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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一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______是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产权共有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们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4、协助买方以买方名义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代为收取相关售房款;。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二
甲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____%。
乙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____%。
丙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____%。
甲、乙、丙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1.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
1.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2.1、各方一致推举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2.3、关于房屋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其他产权人提供复印件。
2.4、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2.5、管理执行人的报酬,由全体产权人讨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执行。
2.6、管理执行人在银行以管理执行人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作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赔偿款等)存放的专用账户。
3.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坚持签署、执行的,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仍属于全体产权人,其他产权人有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仍应赔偿。
3.1、租赁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专用账号,或者由管理执行人收取后,存入专用账号。
3.3、存入专用账号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入专用账号的租金,由管理执行人在2日内办理转帐,将各产权人应得的.份额转存入各产权人预留的银行帐号:属于管理执行人的份额也应该转出,以确保专用账号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的状态。
4.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
1、同样的价钱;
2、同样的税负方式;
3、能够在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数)业主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由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参照以下方式协商: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xx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xx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xx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6.2、要求分割的产权人应将其分割请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其他产权人不希望分割的,则应在30日内与分割请求人协商,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转让份额的意见执行,分割析产程序终结。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未能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分割析产程序继续。
6.3、分割析产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选择、同时进行)。
1、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发出出售房屋的要约邀请。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决定拍卖成交保留价,与拍卖机构签署委托拍卖协议,委托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
6.4、自分割请求人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要求分割之日起天内,通过上条分割析产程序后房屋仍无法处分的,分割请求人有权提起分割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对拍卖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6.5、对于析产分割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产权份额承担,包括:中介佣金、拍卖公司的手续费、法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执行程序评估费、拍卖费)等。
7.1、各产权人有效书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方:
乙方:
日期: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三
为了加强爆炸物品管理,严防爆炸物品丢失及涉爆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将xxx公司位于xxxxx车间爆破工程委托乙方进行爆破,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1、必须为乙方提供安全的施工爆破环境,协同爆破员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发现险情应立即排除,每次起爆前必须安排两名以上人员进行协助乙方作业,并帮助清理和封锁爆破危险区内无关人员、设备行人和车辆等。
2、在爆破过程中,由于震动引起的周边群众、厂矿纠纷等问题由甲方负责。
1、负责调配爆破员,负责回收当天没有用完的.炸材,如发现丢失遗漏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造成飞石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按实际爆破方量每方收取_________万元(含爆破费、炸材费、配送费、打孔费等),不含税。
2、甲方提前预付材料款。工程完工后3日内结清所有款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和履行各自职责,按照上述协议进行施工,谁违章谁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所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该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四
甲方(父母方):
乙方(儿子方):
丙方(女儿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协议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系母女关系,乙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为乙方按揭购买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房屋”)一套,该房屋位于郑州市__区__路西、__路南3幢2单元16层北2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二、该房屋总价款为311952.00元,其中房屋首付款为116952.00元,余款195000.00元由银行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当中丙方出资40000.00元,甲乙共同出资76952.00元;银行按揭贷款195000.00元由甲方一人负责偿还。
三、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约定,该房屋全部产权归乙方一人所有,甲丙对该房屋的出资视为对乙方的'个人赠与,甲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
四、违约责任:甲乙丙各方应当诚信履行本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六
受让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男、身份证号: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于大同市____栋____单元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楼房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双方议定转让价款为____万元(____元)人民币。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____万元,剩余____万元,在日内甲方交房时支付。
四、甲方交钥匙时,乙方对房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产生问题,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它项权利设定或其它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六、房屋交付前,该房屋一切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清理。房屋交付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同时,将有关此房的全部合同等权利凭证全部交与乙方保管。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据。
八、甲方将房屋转让后,不论房价下跌上涨均由乙方承担,今后该房产生的一切利益都由乙方享有,概与甲方无关。
九、在此房能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甲方应无偿予以全力协助,房屋过户费用、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故意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十、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
十一、甲乙双方对房屋的性质均有充分的了解,上述约定若有悖于同煤集团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后果各自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日期:____
乙方(签字):____日期:____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七
甲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乙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丙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甲、乙、丙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1.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
1.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2.1、各方一致推举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
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2.3、关于房屋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其他产权人提供复印件。
2.4、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2.5、管理执行人的报酬,由全体产权人讨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执行。
2.6、管理执行人在银行以管理执行人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作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赔偿款等)存放的专用账户。
3.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坚持签署、执行的,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仍属于全体产权人,其他产权人有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仍应赔偿。
3.1、租赁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专用账号,或者由管理执行人收取后,存入专用账号。
3.3、存入专用账号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入专用账号的租金,由管理执行人在2日内办理转帐,将各产权人应得的份额转存入各产权人预留的银行帐号:。
属于管理执行人的份额也应该转出,以确保专用账号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的状态。
4.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
1、同样的价钱;
2、同样的税负方式;
3、能够在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数)业主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由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参照以下方式协商: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某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6.2、要求分割的产权人应将其分割请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其他产权人不希望分割的,则应在30日内与分割请求人协商,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转让份额的意见执行,分割析产程序终结。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未能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分割析产程序继续。
6.3、分割析产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选择、同时进行)。
1、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发出出售房屋的要约邀请。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决定拍卖成交保留价,与拍卖机构签署委托拍卖协议,委托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
6.4、自分割请求人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要求分割之日起天内,通过上条分割析产程序后房屋仍无法处分的,分割请求人有权提起分割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对拍卖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6.5、对于析产分割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产权份额承担,包括:中介佣金、拍卖公司的手续费、法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执行程序评估费、拍卖费)等。
7.1、各产权人有效书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方: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乙方: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种地址(号码)发出通知的第2日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号码)有变化的,应该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
8.1、本协议一式份,各方签字生效,共同执行。
甲方:。
乙方:
丙方:。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三)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__。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九
鉴于委托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愿将座落在______县______镇______小学院内大门东侧号楼____单元____楼____户,储藏室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号)的房子卖给。特以为委托人,以为受托人,由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本《房屋授权委托书》,授权受托人全权处置有关房屋的所有事宜。今后有关受托人对房屋作出的所有处置事宜,委托人都认可。
一、受委托人全权处置该房屋及其附属物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抵押、出租、出售、赠予等事宜及与其有关事务。
二、全权处理全部拆迁事务,包括拆迁的各种交涉、签字、产权置换、款物的领取等事务。
三、全权处理有关房屋其它没描述事宜。
四、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无终止日期。
五、委托人无权转委托,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委托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十
香港身份证号码:,英国护照号码:
乙方(儿子方):男,汉族。
香港身份证号码: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为座落于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的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原为彭英爱,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房屋权利人为乙方张活飞,归乙方张活飞所有,为乙方张活飞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效力约定:
除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双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四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三份内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签名、按手印)年月日。
乙方:xxxxxxxxx(签名、按手印)年月日。
见证人:xxxxxxxx(签名、按手印)年月日。
见证人:xxxxxxxxx(签名、按手印)年月日。
签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向西路向景楼15号一楼。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十一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父亲),____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
(二)_______(姓名),女(母亲),___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别无其他子女。
因子女均已婚配,现将家庭财产、房产和父母赡养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分配: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两处房产:
1、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
2、位于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
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所有。
(2)、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所有。
(3)、其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二)父母赡养义务。
1、父母单独居住期间,子女双方每个月需各提供。
独居住期间生活费。
3、子女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子女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父母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子女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父母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子女共同承担。
5、父母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子女承担。父母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子女共同承担。
(三)、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四)、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人处留存一份。协议人:
公证人:
二〇__年六月。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十二
甲方:李____,工作单位:
乙方:高____,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洛阳市北方企业集团家属区的房屋(栋门号)转让给乙方所有。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由乙方全额出资以甲方名义购买。该房屋的所有权和永久居住使用权、收益权归乙方所有。
二、该房屋的全部出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如果乙方不能及时足额交纳,甲方有权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出资后将该房屋转让其它人。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因借用甲方名义购买房屋,所以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万元。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主张其它任何权利。自此后该房屋的.所有利益和风险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乙方不履行本协议,需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所涉全部出资2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除支付本协议所涉全部出资20%的违约金外,还应当双倍返还经济补偿金。本协议所涉房屋升值部分的利益归乙方所有。
六、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十三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林武标。
身份证号码:
鉴于:
3、鉴于国家目前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
1.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xxx%,对应合伙企业出资xxx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1.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30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增资扩股说明书》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如东莞xxx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4.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4.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1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1倍数的,以成交价的1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第五条: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
5.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
6.1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份数。
9.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受托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4.个人入股协议书常规范本。
6.2017入股协议书格式范本。
7.个人投资入股协议书范本。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十四
甲方:,身份证号: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25%。
乙方:,身份证号: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25%。
丙方:,身份证号: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25%。
丁方:,身份证号: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25%。
甲、乙、丙、丁方是位于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订立如下共有协议,共同遵守。
1.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
1.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2.1、各方一致推举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2.3、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3.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
4.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1、同样的价钱;2、同样的税负方式;3、能够在30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数)业主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由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参照以下方式协商: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某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6.2、要求分割的产权人应将其分割请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其他产权人不希望分割的,则应在30日内与分割请求人协商,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转让份额的意见执行,分割析产程序终结。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未能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分割析产程序继续。
6.3、分割析产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选择、同时进行)。
1、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发出出售房屋的要约邀请。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决定拍卖成交保留价,与拍卖机构签署委托拍卖协议,委托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
6.4、自分割请求人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要求分割之日起天内,通过上条分割析产程序后房屋仍无法处分的,分割请求人有权提起分割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对拍卖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6.5、对于析产分割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产权份额承担,包括:中介佣金、拍卖公司的手续费、法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执行程序评估费、拍卖费)等。
7.1、各产权人有效书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方:手机号码:
邮寄快递地址:
乙方:手机号码:
邮寄快递地址:
丙方:手机号码:
邮寄快递地址:
丁方:手机号码:
邮寄快递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种地址(号码)发出通知的第3日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上述地址(号码)有变化的,应该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丙方(签字捺印):
丁方(签字捺印):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十五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中午,甲乙双方因车祸,现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赔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给乙方。
二、乙方必须约定在甲方支付了赔偿金后,赔偿义务人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属于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四、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定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不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十六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鉴于:
1、甲方、乙方与其他合伙人于xx年x月x日签订《东莞市xx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东莞市xx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xx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xx%。
2、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全部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并向合伙企业缴纳该等出资。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合伙企业出资权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1、本协议转让标的是指:甲方拥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2、甲方保证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的前提下,将合伙企业xx%财产份额,于本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不附带任何质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益转让予乙方,同时甲方按照《合伙协议》而享有和承担的所有其他权利和义务,也于该日转移给乙方。甲方承诺,上述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依法可以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的实施。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xx%的。
财产份额,以人民币xx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并持有合伙企业相应财产份额。
2、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共同促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上述出资权利转让。本协议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生效。
3、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完成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以供办理转让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之目的使用。
4、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xx元,并由乙方与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享有/承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上述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日,即视为本协议项下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上述损失赔偿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权利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有),由甲、乙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合伙企业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成立,自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本协议书一式_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使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签订时间:xx年x月x日。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十七
受让方:
出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订立本股权转让协议。
一、股权的转让。
1、出让方公司将其持有2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作为原始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作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始股东,占公司原始股份,原始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受让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并已知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财务和风险情况,承担投资入股风险。
3、_______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涉及任何质押及任何争议、诉讼。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即享受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5、___________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对该公司及受让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
二、声明和保证。
1、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出让方为公司股权的唯一创始资本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公司股权的完全处分权,合法分配相应股权。
协议签订日后三年内,出让方保证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不经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其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转让、质押。
2、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受让方在公司盈利后,所得利润分红先用来补齐所占股权的资本金。
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年内,如不能在本公司继续工作无权转让股权。三年后如需转让,公司股东先行认购;无认购时,可自行处理。
三、保密条款。
1、对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出让方、受让方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出让方(签字):受让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分配份额协议书(优秀18篇)篇十八
甲方(系被继承人儿子):
身份证号:
乙方(系被继承人配偶):
身份证号:
丙方(系被继承人父亲):
身份证号:
丁方(系被继承人母亲):
身份证号:
上述各方作为 的法定继承人,就 名下财产分割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