦干,用信念直淌笔尖,完成了这部历史巨作。

想到这儿,我的心头涌起了一股惭愧。司马迁忍受了那么多痛苦,却仍然振作起来,写下《史记》,而我呢,遇到一点小事就半途而废。记得四年级的时候,一时兴起嚷着去学游泳,爸爸同意了。可当我来到游泳馆时,我竟然玩性大发,不好好学习。结果被爸爸摁在水里,我只好跟着爸爸在水下做着频繁的动作,心里却显得十分不耐烦。这时我底下摔了一跤,跌进了水里,鼻子也喝了好几口水。最后还是被爸爸抢救上来。我立刻像个撒娇的孩子,一屁股坐在地上,因为那件“突发事故”,死活都不肯去游泳了,爸爸没办法,也只好依了我。

读了司马迁的《史记》,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发展和发达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对我们炎黄子孙的坚毅和智慧崇拜的五体投地,对我国自古以来朝代的兴替有了比较清晰、深刻的了解,特别是《五帝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炎帝和黄帝是华夏民族的.祖先,他们都生活在远古时代,那时既没有文字符号记载他们的故事,也没有安定的生活,人们主要依靠狩猎和采集植物果实为生,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后来炎帝发现许多小鸟在地上啄食细小的植物种子。他就把这些植物种子收集起来,种在地里,收获之后,煮熟食用,味道香甜可口,又饱肚子。于是,炎帝向人们介绍这种谷物,推广种植这种谷物的方法。为了耕种方便,炎帝又根据自己的经验,设计了一些农具。从此,这种谷物,也就是粟子开始了大面积种植,人们能够获取较充足的食物。为了感谢炎帝对农业的生产发展的贡献,人们尊称他为神农氏。

神农氏尝遍百草,多次误食有毒的食物,几乎丧命,幸亏他又找到了解毒的草药,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为了不让人们重蹈覆辙,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仍然去尝试各种植物。最后,他尝到了一种名叫断肠草的绿叶黄花植物。这种剧毒植物无药可救,神农氏不幸去世了。

炎氏之后,有一段时期非常混乱,各地诸侯乘机而起。轩辕氏决心消除战祸。他修行德政,安抚百姓,整顿军旅,收复了各地的诸侯。他又在逐鹿擒杀了南方诸侯首领蚩尤,统一了天下。后来,人们称他为黄帝。

黄帝执政后,仍然不忘天下的百姓,只要发生战乱,黄帝就去征讨,扫平判乱,安抚百姓,帮助百姓解决各种困难。他制定历法,让百姓按季节播种收获;劈山开道,方便天下人往来。他成年辛勤地奔波劳碌,从来没有在哪儿安宁的居住过。

中国历史上每个有责任感有成就的史学家,都会以他们的心血凝聚起来的思想,留给全人许多有益的启示。对此,我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太史公司马迁。

司马迁出生在黄河岸边的龙门,他父亲司马谈立志要编写一部史书,临死前嘱托司马迁帮他继续完成史书,然而,司马迁因替一位将军辩护而遭受酷刑,他风次想血贱墙头,但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最后,一部鸿篇巨著《史记》诞生了。

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展示了一部辉煌的中国通史的画卷,两千多年来,赞叹它,研究它的人不绝于时,证明它有巨大的挽力和不朽的地位。

这是一部说不尽的“史家之绝唱”。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真实的意境中,轻松幽黑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事件的背景特色,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有《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图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记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副食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司马迁在忍辱负重的情况下写完了《史记》,他想:“人总是要死的,有的重于泰山,有的轻于鸿毛。”他尽力克制自己,把个人的耻辱,痛苦全都理在心底,重在摊开光洁平滑的竹简,在上面写下了一行行工整的隶字。就这样,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3年时间,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丰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业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七

细考历史,不难发现,用小说笔法写史的做法是有其缘由的。中国人注重文献的积累及传承,但在汉代,统治者似乎还没有意识到编修国史的重要性,因此并未设立专职的史官,也没有“修史”这一概念。在当时,太史令这个官职的功能,与后代的史官不完全一样,“固主上所戏弄,倡优蓄之”(《报任少卿书》),地位不高。而《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又《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据此可知,在汉代,太史令只不过是个六百石的小官,主要职责是主管天文历法和祭祀,掌管资料,记载朝廷大事,官方并未赋予其修撰史书的责任。

在东汉,班固因在家私修《汉书》而下狱,随后才是“奉诏修史”.汉明帝时有大臣进谏,要求设立专职的史官修史,但被明帝拒绝,可知修史之事在东汉时仍未引起朝廷重视。一直到了魏晋时期,朝廷设置著作郎一职,才算是有了正式修史的专职官员。

关于《史记》一书,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说得很清楚:“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又《太史公自序》谓:“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圣君子。”从这两处自述可知,《史记》在当时并非官书,否则就用不着“藏之名山”了。

正因为这样,司马迁的创作态度才更自由,感情才更为奔放。他是带着充沛的感情去写史的——《史记》的伟大,有这一方面的原因。其实,这也给了后人一个启示:“无感情、不学问。”做学问跟写诗一样,都需要充沛的感情,才能做好。

以事类入传,是《史记》的一个做法。《伍子胥列传》是复仇事迹的汇集,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灌注了司马迁的感情。他将各种各样的“仇”组合到这个传里去——伍子胥报家仇,夫差报父仇,伯嚭报祖仇,申包胥报君仇,勾践报己仇,白公报父仇。其中“白公报父仇”事发在伍子胥死后,与伍子胥没有多大关系,但仍被司马迁列入此传。

如此多报仇之事合在一起,“复仇”之意贯穿全篇,意在昭示“报仇”是基于人性的合理行为。古人极重人伦,认为那些破坏人伦的人,一定要受到惩罚。我们可以看到,《春秋》赞同复仇,《礼记》明言“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大戴礼记》认为“朋友之仇,不与聚乡;族人之仇,不与聚邻”.今人读史,不能轻率地用今天的法治思想去苛责古人。

司马迁对伍子胥的褒扬,在写伍子胥的两处说话上,很容易就使人察觉到。一处是他与哥哥伍尚说的那一番话:“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脱者后生患,故以父为质,诈召二子。二子到,则父子俱死……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另一处是伍子胥将楚平王鞭尸三百之后,回应申包胥的诘难:“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两段叙述,都有“代言”之疑,但让人对伍子胥自然而生“了解之同情”:前者刻画伍子胥的明智及坚忍,后者赞许伍子胥的坦荡。

忍辱负重、坚贞不屈,何尝不是司马迁的品格?

“代言”这一做法,也有其历史原因。唐代设立国史馆,皇家修史制度在法理上确立,修史的人必须遵从朝廷的意志,并且按照严格的程式进行。具体的做法表现为对文本的依赖增加,而对口述材料的引用减少,大段描写人物对话的情景也开始变得稀少。然而,人物对话的情况,在“前四史”当中是很常见的。这是因为司马迁等人在修史的过程中,占有资料的难度要大于后世,尤其是在西汉,其时普遍的文字载体还是竹简,真正廉价实用的纸张尚未问世,雕版印刷术更未产生。因此,即使有文献存在,也难以搜集、保存。

在资料匮乏的前提下,史书中出现涉及秘密的人物对话,也可说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假如没有了这些对话,那么《史记》就会是第二部《春秋》:晦涩简约。学问的发展,其形式一定会有所变化。《春秋》固然卓越,但司马迁不可能再用《春秋》笔法去修史,因为天下遭逢连年兵燹之后,古道变得幽微起来。而以周公、孔子自任的司马迁需要阐发古人的思想、畅论自己的见解。在这个时候,《春秋》那种不温不火、内敛无华的笔法,就显得无法完成这一使命。因此,《史记》掺入小说笔法、行文夹杂时语,就成了一种权变。

只有懂得经权互济之人,才能超越他的时代。孔子如是,司马迁也如是。

雄奇的文字横绝百代,这就是司马迁的业绩。客观来讲,“二十四史”愈往后便愈追求严谨,但后期的史书,在价值上无法与《史记》、《汉书》相提并论,这与其文采的匮乏息息相关。

对于《伍子胥列传》,若用一言以蔽之,可说成是:“弃小义,雪大耻。”此语见于太史公在篇末对伍子胥的评语。可以这样说,整篇《伍子胥列传》都是在为这句话作注脚。而通过这个注脚,很容易发现作者在描写屈原、项羽、韩信、贾谊等优秀人物时,都体现了一种悲悯的情怀。不止如此,即使是小人物或者被定论了的负面角色,只要其人有一丝高贵之处,司马迁也会寄予同情,甚至不惜笔墨为之揄扬。

书以人传,《史记》正因为司马迁的这种悲悯情怀而伟大,它闪耀着作者对高尚人格的追求之光,成为中国人的一个精神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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