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

时间:2023-11-29 作者:琉璃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者文章后,对所读内容进行感受、思考和概括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读后感的写作技巧。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一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会让你增长见识;多读书,会丰富你的课外知识;多读书,会丰富你的内心世界。我很爱读书。这几天利用课余时间我又读了一本新书,就如同交了一个新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黑骏马》。我对这篇小说十分有体会和感受。

《黑骏马》是一部十九世纪轰动欧洲文坛的经典小说。本书的作者是安娜·西韦尔,她从小就对小动物有强烈的爱心。尤其是对马儿。十四岁她落下了残疾,还坚持创作了这部书。为的是让人们对动物像对待人一样去对待。这部书很详细地介绍了一匹血统高贵、纯正的黑骏马如何在人类家庭里度过一生的。它遇到过好人,也遇到过马的坏人。可以想像它从小就受到人类的管教,天天被关在马厩里,一点儿也不自由。

更坏的事情还在后面,主人家里有了变故,家里人因病得去国外,它只好随着它的伙伴一块被主人卖掉。它的厄运现在才刚刚开始。它住的马厩被烧、折断了腿、沦为出租马车,时刻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担忧。它在这段时间里,换过很多次家,接触过许多种人:有一喝多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有不会驾驶马车的外行人,还有只会让马受尽折磨的一些无理的人。他们一点儿也没考虑到马的感受,根本不把马当回事儿。对于他们那些无理的行为,也有很多爱马的人士去阻止他们。这些人士之所以去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懂得马心里的想法,他们痛恨这种虐马的行为。

在黑骏马眼里和心里,对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感受和看法。它消极过,失落过,可它却从未失去过生存的希望!最后,终于被卖给了一个好人家,从此终于过上了幸福、安宁的生活。

马也是一种动物,也是一条生命,也需要保护,我们是有义务和责任去爱护它们的。我们和动物是共同属于一个家园。在同一片蓝天白云之下,为什么要自己的同伴呢?我们应该善待它们,一直共享这美丽而又充满情趣和欢乐的世界吧!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二

品味名著后,我们会记住书中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昆虫记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法布尔不仅是个昆虫学家,还是一个文学家。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耐读正和他那细腻风趣的文笔有关。很显然,在他的眼里,这个昆虫的世界是如此有趣,他是那么地热爱这些昆虫,所以笔下的昆虫都是生机勃勃、充满生命力的。他对昆虫充满了感情,在这里,昆虫就是他的朋友。

当他想去挖黄蜂的窠巢时,选择早上动手,因为这时候“我希望清晨的冷气多少可以为它们降降火气,削弱它们的恼怒和气焰。”他说“螳螂天生就有着一副娴美且优雅的身材。”说到蜜蜂的寄生虫,法布尔愤愤不平:“这些心狠手辣的强盗鸠占鹊巢,把别人的家占为己有,却毫无羞愧之心。到了来年,巢穴的主人早已惨遭不幸,而坏事做尽的恶棍却顺利地迎来了自己的幼虫。”清道的甲虫犀头母亲时时刻刻照顾自己的孩子,连续四个月不吃不喝,实在困了就在旁边睡上一小会儿,打个小盹。法布尔对这样的牺牲精神赞赏有加:“这位母亲就是这样辛苦地看守它的卵,为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真是操碎了一颗心。”这样的文字,读起来会是觉得在读科普文章吗?不,这就是文学作品,有趣神奇的文学作品。

读着《昆虫记》,我不得不为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和牺牲精神所震撼。他可以为了观察捕蝇蜂,站在烈日下半天不动;他可以为了了解蜣螂的做球过程,躺在地上与蜣螂为伍,脏?那算什么;他可以冒着被黄蜂蜇伤的危险(实际上经常被蜇),无遮无挡地站在蜂窝旁看蜜蜂如何喂养它们的孩子;他可以在松树林里和松毛虫相伴到深夜;他可以整天整天地呆在昆虫室,眼睛不敢眨一下地观察那些幼虫的孵化过程……也许任何人的人生都该这样吧,一生只做好一件事,为之付出,为之牺牲,才能最终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当然,我相信他是快乐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吃再多的苦,也是一种乐趣。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感谢法布尔,因为这世界有这么个奇人,有他一辈子的观察和研究,我们才可以读到这本奇特的书。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我惊叹于作者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细腻的写作手法。这些小昆虫在作者的笔下像人一样有灵性,肚子饿了它是闷声不响,捕到昆虫吃起来又风卷残云一扫而光,吃饱了它又会高兴地“瞿瞿瞿”地高唱起来。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对孔雀蛾的描写,只见它“全身披着红棕色的绒毛,脖子上有白色的领结,翅膀上有灰色和褐色的小点儿”。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我想到了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他在贝格尔号舰上旅行了5年,一路仔细地观察和记录,采集了大量多的珍贵的样本。他就是通过仔细地观察,最终才得出了伟大的结论——《生物进化论》。我又想到了新中国初期,地质学家李四光也是通过千山万水对多地地质的采样,仔细地观察和研究,预测到中国60年内将有4次特大地震,且都一一应验。

联想到自己,我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每次老师叫我写作文时,总是想不到好的题材。有一次,我在小区里,一阵风吹过,树枝被吹得歪歪斜斜,一只蚂蚁摔倒妈妈的衣服上,地上也有多个摔下的蚂蚁。哦,蚂蚁是被大风从树上吹下来的,经过仔细观察,蚂蚁们在搬家,它们都急急忙忙的排着队搬着东西往树上赶。妈妈说:“看这情况,蚂蚁往树上搬家,是天要下大雨了。”果不然,天气预报明天有大到暴雨。想不到小小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需要细心观察,更需要理性思考,从而获取鲜活而丰富的生活经验和写作素材,这是我读完《昆虫记》后的感想。

相信大家都见过昆虫吧,昆虫在大千世界无处不在和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五彩斑斓的星球上,它们大小不同,形态各异,颜色各异,习性各异,有益虫也有害虫,形形色色成千上万种。

正是因为昆虫种类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了足足三十年的时间和精力,对昆虫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终于写成了共十卷的昆虫巨作——《昆虫记》。书中记载了各种各样昆虫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奥秘。像禅在地下“潜伏”四年才钻出地面,却只能在阳光下活五个多星期;螳螂善于利用“心理战术”心理战术制服敌人;切叶蜂能够不凭借任何工具,精准地剪下大小适当的圆叶片来做巢穴de盖子:食粪虫的粪球的奥秘所在……为了研究这些昆虫的独特习性,法布尔长期坚持追踪昆虫才知道的。一般的昆虫学家是把昆虫关在木盒里,浸在酒精里,然后观察昆虫的样子,或是开膛破肚进行研究,而不去注意去思考它们的生活习性和本能。但是法布尔则和他们不同,他不是简单的把昆虫抓来放在实验室进行研究,而是到大自然中去观察昆虫,长年累月和它们朝夕相处、耐心细致的观察它们的生活规律、习性爱好,把对昆虫的了解做到了极致,对昆虫的了解就好像他是它们其中的一份子。正是他对自己理想和信念的坚持、执着使他的这本《昆虫记》获得了大家的喜欢和认可,让这本书成为人们了解昆虫的窗口。

作者法布尔对每种昆虫都观察的非常细致入微,描写的手法也令我们耳目一新,把原本百无聊赖的昆虫介绍描写的生动有趣,他对昆虫的形态、习性、劳作、繁衍和死亡无不显的让我们普通读者一下子就了解了看似普普通通的昆虫其实在它们的世界里也是丰富多彩的、生机无限,使我们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些平淡无奇的昆虫,昆虫的世界也是精彩的!在书中处处洋溢着对生命的尊重,对自然万物的赞美,正是这些可爱的昆虫给我们的世界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今天我偶然读到了《昆虫记》这本书,刚读完第一个故事,我立刻被书中各种各样的充满传奇色彩的昆虫深深吸引了,嘴中不由惊叹:“大自然是多么奇妙无穷啊”!

在法布尔的笔下,勤劳的蜜蜂,威武的螳螂,唱歌的蝈蝈,凶猛的狼蛛……这些昆虫仿佛都活了过来。在你面前嬉戏、捕食,让你身临其境,留恋忘返。

粪金龟是大自然的清洁工,关于他的故事法布尔费了不少心思,当粪金龟搬运它的圆球时,作者用他那丰富的想象力与出色的观察力为我们描绘出这样一幅画面:它用后腿抓紧这个圆球,再用前腿行走,倒退着前进,每次他都选择走险峻的斜坡,攀登那些简直不可能上去的地方。他一步一步艰苦的到了相当高的高度。一不小心,努力便成为泡影。此时一个固执勤劳的形象,跃然纸上,我钦佩不已。

我不禁想到,作者能用笔将昆虫们的一举一动记录的如此详细,难道不是依靠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观察吗?看来《昆虫记》不仅教会了我众多的昆虫知识,还有发现昆虫的秘密的诀窍---耐心和观察。当你对昆虫看久了,再回忆起来昆虫的样子,名称、生活习性都已烂熟于心,水到渠成了。

我又想到,昆虫记这本名著,是建立在“有昆虫”这一层面上的,如果人类肆意破坏森林、河流、田地,那么昆虫变成了化石,往昔一切不复存在,那还怎么观察昆虫?《昆虫记》中各式各样的昆虫,包括法布尔在内,他们都不想让这部著作消失吧!

昆虫记用那奇幻的语言带我走进昆虫们的世界,它包含了各式各样生机勃勃的昆虫,让我懂得珍惜自然的可贵;他记述了昆虫复杂多变的生活习性,使我学到了知识、明白耐心观察的重要性。读到它,真是我的幸运。

有那样一本书,它即是一本认真细致的科普书,也是一部唯美的文学类经典著作。也许你猜猜到,它便是“虫类萨福”法布尔的佳作——《昆虫记》。

法布尔从小钟爱亲近大自然,他不管不顾别人讽刺,一心一意地科学研究这些小昆虫和各种各样花草植物———日夜不停的演唱家蝉,田园风光中的钢琴家蝈蝈,自然界的舞姬孔雀蝶……在他眼里全是最亲密无间的盆友,在他唯美的语言表达上都看起来那麼活泼开朗。

大家总把要锲而不舍啦,求真务实啦,仔细观察啦挂在嘴上,可真真正正切切实实去贯彻落实的人却非常少,可是法布尔却保证了。从书中的希望之弦都能反映出他观察的专心致志、细腻,把小宝贝们叙述得这般谨小入微。想来是没见过的人,也可以根据惟妙惟肖的描绘对虫类有很品牌形象的掌握吧。它从随便得出结论一直历经了不计其数次试验,要到铁证如山,才肯罢手。这种观察试验也是极其艰辛又艰辛的,他的这一份毅力是多么的极大啊,可以说前空后绝,过去没人做了,以后也许也没有人敢想敢干吧!

以前,爸爸给我买来植物种籽,规定写观察纪录。最初,深厚的兴趣爱好支撑点了我一个星期,求知欲一过,我便懒散起来了。这植物一天、二天不都一个样吗?每日不全是只高了一点点,变大一丢丢,何苦在意这若有若无的一丁点呢?再加上循环往复的浇灌、照阳,使我十分烦厌。便把管理方法植物的重担卸给了母亲,日记也就估计着胡写一通做为适应。一天,读了到《昆虫记》中的一个精彩片段。书中说法布尔在“荒石园”废尽思绪培养出来了一种植物,平常常去观察、搬石,忽然,我想起了家里的那盆植物,禁不住后悔莫及起自身对它的不承担,也感受到坚持不懈这个词说说非常容易,做一做难,这更为深了我对法布尔优秀品格的钦佩。

说《昆虫记》是科普小知识的一部优秀作品绝不算过,而法布尔唯美简约语言表达的应用和启发性的讨论也是将这一部书推上去了文学类宝殿的顶峰,变成人们中国文学史上的灿烂耀眼明珠!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三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阅读了一本关于女巫的童话书,书的作者是英国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

书中讲到世界上有很多的女巫,她们最切齿痛恨世界上所有的小朋友,特别是那些穿着干净整齐讨人喜欢的小朋友。女巫们预定一星期干掉一个孩子,少了她们就不顺心,并从中得到极大的乐趣。她们无处不在和平平常常的女人一样工作、生活,并不是童话里戴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的女巫。也许她们就在你的身边呢!

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本书主人公就是在女巫们开大会的时候,让女巫大王发现他在偷听到她宣布86号慢性变鼠药配方,女巫大王抓住了他并把他做实验变成了一只老鼠。但是,他利用自己的机智勇敢、毫不畏惧的信念,把86号慢性变鼠药巧妙地又放在了女巫们的青菜汤里,让她们也通通变成了老鼠,最终消灭了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而是我们应该学会识别她们,勇敢的去面对她们,用我们的爱和勇气干掉她们。

我读过许多罗尔德.达尔写的儿童文学作品,有《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大玻璃升降机》、《女巫》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女巫》。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就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抓子、唾液是蓝色的、脚是方的。当他和姥姥在旅馆里住下时,终于有天他在里面的一个会议大厅里训练两只宠物老鼠时,听见有人进来,就躲起看看是什么人,谁知道,进来的全是女巫!他听到了女巫的密秘,但是却被女巫发现并变成老鼠。后来在他姥姥的帮助下,也把女巫们变成了老鼠,让她们不再害人!

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是灵活的运用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怕的女巫们。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被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又善良的心所感动。因为他并没有为自己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就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面对它,永不退缩!

同学们,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那还有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失去父母的小男生,他一向跟着他的姥姥生活在一齐。姥姥给他讲了关于女巫的故事,还告诉他如何辨别女巫,因为女巫十分恨小朋友她们会将小朋友们从地球上消失,这样,她们就会感到心满意足,十分高兴。

一天,这个小男孩在一家旅店的大厅里玩,忽然来了一大群女人,他赶快躲到了屏风后面,他发现这是一群女巫在开大会,他吓得一声也不敢吭,但是,他还是被女巫们发现了,给他喝了一大瓶变鼠药,让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之后他把这一切告诉了姥姥,在姥姥的帮助之下,成功地从女巫的房间了拿了一瓶变鼠药,在女巫们吃饭时,把药滴进了汤里,让女巫们变成了老鼠,回家以后,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一刻也没停,继续寻找女巫,并消灭了她们。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慌张,要勇敢地去应对,努力得想办法,只有这样,你才有机会成功。因为,有爱和勇气,再大的困难也能够克服。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一本书,名叫《香草女巫》。

故事里面说:香草是一个女巫,为什么叫香草女巫呢,因为她太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

香草虽然是一个女巫,但女巫也得每天早上像小学生一样上学。香草每天很辛苦,需要早晨凌晨3点就得起来去上学。后来,香草女巫想起了魔法老师教给她怎样变出一条龙。可是香草落下一段咒语,所以她变出来的龙像蝌蚪一样短。蝌蚪龙帮香草要来了一把红扫帚。香草念出咒语,让红扫帚带她飞起来,从此香草再也不用早起上学了。

有一天,魔法老师生病了,所以女巫们就放假了。香草女巫来到人间学校看孩子们学习什么。香草女巫看见学生在跳皮筋,她想,这个游戏可以带到女巫学校去。有一个叫瑞诺的小男孩很调皮,他欺负其他同学时,香草用魔法让他变成了绿鼻子,香草女巫告诉瑞诺,在圣诞节之前只要做好事,鼻子的绿颜色就会变浅,最后瑞诺鼻子的绿颜色变浅了,瑞诺以后再也不欺负同学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香草女巫。我喜欢读这本书。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最近,我看了罗尔德达尔的《女巫》,这是一本充满童话色彩的书,书中的故事又精彩又有趣,让我爱不释手。

《女巫》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女巫痛恨小朋友,比你们能想象的切齿痛恨还要加十分牙齿,真是咬得嘎嘎响。女巫们只想把小朋友们都给清除掉,他们无论在干什么都在想这件事真正的女巫杀死一个孩子,使她得到的乐趣,就像吃了一盘奶油草莓一样。消灭他们这就是所有女巫的座右铭。

有一个小男孩和她的姥姥一起生活,有一天他们住在华丽宾馆里,英国的女巫正好在他们的底下。那个小男孩跑到那里去训练他的小白鼠,女巫们发明了一种叫慢性变鼠药的东西,把那个小男孩变成了老鼠。最后,他们把英国的女巫都打败了。

这个故事让我深刻明白,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他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我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考试考了89分,我的内心很惊慌很害怕,我以往的自信心好像被“女巫”绑架了一样,低着头苦闷着。我觉得所有人都在嘲笑我,自尊心也像个巫婆,拉扯着我,不愿意跟别人交流沟通。

我胆战心惊地回到家后,妈妈不仅没有骂我,还详细地指导我,这道题怎么做,分析错的原因。她抚摸着我的头,笑了笑,给了我大大的拥抱,我突然感受到深深的爱和勇气。从此我更加努力了,考不好也不怕了。因为我知道,妈妈永远会给我爱和勇气。

我有一套罗尔德·达尔故事书,都非常的好看。这两天我看了其中的一本——《女巫》。

故事里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去世后就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告诉他女巫都是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还有唾液是蓝色的。女巫们经常去抓小孩来试验她们的新药。

小男孩和姥姥一起去旅行,住在了伯恩默思的华丽旅馆里下。一天,他惊奇的发现,旅馆里的一个会议大厅里坐满了女士,而那些女士竟然全是女巫。他躲了起来,听到了她们的秘密,可是最后还是被女巫们发现了。女巫大王强迫小男孩喝下了变鼠药,小男孩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在姥姥的帮助下,男孩变的小老鼠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了变鼠药,放在了女巫们的饭里。女巫们吃后发出了一阵阵惨叫,也变成了老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小男孩的机智勇敢、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因为,在故事里虽然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四

古语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好读书者,不需要刻意装扮,也会由内而外散发出独特气质,如果在注重外貌,内外皆修,那么成功近在咫尺,难怪李昀女士所言“当大家拥有同样的资质与能力,形象力就是你的决胜关键,当你穿得像成功者,说得像成功者,做得像成功者,你将赢得成功。”

李昀女士是华人世界最知名的形象管理大师,20年来一直从事形象管理工作,并且开创性地将吸引力法则引入形象管理,一个想成功的人,先要相信自己就是成功者,必须先将自己装扮成成功者的样子,包括衣着、谈吐、礼仪等,以自己最好的状态与人接触,一定能够获得更好的机会,获得更多的肯定,如此良性循环有助于提升自信,完胜职场,这也就是想你所想,用吸引力法则,将成功吸引到你身边,使你决胜于职场。

信手翻开书页,跟随李昀女士的目光,探寻形象管理6部曲,本书由新世纪的形象管理拉开帷幕,先穿得像,先动得像等等,最后落笔于形象成功操作法则,6部曲环环相扣,讲解取得成功的形象礼仪。

人们发现物质的丰富并没有带来更多的满足,唯有内在的.自信、自由与爱才能使人真正感到喜悦,身体层面使人美丽优雅,心理层面使人适性自在,社会层面使人得体从容,精神层面使人身心富足,这就是形象成功学。

书中写道,假使你认为你是“职场成功者”,将在职场上的成功设定为你的人生目标,就要相信自己就是成功者,而且必须先做的好像成功者的样子,不久就能将成功吸引到你的身边,于是就真的成功了。只要相信形象良性循环,就会知道形象管理对人的重要性了。

三十五岁以前,我比较注重外在形象,喜欢女性化装扮,蕾丝边、高跟鞋,从不离左右,三十五岁后,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喜欢素面朝天,高跟鞋换成运动鞋,裙装换成裤装,越穿越休闲,由于运动量加大,食欲大增,身材走形,闲逛商场,看上的服装,都穿不上,也懒得去买服装,继续躺在我的书堆中,沉迷其中,优哉游哉。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五

《名人传》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整本书共有三个部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从《名人传》中,使我们看到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痛苦﹑挣扎和矛盾。人生最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名人在他们的丰功伟绩背后,也同样存在着许多常人难以了解的酸楚。

其中我最喜欢列夫·托尔斯泰。托尔斯泰容貌丑陋,这使他自己都感到伤心绝望,但他绝对真诚可靠,勇于尽责,胸中燃照着热情之义和爱国之心,为了自己的祖国他甘愿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在文学上他是一个巨匠,他想法独特﹑大胆,精力充沛,永不放弃艺术,从没有中断他的艺术创作。但他时时对自己贵族出身的无聊的骄傲和自大,会本能的反对大家所承认的一切判断,对于一般的潮流感到厌恶,对于人群表现出猜疑,对于人类理性暗藏着轻蔑,他永不相信别人的真诚。但他伟大,因为他博爱,渴望得到真正的幸福,同情群众,从不以斗争的态度对付他的含有挑战性的对手。托尔斯泰诚实,倔强,是一个有着一颗纯粹的基督使徒灵魂的英雄。

想要成为一名为众人所知的人,付出的要多于常人很多很多的辛苦和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学习,这样才能为国家效力,成为有用的人。要学习那些名人的忍耐和付出。不说苦,不说累。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六

《名人传》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整本书共有三个部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从《名人传》中,使我们看到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痛苦﹑挣扎和矛盾。人生最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名人在他们的丰功伟绩背后,也同样存在着许多常人难以了解的酸楚。

其中我最喜欢列夫·托尔斯泰。托尔斯泰容貌丑陋,这使他自己都感到伤心绝望,但他绝对真诚可靠,勇于尽责,胸中燃照着热情之义和爱国之心,为了自己的祖国他甘愿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在文学上他是一个巨匠,他想法独特﹑大胆,精力充沛,永不放弃艺术,从没有中断他的艺术创作。但他时时对自己贵族出身的无聊的骄傲和自大,会本能的反对大家所承认的一切判断,对于一般的潮流感到厌恶,对于人群表现出猜疑,对于人类理性暗藏着轻蔑,他永不相信别人的真诚。但他伟大,因为他博爱,渴望得到真正的幸福,同情群众,从不以斗争的态度对付他的含有挑战性的对手。托尔斯泰诚实,倔强,是一个有着一颗纯粹的基督使徒灵魂的英雄。

想要成为一名为众人所知的人,付出的要多于常人很多很多的辛苦和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学习,这样才能为国家效力,成为有用的人。要学习那些名人的忍耐和付出。不说苦,不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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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七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不一样的,像他们呈现出来,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昆虫记人物形象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随着“唰啦,唰啦”的声音,法布尔的《昆虫记》在一点一点地被我吸收。在法布尔笔下的昆虫个个栩栩如生,我仿佛听到昆虫们那优美的歌声,看见它们在勤劳的工作,我仿佛看见它们就在我面前玩耍。

阅读这本书时,要有有一颗宁静的心,在宁静中进入奇妙的昆虫世界。你会和圣甲虫、隧蜂、灰蝗虫、大孔雀蝶、蝉等昆虫一起玩耍,成为昆虫家族的成员。阅读《昆虫记》,你会被法布尔所感染,你会懂得要去尊重生命,去发现和感受生命,学习他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你也会知道万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一个物种消失,引来的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崩塌。尊重渺小,是我们该做的。

不过,有一个人却这样仔细的观察、研究昆虫,他就是法国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他的《昆虫记》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法布尔在他的《昆虫记》中,根据亲自观察而得来的资料,将昆虫的生活与习性写出来,让我们大家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昆虫生活的情景。在我读它之前,我以为和其他的科普书一样,当我认真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观点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大改变。这本书的语言生动活泼,我仿佛身临其境,亲眼所见作者所描述的美妙世界。

读完《昆虫记》后,我发现自己对生活的细微之处也留意不少。我想到法布尔在书中记录昆虫的生活、本能、习性、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者对人类社会的关照,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

现在我可以回答,我留过那只蝴蝶,注意了那群蚂蚁,观察了那只毛毛虫,发现了那只蜘蛛。

是《昆虫记》引领我走进昆虫的世界,带给我对事物细微之处的观察之心,让我对生命充满了热爱,并真诚地探索着身边的世界。

《昆虫记》前前后后读了一个月,今天终于看完。好吧,我好像跳过了最后关于蜘蛛的几章。我讨厌蜘蛛。

作者写的很有意思,看的时候轻松又有趣,还学到不少知识。例如萤火虫吃蜗牛,它会非常温和、平静地杀死蜗牛,显然蜗牛的壳根本没用。想到萤火虫食肉,而且吃的是看起来攻击力是零的蜗牛,我总觉得怪怪的。

我养了一只乌龟,是妹妹从小摊上买的,原本想在她的宿舍,但是龟的右眼有了白点,她拿到了我家。

经过一周左右的治疗,白点消失了,可是它还是不怎么吃东西。

它不吃鱼,不吃虾,吃火腿肠,我在电脑上查了吃火腿肠对她不好,可是这个小家伙很挑食,而且火腿肠它也没吃多少。

养个小动物很有意思,我很想养一只猫,萌萌的猫,可是家里不让养。

说回昆虫记,这本书我希望以后读给小朋友。

就在这个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这让我对昆虫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原来昆虫世界也有这么多的奥妙。同时也让我认识了许多的昆虫,它们有昆虫之王的螳螂、大自然的歌唱家蝉等等。

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就是螳螂,别看它身材纤细,其实是个残忍的昆虫,它连它自己的丈夫都吃,看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颤,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随后我又看了几篇,如:萤火虫、红蚂蚁、蝴蝶等等,不管看到哪一篇文章,我都能体会到作者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

以前我很害怕昆虫,可自从我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之后,我就慢慢的不再害怕昆虫了,因为有植物地方就会有昆虫,只要你不去碰它,它就不会咬你。

同时从《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身上也让我得到很大的启发,让我知道了在以后的生活中和学习中,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不懈的做下去,都会成功。

曾经有一个人,他有一块地,一块打拼了40年来之不易的地,他没有用这块地打造豪华的房屋,让自己得以平静;没有用这块地盖高耸入云的大楼,让自己得到回报。

他用这块地保护了大自然的一切生物,同时探索着昆虫的奥秘,写下了一部作品————《昆虫记》,而那个人就是亨利。法布尔。

法布尔先生用他那双细致入微的眼睛和拥有想象力的手,把一个个不起眼的昆虫写成了和人一样灵动的生物。

似乎这些昆虫也会哭,也能笑,也能过着和人一样的生活,都有着自己的生命价值和个性。如:勤劳能干的蝉、乐观阳光的蟋蟀、凶残的螳螂。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蝉是怎么脱壳,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蚂蚁是如何吃蚜虫的分泌物…。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螳螂产卵。我惊呆了,雌性螳螂需要吃掉自己的丈夫才能产卵,因此小螳螂一出生就没有父亲,只能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真是可怜啊!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也知道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的,但是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尊重,对大自然的爱和向往。

今天,我阅读了《昆虫记》中的《萤火虫》,深有感想。说到萤火虫,我想大部分人对它的印象很单一,认为它仅仅是一种会发光的昆虫,但实际上,它可是一种非常有趣的昆虫。或许大家不知道,萤火虫是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它善用于麻醉,而且速度快。这是萤火虫捕食必备的技能。萤火虫捕食的猎物有很多,就拿蜗牛来说,当萤火虫发现它们时,便会悄悄地靠近,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过蜗牛身边,看似什么也没有发生,但实际上,萤火虫已经对蜗牛进行了麻醉。这时的蜗牛已经动不了了,但是没有死去,如果就这样待上两天,麻醉感便消失了。但是到嘴的猎物萤火虫怎么会放过,所以它会用消化素将蜗牛变成“蜗牛汤”,乐于分享的萤火虫也会叫上其他伙伴共同食用。不久,蜗牛便成了一个没有生命的空壳。

萤火虫,它又是一种比较懒的物种。如果它捕捉到了食物,但是食物却掉到了地上,那么它也不会费力气去寻找了,只是会再寻找新的猎物。所以,做为一种懒的昆虫,就连杀死猎物都是点到为止。总体来说,萤火虫真是一种有趣的昆虫。它能够熟练运用自身能力,做事仔仔细细,小心翼翼,是一种乐于与别人分享的昆虫,在这几个方面,它是一种值得让我们学习的有利昆虫。

前些天,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觉得我们身边的昆虫也有许多优点,许多优点是我们人类应该去学习的。

比如,就拿最不起眼的蜘蛛来说,我们通常所知道的蜘蛛,都是选择一个合适的位置结一个大网,等待食物"自投罗网"。所以,这些蜘蛛总是把网结在小昆虫经常飞过的地方,它们也要学会观察。有时,就算许多天没有捕捉到食物,蜘蛛仍然一动不动,它们知道,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的是忍耐和等待。

忍耐和等待,就是要严格约束和管理自己,这是我们每一个小朋友都应该好好学习的品质。

妖面蛛也是一种蜘蛛,它个子矮小,可捕食生存的本领一点都不亚于其它大型动物。它结的网很小,所以妖面蛛自己知道"守株待兔"的可能性也小,于是它把自己的网用四肢举起,等待猎物从旁边经过时,就用力罩下去,这样就增加了捕食的可能性,有时甚至还要追上一段距离。一天下来,如果还是没有捕到食物,妖面蛛就吃掉自己的网,这样可以减少浪费,增加能量。到第二天又重新织一个小网,重新捕食猎物。

减少浪费,节约能量,连小昆虫都知道,我们人类现在浪费的东西实在太多,真应该好好学习这些小昆虫。

我们不像这个天真烂漫的昆虫学家那样了解大自然和生活在森林和草地中的小昆虫。让我们跟随法布尔的脚步走进五彩缤纷的昆虫。

当我们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标题时,也许我们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关于昆虫习性的无聊论述。但当你融入到密密麻麻的文本中,你会发现,作者就像优美的散文、轻快的诗歌一样,用轻松幽默的语气完美地展现了昆虫的未知世界。让我们在快乐的氛围中不知不觉地了解昆虫的知识。

小昆虫也有自己的想法,螳螂会用心理战术迷惑敌人,蟋蟀选择最好的家址,寄生蜂在母蜂产卵时利用它他们在叹气的同时,也因智商有限而苦于敌人无法应对突发问题,成为猎人的一道菜。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不能成为著名的自然人物的原因。和作者一样,在犯人被无情吞噬,只剩下残骸的时候,我也为这点小生命感到惋惜。

正如作者所说,本能是天才,它们捕捉猎物、建造家园的能力,是连人类都做不到的,不是来自于刻苦训练,而是与生俱来的,整个家庭都是一样的。这就像有一个奇妙的创造者巧妙地安排一切,这是科学无法解释的。啊,难以捉摸的大自然,你包含了多少神秘!

在这部昆虫史诗中,昆虫也有自己的快乐天堂。

我读了《昆虫记》后,我知道世界上有许多许多的昆虫,有很多昆虫我特别喜欢。田野中有很多鲜活的生命,他们活泼可爱,勤劳聪明,这些微不足道的小昆虫有许多神奇的本领,所以我们应该爱护和尊重各种小生命,亲近大自然。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昆虫的知识,其中我对萤火虫最感兴趣,每到夏天的夜晚经常看到有许多闪闪发亮的萤火虫,感觉特别漂亮和神奇,就特别想去抓几只,看看它是怎么发亮的?原来他们长着发光器官,真是神奇。

另外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吃叶子和花草之类的东西,没想到他们是很凶猛的肉食动物,它们最喜欢吃很小很小的蜗牛。

它们在捕捉食物时先要给他们打麻醉针,使小猎物失去知觉,然后才捕捉它们。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和大自然的奥秘。

我非常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好像走进了大自然里去探索奥秘。以前我不是很喜欢昆虫,见了它们就害怕,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就慢慢地喜欢上了它们。昆虫记里面把每种昆虫都描写的十分详细,栩栩如生。

昆虫也有生命,所以我们要爱护它们,保护它们。我们要做个热爱昆虫的人,不让它们受到伤害。尽管昆虫是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也是十分常见的大家族,但在以前,我却很少去留意它们。

读了《昆虫记》,它不但让我喜欢上了昆虫,还让我勇敢地和它们接触。

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每个昆虫都是一个值得我们留意的生命,还有就是对事物的热爱以及孜孜不倦的追求是取得某种成就的前提件。

我要向法布尔学习,做个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好孩子。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八

《水浒传》讲的是一群民间农民与地方官吏在现实的逼迫下,陆续被逼上梁山,随后又进行了一次起义。

《水浒传》的情节跌宕起伏,振奋人心,荡气回肠,使读者不由自主的想下去,而我也是其中之一,所以我读完了它。

《水浒传》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能将每个小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书写了一场壮烈的起义。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文章就是《武松打虎》了。这篇文章写的就是武二郎武松要回家,探望它的哥哥,路过景阳冈喝醉酒上山时遇到了一只老虎,然后他凭借高超的武艺及醉酒后强大的胆量战胜了老虎,我觉得这个文章用各种描写把武松和老虎的特点。由“泰山压顶”“扑上去”等等的词突显出了老虎的凶猛饥饿和强壮;由“迎上去”“挥一棒”等等的词反衬出武松的英勇无畏和本领高超。看见书里描写的老虎,我脑海里不禁幻想出来了一副镜像:老虎在草丛里寻找猎物,它一边“嗷嗷”叫,一边朝我慢慢走来。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么看来武松这本领真是高强,这么凶猛的老虎都能战胜,真不负他八十万禁军教头的名号。怪不得这一事被世人所传颂呢!

由这个故事也教会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人在面对困难时,要迎难而上,不惧心中的害怕,为达到自己期望的目标而努力解决困难,重新出发,离自己的目标更进一步。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九

上班路上听许子东讲《20世纪的中国小说》,讲到汪曾祺,是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但我之前并不了解。谈到一个短篇《受戒》,讲的是一个男孩小明子和一个女孩小英子的故事,小明子家里排行老四,生下来父母就决定让他去当和尚,因为做和尚包吃住,能养活自己。这故事便是讲了和尚在头上烧戒疤的故事前后。

故事不长,十多分钟就看完了,看完后心头先是一甜,再是一酸,后是一苦。甜,因是结尾处小英子说要给小明子作媳妇;酸,因是两小无猜的感情再难寻觅;苦,因是他们的命运自小已注定,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这让我想到了费孝通描绘的乡土中国,“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于是我们看到汪曾祺笔下的小明子在出生时被安排去当和尚:

小说中虽然一些人有专门的职业,但还是免不了自己种地的,小明子只是在有空的时候才去“当和尚”。另外,和尚也是可以娶妻生子的,到了炎热的季节还能把老婆孩子接到庙里避暑。而和尚这个职业的需求在于做法事。

和尚要做法事,做法事要收钱,——要不,当和尚干什么?常做的法事是放焰口。正规的焰口是十个人。一个正座,一个敲鼓的,两边一边四个。

而说到小明子去受戒,其实也是为了吃上口饭,看这段小英子问的话:

“不受戒不行吗?”“不受戒的是野和尚。”“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褡。”“什么叫‘挂褡’?”“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

我们每天去上班和小明子去寺庙当和尚,是不是一样的动机?

我觉得发展的驱动力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思维,并且这种竞争是没有目的的,竞争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多地摄取他人的劳动力。

但如果一个人想脱离这种没有目的的竞争,现代社会还有一个角落能让他去自在的生活吗?我们是不是回不到以前封闭而又纯朴的社会了?马克思预言不同社会阶段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们只能从汪曾祺的笔下再回味旧社会“美好”的一面。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十

我听到老师说我们要读水浒传的时候,心里非常激动。心想,终于可以读到传说中的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了。

但事实没有那么简单。可能因为买这本书的人太多,所以开始读水浒传好几天了,书还没来到我手里,我只好借其他同学的书来读。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是,有一次,宋江出兵攻打淮西,宋江故意把军队驻扎在树林里让敌方烧。结果烧完后敌方才发现中计,可已经晚了。宋江的军队杀了出来,把淮西打败了。为什么我觉得这件事印象最深刻呢?因为宋江办法很多,先把敌方引过来,再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攻击,很容易就取胜了。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宋江,因为我很喜欢他疾恶如仇的性格。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宋江写了反诗,结果被人发现了,马上就要被斩首。梁山好汉们听说了,都要来救宋江。成功救下宋江,以后,宋江让梁山好汉再帮他一次忙。这次宋江要让梁山好汉帮他干什么呢?原来,宋江本来没有想造反,结果差点被黄文炳害死,宋江要报仇,想把黄文炳杀了。

我非常佩服这本书里面的“智多星”吴用,他能想出那么多的点子。一次,宋江攻不下祝家庄,愁眉苦脸的。吴用献上了一条计策,让人假装拜访,潜入祝家庄,然后用里应外合攻破祝家庄。一切按照吴用的计划进行,非常顺利。

我们王老师开了一个走班课,叫做一起读水浒。在那里,王老师会给你讲解水浒传的原著。听说后,我非常想知道水浒传的原著是什么样的。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十一

圣经《创世记》上说,人是照着上帝的形象所造,所以人有受造的尊荣。

在书中,杨腓力以极其高超的叙事技巧,深入浅出地把医学、真理和班德医生的行医经历融入对身体奥妙的解说中,生动地揭示了我们的身体各部分是多么复杂和智慧地彼此服务,成为一体,使我们对“形象”“血”“头”“灵”“痛”的意义有了崭新而深入的思考。

《神的形象》这本书是由身为宣教士后代、一生致力于医学实践和信仰思考两者之中的班德医生,在七十岁高龄时,把毕生精华交给擅长写故事而文笔极其流畅的杨腓力而写成的。

这本书把生物医学和属灵信仰结合起来,虽然在文中作者把一些生物原理讲的很明白仔细,但是作为非医学科班生来说,真的是难,所以这本书的挑战真的很大。

作者通过班德医生的工作经历,从我们身体的各个部分的描述把耶稣信仰结合起来,让我们深刻明白我们的身体是神形象的一种表现。

看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想起了圣经里面的这么一句话:“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因为神住在我们当中”。我们身体的每个部分都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都是有神的样式,这句话现在变得是多么的重要,如果自己的身体都不好好照顾,那真的是亏欠神的创造啊!

在书中的像、血、头、灵、痛五大部分中,感受最深的是血这一部分,血在我们的身体中是一种能力,一种生命,具有清洁的功能,如果我们缺血了,那我们很快就会死去,离开这个世界,所以血是多么的核心!结合了我们做圣餐礼拜时,无酵饼象征着耶稣的身体,葡萄酒作为耶稣的血的例子,来说明我们吃主的血就像我们身体里面的血对于我们所做过的事情一样。

“像”这个部分一共分为3个小部分,分别是形象、镜子、复原。

像,也就是神的形象和人的形象,创世纪1:27:“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这句圣经里面的话,作为基督徒应该都很熟悉,但我们却没有仔细去思考过这句话的含义。从《神的形象》这本书里面,作者阐述了神的形象到底是什么,神的形象和人的形象的区别。

书中说的神的形象却是内在的散发出来的美好品德,良善,信实的等等,这里我把它理解为圣灵所结的果子,作者也举了他这一生遇到的3个人来代表神的形象的人,他们分别是传道人朗威立(willielong)、外科医生玛丽-魏姬(maryverghese)和作者的妈妈,人称班德奶奶。他们长得都很普通,但是他们一生在为上帝活,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活出了上帝的样式,影响了当时身边的人。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十二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田园牧歌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表白爱情,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十三

我看了《爱心树》这个故事,讲了大树给男孩的爱,从一棵树爱上了一男孩儿,他喜欢上一个男孩儿,男孩儿每天会跑到树下,采集一些树叶,给自己做王冠,想想自己就是森林之王,他也常常爬上树干,在树枝上荡秋千,吃树上的苹果,同大树捉迷藏,累了的时候就在树荫里睡觉,小男孩儿爱这棵大树,他非常爱它,但是时光流逝,孩子逐渐长大,有一天男孩儿来看大树了,“我需要钱,你能给我些钱吗?”男孩儿说,“我没有钱,我只有苹果”大树说,“你可以把我的苹果拿到城里去,买些钱,给你买些你需要的东西,于是男孩儿爬上大树,把苹果拿了想来。”很久很久,男孩再也没有来看大树了,有一天男孩儿来看大树了,大树很高兴,“我需要一座房子,你能给我一座房子吗?”男孩说,“我没有房子,那你把我的树枝看下来盖一座房子吧!”大树说,于是男孩把大树的树枝砍了下来盖了一座房子,很久很久男孩再也没有来看大树了,有一天男孩终于来看大树了,“你能为我一条船吗?”男孩说,“我没有船,那你把我的树干砍断做一条船吧!”于是男孩把大树的树干砍断做了一条船,驾驶到远方去了,又过了很久很久,那个男孩儿没有来看大树了,有一天,男孩儿来看大树了,我再也没有什么再给你了,男孩说:“我只想坐下静静的休息一下。

《爱心树》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从上幼儿园中班时,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以来,我读了无数遍了,都能原文背诵下来了。我不仅喜欢她精美的装订,赏心悦目的封面,还有那简洁流畅的插图,尤为喜欢她飘着淡淡书香的内容。文章故事简单,叙述质朴,很是感人。

大树的无私奉献,多像妈妈对我的爱呀!从小到大,妈妈给了我太多太多:生我养我,教我走路、说话,接送我上下学,让我学琴、学画、学唱歌、学跳舞,只要我快乐、我喜欢,妈妈不计报酬,不辞辛苦。妈妈说,只要我快乐,她就高兴。我的健康平安成长,是妈妈最大的心愿。还有爸爸,一个人在外辛苦工作,赚钱养家。

我感激他们。我要好好学习,好好做人,长大后,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而不学《爱心树》里的男孩,只是一味地索取,把大树榨干、毁掉。我要回报爸爸妈妈,关心照顾他们,就像妈妈照顾年迈生病的姥姥一样,不让老人孤独、伤心。爱是奉献,不是索取。我们要学大树的无私伟大,不学男孩的自私无情。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爱心树》的文章。文章的内容讲的是一棵大树一次又一次地满足了小男孩的需求。它让我知道了做人,不能贪得无厌,要懂得感恩。

文中的小男孩说:“我需要些钱,你能给我一点儿钱吗?”大树让小男孩摘下它树上的苹果去卖掉,得了钱。大树满足了小男孩的需求;又一次,小男孩说:“我需要一幢房子。”大树让小男孩把它的枝条砍去,做了一幢房子。大树又满足了小男孩的需求;又过了几天,小男孩说:“我需要一条船,驾着它到远方,离开这个地方。”大树让小男孩斩去它的树干,做了条船,小男孩坐船走远了。大树又一次地满足了小男孩的需求;小男孩远航回来了,他说:“我累了,我只想找个地方坐坐。”大树让小男孩坐在自己光秃秃的树桩上,大树再一次地满足了小男孩的需求。小男孩只知道自私地享受大树对他的关爱,但小男孩却从没有想过要回报大树。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如梦初醒地想到:我跟小男孩毫无差距。每天早上,我都吵吵闹闹地要吃美味的早餐,我的父母就一声不响地去买新早餐。等到吃早餐时,我只是自己享受美味的早餐,从没想过要跟父母一起分享。每当我吵着要新东西,父母就给我买。他们就是这样从不计较的爱着我,而我却不懂要回报父母,只知道一味的索取。

从今以后,我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来回报父母,再也不要像《爱心树》中的小男孩一样的贪婪、自私。

今天,是星期五,是一个秋风送爽的日子。阮老师给我们全班同学讲了一个绘本故事,名字叫——《爱心树》。这个故事形象地把妈妈比喻成一棵大树,为了自己心爱的孩子付出了她的一切。我深切地体会到:妈妈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

故事中,令我最感动的一句话是:“我真希望能给你什么······可是我什么也没了。我只剩下一块老树根。我很抱歉······”直到最后,小男孩感觉好累好累的时候,大树依然努力挺直自己的身体对小男孩说:“正好啊,老树根是最适合坐下来休息的。来啊!孩子,坐下来,坐下来休息”。

听着这个故事,我的眼泪在不知不觉中夺眶而出。它让感到很惭愧,在我的生活中,爸爸妈妈就像那棵“爱心树”,而我就是那个“小男孩”。为了让我无忧无虑健康地成长,他们约定有爸爸去工作,妈妈全心全意地照顾我。平时只要我想要什么就向爸爸妈妈张口,而我却理所当然的接受,从没想过能给爸爸妈妈什么,还不懂得感激和回报。一不顺心便会冲他们大喊大叫,发脾气。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一边给妈妈讲着这个故事,一边心里暗暗发誓:我可不能像故事中的小男孩,只知道索取,不懂得回报。长大后我要做爸爸妈妈的“爱心树”,让他们依靠我。我会给爸爸妈妈带去温暖,带去欢乐。

看了《爱心树》这个故事,让我非常的感动。这棵爱心树它很善良,因为当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大树却没有想起自己,而是把自己的全部都献给了一个小男孩,不图一丝回报。

第一次小男孩向大树要钱,大树对小男孩说:“我没有钱,你把我身上的苹果摘下来去卖了吧,你会很快活。”

第二次,小男孩向大树要一幢温暖的房子,大树对小男孩说:“我没有房子,森林就是我的房子,把我的树枝砍下来,去盖房子,你就会快乐了。”

第三次,小男孩又向大树要船,大树对小男孩说:“我没有船,你把我的树干砍断,去做一条船吧,让船把你带到远方去航行。”

第四次,小男孩来到大树的跟前,大树对小男孩说:“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男孩说:“我只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坐坐,好好休息。”大树听了,尽量把身子挺高,大树对小男孩说:“你坐到我的身上来吧,小男孩坐了下来,大树很快乐。”

大树把自己的全身都奉献给了那个小男孩,不管小男孩要什么,爱心树都给了小男孩,可是,爱心树却觉的自己每次都很快乐。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敬爱的老师,亲爱的爸爸妈妈,以及所有关心、爱护我的亲人,她们对我只求付出,不求回报。在此,我感谢所有关心、爱护我的亲人,希望她们生活得幸福、快乐。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十四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把书合上之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父与子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埃。奥·卜劳恩。讲的是秃头、大胡子、和蔼、幽默的爸爸和刺猬头、调皮、可爱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有趣的故事。在暑假里,它让我爱不释手,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父与子》的漫画中虽然没有文字,但是特别容易读懂,里面所讲的小故事,都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车子坏了便用脚蹬;蛋糕忘放葡萄干了,便用枪射过去;爸爸和儿子刚要睡觉,突然闯进来一个强盗,爸爸和强盗用枪对打,他们中间只隔了一座墙,机灵的儿子在地上洒了一个图钉,便都跑了,强盗见他们跑走了,赶紧追上去,结果踩到了钉子,趁他倒地时,爸爸用绳子绑住了他。

《父与子》不但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而且也给我带来了欢乐。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最近就在读一本漫画,叫《父与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人,他以漫画的形式画出了一个又一个幽默风趣的小故事,但他在让我们捧腹大笑的同时,又通过一个个深刻却又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例子,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个的道理并深深感受到了那浓浓的父爱。

书中的爸爸讲信用,胸怀开阔,经常与儿子做游戏,总是以理服人。儿子虽然淘气,却十分诚实,有责任感。虽然书的标题叫做《父与子》,可在我心中父亲与儿子却是朋友关系。父亲悄悄的将最好的东西奉献给儿子,儿子又悄悄的将它回馈给父亲。

父亲陪儿子一起捣蛋的那个情节我永远也忘不了:父亲和儿子玩战争游戏,疯狂的跑来跑去,那碍事的枪突然碰倒了花瓶,碎片割伤了爸爸的手,留了许多血,儿子马上飞奔向爸爸,爸爸却抱紧了儿子。

这浓浓的父子情不正如我和爸爸吗?爸爸一直无私的为我奉献着,把最好的爱都给了我。

爸爸与我不正如文中的儿子和父亲吗?爸爸风趣幽默,而我静静的感受着父爱。我想天下所有的父子都与此相同吧!父子的情义,将在这世间永远的传递下去!我也要说一声:爸爸,我爱您!

暑假到了,妈妈带我去森林书屋借了一本叫做《父与子》的漫画书。这本书特别有趣,我拿回家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书里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漫画故事,总让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记得里面有一个最有趣的漫画故事叫“一误再误”。讲的是父亲和儿子一起踢球,父亲踢给儿子,儿子踢给父亲,玩的不亦乐乎。因为儿子踢的太用力,不小心把球踢到下水道里去了,父亲只好爬下去捡球。当儿子看到球露出地面一半时,着急的一脚踢上去,砰!只见父亲的头上鼓起了一个大包,原来踢中的是父亲的光头!儿子伤心的哭着说:“爸爸对不起”!父亲说:“没关系”。父亲抱起了儿子和球到别的地方去玩儿去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管我们犯了多大的错误,父亲都会原谅我们,继续爱着我们的。

还有一个好玩的漫画故事是“骇目惊心”。父亲和儿子突发奇想,要搞个特别引人注目的装扮。儿子看着地球仪,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把地球仪刷成肉色,粘上胡子、眉毛,画上眼睛,做了一个和爸爸的头一模一样的模型。父亲用纸做了一个高领的衬衫领,领子刚好可以把头和脖子遮住。做好后,父亲就把衬衫领套在衣服里就好像一个没有头的人在走路。儿子把这个地球仪套在了自己的头和身体上,只露二只脚好像头在走。路旁的人都惊讶不已,说:“天啊,这是真的吗?”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被假象所迷惑,看到的不一定都是真的。

我很喜爱这本有趣的漫画书,书中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等着我们去品读。我们一起去读读吧!

很多与我同龄的孩子们都读过《父与子》。虽然整本书没有一句话,但作者简单易懂的画面使我们觉得十分清新,有趣,一翻开它,就迫不及待的想读完整本书,马上就上瘾了,实在很好看!它的作者一定是一位非常幽默可亲的人。

书中讲述了一对父子之间发生的趣事,有时候有趣的故事不一定要用文字来表达,用美丽的画面更使我们入迷。慈祥、又令人发笑的父亲,调皮、特别会动歪脑筋的儿子,他们的形象全都展现在我们眼前,我特别想感叹一句:父子情深啊!这对怪异的父子的性格也十分相近,他们有着对事情不同的看法,不同的处理方式,使读者们看着看着就不禁大笑起来。书中有讲到一个故事,父子俩在一次乘船旅行时救了一个“人”,结果救上的却是一个指路标,却不幸使自己漂流到了一个小岛上。面对困难,父子俩还是相依为命,他们甚至都没有感到绝望,这种心态令人佩服啊!他们努力在小岛上开辟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天地,父子俩不但没有颓废,还过得十分有乐趣。读着这个故事,我甚至也希望有一次这样的漂流经历了!

儿子的调皮使我们欢笑阵阵,他为了不做作业、不上学,想了许多有趣的办法。一次失火,他顺便把自己的作业全都扔进火里烧了,还有一次装病,父亲为他请假,但他其实活力十足,还在床上荡起秋千了呢!

是的,这是一位奇怪的父亲,这是一位奇怪的儿子,合起来就是超级奇怪父与子!这是一本让人忍俊不禁的书,这也是一本讲述父子俩真挚感情的书,一翻开,便喜欢上,这是我最喜欢的漫画书!

这一本书应该邀请爸爸和孩子一起阅读,让现实生活中的爸爸对比一下书中的爸爸,看看自己是否像书中的爸爸那么亲近宠爱孩子。看了这一本书,我很喜欢书中的爸爸,有严厉也有慈爱,有睿智也有低能,有幽默也有古板……这是一个多面的惹人喜爱的爸爸,每一个小孩都希望自己的爸爸和书中的爸爸一个样。

书里的爸爸是像个孩子似的,两父子一起做了一件又件让人捧腹大笑的傻事,别人眼里的傻事,父子俩却乐此不疲津津有味。书里的爸爸和孩子相处时就把自己变成孩子,他是孩子的朋友,怀着孩子的好奇冲动,一起策划一件件搞笑的事情。特别是父子俩一起骑马的情景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浮现,为爸爸的童心未泯而感动。

最让自己印象深刻的是父子俩困在荒岛的画面,虽然身处荒岛他们却没有怨天尤人坐以待毙,而是想方设法在荒岛求生。他们即使在荒岛也同样充满了欢乐,驯服野马,猴子穿爸爸的衣服,用音乐制服猴子……父子俩遇到的种种困难都没有摧毁心底的乐观和坚强,身处绝境却不绝望这是一种何等强大的精神境界。

成长中有爸爸陪伴的孩子是幸福的,是快乐的,也有研究证明爸爸陪伴成长的孩子智商更高,父亲对于孩子的成长像妈妈一样重要。现实生活中的爸爸却往往忙着为一家生计奔波,根本无心育儿之事。但是我相信时间是挤出来的,只要有心去做就一定能做到。我们8090这些孩子的童年几乎都是没有父亲陪伴的,让我们缺失了很多快乐,也拉远了父与子彼此的距离。我希望我们孩子的成长有爸爸陪伴的身影,让父爱不再深沉厚重,而是让孩子沐浴在父爱中成长。

最近几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书里面有很多个小故事。今天我就给大家分享其中几个小故事。

故事1——《梦游》。

故事中的儿子很想吃糖,于是他就假装梦游好让大人给自己买糖吃,最后他的办法成功了,他吃到了糖。

通过这个故事我认为,想得到自己的东西就必须付出劳动,不能投机取巧。虽然儿子最后吃到了糖,但是这个方法一点也不好,会让他养成不劳而获的习惯。

故事2——《想逃学的儿子》。

故事中的儿子为了逃避上学,就假装头疼,当他爸爸识破他的计谋后十分的生气,最后还是让他去上学。

现在其实很多小朋友为了不想上学也想出了很多办法,其中就包括在家里装病。如果家长发现我们装病不上学,以后就算是我们真的生病了,爸爸妈妈也会认为我们的在装病,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

我觉得从小我们就应该做个诚实的孩子,如果养成撒谎这个习惯,身边的人会认为我们是骗子,以后无论我们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情都不会被人相信的。当大家不再相信我们,我们就会交不到朋友,没有朋友的生活会让我们很可怜的。

故事3——《领带还是领结》。

故事中的儿子不小心把镜子打破了,他怕被父母骂,就画了一幅领结的画挂在镜框上面。当他爸爸打着领带去照镜子时,发现镜子里面的领带变成了领结时,吓了一大跳。

虽然这是个好笑的故事,但我从故事中也学到了一个道理,做错了事情就应该去道歉,不能怕挨骂就隐瞒。打破镜子是个小事情,如果我们不能坦诚的面对,以后更大的事情我们也会如此对待。我们从小就要学习勇于担当,做错事情我们改正就好了,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也是这个道理。

这个书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书,我建议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可以让你放松放松。

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父与子》全集,里面的一个个故事幽默搞笑,充满温情,我经常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父与子之间发生的故事处处蕴含着父亲与儿子之间深深的爱。而我更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在漫画《绘画的局限》中儿子的顽皮捣蛋和机灵就表现的淋漓尽致。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曲棍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曲棍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观察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还有一集特别好玩,父亲带着孩子去拾破烂,被门前的管家拦住了,管家气愤的说道:“唉,唉这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父亲愤怒的拉着孩子走掉,换了一件新衣服。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管家见了忙说:“贵宾,你请。”到了里面父亲说了一句:“这下可以安心捡破烂了吧!”

其实这篇小说没有说明什么,它也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只是记录了一对父子的美好生活,记录了这位父亲对孩子的付出,父亲对孩子的期盼。他带领着孩子跨向了成功的道路!

《父与子》是德国漫画家埃。奥。普拉恩的作品。

当我拿到这本书一口气就看完了,其中把鲸鱼当成金鱼养、偷偷在表演者屁屁上钉上钉子的儿子,躲雨蹭伞把别人举到肩上、喝醉酒买了四张儿童票的父亲,以及把父子屁屁的照片改成头像的摄影师……都让我笑得前仰后合。

《父与子》讲的是一个秃头、大胡子、慈祥、和蔼、幽默的爸爸和一个留着刺头、淘气、聪明、可爱的儿子发生的有趣又搞笑的生活故事,一个个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书中我看到了一对像朋友一样的父与子,他们这种善良、幽默、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值得我们学习。

父与子像一束阳光,始终照耀在人们心灵的最深处,因为在那里,孕育着一颗爱的种子。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十五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最近就在读一本漫画,叫《父与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人,他以漫画的形式画出了一个又一个幽默风趣的小故事,但他在让我们捧腹大笑的同时,又通过一个个深刻却又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例子,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个的道理并深深感受到了那浓浓的父爱。

书中的爸爸讲信用,胸怀开阔,经常与儿子做游戏,总是以理服人。儿子虽然淘气,却十分诚实,有责任感。虽然书的标题叫做《父与子》,可在我心中父亲与儿子却是朋友关系。父亲悄悄的将最好的东西奉献给儿子,儿子又悄悄的将它回馈给父亲。

父亲陪儿子一起捣蛋的那个情节我永远也忘不了:父亲和儿子玩战争游戏,疯狂的跑来跑去,那碍事的枪突然碰倒了花瓶,碎片割伤了爸爸的手,留了许多血,儿子马上飞奔向爸爸,爸爸却抱紧了儿子。

这浓浓的父子情不正如我和爸爸吗?爸爸一直无私的为我奉献着,把最好的爱都给了我。

爸爸与我不正如文中的儿子和父亲吗?爸爸风趣幽默,而我静静的感受着父爱。我想天下所有的父子都与此相同吧!父子的情义,将在这世间永远的传递下去!我也要说一声:爸爸,我爱您!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十六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上班路上听许子东讲《20世纪的中国小说》,讲到汪曾祺,是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但我之前并不了解。谈到一个短篇《受戒》,讲的是一个男孩小明子和一个女孩小英子的故事,小明子家里排行老四,生下来父母就决定让他去当和尚,因为做和尚包吃住,能养活自己。这故事便是讲了和尚在头上烧戒疤的故事前后。

故事不长,十多分钟就看完了,看完后心头先是一甜,再是一酸,后是一苦。甜,因是结尾处小英子说要给小明子作媳妇;酸,因是两小无猜的感情再难寻觅;苦,因是他们的命运自小已注定,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这让我想到了费孝通描绘的乡土中国,“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于是我们看到汪曾祺笔下的小明子在出生时被安排去当和尚:

小说中虽然一些人有专门的职业,但还是免不了自己种地的,小明子只是在有空的时候才去“当和尚”。另外,和尚也是可以娶妻生子的,到了炎热的季节还能把老婆孩子接到庙里避暑。而和尚这个职业的需求在于做法事。

和尚要做法事,做法事要收钱,——要不,当和尚干什么?常做的法事是放焰口。正规的焰口是十个人。一个正座,一个敲鼓的,两边一边四个。

而说到小明子去受戒,其实也是为了吃上口饭,看这段小英子问的话:

“不受戒不行吗?”“不受戒的是野和尚。”“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褡。”“什么叫‘挂褡’?”“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

我们每天去上班和小明子去寺庙当和尚,是不是一样的动机?

我觉得发展的驱动力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思维,并且这种竞争是没有目的的,竞争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多地摄取他人的劳动力。

但如果一个人想脱离这种没有目的的竞争,现代社会还有一个角落能让他去自在的生活吗?我们是不是回不到以前封闭而又纯朴的社会了?马克思预言不同社会阶段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们只能从汪曾祺的笔下再回味旧社会“美好”的一面。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田园牧歌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表白爱情,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这次换书,我们组每人拿到的都是不一样的书,我拿了一本名叫《受戒我的家乡》的书,我随便翻看了几页,没想到仅看得入迷了。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文章就是“异秉”了,主要讲了一条街的发展,生动的写出了好几个主要人物的生活,工作。我很喜欢文中写到的王二这个人,他生活朴素,每一天早早的就要起床,去保全堂药店门口摆一个熏烧摊子,一只摆到晚上很晚。中途他妻子还来给他送饭吃,他也是急急忙忙吃的。其他好多小摊都开不下去了,唯有他的摊子越铺越大,卖的东西也越来越多,来买的人也越来越多,他甚至明白什么时候会有什么人来买什么。我也应当向他学习学习,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刻苦、努力地去把它完成,不能前功尽弃,半途而废,我经常写作业写到一半就觉得累了,就去休息一会儿,休息一会儿之后看看作业,看着还有那么多作业,心烦意乱,又去休息去了。

我推荐大家也看看。

这本书,是作者地域文集写高邮,是作者的故乡。位置江苏省扬州市在京杭大运河下面,作者的作品大多受故乡的影响,小说总是有水感觉。作者的家长是一个水乡,在水边长大,耳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作者的性格,也影响作者的作品风格。每个人的故乡都会对个人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每个地方的人性格都与地方有关,在外拼搏的游子都有故乡情怀。

作者为什么用《受戒》作为主题?他主要写家长人物事件,其中写到寺庙尼姑庵比较多,寺庙就会有和尚,在那个年代穷人家的孩子养不活了都会要孩子们另外自己谋生。作者家乡的人另外谋生就是送去当和尚吧。作者祖父父亲也经常去寺庙,祖母也经常去尼姑庵还吃斋饭。家里有人去世也会请和尚做法超度,家里遇事或有人生病,去寺庙请愿还愿。

家乡最难忘的就是人和事物、食物。

首先就是自己的家人,和家人生活在一起点点滴滴,作者家庭在当时是还算殷实之家,家里有田产铺面,人口也不单薄没有分家,住在一起也很热闹。作者幼年就丧母,过继在二伯母名下。这对作者也是影响不小。那时候能上的了学的都是家境不错的,作者就上了幼稚园、小学、初中,后来去外地求学。老师的启蒙教育对他有深刻影响的,初中学了画画,国文老师对他看好,数学不太好,幼稚园那时候就教唱歌跳舞了。家乡的其他人丰富作者的生活。

高邮也是多水灾的地方,作者记忆中就经常发大水,现在修了水坝解决了水灾问题,作者也很欣慰。作者记忆中高邮名胜古迹秦少游台、高邮八大景,寺庙众多。

家乡美食大家都最怀念,母亲做的家常便饭。作者记忆中家乡野菜多,祖母做的野菜斋菜。

现如今,大家小时候的家乡记忆和现在家乡样子是否一样呢?家乡的人和事还记得多少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受戒》主要描写了农家孩子小明子当和尚及菩提庵和尚的日常生活,同时展开了小和尚与小英子间朦朦胧胧的爱情故事。小英子活泼胆大,话多的像喜鹊,不经意间把小和尚明海的心弄乱了。明海出家四年后去善因寺“受戒”,是小英子陪他去的,也是小英子划船来接他,回程路上的简单对话达到小说的高潮,处处渗透着少男少女初恋般的美好。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受戒》是汪曾祺1980年的作品,当时汪老已经60岁,真想不到写出这样青涩美好故事的却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这应该源于他少年时期优雅闲适的心态,心中一直保留着一片美好的天地。

他曾在采访中坦言:“写《受戒》主要想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像小英子这种乡村女孩,她们感情的发育是非常健康的,没有经过扭曲,跟城市里受教育的女孩不同。她们比较纯,在性的观念上比较解放。这是思无邪,《诗经》里的境界。”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十七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我们对于一些事物产生了刻板映像。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许多感想,记录收获与付出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西游记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我读了《西游记》,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孙悟空因嫌官太小,回了花果山,并且自封为“齐天大圣”,没想到惹怒了玉帝。玉帝派了托塔天王和哪吒三太子带领天兵天将前去捉拿孙悟空。托塔天王派巨灵神前去挑战。孙悟空把巨灵神的斧头打断了,于是巨灵神逃回去了。托塔天王见状忙叫哪吒前去应战。哪吒变成了三头六臂,手持六样兵器向孙悟空打来。孙悟空也变成三头六臂前去应战。他们大战了几百个回合,哪吒遭孙悟空偷袭败下阵去。托塔天王没招了,忙回天庭找玉帝。玉帝没办法,忙向众神征求好的方法来降伏孙悟空。后来太白金星献策,让孙悟空封一个有名无权的“齐天大圣”。玉帝答应了,后来孙悟空上了天庭。孙悟空看蟠桃熟了偷吃了几个没想到吃了还想吃就吃光了蟠桃,大闹了蟠桃会,并且吃了太上老君的仙丹,返回了花果山。后来玉皇大帝大怒,最后得到如来佛的帮助,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压了五百年,直到观音点化唐僧前去西天取经,孙悟空才得以脱身,保护师傅唐僧西天取经。

读了《西游记》这几个章节后,使我受益非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要想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分辨是人是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没有擅长水性的沙河尚帮助,孙悟空的水中捉妖也没有那么顺利了。八戒力大无比,也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然不懂人情世故,但始终以慈悲为怀,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取得了真经。看了《西游记》真的让我懂得了许多。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

《西游记》里的故事充满了离奇,当然是很精彩的。在我读起西游记时,会情不自禁地融入其中。

在小时候,自己才五六岁时,特别喜欢看《西游记》的电视剧,想起来,好像有看了二三遍了。小时候,总问妈妈:“我是从哪来的?”可妈妈总说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人都听过这样的答案吧。当我看见孙悟空打败了妖怪,救出了唐僧。我心里很兴奋。为他欢呼;可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时,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齐天大圣,可当师弟,猪八戒,沙僧告诉孙悟空去救唐僧时,孙悟空也会去救唐僧。看到这里,我心里很难受,因为,我把孙悟空想象成了自己,慢慢融入其中了。

看到后面,知道了,唐僧、孙悟空、沙僧、猪八戒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城开工了。虽然很艰苦,可就像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布满了荆棘。最终,我们战胜了一个个难关,取得成功。“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的身上,最合适不过了,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不怕困难,要有坚持到底的决心,就会取得成功的。

我想到了我们了我们的学习,其实我们的学习就像取经,有着像孙悟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一样性格的人。比如,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什么事都是马马虎虎。还有,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的。有的还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是心地善良,不会气馁的人。我们在学习方面都像唐僧、沙僧、孙悟空一样,有对学习的'信念,一定能取得成功。

我觉得《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中最适合少年儿童读的了。《红楼》过于缠绵,《三国》太多欺诈,《水浒》太过冲动。它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尽艰难西天取经的故事。

俗话说:好书不厌百回读。暑假我又重温了一遍《西游记》。孙悟空的机灵的忠心,唐僧的善良仁慈,猪八戒贪吃可爱,沙和尚忠诚老实让我记忆犹新。其中的章节萦绕于心: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三件芭蕉扇、盘丝洞除妖、收服红孩儿……最吸引我的还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情节生动曲折,白骨精先后变成农家姑娘、老婆婆、老公公来欺骗唐僧,但每次都被孙悟空识破,最后落得个一命呜呼的下场。当读到唐僧因为听了猪八戒的挑唆误会悟空,念起紧箍咒,悟空痛得直求饶时,我既着急又气愤,急的是唐僧的善良仁慈被人利用,气的是猪八戒的是非不分、好色贪吃;读到白骨精终于现了原形,我情不自禁地大叫一声“好”。生活中也有不少假象,不要被表面现象和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蒙骗,特别在如今社会里,有些人的表面是虚伪的,内心是阴暗的,常常想方设法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却使用各种卑鄙手段。有些人常常用某种利益引诱你,又可能挑拨你和朋友之间的交情。所以人时时刻刻都要擦亮眼睛,要知道“害人之心不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一部由射阳山人撰写的神魔小说,出神入化,师徒四人的九九八十一难,使我身临其境。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是最能振奋我的了。

“俺乃是齐天大圣孙悟空,身如玄铁,火眼金睛,长生不老还有七十二变……”他话音未落,我早已蹦了起来,瞪大眼睛,攥紧双拳,屏住呼吸,仿佛心都停止了跳动,我站在电视机前注视着那金箍棒。我也渴望有一个可以变化自如的金箍棒,更想要他那通三界的本领。维妙维肖的孙悟空也给了我很大的鼓舞。

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孙悟空便会首先从我脑海中浮现——他告诉我,生活中的困难或许有很多,但如果我们足够努力,那就没有什么攻不破的坚石。顶天立地的他也使我有所改变。从一个幼稚的小孩变成一个懂事的青年;从一个调皮的小孩儿变成一个稳重的青年;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儿变成一个成熟的青年。总而言之,这本书陪伴了我的成长。

人生不会因为生来完美就顺风顺水,也不会因为生来不完美就此生无望。转瞬即逝的初中三年,中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这是我们人生的第一次“面试”,或许我们有许多疑问,这些都交给时间吧,时间从来不语,却回答了所有问题。

孙悟空虽然是个神话人物,是虚无的,但人人都可以做孙悟空。我们不免会做错事,但只要你改正过来,脚踏实地,就能像孙悟空一样勇敢无畏。这真是走出个“通天大道宽又阔”!

《西游记》一书鼓舞了我他告诉了我:人生就要有所追求,为了实现理想而披荆斩棘,不畏任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直至胜利的彼岸。

《西游记》一书使我受益终生!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讲的是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故事。

一路上,又有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个徒弟。取经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在这段时间中,师傅多次被妖怪捉去,但孙悟空巧用计谋,保证了唐僧的安全。

他挥舞着能伸能缩的金箍棒,不辞辛苦,好药承受师傅的不信任。

师徒四人来到山下,要找吃的,一个妖精见了,就变成妇女,悟空一棍子打死了她,她把假尸留着在那里,师傅却以为他在乱杀人。白骨精又来了两次,都把假尸留在那里,师傅执意要悟空离开,悟空一气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遇到了危险,八戒用了激将法让悟空打败妖怪,师徒两人又和好了。

孙悟空聪明勇敢,八戒憨态可掬,滑稽可笑,沙僧吃苦耐劳,每个人都让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添加了乐趣。

《西游记》是我国文化的瑰宝,每个故事都生动有趣,让我念念不忘。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西游记》,这是四大名著之一。

在取经的路上,一共经历了100回,在100回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巧过火焰山那一回,我买的这一本《西游记》里面内容特别的深奥,幸好旁边还有解释,不然的话我会连一个字的意思都不知道,这一本书一共有746页,看这一本书如果不干其他事情,也要看一两天,在封面上,这么几行字,盖天地之数有,功须看西游记。欲知造化会无,明万物皆成善……想了老半天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哎?还是别想了吧!

从这一本书中我还知道了,唐僧又叫三藏,孙悟空是孙行者,沙悟净是和尚,猪悟能是八戒。

孙悟空为老大,八戒第二,和尚第三,当然唐僧比他们都要强。

我认为这本书特别的好看,所以我推荐你们看哦!

书,是人们最有益的朋友。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吴承恩写得《西游记》了。它不仅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化民族的魁宝。

《西游记》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平凡的出生,以及他在花果山逍遥自在、称王称霸的生活。后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结果被如来佛祖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让他知道做事不能无法无天还被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以后被去西天求取真经的三藏法师唐僧所就。自此,孙悟空保护唐僧,踏上了去西天的艰难道路。不久之后,猪八戒、沙和尚也加入了去西天取经的对伍之中。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他们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到了真经。

在这一本书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我觉得孙悟空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他天不怕地不怕,具有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你看,他不仅敢和玉皇大帝争斗,并为自己争来了“齐天大圣”的美称,还不惧怕任何妖魔鬼怪,面对困难也绝不低头退缩。

我觉得,孙悟空虽然只是个神话英雄,但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和他的勇气,也同样值得我们去学习。在学习、生活,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困难,就拿我的作文水平来说吧。以前我的作文就像记流水账一样,基本上没有几个好词,没有几句好句,写得很不好。当时我想退缩,可是孙悟空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便想起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了九九八十一取得真经的故事,于是我又坚持了下来,现在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不在像记流水账了,也增加了许许多多的好词佳句。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迎难而上,这样才能取得“真经”!

《西游记》主要讲述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再取取经的途中,他们遇到了无数的妖魔鬼怪,这些妖魔鬼怪听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便想尽一切办法抓唐僧。他多亏有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观音菩萨、如来佛祖等人的帮助,经历种种磨难,终于取得了正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这部古典名著里,主要人物共有四人: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他们各有特点:唐僧诚心向佛,极为善良;孙悟空坚强勇敢,敢作敢为;猪八戒自私自利,好吃懒做;沙和尚诚信可靠,十分老实。在这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敢作敢为,时时刻刻保护着唐僧、猪八戒还有沙和尚的安全。遇到妖魔鬼怪时,他从来都不心慈手软,总是能把那些妖魔鬼怪打得个人仰马翻。如果实在打不过的话,他就会请他的救兵——观音菩萨来帮忙。只要有了观音菩萨的帮助,唐僧师徒总是会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西游记》这本书也教育了人们要团结合作、同心协力的精神。您想想看,如果唐僧不是诚心诚意要取得真经,他骂你还会取到真经吗?如果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不是一心要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们还有可能会取到真经吗?所以,这本书也教育人们要团结互助、同心协力。

以实现生活中每人都要有一本真经去取。学生有学生的真经要取,教师有教学的真经要取,医生有医学的真经要取,科学家有科学的真经要取……我们既然有去取得自己职业上的那一本真经的志向,那我们就要向着这个志向出发,不达到目标决不放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更加辉煌的明天!

神的形象读后感(优秀18篇)篇十八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空城计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这天,我终于看完了《三国演义》的故事。整个故事讲了魏蜀吴之间的战争,并最后被晋国统治的故事。

里面有很多有名的故事,比如《草船借箭》、《七擒孟获》、《赤壁之战》、《三顾茅庐》……还有许多故事。里面最吸引我的.故事是《空城计》。

故事讲了诸葛亮的城里兵只有2500人,其中一半去搬运粮草,城里剩下不到1500人。这时候来并报告司马懿带着十万大军快到城下。将士们都慌了,城里只有不到1500人,怎么跟司马懿的十万大军的抗衡呢。大家都劝诸葛亮弃城逃跑。诸葛亮想了想,叫将士们扮成普通百姓,打开城门。将士们没办法,只得照办。司马懿率军来到城下,看到城门大开,几名百姓在清扫地面。诸葛亮坐在城门上弹着古筝,身边跟着两个书童。大军要司马懿进攻,司马懿想了想,说:“凭我对孔明的了解,他绝对不是个爱冒险的人,今日他打开城门,城中必有埋伏。”说完,便带着十万大军撤走了。诸葛亮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费一兵一卒就把司马懿的十万大军撤走了。

通过这件事,让我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我进货会多搜集些关于诸葛亮读故事。

在四大名著中《三国演义》可谓举世闻名,里面也有很多经典片段,但我最喜欢的,是历史上很有名的——“空城计”。

诸葛亮驻守西城只有二千五百余士兵要面对司马懿率领的十几万大军,这西城肯定是守不住的,但诸葛亮想到了一条妙计,他用琴声让生性多疑的司马懿怀疑城里有伏击,就下令撤退了,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空城计”。

诸葛亮遇到危险临危不乱,沉着应对,我们要向他学习,遇到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应当有序的安全撤离,不能拥挤,如果有人摔倒了应该迅速把他拉起来,不然会发生拥堵,还会有更多隐患。

诸葛亮知己知彼,思虑周详,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诸葛亮就是这样的人,我每当读到:诸葛亮苦思冥想的时候,我也会幻想自己下象棋时,只要对有一点破绽,就把他战胜的象样高手,但诸葛亮也是从小苦读百书而成了现在料事如神的军师,我也更应该向诸葛亮学习,学习他沉着冷静,宽容大量,思虑周详,遇事不慌的性格。

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很让我佩服,我们也应该好好学习,成为诸葛亮那样的人。

他确定地认为必有重兵埋伏,于是马上就把所有兵马撤走了。

这个故事奉告我们:碰到困难务必不要动作忙乱,假如那是诸葛亮有一丝急忙,琴声出了问题,司徒懿就肯定会清楚这是诸葛亮慌了,便带兵杀进城里,这是诸葛亮也生命保不住了。所以我们要真真假假。

《空城计》讲的是自从孔明用草船借箭以后,司马懿总想为曹操打孔明,可是孔明的兵被自己调到其他地方。孔明知道司马懿的心思,用了一个计策,将司马懿骗走了。司马懿后来才明白自己上当了,他心里很佩服孔明。

故事发生在一天中午,司马懿带领二十万大军来攻打孔明。虽然此时城中没有多少兵马,孔明却不慌不忙地叫人们穿上普通百姓地衣服,到城门外边去扫地。大家不明白孔明地心里想些什么。扫了不到一会儿,看着一支大军朝这边行进。大家很紧张,问孔明有什么事,怎么有一支军队打过来了。孔明说:“你们听我的,不要慌张,你们继续扫,我把敌人吓跑。”大家一头雾水,只好听孔明的安排。孔明悠闲地弹着琴,这让司马懿惊疑不定,以为城里有伏兵,就回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司马懿性格多疑又不懂得亲自实践,最终功亏一篑。所以我们要亲自实践所有事物,这样做事才踏实。其实司马懿差一点就能打败诸葛亮,但是他却败在自己多疑的性格上,被诸葛亮骗了。如果他派几百人先进去看有伏兵没,就一定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所以我们要学会实践出真知的道理,知行合一,才能真正掌握本领。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诸葛亮巧学空城计》。内容是说:诸葛亮的营里接连发生了几次偷粮的事件,诸葛亮下令全城搜查,他领兵来到一家酒店时,只见店门打开,几个伙计正在像往常一样扫地、抹桌,就没仔细查,谁知,诸葛亮抓到贼之后盘问,才知道粮食就在那家酒店里,诸葛亮吃了一惊,没想到竟被一个小贼轻而易举地骗了。

后来有一次,司马懿率领大军扑向诸葛亮的城门,当时,城里只有一些老弱残兵,无力抵抗,诸葛亮想起偷粮贼使用的计谋,他立刻下令:撤下城墙上的卫兵,收起旗帜,打开所有城门,只派几个老兵在城门口若无其事地洒水、扫地,诸葛亮在城楼上弹琴、喝酒,唱起了空城计,司马懿的大军看到这情景,怕有埋伏,猜不透诸葛亮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最后退了兵,诸葛亮在事后安排偷粮贼在军中做谋士。

读了这个故事我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诸葛亮手下无兵却敢大胆地设了这样一个“空城计”,让老谋深算的司马懿上了当。我想,我也要像诸葛亮一样,机智勇敢,遇事不慌,碰到困难自己想办法解决。

《空城计》主要讲评了诸葛亮自失了街亭在这以后,准备离开西城县。司徒懿率领十万兵马,气焰汹汹地向县城迫临。诸葛亮此时手底下只有两千多枯木朽株,可是诸葛亮卑躬屈膝,眼看魏军正向县城蜂拥而来,他却叫人民代表大会开城门,在门旁安置了二十来个士兵扮作百姓扫街,而后他自个儿衣冠楚楚地在城楼上燃香抚琴。司徒懿的部队赶赴城门下,只见城门大开,老百姓只管扫地,诸葛亮却坐在城头目中无人、烟卷儿袅袅,琴声悠悠。司徒懿深知诸葛亮做事小心,他确定地认为必有重兵埋伏,于是马上就把所有兵马撤走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诸葛亮钦佩的五体投地,他晓得硬拼肯定拼然而,假设逃也会很快被追上,于是,他急中生智,想了一个“空城计”,司徒懿晓得诸葛亮一辈子慎重做事,不敢有半点马糊,他一看这架势,就很快分辩断定肯定有诈,于是便退兵了。我想,我也要像诸葛亮同样,机灵勇敢,遇事不慌,遇到困难自个儿设法解决。所以,当碰到危险的时刻,务必不要不知所措、慌手慌脚,应当冷静沉着、慢条斯理、机灵有谋。

我喜欢看历史方面的书记,前两天,爸爸又送给我一本《空城计》。

看到书名,我还真迷茫了,《空城计》?什么意思?应该是没有人的城市里面发生的故事?还是……算了,还是让我看看吧,猜不出来。

哦,原来,故事讲的是,诸葛孔明大出祁山,不想先锋官马谡误失街亭,致使前线大军节节受困。情急之下,孔明决意退守汉中。大军尽去,时孔明身边只剩五千兵马驻守西城县。一日,忽接探马飞报,说魏国大将军司马懿引十五万大军正望西城蜂拥而来。这时,孔明身边别无大将,只有一班文官,驻城的五千兵马也已分出一半运粮去了。众官听罢尽皆失色,唯孔明镇定自若,当即下令将旌旗藏匿起来,城门四开,每门分派二十军校扮作百姓,洒扫街道。其余士兵不得妄出,不得擅自高声喊叫。一切准备就绪,孔明引二童携琴登上高楼,凭栏而坐,焚香操琴。好一副闲情惬意!

这就是著名的“空城计”。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人不光要有渊博的知识,还要有过人的胆识,这也是所谓的“艺高人胆大”。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才能成为有用的人,俗话说得好“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诸葛亮草船借箭,祭东风,三气周公瑾……已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读了《空城计》这个故事,我对诸葛亮更加佩服了。

司马懿带领十五万大军朝西城进攻,诸葛亮驻守西城,身边只有一班文官和二千五百兵马留在城中。诸葛亮临危不乱,镇定自若,摆下空城计,把司马懿的大军吓得狼狈逃窜。当我读到“司马懿带领十五万大军朝西城这边蜂拥而来。这时诸葛亮身边无大将,只有一班文官,所带的五千兵马,已分一半去搬粮草,只剩二千五百兵马留在城中……”时,我就想:这下诸葛亮该怎么办?他神机妙算,一定会有办法的。

佩服诸葛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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