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几个月篇一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经营所使用的房屋位于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大街8号,框架结构,该房屋使用面积为688.62平米,建筑面积为:705.68平米,以房产证登记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供暖系统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2、制冷系统设备及相关设施的日常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
3、乙方负责甲方区域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及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维修及管理;甲方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逃生面具等)的配置、维修及管理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在经营中因消防违规导致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解决;公共区域系统(水系统、电系统、监控系统、卷闸门系统、报警系统、下水管道、落水管、水泵房、照明、电话交接箱、接地系统、避雷设施)正常运行和管理由乙方负责。
4、公共设施、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对公用设备的合理使用。
5、物业公共区域的保洁管理(建筑物周围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洁工作;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6、物业公共区域的保安管理(维护公共区域内秩序;24小时安全监控工作;
7、变、配电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养护和管理。
8、乙方管理范围内的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包括:公安、环卫、交通、城管、市政、绿化、园林及自来水、电力、热力等部门)。
9、市政公共设施(道路、隔油池、化粪池、沟渠、管道)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0、甲方不得随意改动供水、供暖、供电等固定设施和设备,如需改动必须报乙方审批。用电总量不得超过供电线径负荷。
第三条物业服务期限为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条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甲方按每月每平米元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本合同期限内的物业服务费共计:46275.26元。甲方应于每年服务期前一个月一次性由甲方向乙方交清下年度物业费计:23137.63元。本合同起始之日至顺延的12个月为一个整年度。
2、采暖费按包头市供热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供暖期个月,室内温度最低须达到16℃以上。甲方于每个供暖期开始前1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交清当期采暖费。
3、制冷费参照供采暖费收费标准执行,供冷期2个月,室内温度不高于28℃。甲方于每个供冷期开始前1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交清当期制冷费。
4、乙方如因维护、维修设备等原因需停止供暖、供冷、供电,应以书面形式提前2天通知甲方;不可预见性的停止供暖、供冷、供电(如设备故障需抢修等),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6、上述1、2、3款中约定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交清该项费用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采暖费、制冷费、水电费开据发票的税金均由甲方承担。
7、在合同期限内,如遇物业、水、电、采暖、制冷费用的价格调整,双方应按政府部门调整的价格即时调整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价格的执行从有关政府部门调价文件确定的执行日起按调整后的新价格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未交纳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物业管理费,除应如数补交外,甲方仍应按延期的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月物业费3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未交纳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其它各项费用,除应如数补交外,甲方仍应按延期的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欠费额3 %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足额交纳各项费用,逾期超过7日,甲方同意乙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相关措施进行催缴,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提供物业服务,甲方有权通知要求,乙方按约立即进行整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仍未按约提供物业服务且无任何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按每月每平米物业服务费的3 %予以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整改的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对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如不能立即解决的应于24小时内回复,在甲方收到乙方书面回复之日起,逾期两个工作日开始计算违约金,直到整改完毕,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乙方书面确认后应给予相应损失费用的赔偿,否则扣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
(2)甲方对其区域投相应保险(包括自有财产保险及相应区域的公共责任险)。
(3)甲方必须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4)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2)提交物业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3)对本物业的公共部位、设施及场地的使用须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4)负责与甲方同区域内的各业主、承租人及使用人之间的协调工作。
(5)接受甲方的监督。
(6)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7)对甲方在经营中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事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几个月篇二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双方就甲方使用乙方场地安装楼宇电视视频广告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乙方场地位置及电视广告机安装数量
液晶电视广告机安装点:______合计装机数量______台,尺寸:______寸。甲方在乙方所管理的上述楼宇内的电梯大厅安装液晶电视广告机,共______台,尺寸:______寸。在合同期内,甲方拥有在上述楼宇的独家电视广告播放权,乙方不能再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合同。
二、合作期限场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使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场地租赁期满后甲方如需续约(在同等条件下)将拥有优先权。
三、电视广告机播放时间每天______点至______点,全年不停播。
四、电视广告机场地安置使用管理费双方协议书签定后,在使用期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台广告机________年的场地使用管理费(含电费)共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元),以后在每年使用期到期后30天内支付下________年场地使用管理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电视广告机由甲方投入并归甲方所有,负责安装拆动、使用和维护。
2、甲方所播放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工商广告管理法,禁止播出反动、淫秽、不雅及有损乙方企业利益、形象的广告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甲方负全责。
3、甲方人员维护电视广告机时,须向乙方出示可以证明为甲方人员的身份证明,并由乙方备案。
4、甲方对电视广告机进行安装及维护时,应在白天工作时间进行,要文明施工,不能损坏乙方电梯口外墙及其他设施,如因安装施工时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5、合作期间,乙方如需在其他场地的甲方电视广告机上发布广告,将拥有折上折的价格优惠。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支付所有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场地管理费发票。
2、提供安装电视广告机所需的场地及用电(由乙方将_________插座接到安装广告机位置),配合甲方安装及维护电视广告机。
3、如非甲方的原因,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拆动电视广告机及终止电视广告机的播放。
4、当甲方维护人员对机器进行维护时,乙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管,并有权要求维护人员出示身份证明,对无法证明为甲方维护人员者,乙方有权利和义务阻止其拆动电视广告机。
5、乙方须将电视广告机视同本单位的物业来保护和管理,有义务在甲方设备受损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调查受损原因。乙方不承担电视广告机损坏、遗失的赔偿责任。
七、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使场地无法继续使用的,双方可解除合同,但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缴交的未使用租期租金。
八、其他
1、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取消合同,如果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确须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项,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再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几个月篇三
甲方(用人单位):
贴相片
乙方(职工)姓名: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乙方为员工,甲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 __止,共__年。
2、试用期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应聘在___部门____岗,负责___工作,兼做__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内,按本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任务。
1、甲方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及各项损失的应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甲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员工守册》和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1、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如经过专业培训,还应赔偿培训费。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甲方 (盖章) 法人:(签名)
乙方(签名)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几个月篇四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
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还。
第十一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 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几个月篇五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薄;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对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一)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
(三)定金责任。民法典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应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四)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小区物业合同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物业合同物业违约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决定具体的违约金或者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方式,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物业合同没有明确违约金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违约金,物业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协商来确定物业费用还有就是违约金条款,物业费是否收取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有个确定是否需要写到合同当中。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二)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几个月篇六
法定代表人:沙泉海
住址:平凉市崆峒区城西路6号
乙方:
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民族:住址: 为了保障本物业的正常运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平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在乙方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名称:西景园﹒新港湾;坐落位臵:平凉市崆峒区城西路1号新港湾 楼 单元 室;物业(房屋)类型:住宅、商房、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物业区域四至:东依公路局家属院城墙、南至西景园8#、27#楼、北西沿城西路;物业服务企业:平凉市兴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共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的设施设备,
包括围墙、各类水电管线及管沟、池井、水泵、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消防设施、计入公摊的露天停车场、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园林景观、计入公摊的花园、道路、垃圾中转站、业主委员会用房、传达室、警卫室等。
第三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开发建设单位所有:
1、地下车库;2、不计入公摊的露台;3、不计入公摊的花园;4、不计入公摊的露天车场; 5、不计入公摊的门卫及大门;6、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办公楼、设施设备;7、开发建设单位所持有的其他设施设备。
开发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购房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第四条 按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甲方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有: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指业主专有部位的服务,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向业主公开,业主自行选择)。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管理服务项目如下:
(一)共用部位维护: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屋顶、梁、柱、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二)共用设备维护:承担房屋公用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包括:建筑本体共用的上水主管道(立管)、污水主管道(立管)、雨水排放主管道、通风主道、排烟主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业主电表箱之外至供电部门接入端头之间的配电设施、楼宇共用消防设施设备、供暖主管道(立管)、公益性文体设施。
(三)公用设施养护:承担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通道、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检查井、泵房、路灯、门房及自行车棚(库)。
(四)配套设施管理:配合相关产权单位对小区内室外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网络宽带、液化气管道进行防护和管理。
(五)环境卫生保洁:承担公共环境(业主进户门以外的公共场地、
建筑物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扫、保洁工作。
(六)环境绿化美化:负责小区绿化设施和绿化景观养护管理。
(七)小区秩序管理:
1、承担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等秩序管理;
2、公共区域、休闲、健身区秩序;
3、小区噪音控制管理;
4、户外广告发布管理;
5、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秩序管理;
6、楼道内堆放杂物和高空抛弃杂物等管理。
(八)安全协助管理:按本物业服务标准对小区范围内进行巡逻巡视,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小区公用设施、设备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不含业主专有部分。
(九)装修监督管理:依据双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房屋装修装饰施工管理三方协议书》对乙方装修工程进行跟踪管理。
(十)楼宇外观管理:业主在楼宇外安装空调、防护栏、广告牌、太阳能及其它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物业档案管理:做好小区物业设施、设备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管理工作。
(十二)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认真做好小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第三章 业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六条 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七)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物业使用和维护
第八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二)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和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
(四)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五)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