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百年潮涌读后感篇一
第一,为什么需要管理?
首先,基于资源的稀缺性,不管是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还是自然资源管理都具有稀缺性。因此需要有效地配置资源,让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用。其次,人不是机器,由人组成的组织是复杂的,需要管理者将不同的人组成一个有机体,并能高效的运作。如果人是机器那就不需要管理者了,只需要程序员将指令发送给机器,机器就会百分之百的执行。
第二,管理的目的和核心是什么?
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科学、合理、优化配置经济要素资源,达到经营低投入,高产出的目的。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用力少,进攻多,以最少的资源投入,耗费,取得最大的工业效果(摘自《南怀瑾的商业智慧》,我个人比较赞同)。用两个词概括:高效率,高效用。管理的核心是,管理之道,唯在用人。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柯林斯在《从优秀到卓越》中提到“先人后事”,先找到合适的人,再考虑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
读《管理百年》,对管理有以下感悟。
第一,管理学理论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景象。
并没有一种管理学理论是一统江湖,放之四海皆可行的。“百家争鸣”的同时也会是“鱼龙混杂”。正如《管理百年》结尾所说,尽管管理学思想曾经提供了一个健康的答案,但现在它已经成了混乱和问题的制造源。
第二,管理思想与实践的差距是挺大的。
《管理百年》按时间顺序讲述了1900年到2000年一百年以来的美国主要管理思想,从“秒表的科学”到“学习型组织”。但现实世界中这些管理思想是并行的,肯定还有不少工厂依然使用摩[]登时代的管理思想,也有挺多公司是学习型组织。此外,各个国家,各个企业之间管理水平是参差不齐的。
第三,不管是管理企业还是管理人,都应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管理百年》里有许多优秀的管理思想,但切不可生搬硬套,拿来就用。要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选择合适的管理方法,有时甚至需要改良或创新。
第四,官僚主义是永恒的话题。
无论你在哪个时代,哪个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官僚主义者。他们看重自己的职位胜过管理公司,他们看重自己的利益胜过公司的利益。
第五,管理者,尤其是ceo对公司的发展事关生死。
公司是由一群管理者组成的有机体,企业的组织构架图显示了企业的汇报关系。在现实世界中,员工更多的是对上级负责,多于对公司负责。老板更看重哪个项目,员工也相应地往这个项目多投入资源。所以管理者决定了企业资源的配置。杰出的管理者可以让企业起死回生或重回领导地位,如果ibm的郭士纳,ge的`杰克韦尔奇,但也有不少企业在ceo中毁于一旦,《从优秀到卓越》书中有不少对照公司就是如此。
第六,创新vs保守。
我想这是企业要权衡的重要方面。创新当然会担当更多风险,但一旦取得成功,就可以占先机,甚至形成垄断型优势。保守是稳健型,风险也小,但很可能会被对手远远甩在身后。在公司内部,也会有创新派和保守派,要看公司具体如何权衡这两股力量。举个例子,某公司cio,很有创新精神,大刀阔斧进行革新,鼓励创新,提拔能人。任何人只要有创新想法,都可以给他发邮件。如果他觉得项目可行,就会任命此人担任项目经理,开展项目。奈何公司中保守派占大多数,他的创举得罪了很多人,无奈被裁。也是该公司,制造厂的某经理,特别保守,深怕出错。十几年来一直在捣鼓把a系统换成b系统,再把b系统换回a系统之类的事,十几年没有创新和进步。管理方法也是老式的家长制,一言堂。提拔员工不是看能力,而是看在公司的年限。她不喜欢的人,永远不会受到重用。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有一位大学刚毕业的大学生,很聪明,干活也很快,但他干完活就会闲着。老板看他不顺眼,也不让他加入新的项目。那个人呆了一年就郁闷的走了。但人家现如今,已经成为某公司的cto了。
第七,企业的使命和价值观。
现在整个世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人才的流动率也越来越高。很多优秀的企业都想出各种奇葩的方式来留住人才:比如google,facebook等。而企业的使命和价值观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中国古语“道不同,不相为谋”。企业的使命和价值观阐述了这个企业的愿景,发展方向,工作准则等。它可以吸引认同其使命和价值观的潜在员工。这个过程就是:使命/愿景吸引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员工,大家一起工作实现使命/愿景。有句话叫“志同道合贼有效”!这样,员工在这家公司就不是“打工者”的心态了,而是“主人翁”心态,大家一起做事业的心态。《管理百年》最后一章“管理的状态”提到:在管理思想和实践中,价值变得日益重要。人事和公司价值观的问题显然与激励、忠诚方面的问题相联系。书中对价值观作用的阐述:价值观有两个重要作用:企业清楚表达出自己的价值观,可以使潜在的应聘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我选择。价值观也为个人的职业目标与组织目标相匹配提供了一个框架。
第八,学习型企业。
现在世界快速发展着,技术更新迭代很快,人必须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潮流。而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也应该不断学习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界环境。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该书研究了在日益复杂和快速变革的世界,企业及其他组织如何培育出适应这个世界的能力。他指出,对一个组织来说,愿景、目标、联盟和系统思考都是很关键的。圣吉为管理者提供了工具和观念框架,以帮助他们了解组织问题背后的结构和动态变化。“世界的内部联系越来越多,企业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充满变化,工作也就更加具有学习导向。”圣吉写道。圣吉指出,学习型组织有5个组成部分:系统思考,自我超越,心智模式,共同愿景,团队学习。
第九,基业常青—长寿企业。
其实企业与人真的有许多相同之处。对于人,活到100岁时很不容易的,而对于企业,能经历百年风雨依然屹立不倒的,其实也是少数。正如《管理百年》书中讲到:那些百岁老人通常都崇尚节制、谨慎、中庸的生活,长寿企业也是一样的。皇家壳牌公司的研究团队找出了四个关键特征。长寿企业是“对环境敏感”,“团结,有强烈的认同感”,“忍耐”和“财务保守”(这些结论得到《基业长青》的肯定)。
第十,中国传统文化和管理思想。
《管理百年》是西方的著作,因此主要介绍的是西方的管理学发展。书中有稍微提到日本的管理思想,中国的管理思想,只提到了《孙子兵法》。
中国没有赶上工业革命,在工业革命后东落西升,因此现代的管理学都是以西方的思想为主导。但中国有着8000年的人文历史,在8000的历史长河中有着无数的思想瑰宝,这些思想虽未冠上“管理”之名,却是可以运用到管理上的。《第五项修炼》的作者彼得·圣吉是世界著名的管理学大师,他师从南怀瑾先生,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南师辞世后,彼得·圣吉特地从美国赶到太湖大学堂,发愿要把南师的学问和著作进一步传到西方去,传到世界去。他说,中国文化对西方乃至全世界是很有帮助的,尤其这个时代和未来,世界充满了危机,非常需要借鉴中国传统文化诸多宝贵的思想与经验。就拿管理学来说,如果只是寄托于规则和利益管理,而不是以各自的内心观照和修养为立足之本,就不是真正好的管理。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仅是在经济上的崛起,更是文化上的复兴,届时肯定会有更多的人来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如果哪一天,世界管理史上大篇幅的描述中国独特的管理思想,那才是中国现代管理真正的崛起。
百年潮涌读后感篇二
我只读了一遍《百年孤独》,不是人们常说的乏味不想重读,而是这本书,又或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有一种魔力,自开篇起就让人有一种与其他书不一样的感觉,就像一个黑洞一般吸引着你,你不断探索,却无法像往常一样理清思绪,渐渐生起说不出的感觉,我不敢再重读。
说者认真,听者可笑,一本书有什么不敢读的?也是,有些人连《午夜凶铃》都敢看,但我的不敢读却不是因为这本书有什么可怕之处。
一切恐惧源于未知。
开篇是一个人的回忆,似乎文章是从回忆开始的,似乎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过去的故事,我抱着看历史的心情继续看,读着读着,过去就变成了现在,似乎开头的话只是提提罢了。接下来便是以建立马孔多的布恩迪亚家族第一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因近亲结婚生出的长猪尾巴的被蚂蚁吞噬早夭的最后一人奥雷里亚诺的家族史。
整篇故事,不,应是说布恩迪亚家族从理智向上,勤劳热血改变为无尽的循环,怅然与孤独。似乎改变家族命运的是偶然来此的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这个神秘而智慧的人带来了外来的智慧。我想这位老人是全文的线索人物,是他将布恩迪亚家族玄幻化了,他的到来使家族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一件件事以匪夷所思的方向发展,似乎连线了一般。整个家族前前后后都有神话般的色彩,无论是普鲁邓西奥·阿基拉尔鬼魂的出现,美人鱼蕾梅黛丝之升天,梅尔基亚德斯的房间——又或是“便盆室”,甚至最后家族鬼魂齐聚…… 这一个个神话理所当然地出现在这百年的家族里,你并不感到惊奇,仿佛你看到的本就是一本神话,这本来就是一个这样的家族。这个家族自那位吉普赛老人的到来渐渐变了性质,从老祖宗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猪尾巴婴儿奥雷里亚诺都与常人相差甚远,这个家族是个无限的循环,一个超凡脱俗的、无尽的循环,循环的名字,循环的性格,循环的事情……这一切都看起来很自然。
文章中布恩迪亚家族的男性们大多都接触过一堆手卷,羊皮手卷。那是梅尔基亚德斯用母语梵文所写的,布恩迪亚家族世代坚持,却一直没有破译出来的东西。到了最后谜底浮现,奥雷里亚诺·巴比伦译出了一切,站在毁灭的马孔多中,站在几乎全毁的家族祖房中,大声而清醒地,无比流畅地译出了自己家的家族史,梅尔基亚德斯百年前就已写好的布恩迪亚家族史,或是叫预言。
印象最深的是梅尔基亚德斯,患了多种病症,死神都不能将他带走,即使死亡,他的灵魂还是在自己的房间内教导着布恩迪亚家族的子嗣,他的智慧引导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他的羊皮卷和炼金术让他们在孤独中有了指引,不过我说的可能仅浮于表面,梅尔基亚德斯是个神秘的吉普赛人,吉普赛人一直如此。活了一百多岁的乌尔苏拉是一个精明的女人,为了家族操劳了一辈子,就算她已老到不行,双眼俱盲,可还是迈动着年迈的步伐,在屋内不时出现,打理这个家。这个神话般的,可怜又倔强的老老祖母,玫瑰土荆芥的气味,杯中谷物在地上组成的海星,夜空中的发光的橙色飞盘预示了她的死亡,炎热的天,飞鸟的暴死,神秘怪物的出现为她的死亡平添了一抹神秘。而费尔南达,那个一心想成为女王的古板女人,也是我最厌恶的角色。细想一下,她其实跟那些俗世的人别无二致,渴望高贵,古板守旧,她嫁入布恩迪亚是她人生中的一个大错,一个俗人注定无法在这般家族中正常生活。
孤独可能是这个家族的宿命。循环是孤独的来源,孤独使其循环。这是个无解的家族。
一切未知来自孤独。
一个孤独的家族,如肥皂泡一般在最后一刻爆裂开来,消失在时空之中。
这本书只能精读,略读会让人深陷未知之中,读到最后,一切的不解也就释然了,但却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空虚。
我望向窗外,在本子上写下一句话:
面对渐暗的天色与高楼,
远处的那抹深蓝和烟云,
突然感到一种……
前所未有的怅然与孤独。
也许人生就是一次孤独的旅行吧,那么也就没什么不适了,人类的孤独是从出生既有的,我享受这种感觉。
百年潮涌读后感篇三
《百年孤独》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是一部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这部美洲《圣经》写的是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从兴建、发展、鼎盛以至消亡的历史,更为重要的是,它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
初读《百年孤独》,书中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情节着实令人迷惑。但是,有一点是特别突出的——孤独。正如书中所描写: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各有差异,但以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以辨认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
这确实反映了拉丁美洲人之间缺乏心与心的沟通,也正因如此,拉美落后于那个思潮泉涌、政治革新的时代了。
追根溯源,孤独似乎只是一种表象,历史才是背后的主谋。
也许,历史才是百年孤独背后的始作俑者;抑或者,命中注定拉丁美洲要经历一百年的孤独。
由拉美我想到了中国。梁启超先生认为中国历史可分为三个大段想,一是“中国之中国”,即从与古埃及文明同时的黄帝时代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完成了中国的自我孤独认定;二是“亚洲之中国”从秦到乾隆末年,即十八世纪结束,中国与外部的征战和沟通基本局限于亚洲,中国的孤独依旧,三是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可称“世界之中国”,由被动受辱为起点。这一阶段,中国五千年上下文明差点因外族入侵而消亡,孤独的最后是苦难中的落后挨打。
一个个国家,一个个惨痛的教训。但教训过后应是对孤独的深刻反思。当今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几乎都曾面临过不同程度或长或短的孤独岁月。那么,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历史本身就充满着孤独,历史的前进必伴随着孤独,孤独的历史才是事物发展演化的本质。
《百年孤独》确是一段艰辛的徒劳的奋斗,但艰辛过后是透过现象看到了本质,是新的机遇与挑战。
也许一个一百年孤独的世家孤独的世家会有第二次出现在世界上的机会。但是,请相信,那时的世界一定在飞速发展,而且,孤独过后必定是更加努力的赶超。因为,社会不会撇下任何物质,量的积累会导致质的改变,孤独的积累后是一轮接着一轮的反思。
百年潮涌读后感篇四
这个城市的夏天漫长而闷热。随手翻开同学送的一本书——《心是孤独的猎手》。
无数次的打开,又无数次的放下,几乎没有办法连贯地读下去,只因为其中那些凶猛的孤独比闷热的天气更加令人无法呼吸。
这是一本像洞一样的小说,既清晰可见,又深不见底。五六个人物,若干种生活,若干个深深的隐藏着的自我,却都有着相同的孤独。同样做为一个写小说的人,想到她23岁就写出这样的小说,自己难免有些绝望,但是有些东西是文字意气以外的东西。我合上书,久久的凝视着封面上麦卡勒斯那双清洌而孤独的眼睛,一个身患残疾的又瘦又高的有着一张娃娃脸的女人,一个双性恋者,一个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的女人,她所有的故事,描写的都是四个字:永远孤独。
谁能画出孤独的样子?这是阅读麦卡勒斯之后,久久在我心里徘徊的一个问题。孤独原来总是有着不同种的颜色:梵高的孤独是流光四溢的灿烂星空,马尔克斯的孤独担负着的是一个民族,海明威的孤独总带着硬硬的壳。而麦卡勒斯的孤独却是木质的,仿佛我心中的孤独,它早已随着我的年华老去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它笔直的冲向天空,向着那虚无生长,什么也无法将它阻挡,直到有一天,我们和死亡相逢,它使你强大,但它和任何人无关。它深深的扎根在你的生命中,永远不会退场。
辛格飞快挥舞着的双手,闪闪发亮的眼睛,最终的沉默。而在他的阁楼里,醉鬼和医生却无止境的诉说着。那些话语和情绪那么的悲伤、沉重、热烈,却在说出的瞬间就完全消失,没有得到任何理解,也不具有任何意义。
是的,倾诉,整本书里的人都在发疯般的渴望着倾诉。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的这样的孤独。我们的灵魂像一团火,生发出无数的想法和念头,却只能在黑暗中说给自己听,而在那种自我倾诉之后,却只有更深的孤独。从何时开始,我们变的如此的暴烈,我们的心像饥渴的猎手,四处捕猎着一双倾听的耳朵,我想也是从那时起,我们变的无比脆弱。可能只因为一点点的理解,一点点的倾听,就可以投靠一个完全不爱的人,甚至,爱上他。
辛格之所以被大家所爱着,正是由于他从来不向他们倾诉,永远扮演着倾听者的角色。唯一不爱他的人,就是他的倾听者安东尼,这几乎是一个悲伤的讽刺。更悲伤的讽刺在于辛格是个聋哑人。据我所知,能够读唇语的聋哑人所能读懂的只限于极慢的语速和夸张的口型。因此他们那些飞快热切的倾诉,其实辛格是完全不可能听懂的。但他们却认为,他在听,并且懂了。其实他们的倾听者,从来只有他们自己。
每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和喧嚣的外部环境之间都存在疏离。
我们无法真正体会到别人的痛,即使是一位很优秀的倾听者。毕竟,伤口在别人身上。所谓感同身受,我是不大相信的。只是身世相同者抱在一起互相哭泣诉说,究竟是还是只有自己在揭开自己的伤疤给自己看。
网络时代给了我们倾诉的契机,于是我们更加滔滔不绝的,翻来覆去的申明自己的主张,描述着自己的灵魂。有时,我们甚至挖空心思的去想个绝妙的标题,千回百转的用一些华丽的词句,来捕猎着读者的目光,渴望着人们的倾听。整个世界像一张喋喋不休的大嘴,无止境的倾诉着。而那些文字和话语,字里行间那些真挚的孤独和热情也许始终没有人能理解,甚至没有人愿意倾听。每个人,关注的,只是自己的孤独。
曾经读到过一个故事:一只受伤的小猴,伤心地把自己的伤疤给朋友们看,朋友们也都很关心它,关切的问它伤口是怎么来的,并告诉它怎样处理伤口,可是后来还是死掉了,死于伤口发炎感染溃烂全身。它不停地展示伤口不顾一切地诉说痛苦,赢得朋友们的关心,而不去抚平它。溃烂是迟早的,害死他的是他自己。
即使得到了别人的倾听,得到了别人的关注,那又能怎样呢?伤口终究在自己身上。怎样才能不孤独,怎样才能不受伤?或许,我们的孤独是和我们的存在一样与生俱来,这是宿命。这种感觉无论在谁身上总是能找到的。或许,我还是抱有幻想,最亲最爱的人,我们是在一起的。我们的心可以贴得很近,我们可以很快乐,可是孤独不会因为你爱或被爱,倾诉或者倾听减少,只是那些东西能让你有孤独减少的幻觉。
百年潮涌读后感篇五
阅读建议:可以随着自己的时间安排阅读;
作者在这本小说里创造了一个虚拟的世界,即: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这本书有以下几个特点:
情爱描写也占据了不少的篇幅:夫妻的你侬我侬、和情人的依依相惜、爱到海枯石烂不能自拔等。通过这些爱情的描写片段,作者想要传达的一个信息是:不管曾经是多么的你侬我侬、如漆似胶,最终的结局要么是孤独相伴,要么是分道扬镳,就是说生命中的绚烂和美好不是热热烈烈的过程,最绚烂的生命可能是能够和孤独相伴,不管他有没有爱人、爱人在不在身边,并且真正的融进了自己的孤独里,有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或事业并以此为支柱,这一点,是阅读这本书时能够时刻感受到的。