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礼不仅是一种传统习俗,也是一种文化的传承和延续。在典礼前,我们需要详细制定一个充分的计划,确保典礼的各个环节有机衔接、有序进行。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优秀典礼的现场照片,感受庄重而隆重的氛围。
合资意向书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互利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资意向:
一、双方共同在浙江省嘉善县设立有限公司。
二、合资企业总投资1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折合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待定(或初步确定……)。
三、合资企业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四、合资企业主要生产的产品及年生产规模:
1.生产和销售:
2.年生产规模:
五、合资企业生产的原材料及来源:
六、产品出口比例:
七、合营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八、合资期限暂定为年。
九、本意向书签署后,双方将进一步讨论合资企业的具体合作事宜,并按企业设立程序申报相关材料。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合资意向书篇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以下简称甲方)与国(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情况:
甲方:xxx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乙方:xxx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宗旨: 。
第七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 。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也可为人民币或其它可自由兑换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十条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货币 万美元,实物 万美元,土地使用权 万美元,知识产权 万美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货币 万美元,实物 万美元,知识产权 万美元
(注:投资方为两个以上的应顺序填写,其中外方应以可自由兑换币种现汇出资;若注册资本币种为外币的,中方投资可表述为等值于若干外币的人民币。)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分期缴付。第一期在三个月内缴付,不少于注册资本的15%。其余注册资本应在月内缴付。(注:其余注册资本最迟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付)
(注:投资者可自行约定出资的期限,但应符合《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时,投资者应缴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一名,由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分别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任期为年,经委派可以连任。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注:董事任期三年以下,由投资者自行确定。)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修改合营公司合同;
2、解散合营公司;
3、调整合营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的股权;
5、合营公司的合并、分立;
(注: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公司。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第二十一条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五章监事会(监事)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由产生。(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共同选举或各投资方委派)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的比例为:。(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投资者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合营公司财务;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其他职权。(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注: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投资者自行确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注:可根据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必要时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授权,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以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活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税务、外汇管理、财务与会计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税务、外汇事宜,制定财务与会计制度,并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注:合营各方也可结合实际,依法对上述事项在合同中作细化表述。)
第八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确定。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按照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职工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
第十章工会组织第三十六条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由本企业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一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应当在距期限届满六个月前,向审批机关报送各方签署的书面申请和合营公司董事会决议,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并由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任一合营方有权依法申请终止合营。(注: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规定。)
第四十二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合营公司董事会应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四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合营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六条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解散后,其各项账册及文件应当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合营公司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提请仲裁(或司法解决)。合营各方同意在仲裁委员会仲裁,按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
第四十九条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合同的修改需经合营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且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同。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规定若与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不符的,均以后者为准。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营各方(或授权代表)在中国签署。
合营各方签字(中方需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合资意向书篇三
签约第二方:xyz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xx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兹证明
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xx产品;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2.“许可产品”,系指xxxx。
3.“专利”,系指xxxx。
4.“商标”,系指xxxx。第二条 建立合营企业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称为xxxx,地址为xxxx。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第三条 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1、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 合营企业生产xxxx(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xxxx。合营企业将努力改进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
3、 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种,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第四条 资本结构 1、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xxxx,其中甲、乙双方各出资xx,即各占50%。
2、 甲方出资
(1)厂房:x x x x;
(2)国产设备:x x x x;
(3)现金:x x x x;
(4)合资企业厂地:x x x x;
3、 乙方出资
(1)现金:x x x x ;
(2)先进设备:x x x x;
(3)工业产权:x x x x。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业产权的技术资料包括影印本的专利证书和注册商标证书、有效期说明、技术特点、实际价值、价格计算依据等。
4、 合营企业各方必须在19xx年x月x日前交付其出资。迟交必须交纳利息或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该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第五条 专利许可 1、 乙方同意向合营企业转让下列独家许可:
(1)专利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专利生产、使用和销售许可产品。
(2)商标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商标销售许可产品。
(3)专有技术独占许可——根据本协议的技术援助协议,用乙方专有技术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
2、 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将全面贯彻执行上述三个协议:专利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援助协议。第六条 产品销售 1、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销售许可产品。
2、 通过乙方世界销售系统销售的产品初期销售量为总产量的xx%。同时,甲方将协助合营企业通过中国的外贸公司出口许可产品。
3、 许可产品也可以在中国市场出售。
4、 中营企业所需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首先在中国购买。当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汇直接从世界市场购进。第七条 董事会 1、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主要事宜。
2、 董事会由xx名董事组成,其中x名(包括董事长)由甲方指定;x名(包括副董事长)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若双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长。
3、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2/3。若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他投票。
若在任期内,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能履行职责者,双方同意充分合作,并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给予更换。
4、 对于下列问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2)终止和解散合营企业;
(3)增加或转让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4)合营企业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其他问题的决定,以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微弱多数票作出。第八条 管理 1、 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任期4年。总经理由甲方指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和日常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由双方各指定1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3、 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第九条 劳动管理 1、 合营企业的中方专家、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由甲方招聘;合营企业的外方专家由乙方招聘。
2、 合营企业的专家、职员或工人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项,由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决定。条十条 财务与会计 1、 协议双方充分认识到,为了他们自己和合营企业的最大利益,必须尽一切可能增加生产。因此,双方同意合营企业应保留足够的收益,用于扩大生产的其他需要,如奖金和福利基金。合营企业的年留用奖金比率由董事会决定。
2、 合营企业雇用合格的财务人员和审计员,设立会计帐目,合营各方可随时查看有关帐目。
3、 合营企业的财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营企业的净收入,在扣除储备金、奖金和企业发展奖金以后,根据各方出资在注册酱中占的比例进行分配。红利以xx(货币)支付。第十一条 税费 1、 合营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2、 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
3、 合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缴纳或减免关税。第十二条 合营期限 1、 合营期限为x年。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2、 若双方同意延期,合营企业必须在期江前6个月向中国政府的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第十三条 解散与清算 董事会宣布解散合营企业,必须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并成立清算委会。
合营企业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第十四条 保险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第十五条 仲裁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分歧与争议,若董事会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主同意,签署书面协议,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灾、洪水、爆炸、风暴、事故和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履行协议,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缘由。
合资意向书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达成如下意向:
一 合营公司名称:
二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亿元,注册资本为 亿元,其中:
1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占注册资本的 %,以人民币现金投入。
2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占注册资本的 %,以 投入。
三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四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
五 合营公司的经营年限为 年。
六 合营公司项目选址为: ,邮政编码:
七 合营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
本意向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尽快签署合资公司合同、章程,并由甲方负责向中国有关部门提出成立合营公司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协助。
本意向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章程中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签字) 年 月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合资意向书篇五
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_____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双方
第一条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_____ 登记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 职务:_____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别委托_____为其授权代表。
第二章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_____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四条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合资意向书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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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企业,特订立本意向书。
第一条 双方如下
1. “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国籍:
2. “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国籍:
第二条 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 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合法经营活动。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
第六条 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
第八条 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
第九条 总投资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
第十条 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其中:
甲方 元,占 %;
乙方 元,占 %。
第十一条 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1.甲方: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厂房 元
专有技术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共 元
2.乙方: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专有技术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共 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 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
第十三条 经营年限
合资公司经营年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年
本意向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本意向书由合资各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在中国北京签订
中方: 外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平等互利的友好洽谈,在 达成如下合资意向:
一、双方合资举办 有限公司,地址在浙江省嘉善县________。
二、合资企业总投资为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折合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 万美元(折合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待定(或初定……)。
三、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
四、合资企业主要生产的产品及年生产规模:
1、生产销售:
2、年生产规模:
五、合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料及来源:
六、产品外销比例:
七、合资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八、合资经营期限暂定为 年。
九、本意向书签订后,双方应就合营企业之具体合作事项作进一步洽谈并按企业设立程序申报相关材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签约第一方:abc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xx注册(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第二方:xyz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xx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兹证明
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xx产品;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2.“许可产品”,系指xxxx。
3.“专利”,系指xxxx。
4.“商标”,系指xxxx。第二条 建立合营企业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称为xxxx,地址为xxxx。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第三条 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1、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 合营企业生产xxxx(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xxxx。合营企业将努力改进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
3、 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种,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第四条 资本结构 1、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xxxx,其中甲、乙双方各出资xx,即各占50%。
2、 甲方出资
(1)厂房:x x x x;
(2)国产设备:x x x x;
(3)现金:x x x x;
(4)合资企业厂地:x x x x;
3、 乙方出资
(1)现金:x x x x ;
(2)先进设备:x x x x;
(3)工业产权:x x x x。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业产权的技术资料包括影印本的专利证书和注册商标证书、有效期说明、技术特点、实际价值、价格计算依据等。
4、 合营企业各方必须在19xx年x月x日前交付其出资。迟交必须交纳利息或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该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第五条 专利许可 1、 乙方同意向合营企业转让下列独家许可:
(1)专利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专利生产、使用和销售许可产品。
(2)商标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商标销售许可产品。
(3)专有技术独占许可——根据本协议的技术援助协议,用乙方专有技术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
2、 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将全面贯彻执行上述三个协议:专利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援助协议。第六条 产品销售 1、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销售许可产品。
2、 通过乙方世界销售系统销售的产品初期销售量为总产量的xx%。同时,甲方将协助合营企业通过中国的外贸公司出口许可产品。
3、 许可产品也可以在中国市场出售。
4、 中营企业所需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首先在中国购买。当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汇直接从世界市场购进。第七条 董事会 1、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主要事宜。
2、 董事会由xx名董事组成,其中x名(包括董事长)由甲方指定;x名(包括副董事长)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若双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长。
3、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2/3。若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他投票。
若在任期内,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能履行职责者,双方同意充分合作,并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给予更换。
4、 对于下列问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2)终止和解散合营企业;
(3)增加或转让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4)合营企业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其他问题的决定,以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微弱多数票作出。第八条 管理 1、 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任期4年。总经理由甲方指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和日常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由双方各指定1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3、 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第九条 劳动管理 1、 合营企业的中方专家、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由甲方招聘;合营企业的外方专家由乙方招聘。
2、 合营企业的专家、职员或工人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项,由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决定。条十条 财务与会计 1、 协议双方充分认识到,为了他们自己和合营企业的最大利益,必须尽一切可能增加生产。因此,双方同意合营企业应保留足够的收益,用于扩大生产的其他需要,如奖金和福利基金。合营企业的年留用奖金比率由董事会决定。
2、 合营企业雇用合格的财务人员和审计员,设立会计帐目,合营各方可随时查看有关帐目。
3、 合营企业的财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营企业的净收入,在扣除储备金、奖金和企业发展奖金以后,根据各方出资在注册酱中占的比例进行分配。红利以xx(货币)支付。第十一条 税费 1、 合营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2、 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
3、 合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缴纳或减免关税。第十二条 合营期限 1、 合营期限为x年。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2、 若双方同意延期,合营企业必须在期江前6个月向中国政府的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第十三条 解散与清算 董事会宣布解散合营企业,必须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并成立清算委会。
合营企业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第十四条 保险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第十五条 仲裁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分歧与争议,若董事会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主同意,签署书面协议,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灾、洪水、爆炸、风暴、事故和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履行协议,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缘由。
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发报后x天内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双方据以友好合理地解决有关问题。第十八条 通知 一切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bc公司地址:
xyz公司地址:
合营企业地址:
通知日期以通知发出日为准,但改变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为准。时间按通知方所在的时区计算。第十九条 唯一协议 本协议是当事人的唯一协议,并取代当事人双方以前明确表示和暗示方式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承诺。第二十条 适用法律 合资企业协议书范本 本协议的形式、有效期、解释和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第二十一条 文字 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在产生分歧时,以中文本为准。
兹证明,双方委派各自代表, 在以下开首语中书明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一式两份。 公司: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 (签字)(签字)
合资意向书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中国________________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
丙方掌握了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________________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______________
2.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
二、注册资本及认缴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或_________________技术评估作价_______________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_____________%)
(2)乙方以货币资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___%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___%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
五、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七、董事会
1.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_______________总公司推荐_______________名董事候选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推荐_______________名董事候选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推荐________________名董事候选人。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10)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八、监事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____________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_______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_______名,丙方推荐________________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___________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________________名,由________________方推荐。)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人,总经理由_____________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十、税务、财务、审计、劳动管理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4.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股东方及各董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结后三十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东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
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违约责任
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资扩股时,如果甲方股权低于25%时,不能继续使用“中科大”冠名。国家对企业冠高校名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连年亏损或三年没有按最低额分红,则注销本公司。
3.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份供办理有关手续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资意向书篇八
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黄河有限公司(一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其他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合资企业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意向如下:
一、甲、乙两方愿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建立合资企业,暂定名为黄长有限公司。建设期为2年,即从20xx年-20xx年全部建成。双方意向书签订后,即向各方有关上级申请批准,批准的时限为3个月,即20xx年2月3日-20xx年5月3日完成。然后由长江有限公司办理合资企业开业申请。
二、总投资x万(人民币),折x万(美元)。xx部分投资x万(折x万);xx部分投资x万(折x万)。
甲方投资x万(以工厂现有厂房、水电设施现有设备等折款投入);
三、利润分配:
各方按投资比例或协商比例分配。
四、合资企业生产能力:……
五、合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有关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价格由
八、双方将在各方上级批准后,再行具体协商有关合资事宜。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作为备忘录,各执一份备查。 长江有限公司(甲方)(章) 黄河有限公司(乙方)(章)
代表: 代表: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